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
社会交往以社会报酬为基础的,从简单的个体互动到复杂的社会结构之间的能动过程。有如下基本命题。大部分人类愉快的根都扎在社会生活中。人类的许多痛苦以及许多幸福其根源都在其他行动中。个体在社会交往中得到的报酬往往会使其他个体付出一定的代价。有些社会交往具有内在报酬,如一对情侣一起做事,所需要的并不是共同的事而是在一起。社会交往也可能出于一种不同的原因而产生报酬,个体常常从社会关系中得到特殊的利益,因为他们的伙伴故意解决某些麻烦而使他们获得这种利益。一个不报答恩惠的人往往被指责为忘恩负义的小人。利他主义充满着社会生活。有些人的意见我们十分重视,这些人的社会赞同对于我们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它的重要性取决于他是否真实。社会赞同的重要性会阻碍那些彻底的和赤裸裸的自私行为。
由以上基本社会交往可以看出,个体在他们社会交往中追求社会报酬。在人际交往中可以观察的较为简单的心理过程引出了较为复杂的社会过程,后者支配着较为复杂的社会交往结构。社会吸引是一种诱导力量,他使人们主动的建立社会交往,一旦形成了交往,社会吸引又会使人们去扩大交往的范围。一个受他人吸引的人,对于证明自己对于他们也有吸引力很感兴趣,当他们能发现一个有吸引力的伙伴这种从交往中期望获得利益的能力就会提高。因此社会吸引的过程导致社会交换的过程。这其中无论是有助益的服务,还是象社会赞同之类的无形东西,每个人为别人提供的利益都是报酬,促使别人继续提供利益诱因作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整体化纽带加上了社会关系。
交换过程引起权力的分化,一个人如果支配着别人所需要的服务,并且与别人支配的服务无关,那么他就能根据这些人服务情况是他们的需求得到满足,从而获得对他们的权力。同时,集体赞同某种权利,可以使该权力合法化,而对权力的集体不赞同会引起反抗。前者有助于把努力方向一致的个体和群体组织起来,扩大合法组织的范围,囊括更大的集体。后者不断重新划分这些集体并促使他们沿着不同的路线重新组织。复杂社会结构的显著特征是,他们的构成成分也是社会结构。这些相互关联的群体结构为宏观结构,组成群体结构的个体称为微观结构。社会吸引则在伙伴之间形成了社会纽带,个体交往的分化同样对应于群体间交往的分化。所以,第一,对于充满着复杂社会结构的社会过程,价值一致具有重大意义。宏观结构的第二种突出属性,副结构中内在力量与联系各种副结构力量之间复杂相互作用。最后,持久的制度一般在宏观结构中发展出来。
社会交往中的某一平衡是由同一交往在其他方面的不平衡造成的。权力的不平衡规定了交换中的相互性,交换平衡依靠两种不平衡,单方面的服务和单方面的权力。
1、给别人留下印象:
某人是一位吸引人的伙伴,可以用社会关系计量学的问题来确定每个群体成员在其余人中间的相对名望。例如一个群体成员在社会互动过程中接近其他成员的频率、记住某人名字数目作为一种计量单位。某人吸引人的原因在于如果与他交往将有所报酬。一种是内在的报酬,自在目的。一种是外在的利益交往,实现更长远目标的手段。深刻的内在依恋从根本上改变的人际关系中的社会交易。外在利益为比较伙伴、选择伙伴以及弃此取彼设立了客观标准。也有许多社会关系并不能很容易被划分成内在报酬性或外在报酬性的。因为实际的交往是混合型,也即各种报酬的融合。个体对其他人的最初吸引总是以允许比较外在因素为基础。试图在其他人中间获得社会承认的个体有许多方法可以证明他们自己是吸引人的伙伴。特别是态度和价值观彼此相同的个体为他们的看法提供社会支援,这种支援使他们的交往具有吸引力。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用来留下印象的策略差异很大。表演一个有关自我感人形象要承担某些风险。敢于冒失败和非难的风险以及成功的应付挑战的能力可以赢得人们的尊敬。角色距离是一种结实某个角色要求低于某人能力这个事实的尝试。
2、一体化的自相矛盾
在一体化情境中,一个人有吸引力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使他没有吸引力,因为他们引起了对于被拒绝的恐惧并对群体中的其他人构成了地位威胁。因为按照本性报酬性的社会经验同时产生着社会吸引和社会依赖。而通过表明自己与某个群体成员具有共同利益,拥有他们共同的价值和准则,一个人可以与他们建立起来联系的纽带。因此,造成社会一体化自相矛盾因素是是一个人成为一个特别吸引人和重要群体成员的给人印象深刻的品质,也能对其余人构成一种地位威胁。这种情况便在群体形成初期阶段带有竞争性质。这种竞争可以被设想成一系列相互连锁的、混合的游戏,群体成员在其中既有某些共同利益,又有某些冲突的利益。
社会支援
社会支援能对行为产生一种独立的影响,他与强迫所产生的影响不同,社会支援能够增强他的成员。社会支援包括社会赞同和内在吸引。社会赞同:人们渴望社会对于他们的决定和行动以及那和建议表示赞同,别人的一致赞同有助于肯定他们的判断证明他们行为的合理性,以及证实他们的信念。所以社会赞同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报酬和社会影响的一种基本源泉。1、赞同的重要性产生了更加自由的给予赞同的社会压力,某些个体就假装赞同,甚至其他人也降低自己的标准对不符合自己期望的人表示赞同。2、尊重要求对假定根据客观标准作出判断的那些能力的单方面表示赞同。高地位的人,为了维护别人对他的尊敬以及为了维护他的赞同的价值,必须节省使用它。群体中地位分化,也使得高级地位成员要求获得单方面的尊重,而不是普通社会成员中对相互意见的赞同等来作为群体成员的依据。高级地位已经很牢靠的人比地位不牢靠的人能够更自由的表扬别人,高级地位使一个人的赞同具有较大的价值,这使它能够比别人能够更节约去这样做。3、不大稳固的社会关系中,轻易的使用赞同会弱化认为对他判断力的尊敬,只有在角色期待具体化后才能不用顾虑重重自己的名声受损。
社会交换中的一些理论命题
1、礼品交换在较为简单的社会中经常采取制度化的形式,突出了社会交换的两个普通功能,即建立友谊纽带和确立超过别人的优等地位。一个向他人提供报酬性服务的人可使此人感激化,为了偿还这一义务,第二个人必须反过来给第一个人以好处。利益量日益增加所得边际效用最终却衰减了。
2、社会交换涉及一条原则,一个人给另一个人施加恩惠,尽管对于未来回报有一种一般期望,但他确切的性质在事前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回报的性质不能讨价还价,而必须留给做回报的人自己决定。社会交换要求别人会履行他们的义务。
3、交换条件:交换关系的建立涉及到产生对另一方义务的投入,特殊机制存在使义务永存并因此加强了感激和信任的纽带。对恩惠的仓促报答会被指责为不恰当,它意味着,拒绝负一段时间的债并且坚持公事公办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因在社会互动中做了某些事情而获得满足,那么他就会向伙伴提供一种社会报酬,自己无需付出任何代价。
4、交换中为其他人提供社会报酬时所付出的的代价可以看做是投入成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第一,交换交易抽形成一个单一的对子,他们也要受每个伙伴群体角色丛的影响,要受每一方由于占据着与交换有关的社会地位而具有角色关系的影响。第二,一个群体中的整个交换交易决定着一种占压倒优势的交换率,为了一致,这个群体标准就要给任何一种偏离了该标准的交易关系施加压力。
5、一个给别人以珍贵礼品或为他人做重要服务的人,通过他们对他感即提出了一个对高等地位的要求,分配重要财产的能力变成一种从社会角度决定优越性的标记。
读书报告9.01—10.10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
韦伯:《支配社会学》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首先是之前《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学术与政治》两本书的汇报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一、 宗教信仰与社会阶层,在近代社会,资本家、社会上层、技术能手、商业上的高知阶层,全都带有浓厚的基督新教色彩。这是得自教育的精神特性,以及特别是此处经由故乡与双亲家庭、宗教氛围所制约的教育方向,决定了职业选择与往后的职业命运。天主教和新教的生活态度不同,须从宗教信仰的恒久内在特质当中来寻求,而不是单只求之于其一时所处的外在历史政治情况。心焦所带来的进步和社会影响并不是片面的,而是应该从宗教的特性中去寻找。
二、 资本主义的精神。时间就是金钱、信用就是金钱、金钱具有天生的孪生、善付款者是他钱袋的主人、守时与公正交易、诚实会提升信用、手头上不都是自己的财产。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特征:劳动者缺乏自觉,贪财或者不自由,不能发展资本主义,以赚钱为目的从事自我利益的是西方国家的固有特色,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没有发展资本主义。总会有土生土长的,形同冒险家心态也四处可见。总结,理性的经营方式投资与理性的资本主义劳动组织尚未形成为决定经济行为取向的支配力量。喀尔文派是历史上资本主义精神之教育的担纲者之一。变革中近代企业家,资本家经营方式不同以往,以一种更坚毅冷静的性格理性的发展壮大实业,凸显出伦理资质。这是与以往不同的另一种伦理资质,为事业而不同的劳动已成为生活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理想型资本主义企业家彰显出禁欲色彩,他们的财富价值与个人身上的可能一无所有,赚钱成了遂行天职。将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看作是理性整体发展部分现象,似乎是最好的理解,而且此种理性主义应该是从理性主义对终极人生问题的原则态度衍生出来的,但其与法国意大利骨子里深植随心所欲的实际理性主义是不同的。
三、 路德的职业观。在天职概念里表达出基督新教教派的中心教义,摒弃天主教将道德诫命区分为命令与劝告的做法,让神所喜即经营好各自岗位所带来的切实俗世义务,而不是修道院僧侣的禁欲来超越世俗。宗教改革的成效仅止于和天主教见解相反,使现世内职业劳动在道德上的重视与宗教的奖赏上大为提升。原则上各人应该坚守在神一旦安排好的身份,并规定了生活地位范围。所以说路德只是开启了基督教改革的开端,但是很不彻底,仍与基督教天主教有很多联系。而卡尔文派才是提出彻底改革的宗教。
四、 1、入世禁欲的宗教基础。卡尔文派教义为神而存在,被造物者与神之间有鸿沟除非为、了真要自己的尊严而别人旨命,否则一切生物只有永死,它造成人各自内在空前的孤独感,人生最大的事莫过于永恒救赎,为了增添神的荣耀他必须要恪守戒律。卡尔文教社会组织全都奠基于内在的个人主义、目的理性或价值理性的动机。这种结合是邻人爱,为神荣耀的事,而非服务被造物,首要表现履行那通过自然法则所交付的职业任务。2、上帝恩宠预选说重新解释,每个人都有义务相信自己是选民,人要自我确认方式是努力劳动,神秘合一是职业理性主义来源,达到恩宠的确定。增耀神的荣光是直接目的,间接目的是达到恩宠的确定,要时刻都面对被选或者被弃的,有系统的自我检视下形成,此世生涯便被彻底理性化带来独特的禁欲性格。3、一方面天主教修道僧与卡尔文派于禁欲目的与手段有相似之处,使其能够继续作为新教改革额战斗力,另一方面其作为改革派与中世纪又有很大不同。路德派很不彻底性以及恩宠预选说无从以神学知识来义证,因此必有其他方式。4、义证思想作为讲求方法的道德实践心理出发点,连接信仰与道德的架构,而路德派由于借着忏悔可以随时恢复,所以显然根本欠缺驱动力。恩宠预选根本无从借着神学知识之有无来证明,5、虔敬派愈来愈往强调感情性格的方向移动,但是皆为有闲阶级而设的宗教游戏,而卫理公会把救赎确证方法发展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但同样缺乏稳定的基础,因纯粹感情的直接从圣灵印证产生的绝对确信。再洗礼派摒弃预定论,其道德独具,讲求方法的性格在心理上尤其根植于其期待圣灵作用的思想。对职业的忠诚作为自然理性,且摒弃管子与贵族敌对,是完全清醒与冷静,追究良心的监察,推往非政治的职业生活轨道。神对人的启示下,个人职业生活带有独特性格,对资本主义精神诸多重要侧面发展意义重大。6、清教天职观对营利影响,每个信徒心理都产生那种讲求方法的审视自己恩宠预选状态的动机,以及将生活禁欲化的驱动力,即以神的意志为取向,理性建构起一己的整体存在。基督教的入世禁欲举全力抵制财产的自由享乐,勒紧消费,特别是奢侈消费。反之在心里上将财货的取得从传统主义伦理屏障中解放出来,解开利得追求的枷锁,不止使之合法化而直接视为神的旨意,不是强迫苦行,而是把钱用在必要的实际有用的事情上,在私人经济财富生产方面,禁欲仇视的是不公正与纯粹冲动性的物欲,因为,此种物欲乃是被称为贪婪拜金主义而应加以拒斥。财富的获得,作为职业劳动成果的这是神的祝福。7、清教的人生观为近代经纪人的摇篮,在财富诱惑下也会有动摇的时刻。如此,修道院纪律的变化史,众多教派的出现,是对人们财富追求与欲望规制的不同限制而已,是出世与入世二者不断探索的新方式。财富增加,纯真宗教热潮退去,宗教根基逐渐枯萎并被功利的现世执着所取代,功利的倾向就会逐渐称雄,市民职业风格分为劳动天职,与盈利天职,基于职业理念的生活样式是禁欲精神孪生出来。
《学术与政治》韦伯
韦伯认为当代是除魅的世界,是理性化的时代,救赎宗教已经分崩离析,人们信仰的缺失,谁来弥补这种宗教性,谁来撑起这种心志伦理带来的世界的有序运转,韦伯认为科学接过了这个重担,成为宗教性的担纲者。其中学术和政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韦伯这本书也在方法论—伦理层面和制度层面论述了学术和政治,廓清了学术与政治各自的任务。
以学术为业:韦伯从学术的外缘条件、人格特质及其伦理分别进行阐述。外缘条件方面韦伯认为德国的学者身无恒产,没有固定的收入,与美国的学者固定的收入相比,有一种金权取向。此外学者越来越资本主义化,需要高度的专业化,此外学者在担负学术研究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授课的工作,而这两种能力不是相匹配的,是两种不同特质的能力,因而需要靠运气。人格特质方面韦伯认为学者要有很强的专业化能力,因而需要极高的学术热情,需要一种献身精神,只有在这种热情的基础上才会有灵感的迸发。伦理方面学者遵循心志伦理,这种心志伦理是以某种价值为导向的,以达到目的为导向,不考虑手段的可行性和现实的无理性,是一种价值取向。他认为宗教的意义,生命的意义都是不存在的,学术的意义也是不存在的,是我们预设其有意义它才有了意义,学术的预设意义就在于他带给我们的知性,学者的工作就是要获得清明,这就需要价值中立的态度,不能对事物做主观的评判,只能廓清事物的实在。
以政治为业:韦伯从制度的演化和政治家的人格特质及其伦理进行了阐述。韦伯认为政治团体经营下去需要人和物两种物质,人就是行政僚属,物就是行政工具。韦伯分别阐述了两者的演化,最开始的时候人和物没有分离,身份团体也就是俸禄阶层既是行政僚属,又通过规费,税务等把握了行政工具,随后君主进行了行政工具的收夺,把行政工具收缴到自己手里,把身份团体变成官僚阶层,而官僚阶层逐渐也变成了一种具有专业性质的团体继续把控着专业事物。在这种权力收缴的过程中君主培养了自己的力量,一般是家士或者跟随君主的身份团体成员等,他们通过合议和内阁制度与身份团体进行斗争,这其中也形成了首席政治家。这就形成了三种力量:君主、专业官僚阶层和首席政治家。这三种力量相互斗争,君主可能和国会、政党联合起来对抗官僚阶层,也可能和官僚阶层联合起来对抗国会和政党,这需要看各种力量的匹配。当民主政体出现后,政党经营出现了,开始时政党还是名门望族的一个变体,随着民主范围的扩大,群众政治家开始了和地方望族的斗争,也出现了受薪的党工,出现了党的经营组织。
韦伯认为以政治为志业的政治家要有热情,责任感和判断力。由于政治事务的无理性,政治家必须考虑到手段的可行性,将目的和手段结合起来,韦伯尤其认为政治追求的就是金权,如果政治家追求荣誉和虚荣的东西反而会违背政治家应当遵守的责任伦理。责任伦理包括心志伦理,当政治家为了金权而导向马基雅维利式的权力观念时,政治家并没有忘记他们的心志伦理,只是由于政治的无理性使短时的目的和终极目的之间存在脱节和滞后,最终也会回到原始的初衷。
《支配社会学》
官僚制的演化:家产制支配是家权力的延伸,是某个家长取得对其他家长的支配权,是家权力支配关系的统合。家产制支配是基于政治子民和支配者的隶属关系建立起来的,在自然经济的条件下,家产制主要是满足支配者的家计消费,采用的是连带责任的赋役制,政治的子民主要贡纳实物或者徭役以满足支配者的需求。维持支配者权力的行政工具主要是军队和官吏群,在家产制的初端,军队一般是由民兵、奴军组成,而官吏主要是与君主同桌共餐的家士。随着经济事务的发展,子民越来越远离军事事务,那么就需要专门化的军队。另外拥有大陆性格的国家由于边界稳定和对外扩张的需要,军队越来越庞大和专门化,军队也日趋官僚化了,随之而来的是财政需求的进一步增加了,这就促使了官吏群的发展,(因为君主只需要控制财政的供给就能把控军队),这样财政目的下的官吏群就成了国家财政的主要担纲者。最初时官吏群以实物贡租的形式供给财政,家产制官吏的薪资也是从征收的实物中获得,财政收入是无法计算和保证的;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财政体系朝着货币租税体系发展,君主把财政包税给官吏,这样财政收入就建立在可计算的基础之上了,也就朝着官僚化的方向发展,官吏的薪资开始转向俸禄形式,官吏通过规费俸禄和土地俸禄从中获益。由于家产制官吏掌控着规费,土地,这种包税业务也导致家产制官吏压榨其权力范围内的子民而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但君主更在意子民税收的持续性,家产制也就越来越走向了定型化和固定化,家产制官吏成为“身份团体”掌握着行政工具,他们也越来越要求从君主那里获得更大的特权,官职越来越难以罢免,趋向于世袭化和永续化,走向身分制的家产制。支配者为了维系其正当性支配,会采取各种手段加以抵制,会采用地方分权,缩短任期,设置监察官吏等以收夺行政工具。这样双方的斗争会出现两个态势,也就是走向家产制的中央权力集中或者走向封建制,封建制是家产制结构的一个“边缘性的个案”韦伯主要论述了西欧的采邑封建制,采邑封建制是身份团体对土地资源,经营手段独占的结果,另一方面封建制最初时也有某种稳定性,官职作为采邑来封授使得忠诚义务的封臣与支配者之间存在一种人格性的结合关系,是一股可靠的支持力量,因为封臣受到内外双重制约的身份荣誉观念,一方面是发自内在的统一性精神,另一方面是外在的支配者的约束。这样封建制就确立下来,它主要基于封臣对于封君的忠诚和身份荣誉,基于双方之间的契约关系。封臣是世袭的,其所有职权和收入都可算是其个人权利和家计的一部分,官职也就成了其个人财产,其只有军事和财政援助的职责。封建制的封臣由于分享了君主的支配权,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会要求更多的特权和行使更少的义务,在封臣不履行契约的情况下会比家产制更加威胁封君的支配权。那么封君也必然会进行权力的收缴,在此过程中他需要强大的军队的支持,需要职业化的军队,从而不自觉地朝着官僚化的军队发展了,也只有官僚化的军队具有更强的力量。随着这种行政事务质与量的增多,量的增多是由于军队职业化带来的财政的需求的增多,加之封臣日益要求的特权的增多导致的行政事务的增多;行政事务质的增多主要是随着货币经济发展,文化生活需求的增加,新的生活样式的出现等。这些质与量的增加都导致了新的行政职位的增加,封君也借此把新的职位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以和封臣斗争,像治安长官,城市的官职等封君都尝试将其安排在自己的家士控制之下。这样封建制又开始趋向于一种家产制,最终权力趋向于集中化。这种行政手段的集中反过来也导致了军队和官吏体系的进一步官僚化。经济的发展和商业化带来的货币计算促进了封建制和家产制官吏从俸禄式转变为支付薪资的官员,否则还会转化为俸禄式的官职。货币经济的发展带来的行政事务的质与量的增加也使官吏群日趋转向外家产制官员。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家产制官僚向现代官僚制的转变。
卡里斯马的演化:卡里斯马支配是基于支配者个人超凡的人格特质,对支配者狂热的信仰为基础的,卡里斯马是非日常的,反经济的,其与日常生活格格不入,蔑视持续的经济经营活动,而人们对日常生活的需求,扈从对经济利益的渴求都导致了了卡里斯马的不稳定性,那么卡里斯马要维系下去必须得以例行化,卡里斯马想要持续性的存在,继续维持其神圣性,就必须在人员选择信仰最狂热,最具毅力特质的扈从,那么也就转变成了宗教卡里斯马;或者卡里斯马从神圣转为世俗,满足其扈从的日常化的需求,变成世俗卡里斯马。两种卡里斯马一方面需要彼此的卡里斯马来充盈自己的卡里斯马,另一方面又彼此争夺对子民的支配权。
世俗卡里斯马:世俗卡斯马是短时性的,其存在一般是由于危机的产生,在这种危机下支配者表现出超凡的个人特质,这种个人特质需要得到不断的校验才能维持其卡里斯马,在这种卡里斯马日渐消逝的过程中必须走向世俗化,主要从支配者的选取和支配结构适应日常经济生活两方面进行例行化,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态势:世袭卡里斯马和官职卡里斯马。世袭卡里斯马在古代一直占据了主要地位,由个人卡里斯马的可传递性延伸出家族卡里斯马、氏族卡里斯马,支配者和支配体也就从祖先的卡里斯马中获得了其正当性的卡里斯马,这种情况大多一直出现在家产制中;卡里斯马也可以根据正当性的合法仪式,比如涂油,加冕等形式传递给其他支配者也就演变成了职位卡里斯马,这也是随着民主的发展,社会的齐平化,门阀氏族行政到望族行政的转变,导致个人卡里斯马的消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官职卡里斯马。
宗教卡里斯马:宗教卡里斯的演变主要是教权制的演变,教权制和王权之间的斗争也从教权制发展到了政教合一形式,宗教卡里斯马消逝,世俗卡里斯马的胜利。基督教最初获得支配权是在日耳曼民族入侵罗马的时候,一方面日耳曼民族从野蛮民族的和平化得倾向与基督教禁欲克己思想的符合,也和当时经济水平低下有关;另一方面基督教与市民阶级利益的吻合,基督教具有理性主义的色彩,恒常性的职业性格,其理性伦理及反对封建支配阶层的尊贵与奢糜,都迎合了当时的市民阶层。但救赎宗教的理性仅限于救赎之路、释厄之路的理性,它的卡里斯马特质必然反对经济的理性化,抑制任何反权威主义的势力,也与市民阶层存在着摩擦。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布尔乔亚”阶层开始分化出近代资本主义的担纲者,也就是资本家,企业主,市民阶层和宗教卡里斯马之间的摩擦也就越来越多了,但是无产阶级势力的壮大也威胁着宗教的权威,市民阶层与宗教卡里斯马的关系还是合大于离,宗教为了对抗这些错综复杂的对抗力量,宗教卡里斯马发展出了修道院和教会,日渐走向官僚化了,圣职也就成为了官职卡里斯马。
随着近代经济的发展,海外殖民的发展,经济越来越占据了人们的生活,生活态度越来越倾向于“非人格”,“即事化“,而宗教只是救赎的即事化,而不是经济经营的即事化,此为彼世而不追求现世的心态与市民阶层的对立越来越严重;另外修道院工业与市民工业的冲突等都加剧了对宗教进行改革或者革命的呼声日增,但是教会的官僚化中生发的理性主义,创制出的可计算性的司法都与现代资本主义存在契合的地方,也就最终导致宗教走向改革而不是革命。宗教改革运动把基督教对于彼世的追求拉回了现世,对宗教的即事化变成了职业的即事化,发展出职业的观念适应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官职卡里斯马也失去了光环成为了人人可最求的事务,宗教卡里斯马也逐渐走向式微。
韦伯认为卡里斯马是在消逝的,特别是宗教的卡里斯马随着世界的除魅已经消失殆尽了,剩下的只有世俗卡里斯马,而世俗卡里斯马又可以分为危机状况下的世俗卡里斯马和日常状况下的卡里斯马。由于人类科技的发展,理性的发展,人类逐渐进入自由智慧的时代,应对危机的能力越来越强,危机状况下的卡里斯马也就很难产生了,更多的是日常卡里斯马。这也就是韦伯说的卡里斯马从古至今的渐趋羸弱,但其实卡里斯马从来就没有衰弱过,只是某种类型的卡里斯马的衰弱,因为卡里斯马是神圣的特质,神圣的标准也一直在变化,卡里斯马越来越越从个人卡里斯马转变为官职卡里斯马,从官职卡里斯马转变为金权卡里斯马,也就是卡里斯马不会衰弱,只有不断的在各种神圣事物中流变。
《社会学基本概念》
韦伯的方法论主要是基于行动的理性化建构的。韦伯认为集体的行动是由个体行动来完成的,认识集体的唯一方法就是分析个体的行动,韦伯的社会学研究就是要理解个体的社会行动。个体的社会行动是有其主观意义的,有其动机。个人总是趋向于一种理性的行动,如果行动朝着这种理性的方向发展了,那么因果关系是确定无误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理性行动来理解事物的因果关系。但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紧张往往会出现一种事物的“无理性”,使我们往往无法认知事物的全貌,俯瞰事物的整体轮廓,这种理性永远是相对的,我们无法达到理性的制高点,因而事物发展的方向总会个体的预期产生一种偏差,这种偏差程度的大小我们无法估计,但是动机—结果之间存在一种或然的联系。韦伯就是要构建一种理念型来使个人的目的理性动机导致的无偏差的结果重现,这种纯粹类型是最接近事实的,它有客观的可能性,存在一种确证性。那么我们的任务就是要理解社会行动的动机极其主观意义从而理解社会行动和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社会行动理论。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构建了从社会行动—社会关系—社会秩序的分析框架。韦伯认为个体的社会行动有其主观意义,有意义就会对对方有一种期待,如果双方都对彼此产生期待就会采取社会行动,从而产生社会关系,如果这种期待可以持续下去就会有持续的社会关系存在,这种社会关系便有可能形成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行动也会在个体的互动中形成一种行为模式,也就是一种秩序。社会秩序一开始是基于个体的互动产生的共识,或者固有的风俗习惯等,但是不同的社会团体中会产生不同的社会秩序,同一社会团体中也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社会秩序,各种社会秩序都有其存在的机会,这是一个“社会选择”的过程,在特定的环境中特定特质的人格获得胜利,形成了一种秩序类型,当社会团体中存在不同的秩序类型时就会产生冲突,发生斗争和妥协,最终会通过一种正当的方式形成一种正当的秩序。这种秩序可能是领导者强制产生的,也可能是通过共识达成的,也就是支配的三种类型,法理型,传统型和卡里斯马型。
从社会关系到社会团体的过程中有不同的关系类型,形成了共同体关系—结合体关系—组织—团体和机构—国家的不同层次的类型体系。这几种关系类型层层递进,逐渐把个体的社会行动和社会秩序联结起来。由于传统和情感产生的共同体关系,由目的理性产生的结合体关系,进而有了领导和管理干部的组织,而组织又趋向一种为达到目的的持续的行动产生了团体或者机构,最后通过暴力强制力形成的政治性经营机构也就是国家,这也是个逐渐理性化和理智化的过程。
《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经济行动就是以非暴力的方式获取某种渴求的效用的行动。而效用就是要获得对财货、劳务和经济机会的处分权,其中经济机会包括所有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习惯等。这种处分权获得的重要手段就是通过交换,通过对自己筹措手段的让与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财货,劳务或者机会的处分权。经济取向的团体可以分为从事经济行动的经济团体、经济团体、规制团体和秩序团体。
既然交换对于获得处分权有重要的作用,韦伯就转向了市场经济原理的论述。交换有事务交换和货币交换,产生了实物计算和货币计算,韦伯认为随着交换的频繁发展,人们倾向于形式理性下的以营利经营为目的的交换,那就需要货币计算的形式。韦伯把边际效用取向的交换称作是家计的,他认为起初的市场之所以得以发展,是一些拥有剩余财产的人由于边际递减效用,把剩余的财货拿出来满足急需要这些物财的人,这些被授予人通过支付利息或者劳动偿还,这种形式的市场还不是盈利经营,只是营利活动,他们拥有的物财也不是资本财,而是财产。他们计算获利的方式是以满足需求为导向的,采取实物计算的方式结算。而以收益性取向的交换称作是营利经营,他们的财货、劳务和经济机会的让与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处分权。
经济行动不可避免的要为了财货生产的目的进行劳务上的分配与结合,韦伯主要从管理劳动、劳动和生产手段的占有三个方面分析了分工形态的各个类型,进行了类型学的分析。韦伯所描述的经济行动就是形式理性下采取资本合算的以营利为取向的营利经营,资本合算市场自由,理性行政和法律,企业自由,机械化的合理技术等因素,特别是经济领域的银行业务,金融业务,货币体系等的合理性的演化,银行业务的汇票和贴现,金融业务的证券形式的融资渠道,货币材料和本位体系的理性化都是资本合算的基础。
与经济行动的有关的社会团体的论述,而社会团体最主要功能就在于其提供的法秩序力。他认为法秩序对于经济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由于法律生发的传统的力量使人受到心理惯性的力量,这种惯性会阻碍经济的变革,这需要移情和启示来打破定型化的行为。另一方面法律对于经济行动的保障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虽然个人利害心与法律规定产生的冲突会影响法秩序力的作用范围,但它使个人对财货的取得有某种计算的可能性,特别是理性的法律保证了营利经营的持续发生。
代恒暑假读书汇报
暑假书单
涂尔干《道德教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至此涂尔干读完(共九本),汇报涂尔干
韦伯《学术与政治》《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支配社会学》(部分)
道德整合:涂尔干的梦想与路径
道德相关问题的探讨是涂尔干思想脉络贯穿始终的一个主线,法国社会现状问题结解决方案中道德整合是其着力笔墨之处。
一、道德三要素中看社会道德缺失
道德是一个事实是由预先决定行为表现的行动规范体系所组成,从习俗内在经验呈现为一种倾向,规范本质上外在于人的存在,行动方式反抗超越个人偏好,越常规观念性东西:权威观念,道德不是一个习惯行为体系,而且是一个命令体系,即常规性,在道德生活的根基中还有权威的观念,纪律精神。当时法国社会正处在大革命时代,权威往往由于传统纪律的丧失而受到削弱,通行的规范体系被动摇,对纪律不敏感纪律精神很难保持他的道德活力。其次,社会领域的起点就是道德领域的起点,道德行动追求的是非个人的超个人的目的,个人有对于社会群体的依恋。社会是可以获得的,只有当人朝向高于或凌驾于个人目标活动时,只有当他使自身朝向高于他自己,高于其他所有个人存在的仆人时,他才能合乎道德的行动。个人必须投入到社会当中,才会有真正的自己。享有到的首要位置是政治社会,即民族国家,其道德价值的存在是接近人类社会,把个人和所属群体组织在一定的范围内。在这种变动的时代里,社会缺乏统一性,各种明确的关系各种社会功能的联系缺乏,社会只能是一盘散沙。最后,在这种状况下牺牲奉献精神成为独特的需要以维系唤醒社会的统一纽带,意志的唤醒是建立在逐渐认识基础上,个人发挥自主性自觉性源于对事物的认识,科学是认识的源泉,以达到信服的地步。在混乱的社会中科学发展受到阻碍,知性认知实然之物也必然受到影响。理性意志就无法产生。
二、道德缺失所引发的社会状况
1、社会分工的反常形式
分工与社会团结:涂尔干认为分工有其道德功能,影响到社会团结,那么就要考察社会分工视角下社会团结的变化情况。压制性法律形成的是一种机械团结,是对于犯罪群体的惩罚,它依靠的是一种集体力,一种既来自于个人又高于个人的力,它类似于共产主义,个人被社会所吞噬,利他主义盛行而个人主义的忽视。恢复性法律包括两种类型的法律:一是对社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法律,如物权法和人权法,但其对于维持社会团结有重要的作用;二是对社会团结起积极作用的法律,如商法和行政法,它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分工协作。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是此消彼长的,随着分工的发展,压制性法律逐渐减少,恢复性法律日趋增多,个人意识逐渐从机械团结中解放出来,而利他主义也得以维持,最终有利于社会团结。
分工的反常形式:涂尔干认为分工还没有完全形成,社会团结的功能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出现了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和功能性的分工。失范的分工是随着分工的发展,新的行业不断产生,而规范却不能及时建立起来,就导致了一种分工的混乱状态,是规范真空下的反常分工;强制的分工是原来的规范不适应现在的分工形式,而规范没有改变还在以原来的规范起作用,是规范失效下的反常分工;另一种反常分工是由于现行的分配形式不能充分调动个体的活力,各个部门之间不能发生持续不断的协作导致的反常分工
2、反常的自杀(社会混乱)
经济危机(工业危机或者金融危机),能够引起自杀,并不是由与危机使贫困人数增加,而是因为危机打乱了集体的秩序。对平衡造成破坏,那怕是突如其来的繁荣也会造成自杀。当经济灾难来临,个人应该降低自己的享受等级,限制自己的需要,重新接受道德标准,但是不能一下子达成这种新的习惯,有人就不适应不能再容忍而离世。其次,权力财富增加,内心的标准制度变化而新的标准却没有建立起来,原则关系就改变了,欲望受到刺激野心无法控制放纵放纵反常无法满足,竞争激烈却没有结果而离世。如果人的要求超多所得到的,或者没有得到满足,需求的倾向就会衰退,而活下去是其他倾向的结果,当其他倾向减弱的时候,活下去的倾向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要想避免这种状况,就要使情欲受到限制。人应该在职业等级中建立一种满足感,即在一定范围中追求自己的幸福,但这只是一般情况,他会因社会的不公平而打破这种平衡。宗教赞扬贫困的好处和道德价值是有道理的。
工商界的混乱:首先是宗教的各种教义对人额约束与道德指导,促使人对利益保持克制,其次是世俗权力。最后是工商界行业工会通过对工资产品价格和生产本身间接确定收入水平,调节各种需要。然而,宗教已经失去大部分权威,政府权力不再是经济生活的主要调节者。同业公会对各种欲望事实的纯功利主义规章制度没有成功的保持下去。贪婪无止境、狂热幻想变成现实,继续探索摆脱可能,渴望新奇认识后又无趣,种种社会的混乱是经常和特别引起自杀的因素,这种自杀取决于社会管理个人的方式,社会人活动失常而受到损害。称之为异常的自杀。
三、 自杀的社会因素
在构成民族大群体的所有个人的意识中,对于任何个人的意识来说,集体意识几乎都是外在的,因为每个个人意识都只包含其中的一小部分。因为个人的道德观念薄弱,且只有基本的准则会在心中,却也没有权威,个人的一般气质不会形成力量,我们又受到个人集体双重的影响,当集体的影响大于个人时对个人素质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典型的道德是社会中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一定比例的混合。这种思潮的强度取决于组成社会个人的本性、个人联合的方式即社会的组织的性质、打乱集体生活的运转而没有改变他的基本结构的暂时性事件。这种思潮总在有限的范围内找到有利于他发展的特殊条件达到这样的强度。归结起来,涂尔干认为,由于社会失去统一性,传统规范出现真空,集体意识不能有效影响个人意识,道德纪律失去约束性。
四、 解决路径
1、 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儿童利他主义精神
儿童身上的利他主义:涂尔干认为把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定义为追求自己和他人的快乐为目标是不确切的,欲望的满足不过是冲动的伴随物,既不是目标也不是冲动存在的理由,快乐或者满足程度上没有什么可以使我们把利他主义冲动和利己主义冲动分开。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同归于“我”,在主体范围内,表达本性中两个相互涵盖的方面。儿童利他主义首先来源于所属群体的依恋,其次来源于他所极度效仿看到的东西。所以应该首先培养儿童对于所融入群体的归属感,还有维护社会的统一。
方式:班级分享实实在在的集体生活,成员在道德和智力上同质程度高,教员引导班级共同观念和情感,在自由环境中协调多样积极结果。适当使用制裁把集体责任作为整体来评判,并给于适当制裁。每个班建立自己的历史和意义,交替换老师防止过于专一的影响。校友组织要持续保持各代之间的联系,校长应该为学校的精神和道德统一负责。还要让儿童感觉事物是复杂的,这种感觉最终成为他有机的组成部分,并成为心灵中的范畴,科学实验和观察也是必学的,学习生物科学以防止简单性倾向及理解复杂性。
2、发展职业团体或者行会:同类劳动者、履行同样职责的合作者的联合。优势:存在于任何时间空间影响涉及大部分人;不像政治团体的间歇作用,而是始终和个人保持联系作为工具职能进行合作,随劳动者到任何地方并支持他们,家庭不能;职业生活几乎是全部的生活,或受到影响从而具有集体意识。
产生:确定且得到承认的机构,容纳所有能在其中发展的生活萌芽;具有明确的职责。扩大这个机构的基础并使他和整个国民生活联系起来,不同地方的同类行会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系统,所有这些系统都受到国家的普遍影响从而抱有团结一致的感情,那么官僚的专制和职业的利己主义就会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种经常与公共中心的联系也会使个人受到影响。行会的主要作用是在将来和过去一样都来调节社会职能,尤其是经济职能,从而摆脱目前无组织的状态。世俗利益所需要的的纪律其目的不应该是使世俗利益降到次要的位置,而是应该使世俗利益有一个与其相适应的组织。
形式:法团所形成的集体力把个体吸纳进入,且改革最终会使职业团体取代作为政治单位的司法管辖区位置,劳资双方在法团中都应该负责监督团体的一般性事务和福利事业。该整体结构还依附于作为中央机构的国家。
3、国家:国家是指主权权威的代理机构,是自成一体的公职群体,带有集体色彩的意志表现和活动形成,是社会思维器官。能创造组织实现个人的权利。国家首要义务是使其成员不受集体的干扰,只有国家才能用普遍的功利感和有机平衡的必要性来对抗每个行会的本位主义,国家必须从一定社会混乱状态中分离出来,必须有代理和中央机构,应该先建立国家的从属机构即次级群体。社会发展中我们的苦恼事实证明是令人不安的道德贫困,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历史的发展使社会生活的所有重塑机构也被彻底消灭。所以应该恢复地方分权,职业群体为基础的专业性地方分权:增加共同生活中心而不破坏国家统一的地方分权,在此基础上社会生活可以分成若干部分,同时继续保持完整,只要每一部分代表一种职能。
5-6月份因为帖子不能修改后来忘记上传的涂尔干《自杀论》《原始分类》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教育思想的演进》、《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这两本书笔记在笔记本上)
《自杀论》
一、 非正常的心理
许多精神病专家认为人只有在发狂的时候才企图自杀,自杀者就是精神错乱者。有人说自杀是一种自成一类的疾病实体,一种特殊的精神错乱;有人说自杀是一种或者几种精神错乱的一个插曲,不在正常人身上出现。第二种说法不严格没有说服力,不能通过例子来说明只能通过特殊的额案例来说明。而如果确定自杀就是精神病那么所有自杀者都是疯子。另外一种情况,自杀狂的存在。
这样就提出自杀狂就是偏执狂的假设。首先,偏执狂只是在脾性方面有一种过分的热情,在表述上有一种错误的观念,程度非常激烈,精神上受到困扰而无法摆脱,以至于感情上稍微有点剧烈变化就足以扰乱心理上的平衡,这就是偏执的实际状态。自杀在偏执狂的名义下被列为精神病这是因为,他们所受到的不正常激情影响,许多自杀者除了结束自己的生命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偏执狂是这样的一种存在:人们假设人的精神由官能和力量组成,既然智力或者感觉方面的疾病会影响人的行为,那么身体的某部分会受到损伤,进而只影响某一种倾向某一种行为。但是这种观点并不充分。偏执狂身上作为疾病基础的整个精神生活的一般状态,特殊情况的存在只是暂时的和表面的,并不是一种持续的,精神错乱可以成为他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有限的部分。另一方面,这种假设与科学论据有矛盾,因为一种冠能受到损伤而不影响其他官能是不可能的,以至于精神错乱不可能只影响某一个部位而不影响其他部位。所以如果精神上的缺陷不能局部化,那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偏执狂。
精神错乱还是会引起自杀的,主要有四种类型的自杀,躁狂性自杀、忧郁性自杀、强迫性自杀、冲动性或者不由自主的自杀。总结起来所有精神错乱的自杀都没有任何动机,或者纯粹想象的动机引起的,总之,精神错乱的自杀不同于其他自杀,也不能把自杀和精神错乱这样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既然精神错乱的自杀并非所有类型的自杀,而只是自杀类型中的一种。那么在精神狂乱的极端余正常智力平衡中间状态:神经衰弱,也会产生同样的影响。对于神经衰弱者来说任何印象都是苦恼的来源任何活动都是疲劳的原因,他的神经好想暴露在体外,轻轻一碰就会受伤,当他能够为自己创造一种外界的声音只会很微弱闯到耳朵里,他或许不会感到太痛苦,他便去寻找孤独,但是如果不能实现而必须回到人群中,那么自杀对于他来说将会是有力的选择。另外一个理由这是因为他对外界感到敏感,所以他的思想和感情总是处于不稳定的平衡状态。经过好几代人反复探索的和谐一致在社会生活环境中是必要的,是个体适应社会生活和适应社会变化所必须的,然而神经衰弱者正是缺少这种心理和道德素质。社会制度越是固定不变,多变的患者就越是无法在社会中生活。那么神经衰弱者对自杀起的作用大小就是拿他和疯子类比,精神错乱是精神内在因素,而城市文明中的社会因素则是外在因素,查看这些因素在什么地方其相反的作用,只有证实这些因素之间的某种矛盾,才知道那种因素占主导地位。几个相反的情况。1、如果自杀率和神经衰弱有因果关系,那么妇女的自杀就必然多与男人,至少应该一样多。然而统计数据却相反,男女都有某种自杀倾向,这种倾向对于某种社会环境来说甚至是固定的。2、犹太教的情况也与假设相反。自杀的变化正好和心理变态成反比,而不是心里变态的后果。3、所有国家自杀倾向是从童年到老年逐步增强的。但是在自杀率最高的时候,疯子所占的比例最低。4、比较不同社会自杀和精神错乱,两者之间没有对应关系这一点更加突出。5、下层社会中精神错乱很少,自杀确时有发生。因此社会自杀率和精神错乱没有任何关系。特殊情况酗酒导致自杀。比较一下显示自杀和酗酒情况的发生地图,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二、 正常心理状态
自杀率与种族关系的论述。种族首先表现出来遗传的相似性,在各民族的混战在历史的熔炉中,各民族相互混合失去了全部个性,不完整和局部保留一些特征,而具有鲜明特点的少量热的种类是大自然和历史的作用。莫塞利区分了四个不同的种族,以及相应的民族,首先通过同一种族种不同民族的自杀率的不同,说明自杀和种族无关。其次,通过说明不同社会环境中,德国人的自杀率并不是同样高(因为同种族特征假设一样,那么应该说德国人的自杀率表现应该是一样的),因此当环境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差异与种族无关,所以其原因不在于血统,而在于社会环境。另外,从自杀人数的地理分布上来说,文明因素解释要比说不清的种族解释更有说服力。
自杀率与遗传关系的论述。把种族看作是自杀倾向的一个重要因素的理论还含蓄的认为自杀是遗传的,那么遗传的应该的某种气质,而不是自杀。社会中确实有关于自杀看似遗传的的例子,但是那些有可能是某种气质或者天气体质。如果遗传和自杀有关,还要说明这些事实和自杀总数的因果关系,得不到证实就是巧合或者其他的原因。这些认为是遗传引起的都是由精神病专家提出来的,那么有可能不是自杀的遗传而是精神病的遗传,即同一种现象可能是其他的原因,自杀一再发生在精神病人家里,但是有精神病并不必然导致自杀,有可能是因为精神或者情绪感染。要证明一种影响因素可靠性,必须证明他是唯一的且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自杀的倾向是一种明确的机制,那么应该在人出生后的几年里起作用,然而现实中儿童的自杀非常罕见。自杀率随着年龄的增高而变大,不能把这种只是成年时才表现出来的,而且从成年起逐步增强的倾向归因于遗传,即自杀和遗传没有关系。
三、 自杀与自然因素:气候和季节性气温
自杀和某种气候非但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在任何气候下都时有发生。因此应该从这种文明的性质,从这种文明在不同国家的分布状况,而不是从气候的神秘力量寻找自杀的原因。气温对自杀的倾向有直接的影响,可以归结为热量对脑功能的机械作用导致人去自杀。然而,水手跳海不完全是热量,寒冷地区也有;不同地区按月份有规律,气温和自杀没有固定不变的对应关系;不同国家没有任何关系。另外就是寒冷交替季节自杀的出现,事实数据与假设相反。如果比较一下每月平均昼长欲自杀人数的变化,则发现有规律的精确对应,因此昼长和自杀必定有关系。在任何季节里,自杀大部分都发生在白天,那么随着昼长变化也就必然了,这种影响是因为白天有利于自杀,各种事务繁忙,人际交往错综复杂,社会生活最紧张。通过数据看到一半以上自杀发生在农村,这是因为春秋季节,各种农活重新开始,名副其实的群名运动开始对农村生产产生影响。如果说自杀人数从一月到七月越来越多,不是因为天气炎热,而是因为社会生活越来越繁忙。
四、 仿效
仿效是指同时被不同的人感到各种意识状态的特性,这种特使一些人影响另一些人,并使他们结合在一起,以便产生新的状态。仿效就是一群人受到同意环境的影响但是每个人的意识与印象不一样,有差别,但是会相互结合形成一种新的状态。即一定数量的状态在另一种不同状态中的融合这就是集体状态。当一种行为有一种类似的、以前有别人完成的行为表现作为直接的先例,没有明确的或者不明确的思想活动介乎这种表现和实施之间来影响这种重复行为的本来性质,就存在仿效。自杀的这种仿效的倾向应该是从他所产生的地方出来并且侵入到没有这种倾向的地方。识别传播中心应该是比周围地区有更大自杀倾向,成为周围地区注意的焦点,随着距离的增大而减弱。而实际上在仿效结果最明显的地方在这个地图上却见不到仿效可能产生的结果。从法国的省、地区、县、镇到欧洲,这种解释是没有根据的。因此仿效并不是自杀的一个原始因素、只是这种状态更加明显。
一、 确定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方法
按照正常的一般程序,确定自杀的社会原因或者类型要从出精神错乱之外的个人自杀入手,观察尽可能多额自杀案例,把相同或者相似的类型归为一类,分析每一类中自杀倾向,然后分析原因和影响。但这样的程序是不可行的,因为没有这样的资料,自杀者本人所透露的信息不充分,能够观察的事实也很少。另一种途径,从自杀的原因入手,可以找到不同类型的自杀,每一种类型都有自己固定的性质,有自身特殊的条件,因为严格因果关系的存在,所以根据这些原因类型进行分类更加方便。从国家统计报告中可以发现,自杀人数增加,原因份额没有变,即原因是普遍的情况,这些情况才是自杀的真正决定性原因。另外身份不同,自杀的社会原因肯定不同,然而著作中的数据却显示这两类人的原因几乎相同,而且不同的原因对其影响程度几乎一样。这些原因只是自杀的表面原因,应该撇开作为个人的、他的动机和想法,直接考虑自杀是随着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的,之后再回到个人研究这些一般的原因是如何个性化而引起他们所导致的杀人后果。
二、 利己主义的自杀(宗教)
首先不同宗教信仰对自杀产生的影响也不同,即由事实得出,天主教、犹太教自杀人数少,新教自杀人数多。这个事实可以这样解释,因为人数少而采取的保护性预防措施,这可以说是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某些地区新教处于少数地位,自杀率仍然高与天主教。应该从宗教制度性质中找原因,他们都禁止并严厉谴责自杀,但是后者比前者更大程度上允许自由思考。新教的自杀倾向与自由思考有很大的关系,这种需要动摇了传统信仰,传统信仰不再有以前的权威和力量,一些思想和情感失去了有效性,就需要反省来填补真空,这种反思变成长期的,在自发性过程中引导进不同的方向。这样,新的信仰体系建立,变得无可辩驳,社会所共同有的就会获得一致的赞同而拥有权威。反之,一个宗教群体越是受个人判断支配,这个群体,就越是没有自己的生活,更没有内聚力和生命力。新教不像天主教会那样非常整体化的教会。基督教长期对犹太教的谴责在犹太教群体中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共同一致的感情。每一个社区变成了一个紧密团结和协调一致的小社会,比其他教会更加集中,由于她排斥异己的对象更加依靠自己,周围的敌意迫使他们具有更高的道德观念,非常和睦生活在一起,因为所信仰的宗教才有这样的免疫力,宗教生活的详尽个人很少有判断的余地。
另外,新教国家非常重视初等教育,是为了让每个人都有解释圣经的权力,有了教育的普及,自由思考才有了可能,学习的需要和共同信仰的削弱相对应,自杀也一样得到发展。新教国家萨克森文化程度高,自杀多;社会上层受教育高,自杀多;妇女自杀少,受教育少;犹太教的教育程度高自杀少,是因为宗教的少数派为了更好的抵制周围人的憎恨,或者出于好胜心,不得不在学问上超过周围的人,更好的武装自己。
社会本能一旦衰退,智慧就是我们剩下的唯一的指导。宗教是一个社会,构成这个社会的是所有新图共有的传统的因而也是必须遵守的许多信仰和教规。这些集体的状态越多越牢固,宗教的社会整体化越牢固,也就越是具有预防的功效。
三、 利己主义的自杀(家庭)
考察家庭的影响,要考察独身者和已婚者对于自杀倾向的影响,为了让数据更加具有代表性,要区别年龄的影响和家庭因素的影响。根据年龄段不同来计算各年龄段自杀率并不合适,会造成很大的误差,这样有可能是年龄的影响。避免的方法是确定每个群体在每个年龄阶段的自杀率。免疫力系数,已婚者的自杀率与丧偶者的自杀率之比,或者是已婚者和丧偶者的自杀率与独身者的自杀率之比。结婚太早有加剧自杀倾向的影响,尤其对男子。从20岁起,已婚男女与独身者相比有一个1.6的免疫力系数,从某个年龄段开始下降到生命的最后阶段重新回升。已婚者与独身者相比免疫力系数随着性别的不同而变化,丧偶降低已婚者的免疫力系数,但不会使免疫力系数完全没有。
整体来看已婚者自杀率低于独身者,可以说已婚受家庭选择和家庭的影响,前者来看,如果是婚姻选择的结果,首先,已婚者(婚姻选择的精英啊)应该自杀较低,而实际情况说明他们不具有这种免疫力。其次,在30—40结婚已经完成,免疫力系数应该达到最高点,从而表现出婚姻选择结束,实际并没有。另一方面,婚姻选择的结果免疫力系数应该男女都一样,实际也不一样。因此不是家庭选择的结果。后者家庭的影响,要从家庭结构中寻找,分为丈夫妻子和有子女家庭。在有丈夫妻子家庭中,1、本世纪初结婚率变化不大,但自杀率却上升了三倍,这个事实证明婚姻的影响并不大。夫妻结合后,无子女的已婚男子免疫力系数只比同龄独身者少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婚姻生活对已婚男子的免疫力影响不大,其次证据证明,有子女的鳏夫免疫力系数比有子女已婚男子要小,而丧偶对鳏夫的自杀倾向没有很大的影响,夫妻关系的存在对于抑制这种倾向来说作用不大,因为当夫妻关系结束时,这种倾向也不会进一步增加。最后,已婚妇女的自杀倾向多与同龄独身妇女,是夫妻关系本身(家庭生活)使妻子收到了损害,而不是婚姻关系。
对于男性来讲的免疫力系数的持续并不是婚姻选择或者婚前免疫力的持续,因为如果这种特质保留在男性身上那么对于女性也应同样适用,但事实却是即使离婚后已婚女子自杀率高于同龄独身女子,另外即使过渡到丧偶男子自杀的依然多于女子,也即男子没有保留由于结婚而获得的优势。所以婚姻选择不适合女性同样也不适合男性。
家庭越大,即包括的成员越多,这种免疫力就越大。这是由于受到共同感情交换传播,个体感受到来自成员间通过密切交往与不间断活跃而表现出来的统一牢固集合体的共同情感的影响。
四、 利己主义的自杀(政治社会)
在政治社会政治大动乱和民族战争对于自杀增加都有着同样的影响。巨大的社会动荡和全民战争都会加强集体的感情,激发派性和爱国主义、政治信仰和民族信仰,而且因为把各种活动集合到同一个目标而暂时造成比较牢固的社会一体化。自杀人数的多少与宗教社会一体化程度成反比、与家庭社会一体化成反比、与政治社会一体化成反比。
五、 把这种个人的自我在社会的自我面前过分显示自己并牺牲后者的情况称为利己主义,把产生于过分个人主义的特殊类型自杀称之为利己主义自杀。人有两重性,在具体的人之外还有社会的人,社会一旦瓦解,个人就失去了行动色目的,生命的存在不再适应现实,不能满足自己对于社会的想象,而人的追求不仅限于满足生存的社会生活,这种生活离人们远去,个人努力的希望落空。如果生命不值得延续下去,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摆脱生命的借口。另一方面,集体思潮的存在一开始就具有某种权威,这种权威使他得到个人的承认,并以更大的力量把个人推向他已经由社会的瓦解直接在他身上引起的道德贫困状态使他倾向的方向。利己主义就是引起自杀的原因。
利己主义自杀心理状态是空虚、忧郁、孤独;愉快
六、 利他主义自杀
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表现的是相反的一种状态,自我不属于自己,或者和自身以外的其他人融合在一起,或者他的行为的集中点在他自身之外,即在他是其组成部分的一个群体中。因此我们把某种极端利他主义所导致的自杀称之为利他主义自杀。泛神论与自杀的关系可以视为,抽象指导表象,表现于现实,产生于现实,反作用于现实,社会环境产生宗教观念,个人在这种环境中无足轻重几乎完全消失在群体中。这就产生了宗教狂性质的利他主义自杀,他和利己主义自杀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和粗野的道德观念联系在一起,只要涉及个人就毫无价值,后者把文雅的伦理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伦理观念把人的个性抬得非常高。两种自杀类型的差距,也把原始民族和最开化民族划分开来。
利他主义自杀在军队里面表现的最为明显,军队是一个严密的清一色群体,是大多数取决于利他主义情绪的自杀舞台,里面士兵并没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这是产生利他主义天然的土壤。在这种倾向的影响下,士兵可能因为一点点气恼和微不足道的理由而自杀,例如不公正的惩罚,为了荣誉等。
利他主义自杀的心理状态是激情、愤怒
七、 反常的自杀(社会混乱)
经济危机(工业危机或者金融危机),能够引起自杀,并不是由与危机使贫困人数增加,而是因为危机打乱了集体的秩序。对平衡造成破坏,那怕是突如其来的繁荣也会造成自杀。当经济灾难来临,个人应该降低自己的享受等级,限制自己的需要,重新接受道德标准,但是不能一下子达成这种新的习惯,有人就不适应不能再容忍而离世。其次,权力财富增加,内心的标准制度变化而新的标准却没有建立起来,原则关系就改变了,欲望受到刺激野心无法控制放纵放纵反常无法满足,竞争激烈却没有结果而离世。如果人的要求超多所得到的,或者没有得到满足,需求的倾向就会衰退,而活下去是其他倾向的结果,当其他倾向减弱的时候,活下去的倾向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要想避免这种状况,就要使情欲受到限制。人应该在职业等级中建立一种满足感,即在一定范围中追求自己的幸福,但这只是一般情况,他会因社会的不公平而打破这种平衡。宗教赞扬贫困的好处和道德价值是有道理的。
工商界的混乱:首先是宗教的各种教义对人额约束与道德指导,促使人对利益保持克制,其次是世俗权力。最后是工商界行业工会通过对工资产品价格和生产本身间接确定收入水平,调节各种需要。然而,宗教已经失去大部分权威,政府权力不再是经济生活的主要调节者。同业公会对各种欲望事实的纯功利主义规章制度没有成功的保持下去。贪婪无止境、狂热幻想变成现实,继续探索摆脱可能,渴望新奇认识后又无趣,种种社会的混乱是经常和特别引起自杀的因素,这种自杀取决于社会管理个人的方式,社会人活动失常而受到损害。称之为异常的自杀。
八、 反常的自杀(离婚)
离婚使男子的自杀率高于同龄已婚男子的自杀率,这种夫妻关系的反常状态引起的自杀不是因为倾向离婚的家庭就去倾向自杀,也不是妻子的精神状态改变,或者家庭精神削弱,更与家庭争吵无关,而是因为离婚制度的存在。这是因为只有实行离婚制度的地方才有真正的婚姻不稳定,只有离婚才是婚姻完全破裂,而分居只是推迟离婚的影响并没有是夫妻双方都恢复自由。独身者自杀倾向如此强烈是因为他们长期处于性反常状态。婚姻使两性对立是因为他们利益有矛盾,一方需要限制另一方需要自由。
九、 反常自杀心理状态:
利己主义自杀一种是夸大了的个性源于社会组织的松弛个人与他人的联系纽带放松或者切断,各种意识彼此分开和疏远,忧郁与孤独随之而来,然后是科学的发展和反思能力的巨大发展,思想不能发现事物存在的权利就会给出否定的解释,消极的回答,最后就只能离去。还有就是与忧郁不同的愉快的自杀,把满足自己的欲望作为唯一的任务,当没有别的希望,欲望简化也提不出更多额要求,就只能离去。利他主义自杀,义务性的是为理智和意志服务的。还有就是激情过的愤怒,异常的是达不到不受限制的情绪不能相互适应,不能对环境变化做出反应,习惯被打乱使其过分激动,毁灭性行动来缓解上升情绪、下降情绪,产生同样效果。
十、 自杀的社会因素
在构成民族大群体的所有个人的意识中,对于任何个人的意识来说,集体意识几乎都是外在的,因为每个个人意识都只包含其中的一小部分。因为个人的道德观念薄弱,且只有基本的准则会在心中,却也没有权威,个人的一般气质不会形成力量,我们又受到个人集体双重的影响,当集体的影响大于个人时对个人素质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典型的道德是社会中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一定比例的混合。这种思潮的强度取决于组成社会个人的本性、个人联合的方式即社会的组织的性质、打乱集体生活的运转而没有改变他的基本结构的暂时性事件。这种思潮总在有限的范围内找到有利于他发展的特殊条件达到这样的强度。
十一、解决自杀弊病的解药
职业团体或者行会:同类劳动者、履行同样职责的合作者的联合。优势:存在于任何时间空间影响涉及大部分人;不像政治团体的间歇作用,而是始终和个人保持联系作为工具职能进行合作,随劳动者到任何地方并支持他们,家庭不能;职业生活几乎是全部的生活,或受到影响从而具有集体意识。
产生:确定且得到承认的机构,容纳所有能在其中发展的生活萌芽;具有明确的职责。扩大这个机构的基础并使他和整个国民生活联系起来,不同地方的同类行会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系统,所有这些系统都受到国家的普遍影响从而抱有团结一致的感情,那么官僚的专制和职业的利己主义就会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种经常与公共中心的联系也会使个人受到影响。行会的主要作用是在将来和过去一样都来调节社会职能,尤其是经济职能,从而摆脱目前无组织的状态。世俗利益所需要的的纪律其目的不应该是使世俗利益降到次要的位置,而是应该使世俗利益有一个与其相适应的组织。
国家:只有国家才能用普遍的功利感和有机平衡的必要性来对抗每个行会的本位主义,应该先建立国家的从属机构。社会发展中我们的苦恼事实证明是令人不安的道德贫困,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历史的发展使社会生活的所有重塑机构也被彻底消灭。所以应该恢复地方分权,专业性的地方分权:增加共同生活中心而不破坏国家统一的地方分权,在此基础上社会生活可以分成若干部分,同时继续保持完整,只要每一部分代表一种职能。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一、 社会事实
一切行为方式,不论他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于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有其固定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从外部实施的对个人的约束力,其次,他的存在不依存与它在团体内部扩散时表现于个体的形式。首先,一种现象要成为普遍现象,他必须是团体的信仰、倾向和习俗这类东西,存在于个人意识之外的这种明显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与表现在个别事实通过个人重复的行动或者思想没有传承性的东西不同,他是一种源于公共生活的,在所有个人情感里具有共鸣的东西,可以通过言传口教通过教育延续下去,它是一种源于集体的特别力量。他不仅出现在有社会组织的地方,还出现在社会潮流所在的地方。法律、道德、社会习俗、社会潮流均有社会事实的存在。
二、 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首先,要把社会事实当做物来考察,在此基础上必须始终如一的摆脱一切预断,只应取一组预先根据一些共同外在特征而定义的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并把符合这个定义的全部现象守在同一研究之中。然后,要研究某一类社会事实,他必须努力从社会事实脱离其在个人身上表现而独立存在的侧面进行考察。
三、 区分正常和病态社会现象的准则
首先,不要一上来就确定正常状态和反常状态与生命力的关系,而是先找到能使我们辨认出这两种事实的某种可以直接感知的但又是客观外在特征。其次,他们通过0条件是否仍然存在,或者相反,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就是正常现象来研究,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就是按反常现象来研究。
其次,一个社会事实一般发生在进化的一定阶段出现额一定种的社会里时,对于出现在这个一定发展阶段的一定社会类型来说是正常的。指出现象的普遍性是与所研究的社会类型中集体生活的一般条件有联系的,就可以检验上述方法的结果,当这个事实与尚未完成其全部进化过程的社会种有关时这种检验就必不可少。
事实的巨大繁杂性和不定性要求人们在考察他们的时候必须精心细致。犯罪的病态与否这个现象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犯罪这应该是社会学中一个正常的现象,这是因为每个人说所处的直接自然环境不同、接承遗传因子不同,社会环境影响不同,一致每个人的意识不同。因此,要想没有犯罪每个人的道德必须是一致的,但是这种一致性不可能达到,这样在任何社会里就会存在个体与集体类型之间的因为公众意识给予的分歧,这种分歧便具有有犯罪性质。实际上,生存条件变化,集体感情也在发生变化集体原有体制会阻碍这种变化。道德向前发展要求个人独创精神也得落后于时代犯罪独创精神实现(犯罪的得以实现),这样看来犯罪对道德有促进作用和预测作用。
四、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社会种的观念把真正的科学研究所要求的统一性和事实中存在的多样性结合在一起。种的属性在它的所有个体身上都是一样,种之间又是互不相同的。种是个体的缩影通过社会研究不能得出分类,就应该从个体出发,并且不是数量的多少,而是具有科学价值和意义的决定性事实,然后依据事实的特征进行分类。但是个体数量与特征实在太多,就需要找到超越个体的标准,即不能使用分类特征的标准,要从少数特征来进行,以使其能够与未出现的事实分类相联系。所以我们在分类的时候,就应该选择特变重要的标志。要想对一个简单社会进行分类,就研究这最简单的社会是如何形成的,他的组合体是怎样组合起来就好了。所以,划分社会分类,首先以最简单的社会或单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对社会进行分类,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为一体区分出各类变种。
五、 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
事实效用与事实产生和为何为现在的状态是不同的。每一个事实都是一种力量,但是只知道这种力量还是不够的还必须知道产生这种力量的力量,解释社会分工的时候,说自我保存本能的意向因个人差异发展状态,造成分工,这种分工为什么存在。自我保护随着社会的竞争的不断发展,社会结合紧密,自我保护本能装向,社会发展状态下分工产生,否则产生自杀。当我们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他所具有的功能。社会既不像孔德描述的事实进步源于人性的发展,也不想斯宾塞描述早就获得观念与相应感情的社会单位,为了使个人本性实现而经历更加完整的变革。这只是有特质来解释特质,并未说明产生特质的原因和力量。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应该到个人意识状态中去寻找,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他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中去寻找,这一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应该到社会内部环境构成中去寻找。
六、 求证的准则
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同样的原因。共变法是指凡是每当另一现象现象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发生变化时,以任一方发生变化的现象,就是另一现象的一个原因或者结果,或者是由于某种因果事实而与之有联系。共变法确立的事实需要几个事实并且在多数情况下两个现象是共变的,它不仅让人看到两种事务表面上的相伴与相斥,因而并非不能直接证明两种事实有内部联系。他可以使我们看到两种事实至少量上相互参与。共变法确立的规律并非一下子确立起来,还要通过演绎法的逻辑推理,经验查明可行证明成立,不可行找第三方现象。这种方法是适用于所比较的民族存在期间发生的现象。这时候要解释某一较为复杂的社会事实,只有观察他所在社会种的全部发展过程才能做到,这就是发生法。
《原始分类》
首先分类不是人类由于自然的必然性而自发形成的,分类也不仅仅是进行归类而且还意味着依据特定的关系对这些类别加以安排。分类图式不是抽象理解的自发产物,而是某一过程的结果,这个过程是由各种各样外来因素组成的。
澳洲分类体系:简单分类形式,塔塔蒂人、贝林格河、麦凯港人,每个部落有两大胞族组成,每个胞族由两个姻族组成,每个姻族又一定量的氏族组成,事物的划分以胞族为框架,全部的自然事物都被划分到两个胞族中去。事物的分类体现人的分类。复杂一些,瓦克尔布拉人、事物的划分到四个姻族中去,特定的姻族只允许吃特定的食物,在分出来的每一事物中包含的等级的概念,这种分类拓展到了一切生活事物中,仪式上必须使用同一胞族的东西,严格遵循分类原则。更完整的分类,依据胞族和氏族,而他们拥有相同胞族的图腾,每个氏族都有属于自己的图腾,图腾制度就是按照社会群体对自然事物的分类。在这种更加分化的分类组织中,人类心灵正在从最初的混淆状态慢慢发展出来。沃乔巴卢克人提供了更加复杂的分类,达到了第三级图腾隶属于第二级图腾。这种分类体系对个体而言逻辑关系被或多或少的构想为亲属关系,以自己的图腾为中心越远关系就远。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相反的情况。
其他澳洲分类体系,在澳洲分类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尝试寻找这种分类的普遍性。在新几内亚、马步亚哥岛上图腾制度衰落,这种分类更加完整的分类体系,这些民族中存在着一些图腾,每一种图腾都会把各种各样的力量附属于该图腾的个体,这些力量可以支配不同种类的事物。当一个氏族足够庞大色时候,复杂的图腾分类体系制度已经发生了改变,社会结构发生了改变,组织也在改变,但是形式只是能辨认而已,随着集体心灵的组织的存在,混乱的状态必定要发生改变,于是次图腾可能上升为主图腾而发生作用。阿兰达的分类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并且胞族姻族以及胞族氏族在分离过程中并不是绝对而是持续性的,并且有很多中间状态,体现为图腾的重叠交叉。这种分类方式在以图腾为基础的社会中是十分常见的,这种体系和这种逻辑关系之间存在的是一条紧密的纽带,而不是偶然的联系。
祖尼人的划分更加复杂,事物的区域划分与社会的氏族划分不仅彼此对应,而且还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融为一体。这种分类的发展过程体现出氏族进行的图腾分类是方位分类的基础。苏人的空间区域划分类似于初级发展阶段,而澳洲的沃乔巴卢克则更进一步。因此,在具有图腾组织的社会中,部落的次级群体依据他们的亲属关系、依据他们在社会功能上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来划分地域的办法,是一条普遍规则。中国的分类则更加复杂,集体思想在以一种深思熟虑和博学广澳的方式,摄理着那些显然十分原始的主题,中国的分类本质上是占卜的工具。
原始分类依据氏族来进行,事物在社会中的位置,决定了他们在自然中的位置,自然事物的划属是氏族成员关系的外在表现。不仅类别的外在形式具有社会的起源,相互连接起来的关系也源于社会。逻辑等级就是社会等级的另一个侧面,而知识的统一性也不过是扩展到了宇宙的集体的统一性而已。最终的分析表明,科学分类的历史就是社会情感要素逐渐削弱,并且进一步让位于个体反思的历史。也即逻辑分类-概念分类-事物观念-集体共同情感,反过来就是社会的发展过程。
原始分类中的逻辑错误:预设理由、相伴随出现分类缺乏论证、假定某一社会一个时期只采用一种分类模式、臆断胞族与氏族的时间先后关系等
3-4月份
书单:涂尔干《论社会分工与团结》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涂尔干论述社会分工过程中,论证非常严密,报告先对“劳动分工”及其导致的机械团结严密的逻辑论证过程进行梳理。
一、 劳动分工的功能。
1、功能一词取用及分工不具有道德属性。对于劳动分工取用功能一词,这里必须强调用词准确性。这种准确在于功能能够表达出分工的相关性与构成性问题,方便区分与道德性规范需要的不同。那么分工作用与道德生活必然是不相关的,因为首先文明并不就是道德的表现形式,其次文明的组成因素同样缺少道德属性,,无论是在经济活动、工业活动、艺术科学等方面文明同样是缺乏道德属性的。所以,文明并没有包括道德属性,他在道德上是完全中立的,没那么创造文明的劳动分工也必然具有同样的道德中立性。
2、表面作用的死循环,与分工其他作用。分工不是道德的,那么必然表现出道德堕落的趋势(功能一)以及它所带来的经济进步与道德退化,这样就陷入死循环。但是仅仅考察这个功能还是不够的,还应该考察分工的其他作用。朋友具有互补性,同质性和异致性,其中特定的不同产生了相互吸引,一方为另一方所无这就是吸引的基础。劳动分工决定着友谊关系。其次,夫妻关系从原始社会极为松散的关系发展到现在明确的夫妻责任与义务也是劳动分工的结果。得出初步的总结分工才能让人们牢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联系,且是长久于广范围的。
3、分工归与交换领域的悖论。交换是两个人形成依赖关系的内在状态的外在表现。这种状态是持续的完整的意向系统。在分工条件下的社会关系是连续完整的又是独立的。分工具有整合社会有机体维护社会统一和团结的作用。
二、证明社会团结在本质上是劳动分工带来的结果。
1、研究外在事实:劳动分工能够带来社会团结这是很显然的事实,必须确定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社会整合。即由劳动分工导致的社会团结继而带来的社会整合,这种社会纽带,与其他社会纽带带来的社会团结有何种不同。社会整合又包括了内在事实和外在事实,能考察与衡量的是外在事实。首先要对社会团结进行分类,社会关系的塑造分为了习俗造成的团结,而他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习惯力量。还有就是法律下的普遍社会团结他是本质的。
2、法律可以表现外在事实:社会团结通过外在形式进行研究,反过来,如果脱离社会团结的社会形式,就只能感受到其中一切变化的共同因素。就是社会能动性的一般倾向。所以社会团结属于社会学研究领域,要考察他的社会作用才能全面了解社会事实,而考察社会作用不能采用抽象研究,要想是团结又可以把握的社会形式,必须考察社会后果。这样问题就清晰了,只需要把不同类型的法律区分开来。因此必须发现法律中的本质特征,即制裁。一类是压制性制裁一类是纯粹的恢复性制裁。
3、机械团结之犯罪的定义。要了解犯罪的构成就得从不同社会形态的犯罪现象中抽取共同特征。有找寻犯罪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各种不同型的内在与外在特征固定要素与普遍要素得出,普遍特征使我们对现象产生误解,这种方法不可取。从另一方面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可以看出有些犯罪受到重罚有些给社会带来灾难的却没有受到惩罚,因此对犯罪的定义是不恰当的。犯罪是似乎能够对社会产生危害,同时又受到社会压制的行为,刑法是一种群体所奉行的规范,这种规范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假设社会是建立在特定惩罚的客观必然性之上。他的合理之处是从个体特定状态来找寻构成犯罪的条件,事实上,犯罪乃是每个社会成员共同谴责的行为。犯罪是对既有情感的伤害,这种情感 是刻在了人们意识里的规范。成文法于习惯法的确立说明某类问题需要细致的解决,更说明人名已经普遍理解和接受规范本身。而习俗如果继续且有默契说明他本身已有权威,反过来也说明社会在发生习惯法不能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有更好的约束,必须有法律。摩西五经已经证明他记载的内容是深深印在每个人意识里的规范十二铜表法的编制与执行说明规范必须是固着化在人们的意识中。但是如果仅仅说犯罪是对集体感情所构成的危害也不能算作是定义,应为许多集体情感虽然被侵犯但是没有确定是犯罪。所以说与犯罪相应的集体情感必须达到一定的平均强度,深值在人们心中的感情和倾向。同时这种感情和倾向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像道德法那样维护,感情普遍是考纯粹而又分散的道德制度来维护,微弱不具有组织性。所以说,如果一种行为触犯了强烈而有明确的集体意识,那么这种行为就是犯罪。
4、犯罪行为的彻底规定,即非道德性的特定罪恶形式。首先是浅层次的解释里面,任何意识里的都会有某种感情,但这种感情强烈精确到一定的程度,触犯他的所有行为都当做是犯罪,或者在集体情感起源于快乐与痛苦中,如果集体感受力想要在特定对象中找到快乐,必须建成感受到快的途径,但是如果与之应的感情被废弃了也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快乐并不能无缘无故产生一种意向,只能与特殊意向发生关系。其次,罪恶本身并不取决于手触犯的集体感情的敏感程度。从另外一个角度,政府权威确定的特定行为犯罪和触犯集体情感的犯罪与社会生活里的犯罪都会产生一个共同的结果,惩罚。国家特有的抗拒力与社会抗拒一样,这种抗拒力从何而来。政府的首要职责维护集体传统信仰的权威政府成为集体的化身,集体把权威施加在每个人的意识里并从中获得力量,这种力量只能产生于共同的意识所固有的权力,当然也具有同样性质和同样的抗拒力。因此对犯罪的定义是确切额。
5、惩罚的特征。原始社会是为了惩罚而惩罚,现在是为了自卫而惩罚。报复是一种自卫武器,一件很粗糙的自卫武器,惩罚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报复行为,我们总是使犯罪的严重性与惩罚的的严重性相互一致,是一种等价关系。惩罚本质上没有变,由一种具有等级差别的防抗情绪构成。这种反抗最先由私人的报复行为构成,而原始的刑法本源上是宗教的。宗教本质上是社会的。所以私人报复远不是惩罚的初级形式,他是不完备的惩罚。刑法制度就是的历史就是社会侵占个人的历史,就是逐渐用社会的法律把个人的法律替掉。这些以法律为基础的压制手段形成了有组织的形式,即反抗以确定的机关为中介表现出来。惩罚从根本上构成了一种带有强烈感情的反抗,并且在程度上有区别,社会也通过某个中介组织的作用来对那些违反成员事实惩罚。
6、劳动分工下的机械团结。感情上的反抗是炽热的,但也是宽容的,这种爆裂的感情可以是有益的,在于激发潜在的愤怒并且在相互集成的共同体重信念与感情融合产生 新的富有活力的观念。犯罪所出饭店额感情是最有集体性的,因此集体的反抗力量将生命力恢复到同一水平上,压制犯罪的反抗并不是要为我们自己报仇,而是凌驾于我们之上的神圣事物,这种意向虚幻的,是为了满足自己。我们在犯罪和惩罚之间所确定的比例带有一种机械的自发性,反抗的实惠型来自于受到伤害的感情的社会性,具有社会整合性。正是犯罪把那些真诚的意识团结在一起,集中在一起。既然共同意识受到了伤害,就必须诉诸抵抗,抵抗一是集体的。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固有的团结,它源于相似性有把个人和社会直接联系起来。我们称之为机械团结。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万历十五年一本勾勒晚明的历史书,黄仁宇先生并没有在这本书中直接铺陈各种事实,或者从时间等方面阐述朝代兴衰而是由万历这一朝的这一年这个时间点为基础。以当朝几乎同一时期各个领域的显赫人物兴衰前后故事来以小见大,同时结合当时世界大历史背景,西班牙远征前一年,来说明本朝的人事、制度、军事、思想、财税等方面的怪诞与落后,也为明朝的衰落与灭亡做了铺垫。六个具代表性的人物:万历皇帝帝国的象征,张居正最高首辅,申时行首辅,李贽离经叛道的哲学家,戚继光军事将领民族英雄,海瑞正直的官员。
万历皇帝。明神宗朱翊钧自幼聪明好学,九岁便登上皇帝宝座,身居高位,他的几位老师教授他四书五经,历史经典礼仪经略等知识,它都能熟记于心,对他的老师张居正也是百般尊敬。在他是没有亲政前,颇有励精图治开创盛世的雄风气魄。上早朝、讲经筵,参加各种礼仪大典,巡视军队,参拜皇陵。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受到的束缚越来越多,皇帝毕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在郑氏问题与立皇太子问题上受到了大臣们百般阻挠,出行也受到百官的劝谏而失去了乐趣,自己信奉的老师张居正也因大臣们的弹劾而形象一落千丈。皇帝只是一个因国家需要而设置的位置,他的一切都必须符合规范。而在文官集团官僚体制下,君主已经是一个高度程式化的位置,万里在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失去了对道德经典的信任后选择了大罢工,以至于万里成为历朝历代怠政时间最长的君主,也可能是身居大院,不喑世事,身体精神极好,也成为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
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说,万历皇帝,历来均以昏庸而著称,而读完这本书,我倒是有些许同情这位皇帝。首先从他所受的教育与亲身经历来说。当参合张居正的奏章如雪花般飞来时,年轻的皇帝感到他对张居正的信任是一种不幸的历史错误,张居正言行不一,满口节俭限制皇帝连赏赐给别人的钱都没有,外祖父因家里穷而揽工牟利,而节俭的倡导者以圣贤自居的张居正竟然如此的口是心非占尽实利,通俗来说,万里心中是崩溃的。当一个人心中的信仰轰然倒塌,当然是非常伤心的事情,所以也就不难理解每升后来万理不理朝政。这当中还有与群臣的抗衡,自己的小欲望不能达到。在万历心中,群臣不再值得信任,都是满口圣贤,自己却胡作非为,所以开始漫长的怠政时期。
万历的怠政是制度设计的错误,并不是他个人做了什么事情。中国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至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朝代之初制度设计就有了局限,重文轻武,文官集团逐渐成熟,他们一心想把皇帝纳入他们所想的规范当中,不想也不可能让皇帝有出格的行为,而这些的根源在于道德的统治,皇帝就是道德标杆模范,不能有任何有违圣贤之道的言行。而这也成为文官集团制衡皇帝的制胜法宝。他个人性格也有,优柔寡断,听信妇人之言,没有独立做主的习惯和性格培养,或者说圣贤书读多了,没有实践吧。
张居正。首辅张居正在职期间做了很多有利于朝政的改革,比如实行全国土地丈量,一条鞭法的税收改革,考成法等,这些措施的实行,一定程度上改变的了积弊颇深的状况,一方面,也体现出了万历皇帝对张居正的强有力的支持。不得不说张居正窥探时局能力强,推行改革能切中要点,实在乃明朝历史上难能可贵的一点。作为一名政治家,他毫不犹豫的干掉自己的政敌,培养自己的心腹,其洞察细微,为人处世圆滑,让人称赞不已。但如此有魄力有能力的政治家,死后却遭到了寂寞家产,抄家 充军的下场,实在令人感到失落与叹息。
首先,张居正的根本错误在自信过度,不能谦虚谨慎,不肯对事实作必要的让步,例如在万历外祖父因公徇私这件事上,对方贵为皇亲国戚,是皇太后的亲哥哥,外人权力再大也不能动,位居人臣理应得过且过,让双方都有台阶下,非得以罪论处,这就让皇太后和皇帝非常难看。再者心知肚明文官集团明争暗斗,时刻都在跟自己作对的人大有人在,还要严厉的推行考成法,在自信的同时失去了应有的谨慎,没有对文官集团的双重性有充分的认识,即表面孔孟之礼,背后尔虞我诈。其次,张居正难逃烦人的桎梏,过分恋权,也因权力过大而遭人弹劾。不得不说,当一个人的权力太大的时候,容易被冲昏头脑,行事为人便渐渐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例如,他和冯保已经把高拱打到,却仍心有余悸,处置后快。欲杀人灭口,后来因引火上身,被人诟病。道德经中有一句,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最后,张居正的改革措施,测地暴露了这一大帝国中央集权过度的不良后果。在下层行政单位间许多问题尚未解决以前,行政效率的增进必然是缓慢的,有限度的。强求效率增高,超过这种限度,指挥造成行政系统的内部不安,整个文官集团因压力过高而分裂,而纠纷一起实际问题又升级为道德问题。
海瑞。海瑞的一生的经历就是制度的产物,其结果是个人的道德之长,仍旧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海瑞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之美至善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的范围内照办,而他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政府发给的俸禄不够那也应该毫无怨言的接受。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死的时候仅仅留下白银十余两,不够安葬费。海瑞正直他出任知县敢于抓地方大员胡宗宪的儿子,由此出名,又因为自己坚持原则而得罪上司,失去升迁的机会。看到满朝文武贪赃枉法,迫害百姓,不问生民,他认为解决的办法就是皇帝以身作则,于是以死之言,终触犯龙颜入狱。再得任用,海瑞力争求得实职,官至南直隶地方大员闻风四散。他最后下台因为干预了境内农田所有权。以人力量对抗强大的社会力量,加之在处理诉讼的时候过于自信,师心自用,既没有对地方情形周密的考察,也没有宣布法律的准则,更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去调查案情,听取申辩以做出公正的裁决,海瑞的不成功已不待言而自明。
几个制度与分析。
明朝开国皇帝确立了整套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其主要的着眼点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 农村的组织方式是以每一乡村为单位,构成一个近于自治的集团, 在为全国农村规划这样一张蓝图的同时,洪武皇帝又连兴大狱,打击官僚、纪绑、地方等高级人士,从朝廷内的高级官员直到民间的殷实富户,株连极广。洪武皇帝所推行的农村政策及一整套的措施,对本朝今后的历史,影响至为深远。其最显著的后果是,在全国的广大农村中遏止了法制的成长发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了法律。上自官僚下至村民,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售“和”恶“,而不是”合法“或”非法。
在财政制度上,政府规定了按面积征收田赋,其他地区的税率都比较低。征收不分贫富,其限制富户的办法即上述的服役 。这种以赢补亏而不由上级机关总揽收支以节约交通、通讯、簿记、仓库管理等各项后勤支出的财政制度贯彻于本朝的始终。全国满布着无数的短途运输线,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 显而易见,这种财政制度的弊病在于缺乏弹性,不能适应环境而调整。造成这种财政经济上凝固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持文官制度的统一和协调。这个集团是本朝实际上的统治者,它就自己性格为标榜,而全社会向它看齐。俭朴本来是一种美德,然而在这种条件下提倡俭朴,充其量也不外是一种手段,意在使行政问题简化,以适应政府本身的低能。
币制的问题。 洪武即位以后,铸币使用不方便,便发行宝钞,这一生财之道既经开辟,政府就不再愿意继续铸钱,以免和法币发生竞争。又由形势发生变化要铸币可是官方收入不足,只能少量鼓铸,民间私铸大开。但质量不一使用者怨声载道,这种情形造成了通货紧缩,致使商业萧条,失业者不断增加。于是无需鼓铸的碎银成为公私通用与全国经济生活中,但碎银没有一定的铜币作为辅助,零售业极受限制。然而这种货币不是政府发行便无从管理,其结果必更促使通货紧缩,使农民借款更加不易。以上种种因素刺激了高利贷者的活跃,而追本溯源,却依然要归之于政府的无能。
有效的商业法律能够补足放贷中货币的流通量。但是本朝法律的重点在于对农民的治理,是以很少有涉及商业的条文,因而不可避免地使商业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因为立国以来的财政制度规定了财政收入由低级单位侧面收受为原则,无需乎商业机构来作技术上的辅助。地方官所关心的是他们的考成,考成的标准是社会安定、赋税缴齐。商业发展不在职责范围内,且超过传统的道德观念。就这一点,即与“四书”所倡导的宗旨相背。
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一、本书是一本关于人际互动的研究著作,前五章类似于认识论的内容,解析了日常生活中自我呈现的过程本质,第六章映像管理指导具体的行为过程,有方法论的意味。个章大致内容如下:
引言部分,作者从个体出现在特定的情境中开始,引入给予表达映像和流露出来的映像两个概念,人们可以利用行为中难以控制的那面,来对照检查那些可控制面传达出来事情的真实性。在个体消息交流的过程中设置了舞台,当个体出现在他人面前时,会造成一种情景定义,他会有许多动机,试图控制他人对当下情景的映像,在这个过程中引入戏剧学的内容来探讨此种广泛的互动。
第一章表演。 当一个人在扮演一种角色时,他必定期待着他的观众们认真对待自己在他们面前所建立起来的表演映像。这就有了表演所需的一些配套设施。表演代指个体持续面对一组特定观察者时所表现的,并对那些观察者产生了某些影响的全部行为。
第二章前台:是个体在表演期间有意无意使用的,标准的表达性装备。作者抽象概括性表达,但不限于字面意思,包括舞台特定设置的场景、装饰品、衣着、装束。住行。
表达性装备:行为、言语、举止等音容笑貌。
舞台设置:舞台设施、装饰品、布局,以及其他一些为人们在舞台空间各处进行表演活动提供舞台布景和道具的背景项目。
前台具有抽形象和一般性,个人前台、社会前台、制度化前台。.
常规程序:某种活动、服务、工作的一般过程。
戏剧实现:工业戏剧化实现,即让人们可以直观地看到或者感受到你的表演。因此,工作戏剧化实现不仅仅是把不可见的成本变成可见的,必须足够精力转向那些看得见的方面。
理想化:表演呈现出对现有社会价值的迎合,表达性复原和重申,不只是向上流动,还有接受低层符号的行为倾向。
表达控制的维持:我们必须留意表演所建立的现实映像是娇嫩而脆弱的,任何细微的失误都有可能将其摧毁。作为一个社会角色,在观众面前表演我们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
误传:表演者都有足够的能力和动机来误传事实,只有羞愧内疚或者害怕才可能日他妈放弃这种企图。有时表演者所呈现的前台是虚假的。
表演若干特征:(1)面向工作任务的活动往往会转变成面向表达的活动。
(2)某一常规程序借以呈现的前台也可能适合于另一种稍有不同的常规程序,却又似乎不可能与任何特定常规程序完全吻合。(3)竭力实施自我控制,以便维持运作一致。(4)通过突出某些事实,掩饰另一些事实来呈现理想化的印象。(5)维护表演的一致性,主要的是靠表演者的小心谨慎,防止出现任何细微的不协调,而不是依靠申明表演目的来引导观众的思绪。
神秘化:表演者与观众保持社会距离,能使观众对表演者处于一种“神秘”的状态中。而神秘事物背后的真正秘密是: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真正的问题是如何防止观众知道这事。真实与人为:要使表演成功,必须让大多数观众能够相信他是真诚的。
第二章 剧班
剧班是一群个体的集合,他们通过相互间的密切合作来维持一种特定的情境定义,剧班是这样一种集合体:她与社会结构或社会组限无关,而是维持相关的情境定义的互动或互动系列有关。1.剧班成员可以放弃或用不适当行为来破坏表演,剧班成员相互了解可以在观众面前互相融合以维持特定情景,却很难在彼此面前维持特定映象。2.剧班内有小集团现象,以保护免收同阶层人的伤害。3.剧班相互之间的互动。4.导演拥有的责任和权利。
第三章 区域与区域行为
后台区域:与给定的表演相关联,在这里表演所促成的映像,故意要制造除前台表演相反的效果。后台的放松作用后台困境,非正式的露面可能有损于加诸其身的神秘感。定义的后台与广泛的后台,只要表演者愿意创设一种后台氛围,任何地方都可以成为后台。
第四章 不协调角色.
每个剧班都有自己赖以生存的角色和秘密,这种秘密有隐秘的、战略的、内部的不协调角色相应出现了,有告密者、托儿、冒名顶替者、探子、中间人或协调人、无足轻重的角色。还有(1)服务专家;(2)密友;(3)同行;(4)弱关联观众.
第五章 角色外沟通
缺席对待:在观众看不到的区域,他们会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来贬损观众,一种不会在观众面前面对面的方式:扮演观众角色或交谈措辞。上演闲谈剧班共谋:剧班内部使用一些非正式的,而且通常是无意识习得的姿势和表情语言,来传达共谋的舞台提示。再合作行为:剧班之间会有暂时的合作。
第六章 印象管理艺术
防卫性的品质和措施:喜剧表演的忠诚戏剧表演的纪律戏剧表演的谨慎。保护性措施:有关乖巧的乖巧
二、这本书中,以戏剧为基础由戏剧里面各个组成部分来描述分析研究,人类的互动行为。书中以下地方给我以启发,简单阐述:
P7。是因为每个参与者,都把自己的欲望藏匿于,他维护社会准则的表述之后,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不得不对这种冠冕堂皇的表述给予赞赏。那些看似星光闪耀的人在社会规则面前,表演的惟妙惟肖,仿佛他们就是道德标杆,他们就是社会准则的忠实践行者,然而这些只不过是把自己的欲望恰如其分的包装了起来,掩饰的毫无瑕疵。在庞观者看到如此,又不得不对其给予赞赏,因为表演者呈现的是社会规则要求的,可是这其中难道没有盲目从众道德绑架?真正欣赏的又有几个,表演者成功的又有几个。
P48。我们总是宁愿去揭穿骗子的伪饰,而不愿去注意发现虚假表演与假冒合法表演之间的,其他差异,骗子的表演越接近真实,我们可能受到的威胁就越大,这是因为,骗子的高超演技会削弱我们意识中的道德判断力,使我们对扮演某一角色的合法资格与扮演这一角色之间的关联,变得模糊不清。貌似我们一直在思考的是,骗子表演的伪饰乐于去拆穿表演,而不去思考他假装这种表演的、意图,假冒合法表演使之失去主动性渐渐被超高的技能所替代,是否被殖民时期就是如此呢?侵略者打着文化共荣经济发展的幌子,兜售奴性与殖民主义价值观,亦或者做销售的特别是走街串巷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P73 小集团所起的作用往往不是保护个体免遭其他阶层的人的侵害,而是保护个人,免遭与自己同一阶层人的侵害。之前对小集团的概念和理解是比较模糊的,戈弗曼的定义角度给了我很大启发,所谓小集团是指那种因非正式的娱乐而结合起来的少数人,而在我感兴趣的这句话里使用阶层这个概念,以前我觉得,小集团就是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伤害,这非常不准确的,他人指的是谁呢,原来是同一阶层的人因为比自己高阶层与他们产生交际的机会非常少,同自己阶层低的,自己反而更不可能是被伤害的对象。反而同一阶层应兴趣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的不同,形成了很多个不同的小集体。这些小集体并非所有同属于这个阶层的人都能加入,那些没有加入的自然成了相对被孤立的对象,因此会受到伤害。
P130 无足轻重者的角色似乎通常都深居服从者的地位,并且不受重视,但我们决不能低估那些被赋予护板演这种角色的人,能够运用这种角色作为防卫手段所能达到的程度。此句虽比较容易理解,但我想说的是,各种角色都有存在的意义,都需要被认可和尊重,在生活中很多看似平凡的人做着平凡的工作,但他们仍需被认可与尊重。例如所有的环卫工人,一天不上班,我们的城市会怎样,这就是他们的防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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