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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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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馨怡的读书报告(更新至2025.8.4)

2025.6.3—8.4
书单:
《社会分工论》
《自杀论》
《与社会学同游》
《社会学主要思潮》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运动与作息:
暑期比较炎热,在六月份的时候运动方面主要是以跑步为主,但是随着气温的升高,在室外跑步会有点太热,很难坚持,因此大部分的时间还是主要在家中进行跳操运动。总体下来,一周会有三到四次的运动。尽管是暑假是在家中进行读书,但是经过21天的打卡,我整体的作息已经比较规律了,基本上能保持在七点钟起床,十一点睡觉。
读书状态:
因为家中琐事较多,读书的时间可能会被打扰,但每天安排了固定的时间进行了读书,总体阅读状态一般。在阅读中感觉《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这本书概念性的内容太多,有点难理解,给我留下了比较深的印象。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
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介绍了社会分工的功能、原因和反常形式;描绘了社会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演进图景,强调分工成为社会团结的重要纽带。这本书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核心概念: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作者主要通过对犯罪的定义和对压制法的讨论来引出机械团结,认为社会具有相似性,社会可以通过共同体意识整合在一起。机械团结是指社会的成员所共同具有的某些相同的社会意识,而压制法本质上展现了这种团结。有机团结是与机械团结相反的,它主要是以个人的差别为基础的,认为每个人有独属于自己的人格,拥有自己的行动范围,个人的异质性越强,对有机体的功能越独特。而契约法所体现出来的则是有机团结。涂尔干认为社会从简单到复杂主要通过社会分工的不断分化而发生,在传统社会里,社会的分工常由于性别和年龄来进行划分,个人的相似性高,常有共同的信仰或者价值规范,集体意识较强大,因此在这种社会结构当中常通过机械团结维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的进程加快,社会分工更加复杂,每个人在社会中承担的职责不断专业化,社会逐渐过渡到有机团结。同时《社会分工论》中的一些论证和思维方法也很令人印象深刻,它整个的论证过程很详细。在提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过程中并未直接提出它的含义概念,而是通过对犯罪、压制法和恢复法的举例而进一步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尤其是在给犯罪定义的过程中,提出一个论点后,自己从相反的方面提出悖论,从而打破这个论点,它整个的逻辑思考和论证都是比较精细和严密的。

《自杀论》读后感
《自杀论》与《社会分工论》的关系是比较密切的,这也是我在阅读完《社会分工论》选择对《自杀论》进行阅读的重要原因。作者认为所谓自杀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任务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积极或者消极的行动直接或者间接的引起死亡。之后,它明确了自己的研究对象是整个社会的自杀率。之后涂尔干就根据整个社会的自杀率来探讨影响自杀率的因素,他将影响自杀率的因素分为两个部分:非社会因素和社会因素。通过排除非社会因素中的个人心理状态和自然环境对自杀率的解释,进而提出自杀绝非纯粹的个体心理事件,而是根植于社会结构深处的病理症状,取决于社会原因。涂尔干根据自杀产生的不同原因对自杀进行分类,将其分为: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反常的自杀和宿命型自杀。
在利己主义自杀当中,作者提出宗教对自杀有一种预防性的作用。在西方国家,宗教对其影响很深,宗教可能会引发土地的争夺甚至是战争,但对其自杀率也有重要影响。根据对天主教、犹太教等不同的宗教对比,探讨出宗教对自杀的预防作用并不是因为宗教明确的谴责自杀也不是因为上帝旨意的特殊性,而是因为宗教作为一个所有信徒共有的、共同信仰的社会,所有信徒需要遵守许多信仰和教规,这种集体的状态越牢固,宗教的整体化越牢固,对自杀的预防作用越明显。与利己主义自杀相反,利他主义自杀是由于个性太弱、集体的整合性过强,个人因而过分地与社会融为一体而产生的自杀。作者提出了三种形式的利他主义自杀:义务性利他主义自杀、非强制性利他主义自杀和强烈的利他主义自杀。非强制性利他主义自杀区别于义务性利他主义自杀,是因为这种自杀方式的义务性并没有十分明显,社会并没有十分明显地把这种意愿强加于人。但是,社会采取了另一种隐蔽的方式迫使人去自杀——社会认为不留恋生命是一种美德,还赞扬放弃生命的行为,并给予这种行为相应的奖励。个人如果拒绝得到奖励则会招致类似惩罚的后果,为了逃避这种后果,自杀行为就出现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就是奉献精神对于牺牲个人利益的鼓励与倡导,在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面前做出抉择,在这种情况中,社会虽然没有明确地要求个人放弃自身利益,但是却依旧潜移默化地对社会成员传递着牺牲生命的希望,社会依旧在迫使个人承担自杀的义务。反常的自杀之所以区别于其它类型,主要是因为它并不取决于个人与社会相联系的方式,而取决于社会管理个人的方式,其认为社会混乱是经常引起自杀的方式。由于社会规范的失效或者滞后而无法为人提供实际的行为约束,进而使人的活动失常并因此受到损害。反常的自杀可能发生在经济的失范中,例如经济危机爆发导致社会中的规范失效进而导致自杀。但经济的失范并不是唯一能够引起自杀的因素,家庭的失范,例如在离婚比率高的情境下可能会容易自杀。宿命性的自杀则是指在社会规范的过度压抑下,个体自由被完全的压迫,而失去希望。例如在奴隶制社会当中,奴隶主对奴隶进行剥削压迫,而奴隶清晰的认知到自己的处境和地位无法改变,进而为了结束这被压迫的生活而绝望的选择自杀。最后,涂尔干让我们认清自杀和犯罪一样社会中的自然现象,造成自杀的重要原因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心理原因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因素。解决自杀的重要方法是塑造“职业团体”,在专业领域内重塑集体感。
反常的自杀

《与社会学同游》读后感
《与社会学同游》这本书与社会中的一些专业书籍尤其是课本是还有着一些不同的,这本书籍的视角感觉更为轻松,感觉作者像导游一样带你游历社会学,它所用的语言不仅生动还结合了一些实际的生活化的例子。伯格在书中为我们揭示了社会学的基本形象、社会学的视角和社会学的人文主义性质。在书中提到社会学是不同于社会工作、心理学、伦理学以及统计学的,虽然社会学在其研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用到这些方法,但社会学是与这些学科不不同的;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它具有科学的精神、科学论证和科学规则。社会学的视角是一种看穿社会结构外表的机制,它主要是研究理解社会交往中正在发生的事,整个社会系统是如何运行的,同时社会学具有一种揭露真相的意识、中性化的趋势、世界格局的眼光和不敬的态度。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的是伯格为社会学精心描绘的三幅隐喻肖像,它将社会比喻为囚笼、木偶戏、戏剧。首先将社会比作为囚笼,认为社会中的制度、规则与结构预先设定了我们的位置与行动。常见的社会控制的手段有暴力、经济控制和群体规范等,社会中的人是处于社会多种力量的约束和控制之下的。其次将社会比作为木偶戏,人们如同被社会之线牵引的木偶,在社会中扮演着既定的角色——学生、职员、父母。这些角色背后的期望与规范操纵着我们的言行举止,角色的作用就是形成、形塑和模塑行为和行为者。而在其个人成长中,个人社会化的过程就是儿童学习成为社会成员的过程,自我的形成和发现社会是同一过程。最后是将社会比作为戏剧,人生如戏。社会界定我们的同时也可以反过来被我们界定,我们在家庭、职场等不同场景中会不断依据社会剧本进行调整,在努力维持角色的形象同时可以游离在社会角色之外,有着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而社会秩序正是建立在这集体性的、心照不宣的“演出”之上。这一比喻生动揭示了社会互动的表演性与情境性。《与社会学同游》这一本书,以一种新的视角映照出我们身处在社会之中,不自觉的受到社会规范的影响,在社会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牵引我们的日常;最终,它以戏剧的智慧告诉我们人生舞台虽充满角色扮演,却也蕴含着理解、反思与超越的可能。

《社会学主要思潮》读后感
《社会学主要思潮》这本书从内容上将作者之前的社会学历史分为两个阶段,并以此将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创立或发端阶段,按时间顺序分别介绍了四位创始人;第二部分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一代,也即形成或经典阶段,介绍的是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三位大家。另一方面是内容上,他站在历史角度展开评述,先提出每位社会学家所处时代的社会特点,然后介绍其主要著作,再分析他们各自对所处时代的主要看法以及对其提出的理论解释,并对他们的异同进行了全面的对比研究,给予了精辟分析和精彩评述。比如在对涂尔干思想的论述中,它论述涂尔干虽然研究了社会中的自杀率,但是对于社会中自杀未遂或者是企图自杀的次数未作研究。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但是确实是研究自杀率需要讨论的一个方面。而且对于“自杀潮流”这个用语,作者认为把他看成一种客观实在或者决定性原因是不恰当的,统计数字所反应的实际情况可能是心理同社会环境共同起作用造成的。作者认为其解释用语的风险在于把社会因素改头换面成了一种超个人的力量。《社会学主要思潮》不仅是介绍了一些主要社会学家的思想的差别,也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社会学家的思想有了更深的了解。

《社会学基本概念》读后感
《社会学基本概念》是我接触的第一本韦伯的著作,虽然它的整体篇幅较少,但是它所提到的一些定义是抽象且难以理解的。在之前我阅读过《社会学主要思潮》这本书,这本书也提到了韦伯的思想,且提到他的思想比较偏向理解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读完这本书确实更深程度的理解了韦伯的思想。韦伯在这本书中系统的解释了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但是这些概念中贯穿着意向、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首先它将社会学定义为是一门试图说明性的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那不可避免的将社会学与社会行为和理解行为意向联系起来。其次他将社会行为的决定因素分为四个主要因素:目的理性、价值理性、感情因素和传统因素。而又将社会行为的类型分为习惯和风俗。在行为者的社会行为中可能会以正当秩序的观念为依据,称之为秩序的有效性。正当秩序的有效性源于四个主要原因分别是:传统、情感信仰、价值理性信仰及成文章程。最后是社会关系的概念,社会关系是指多个个体间基于行为的意向内容进行互相调整的行为模式。在社会关系的分类中可以分为:斗争、共同体和社会,也可以分为开放的社会关系和封闭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关系中强调了团体这个概念,团体是一种封闭的社会关系,依靠特定的领导和管理班子维护秩序,在团体中的秩序可以通过自由契约或者强制服从的方式建立,可分为行政性秩序和调节性秩序。而团体又可分为政治团体、僧侣团体和企业性团体。这些团体在社会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作用。
韦伯在《社会学基本概念》这本书中定义了一些基本概念,但是它的概念中一直蕴含着意向的特征。例如在社会行为的概念中,我曾认为个人与他人产生互动的外向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而在韦伯的概念中社会行为是在考虑到他人的意向,进而影响自己的行为是社会行为。他认为对于一个外在行为仅仅是以预期的客观物体变化为取向的,它就不是社会行为。如下雨天人们为了躲避雨水一起撑伞的举动就不是社会行为,而且认为即使人们互相接触,但是是一个纯粹的事件触发而发生的行为也不是社会行为,只有在自己的行为在意向上是以别人的举动为取向时才具有社会性质。由于意向的不同,它将是社会行为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类型,主要分为目的理性行为,价值理性行为、感情行为和传统行为。而如何去分析影响社会行为的因素,韦伯从构建类型的科学角度出发提出了一种方法,把这些行为看作是在纯粹理性过程的偏离。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不考虑其它影响因素的状态下,可能会发生的行为是怎么样的,而现在的行为是如何的。将一些非理性因素按照因果关系归纳到偏离理性状态下的行为。这种理想主义的方法对研究社会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Posted: 2025-08-13 00:03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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