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通过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和通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目前,我厅代拟的《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已经上报省政府,将于近期印发,该办法明确规定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三,推进健全各单位的内审自查自纠制度。从2009年开始,我厅每年安排部分部门和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自查,并进行重点审计抽查。四年来自查自纠的单位已有100多个。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这个制度,并促进各个单位建全内部审计约束机制,自觉纠正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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