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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羽:非常规家庭的常规化:从意义世界的维度考察农村家庭变迁
  •  2013-11-14 11:47:05   作者:耿羽   来源:《中国青年研究》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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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常规家庭的常规化:从意义世界的维度考察农村家庭变迁

    耿羽

     

    摘要:理解中国家庭变迁,不仅要从组织和结构方面进行考察,还应从意义和价值方面进行探寻。传统时代,中国老百姓以家族绵延作为宗教般的终极人生价值。改革开放后,打工经济与农村家庭相互影响,家庭既作为村民外出务工的生活和精神的双重保障,也受到外出务工的消解和冲击,非常规家庭越来越多地出现。非常规家庭变得“常规化”,说明以家为中心构建起来的一套意义价值体系在不断消解,很多村民希望通过个体的方式去体验生活。

     

    关键词:家庭变迁;非常规家庭;意义世界;价值;打工经济

     

     

    一、从意义世界的维度考察家庭变迁:突破宏观结构与微观决策:

     

    费孝通(200241)曾把传统时代的中国家庭称为扩大的家庭(expanded family),“中国人所说的家,基本上也是一个家庭,但它包括的子女有时甚至是成年或已婚的子女。有时,它还包括一些远房的父系亲属。”费孝通(199838)后来认为,“小家族”比“大家庭”更适合来形容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因为小家族具有长期性,“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费孝通,199840)由于中国的家庭是个绵延性的事业社群,父子为主轴,而夫妻为配轴。(费孝通,199841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村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许多学者针对这一变迁进行了讨论。讨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从宏观结构方面进行探讨,即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化,父子轴逐渐让位于夫妻轴。(费孝通,1986;王跃生,2007;杨善华,2009)另一种是从微观决策方面进行描述,以个人行动作为出发点来观察家庭变动,其主要关注点在于家庭中权力的分配和家庭交往的关系网络。随着夫妻轴逐步替代父子轴成为家庭中心,研究家庭权力运作的学者把注意力也转向夫妻关系,(唐灿,2006)或通过静态的数据分析,或通过动态的博弈展示,学者们分析了家庭中的策略是如何生成的以及女性在家庭中地位和资源的状况。(王金玲,1997;许敏敏,2002;潘鸿雁、孟献平,2006)研究家庭交往关系网络的学者则发现,姻亲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趣缘关系乃至利益关系打破宗亲关系的垄断,成为人们愈来愈重要的构建关系的凭靠,同时,越来越多的个体不再依附于家庭而独立建构自己的关系网络。(阎云翔,1999113-118;杨善华、侯红蕊,1999;张文宏、阮丹青、潘允康,1999

    无论是宏观结构还是微观决策,都主要从外在组织方面如形态、资源、制度等来理解家庭的变迁,关于围绕家庭产生的人生意义和精神寄托,则比较少被提及。家庭组织方面的架构,是服务于家庭的意义世界的。因此,我们关注家庭,不仅要从组织方面进行理解,更重要的是从中国人生活的精神和价值寄托方面进行理解。(吕德文,20092)中国老百姓是以家族的绵延即传宗接代作为自己的本体性价值的,(贺雪峰,2009)人们把自己放在家族生长的长河之中来看待,上承祖祖宗宗,下接子子孙孙,人们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对于家族的传承与绵延却有着无限的想象和期待。在中国,家族生活是世俗的,却又牵扯出超世俗性的价值观念,可以说,家族这个归属体系是超越性和世俗性的统一体,(杨华,2010)中国老百姓对上进行养老、送终、祭祀,对下进行“生儿子”、“盖房子”、“娶媳妇”,其灵魂的归属和寄托正是通过一系列世俗的“过日子”来完成的。家对于中国人来说既是“此岸”,又是“彼岸”,家族的绵延是中国老百姓实质意义上的宗教。

    家庭外在的形态、资源、制度服务和映射内里的意义世界,中国农村家庭的变迁,不仅是组织方面的,更是精神和价值方面的。本文将从意义世界的角度探讨农村家庭的变迁。打工经济是引起家庭组织结构和意义世界变化的一个重要变量,打工经济与家庭相互影响,家庭既作为村民外出务工的生活和精神的双重保障,也受到外出务工的消解和冲击。在打工经济影响下,很多农村家庭突破了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等常规模式,隔代家庭、单亲家庭、单身家庭等非常规家庭越来越多出现。非常规家庭在农村中正变得“常规化”,一方面由于实践的村民自身对于家的理解发生了变化,非常规家庭越来越多地被创造出来,另一方面则说明其他未实践的村民对于家的理解同样发生了变化,非常规家庭不被视为异类遭到舆论的压制,村庄为非常规家庭的生长留下了空间。非常规家庭不仅打破了组织结构上的常规,更为重要的是破坏了家族绵延的持续性,非常规家庭的“常规化”,说明家越来越难以成为人们的终极人生价值,村民脱离出家庭,从个人的角度来体验生活。

    本文将基于湖北笋村的经验材料,来分析家庭与打工经济的互动以及非常规家庭的“常规化”,并由此展示村民关于家庭的意义世界的变动。笋村地处武陵山区,村庄面积15336.2亩,其中林地13747亩,耕地1589亩(水田700亩,旱地889亩),全村人口1562人,422户,劳动力808人,约60%外出务工,笋村出现外出打工的时间大致在1995年左右,而大规模外出打工则在最近4~5年出现。笋村为杂姓村,最大姓为刘姓,300余人,第二大姓为林姓,200余人。当地血缘性力量不强,原因如下:首先家族生长周期不长,明清时候此地才有具规模的开发,其次,人们多以单家独户或三两户的形式搬来此地,家族初始资源的配置不足,只有依靠之后的繁衍才有可能形成大族,最后,恶劣的生存环境会进一步破坏家族的稳定繁衍,山区资源匮乏,只有以不断分流的形式才能缓解人多资源少的压力,或者依靠婚姻如上门女婿,或者依靠到各村地主家打工,当地村庄的流动性极强,家族生长的稳定性被极大削弱,笋村很多村民往上追溯代数只有三、四代,这就是历史上当地居民四处漂泊的结果。笋村村庄中血缘性关联弱,宗族等结构性的力量发挥作用有限,因为没有强有力的内生结构,弱宗族的村庄最易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无论是国家的力量还是市场的力量,如经历了新中国的族权改造,当地家族势力一经打压便很难复兴,目前笋村集体祭祖和祖坟山都已消失。笋村这样的村庄,同样很容易遭遇到打工经济的影响,市场化的逻辑率先突破的就是弱宗族的村庄,而村庄内部关于家的组织结构和意义世界也将随之发生剧烈变动。

     

    二、“根”:家对于打工经济负面影响的抑制:

     

    (一)、家庭作为生活和精神的双重保障:

    出于比较优势考虑,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寻找着制造业加工地,20世纪80年代制造业逐渐从从韩国、台湾转移到中国大陆,中国大陆以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吸引着外来的资本和技术,缺乏自身资本和技术,中国大陆必定只能分配很少的一部分利润,国家经历了第一轮剥削,工厂中干活的农民工还要经历第二轮剥削,当企业、政府拿走了仅存利润的大头时,农民工只能拿到微薄的辛苦钱,与此同时,农民工却要面对超长的工作时间、管理者的训斥、狭小的居住空间、劣质的伙食等等,异化在这种情况下不可比避免地发生,劳动者和劳动产品之间、劳动者和劳动之间、劳动者和管理者之间、劳动者和自身人格之间都在发生异化。外来资本在中国具有“人口红利”之时对中国的农民工进行了一轮迅猛地剥削,留给中国的是环境的污染、劳动者的病痛、劳动者的人格缺陷,环境的污染和劳动者健康问题需要政府用大量财力来解决,而人格方面的损害无法用金钱来解决,人格方面出现的问题更加难以得到修正。

    我们访问了一群在外漂泊的村民的感受,结果是令人遗憾的。外出打工的村民遭遇了种种的精神困苦,有的来自工头的臭骂、有的来自加班的折磨、有的来自机械劳动的无趣、有的来自恋爱的失败、有的来自物质方面的自卑、有的来自向上流动的无望。有些年轻人在外经历的烦恼多了,回来精神方面都出了问题。随父母出去的儿童,他们在农民工学校读书经历同样不愉快,一个孩子说学校里整天是打架和吵闹,根本无法提供一个正常的学习环境。

    村民在外打工,常常遇到的情况是经济拮据、精神烦闷,而村庄中的家则为外出打工者提供了生活和精神的双重保障。从经济方面来看,村庄中的家是打工经济的“稳定器”和“蓄水池”,打工者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种,当打工者年龄大了,体力无法胜任时,其可以退回村庄中的家进行农业或其它方面的生产,遭遇金融危机等突发性失业时,返乡则成为了打工者的失业保障。从精神方面来看,当打工者在外遭受了苦楚、悲伤、寂寞时,其经常希望回到家庭的港湾中,从中找到慰藉,缓解精神压力,在媒体大力宣传城市文化的当下,年轻人总是“要出去”的,年轻人出去为了挣钱,更是为了体验城市生活,但一些年轻人出去后,常常“想回来”,回到村庄中的家,既是身体的回归,更是精神的回归。

    (二)、 “根”的区域差异:

    因为区域的不同,打工者返乡的原因以及对于“根”的理解也呈现出很大的不同(表一)。

    华南的宗族型村庄,宗族在村庄之中具有笼罩性的力量,宗族保有长序列的完整性,村庄表现为“团结的村庄”。这种类型村庄的村民的“根”在宗族之中,外出者的回归是一种伦理性的回归,回村庄是为了回到宗族自上而下的无限序列之中,把个人灵魂安放于宗族的集体灵魂之中,宗族型村庄中的家最符合传统的家的“理想类型”。外出村民要回来的原因很多,春节要回来,集体祭祖时要回来,族里搞公益事业要回来,甚至对于那些当了官当了老板的人来说,平时回不了去世后也一定要埋回祖坟山。

    华北的小亲族型村庄,村庄中往往存在多个家族,宗族不具备完整属性而体现出残缺性,村民凝聚力和行动能力体现在五服之内,多个家族在村庄中竞争和博弈,村庄表现为“分裂的村庄”。这种类型村庄的村民的“根”在小亲族之中,其回归是一种社会性的回归,村民回来不仅满足自己的精神世界还要处理社会关系即参与村庄的博弈关系,返乡的理想状态是经济水平或社会地位较高,如此便能在充满竞争的村庄中提升自己家庭或家族的位置。

    而笋村这样的华中地区的村庄,宗族力量不强,家族很难稳定地呈现长序列状态,具有完整五服成员的家族都不多见,小家庭成为村庄活动的主体,村庄表现为“分散的村庄”。这种类型村庄的村民的“根”在小家庭之中,外出者的回归是一种情感性的回归。村民魂牵梦萦的并非固定的空间,不是祠堂、祖坟山也不是村庄,当地举家搬迁的风气很盛行,主要是从高山村搬到平地村,换个村庄居住在村民看来是很正常的事情,村民留恋的是自己的小家庭,村民说,“家里有人才回来,家里没人就不回来了”,“我们这里一个人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有一个很好的家,自己有吃有穿就行了”,村民说的“一个很好的家”,既是指盖一个好房子,也是指家庭的幸福。笋村村民在外打工时,挂念的是自己的父母、妻子、孩子,他们有什么突发状况,打工者会立马赶回来,每年春节,打工者也会回家与家人团聚,村民乐于沉浸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之中。村民关注的家庭绵延的序列较短,注意力主要放在有限的“父亲--儿子”,而非无限的“祖先--后人”。

     

    表一:“根”的区域差异

    村庄类型

    村庄性质

    回乡性质

    “根”之所在

    华南

    华北

    华中

    团结的村庄

    分裂的村庄

    分散的村庄

    伦理性的回归

    社会性的回归

    情感性的回归

    宗族

    小亲族

    家庭

     

    三、打工经济对于家的冲击:非常规家庭的“常规化”:

     

    打工经济兴起后,农村出现了一些新型的非常规家庭,而且这些非常规家庭正变得“常规化”,以家为中心的意义世界不断被解构。

    (一)、纵向的非常规家庭:

    非常规家庭在纵向即代际间主要表现为隔代家庭的大量出现,表现为儿子和儿媳妇外出打工,老人在家种田、带孙辈。

    隔代家庭的出现,源自于农民为了应对打工经济而对家庭内部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年轻人外出打工,获取城市中的收益,而老年人在家种田,获取农村中的收益,通过代际分工实现“半工半农”(贺雪峰,20104)打工经济引起的“半工半农”形式,增加了老年人的对于子辈的付出。在打工经济中,城市把发展的许多成本转嫁到了农村中,具体到打工者个人,年轻人出去打工又把照顾家庭的成本转嫁给了老年人,在农村中的老年人转嫁了双重成本——城市的和儿子的。老年人负担加重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照顾孙辈,二是照顾老年人自己,老年人的养老在很长的时间内要由他们自己来完成。原来当地的理念是“家不分不发”,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分了也等于没分”,无论分不分家,子辈都要离开村庄外出打工,老年人不仅自己承担起养老任务还要负责孙辈的生活,这就是当地老人说的“养了一代养二代”。

    隔代家庭是纵向家庭关系在组织结构方面表现出来的“非常规”,而代际关系失衡则是纵向家庭关系在伦理价值方面表现出来的“非常规”。当前农村中的“啃老”现象愈来愈严重,(耿羽,2010a)打工经济引发的代际分工加重了父母对子女的付出,而打工经济将市场化逻辑导入村庄引发“孝道”沦落则改变了代际间的“付出-反馈”的基本规则,后者对于代际关系的冲击才是致命的。

    市场化逻辑消极的一面有过度消费、贪图享乐、功利算计等等,当前村民普遍受到市场化逻辑的影响,但长期在城市中打工的年轻人,比在村庄中的老年人更多受到市场化逻辑的左右。村庄传统的代际资源传递模式是“恩往下流”,在“孝道”的支持下子辈有一定资源反馈,但总体上不及父辈的付出,打工的出现,加重了“恩往下流”的资源输出。部分年轻人,利用“恩往下流”的代际规则,以剥削老年人来为代价来支持自身享乐,自己在外吃喝玩乐,不寄钱回家,年轻人的借口是,“我哪有这么多钱?每个月都不够花”。不少老人不仅要耗费精力照顾孙辈,还要支付金钱,当地老人说这叫“干带”,一位周姓老人,大孙子从1岁带到现在(7岁),二孙子从半岁带到现在(5岁),两个儿子以前说过给钱,但实际上没给,老人也没主动去要,老人的想法是“给了不推辞,不给也不讲长短”,老人说,现在是“要想好,老敬小”。老人有劳动能力时尽力帮助子辈,不能劳动时却不一定能得子辈的反哺,村中有不少打骂和不赡养老人的案例。笋村现在已经出现了一部分“不管老也不管小”的年轻人,他们在外挣钱消费而对家里老人和孩子不管不顾,一位宋姓村民,把两个孩子留给老人照看,自己长期在外,从不寄钱,并且从不接家里电话,最后甚至还更换了号码。

    打工经济促使隔代家庭出现,这加重了老年人负担但却未必导致代际关系的紊乱,年轻人外出打工,如果生活意义仍在家庭之中,家庭“形散而神不散”,年轻人以暂时的离开换取金钱资源的回流,家庭仍能正常维续。而如果打工者意义价值取向脱离家庭而以个人为中心,起很容易在消费主义的裹挟下很容易演变为自私自利的享乐主义。阎云翔(20065)在调查中也发现了“走出祖荫的个人”并没有获得真正独立、自立、自主的个性,反而表现出“一种极端功利化的自我中心取向,在一味伸张个人权利的同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依靠他人支持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个体式的享乐主义强调自我的利益而不强调对长辈的义务,强调自我当下的感受而不强调家庭延续的灵魂归宿感。只考虑自身享乐逻辑的出现,割裂了家庭的延续脉络,“父辈-子辈-孙辈”无法完整串联起来,父辈与孙辈组成一种家庭生活模式,而子辈单独跳脱出来形成一种个人式的生活模式,这时隔代家庭便“形散神也散”了。

    隔代家庭这种纵向的非常规家庭变得“常规化”,其一是从组织结构的角度来说,由于打工经济兴起使得隔代家庭越来越普遍,其二是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说,当出现不孝顺的自私个人时,笋村这样的村庄中难以有抑制的力量,首先原子化式的村庄本来宗族势力就不强,经历了政治力量压制后,“族长”等内生权威已经消失殆尽,其次村庄的舆论体系也在瓦解,没有了说“公道话”的人,如果在公开场合议论别人的家事,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我又没吃你的饭,穿你的衣,你管我干什么?”一位村民说,村里的为人处事原则是“稀饭冷了自己吹”,莫管别人闲事,当村庄能够容忍不顾家庭只顾自身的个体存在,这种非常规的逻辑和行为就逐渐变得“常规化”了。

    (二)、横向的非常规家庭:

    在解放前甚至改革开放前,笋村由于地处山区,经济条件总体不好,很多人组成家庭较为困难,当时也有很多非常规家庭,如上门女婿,如换亲,如招夫养子,这些非常规家庭是为了完成家庭延续的一种特殊策略,不太关注个人的感受。

    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男女比例不断趋于平衡、跨省婚姻的出现,村民已基本能顺利组成常规家庭,传统的非常规家庭的数量在逐渐减少,但随着打工经济的进入,村庄中又出现了新的非常规家庭,新的非常规家庭不注重家庭延续的逻辑,其关注个人的感受,或是利益,或是感情,个人为了自己的感受可以任意地拆散家庭甚至不组成家庭。以下仅举两种类型,光棍和单亲家庭。

    1、光棍:

    笋村中,“自愿型”光棍越来越多。以前的光棍,多是被迫成为的,或因为身体原因,或因为家庭条件原因,或因为家庭成分原因,但现在一些年轻人,正在主动地往光棍方向发展,他们自身条件无论是相貌还是经济都不错,但就是不愿意结婚,父母帮他寻找对象他也不愿意去相亲。这些年轻人多在外面打工,他们觉得 “自己还没有玩够”,自己挣钱自己一个人花,在城市中的压力还是相对小的,聚聚会上上网唱唱KTV,逍遥自在,但要是成了家,经济收入便不可能全部分配到自己身上,生活中要考虑的问题也复杂起来。农村年轻人接受了城市中的娱乐性的生活风格,也模仿城市年轻人中流行的“钻石王老五”的单身文化,但乐在其中的他们没有考虑到自己身处的婚姻圈位置,城市是婚姻圈的顶端,女性大量涌入,女性资源相对过剩,城市男青年不急结婚在逻辑上是可以大致成立的,但农村男青年玩过几年后,错过了谈婚论嫁的最佳年龄,自己身处的农村处于婚姻市场下层,男性过剩,于是到时候想结婚却成为了个老大难。想要多玩几年的农村男青年增多,使村庄中的结婚年龄推迟,同时也增加了一部分的光棍。

    2、单亲家庭:

    笋村近年离婚事件愈来愈多,靠近集镇的一个小组最近4~5年离婚的有30多例,甚至一天之内就有3对夫妇离婚。除了离婚,村庄中还发生了一些“准离婚”事件,一些妇女独自外出打工后,便抛下了丈夫和儿子,和别的男人跑了,没有办离婚手续,但该妇女长期也不回来,家庭便这么奇怪地存在着,甚至有的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的妇女也有突然跑掉的现象。跑掉的妇女,或因为原来家里太困难了想过更好的生活,或者纯粹因为感情因素,总之为了个人原因可以毅然并突然离开家庭。从全国婚姻市场看,农村属于女性资源流出地,女性资源的相对稀缺让女性在农村婚姻市场中占据了优势地位,女性在提出离婚或直接离家出走方面更具主动性。(刘燕舞,2009)离婚的出现和打工经济关联很大,首先打工造成了空间上的隔离,丈夫在外打工妻子留守,或者丈夫和妻子在不同地区打工,造成了感情的隔阂,更关键的是打工增强了个体意识,为了个人享乐、个人利益、甚至是一时的性愉悦,个体可以轻易摆脱家庭的羁绊,卸掉家庭的责任感。

    离婚或“准离婚”的主导者往往在没有安排好后续家庭生计的情况下突然宣告横向夫妻关系的解体,离婚后他们未必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们对离婚后的重组生活并没有很清晰的预期,有些人离婚、重组后一段时间后又离婚了,离婚者注重的是准备脱离原有家庭至刚脱离原有家庭的这一段轻松的、自由的、快乐的时光,因为这段不长的体验,他们可以迅速决定解散夫妻关系。我们搜集的一些案例中,很多人在有了孩子甚至有了多个孩子的情况下也可以突然地离开家庭,离开后就从此对孩子不管不问。贸然离婚不仅影响横向关系的稳定,更对纵向关系带来极大伤害,对上来说,夫妻关系破碎,需要老人对孙辈付出更多照顾,同时反馈至老人的赡养资源也大大减少,对下来说则影响更大,缺少父母完整的关爱,孩子在成长中,物质方面的给予减少,而心灵方面的创伤则更是难以弥补。

    3、横向非常规家庭的“常规化”:

    传统时代,家族和家庭是村民的精神家园,是村民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的寄托所在。小家庭稳定,方能将长序列的家族串联起来,因此横向家庭关系服从于纵向家庭关系,小家庭被大家族规制,不允许个人因素在家庭之中随意彰显。

    在宗族的评价体系中,光棍是极其受到歧视的,因为其无法传递香火。被宗族边缘,往往也意味着无法在村庄之中正常立足,个人要通过家庭和家族在村庄中活动,而光棍在宗族话语之下不能成为一个正常的家庭。在村庄中没人愿意和光棍交往,光棍被人际交往网络遗弃,光棍只能和光棍交朋友。同时,光棍因为没有组成家庭,人生意义无从寄托,大部分光棍的精神状态都很萎靡,人生没有动力和奔头,过一天算一天,混吃等睡。在笋村,宗族力量受到了大幅度的削弱,光棍的际遇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将家庭延续视为人生意义的源泉,摆脱了来自传宗接代方面的心理包袱,光棍不再感到自卑和愧疚。除了自我认同,光棍在村庄交往体系中也逐渐受到其他村民认可。目前笋村中,光棍能够无障碍地串门、聊天、走“人情”,去歧视化体现了光棍已成为一个正常的家庭单位和村庄人际交往单位。光棍单身一人也能被视为一个正常的家庭单位,说明村民对于家庭的理解发生了变化。不少村民非常羡慕光棍,“他们不用操心家里家外,赚钱一个人花,多轻松”。

    离婚在宗族逻辑中同样是被禁止和压制的。小家庭在家族链条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小家庭的稳固是非常重要的。传统时代,不仅男性的意义世界寄托在家族之中,妇女同样亦是,妇女通过遵循“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亡从子”的逻辑脉络,将自己融入家族,从而获得归属和生命的体验。(杨华,2010)当人们确定了某一系的家族绵延作为自己的终极追求和寄托,改嫁现象都极少出现,更不消说“婚外情”和离婚。而现在,对于“婚外情”和离婚的规制,无论从内化还是外化的角度来说,都不对个人形成巨大的道德压力。不管当事者还是旁观者,都认为离婚是个人的事,家的宗教意味正迅速瓦解。

     

    四、何处是归途?

     

    从上述各种非常规家庭的“常规化”可以看出,愈来愈多的人不再选择家作为自己安身立命之所在,以家为中心构建起来的一套意义价值体系不断消解,人们“过日子”的基本单位逐渐从家庭变为个人,欲经由个体来体验人生。人们走出祖荫,便进入了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人们一方面具有了追求个人利益和情感的颇多自由,一方面又要面临何处安放自己的灵魂归属的苦恼。人始终要面临“人为什么要活着”这个终极性的心灵拷问,当家这个传统的意义体系越来越难以为中国老百姓输出超越性的价值后,人们常常焦虑和迷茫地追问:何处是自己的精神归途?

    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村庄被吸纳到市场之中,越来越多的村民投身于打工经济之中。打工带来的异化让村民身心俱疲时,村民必须找到慰藉之道来释放其中的紧张和不安。第一种途径是消费。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本·阿格尔(1991494)认为,消费是针对生产的一种补偿机制,消费成为“人们为了补偿自己那种单调乏味的、非创造性的且常常是报酬不足的劳动而致力于获得商品的一种现象”,消费让人们暂时摆脱了生产异化的痛苦,但随即人们又陷入了消费异化的泥沼,与人们真实需求背离的消费,只能是为了消费而消费,人们期望通过货币的使用来满足心灵,这种感官刺激缺乏实质内涵,是短暂的、不稳定的,无法为人们提供终极价值,当一种感官刺激无法再给人们以刺激时,人们往往会去寻求更新奇、更刺激的事物,结果是不断堕向低俗同时疲惫不堪。以上还只是有货币支付能力时的情况,村民面临的现实往往是微薄的打工收入不足以支撑城市中的消费,被媒体宣传引起的巨大的消费欲望和实际中的窘迫消费能力,形成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这进一步打击了村民的精神世界。

    第二种途径是宗教。中国传统的各类神灵信仰,往往依附于家族观念之下,由于家族观念主宰了中国老百姓的意义世界,神灵信仰受制于此只能更多地进行功能性的输出,同时由于家族观念需要神灵信仰的辅助,神灵信仰的功利性受到了抑制和平衡,并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宗教性。(耿羽,2010b)当前家族观念不断式微,神灵信仰中的家族观念也随之衰退,神灵信仰失去了家族绵延提供的宗教性后,功利性这一属性更加不受约束。当前要依靠中国传统的神灵信仰来提供终极价值,难度极大。而外来的宗教如基督教,和家族绵延观念之间存在着巨大张力,基督教以个体和上帝之间的关联来超越死亡,而中国的家族绵延观念则把个人融入家族来超越死亡,在逻辑原点上二者便呈现出个体模式和家族模式的不同,具体则通过各种事件如白事、上坟、祭祖、下跪、放鞭炮等表现出二者的矛盾。基督教这种外来的、一元性的宗教,是否能取代中国传统的家的意义世界、以及取代过程中是否在精神世界将引起更加剧烈的动荡,都未可估量。

    第三种途径是回归到传统的精神家园中——家。上文也提及了家如何抑制了打工经济的负面影响。中国的家不仅有功能的层面,更有价值的层面,因此中国的家存在双重机制应对打工经济,一是分配家庭内部资源即代际分工或夫妻分工,形成适应打工的生计安排,这延续和利用了传统“同财共居”的合作机制,二是通过以家为中心的意义世界来应对打工经济带来的各种心理冲击。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传统宗族制度出现双重瓦解,第一重是小家庭逐步从宗族中脱离出来,获得自主性,第二重是个人逐步从小家庭中脱离出来,获得自主性。小家庭刚离开了宗族的笼罩,去又要面临内部成员的瓦解。当前的中国村庄,尤其是像笋村这样宗族力量不强的村庄,家已经无法全面统治人们的精神世界,村民的意义世界出现了极大的分化,一些人仍把家作为自己心灵的庇佑,另一些人则通过个体的方式去寻找生活的意义,他们找到的慰藉方式往往是和以家为中心的意义系统是针锋相对的,如消费和基督教,消费的“个体-市场”逻辑和基督教的“个体-上帝”逻辑都会继续瓦解家族绵延观念。以家为中心的意义系统不仅受到来自打工经济的冲击,还来自应对打工经济的舒缓机制的冲击。几种应对打工经济的舒缓机制之间的关系见下图(表二):

     

    表二:各种应对打工经济的舒缓机制之间的关系

    应对机制

    应对单位

    和以家为中心的意义世界的关系

    消费

    宗教Ⅰ:中国传统神灵信仰

    宗教Ⅱ:基督教

    个体

    家庭或家族

    个体

    家庭或家族

    削弱

    强化

    削弱

    强化

     

    当前村庄中的意义世界呈现碎片化的样态,各种关于人生意义的解释和言说在其中相互竞争,在这个大背景下,家是否还能持续输出意义感和归属感帮助个体去抵御现代化和现代性带来的各种异化和冲击,抑或是家在市场或宗教等外来力量的压迫下迅速变形瓦解?村民意义世界的未来走向,值得我们继续关注。

     

     

    参考文献

     

    本·阿格尔,1991,《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慎之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费孝通,1986,《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期。

    费孝通,1998,《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

    费孝通,2002,《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

    耿羽,2010a,《农村“啃老”现象及其内在逻辑——基于河南Y村的考察》,《中国青年研究》第12期。

    耿羽,2010b,《神灵信仰与家族绵延观念的互渗——兼论神灵信仰的功利性与宗教性》,未刊稿。

    贺雪峰,2009,《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第5期。

    贺雪峰,2010,《地权的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刘燕舞,2009,《从核心家庭本位迈向个体本位——关于农村夫妻关系与家庭结构变动的研究》,《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第6期。

    吕德文,2009,《涧村的圈子》,山东人民出版社。

    潘鸿雁、孟献平,2006,《家庭策略与农村非常规核心家庭夫妻权力关系的变化》,《新疆社会科学》第6期。

    唐灿,2006,《学术研究综述 最近十年国内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经验》,《中国人口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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