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回首话当年
——“三年困难时期”50年祭
陈前金
1960年2月,正当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从九江市高中(现九江一中)退学回到了永修农村的老家。说起退学的原因,就是一个字:饿。当时是三年困难时期,全国人民都在过“粮食关”。我在学校的定量每天只有7两大米,加上顿顿萝卜青菜、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点油腥,肚子一天到晚饿得咕咕叫。喏大的九江市,街面上竟然买不到一点可填肚子的食品。
回到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那时候,农村兴吃公共食堂。一个生产队的人在一个食堂吃饭。公共食堂是在1958年大跃进时办起来的。刚开始时,每天是3顿干饭,不定量。全生产队的人坐在公共食堂放开肚皮吃,而且不要钱。这样的日子只过了半年,到1959年上半年,食堂把三顿干饭改成了“两干一稀”,而且要按年龄大小、劳力非劳力实行定量供应。到1959年下半年,“两干一稀”改成三顿都是稀饭,而且要“瓜菜代”。到1960年上半年,食堂每天只能供应两顿稀饭。开饭时,社员们拿饭盆子把分的稀饭装回家渗上青菜、萝卜、野菜、野葛粉等经过再加工用来充饥。当时,我的户口还在学校。家里6口人,外婆、父亲、母亲、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本来就吃不饱,加上我这个没有户口和粮食供应的大小伙子,就更吃不饱了。我们兄妹几人天天跟着村子里的人出去刨野菜、挖野葛,艰难地熬着日子。
我有一个姨母家在本大队的另一个生产队,姨父是那个生产队的队长。姨母知道我退学回家,家里的日子很难熬,隔三差五会送一些青菜萝卜来接济我家。一天傍晚,姨母来到我家,要我到她家里去,说有事要我帮忙。我去后才知道,姨父到公社开会去了。临走时交待副队长,安排全生产队晚上一户去一个人“偷”本生产队在河滩上种的萝卜。姨母让我也去“偷”萝卜菜,她说让我去“偷”萝卜菜是经过全体社员讨论同意的,因为我的户口在学校,在家里没有口粮。姨母交待我,这事千万不能对别人讲。我觉得很奇怪,问:“自己种的萝卜菜,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扯呀,为什么要偷呢?”姨母说:“我也搞不清楚。等你姨父回来以后你再去问他吧。”
晚上10时,全生产队一户一人共10多号人每人担着两只空篮子,在副队长的带领下悄悄地来到了种萝卜的河滩地。副队长简单交待了几句话,大家就开始行动了。没有月亮,也没有星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人们完全是靠手触摸着扯萝卜。碰到大的扯大的,碰到小的扯小的。扯大扯小,扯多扯少全凭自己的运气。副队长则坐在地头上给大家“放哨”。大约扯了一个多小时,副队长悄悄问了几个社员,得知大家扯得差不多了,就领着大家回家了。
从姨母家回来,我着实高兴了好几天。扯一晚上的萝卜要当刨好几天野菜。此后,我又去姨母家“偷”了几次萝卜。靠着“偷”回来的萝卜和刨的野菜、野葛渡过了那个令人难忘的春天。我曾经问过姨父,自己种的萝卜菜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扯,而要去“偷”?姨父说:“傻孩子,萝卜是自己种的,可那地是公社的呀!公社当初计划那片河滩地是种小麦的。我考虑小麦生长期长,而且是粮食,收获上来后要交给国家。而萝卜菜生长快,可以救急,可以让生产队的人渡过春荒,就和大队书记(他家也住在这个生产队)商量,让放牛娃放牛把这片地的小麦苗给吃掉了,改种了萝卜。为此,公社书记还批评过大队书记和我。好在公社书记家也在农村,知道农村的艰难,没有深究。否则,大队书记和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谈到为什么时候要 “偷”,姨父说:“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给逼出来的。按照大队核算制度的规定,生产队的收入及产品必须全部上交到大队,由大队统一分配。一个大队有上千人,这点萝卜菜交给大队,每人分不到多少,起不到什么作用。而留在生产队,生产队只有几十人,就可以救这几十个人的命。让社员去‘偷’自己种的萝卜菜,就是不让这些萝卜菜被上交到大队去,即使被发现了,政府总不会为偷点萝卜菜而治大家的罪吧!”
经历过“三年困难时期”的人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段刻骨铭心的日子,不会忘记“饿饭”的滋味!
“三年困难时期”的教训是惨痛的。据美国人口学家科尔在他1984年出版的《从1952年到1982年中国人口的急剧变化》一书中说,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人口统计年鉴》,从人口总数、出生率、死亡率等指标推算,三年困难期间,中国因饿饭而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大约在3000万左右。作家苏晓康在纪实文学《乌托邦祭——1959年庐山之夏》中披露,三年困难时期,仅河南省信阳地区就“饿死近100多万人”。
对于造成“三年困难”的原因早有定论:一是自然灾害,二是“苏修”逼债。其实,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被人们“忽视”了,那就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自主权被剥夺了。
农民的命运天生就是和土地绑在一起的。在人民公社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下,农民成了不拿工资的“农工”,种什么、怎么种、收获的农产品怎么处理,农民没有话语权。在这种体制下,农民哪来的积极性?即使有积极性,碰到瞎指挥的领导,农民就是天天不睡觉在田里干活,还不是白忙空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调整了农村政策,取消了人民公社,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把土地的使用权和自主权还给了农民,把农民的命运和土地又绑在了一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取消乡统筹,取消农业税,取消粮食收购条例,开放农产品购销市场,对农业、对农民实行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善待农民,农民善待土地,土地就善待人民。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努力,彻底扭转了长期以来农产品供应紧张的被动局面,市场上农产品品种繁多、供应充足,人们是想吃什么有什么,想吃多少有多少,那种“饿饭”的日子将一去不再复返了!(2010年3月3日)
作者简介:陈前金,男,1943年12月生,江西省永修县人,************党员,退休干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和中国生产力学会会员,长期从事农村工作,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中国财政》等中央省市报刊发表论文100多篇。多次获江西省财政科研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2006年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一五”公众建言献策征文二等奖, 2009年两篇文章同时获得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纪念农村改革30周年——我所了解的农村综合改革”征文二等奖。
通讯地址:江西省永修县财政局
邮政编码:3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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