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理论探讨 >> 理论精华 >>
  • 黄宗智:中国的“三实”与西方的 “三理”: 一个总结性的回顾、反思与前瞻
  •  2023-08-04 14:51:44   作者:黄宗智   来源:   点击:   评论:0
  •  【字号:
  • 中国的“三实与西方的 “三理”: 一个总结性的回顾、反思与前瞻


    黄宗智

     

    摘要:中国传统和改革时期的基本思维方式可以用“三实”——实践、实用、实质来总结,与西方的“三理”——理性、理推、理想(类型)十分不同。“三实”是基于二元(或多元)互动和合一的思维方式,与西方主流二元对立、非此即彼思维十分不同。当然,两者在历史中都显示过其偏颇的一面。当代中国曾经显示趋向平衡之外的极端,譬如,脱离实际和过度管控的大跃进,或与其相反的过度动乱的文革。西方现代则在自由主义的同时,长期显示帝国主义侵略、资本主义无穷逐利和西方中心主义的偏颇。中国未来的正确发展道路在稳定平衡地推进由上而下的领导与由下而上的民众参与,也在继续吸纳必须的“三理”思维和其连带的机械化发展,以及自由主义和西方法律的个人权利观,籍此追求超越中西二元对立,迈向综合中西优点的长远道路。

     

    关键词:中国式三实——实践、实用、实质;西方式三理——理性、理推、理想类型;二元合一与二元对立;各自的偏颇;集权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

     

    Abstract: The basic mode of thinking in Chinese tradition, as well as in its present-day Reform period, may be termed the “three shi,” of practice (shijian), practicality (shiyong), and substantivism (shizhi),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West’s “three li,” of reason (lixing), deduction (litui), and idealization (lixiang [leixing]). The Chinese “three shi” mode of thinking is based on a cosmological view of dyadic (or multi-adic) interaction and unity,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West’s mode of dualistic, either/or opposition. To be sure, both sides have deviated greatly on occasion from its standard mode. China in its contemporary period had gone through the extremes of the impractical and overcontrolled “the Great Leap Forward,” and the excessively violent and anarchic “Cultural Revolution.” As for the West, while evincing strong liberal ideals, has engaged also in expansonist and exploitative imperialism, boundlessly acquisitive capitalism, and exclusivist Western-centrism. The future road of development for China is to pursue a balanced reliance on both strong top-down leadership and bottom-up popular participation, as well as in continuing to absorb the essential dimensions of the West’s “three li” mode of thinking that underlay the machine-age revolution, as well as its ideals of liberalism and individual rights, thereby to find a long-term path of development that can combine and transcend the either/or opposition of the two.

    Key words: China’s three shi; the West’s three li; dyadic unity; dualistic opposition; deviations of both sides; centralized minimalism and the third sphere

     

     

    经过六十年的持续和集中学术探索,笔者对中国改革的基本思维和走向采用了“三实”的总结称谓,即“实践”、“实用”与“实质”主义的进路。“实践practice)所指的是,面对西方将主客观建构为二元对立的思路的大潮流下,中国,尤其在改革以来,一直展示着超越那样的对立而从实践出发的进路。通过在实践中的测验,而得出超越主客观、理论与经验二元对立的进路。一定程度上,展示于“摸着石头过河”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两大关于改革主导思想的代表性概括。“实用”(pragmatic)则是实践的基本考量。判断某种实践的关键是其实用性:是否真的有效,真的起到决策者和人民所期望的结果?这与对“实践”的重视紧密相关,即真能解决问题,真能起到实际的作用,真正符合国家与人民总体目标的举措。“实质”(substantive)则是实践与实用背后的基本思维和主导性道德和理论倾向:不同于“形式”,它关注的是实质性内涵——是否真的做到“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平和为人民服务的现代仁治理念。 (黄宗智20232022a)


    现代西方,尤其是英美两国的主导思维则是“三理”进路,即“理性”、“(逻辑化)理推”(形式化)理想”,与中国的“三实”进路十分不同。“理性”(rationality)乃是西方启蒙时代以来被特别突出的主导性建构,几乎取代了之前的天主教和基督教对上帝的信仰的地位。“理性”被认定为人类的最高、最好境界。它要求排除人的非理性的方方面面,包括感情、非理性的道德价值观等,籍此达到纯粹理性的境界。“理推”,特别是演绎逻辑的推理(deduction),则被同时视作理性的最高体现,即从某些予定的定义和公理出发,凭借演绎逻辑而推导出的定理。在被设定的定义和前提公理下,被认作是无可怀疑的真理。这是“形式理性”思维,亦即韦伯所认作全球人类发展历史中所呈现的最高境界。“理想(类型)”(ideal-type)则是依据理性和理推所得出的最高类型,乃是韦伯所建构的四大思维类型——形式非理性、实质非理性、实质理性和形式理性——中最高的形式理性境界,包括现代的科层制、高度形式化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等方面。(黄宗智2022a)


    一、中西方基本思维方式的不同

    (一)二元对立与二元合一


    西方的形式/演绎逻辑最早的体现是古希腊的欧几里得几何学,即,从几条设定的定义和公理出发,凭借理推/演绎而得出一系列无可辩驳的定理。那是一个特别适合机械、物理世界(牛顿力学)的模式和方法。其中的一个关键是将真实世界中的二元和多元实际设定为形式化的单一元,从而得出一个被形式化的世界观,也是一个特别适用于一推一拉的机械制造的世界观。一定程度上,它和西方现代得能率先发明各种机械直接相关。(黄宗智、高原2015;黄宗智2022a)


    但中国的思维方式则十分不同。它历来都是主要基于生物/生命世界而不是物质世界的宇宙观。其中,二元互动合一(如阴阳、乾坤)乃是核心。那样的宇宙观固然比形式化的推理更符合生物世界的真实,但它一定程度上也妨碍了中国之更早进入机械科学,要在受到西方的冲击之后方才为了自卫而逐步纳入、添加西方那样更符合机械化需要的思维维度。(黄宗智2022a)


    虽然如此,在我们可以预期的未来的科学发展中,相互作用的二元和多元无疑将会成为越来越关键的思维方式。实际上,那样的思维已经可见于物理科学(电子学)的二元互动的电磁学(electro-magnetism)。当然更可明确见于二元和多元互动的生命科学(life sciences),也可见于当今的医学。在未来的科学发展中,它颇可能会取代旧的牛顿力学的宇宙观而成为更宽阔的现代科学的主导思维。(黄宗智2022a)


    无论优劣先后,没有疑问的是以上两种基本世界观的不同。西方将二元对立推理渗透到各个不同领域的事实可以见于不仅是牛顿物理科学,也是多种不同的“社会科学”。首先是其理论建构的主导思维: 全都要求逻辑上整合为一,不允许二元互动合一(被认为是模糊和不可预测的思维)。它惯常地凭借演绎推理而得出,在设定的前提条件下,无可怀疑的结论,特别明显地可见于英美的古典和新自由主义,从先设定的完全理性的个人出发,从而得出二元对立、非此即彼对立的演绎。譬如,主观与客观、理性与非理性、市场与国家、西方与非西方等。那样的现代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思维方式一贯将这些二元(和多元)互动实际全都纳入逻辑上整合的二元对立(dualistic opposition)演绎思维,排除二元互动合一(dyadic integration),将后者视作违反演绎逻辑的非理性思维。譬如,将每个个人都建构为单一维的理性经济人,拒绝或无视其实际上的非理性的感情等方方面面,将其双元或多元的实质简单化为单一元,进而凭此演绎、推导出逻辑上被形式化地整合为单一元的形式理性个人。对待个人与国家的二元也同样,将两者对立为非此即彼,凭此拒绝其二元相互作用的实质,凭此构建古典和新古典自由主义理论所要求的国家最小化,个人自由最大化。它是西方的主流基本思维。(黄宗智2022a)


    中国则完全不同,习惯地倾向同时考虑二元双维,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理性与非理性、理性与感情等全都视作并存互动的基本实际,将其二元或多元互动合一视作必然,而不是单一元的非此即彼对立。面对似乎矛盾而不可兼容的二元,倾向兼容两者。譬如,汉武帝(和董仲舒)开启的儒法二元合一的阳儒阴法立法进路,开启了长期以来的“中华法系”的核心思维和进路。在清代的康雍乾盛世中,将农耕世界与草原世界视作一个二元合一体,由此得出综合性和超越性的“大一统”超越。如今,则在改革时期的实践层面上,将中西、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国家与社会、国企与私企等视作二元互动合一体,而不是非此即彼。我们可以说,脱离了如此的综合性概括和实践,便看不到中华文明的基本思维和核心。若将其牵强地逼进西方的二元对立认识,将会完全看不到中国思维的双元和多元互动性。中国即便是在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世界观的极盛时期,也还建购了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的区分和两者并存,以及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区分和并存,没有完全陷入简化了的二元对立思维。(黄宗智2022a)


    (二)两种思维方式中各自的偏颇

    西方的二元对立思维带有强烈的唯我独尊倾向。譬如,将西方模式的现代化构建为唯一正确的发展道路,将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并进而将自身的模式强加于人。这些都是我们容易看到的历史实际。其中,最重大的实例当然是西方历史上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也包括其迄今仍然带有的强烈“西方中心主义”和西方现代主义,认为全球都须模仿其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尤其是资本主义型的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民主。其中,当然也包括西方对前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所倡导的“休克治疗”模式,认定他们必须全盘废除计划经济,一举完全以被理想化的自由市场经济取代之。其模式是如此的强盛和专一,居然成功促使前社会主义的苏联和大部分东欧国家采纳其方案。结果是它们众所周知的持续经济困境。


    二元对立思维不仅会促使西方对非西方的错误认识、错误理解、错误指导,还会掩盖西方自身的明显实际。除了上述的自由主义理念和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实例之外,我们还可以以美国的法律体系为例。它在实际运作中明明是由其形式主义古典正统和具有几乎同等影响力的法律实用主义两大传统二元互动合一来组成的,特别具体地体现于两者长期以来在最高法院九大法官中的并存拉锯,时而偏向形式主义,时而偏向实用主义。其实际运作绝非真是形式化推理所得出那样纯粹单一维的“形式理性”理想类型。(黄宗智2007)


    更明显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实际上非常显然和不可避免地既带有理性的一面也带有不理性或感情的一面,但在西方的主流纯“理性人”的建构之下,那样的二元和多元实际却被完全理想化地构建为单一元的纯理性人。至于其经济体,虽然同样被演绎建构为完全理性的市场经济,但实际上,我们只需回顾其历史上多次的经济危机,特别是“大萧条”的历史实际,便能明确清楚地看到其单一面的理想化建构的不足。形式化和逻辑化的建构最多只是真实的单一面,绝对不等于其全面。


    在西方的先进经济发展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它的丑恶面,看到资本主义的无穷逐利本质。在西方的民主、自由、先进经济等美好的一面之上,我们还要看到其对“发展不足”(underdeveloped)和后发展国家(late developing countries)的侵略、剥削、自大。除了它的(被理想化和客观化)的“理性”之外,同时还要看到它的非理性贪婪面。我们必须认识到其两面性的实际,区别于其被理想化的单一面。(黄宗智2022b)


    至于中国,我们也同样不可忽视其在平稳的三实与二元合一思维方式之外的偏颇的历史实际。在帝国主义的侵略、压力和遏制下,中国,包括当代中国,几乎不可避免地出现过失衡的偏差,要么过分依赖由上而下的命令型统治,如不符实际的大跃进和其所导致的灾难性后果,要么相反地过分依赖由下而上的动乱和“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偏颇,如文化大革命初期中的极端暴力化实际,对许多无辜的人进行各种各样的打击。再则是集体经济时代偏重过分管控的一面。最终才导致了改革,从相对极端的偏向逐步转入了比较实际、平稳和多元互动合一的改革。虽然,偶尔仍然会显示过度管控的倾向(黄宗智2023;2020b)


    二、中国的发展道路


    如今,中国成功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历史实际,我们这里要问的问题已经不再是中国该怎样才能发展,而是其为何已经如此快速地发展了。


    俄罗斯和东欧的大部分国家都比较简单地采纳了“休克治疗”的模式,即采纳了西方高度理想化和单一元化的模式和思维,一举完全抛弃之前的计划经济而投入市场经济的模式,将未来的希望完全寄托于西方意识形态中建构的理想化和单一面化的市场经济,完全抛弃自身之前积累的经验,包括马克思主义对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深层批评和洞见。


    实际上,市场经济有多种多样,但被亚当·斯密(和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理想化为完全是最纯粹的平等互利双向交易。即,形式化地来说,如果甲地由于其资源禀赋能用乙地一半的成本来生产(乙地所需的)甲产品,而乙地同样由于其资源禀赋能同样用甲地的一半的成本来生产(甲地所需的)乙产品,两者平等贸易交换,无疑对双方都有利。一如斯密所指出,那样的贸易会促进两地发展社会分工和规模化生产,进而导致生产效率的提升,以及螺旋式的现代经济发展。(黄宗智2022b)


    但历史上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有多种多样,大多不符合如此的理想化平等互利模式。譬如,中国历史上的城乡贸易,大多是由城镇提取农村优质产品供其消费,较少反向的商品(相对贫穷的农村人民所购买的主要限于油盐酱醋等简单日用品),其实际结果不是城乡同等并行的经济发展,而是城镇的发展与农村的内卷。(黄宗智1992)再譬如,在帝国(和殖民)主义时期的国际贸易中,大多是榨取型地从后发展国家攫取优质物品,即便有交换性的贸易,其利益大头也多归于强势侵略者的发达国家。“大英帝国”的半国家型东印度公司,将其在印度生产的鸦片运到中国贩卖,借此来购买中国的瓷器、丝绸和茶来运回英格兰销售,由此争得暴利,便是一个特别突出的历史实例。在时人的评议中,唯有马克思在1858年为《纽约论坛报》(New York Daily Tribune)写的系列文章中,才非常清晰地论析了鸦片贸易和鸦片战争的实际性质。(黄宗智2022b)


    即便是在中国经济全球化的阶段,中西方的贸易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一种不平等的交易。迄今,苹果公司仍然是最能说明其中逻辑的一个例子。它得助于(通过台湾富士康公司雇佣的)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将利润较低(约7%上下)的零件装配等划归富士康公司,利润最高的设计和销售两端则留给苹果公司自身,从而达到全球羡慕的按年利润率(一般约30%),使其成为全球最被投资者看好的、回报率至高的第一大公司。中国如果没有能够趁机借助“后发优势”而组织发展自身的手机工业,只会长期陷入具有巨大外内差别的后发展国家困境而不能自拔,一如全球大部分的后发展国家那样。(黄宗智2022b)


    实际上,中国如果没有同时受益于一系列带有一定偶然性的因素,也不大可能会展示如此成功的发展经历。首要的也许是土地国家所有的这个革命历史和计划经济遗产。在国家逐步有序地将其出让给开发商,利用所得的资本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下,使其成为全经济体中最重要的资本来源(“土地财政”)。配合被中国的廉价土地和劳动力吸引来的外来投资,使中国成功地进行至为关键的资本积累。同时,伴随快速城镇化而来的城市居民对 “房子”的巨大需求,成功地推动了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使其成为经济总体发展的引擎和关键动力。正是从出让土地而得的资本、加上引进的外来投资以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近二十多年来的快速经济发展。(黄宗智20152011)


    与此相配合的是国家独特的(笔者称作)“第三领域”传统,包括其发包—承包治理体系。中央将经济发展的任务“发包”给地方政府,允许其一定程度的灵活自主权力,让其能够自主给予外资和内资具有充分吸引力的投资条件。同时,又以“发展是硬道理”的政策来执行地方官场官员晋升的竞争,促使他们为新兴企业伸出友好的“帮助之手”,协助推进各地的灵活经济发展。(周黎安2019;黄宗智2019a)正是那样带有中国治理“特色”和一定偶然性的多重机制汇合,推动了各地快速的经济发展。其经验充分展示政府与企业在国家与社会灵活互动互助的“第三领域”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同上;亦见黄宗智、周黎安,待刊)


    同时,国家通过新型的土地承包制度而赋权、赋能予小农户来参与市场活动,并让大多数的农户通过既工亦农的就业来参与城市建设。正是农民从“半工半耕”的打工所获得的资本,支撑了其对自家农场的投资,显著地推进了笔者称作高附加值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新农业”生产。那是伴随中国人民食物消费转型而来的发展——从之前的8:1:1的粮食:蔬菜: 肉食的比例转入中国台湾和香港的4:3:3模式。(黄宗智2016)关于这样的新农业的更多实例可以参考一系列的具体深入研究:如刘昶等研究的河南省西峡县的香菇产业,焦长权研究的河北省恩施市的烟叶种植,陈柏峰研究的江西省南部恩施镇的脐橙,程瑶瑶、韩沛锟研究的山东省东部昌黎县泥井镇侯家营村的新高值农业,高原研究的山东省西北部耿店村的大棚蔬菜,王宝宁研究的山东省的高值新农业,以及陈义媛研究的山东省烟台市由党支部领办的新型农业合作社等(黄宗智编,待刊)。那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维度(黄宗智,2016)虽然如此,农村的发展较严重地相对滞后于城市,城乡差别仍然比较悬殊,农民工待遇比较低廉,非正规经济中的农民工与城市正规经济中的员工间的差别仍然距离较大。(黄宗智20092020a)但是,总体上的快速经济发展,包括农村一定程度的发展,是无可置疑的。


    另一显著的例证是,根据中美学者从1988年开启,合作多年而建立的按户抽样调查资料来做的严谨学术分析证明,如今中国已有不止三亿城市人口达到欧盟所定的“中产阶级”购买力和生活水平(2013年人均每日36120美元,通过“购买力平价”换算为人民币),亦即一个相当巨大的城市有房有车的阶层,形成中国社会一个庞大的新现象(具体计算模式细节和其来源与依据见黄宗智2023)。这方面,国家不仅在经济政策方面起了关键的作用,也在大规模推广相关的高等教育方面做到了显著的成绩。新兴的中产阶层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群体,鲜明地具化了近几十年的经济发展的社会影响。


    再则是2015年开启的“扶贫攻坚”工程,到2021年便由国家宣称做到将近9899万农民脱贫,也是了不起的成绩,並赋予了国家的“社会主义”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目标一定程度的实质性内容。虽然,城乡差别仍然严重。当然也促使人们预期未来的一个更公平、更接近社会主义理念的国家。(同上)


    三、治理模式


    我们也可以从一种新型的国家能力的角度来思考以上的变迁。历史社会学理论家迈克尔·曼(Michael Mann)将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相对社会的权能概括为“低度中央集权、高度基层渗透力”,对比传统中国的“高度中央集权、低度基层渗透力”。这无疑是个充满洞见的概括。(更详细的讨论见黄宗智2008)但是,在这方面,改革后期的今天的中国,已经和传统的和改革前的中国颇不一样。伴随当代的中国共产党+政府治理体系的建立,政府相对社会的权力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可以称作相当“高度中央集权、高度基层渗透力”的模式。


    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在中国的共产党+政府相对基层社会而言的实际运作中,观察到一定程度的长期以来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治理特色。传统和近现代中国,由予有限的财政收入,长期以来在基层多依赖不带薪的准官员(譬如,19世纪主管约20个村庄的不带薪“乡保”)的简约治理模式,也多依赖政府与社区的二元互动合一的“第三领域”模式。在当代计划经济时期所见的则主要是党+政府管控权力的扩大,但在改革时期,则再次呈现比之前要灵活得多的治理实践,尤其是其(周黎安教授称作)发包-承包运作模式。首先是政府内部的“内包”关系,中央赋予地方政府相当程度的自主权,由中央设定“发展是硬道理”的总框架,允许地方上较高的自主运作权力。再则是政府相对社会的“外包”关系,同样容纳社会相当程度的自主权力。两者的基本模式是上下互动合作,而不是单向的由上而下管控。(周黎安2019;黄宗智2019b)这就和西方,无论是官僚/科层制体系内部的运作,还是政府相对社会的运作,都很不一样。科层制内部的运作主要是专业化职权的层层由上而下,不讲究上下互动;至于政府与社会之间,则主要被建构为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自由主义要求的是政府管控权力的最小化,个人自由的最大化。当然谈不上中国式的二元互动合一。


    中国的共产党+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在实际运作层面上,其实具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组成部分。其一是高度集中和管控的方面,要求上下行动一致。这是革命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模式,要求“全国一盘棋”似的运作模式。即便是党内被称作“民主集中制”的模式,虽然强调决策前要进行广泛的民主讨论,但是,仍然坚决要求中央一旦做出决定,下层和社会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它无疑仍然是个高度集中的治理体系。西方正是对这单一面的夸大而建构了“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治理模式来批判、攻击中国的共产党+政府(party-state)治理体系。


    西方的“极权”模式所完全忽视的是,在实际运作层面上,中国的共产党—政府治理模式还联带有深厚的民众积极自愿参与的传统。在中国的抗战和内战时期明显如此,不然,便不可能在陷入长征的低谷后,在敌我火力和装备悬殊的客观情况下,居然能够快速组建19块相当规模的根据地并获得最终的胜利。(并且,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凭借其高昂的士气传统与共产党—军队的组织特点,居然在火力和装备更加悬殊的客观条件下和美国打成平手。)在土改和组织初级社的时期,新型的治理也显然获得了大多数民众的支持,绝对不是像西方“极权主义”模式指向的那样,仅仅是一种“党国”政府完全管控社会,人民完全唯命是从的现象。那一面的中国实际的传统说明的是,中国治理体系及其历史,除了其中央集权的一面之外,还需要被认识、理解为一种上面领导,下面积极参与的上下互动的体系。


    这方面,党内的“群众路线建构固然能够表达其部分实际。但是,即便是“群众路线”,在“民主集中制”的主导性基本模式下,难免会连带有一定程度的过分强调由上而下的组织倾向。即便是在“动员民众”的群众路线实践中也如此。因此,我们还需要将共产党+政府体系的实际运作和其所呈现的民众积极参与也区别于简单的“群众路线”建构,才能充分掌握其民众积极参与的方面。(黄宗智,待刊)


    当然,如上所述,在共产党+政府的历史中也连带存在过度偏向管控一方的实例。由上而下、无顾实际的命令型“大跃进”便如此,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也促成了相反的“文化大革命”早期的无政府动乱型的过度极端的偏差。一是过度的集权,一是对其过度极端的反应。


    此中的要点在适当平衡上面的领导和下面的参与。改革期间的赋能赋权予农民、私企、媒体、学术界和一系列其他民间群体和组织,以及新兴超过三亿的有房有车的“中产阶层”等演变便如此。其结果首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两者的结合并存的实际。如今,国企和私企已经近乎平分天下,引进的西方权利法律和中国的传统的“实用道德主义”正义体系(包括民间、半正式以及司法调解),当然也包括党内的纪律体系,并存共用。


    往前展望,中国未来的基本治理模式绝对不简单在于集权的指令性统治,像“极权”模式建构的那样,当然也不在其官僚体系借助信息技术来更高度地集权和管控。从长远的视野来看,其真正的理想出路在平衡集权的共产党+政府治理与积极的民众参与,由上而下的领导和由下而上的积极自愿参与。不是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的过度管控,而是更像革命时期的人民战争和建国初期的,如土改和初级合作社时期的以及改革时期的积极民众参与。正是那样的上下互动结合模式,才可能成为具有长远生命力的新型中华治理体系。基层治理需要置于那样的大框架中来认识和理解。它当然不是简单单维和夸大了的“极权”模式,也不是西方式的选举和三权分立,以及国家权力和公民自由权利的二元对立模式,而是一种共产党+政府领导与社会参与的平衡与结合,二元互动合一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也是结合共产党+政府的新体系与中国传统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模式。(黄宗智2019b;黄宗智2022c;黄宗智、周黎安待刊)


    那样的模式的最合适表达也许是新型的“参与式社会主义”(participatory socialism),是带有民众的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模式,一定程度上,有点类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二元互动合一模式。


    四、回顾与前瞻


    以上的总结说明的首先是一定程度的“中国特色”——包括中国独特的“土地财政”(唯有在土地国有和计划经济传统的实际下才可能实现的)以及独特的政府内部上下级的发包与承包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制度和其运作模式,也包括中国巨大的人力资源在这一切中所起的作用,更包括国企与私企并存、社会主义的共产党+政府等。它们都是在西方国家看不到或罕见的现象,更不用说其基本运作机制和历史渊源了。


    虽然如此,我们也要直面并认识到中国已经由于遭受到西方的冲击和启示所引发的一系列巨大变迁。首先是从计划经济转入对市场经济的接受,虽然是通过选择和重释的接受。同时是伴之而来的私营企业的大规模兴起,如今已经达到全经济体的不止一半产值的比例。毋庸说,国企仍然占据许多举足轻重的领域,虽然有不少已经过改组並带有一定程度的私企性质和特征(尤其是进入国际股市市场的国企,既受到其激励,也受到其约束)。在这方面,官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元合一用词其实是相当符合实际的一个概括。如今,在所有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市场经济”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至为关键的日常实际。


    再则是,从西方引进的新型以合法权利为主导概念的法律和法律体系,基本也和市场经济同样地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实际。虽然,中国自身的非正式正义体系,尤其是调解和半正式调解(包括不仅是私人调解,也是单位、公安部们、各种各样半正式机构——如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以及中国“特色”的传统“实用道德主义”法律体系,仍然起到重大的作用,当然也包括“中国特色的”、与西方完全不同的共产党内的法规体系和实际。


    再则是各种各样来自西方话语的新中文用词、概括、思想,譬如理性、逻辑、演绎、权利、个人、自由、民主等,从小学生到高等院校,也都无所不在。


    诸如上述一切说明的首先是,拒绝西方的影响,坚决要求纯粹的本土资源或传统,已经不是一个可能选择。要求全盘西化,抛弃中国传统和当代中国的特色,也同样。事实是,中国已经很大程度上走上了综合中西的道路,双维缺一不可。此中包括为了机械化革命的需要而已经引进的一定程度的西方“三理”观,包括演绎化的数学和形式化的推理。我们虽然经常面对中西对立的层层矛盾,以及其所附带的各种不仅是理智上也是感情上的矛盾张力,我们在实践中已经走上了不可避免的中西二元互动合一的实用性、实质性道路。直面这样的实际,并从其中得出高一层次的认识和理解,迈向超越性的综合,而不是长期困于其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和拉锯,才是我们应该走的道路。


    正是二元互动合一以及超越,才是中国长期以来最优越的传统。回顾历史,汉武帝时期,有意识地选择“儒法合一”的立法进路,不仅开启了中国法律长期不衰的宽阔视野和包容性的正义体系传统,更成为深度影响诸如日本、韩国与越南的“东亚”国家的历史传统的“中华法系,迄今仍然健在——尤其是非正规和半正规的调解正义体系以及结合道德理念与实用考量的“实用道德主义”传统。清代康、庸、乾盛世的综合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的多民族合一的宽阔视野正是中国之所以有别于西方一般从帝国(崩溃)到民族国家的“现代转型”的不同,展示了比较独特的、既是帝国的延续也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大一统双维和多维实际。总体来说,中国未来的长远发展出路正是中西文化二元的综合与超越。中国的“三实”传统其实可以与西方现代的“三理”模式选择性地有机结合来形成超越性的现代新中华体系。

     

    参考文献


    黄宗智编(待刊)《中国的新农业》。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黄宗智(2023)《参与式社会主义的中国道路?》,载《文化纵横》,1期

    黄宗智、周黎安(待刊)《实践社会科学:黄宗智对话周黎安》。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黄宗智(2023)《实践理论与中国研究:法学与社会科学》,载《开放时代》,第1期:138-152-xxx页。

    黄宗智(2022a)《从二元对立到二元合一:建立新型的实践政治经济学》,载《开放时代》,第4期:141-161页。

    黄宗智(2022b)《市场主义批判:中国过去和现在不同类型的市场交易》,载《开放时代》,第1期:119-133页。

    黄宗智(2022c)《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中国历史回顾与前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黄宗智(2021)《从土地的资本化到资本的社会化:中国发展经验的新政治经济学》,载《东南学术》,第3期:79-95页。

    黄宗智(2020a)《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实践与理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黄宗智(2020b)《国家与村社二元合一治理传统的失衡、再失衡与再平衡:华北与江南地区的百年回顾与展望》,载《中国乡村研究》,第15辑,1-27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黄宗智(2019a)《重新思考“第三领域”:中国古今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载《开放时代》,第3期:12-36页。

    黄宗智(2019b)《国家—市场—社会:中西国力现代化路径的不同》,载《探索与争鸣》,第11期:42-66页。

    黄宗智(2016)《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1980-2010):一个历史和比较的视野》,载《开放时代》,第2期:10-34页。

    黄宗智 2015)《中国经济是怎样如此快速增长的?五种巧合的交汇》,载《开放时代》,第3期:100-124页。

    黄宗智(2011)《重庆:“第三只手”推动的公平发展?》,载《开放时代》,第9期:6-32页。

    黄宗智(2009)《中国被忽视的非正规经济》,载《开放时代》,第2期:51-73页。

    黄宗智(2008)《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版正式行政》,载《开放时代》,第2期:10-29页。

    黄宗智(2007)《中国法律的现代性》,载《清华法学》,第10辑:67-88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黄宗智(1992[200020142023])《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19922000;法律出版社2014;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

    黄宗智、高原(2015)《社会科学和法学应该模仿自然科学吗?》,载《开放时代》,第2期:158-17。

    周黎安(2019)《如何认识中国?——对话黄宗智先生》,载《开放时代》,第3期:37-63页。

  • 责任编辑:sn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