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家权的历史流变[1]

    宋丽娜

    摘要本文从历史和村庄生活的两重维度,分别从当家权的实施者、当家权的内容、当家权与家庭形式,对当家权进行三重分析,以便理解其逻辑。当家权的实施者中,老人和妇女当家的逻辑是不同的,老人当家的逻辑是大家庭的理想和责任义务,而妇女当家的逻辑却更多的是小家庭的利益。关于当家权的内容,老人当家要服务于大家庭的理想,所进行的是家庭内部的分工协调,具有长远预期和延续性,妇女当家却更多的是服务于小家庭的利益。当家权与家庭形式关系密切,与老人当家相符的家庭形式是大家庭,妇女当家使得老人因为生存策略的考虑主动分家,家庭日益核心化,而打工经济形势下出现“未分家式的分家”,这是综合了老人大家庭理想和妇女当家现实的家庭新形式。

    关键词当家权 大家庭 未分家式的分家

    在农村调查,农民视野中关注最多的还是自身的家庭生活。正如吴飞所观察到的,“过日子”是农民日常生活的关键词。而过日子的绝大部分场景都是发生在家庭中的。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的农民,以及他们的家庭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事实上,家庭中的变革却是对于农民影响最为深远的事情,因为这也许将在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生活模式。正如董磊明所言,这是一个三千年未有之大变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中,家庭生活领域有很多开掘的话题供研究,本文所探讨的当家权就是其中的一个。

    通俗的讲,当家权就是在家庭生活中某个角色掌管经济分配、做决策以及承担家庭责任的权力。当家权本身就包括三个因素,比如说当家权的实施者,即谁来当家的问题;当家权的内容,即当什么样的家的问题;当家权与家庭形式之间的关系,即怎么样的当家权的问题。这三个因素之中,当家权的实施者是主体,内容是主干,而家庭形式是背景。

    本文对于当家权的研究就试图从以上三个因素来做主体分析。历史流变的视野是本文研究的一个基本思路。另外,本文是以笔者在近来两次的农村社会调查为基础的,其中有20084月河南遂平县和兴乡吴阁村15天,20087月河南虞城县店集乡屠庄村30天的农村调查。这些调查主题并不集中,但是它们给予了笔者理解农村社会的整体视角,并且在家庭生活的具体场景中来解读农民的看法。

    当家权的实施者

    近年来,农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家庭生活领域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老人当家让位于媳妇当家。这是普通农民感受最深和最明显的,以前人们谈论的是婆婆的“王法”和公公的“权威”,而今农民的口中的主题是儿媳妇如何“厉害”。当家权实施者的转变是当家权历史流变之中最明显的变化。

    首先,老人和妇女当家的逻辑是不同的。

    以前的当家权其实是农业社会中的能人性质。老人当家就要领导生产,负责全家的生活,调配家庭分工,负责各项支出。河南吴阁村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以前当家。她丈夫兄弟三人,他们是老大,因为父母早逝,这个大家庭一直是老太太夫妇两人当家。老太太说:“家不好当啊。我公婆走得早,两个兄弟都小,那时候是我们当家。我们得领着两个兄弟种田挣钱,他们娶媳妇、生孩子都是我们来操办,生孩子之后好几年才给他们分家,两个弟媳妇不会带孩子,我得帮助他们……”笔者反问老太太两个兄弟对他们当家有没有疑义的时候,老太太说“我们给他们做了多少事情!都是我们操心办事,他们一点都不操心,怎么会不服从呢?” 于是,老人当家的逻辑就是承担家庭的生计和发展的重任,当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老人当家是与两个情况相关的,一个是农民家庭传统的生计方式,另一个是“大家庭的理想”。农民家庭传统的生计方式是一种“前喻文化”。也就是老人代表着丰富的农耕经验和生活经验,儿孙要在老人的带领下学习农耕和生活经验。这些经验就是老人的资源,于是老人就自然的拥有了当家权。正如老太太的叙述,他们要为兄弟“做很多事情”,兄弟“怎么会不服从呢?”生计方式是基础,大家庭的理想就是这个基础的社会建构。传统的生计方式凸现出的是父子关系作为主轴,其他的家庭关系都是服务于这个主轴,于是以老人的角度“大家庭”就成为了一种生活理想。

    现在的妇女当家是另外一套逻辑。如今在当家权的问题上凸现出来的是“钱”。河南农村一个80岁的老太太说:“儿子听媳妇的话,不听我的。他们当家就当吧,跟儿子生活一辈子的是他媳妇而不是父母。”农民对于现在老人不当家的解释是,“有钱好当家,没钱家不好当。如果老人有钱,儿子媳妇会听话,要是老人没钱就根本不会听老人的”。农民说现在谁当家就是说谁“掌握着钱”,这时候媳妇当家的逻辑就不再是前喻文化中“承担家庭的生计和发展的重任”,更多的是要划分清楚家庭利益(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之间)的边界,更多的是要维护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小家庭的经济利益。

    与妇女当家相伴而生的社会现象是农民生计方式的多样化和大家庭理想的解体。现在,打工经济和多种副业经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种田几乎成为了农民的“兼业”行为。“前喻文化”逐步转变为“后喻文化”,父子关系主轴逐步让位于夫妻关系作为主轴,于是大家庭的理想在这种社会形势之下逐渐解体了。媳妇当家也正是这些变化的外在表现。

    其次,当家权从老人转到妇女,其中的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呢?

    这个发生过程与整个社会形势有着莫大的关系,特别是妇女地位的提高。应该说,打破传统代际关系模式的时间是从新中国成立开始的。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意识形态宣传“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婚姻自由”,以及破除“封建王法”等口号都从根本上重新塑造了农民的家庭生活意识,这是近代以来农民的家庭生活发生的第一次革命。传统社会的特点是农耕社会、老人当家、代际传承等,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家庭生活中的“当家权”并不凸现。因为那时候农民的家庭生活中有太多国家的因素,国家介入了农村家庭的革命。用吴阁村一个大爷的话说就是“那时候没什么家可当,是集体当家”。

    80年代后,新中国的社会主义传统,即男女平等、婚恋自由等观念延续下来了,但是国家却退出了家庭生活领域。同时伴随的是,农村婚姻选择自由度的增加、婚姻圈的扩大,妇女在婚姻市场上的地位很快上升,与此同时在家庭生活中妇女也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于是有越来越多的“媳妇当家”。其实,老人与媳妇有关于当家权争夺的历史。吴阁村书记说,在8090年代的一段时间里代际纠纷非常多,大部分都是婆媳吵架之类的事情。代际纠纷可以看作是老人与媳妇关于当家权争夺的外在表现。争夺的结果是年轻的媳妇占据了上风,当它成为了一种既成事实之后代际纠纷就少了。

    应该说当家权的实施者的变化是当家权历史流变中最明显的标志,也是农民最能切身感受到的变化。从老人到媳妇,他们各自的当家逻辑是不同的,其中的发生过程也是要在整个社会形势中来理解。但是某种程度上,当家权实施者的变化也是一种社会表象,当家权的内容变化才是本质,家庭的组织形式对当家权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当家权的内容

    在家庭生活领域,当家是一种权力,所以叫做当家权。一般认为,权力关系的双方是一种权威与服从的关系。当家权却有所不同。当家权是发生在家庭生活的领域,这个权力是嵌入到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之中的。虽然它也可能形成“权威”与“强制”,但是这个权威与强制最多是文化建构,而没有制度化。在这样的“权力”规制下,当家权的内容也有着丰富的收缩边界。本节就是在这样的权力背景下来分析当家权的内容。

    首先来看老人当家权的内容。

    老人当家是包含有丰富的内容的。吴阁村的吴富青的家庭是在集体时候分得家,当时是他父亲当家,他向我详细讲述了当时自己家的基本情况。吴富青69岁,兄弟三个,他是老三。吴富青1962年结婚,1963年有了他的大女儿。他们大家庭在1968年分家,也就是吴富青结婚6年之后分家,分家的时候家庭中共有16口人,包括大哥、二哥各一家和父母。当时大哥在当地粮所上班,有点固定收入;二哥当兵;只有吴富青在家劳动。大哥和二哥的收入,以及家里种田的收入都要交给父亲来支配。当时的家庭分工是,母亲看孩子,几个媳妇轮流做饭,父亲领着吴富青和几个媳妇去劳动。吴富青说,当时是父亲当家,但是当时穷,似乎“也没有什么家可当”。田里的生产劳动、家庭中结婚生孩子等大事的花费,以及人情来往,这些都是父亲与几个儿子商量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就以父亲的决定为准。而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开销,比如柴米油盐的费用则是母亲来安排。三个媳妇服从丈夫和婆婆的安排,并且各自向公婆要钱走亲戚。

    以上的案例是从家庭分工来看老人的当家权。可以看到,老人当家不仅包括收入支配、劳动分工等权力,重要的是老人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老人会说家难当。老人当家的首要目标是维系大家庭理想的延续。80年代前的村庄是农业社会和熟人社会,这两个性质使得代际传承的“经验”很重要。不论是种田,还是村庄内部的人情世故,老人的经验是优于子孙的。老人掌握着这个“经验”资源,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就比较高,因为子女都要从父母那里学习生活所需的种田和人情世故。老人的资源优势造就的权威使得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大家庭”。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父母有责任扶持子女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娶妻生子等。只有通过这种责任和义务的实施,大家庭才具有了延续性,而大家庭的理想才能实现。那么通过什么来组织大家庭呢?是家规。家规更多的是对于子女和媳妇等下辈人的约制,但这是以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为前提的。老人说,在以前的家庭中,儿子媳妇要孝敬父母,特别是媳妇要听婆婆的话,不能顶嘴等,这些都是家规的表现。于是,通过老人对于大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和家规的实施,老人的当家权有了保障。

    其次来看现在妇女当家权的内容。

    80年代开始,农村社会逐渐出现妇女当家的情况。到现在,农民都认为“妇女当家是正常的”。现在妇女当家与过去老人当家是不同的。

    最近三十来年,农民的生存基础发生了根本变化,大家庭的理想也随之发生变化。打工经济和多种副业行为的兴起使得农民不再单纯依靠农业生存,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也使得农民越来越脱离村庄生活,老人原本代际传承的“经验”在新的社会形势下越来越无力。老人依然有“经验”,但是这些经验已经不能够成为当家权的一种“资源”,老人的权威也就建立不起来。现在社会最有力量的资源应该是金钱,村庄中也一样。所以,农民说“有钱好当家,没钱当不好家”。

    妇女在家庭中地位的上升是与老人权威的丧失同时发生的,也是与新的社会形势相伴而生的。妇女当家的表现是不再承认老人的权威,儿子站到了媳妇一边,大家庭不再可能,妇女掌管家中的财物,家庭中的很多决策由妇女来做。这时候的家庭关系已经从以父子关系为主轴转变为以夫妻关系为主轴。吴阁村另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向笔者谈论了自己与小儿媳妇的关系。老两口原本是与小儿子一起生活的,后来分家了。老太太认为小儿媳妇“光想着自己得好处”,比如说他们共同种田收的粮食,在老两口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儿媳妇私自卖了,并且自己掌管收入。老太太认为,与小儿子一起过,老两口就等于是儿子的“免费劳动力”。

    妇女当家,一切都要为小家庭的利益服务。有劳动力的老人要帮助儿子媳妇种田、带孩子、做家务等,这样才能争取到媳妇的满意;妇女当家并不注重自己家庭与本家族其他成员的关系,兄弟和堂兄弟等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离;小家庭更多投入交往成本的是子女和娘家,姻亲关系越来越重要。妇女当家表现出来的这些特征,使得村庄中的家庭财物利益边界越来越明晰,只有明晰了才能更好的避免矛盾与冲突。以夫妻关系为主轴的小家庭的利益是妇女当家的核心。妇女的当家权中没有大家庭的理想,也没有责任和义务,有小家庭的利益维护和姻亲关系的强化。

    如果说老人是当大家庭的家,那么妇女就是在当钱的家。

    当家权与家庭形式

    与老人和妇女当家权相伴生的现象是家庭形式的变化。大家庭的理想和分家现象正是对于家庭形式变化的表现。

    老人说,当家总要有家可当。这个“家”是包括了各个儿子家庭的大家庭,维持大家庭的完整与延续才是老人所要的“当家”。反过来说,大家庭的存在实际上也使当家权成为了一种理想。俗语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成为婆婆的理想就是媳妇忍辱负重、接受现实安排的安慰剂。这是一个延续的体系。

    妇女当家的时代,分家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事实上大多数分家都是老人主动提出来的,他们最普遍的理由是分开家免得生气。于是,儿子结婚之时就是分家之时,当所有的儿子都结婚了之后老人就单过。

    在河南农村,大部分的父母与已婚子女都是分开生活的。虞城县屠庄村的屠庆明两口子都79岁了,他们有三个儿子,但是两个老人单过。庆明老人说自己有2亩地,种不动的话就找儿子帮忙,但是他们坚持要自己掌握田地。庆明老人认为,以前有家规,老人儿子可以一起过;现在不能一起过,现在一起过就闹矛盾生气,因为现在是儿媳当家。老人单过自在,免得生气,并且显得“清亮”。但是单过有不好的地方,比如老人要自己支付人情往来费用,并且种田人情往来都是累老人,他们一般体力不支,哪怕多做几个人的饭都是不容易的事情。即使单过这么不容易,如果两个老人都活着的时候还是要主动单过。从目前的生存策略来考虑,也许单过是老人最好的选择。于是,家庭越来越核心化。

    最近的打工经济使得家庭形式有了新的变化,即出现“未分家式的分家”。打工经济使得子女与父母分居两地,子女到城市中打工挣钱,每年回来一两次;而父母在家种田带孩子,服务子女的后方工作。看起来是大家庭的形式,父母与子女相互有权利义务关系;可是他们并不一起生活,经济核算单位也是分开的。这种家庭形式使得老人继续承担责任义务,即种田带孩子;子女却集中精力经营自己小家庭的生活,即外出挣钱打工。这种家庭形式之下,家庭矛盾平和了很多。打工其实是在大家庭的形式下家庭成员的重新分工。这个新的分工模式使得老人大家庭的理想一定程度上延续,也满足了妇女当家的新形势。

    老人的当家权是与大家庭的理想联系在一起的,妇女当家的现实使得老人因为生存策略的考虑而主动分家,大家庭逐渐解体,到现在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而“未分家式的分家”,是在打工经济背景下,综合了老人大家庭理想和妇女当家权而形成的新家庭形式。

    小结:理解当家权

    家庭是一个社会的细胞,是农村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家庭组织的好坏可以从根本上影响到农民的日常生活状态。当家权在家庭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有多重因素,在历史的流变之中这些因素发生了新的变化。本文通过对历史流变中当家权的三重分析,来试图理解村庄生活中的当家权,在历史视野之中理解当家权的流变逻辑。这是一个双重维度的分析,历史的维度和村庄生活的维度。

    这些分析之中,本文得出了一些观点。当家权的实施者中,老人和妇女当家的逻辑是不同的,老人当家的逻辑是大家庭的理想和责任义务,而妇女当家的逻辑却更多的是小家庭的利益,从老人当家到妇女当家,其中的发生逻辑要在整个社会形势中来理解。关于当家权的内容,老人当家要服务于大家庭的理想,所进行的是家庭内部的分工协调,具有长远预期和延续性,妇女当家却更多的是服务于小家庭的利益,也可以说,老人是在当大家庭的家,而妇女在当钱的家。当家权与家庭形式关系密切,与老人当家相符的家庭形式是大家庭,妇女当家使得老人因为生存策略的考虑主动分家,家庭日益核心化,而打工经济形势下出现“未分家式的分家”,这是综合了老人大家庭理想和妇女当家现实的家庭新形式。

    本文试图通过历史和村庄生活的两重维度,构建一个关于当家权的三重分析模型。可是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在生活中关于家庭和当家权的内容要丰富得多,于是所有模型的构建都有化约经验的危险。笔者一直带着这种警惕工作,希望能在理论总结的同时能有对于不足补救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吴飞.论“过日子”.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

    [2]董磊明.乡村社会巨变中的纠纷调解机制研究——河南宋村实践的解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6

    [3]许烺光(francis l. k. hsu) ; 王芃,徐隆德译 ; 国立编译馆主译.祖荫下.台北南天书局.20017

    [4]玛格丽特·米德.代沟.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1]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农村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区域比较与治理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06JA840008)的一部分。

    宋丽娜,女,(1983~),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从事农村问题研究。邮编:430074

    Email: wijuk86345@163.com

    原文发表于《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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