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婆媳关系在家庭社会学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婆媳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家庭生活的诸多面向,而婆媳关系的背后又深刻地打上了特定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的烙印。本文通过叙述在1949年前的传统社会固化延展、到集体时代现代性进入、再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社会转型、再到本世纪初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等连续四个段时期内婆媳关系的诸多形态及其变迁,并从宏观的社会变迁角度来分析其背后的社会原因。
      关键词:婆媳关系;社会变迁;结构平衡机制
      问题的提出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改变了中国的政治发展方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开始了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全面建设。举国上下满怀着对社会主义的向往,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国家建设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百姓的家庭生活被弱化。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才有所改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度、广度的不断推进,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文化的冲击及其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的传播,使得中国社会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巨变,大到国家制度层面的改革,小到百姓的家庭生活的变化,无不折射出社会历史的变迁。
      家庭是一个包含了多种社会关系的实体,其中有以血缘为基础的亲子关系,以婚姻为基础的夫妻关系,还包括因婚姻而产生的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等等。丈夫、妻子、子女构成一个稳定的“社会基本三角”关系,但本文要研究的婆媳关系相对而言,因缺乏感情培养、有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而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但是它对整个家庭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婆媳关系在平民百姓的家庭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学术界关于婆媳关系的研究成果中,大都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入手,进行微观比较的、静态的结构功能分析,而且往往较偏重城市家庭。这些研究主要有两个指向:一是从社会心理学入手,将婆媳分为两类群体,从传统的文化、心理芥蒂等方面来说明婆媳关系和谐是次要的,冲突是主要的形式。“‘寡母心态’、‘子代夫爱’正是从心理上分析的”。二是从社会制度(尤其是经济制度)变迁入手,探讨我国制度的变化对婆媳关系的影响。各种因素促成了我国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家庭核心化这一趋势被大部分学者认同。但由于是在一个社会急剧变化的时期,婆媳关系亦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近几年,尤其是2007年以来,学者们集中发表了一些关于农村中婆媳关系的研究论文,例如李德瑞在《家庭结构、代际关系与养老问题》中提到“媳妇是买来的,孙子是奶的”来反映媳妇的地位在近10年的提高。朱东丽的《婆媳冲突的社会学分析》认为:双方的角色理解偏差,权力、利益的争夺,婆婆、媳妇、儿子三者的互动不良是婆媳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唐重振对农村婆媳关系变化做了制度化的分析,主要从文化制度、婚姻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说明婆媳关系经历了“婆强媳弱”、“媳强婆弱”两个阶段。
      由此看出,学术界对婆媳关系的研究已有一定的成果。但是,这些研究一般都是从微观的角度进行分析,而对它的宏观的历史背景只做轻描淡写,没有深入、系统地进行剖析,因此本文将以历史的眼光来探讨婆媳在地位、家庭有限的权力等方面的博弈,并通过描述婆媳关系的变化及其变化的原因来窥探社会变迁的事实。
      传统社会:多年媳妇熬成婆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的家庭结构与一般的普通小地主和百姓的家庭结构是不太一样的。费孝通认为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以核心家庭为主,而不是直系家庭。但是拥有大量土地和较高的社会威望(这种威望主要是通过做大官且世袭而得的)的家庭,却是以直系家庭为主,原因大致有两点:首先,是为了防止土地因分家而被人为地分割;其次,图的是人气,人丁越旺盛,子孙绵延不绝,说明家族就越有希望,家族事业永垂不朽。因此,本节主要以传统社会中的农村家庭中的婆媳关系为研究对象。
    中国传统家庭是以亲子关系为主轴的家父长制的家庭。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观念,及其传统教化对女性社会角色的思想灌输,使得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处于一种依附地位。这是对外的状况,但在家庭内部,女性因血缘或姻亲的不同而表现出地位的不平等。这中间表现的最为突出的就是“婆媳”之间的博弈。“多年媳妇熬成婆”就是当时的婆媳关系的真实写照。
      多年媳妇熬成婆,这个“熬”字,带有很深的意味。所谓“熬”,就是忍气吞声、任劳任怨地接受乡村对女性的一系列限制,对自己小女子的个性进行彻底的改造。婆婆的权威就是媳妇的“熬”体现出来的。媳妇,一个外来的女子,从自己熟悉的娘家来到一个陌生的夫家,在短时间内是很难有自己的地位的。在传统社会中,在她自己还没有成为婆婆之前,媳妇不得不屈服于婆婆的权威。但婆婆的这种权威是靠什么力量获得的?
      首先,传统社会是一个变化很小的社会,“其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新的问题,生活是一套传统的方法”,女孩子的教育主要是由家里的父母来执行,这是出于社会需要社会赋予家长的教化性权力。依靠这种权力,父母将传统文化中规范从小就不断地重复地灌输给女孩子。这种强制性的教化可以培养出一个符合社会需要的传统女性。等到出嫁后,“经过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之一——孝顺公婆,就直接表现为对婆婆权威的服从。
      其次,从当时的劳动力组成看,绝大部分农民构成劳动力的主体,在生产力落后、农业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农民必须通过投入大量的壮年劳动力进行精耕细作,才有可能获得粮食和增产,以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种田务农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因此家中的男壮丁成为主要的劳动力,他们因此也获得了对家庭的支配权。于他们相比,婆婆和媳妇因同是女性而处在同样的劣势地位。但是,在一个过渡核心家庭里,由于公公的权力是最大的,他的妻子,即婆婆,又是丈夫的母亲,由于接近权力中心或与权力中心有血缘关系,在家庭内部事务的处理权和影响力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而新来的媳妇显然很难与婆婆并驾齐驱。
    因此,媳妇要想在夫家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除了做好相夫教子的本职工作外,还得在“熬”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学”的过程。这里的“学”,是指新媳妇需要向自己的婆婆学习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方法、手段等。在近20到30年的磨合中,熟悉婆婆,熟悉夫家,熟悉为人处事的方式,并逐步转换自己的角色,等自己“熬”出头后,同样能成为一个有魄力、有能力的“婆婆”。因此,笔者认为在传统农村家庭里,婆媳的之间虽有冲突,但基本上没有表现出来,她们之间的冲突没有公开化、表面化,是一种“隐蔽的冲突”。
    这些“隐蔽的冲突”在农村俗语中和对媳妇的规范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例如:“婆婆摔碗是失手,媳妇摔碗是败家”。对于同样的事件“摔碗”,婆婆是“失手”,不管婆婆在整个事件中是否有错,她是不能被追究。但媳妇就不一样了,她的“摔碗”被看做是对夫家的不满甚至是到了“败家”的程度。在十分注重家庭的利益和声誉的传统社会中,说一个人“败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社会道德惩罚。“过去只要开了亲就退不掉,丈夫是瞎子是跛子,不管喜不喜欢都得从”,婆婆也可以因不喜欢新来的媳妇,而经常用自己的权力来让她难堪,甚至“不给吃不给住,还经常打她”。“过去做媳妇的,吃饭要规规矩矩,不能上正席”,饭桌上的排序同样体现着婆媳间的不平等地位。
      由此可见,在解放前的传统社会里的婆媳力量对比中,婆婆占绝对优势。媳妇只能经过一段时间的煎熬,等自己成为婆婆后,才能拥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力。这种婆强媳弱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农村开始实行农村合作社才有所改变。
      集体农业时代:婆媳之间趋于某种意义上的平等
      在这里,集体农业时代是一个比较宽泛是时间,可以指从早期共产党进行的土地改革到70年代末开始施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这段时间。
      国家通过合作社,将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存在的小农所有制逐步推向合作化,改为集体所有制农业。集体经济制度下,家庭私有财产范围大大缩小,家庭可以支配财产为住房、日常生活用品和小型劳动工具。婆婆在“合作化”过程中,以前可以支配的很多家庭内部权力随着这种家庭私有财产的减少而削弱,但她依旧占有优势。在调查的村子里就有老人说:“生产队时期,只要没分家都是一家一个户主,工分就记在公公名下,因此媳妇对婆婆经济上有依赖。”可以看出,婆婆的权威还是以接近权力中心而得到的。
      但是,家庭口粮的获得是按照每户在集体劳动中积累的公分的多少来领取。妇女,作为媳妇,与家庭里的有劳动力的男丁即丈夫,同时成为主要的劳动者,并在集体经济中获得平等的地位和同等的对待。相对而言,婆婆对家庭的贡献就小一些,但她还是能够因她丈夫即媳妇的公公的家长权力的辐射中拥有一定优势。即使媳妇的地位随着生产制度的变化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而婆婆的优势受到一定的削弱,但在传统文化的约束下,媳妇对婆婆起码的尊敬还是要有的,媳妇还是怕婆婆的。但考虑到当时的舆论宣传,即在要求妇女解放,要求男女平等的话语环境中,婆婆对媳妇的态度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并逐渐摆正与媳妇的关系,达到一种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平等。但精神上,尽管近代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思想在各种救亡图存的运动中得到广泛地传播,但由于农村的相对偏远和封闭的地理环境,又远离运动中心,可以基本判断,这一代农村里的媳妇接受仍是传统教育,她们对未来还是存在一定的“期望”:即她们还能成为传统社会中有权威的婆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这在后文有说明。
      “妇女大翻身,媳妇处于强势”,而“婆婆和媳妇都要去生产队干活,家务不好分配,生活又困难”, “经济条件差”,吵嘴的就多起来,“其中有的婆婆开始怕媳妇”。婆媳之间的冲突要是过于激烈,就会有“因婆媳吵架,婆婆喝药自杀”的事情发生,但这种情况在这段时期内是很少见的。由此可见,在集体经济时代,随着生产制度、舆论气候、家庭财产占有主体状况的变化,婆婆的力量处于下滑的趋势,而媳妇则呈上升的趋势。又因为“集体经济制度本身的特点(对于弱势群体有着相当强的保护能力)和主流意识形态对传统的的借用”,使得婆媳关系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但婆媳的冲突已经开始表面化。
    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婆媳关系失衡
      这十多年是家庭联产责任制实行的初期。在访谈中我们常听到是:媳妇当家,婆婆基本处于边缘地位。
    随着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在农村中不断地推广,集体经济时代的农村合作社、人民公社逐渐从农村社会中消失。每户家庭按照人口的多少来获得一定的土地(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家庭又恢复了部分的生产功能。由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一直强调男女平等,男女拥有同样的权利,因此在分配土地时,妇女也能得到一部分土地。因此,妇女不再是以“寄生”的方式生活在夫家中,她从娘家带来的不仅仅是嫁妆,她还将她拥有了一部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夫家户口之下,这是与传统社会最大的不同之处。除此之外,年轻的媳妇还是一个强大的劳动力。在无形中,这就为农村媳妇地位的提高提供了资本。
      因此,“妇女解放”和土地制度使用权的变化,“对家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中家庭关系的主轴由父子关系向夫妻关系转化,妇女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进一步促使媳妇向家庭权力的主体靠近。在我们访谈的村庄中大部分人都认为分田到户后,“媳妇比婆婆厉害”。
      从当时的社会结构来看,农村的结构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开始发生变化。一大批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此时除了靠从事农业获得经济收入外,还可以通过交换自己的剩余劳动力,即到乡镇企业去做工来增加自己的收入。但企业对劳动力的雇用是有条件的,而这些条件对当时的老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门槛。我们知道,这段时期里的“婆婆们”在改革开放前,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积极地投入到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中,等到可以为自己家做点贡献时,已经老了。在既没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又没有学习能力情况下,“婆婆们”要想通过到企业中做工而获得额外的收入来补充家用,是非常困难的。她们不得不只能待在家里带孩子、干农活。加上集体时代对没有劳动力的老人的生活基本保障被取消了,她们的生活不得不依靠现在年轻的儿子儿媳。
      在这种情况下,婆媳关系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时期的婆婆,基本上就属于笑冬所述的“最后一代传统婆婆”。“在60年代,婆婆照看孙子,同时也统治着媳妇,而现在(80年代)媳妇正在要求婆婆(60、70年代的媳妇)提供劳动来换取养老保障这一过程中占了上风”。在我们所调查的村庄,情况没有这么明显,媳妇虽然比婆婆厉害了,但“媳妇对婆婆比以前好,老人和年轻人相互依赖。媳妇靠婆婆做家务,带小孩,媳妇要自己下地干活”,但在笔者看来,婆媳之间,与其说是相互的依赖,更不如说是一种在现实利益的追求中的婆媳分工合作,形成一种不平等的“互助”。这种不平等是从传统责任来讲的。以前儿子儿媳结婚后赡养公婆是天经地义的,现在婆婆不得不以“小心翼翼”照顾好孙子孙女来获得养老保险。
      在这样的互助过程中,婆媳之间的矛盾不论是频率还是从激烈的程度,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一位被访谈者这样说到:“我嫁过来(1978年)有三十年了,从那时就是媳妇打骂婆婆,一直到五年前都是这个样子。”传统的婆媳一般还是属于“冷战”的状态,到了80年代却成了“媳妇打骂婆婆”,而“因婆媳吵架,婆婆喝农药自杀”的事件数量明显增加,从这些变化中可以看出,这一段时期的婆媳关系基本上属于“失衡”的状态:媳妇随着自身的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不断地向“老不死”的婆婆们发难;而农村中婆婆们也确实得不到任何可以保障个人生存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帮助,她们不得不依赖媳妇。婆媳间的颠覆性的转变是这种失衡的重要表现。
      9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新型婆媳关系的建立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地深入,市场经济从城市逐渐扩散到农村,传统的农村社会不断的解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带上了“市场”的味道,而离费孝通所述的“熟人社会”越来越远。
      生活条件的巨大改善,人口的剧增,农业技术和化肥的使用,等等一系列变化促使农村中人均土地占有量减少,农村中开始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一批劳动力基本上都是青壮年人。在市场经济竞争体制下,乡镇企业失去了优势,并产生许多困难,因而大大降低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而外来的(城市、都市)生活通过各种媒体工具展示在农民的面前。与外界交流的加强,打破了相对封闭的村庄。加上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弛,人口流动不再像以前那么复杂困难,农民开始大量的流向城市,在城市建设的大洪流中,他们成为主力军,我们称之为“农民工”。
      这批农民工长时间的“离家”,使得家庭结构和关系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同样影响到婆媳之间的关系。根据我们的调查,可以将这段时期的婆媳的分工归为三种类型:
      1. 媳妇和儿子长年在外打工,公婆在家带孩子,一般种一季水稻。这种情况在本村占50%。
      2. 父子不分家或分家但不分田地,家庭困难的,儿子一般在镇上或县里搞副业,如开车,搞建筑,儿媳在家干农活,公婆长年帮儿子儿媳种庄稼,带孩子。这种情况在本村占10%——20%。
      3. 媳妇完全闲着,只带孩子,剩下的时间打牌,像有钱人家的全职太太。丈夫在外打工,公公婆婆承担所有的农活和家务。这些媳妇一般都是2000年以后嫁过来的,婆婆对她们都很理解,知道她们在做姑娘时没做过什么事,也不会做。
      第一种情况,在当地是比较普遍的,占到50%。当媳妇跟丈夫在外一起打工时,婆媳之间在地理位置上是有一定距离的。由于经常不住在一起,婆媳之间面对面的交流较少,这就降低了发生冲突的概率。儿子儿媳大概一年回来1—2次,缺少交流的婆媳虽然在很多事情上看法、做法都不一致,但他们并没有多少需要商量的共同领域。
      第二种情况,儿子在村庄附近的乡镇或县城做事赚钱,这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儿子在重大事情上,拥有决定权。而自己的妻子在家里承担主要的家务和农活,也有“媳妇在村附近的企业上班或在外搞建筑的”,夫妻关系实际上被“悬垂”着。公公婆婆只是帮忙带孩子。这种明确的分工进一步确立了媳妇在家庭基本事宜和琐事上的处理权。
      第三种情况就属于当地人称的“媳妇宝”。这种情况与上面两种有很大的差异。前两种情况下的媳妇,一般来说是在80年代左右“就近”结婚娶来的,在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差异不是很大,也还能吃苦。而这批“媳妇宝”都是“这些年新娶进的媳妇”, 30%是男子打工带回来的外地媳妇。跨省、跨地区的婚姻逐渐增加,而婆婆们觉得“外地媳妇靠不住,容易跑走”,就不得不把她们当作自己的女儿,当宝贝一样心疼。“现在婆媳关系好得很,婆婆带孙子,媳妇打麻将”,“2000年以后,婆媳关系有好转。现在五十多岁的婆婆干的比媳妇多。平时媳妇一般都打牌,忙的时候帮一下婆婆。婆婆也不会有怨言,认为这是媳妇不会做,做不习惯”。
       一位村民是这样解释的:“现在婆媳关系一般比较融洽,一方面媳妇的文化素质比以前高,另一方面现在做婆婆的都是解放后出生的,比解放前的婆婆文化素质要高,封建思想没那么严重。另一方面媳妇跟儿子在外打工,和公公婆婆相处的时间少。”这反映了我国教育事业在农村的发展。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普及,对农村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
      可见,新型婆媳关系的平衡是在家庭关系的松弛的背景下形成的。这种松弛不仅表现在一个家庭的成员分布在异地,或是儿子儿媳在外打工,或是子女在外地读书,更表现在新一代媳妇在价值观、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语言交流等方面与当地婆婆有着巨大的差异。而导致家庭关系的松弛无疑包含着上述的深刻的社会原因。
    总结
      综观全文,婆媳关系在1949年前的传统社会固化延展、到集体时代现代性进入、再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社会转型、再到本世纪初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等连续四个段时期内大致经历了“相对平衡——失衡——新的平衡”三个主要的阶段。婆媳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家庭生活的诸多面向,而婆媳关系的背后又深刻地打上了特定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的烙印。可以说,每一次变化,都是社会各方面变迁的综合影响下的产物。因此,社会的每个层面的宏观变化都会影响到我们具体的生活,而家庭生活也折射出历史的变迁和逻辑。
    注释:
      康泳:《中国现代文学婆媳关系的叙事模式及其文化意味》,参见崔应令:《婆媳关系与当代乡村和谐家庭的构建》,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p298~302,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崔文并不认同这种观点
      王跃生:《家庭结构转化和变动的理论分析——以中国农村的历史和现实经验为基础》,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p90—103;
      王跃生:《制度变革、社会转型与中国家庭变动——一农村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开放时代》2009第3期,p97—114
      李德瑞:《家庭结构、代际关系与养老问题》,《古今农业》2007年第4期p7—8
      朱东丽:《婆媳冲突的社会学分析》,《西北农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1月 p118—121
      唐重振:《农村婆媳关系变化的制度分析》,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年第7期p65--67
      本文引用处若无特别说明,均为笔者在X村的调查笔记
      张柠:《农村家庭内部的权利之争》,《书摘》,2006年4期,p20
      费孝通 著:《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p66—67
      王跃生:《制度变革、社会转型与中国家庭变动——一农村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开放时代》2009第3期,p102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江海学刊》,2008.4,p109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江海学刊》,2008.4,p109
      笑冬:《最后一代传统婆婆?》,《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p84
      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对湖北京山农村的实证研究》,《社会学研究》,2009.4,p157-176
      刘燕舞:《悬垂的核心家庭》,三农中国
    http://www.snzg.cn;又载《巨变的图景》(下),未发表
    当然不能否认或忽视某个节点中与“主流”状态同时存在的“暗流”。这些某种程度上对立的“暗流”涌动,无疑可以作为解释“主流”变动的微观机制。但这不是本文的重点所在。

      作者简介:
      孙敏(1987—),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钟琴(1985—),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家庭社会学、农村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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