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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家村七年的观察中可以看到,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收入,自我消费后的节余部分,回流到农村的部分,大体上以2005年为转折点,呈现下降的趋势。在此之前,回流到农村家庭使用的占主要甚至是全部,而此后,逐渐下降。其主要原因:
首先,代际新旧更替。家庭内老人去世后,后人离家进城。如果把1949年前出生的人称为祖代,之后至改革开放出生的称为父代,改革开放后出生的称为孙代。现在进城的劳动力主要是父代和孙代。当一个家庭的祖代去世后,已进城的子代和孙代,不管就业的城市和农村老家有不有房屋,除个别情况如近亲去世等短期回乡以外,一般不会再回到农村,他们的收入不管多少,当然地不会回流到农村。由于他们还没有在就业的城市定居,因而用于储蓄的部分还会有很大一部分存储到老家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但并不一定会在老家农村消费。
其次,举家进城的家庭增加。之前,多为夫妻城乡就业或两城就业,天各一方。之后逐渐发展为夫妻同城就业,还有的子女跟随就业,在乡就读的子女也在寒暑假进城跟随父母,于是,购房和租房居住自开伙灶的增加,相应地,除承包的山林、农田和房屋还留在老家农村外,无需再把收入带回乡。如果按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户计算,老家村约有50%的户已举家进城,其中的多数,春节也无需回乡过节,在乡的老人和子女进城过年节的也逐年增加。
再次,即便还有老人小孩在农村,进城劳力个人所得节余部分的使用也在发生变化。之前,因农村家庭建房、上学、农业税费和养老,进城劳力的收入回流到农村的占了大头。而建了新的房屋后,加上免除税费等,回流农村的收入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主要用于在就业的城市购房、储蓄和各种投资,只有少量回流到农村,用于生老病死的必需费用。
据分析,老家村560多人,已进城就业和居住的人口达430余人,进城就业的收入,回流到农村的部分,已由个人消费后节余部分的70——80%下降到20——30%。
农民进城就业收入回流农村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及进城交通等的改善,当地集市的商品零售量、金融、教育,以及整个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都在发生一些值得关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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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耿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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