《宗教之行——基于梳理涂尔干和韦伯的宗教思想的思考》
这一个月我阅读了6本书,分别是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马克斯韦伯的《学术与政治》《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这篇读书报告我将围绕宗教这一主题展开。
一、宗教是什么?
在我没有进行过系统的阅读之前,一直都对宗教很好奇,宗教于大众而言具有一种独特的“神秘感”乃至是熟悉的“陌生感”,在求学期间就有一位老师,她虔心地信佛教,她在课堂上与我们述说了她的“造孽的前半生”,也经常说宗教如何消灭了她的罪行,容纳了她的心灵,在“后半生”她转而信教,她认为这样可以为她赎罪。在当时这引发了我的好奇心,给我埋下了一颗探索“宗教”的种子。在这其中,带有十分浓厚的迷信色彩,尤其是宗教里提到的并无实体存在,只存在于人的精神幻海世界中的“牛鬼蛇神”。我也曾与同学讨论过一些关于宗教的问题,譬如宗教类型,宗教信仰,宗教的文化等与宗教相关的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宗教是否一定有神的概念?人们为什么会信仰宗教?宗教和科学之间是否一定是不可协调的?作为没有宗教信仰的我一直存在着这些疑问,同时对宗教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能够使得自己信服的定义。因此,最大的问题也是最初的问题,就是宗教为何物。
如果将大众进行分类,粗略地分出年轻人与老年人这两类群体,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以下信息。对于年轻群体来说,许多年轻人闻宗教而“色变”,并不具备理性以及辩证的思维,同时也存在着相对于很极端地去看待一个问题的态度。谈到宗教他们会联想到一些宗教活动所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譬如法轮功所引发的自焚行为,中东地区乃至我国边境“恐怖分子”所引发的“汽车炸弹”“人肉炸弹”等等匪夷所思的事件,当然,这是确之凿凿的事实。然而从老年群体的视角来看,我所了解到的是,无论南方还是北方,许多村子的老人却十分虔诚地信教,譬如佛教、道教、基督教等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宗教在中国农村发展迅速,尤其是基督教,其发展之迅速令人吃惊。南北方均有许多地方都修建了带有宗教色彩的建筑物,譬如佛堂,道观,基督教堂等等。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大众对宗教的看法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曾经被无神论者看作是“邪恶”之根源的宗教,如今也被认为是人类社会中积极而必不可少的部分。
从这两类群体而体现的问题和矛盾,以及这两类群体自身赋予的年龄或是时代的对比之下,说明了年龄或时代与宗教的传播、盛行,甚至是扎根有很大的关系,但更为重要的且十分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是,这也说明了目前许多人仍没有真正地去了解宗教。
二、试述涂尔干对宗教的一些思想
首先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对宗教的研究。涂尔干的宗教思想是他的社会学理论和社会学方法在宗教领域的具体应用,也是其社会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他的研究逻辑来看,他是先提出一个先验性的假设,然后围绕着这个假设进行研究论证,最后再得出结论,这种研究是属于演绎方法。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就开始探讨宗教这一问题,他对宗教具有抑制和弱化个人主义、强化集体意识的功能进行了分析,但是他对宗教的起源和本质问题的系统研究则体现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
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涂尔干明确提出本书的宗旨是“研究实际上已经为人所知的最原始最简单的宗教,分析这种宗教,并尝试做出解释”。书中提到有两种宗教形式占有了比较重要的地位,第一种是从客观角度出发的自然崇拜论,第二种是从主观角度出发的与精灵有关的泛灵论。在这两种宗教形式下,宗教就被当成了是想象中的产物,从批判的角度来看,在这两种主要的宗教崇拜形式之外,还有对图腾制度的膜拜,而这可能类似于印度人信“牛”,中国人看好“龙”图腾一般是属于植根于底子里的膜拜,是一种最原始和最基本的形式。因此,无论是从客观角度出发的自然崇拜论和从主观角度出发的泛灵论来看,涂尔干认为这都不是宗教产生的基础,它们只是图腾崇拜的衍生物,所以涂尔干把澳大利亚氏族社会的图腾信仰确立为研究对象,并论述了宗教的起源、仪式的类型及其功能,侧重因果和功能分析。
涂尔干将宗教定义为“宗教是一种与既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之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涂尔干把与神圣事物相关的仪式和信仰认为是构成宗教的第一个要素,神圣事物象征着群体的力量的禁忌性和权威性;把神圣性认定为宗教的根本属性,而这种神圣性则来自于社会。在宗教仪式中,人们自身会处于一种集体(群体)的沉浸状态当中,会感觉自己被另外一种力量所支配,从而进入到了一种不同于世俗的神圣世界,在这其中就存在着一种宗教力量。也就是说个体在宗教仪式所构成的集体(群体)活动中,感受到了社会群体施加的力量,从而形成了强烈的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由此获得了社会性。而对图腾崇拜的集体力量其实就是氏族社会本身,因此,社会是宗教的起源。
三、试述韦伯对宗教的一些思想
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研究下,韦伯对于宗教没有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正如他的研究逻辑所体现的那样(与涂尔干有很大的不同之处),韦伯的研究思路是在一系列的历史事实中归纳出基本规律,形成基本理论,而后再用理论分析,解释其他相关的社会现象,也就是注重于归纳方法的运用。
《宗教社会学》是认识宗教的一个基础,韦伯首先从宗教的起源开始,在书的一开头就明确表示“定义出何谓“宗教”是不可能的,要定义,如果可能的话,也要等这番研究结尾时才行”。韦伯对于宗教并没有将它开篇就进行笼统的解释,因为宗教的“本质”对于韦伯来说,这并不是他的关注要点,他研究的要点是考察宗教之外的,譬如宗教所产生的行动以及其影响等,可能到最后也不一定会对此下定义。比如:《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研究的是基督新教的伦理,也正是从基督新教出发,用历史的眼光来对比基督新教改革前后的伦理变化,从而发现这种宗教伦理的变化导致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样的,韦伯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中探讨了王安石的变法、太平天国的革命,从这些代表着儒教思维的变法或是与基督教结合而产生的革命出发,在一系列历史事实中来挖掘一些规律,来发现这两次变革所代表的意义,并归纳出基本的规律。
进而韦伯提出问题:西方出现了高度理性的资本主义,为什么中国始终没有产生类似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呢?韦伯在书中以宗教伦理为切入点,将新教伦理与中国本土的宗教(即儒教和道教)伦理作了比较,发现两者所宣扬的价值取向大相径庭,没有形成资本主义发展的机制,从而回答了为什么在中国不会产生资本主义。此外,韦伯认为,宗教的伦理和教义不仅会影响社会,还会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而这些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会对其他领域也产生重要的影响,譬如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比如,他认为宗教依托于艺术,而这些传统观念可以改变人的行为;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尤其是宗教变革,宗教在社会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四、引发的一些思考
首先由前两部分可知,不同的研究逻辑导致了不同的研究成果,譬如涂尔干注重对宗教的功能分析,韦伯则侧重宗教所产生的意义及其影响。正如莎士比亚所言“一千个观众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不仅告诉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可以得出不一样的答案,还说明了做研究需要寻找一个恰到好处的研究角度。
第二个思考是读了韦伯的书后,他给我的一种感觉,也是一点未经验证的感觉,试着述说一下。读书时我总在想,那些伟人们,在特定的时代,是如何提出问题的,韦伯又是怎么提出了这些概念的。我感觉到在他的文字下构建了一个庞大的社会体系,体系中有许多他定义的概念,就像在现实世界中某个“地方”剥离或提取了一些元素融合到他创造的“新世界”当中,“新世界”中的每个要素也用他自身的知识话语体系进行了重新的定义,他的每一本书,就是这个“新世界”的一个缩影及片段,而这个“新世界”就是他的全部思想。比如《宗教社会学》中的宗教达人篇,首先“宗教达人”这个概念的提出在那个时代就很“时髦”,所谓“宗教达人”,正如书中所说,是指人的宗教禀赋是不平等的,自有宗教以来都是如此。也就是说人类宗教资质的差异性不同,比如像巫师那样能在自身当中唤起进入再生状态的卡理斯玛,这种卡理斯玛并不是任谁都能够拥有的;同样的,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持续地保有特殊的宗教态度,以此保证恩宠之持续的确实性的卡理斯玛,也并不是任何人都拥有的。而拥有这类卡里斯玛的人就能称为“宗教达人”。在这其中,韦伯就用“卡里斯玛”概念的定义来对“宗教达人”进行了定义,而“卡里斯玛”的概念是他从早期的基督教观念中引入而来,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他就曾运用过。
第三个是对中国当下宗教的发展思考。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漫长黑暗的中世纪,天主教掌握了宗教的标准和话语权,人与上帝的对话沟通只能通过教会或者教师,宗教借此控制了社会的资源、思想,学校消失,平民的思想内涵止于口语可及的水平。失去了教育、阅读权利的普通人也自然地失去了思考和发展的权利,社会和普遍的个体整体陷于愚昧和无知的黑暗中。”在他的描述下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背景下的西方被宗教这一“白色恐怖”所笼罩,普通人被宗教所控制,平民基本的权利也被限制住了,宗教控制住了社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的运转及其发展速度,宗教成为了“独裁者”的庇护所。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教会的实力也在不断的壮大,教会内部却日益腐败,以至于出现了之后的以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为代表的宗教改革。
从中国的宗教现状来看,我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宗教是被允许存在的,我国对于宗教信仰赋予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并有专门的的宗教事务局进行管理。中国的宗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中国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但是在现实中,却有许多规定外或限制的情况出现,使得宗教信仰“并不是很自由”;同时也有许多“邪教”的诞生,这些“邪教”使得人们难以辨别,极易上当受骗,深受其害;仍有大部分人群对于宗教避之不及,没有充分尊重宗教以及人们的宗教信仰。
从宗教信仰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大致分为两类群体,一者是有宗教信仰,二是无宗教信仰。从中国的宗教这个角度,大致也分为本土宗教和外来宗教两类群体。在现实中,我们总是倾向于认同一个群体,同时“妖魔化”其他群体,产生了较多问题,矛盾与冲突。比如无宗教信仰的群体对有宗教信仰群体有着不解且厌恶远离的情绪,外来宗教与本土宗教在根本上存在着教义上的矛盾(就如基督教只信耶稣而对本土宗教的诸神持否定态度)。这些问题所引起的矛盾冲突可能在网络及社交软件上尤为常见,在这些矛盾冲突中,尤其是存在“非左即右”的一些不成熟不辩证的思想的人极易被带入其中,从而强制地将社会群体分为对立的两个(甚至更多的)阵营,互相叫嚣甚至是谩骂,引发不良的社会现象,对社会以及宗教本身造成不良影响。那么如何能够减少或缓解这些矛盾冲突,降低社会内耗,使得宗教和社会融洽相处呢?我认为,首先是宗教要与其所处的社会相适应,这是宗教存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而对于这种倾向于自身群体的行为,几乎是深植于人类的进化史中,也可以说是人的一种天性,这种社会现象是一直存在的,我们避免不了冲突与斗争,宗教也会一直存在,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因为宗教本身就是来源于社会。对于宗教的研究需要不断地延续下去,而对于宗教所存在的一些争议也将会不断地进行辩证,从而使得宗教的积极作用能够反哺社会,比如“协调社会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稳定社会秩序”等。社会孕育宗教,宗教反哺社会,宗教的发展程度取决于社会的发展程度。我想,这也许是宗教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宗教与社会共存的一种良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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