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治与道德
国家与政治:涂尔干道德社会学的盲点
涂尔干对道德的基础、作用及性质有清楚的观察,对多元分工社会所需的道德信念亦有独到的见解。然而,他对道德起源或形成的说明却无法令人心服。就他的观点,道德的发生是自然演化的,它反应社会的集体意识,而社会的集体意识亦是自然发生的,就像传统、习俗一样。我们不否认透过不断地沟通、互动、分享,人们会产生归属感,社会会形成一定的规范。个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他接受也参与文化的创造过程,他会肯定强化其中一部分,也会促成另一部分的变迁。不过,涂尔干对这个过程显然过于乐观了,他一直相信所谓的道德危机或病态,例如脱序或违反正义的强制性分工,只要假以时日就会恢复正轨,与社会的集体意识配合。他还相信,现代社会必然会走向「个人主义崇拜」(the cult of individualism)。他为什么会如此乐观呢?
涂尔干无法解释,他所谓的道德病态似乎比常态更容易发生,也无法解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道德冲突,如果社会没有真正的共识,「集体意识」还有意义吗?所谓的「集体意识」可不可能带有严重的阶级偏见呢?这些都是学者对涂尔干最常见的批评。(艾弘,1987: 83-99) 问题的关键在,涂尔干关心社会的生成与演变,但是传统政治社会学关心的议题如政府、国会、政党、选举、立法、官僚等则极少探讨。(M?ller, 1993:95) 他过于忽略政治本质及道德建构过程中政治力的影响,也把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本质上的冲突看得太容易了。(M?ller, 1993:100)
涂尔干似乎没有警觉到国家作为一个无所不在的主导力量的可能性。涂尔干幼年 (十二岁) 经历普法战争,对法国的屈辱战败,留下深刻的印象。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积极从事爱国运动,是个十足的爱国主义者,他的儿子还在大战中丧生,令其伤心欲绝。(陈秉璋, 1990:43) 其一生活跃的年代是第三共和,社会分崩、政局动荡,国家力量微弱,(M?ller, 1993:96) 他最关心的问题一直是社会联结(solidarity) 的问题,而国家应该在这上面扮演某些角色。他不反对强国家(strong state),甚至期盼强国家的出现,认为唯有强国家才能保障个人的自由。(Durkheim, 1957: 71) 虽然他也曾见识到一次大战民族主义高张的现象,他只说这是反常、病态,是过渡时期的产物,不会持久。(M?ller, 1993:104) 他对社会的演进力量、道德共识形成的过程都过于乐观。难怪艾弘 (Raymond Aron) 批评他是以「社会学」为名的哲学家,「他带有浓厚的哲学气息,他怀抱着预言家的道德热情来讨论社会学」。(艾弘,1987:88)
涂尔干理想中的国家应该是这样的:它是个特别的组织,其作用在履行社会集体代表的功能,亦即国家由社会各种次级团体所构成,是社会上各种主权力量的代表。(Durkheim, 1957: 49-50) 国家具有整合的能力,是社会集体理想的保护者。现代的国家与传统的国家不同,传统的国家是一切力量的宰制者;现代国家则是社会分工、分殊化的副产品;因此,倒过来,个人地位优先。但是如果没有国家,个人权益将丧失保障,除了反常的状况外,国家愈强大,个人就愈受尊重。(Durkheim, 1969: 93) 涂尔干提到两种反常的状况。其一是集体的特殊主义 (collective particularism) 其二是国家暴君(state tyranny)。前者指国家过于削弱,完全没有自主性,被主导的团体所操控,例如资本家阶级;后者是指国家过于强大,没有与之抗衡的力量。但是涂尔干如何担保国家都是在正常的状况,而非反常呢?
涂尔干唯一想到的方法是由专业团体作为国家与个人的中介。这些具有高度自主性的专业团体,有点像中世纪的行会 (guilds),一方面制衡国家的力量,使力量得以平衡、沟通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由他们主导的动态社会结构决定各自领域的道德也比较令人放心。(Durkheim, 1957: 12-3) 但是,涂尔干对国家和专业团体如何完成交付的任务,一直没有说清楚;(M?ller, 1993:105) 而且,实际经验显示,专业团体在解决劳资对立、利益冲突等社会问题上,看不出有任何成功的可能。(M?ller, 1993:101) 涂尔干无疑地是关心民主政治的,但他所谓的民主政治是「一个国家中深思、反省、批判的精神在其公共事务的进步上扮演重要的角色」(艾弘, 1987: 84),而非今日我们所关注的选举、国会、政党政治等政治力的运作。他似乎没有察觉到国家和政治力有被扭曲的可能。
国家作为道德的建构者
国家在涂尔干的道德建构中角色不明显,另一个影响深远的社会学者马克斯 (Karl Marx) 亦然。马克斯同意道德是社会的产物,而社会的本质必须从经济活动或生产模式来加以理解。简单地说,不同的生产模式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没有绝对的道德存在,也没有抽象的人性存在,道德是上层建筑,随着下层建筑的改变而变。马克斯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观没有什么好感,人权保障、守法、仁慈、宽恕、诚信等道德条目只是让统治阶级巩固既得利益的虚伪意识罢了。马克斯也预言新型态道德观的出现,在共产主义天堂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以合作代替竞争,人们找回失去的人性。
马克斯与涂尔干的观点虽然南辕北辙,然而他们都是社会中心论者,在此国家仅系附庸。然而自一九八O年代以来,学者陆续发现国家其实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要求「国家回来」(come back the state) 的呼声不断。国家决不是马克斯所说的资本家的财产管理委员会,也不是古典多元主义者所说的中性无私的仲裁者。涂尔干似乎也感受到国家可能的威胁,希望职业团体扮演制衡国家的角色,然而成效可疑。受到法西斯迫害,病死狱中的意大利左派思想家葛兰西 (Antonio Gramsci) 对国家的统治行为有深刻的分析。维系政权的力量与其说是暴力,不如说是文化霸权 (hegemony)。统治阶级掌握文化霸权,透过教育、传播媒体、舆论、法律不断强化它。当政权与道德、正当性合而为一,就可以安稳地统治,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成功之处,也是欧洲社会主义运动失败的原因。(麦克雷南, 1989: 278-82)
德国社会学者韦伯 (Max Weber) 谈现代国家的形成时,指出国家的首要特征便是具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性权力。这里「暴力」(force)是指无法违抗的强制力。国家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合法地使用「暴力」,而且只有国家才可以行使,其它人、团体或组织都不能行使,也不会想要去行使。如果他们胆敢行使,便是向公权力挑战,这时国家处于危机之中。国家为什么可以垄断地行使暴力呢?关键在人们相信也愿意让国家拥有这个权力。(Weber, 1972: 78) 人民接受国家的领导,不是因为惧怕暴力,而是认为「服从国家本来就是应该的,即使对自己不利亦应服从」,此即所谓的「统治正当性」。国家拥有武力,但不靠武力来统治,是现代国家与传统国家最大的分野。然而,人们为什么会相信国家具有「统治正当性」呢?韦伯指出现代国家的「统治正当性」建立在政权的「合法性」之上。现代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法律赋予国家统治的正当性,人们服从法律,所以服从国家,(Weber, 1972: 79) 这就是韦伯所说的「法制型的权威」(legal authority) (相对于其它两种权威「传统的权威」(traditional authority) 与「圣雄式的权威」(charisma authority)。
问题是拜科学昌明之赐,国家的统治技术远非古代国家所可比拟,它的影响力无远弗届,再加上它拥有统治的「正当性」,可以透过文化霸权不断地复制、传播其正当性。我们想指出的事实是,国家早已成为形塑社会道德的主要力量,这不是涂尔干愿意见到的,但它确实存在。如果说民主的理想真能落实,那也没什么不好,反正社会与国家合而为一,国家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就是社会的意志。但事实不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称得上是「理想」的民主;即使如此,多数暴力的危机可能会更严重。弥勒 (John Stuart Mill) 在《论自由》(On Liberty) 中清楚地指出民主化之后,政府有了统治的正当性,少数人的自由遭受前所未有的威胁。在威权时代,他们还有反抗的正当性,但是现在连反抗的正当性都没有了。(Mill, 1985: 4)
涂尔干似乎没有想到过国家会为了统治的方便,滥用它对真理的排他性解释权,形塑特定的价值观,再加上它拥有庞大的资源,社会 (包括涂尔干所说的专业团体) 都无法与之抗衡。涂尔干相信道德会把社会引向良善的方向,但是当国家挟其政治优势介入道德的建构过程,还是如此吗?涂尔干只看到一次世界大战民族主义的初试啼声,没有来得急看到二次大战法西斯民族主义道德狂热,以及战后共产国家的「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Socialist realism),否则他的想法或许会不一样。
道德的两面性
涂尔干指出道德的双元特性,即道德兼具「可欲性」与「责任」,这是就道德的性质而言。不过,就道德的社会影响而言,道德具有两面性。没有人否认道德的重要,道德不仅维系社会秩序、促进整合,更是人们生命价值的泉源。但是,道德也是一套建构出来的价值体系,与意识形态无异。尤其当政治力量介入道德的建构时,意识形态对社会可能造成的正面与负面影响值得特别注意。如果正、负面影响可以区分清楚,那倒好办,「存其精华,去其糟粕」就得了,然而问题在它们通常是伴随而生。正如同我们赞叹埃及金字塔的伟大,但痛恨其奴隶制度,然而这两者其实是共生的,怎能只取其一!道德亦然,它的两面性在一方面它是价值的泉源,社会稳定的力量,心灵圆融所必须;另一方面,它具有排他、不宽容的偏狭性格。愈是坚持道德原则的理想主义者,愈是不肯妥协、愈是敌视「不道德」的事务。道德使命感愈强,愈可能牺牲奉献不计代价,也愈可能以目的合理化手段,欲达目的不择手段。道德的两个面向同时存在,「道德坚持」与「缺乏相互尊重」、「正义感」与「不宽容」、「理想主义」与「不妥协」是一线之隔,或根本是同一回事。而所谓的宽容、尊重经常就是冷漠 (apathy) 与社会原子化 (atomized) 的产物。
「避免不道德」与「成为道德楷模」
这里必须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避免「不道德」,这是指不做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另一个是成为「道德楷模」。不做不道德的行为未必就代表他是道德楷范。前者是消极的自我克制、不作为;后者是积极地做些值得敬佩的事。例如九二一地震捐出所有财产赈灾,这无疑地是道德楷范,但如果不这么做,没有人会谴责它。从「避免不道德」到「成为道德楷模」,如图所示,是个连续的过程,从左到右代表道德「纯度」的提高。照理说,道德纯度应该是愈高愈好,最好每个人都成为道德楷模,不是吗?
如果道德是「自律」的话,亦即是发自个人内心的责任召唤,那么道德纯度似乎是愈高愈好。但是,如果这是基于社会压力的话就有一点可怕了。例如,一个「道德楷模」历经千辛万苦「修练」成为「楷模」之后,反过来要求别人,「我都做得到,为什么你做不到?」。当道德由自我修练变成要求别人的工具,就值得特别注意了。不难理解,道德哲学家们一再强调道德必须是「自律」的。人们做一件道德行为必然是出于自认为「应该」,不是为了其它的原因。康德甚至说为了全民利益 (以行为的结果判断是否为道德) 也不行。当然,他不排斥道德的行为通常会带来好结果,不过这不能等同于「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其原因是会带来好结果」。康德的「义务伦理学」虽然遭致不少批评;不过,基本上大家同意「成为一个道德楷模」必须是出于自由意志 (free will),而非被迫。
不过矛盾的是,就社会学的观点,道德本质就是「他律」的。人出生来到世上,就进入一个绵密的价值网络,他被教导如何认知、理解这个世界,区别善、恶、对、错,并做出适切的判断,哪有真的「自由意志」存在?并不是说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社会早已为他准备好的规范,人们也经常参与道德世界的建构过程,但是要强调的是,人们是受环境制约的,如同涂尔干所说,「人是历史的产物」。
道德的常态与病态
从「避免不道德」到「成为道德模范」是个重要的转折。「道德的社会」不会满意人们永远停留在「避免不道德」的层次,它有一股冲动要提升每一个人成为「道德楷模」。尤其是当国家参与道德的建构时,在崇高的理想下,「道德楷模」成为无所不在的社会压力。如果政治的本质是利益竞逐、权力抗衡、冲突与妥协的话,那么国家永远离不开政治。现在大概很少学者,不管左派或右派,会接受国家是中性、客观、无私等天真的看法了。
当国家主导道德的形塑时,道德的扭曲乃不可免。常见的现象是创造一套依附在简单逻辑之上的论述,不惜扭曲史异、夸大事件、虚构人或物,激发追随者的热情,唤起人民为理想献身的意志。并不是说国家建构的道德观都有问题,例如国家也提倡坚忍、勤奋、利他、荣誉、爱国、守法,以及人权保障等;而是说,我们必须承认国家经常为了统治的方便,误用人民的道德热情。当然,不只是国家才这样做,其它社会团体为了自身存续、发展也可能这样做,「国家」之所以会让我们忧心,主要是它具有强制、垄断的特质,其影响是全面的,所造成的偏差亦是普遍的。
在狂热的道德社会里 (这通常是政治力扭曲的结果),可敬的道德勇士,以无比的热情自我牺牲;但他以同样的标准要求别人 (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他可能成为刚愎的唯目的论者 (我如此戮力从公、无私无我,为什么还要反对我?)。性格懦弱者无法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藉由指控别人的不道德来突显自己的「道德」 (嫉恶如仇、大义灭亲,够道德了吧!)。当道德从自我修练的工夫变成指控别人的武器时,正义感蜕变成狭隘的排他与不宽容;道德坚持变成非黑即白的简单逻辑;高贵情操变成非理性的激情与盲动。道德吞噬其它价值成为教条、成为无上纲领,成为僵化的意识形态。说谎、杀人、暴力胁迫是不道德的,但是为了爱国的理由可以这么做 (如间谍、特务、狂热的爱国主义者),且被目为英雄,这不是很矛盾?所有提振道德的企图,不管是强迫或诱导,变成漠视人性的思想控制。
从涂尔干的观点来看,这些都是道德的病态,只要假以时日,道德会回归正轨。但是,当病态变成常态的时候,我们有什么理由乐观地相信,它会往涂尔干期待的方法改变呢?如果涂尔干没有错的话,道德要回归常态,唯有让它回复社会本质,亦即道德是社会多元力量缓慢地沟通、互动、了解、分享、尝试错误、合作渐渐地形塑出来,国家等垄断的政治力量应该退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后起之秀哈伯玛斯 (Jurgen Harbamas) 提倡「沟通行动理论」,即是要创造一个理性、自主、没有特权、真诚的沟通情境,如此形成的道德共识,才是真正的共识。(黄瑞祺, 1985:182-249) 由此看来,各种民间团体自发性的道德重整运动是珍贵的。不只是涂尔干关心的职业团体对伦理的关注值得鼓励,其它如宗教团体对精神价值的提倡,环保团体对环境生态的关注、保护动物协会倡导动物权、同性恋团体突破旧的性别观念、女性主义者反对性别歧视、世界主义者 (或无政府主义) 致力于解构国家的谜思、消费者保护协会批判市场经济下不公平的权力结构、教育改革团体挑战教育的本质与目的等等,多得不胜玫举。这些团体存在的意义不只是利益的表达,更代表社会对道德问题的自主性反省。他们是活泼的、多元的、自发的,而且相互影响、竞争,时有消长,是社会集体意识发展必经的过程。如果涂尔干活在今日,他必然会觉得兴奋,社会不会因为多元而瓦解,相反地,它会变得更形巩固,这是他要的「有机连带」。
无奈国家在道德议题上,老是不甘寂寞想做点事情。一九九六年台湾的李登辉总统有感于社会道德堕落、价值混乱,宣布要推动「心灵改革」,提出十项价值观念,期能「建立一个真正民主的现代社会」。结果构想甫提出,即受到来自各方的质疑,最后只能草草收场。其实,道德沦丧的问题自有社会精英、学者专家、道德 (宗教) 领袖、文化人士、职业团体发震聋启馈之音,何须国家代劳?国家要做的是建立制度,好好保障基本人权,让人民生活没有恐惧;然后,为社会团体自主成长奠定良好基础,让社会的道德反省力量不断推陈出新。中共镇压法轮功牵涉的不仅是信仰自由的问题,它摧毁了社会自发性的道德反省力量。法轮功是健身的气功,更是一种道德观,对稳定社会秩序是有正面帮助的。人们唯有在承认多元的现象以后,方会发展出对「异己」的尊重。除非这些团体违反更普遍的道德原则,例如诈欺、敛财、强暴、胁迫 (这些是法律问题,而非道德问题了),否则国家没有任何理由动用公权力限制他们、压迫他们。当国家这样做的时候,它可能在摧毁自己最珍贵的资产,而不自知。
道德教育的可能性
经过以上的讨论,接下来可以谈道德教育要如何进行了。道德教育是否成功可以从两个面向来说明。第一个面向是教育的技术面,亦即如何花最少的时间、最少的金钱,将学生形塑成我们希望他们变成的东西。从这个观点看来纳粹的道德教育是成功的,因为他们确实快速地把大部分的人民变成坚忍、勤奋、纪律、奉献、爱国、自信,随时准备为纳粹理想牺牲。道德教育的第二个面向是教育的目的性,亦即道德教育的目标应该是什么?它跟人的自我成长、社会演进、正义、善的追求应该有怎样的关系?本文着重的显然在道德教育的第二个面向,因此,国家在进行道德教育时要特别小心,以免对社会、个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倒不是说道德教育的第一个面向不重要,而是说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后者是目的,前者是手段,当我们关心道德的限制时,当然会以后者为思考的焦点。以下,作者从「基本认知」与「具体做法」两方面讨论道德教育要如何进行。
基本认知
教育工作者应有如下的基本认知:
1、体认道德的意识形态本质及其两面性
道德是重要的,这点没有人会否认,然而要了解道德的意识形态本质。就社会意义言,道德本质上就是一套行为规范,这套规范建立在一组价值信念之上。接受这套价值信念方能产生自我克制的效果,即使违反原始本能、有损个人利益亦在所不惜。然而,道德具有两面性。正义感与不宽容经常是一线之隔,道德坚持与意识形态僵固、不妥协本来就是同一回事。此次 (八十九年) 台湾总统大选后,激动的败选群众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前殴打国民党中常委,退休军人史力行上校在前总统李登辉身上泼洒红墨水,在在显示道德力量的可敬与可怕;不要忘记,中共历次政治运动,本质上虽系政治斗争,然总是以「道德重整」的名目出现,斗争的过程充满道德指控,(邓志松, 1999) 也唯其如此,方能激起惊涛骇浪,把每个人都卷进去,道德的影响值得我们深思。
2、注意政治力对道德可能造成的扭曲
政治的本质是权力运作,因此免不了尔虞我诈、利益竞逐、妥协与斗争。现实生活中到处都有政治现象,不只存于国家、政府而已。政治现象也有正面的意义,它代表权力的牵制、互动,权力的动态平衡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要素。然而,国家的出现会破坏社会多元力量的动态平衡。国家作为一个统治的组织要求统一化、普遍化、规格化。由国家来主导法律 (法律仅系最起码的行为规范) 的制定,或许可以,但是涉及道德问题时麻烦就大了。它常会为了统治的方便,扭曲道德的本质。固然,民间团体(包括宗教) 也有扭曲道德的可能,但民间团体没有强制力,动员力量亦远不如国家,且有其它团体或舆论进行监督与制衡,扭曲道德的程度远不如国家。我们并不是说要国家完全退出道德的建构过程,这在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只是要求国家必须在一定的范围与限制下运作,藉此降低其危险性。
3、明了道德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
社会秩序的维系、政府的统治效能都是重要的,道德就达成上述目标上亦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这点社会学家已清楚地指出。然而,本文要强调的是道德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灵丹。传统的中国人相信德治比法治重要,「徒法不足以自行」、「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如果每个人都是好人,社会自然就不会有问题了。事实不然,即使每个人都是好人冲突仍会存在,甚至更为严重;因为,大家都充满道德使命感,随时准备为理想牺牲奉献。偏偏如同涂尔干所指出的现代社会是个多元的社会,这要如何是好?许多问题的解决仰赖道德,不如建立制度,让不同的人在合理的规则下,各自发展,相安无事,此乃「人治」与「法治」最大的差别。
4、认清道德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道德是相对的,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道德观;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找到某些普遍的成份,到底我们都是人,人类社会总有些共同点吧!例如,任何文化都会反对无故杀人、恶意欺骗、抢夺侵占不属于自己之物;此外,残害生命或消极见死不救也是违反道德原则的。经过数千年的演进思索,大多数的人均同意应该把人当人看,尊重与生俱来的生命尊严,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别人,不能武断地强迫别人,不能把别人当成自己的工具,尊重别人的信仰、意见、抉择,这些是最基本的道德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基本人权」。当然,这些基本原则在具体个案的应用上可能稍有差异,但是明显违反其精神的行为就应该被严厉谴责。尤其是任何人都无权要求他人成为「道德楷范」。「避免不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至于要不要成为「道德楷模」则是他个人的决定。
5、自发性的社会反省是道德不致僵化的保证
社会上普遍对道德自发性的反省是道德不致僵化的保证。人们道德议题的思索是没有限制的,我们要建立怎样的社会?与环境应该有怎样的互动?应该建立怎样的人伦关系?应该有怎样的终极关怀?正义的标准应该在哪里?这些问题都是开放的。一个道德教育者 (包括国家) 不要担心人民去思索这些问题,应该担心的是万一人们都不去思索这些问题时,应该怎么办。
具体做法
以上的认知是建立在道德的社会学观察而来,如果观察没错的话,就不可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就道德教育的具体作法方面,重点在鼓励自发性的道德思索,防止道德的不当扭曲。基本建议如下:
1、切莫扭曲事实迁就政治目的
富国强兵、维系社会秩序、巩固政权,增强统治效能等政治目的固然重要,但是不能因此而扭曲事实,违反学术求真的精神。学术求「真」、道德求「善」,或许求善的境界高于求真,但是不能为了「善」的目的,而系统性地扭曲「真」。常见的现象如,曲解、夸大史实、虚构人、事、统一口径、总结历史经验等,这些做法短期内可以达到统治者想要达成的目的,然而就长远而言,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社会将因此乏缺独立思考的能力,丧失道德反省的能力,这严重违反道德教育的原始目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鼓励学术求真的精神,让学术真正独立、自由,如此培养出来的道德观反而更具胸襟、更深刻、更具适应力。
2、接触并了解自发性的道德反省团体
道德的根源应该是社会而非国家。社会是多元的,各种团体、职业、教派、地域、族群、信念发展出与其生活经验相合的道德观,彼此相竞争,也批判、交流、模仿、学习。道德沦丧的问题自有社会精英、学者专家、道德 (宗教) 领袖、文化人士、职业团体发震聋启馈之音,何须国家代劳?国家要做的是提供社会团体自主成长的土壤,如此社会的道德力量方能不断往前进。就教育的立场而言,应该让学生接触这些具有道德反省关怀的社会团体,了解为什么这些人会这样子主张?他们的关心的是什么?他们采取的行动是什么?藉此思索什么是正义的问题。
3、建立以基本人权为基础的普遍标准
如果说道德的内容有什么需要「灌输」的部份,那就属基本人权了。小孩子从小就要被教导人与人间彼此尊重、从互动中彼此了解与学习;即长要学习尊重生命尊严,了解别人的感受,重视别人的意见,不能为了自私的目的牺牲别人,不能武断地勉强别人等,这些都要透过不断的生活实践而养成习惯,变成人格的一部分。把基本人权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目标,可以保持道德的批判活力,避免道德被政治力介入而扭曲、僵化,更可以培养包容的心胸。当然,守法重纪的训练也是必要的,然仅限于人与人间互动的基本规则,而且,基本人权的认知恐怕更为根本。因为,有了基本人权的基本关怀,守法重纪只是水到渠成,法律本来就是为了保障基本人权而存在;如果没有基本人权的观念,守法重纪恐怕难以生根落实。
4、鼓励基于自律的终极关怀
终极价值的追寻与成为「道德楷模」有关,前者是后者的内在动力。我们应该鼓励人们去追寻自己的终极价值,为自己的理想献身,至于要追寻何种终极价值,那是他个人的事,只要不违反基本人权,没有理由反对。学校中尤其不应该灌输某种终极价值,不管是民族主义或宗教信仰均然。亦即,学校的道德教育只要达成尊重基本人权、避免不道德的低标准即可,至于成为「道德楷模」的高标准,教师可以有适切的辅导,然不应违反「自律」的本质。
5、强化道德推理的能力
就学校教育而言,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批判思考(critical thinking)、反思(reflection)的能力恐怕刻不容缓。固然,「知道并不等于去做」、我们不像苏格拉底那么乐观地说「知识就是德性」;但是,道德推理的训练至少可以迫使学生思考道德议题、了解其复杂性,熟悉不同的价值立场,避免未经思索的盲动。
结论
本文重新检视涂尔干的道德社会学。涂尔干清楚地指出道德与社会、宗教的关联,说明道德乃社会集体意识的反映,道德在社会整合、凝聚上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涂尔干并预言现代社会必然走向个人主义的道德观。个人主义不是原子式的唯我主义;相反地,它是基于对人的道德尊严的肯定,以平等、尊重之心相对待,体认自己是社会的一份子,愿意参与社会的建构。涂尔干的研究颇有见地,不过,他忽略政治与国家在形塑道德上的主导力量。他无法解释为什么道德的病态远比常态普遍,也无法解释道德冲突何以日趋严重。本文藉助韦伯对国家的分析,指出国家的主要特质是具有统治的正当性,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特权。国家为了统治的方便经常介入道德的建构过程,透过道德论述,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统治基础。没有任何一个团体能够与国家的文化霸权抗衡,道德议题长期被滥用的结果极可能是个灾难。
作者藉此指出道德的意识形态本质及两面性,从社会学的观点,道德本质上就是意识形态,它一方面具有提升精神生活的功用,另一方面对不合规范的行为、想法,具有不宽容的排他性。一方面它是凝聚社会的内在力量,另一面也可能是封闭、阻碍变革的因素。道德本身没有独立、固定的内容,它的具体内涵依附在某个价值体系的正义论述之中,而政治力对价值论述的影响无所不在。
注意政治力对道德可能造成的扭曲、明了道德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认清道德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自发性的社会反省是道德不致僵化的保证。在具体做法方面,应该鼓励自发性的道德探索,避免道德受到不当的政治扭曲。主要建议有:道德教育宜与国家保持适切的距离,不能扭曲事实迁就政治目的、了解社会自发性的道德反省运动、建立以基本人权为基础的普遍标准、终极价值的追寻必须是基于自律,最后强化道德推理的能力,减少未经深思的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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