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浙东税务场村为经验基础的框架理解

    【摘 要】本 文的立意在于发现一种不同于人情功能模式的人情规则模式。人情的社会功能与村庄公共性相连,而人情规则与个体性密不可分。笔者认为,人情规则是理解当今农 村社会人情现象和村庄社会结构的基础。以浙东农村的社会经验为基础,笔者详细论述了人情中个人主体性的呈现、“请”的机制、人情与社会分化的互动。人情中 的个人主体性是理解人情规则和其他人情现象的基础,人情规则是核心,社会分化是与现今人情规则相适应的社会结构特征。

    【关键词】人情;个人主体性;人情规则;礼物规则;社会分化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997200906-0038-08

     

    收稿日期:20091213

    作者简介:宋丽娜(1983-),女,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一、导论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试图通过宗教来阐释一个问题:社会是如何可能的?(涂尔干,1999)沿着涂尔干所开创的社会功能主义的研究传统,莫斯通过更加“实在”的关于“礼物”的社会机理来讨论人性和社会是如何可能的。(莫斯,2002) 莫斯虽然运用的是多个原始社会的民族志的二手资料,但是莫斯在材料的重新排列组合之中发现社会如何可能的秘密。这是一种用经验来启发经验,从而建构社会机 理的方式。阎云翔通过对东北下岬村的调查认为,礼物的流动中具有互惠原则,而农民的礼物流动在实际中呈现了表达性和工具性的双重性质。(阎云翔,2000)阎云翔研究的立意在于形成一种与西方不同的中国礼物模式。

    莫 斯所开创的关于礼物的研究是一个功能主义的典范,他要回答个人和社会通过礼物如何可能的基本性问题,他探讨“礼物之灵”,探讨礼物作为“物”和作为“灵” 的性质,探讨礼物之于社会的“总体性呈现”,礼物之于人的意义本身构建了礼物之于社会的关系。礼物的功能载体就在于礼物本身的“物”性与“灵”性。而莫斯 没有说明的是,礼物所建构的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礼物作为“总体性呈现”的时候,他试图在功能上澄清社会如何可能;而当礼物关系固化成为一种模式 的时候,功能已经不是影响礼物流动性的核心了。往昔的“总体性呈现”被一个个具体的规则和规矩所分割。而笔者希望在莫斯研究的基础之上来探讨礼物研究的新 的可能性,即礼物规则的研究。这既是对于礼物理论的回应,也是对于现今中国经验的回应。

    如果说前人的研究是礼物研究的功能模式,而笔者在这里将要进行的就是礼物研究的规则模式。

    笔 者在长期的农村调研中发现,农村的人情往来现象对于农民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联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情的变化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变,这是影响农村社会生 态和社会结构的根本变化。与此同时,笔者在农村调研中发现,从功能层面来理解人情并不能反映人情在社会转型巨变中所发生的根本变化。人情的社会功能只是人 情来往对于农村社会的显性后果,而今农村人情往来中所发生的变化是人情的社会功能模式所不能解释的。

    在一个稳定的农村社区中,“差序格局”(费孝通,1999)是农民基本的社会交往规范,人情上的规矩是被给定的。人情实现了它特有的社会功能,如互助功能、社区整合功能、人际交往功能、内部化功能①等。而今,农民在人情上的经验事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就是诸多学者所观察到的人情异化现象(贺雪峰,2003;黄玉琴,2002),人情的“麦当劳化”(申端锋,2006) 等,这些现象导致的社会后果是农民的人情负担越来越重,但是却又不得不参与其中,人情形成了恶性循环。农民最深切地感受到了人情的异化所带给自己的负担, 但是他们多数却不得不参与其中,这是因为即便是异化的人情往来也在实现着它基本的社会功能,人情对于农民依然必不可少。那么,哪里出了问题呢?笔者认为, 这些异化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人情规则的变化。

    笔 者在近期浙东农村的调研中发现,人情规则是理解农村社会人情的功能和社会分化的基础。笔者认为,浙东农村人情来往中的个人主体性凸显,村庄社区以个人的主 体性为基础建构了一套适合于当地的人情规则。其中,“请”的机制把人情中的个人主体性充分展现了出来,使得人情往来的进入与退出、以及人情圈的伸缩变化都 掌控在个人主体的手中,重要的是,当地人考虑“还礼”的观念支撑了个人主体发挥作用的合法性,由此形成了适应于当地的人情规则。而人情与经济社会分化也产 生了有趣的互动。通过人情与社会关系的运作,经济分化转化为了社会分化,并对村庄社会结构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于笔者和同伴,于2009926日至1012日在浙东地区税务场村的社会学调研。税务场村位于浙东地区的西坞街道,地属山区,有155户,469人,有水田370亩,旱地200亩,人均耕地不足一亩,山林1150亩,整村地域面积1.2平方公里。税务场村分为六个村民小组,所有的村民小组都聚集在一个自然村中,人口较为集中。税务场村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种花木②,或者与种花木相关的产业。目前,本村农民共在村庄之外租种3500亩土地用于种花木,户均租地20亩左右。

    二、个人主体性的呈现:人情的建构规则

    人 情中的个人主体性,表达的是个人作为人情主体得到了凸显,个人根据自身的经济地位和性格偏好来建构人情往来关系。农民的人情往来不再受伦理纲常的强烈规 约,不再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血缘联系为亲疏远近标准的“差序格局”。个人作为人情主体,使得伦理纲常可以按照自身的理解来“选择”,而道德性话语也可以根 据生存基础来建构。以“差序格局”为基础的人情公共性标准日渐消失。

    在村庄中,农民越来越注重后赋性朋友关系的建立,而先赋性的血亲关系则越来越具有选择性。

    在税务场村,农民的人情往来中有三种类型的关系:亲戚、自家人、朋友。表1是笔者在税务场村收集到的四份礼单,这四份礼单是笔者在考虑了时间序列和家庭条件因素而经过选择确定的礼单,表1就是四份礼单中三种关系类型的比重汇总。其中,前两份是村民陈某(女)家的:1976年陈某结婚,2005年陈某的儿子结婚。陈某曾在1992~1995年任村支书,家庭条件在1990年代之前是中等偏上,而在2000年之后则是中等水平。第三份是1989年王世军结婚时候的礼单,他家经济条件偏下。第四份是王国强儿子在2009年结婚时候的礼单,王国强在1996~2008年任村支书,家庭条件较好。

    表 一  四份礼单的关系类型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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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1中可以看出,陈某家的人情关系中,自家人的比重一直未变,亲戚关系比重从1976年的57.7%下降到2005年的26.9%,而朋友关系的比重却从19.2%上升到了50.0%。王世军的家庭条件一直是偏下水平,他在1989年结婚时候,亲戚和自家人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比重。而王国强的家庭条件较好,2009年他儿子结婚的时候,朋友关系的比重高达60.2%,自家人只占据了9.7%

    从以上的经验材料中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个论点供讨论:

    (一)自家人关系在农民的人情往来中相对固定,这是在村庄中先赋性的宗亲关系的表达

    目前,税务场村农民把三代之内的人称为“自家人”。自家人不仅是血缘上的联系,也在人情关系中扮演了社会性的界限。农民告诉笔者,在1970年代,自家人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当时如果一个人打架,他的兄弟和堂兄弟一定会无条件地帮忙,不论道理在哪一方,而1980年代之后,兄弟关系开始松散,自家人的观念也弱化。如今,如果有人打架,自家兄弟都很少有人出面劝阻,更不用说帮忙了。自家人的亲密关系使得过去的农民具有明显的“自家人认同”。税务场村在历史上曾经分为六个房头,每个房头就是一个自家人的单位。1990年代之前,农民办酒席,自家人不需要随礼,都可以免费吃饭,当然,长辈给新娘子的“茶礼”除外。而1990年 前后,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自家人的规模越来越大,免费吃饭越来越成为了办酒席者的沉重负担。经过众人商讨,自家人的规模缩减到三代之内,三代之内的人依 然可以免费吃饭,三代之外的人要想参加酒席就要自觉随礼,但是这时候他们就是以“亲戚”或者“朋友”的身份,而非“自家人”的身份参与随礼。

    自家人的规模增减与长期的人口繁衍有关,它是先赋性的血缘关系,个人在血缘关系中的结构性位置变动不大。1990年前后自家人规模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自家人之间的社会关联。而随着税务场村农民生育观念的改变,自家人的规模甚至停滞不前。

    自家人在农民的婚丧大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农民人情单位在宗亲关系中的社会性界限。一般情况下,自家人都是要参与彼此之间的婚丧大事的,并且长辈有给茶礼的义务。自家人所给的茶礼份数基本上反映了农民的自家人范围。税务场村自家人的规模一般都在20户以内,所给的茶礼份数也不会超过20份。如表1中,1976年和2005年陈某及陈某的儿子结婚时候自家人的茶礼份数都是12份,1989年王世军结婚时候自家人的茶礼份数是16份,2009年王国强儿子结婚时候则是9份。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自家人关系在农民的人情往来中数目相对固定。

    (二)亲戚关系既有的亲疏规则被打破,远亲关系的选择性增加

    在 税务场村农民的观念中,男方的姐妹和女方的兄弟姐妹是一个农民家庭最重要的亲戚关系,并且这些亲戚的亲疏关系有一定的序列:舅舅重于姑姑,姑姑重于姨姨。 这种亲疏序列反映在了随礼金额上,一般情况下,娘舅的礼金一定是所有礼金中最高的,其次便是姑丈和姨丈的礼金。这是农民家庭的核心亲属关系,在农民的人情 往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其 他的亲属关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妻双方父母的核心亲戚,也就是被农民称为舅公、姑婆、姨婆等隔代的亲属,以及其他夫妻双方的远亲,如表叔、表姑、兄弟的 亲家等;另一类是与年轻夫妻同辈的远房亲属,比如表兄、堂姐夫等。这些亲属关系是农民的“远亲”,他们也要参加农民的人情往来。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某 些远亲,特别是与年轻夫妻同辈的远房亲属的重要性上升。

    一般情况下,隔了两辈或者两层亲属关系的人之间便不再往来,这些亲戚随着老人的老去逐渐退出了农民的人情来往圈。但是我们在最近的两份礼单中发现,隔了两层之上的亲属时有出现。比如2005年陈某儿子结婚的礼单中,陈某的外甥和表妹等远亲也参加陈某儿子的随礼;2009年王国强儿子的婚礼中,王国强的7个 表兄弟都参加了随礼。农民告诉笔者,这些远亲按照老规矩是不用参加人情往来的,如今他们的参与有两种理由,一种是由于一些远亲生活在同一个村庄中,虽然是 远亲,但是彼此之间毕竟与普通村民之间的关系不同,所以不参加随礼会“不好意思”;另一种理由更加重要,这就是有些远亲之间在花木销售、做生意、工作等上 面有重要的互助和合作行为。税务场村农民多数以种植花木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而花木的销售渠道是花木能否产生经济效应的重要条件,但是它并不是每个农民都能 掌握的,于是农民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他们争取销售资源的重要通道。远亲参与彼此之间的人情往来关系是有选择性的,在工作上的联系成为了远亲之间往来的重要理 由。

    总 体来说,税务场村农民的核心亲属关系依然牢不可破,并且可见亲疏序列的存在。而远亲关系则更加具有了选择性。远亲参与彼此之间人情往来的理由并不是由于血 缘性的亲属关系,而是由于他们可能在彼此的工作和事业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农民根据远亲是否成为自己的社会支持力量而选择是否与其进行人情往来。

    (三)基于同学、业缘和趣缘关系建构的朋友关系越来越重要,在关系类型中的比重按照时间顺序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

    在 税务场村,农民的朋友关系就是花木的种植和销售网络的表达。税务场村农民以花木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围绕花木种植的数量和销售,农民之间形成了不同的朋友 关系类别。花木种植大户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些勤劳并且脑子灵活的人,他们因为能够有广泛的销售渠道,所以可以不断扩展自家的种田亩数,从而挣取较多的金钱; 而花木种植小户则多是一些没有销售渠道,或者不敢投资的人,他们保守、传统。种植大户一般情况下也会做一些花木销售生意,就是利用自己广泛的销售渠道,收 购农民的花木,挣取其中的差价。而在销售的过程中朋友关系很重要,他们相互介绍客户,相互交流花木信息和挣钱的渠道。种植小户则没有能力建立销售上的朋友 关系,他们除了种自家的田之外,有时候还会给种植大户“打工”,他们具有传统的小农意识和保守的观念。花木种植和销售上的层级网络建构了农民之间基本的朋 友关系群体。农民告诉笔者,种植大户和做生意的人一般都有良好的私人关系,很多人甚至具有以上的两种身份;而小工只有与小工在一起的时候,交流的信息才是 彼此都有用的。于是,种植大户和做花木生意的人容易形成朋友关系,而小工也只能与小工形成朋友关系。而种植大户和做花木生意人的朋友关系网络较大,它们延 伸到了周围的村庄中,甚至延伸到了县市之外的地区;小工的朋友关系则大多限于村庄中,他们多数情况下为本村的种植大户打工。花木种植和销售上的分工和层 级,使得农民之间的朋友关系群体相差巨大。

    1989年结婚的王世军家庭条件较差,朋友关系较少,只占14.3%;而王国强的家庭条件较好,其儿子2009年结婚时候朋友关系占到了60.2%,其中因为王国强当书记而结识的各村书记和乡镇领导共有10位随礼,而王国强在花木生意上的朋友则有44位随礼。花木种植和销售上形成的层级是农民朋友关系建构的最主要的基础。

    而事实上,税务场村经济层级的形成也只是最近二十年的事情。90年 代中期之后,农民在花木种植和销售上的层级逐渐拉大,随之,农民朋友关系的层级也逐渐形成。农民自觉地根据自身在花木种植和销售中的层级位置来主动建构朋 友关系。朋友关系在农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上升,它是农民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社会性表达,而朋友关系的建构也更加强化了农民现有的生产经营情况。

    总 体来说,在税务场村,自家人关系相对固定;亲戚关系既有的亲疏规则被打破,远亲关系的选择性增加;朋友关系的重要性上升,它是农民经济能力和经济地位的社 会性表达。这些现象和分析在表明同一个事实:人情关系的“差序格局”不断被打破,血缘上的亲疏远近已经不是农民进行人情往来的主要依据了。相反,个人作为 人情主体的重要性急剧上升,个人的人情网络不再是“差序格局”的社会性规定,而是个人根据自身的经济地位和性格偏好主动选择和建构的。人情中的个人主体性 呈现了出来,经济因素成为了理解农民人情关系网络的关键。人情不仅是农民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表达,也是农民经济社会地位的体现,以及农民性格特 征和个人偏好的反映。

    三、“请”的机制:人情的进入与退出规则

    人 情中个人主体性的凸显,农民根据自身的经济地位和性格偏好来主动选择和建构关系。然而,有的农民经济条件好,性格开朗,社会关系广泛,而有的农民则老实保 守,性格内向。经济条件和性格特征在现今的社会条件下迅速区分出来,并且可能形成一定的等级序列,按照这种逻辑推演下去,农民的人情规模可能会急剧分化, 人情圈的范围相差巨大。然而,税务场村却并没有出现这种逻辑推演上的社会后果,相反,除了个别“一枝独秀”的情况之外,多数农民的人情规模一直都控制在一 定的范围内。人情圈的伸缩也是农民主动性发挥的产物。税务场村“请”的机制就是人情主体对于人情进入与退出机制的主动控制,这个机制运作的意识形态基础在 于农民对于人情往来关系的朴素观念,用学术语言表达就是,人情来往的表达性高于工具性,还礼的义务使农民产生了对于收礼的“亏欠感”,这主导了农民在人情 往来中的行为模式。

    表 二  四场婚事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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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场村农民办事的规模都在20桌左右,少于10桌的情况很少见,而多于30桌的情况也只在2009年出现了两例,其中一例就是上文提到的老书记王国强的儿子结婚,32桌酒席;另一例是现任戴书记的女儿结婚,共办理了130多桌。戴书记自己有两个工厂,朋友很多,并且与县市领导都很熟悉,所以他的情况在村庄中是“一枝独秀”,并不典型。两个特例中,朋友关系在关系类型中都占据了多数的比重,它们是少数“富人”阶层在村庄中凸显出来的表征。

    多数农民办事的规模随着社会关系的扩展在逐渐增多,但是增多的过程并不明显。酒席的规模都在20桌左右,这意味着农民的人情关系变化并不大。人情规模的相对固定与村庄中“请”的机制密切相关。

    一 直以来,税务场村农民在自家办喜事的时候要“请”人来参加,特别是本村的人,一定要送给别人喜糖以表示邀请之意。“请”分为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邀请的 人是一定要参加喜事的人,农民的自家人和亲朋好友一定在邀请之列,而以往有过随礼关系,别人要还礼的人也一定在邀请之列。第二个层次邀请的人是“可来也可 不来”的人,有些乡邻虽然以前有过人情往来,但是礼帐已经平衡;有的关系较好的亲戚朋友以前没有人情往来关系,这部分群体是农民们认为并不一定要参加喜事 的人,办事的农民并不主动邀请他们参加,因为别人的参加意味着随礼。“可来也可不来”的人在听说喜事之后,如果他们主动送给办事的人家鸡蛋等礼物,或者直 接过来随礼,这意味着他们想要参与喜事,于是办事的主家在收到别人送来的鸡蛋或者礼金之后,再送给他们喜糖以表示正式邀请。两个层次的往来反复共同决定了 农民办事的规模,也就是人情圈的大小。

    “请” 的第二个层次意味着农民并不主动扩大自己的人情圈。税务场村农民认为,除了自家人、核心亲属成员,以及有还礼义务的人,其他的人都是“可来也可不来”的 人。“可来也可不来”的人在“请”上的往来反复意味着人情的进入与退出有着特定的规则。税务场村农民认为,除了自家人和核心亲属,礼帐已经平衡的人就可以 主动退出了人情往来关系,别人在办事的时候可以不去。“不去”是一个自然的退出机制,别人不会议论,办事的主家也不会抱怨;而“去”则表明彼此之间的交流 和来往关系很好,参与人情是关系好和来往密切的表征。人情的进入机制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它是双方关系互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税务场村农民人情关系 的表达性重于工具性,农民并不主动扩大自己的人情往来关系。

    而 事实上,税务场村农民对于人情往来关系有着一种普遍的看法。他们认为,收礼就有还礼的义务,收礼使得自身产生了一种对于别人的“亏欠感”,如果自己没办法 还礼,农民的“亏欠感”就会更加强烈。这种“亏欠感”主导了农民在人情上的行为模式。税务场村农民经常会有退回部分礼金的情况。有些长辈年事已高没有收入 来源,他们的礼金农民一般都是全部或者部分退回,因为农民认为老人一般已经没有办酒席的机会,自己也没有回礼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儿子随礼,办事的主家也 会邀请他的父母来吃酒席。甚至农民有这样的观念,相互之间如果办事的距离较近的话,他们就不收对方的礼金了,只邀请对方来吃酒席。他们认为在彼此都要办事 的情况下,礼金没有必要送了,邀请对方吃酒席就是关系良好的表征。税务场村农民在人情上的观念和行为,是他们在熟人社会圈中对自身生活长期预期的表征。

    “请” 的机制表达了农民对于建构人情关系的慎重态度。通过对人情进入机制的严格筛选,以及对于人情退出机制的合法化,农民的人情圈和人情规模被限制在了一定的范 围内。虽然,农民在建构社会关系的层面上的个人主体性凸显,但是农民作为人情主体主动控制了人情圈伸缩,这是因为“请”作为一种机制和规则对于农民的行为 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机制和规则也有相应的社会意识形态支撑:“亏欠感”与对村庄生活的长远预期。

    税 务场村的经验给予了我们反照其他农村经验事实的基础。如黄玉琴在《礼物、生命仪礼和人情圈》中曾讨论过这样的现象,湖北徐家村的人情往来中,“其本初祝福 的涵义逐渐被异化,生命仪礼空留了一副包含礼物、宴会、人情伦理的形式”,并且“这副形式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黄玉琴,2002)笔者曾在贵州聚合村的调查中发现,人情异化现象同样存在,“整酒就是整亲戚”。(宋丽娜,200920097月份,笔者在辽东地区的幸福村调查,那里的农民同样为沉重的人情负担所累,人情支出要占据农民年收入的1/3左右。③(宋丽娜,2009)以上人情异化的表现有两个,一个是办酒席的频度不断增加,另一个是办酒席的规模不断扩大,几乎每个农民都被人情负担所累,但是又不得不参与其中。

    笔 者认为,以上三个地方的人情现象同样可以在人情规则的框架中得到解释。个人作为人情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性格偏好来建构社会关系。与税务场村不同 的是,三个村庄中人情的“差序格局”规则被打破,但是新的规则却还没有形成。农民一方面作为人情主体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他们又延续了过去关于人情 的进入与退出规则。比如在辽东的幸福村,农民办酒席的规模越来越大,普通人家的规模就多达60~100桌。 这是因为人情的进入机制非常宽松,“烟花就是信号弹” ④,只要别人放了烟花,乡邻因为经常见面就“不好意思不去”。随礼的主动性被推到了对方身上,这使得别人产生了“不去,再见面就不好意思”的心理机制,于 是只要有点交往的乡邻一般情况下都要随礼。税务场村的农民考虑的是自身的“亏欠感”如何偿还,而幸福村的农民则尽量要通过随礼让他人产生对于自己的“亏欠 感”。幸福村农民的人情进入机制比较容易,而退出机制却非常严格,不参加人情往来或者是彼此之间的关系彻底决裂,也或者是彼此之间的关系已经疏远到了“点 头之交”的程度,而这两种关系模式在熟人社会圈中是很少见的。只有进入没有退出,幸福村农民的办事规模越来越大,人情负担越来越重,农民只有通过自己也办 酒席来收回自己随出去的礼金,人情成为一种恶性循环。在个人作为人情主体建构社会关系的条件下,人情的进入与退出规则成为了理解人情是否异化的关键因素。

    在 “差序格局”的模式之下,人情的进入与退出规则并不是主要的,这是因为人情的进入与退出是受“差序格局”的结构性制约的。在传统道德伦理明确有力的村庄, 农民的社会关系被给定的,哪些人应该参与人情往来,哪些人不应该参与,农民都是“一目了然”的,长期的文化积淀已经给予了他们文化惯性,农民知道什么人来 才是符合“规矩”的。而当“差序格局”模式被打破,人情的个人主体性凸显,农民主动建构社会关系,此时,人情的进入与退出规则就成为了控制人情规模的重要 机制。

    税 务场村农民“请”的机制就是人情的进入与退出规则,具体说就是退出容易进入难。通过“请”的机制,税务场村农民的人情规模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人情圈伸 缩的幅度不会太大。而这种行为模式的观念基础就在于农民更多考虑的是自身的“亏欠感”,他们不愿意承受太多的“亏欠感”,于是就主动控制人情的规模。而这 种心理机制在客观上实现了农民对于人情规模的主动控制。

    四、人情与社会分化

    税务场村的经验给予了我们,从人情规则来理解人情及其社会后果的启示。笔者认为,人情规则包括三个含义:(1)人情中农民的社会关系如何呈现,是通过“差序格局”的机制,还是其他的机制?(2)人情的进入与退出机制如何互动,产生了怎样的社会后果?(3) 农民关于人情的社会心理基础是什么,农民在人情上的观念态度如何影响其人情行为?人情中的个人主体性凸显是理解税务场村人情现象的起点和核心。个人作为人 情主体不再受“差序格局”的规约,农民可以依据自身的经济地位和性格偏好选择和建构社会关系,村庄生活中“请”的机制把人情规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人情 的进入与退出机制所产生的社会后果与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相互匹配,而农民在人情上的“亏欠感”和对村庄生活的长远预期是支配他们人情行为的观念基础。

    然 而,对人情规则的解读并不能完全解释村庄生活中正在发生的各种现象。人情的基础是社会关系,可是社会关系是如何建构的?什么是主导社会关系建构的关键因 素?人情既是长期村庄生活的体现,也是仪式性的社会展演,它能对村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笔者试图引入另外一个重要的变量——经济分 化与社会分化。在上文关于个人作为人情主体的讨论中,笔者已经涉及到了这个问题。农民的收入来源与经济上的分化会影响到农民的社会交往,也必然会影响到人 情的规模与社会效应。简要的说,通过人情和关系的运作,村庄中的经济分化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了社会分化,并且对村庄社会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从经济分化到社会分化,人情交往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一)生产上的分工体系、经济收入分化等对于农民人情交往的影响

    税务场村农民的朋友群体多与他们的生产与工作紧密相连,种植花木是70%以 上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而他们的朋友也多是围绕在花木的种植销售、绿化工程等工作上建立起来的。朋友圈的形成与工作上的分工和层次紧密相连。具体来说就是 同一个工作环节和收入层次的人容易形成朋友群体,不同工作环节和收入层次的人即便在工作上有紧密的相互依赖关系,他们之间也很难形成亲密的朋友关系。税务 场村共有155户,有70%(即108户左右)从事与花木的种植、销售以及绿化工程有关的工作,表2就是关于工作类型的经济结构层次:

    表 三  税务场村农民的工作分工与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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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层次中,花木种植大户一般情况下都兼做花木生意。这是因为这些种植大户一般都有广泛的销售渠道,他们客户较多;当客户要求的花木自家的田里没有时,他们 就向其他农民收购,并且从中挣取差价,即做花木生意。税务场村的农民很少有人单独只做花木生意。做绿化工程是指农民以包工的形式为某些单位搞绿化,他们收 购花木,并且雇用工人。第一层次的农民是村庄中的富人群体,因为工作信息沟通的需要,他们彼此之间来往密切,相互介绍客户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且第一层次的 农民多数村庄之外的朋友很多,这些朋友也多数是做花木生意或者花木工程的。如在王国强儿子结婚的礼单中,王国强在花木生意上的朋友有44人随礼,占他朋友群体总数的84.6%。花木种植大户石志辉告诉笔者,他有300多张与花木工作有关的朋友的名片,有些是客户,有些是生意伙伴,在业务上他们有频繁的往来,在生活上他们也是朋友,经常一起喝酒聊天,多数人都参与彼此的人情往来。第一层次的人良好的家庭经济条件支持了他们广交朋友所需的成本。

    第二层次是村庄中的中间阶层,他们一般种20亩左右的花木,户均年收入6万元左右,种植花木较少的人家也会打临时工,也就是在自家花木劳动之余为第一层次的人打工,种植大户和绿化工程都需要较多的人手劳动,打临时工的行情是100~120/天。有少数种植大户常年雇用1~2个花木管理人员。在繁忙的季节,种植大户需要雇用大量的临时工人。税务场村有30~40人经常打小工,他们多是种植花木较少,性格老实、勤劳能干的人。63岁的王兴松就是如此,他告诉笔者,种10亩以下的人家一般情况下就会打小工,一个人一年的打工收入在1万 元左右。第二层次的农民相互之间交往较多,他们相互交流花木的种植技术和打工信息,较好的朋友会参与彼此的人情往来。这个层次的农民较少与村庄之外的人接 触,村庄内部的种植小户群体和打工群体是他们主要的交往对象,所以他们的朋友群体一般也都在村庄之内。村庄之内的所有人都是信息上的熟人,而朋友就是因为 性格合得来而经常来往的小群体。第二层次的农民较差的经济条件不能支持他们广交朋友的成本,他们的朋友较少并且多在村庄之内,以朋友关系参与彼此人情往来 的情况也较少。

    第三层级的农民多是村庄中的边缘群体,他们或者是单过的老人,或者是光棍、离婚者等群体。这里不重点讨论。

    第 一层次的人要雇用小工,而第二层次的一些人做小工,这种工作上的依赖关系既没有产生权威结构,也没有使他们成为朋友关系。朋友关系多数是在层次内部产生 的。农民们说,有些“老板”需要雇用小工的时候就到公共场合“小卖店”中叫人,人手不够的话他们会打电话给经常做小工的人。在这个过程之中,第一层次的人 不会按照血缘关系的原则把销售机会和挣钱的机会给自家的亲戚、关系较好的人家,而第二层次的人也不会为了得到更多的销售机会和挣钱机会而讨好第一层次的 人。“小工”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是完全按照市场的原则进行的,就如同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的市场交易一样。层级之间的农民虽然有较为密切的工作上的联系,但是朋 友关系的建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生 产上的分工体系、经济收入分化对于农民的社会交往产生了根本的影响。自家人和亲属关系是既往的社会结构给定的社会关系,农民的朋友群体基本上是在层次内部 建立的。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成为了他们彼此之间建立朋友关系的鸿沟。因为经济条件的差异而产生的社会交往上的差异,明显地反映在了农民的人情往来之上。第 一层级的农民有人情往来朋友较多,并且多是与自身家庭条件相差不大或者从事同样行业的人,他们的地域分布广泛;第二层级的农民有人情往来的朋友较少,多数 是村庄内部性格合得来的朋友。

    (二)农民的社会关系和人情交往对社会结构的重新安排

    人 情交往是农民社会关系的仪式性展演。在一个熟人社会中,因为“低头不见抬头见”,农民不免要对别人进行社会评价,人情对于农民的社会心理影响巨大。虽然多 数农民都在遵循着以个人主体性为基础的人情规则,但是村庄社会中也有少数人例外,他们试图运用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使得人情产生更大的社会效 应。

    我们注意到,虽然税务场村多数农民办酒席的规模不会相差太大,但是也有少数的情况会出现。比如在200910月村支书戴某嫁女儿的时候,摆了130多桌酒席,全村90%的农民都随礼;戴书记开有两个工厂,他的很多员工参与随礼;戴书记与县市政府各个部门的领导都很熟悉,据说各级部门领导共来了200人,其中局级以上的领导有40人参加。戴书记办酒席共花费50多万元,收了30万元的礼金,“亏”了20多万元;而其他农民办酒席一般会盈余礼金收入的1/3~1/2。戴书记说,领导来吃酒席都没有收礼金,本村的老人来吃酒都不用送礼。戴书记认为自家办酒“亏了才好,不亏就睡不着觉。”

    戴 书记“亏”的逻辑给予了我们学术上的启发。戴书记虽然办酒的时候亏钱不少,但是多个领导的光临和婚礼的盛大场面却使他在当地社会挣足了面子;并且,借助于 这次婚礼,戴书记在村庄中确立了远远在上的社会地位。可以说,这次婚礼拉开了戴书记与普通农民之间的距离。领导的光临对办酒席者有强烈的面子效应,但是只 有极少数社会关系非常广泛的能人才有机会请到领导。领导的光临给予了戴书记面子,而戴书记自然不能收礼金,这是一种社会交换。同时,戴书记也借机宴请村庄 中的老人等弱势群体,这显示了戴书记的“高姿态”,用戴书记自己的话就是“有钱了就要回馈社会”。普通农民在谈到戴书记嫁女儿的情形时,无不树起大拇指, 言语之中流露出几多的艳羡与感慨。戴书记所办的酒席对于农民有巨大的社会心理效应。综合起来,“亏钱”才是符合戴书记身份的办酒席的方式。戴书记用“亏 钱”的方式来表达自己与普通农民的不同,普通农民“亏不起”,而戴书记却能“亏得起”,“亏得起”就是一种高姿态,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亏得起”能够成立的条件是强大的经济后盾。经济条件通过人情上“亏得起”转化为了高姿态与社会地位,也就是拉开少数富人与普通农民之间的社会距离。

    显 然,戴书记所办的酒席并不符合多数农民心目中酒席应有的样子。多数农民办酒席时候,彼此之间的“亏欠感”是心理基础,而对于人情进入与退出机制的控制是人 情规则的主要体现。普通农民在办酒席的时候既要“物尽所值”,也要符合规则;戴书记则更多考虑人情的社会效应,他想要通过酒席获得在村庄社区中的“高姿 态”和社会地位,所以即便是“物不尽其值”,他也乐此不疲。于是,戴书记可以超出既有的人情规则,他可以“玩出自己的花样”。

    在 税务场村,除了像戴书记一样的富人想通过酒席获得一定的社会效应之外,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尽量在按照既有的人情规则办事。富人与穷人,能力不同,性格爱好 也不同,“请”与“不请”靠宾主双方对于彼此之间人情关系的考量,人情的进入与退出都是自由的,这是当地的人情规则。但是酒席人多场面大也是一种导向,它 可以使主人获得面子和较高的社会评价,但是这种导向并不是压迫在每个人身上的“面子压力”,因为这种面子的获得要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关系,而经 济基础和社会关系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的。所以,我们在税务场村看到,很少有人会在人情上有面子竞争的压力,“多则大办,少则小办”,人情规模和人情 上的面子是社会分化的自然产物,他们都共同遵循同一套人情规则。

    经 济上的分层产生了人情和社会关系上的分化,而人情和社会关系上的分化又很自然地影响到了村庄中的面子和社会评价,而面子和社会评价会逐渐固化为一种社会结 构。通过人情和社会关系的运作,经济分层转化为了社会分层。当分化的社会结构成为一种常态的时候,个人便成为了结构中的个人,而规则也成为了结构中的规 则。

    五、小结

    从人情中的个人主体性到人情规则的建立,再到人情与经济分层和社会分层的互动,税务场村农民的人情行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人情的全新视角。从人情规则的角度来认识人情,人情在当今时代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人情的社会功能与社会效应都能得到解释。

    人 情功能模式要回答社会如何可能的问题,而人情的规则模式则是回答社会如何运作的问题。以中国农村的历史和现实经验作为参照,笔者认为,传统的村庄用人情功 能模式解释更加合适,而当今村庄则用人情规则模式来阐释。需要说明的是,两个模式并不是一种历史“演进”过程,也不是相互排斥的对立物。它们是理解中国人 情现象不同的理想类型。

    “规则”是理解现今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关键:建构关系的规则,关系运用的规则等,人情现象可以在“规则”的框架中得到理解:

    1.人情来往的基础有两部分,一是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另一个是建构性的朋友、同事等社会关系,第二部分的重要性上升。

    2.人情关系中的个人主体性凸显,人情关系的建构规则发生改变,个人可以更多依据自身的主观意志来选择和建构与某人的人情关系。

    3.人情的进入与退出规则成为理解人情范围的关键,人情范围的大小不再稳定,而是与个人建构的社会关系网络大小密切相关。

    4.原本的人情社会功能退化,现今人情少有公共性的社会功能,而具有为个人表意性的功能。即,人情更多展现的是个人的能力和面子。

    5.举办人情仪式的规则不再固定,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举办各种规模和花样的人情仪式。

    6.人情的举办规则是个人性的,而人情的社会效果具有公共性,这使得人情在客观上成为了社会分化的工具,这种社会分化一定程度上固化为村庄社会结构。

    以个人主体性为基础的人情规则的建构正是当今社会大多数农村正在发生的社会现象。

     

    注释:

    ①笔者在拙文《熟人社会的性质》中认为,农民通过参与彼此之间的人情往来,使得外人转化为自己人,这是一种“内部化机制”,也就是人情的内部化功能。

    ②花木是当地农民的称呼,即用于绿化的苗木。

    ③见宋丽娜《幸福村村治模式》,2009年暑假工作论文。

    ④辽东幸福村的农民办酒席不用“请”,而是放烟花。即办酒席的前一天晚上放烟花,别人就知道他家要办事了,第二天别人就会来随礼。

    ⑤税务场村人均耕地不足1亩,农民种植花木的大量土地是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向附近以工业为主的村子中租来的。

    ⑥工作的类型与分工中,第一和第二层次的农民各有两类工作,在户数中做了分别统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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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申端锋.“赶情”的麦当劳化[EB/OL].三农中国网,http://www.snzg.cn2006.

    [11]沈毅.“仁”、“义”、“礼”的日常实践:“关系”、“人情”与“面子” [J].开放时代,2007,(4).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汉 430074

    文章来源: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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