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铮
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
2009-7-21
在分析乡村劳动力的就业时,笔者注意到,不同年龄段的乡村劳动力所面临的就业形势、以及他们的就业意愿差异十分悬殊,需要分年龄段进行分析。
2004年,中国出现了全国性的民工荒。笔者的分析表明,民工荒的原因并非是农民工总量上供不应求,而是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农民工供不应求。
表1:中国外出农民工的年龄结构(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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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总数 |
25岁以下 |
30岁以下 |
31-40岁 |
41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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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10469 |
4847 |
6512 |
2512 |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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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11390 |
5388 |
7164 |
2620 |
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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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11823 |
5368 |
7247 |
2743 |
1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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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13181 |
/ |
6933 |
3889 |
2359 |
资料来源:盛来运、彭丽荃:《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的数量、结构及特点》,载鲜祖德主编:《中国农村劳动力调研报告 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第75,77页;《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7_402464718.htm。
表中,25岁以下和30岁以下的农民工数量为累计数量。
从总量上看,正如表1所示,2002-2006年,外出农民工绝对数量平均年增长678万,增长速度年平均5.9%。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增速,增长得并不慢。目前,中国乡村从业人员总量约为4.8亿。[1]即使维持目前的生产方式,中国农业(含林牧渔业)也只需要1.7-1.8亿左右的劳动力。(章铮,2005;蔡昉、王美艳,2007;马晓河、马建蕾,2007;钱文荣、谢长青,2009)全国转入非农产业的农民工总量则在2.25亿左右。(其中包括2008年下半年有可能失业的2300万农民工)[2]两相比较,乡村应该还有8000万左右的剩余劳动力。即使从中扣除达到城市职工退休年龄的乡村劳动力,(即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其数量大约相当于乡村从业人员的10%强)乡村也还应该有3000万左右的剩余劳动力。因此,从总量上看,2012年以前中国不应该出现民工荒。
从年龄结构上看,如表1所示,2004年在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的同时数量不增反减的,是25岁以下的农民工。笔者的研究表明,2004年出现全国性短缺的,就是25岁以下的农民工。(章铮,2005)表1还表明,2004年,30岁以下的农民工数量,达到了历史最高点。2004年以后增加的农民工,分属于31-40岁和41岁以上两个年龄段。2006年农民工总量比2004年增加了1358万,但同期30岁以下农民工的数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314万人。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大约有2000-2300万农民工需要重新寻找工作。[3]包括这些需要重新寻找工作的农民工在内,2008年中国外出农民工总量为14041万人。[4]这意味着目前有工作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17-1.2亿,与2004年的农民工总量(11823万)相当。如表1所示,即使目前有工作的农民工数量减少到2004年的水平,只要愿意接受现有的工作条件与工资待遇,30岁以下农民工是可以在城市中找到工作的。但2004年以来,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先升后降。先是由于民工荒,农民工工资上升。2005、2006与2007年,农民工名义工资增长率分别为6.5%、11.5%和20%,[5]实际工资增长率分别为4.6%、9.9%与14.5%。后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就业形势逆转使农民工实际工资退回到2004年的水平。[6]一部分青年农民工因无法接受工资大幅度下降,尽管可以找到工作,但仍然在继续寻找满意的工作。
乡村青年劳动力大量外出,使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中年化。2004年,广东省的非农产业劳动力中,46岁以上的只占17.3%,而农业劳动力中,46岁以上的高达48.7%;(黄丹,2005)同年,江苏省农业劳动力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约占42%、40岁以上的约占70%;(江苏省统计局,2005)同年,重庆市乡村异地转移(外出)劳动力中,40岁以上的只占15.5%,而本乡镇就业劳动力中,40岁以上的却高达65.5%。(刘启义等,2005)可见,乡村现有剩余劳动力主要是40岁以上的劳动力。
乡村的中年剩余劳动力能否完全替代青年农民工呢?回答是不能。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工就业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绝大多数工作是简单的重复性作业。这些工作没有多少技术,农民工很容易学会。但这些工作对从业者的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有比较高的要求。农民工进入中年后,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下降,劳动生产率逐年降低。(何筠等,2007;刘林平等,2007)由于农民工的工作往往按件计酬,中年农民工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就表现为他们收入的降低。
为追求利润,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当然希望尽可能地降低记件工资率。但农民工在收入问题上有自己的底线。农民工外出则需要额外支出前往就业地点的来回交通费、工作地点的房租、以及工作地点的伙食费。如果外出农民工的收入低于同期农民工外出的额外支出,感到得不偿失的农民工就会回乡。农民工的收入是记件工资率与劳动生产率的乘积。为了增加利润,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在用工时会尽可能地使用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的青年农民工,以便在保证农民工的收入大于/等于同期农民工外出务工的额外支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压低记件工资率。只有当青年农民工供不应求、出现民工荒时,为了吸引年龄偏大、劳动生产率偏低的乡村中年剩余劳动力,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的企业才不得不提高记件工资率。2006年,31-40岁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3889万,占当年31-40岁乡村劳动力资源的30.6%。同年,21-30岁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4811万,占当年21-30岁乡村劳动力资源的52.4%,前者比后者要低21.8个百分点;如果将前者提高到后者的水平,可以到城市务工的乡村劳动力还有2757万。可见,31-40岁的乡村劳动力外出的潜力还很大,城市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企业暂时还没有必要为吸引劳动生产率更低的40岁以上乡村劳动力而进一步提高记件工资率。因此,即使在2004-2008年全国性民工荒的形势下,乡村40岁以上的劳动力只能通过在本地乡村就地就业来维持生计。
31-40岁的乡村劳动力处境最为尴尬。随着30岁以下青年农民工的短缺,城市对这一年龄农民工的需求曾经急剧上升。如表1所示,这一年龄段农民工的年增加量,从2003年的108万和2004年的123万,急剧增加到2004-2006年的1146万,即2005、2006两年年均573万。但2008年下半年就业形势的逆转中,这一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受的冲击也最大。对31-40岁的农民工来说,经济形势恶化,他们失业;经济形势好转,他们就可能在城市找到工作。无论与更年轻的、还是与更年长的乡村劳动力相比,他们的就业前景都更加不稳定,他们是徘徊于城乡之间的“边际”农民工。
针对上述差异,笔者认为,应该根据不同年龄段乡村劳动力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就业政策。
城市化是事关农民工及其家庭一辈子的生命周期决策。运用年龄结构-生命周期模型和工作寿命表,笔者与合作者对农民工家庭城市化的最低经济条件进行了估算。估算结果表明:为满足进城定居的最低经济条件,农民工夫妻婚后至少需要连续工作30年,即工作到55岁左右。(李敬等,2008)30年后,当今天20-30岁的农民工年龄为50-60岁时,城市劳动力短缺导致的用工年龄上升,会使他们比较容易地在城市找到工作。换句话说,从动态的角度来看,2006年时年龄在30岁以下的6933万农民工极有可能在城市工作到退休年龄,因而他们(加上其家庭瞻养人口数量估计在1.1-1.3亿)都具备在城市定居的最起码经济能力。(章铮等,2008)因此,笔者认为,对3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工,应该促使他们在城市定居。具体来说:
第一,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农民工看到的是农民工中年失业、是城市房价飞涨。因而他们不敢下定居城市的决心。因此农民工城市化,首先必须解决农民工——特别是进入中年后的农民工——在城市稳定就业的问题,其次是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第二,促进农民工城市化的关键是稳定农民工的城市化预期,包括就业预期与生活方面的预期。具体来说,政府应该做的,是规定并公开宣布,凡是在一地缴纳养老保险金满15年的农民工,可以获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所谓同等待遇是:第一,失业保险、转岗培训等与就业有关的待遇;第二、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用政府补贴的廉租房的资格;第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根据笔者及合作者的估算,在未来的20-30年间,城市劳动密集型行业中企业的用工年龄会以相当快的速度上升,劳动力市场本身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年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政府承诺解决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的中年失业问题,不会给政府造成难以承受的负担。
第四,与就业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普通农民工相比,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技术工人工作能力强、工作年限长、工资水平高。从长远来看,政府应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主要使用技术工人的技工密集型制造业,同时配套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青年农民工具有在城市工作到退休的能力。
估算结果表明,31-40岁的乡村劳动力绝大多数不可能城市化。由于乡村务农与城市务工之间的收入差异巨大,他们希望尽可能长久地在城市多务工。但与青年农民工相比,他们劳动生产率较低,处于弱势地位,受当前就业形势逆转的冲击更大。他们所需要的是:
第一,当就业形势逆转迫使他们失业时,在乡村为他们提供临时性的就业机会。例如,速生林生长期10-15年,需要比较多、比较强壮劳力从事种植和抚育的首先是第一年,其次是第二、三年。以后的管护可以由40-50岁的人承担。如果乡村利用当前31-40岁农民工失业回乡的机会,加速植树造林的进度,可以为这些农民工提供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同时又不会影响1-3年后这些农民工重新进城务工。
第二,在农民工输出地乡村发展非农产业,为这一年龄段的农民工40岁后回乡时提供就业机会。如前所述,40岁以上农民工的劳动生产率低于31-40岁的农民工,但居家农民工吃住在家,其食宿开支与有无工作无关,不存在务工带来的额外支出。只要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高于当天务农收入,他们就愿意当农民工。因此他们可以接受远低于外出务工时所要求的工资水平。只要其他方面(如产业布局)的条件具备,当地政府就应该促进发展以解决就业为目标的产业。
40岁以上乡村劳动力是乡村劳动力就业与增收中真正的困难群体。由于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更低,他们只能以从事农业为主。尽管乡村还存在大量这一年龄段的剩余劳动力,但他们干强体力活的能力远不如青年劳动力。应该通过农业机械化减轻农业的劳动强度,以尽可能地为这一年龄段的劳动力提供适合他们身体条件的就业机会。
在笔者看来,今后15-20年,乡村极有可能形成这样的局面:少数有能力、有经验的经营大户,加上多一些的专门操作承担重活的农业机械的、身强力壮又有技术的劳动者,再加上更多一些的从事辅助性劳动但需要一定责任心的40岁(甚至50岁)以上的劳动力,构成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梯队。如何依靠这样的劳动力梯队来发展农业,是农区政府面临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1.蔡昉、王美艳:《农村劳动力剩余及其相关事实的重新考察——一个反设事实法的应用》,《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10期,第4-12页。
2.何筠、徐冬梅、吴学平、余昕、袁锐:《中部地区农民工培训问题研究》,《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第65-70页。
3.黄丹:《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广东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鲜祖德主编:《中国农村劳动力调研报告 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版,第219-227页。
4.江苏省统计局:《江苏: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和转移问题研究》,中国统计信息网,2005年,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051117_402292263.htm。
5.李敬、章铮:《民工家庭城市化经济条件分析》,《经济科学》2008年第3期,第109-117页。
6.刘林平、张春泥:《农民工工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企业制度还是社会环境?》,《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第114-137页。
7.刘启义、陈清明、李长春:《重庆农村劳动力就业研究》,鲜祖德主编:《中国农村劳动力调研报告 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版,第49-56页。
8.马晓河、马建蕾:《中国农村劳动力到底剩余多少?》,《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12期,第4-9,34页。
9.钱文荣、谢长青:《从农民工供求关系看“刘易斯拐点”》,《人口研究》2009年第2期,第37-40页。
10. 章铮:《民工供给量的统计分析——兼论“民工荒”》,《中国农村经济》2005年第1期,第17-25页。
11. 章铮、杜峥鸣、乔晓春:《现有民工进城定居数量估算》,《中国人口科学》2008年第6期,第8-18页。
[1]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9_402465309.htm。
[2] 国家统计局:《2008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090325_402547406.htm。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包括少量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
[3] 《新闻办介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情况》,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wszb/zhibo303/wzsl.htm;国家统计局:《2008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090325_402547406.htm。
[4] 国家统计局:《2008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090325_402547406.htm。
[6] 《珠三角农民工降薪7%~50%专家呼吁普工向技工升级》,《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