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理论探讨 >> 乡村建设 >>
  • 陈三白:为什么土地私有化之后,印尼农民反而破产了?
  •  2017-06-21 09:22:32   作者:陈三白   来源:   点击:0   评论:0
  •  【字号:
  • 陈三白:为什么土地私有化之后,印尼农民反而破产了?


    2015年5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土地流转中,“特别要防止一些工商资本到农村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

    在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具体以走何种农业发展道路为主?目前学界主要有三种看法:主流经济学家主张美国式的规模农业道路;美籍学者黄宗智提倡在“新农业”兴起基础之上,发展小规模的资本-劳动双密集型家庭农场;华中“三农”学者贺雪峰支持小农经济中自发兴起的、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农”。三者争论不休、莫衷一是,或许是因为我们“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加拿大学者Tania Li的新著《土地的终结:一个边疆土著地区的资本主义关系》(Land’ s End: Capitalist Relations on an Indigenous Frontier)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上述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或未可知!

    Tania Li观察的地点是在印尼苏拉威西岛中部劳杰高地一个农业社区。一直以来,劳杰高地都遵循“谁劳动,谁占有”的所有制原则,即在付出一定劳动之后,劳动者就是其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但因为自然条件的限制,生存不易,高地居民在强调自身个人权利的同时,也重视对他人和社区的责任,通过相互依赖以求生存。这点也体现高地地区实行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度上。集体土地主要包括两种:未经开垦的原始森林(do’at)和拓荒者(pioneer)开垦的土地(ulat)。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后者。根据“谁劳动,谁占有”的原则,拓荒者在开垦一块土地之后,便自然成为这块土地的所有者。等到拓荒者去世后,其子孙后人可以使用这块土地,但不能将之分割,也不能占为己有。按照高地人的风俗,子孙后人只是从拓荒者那里“借用”这块土地。久而久之,这块土地也就为周边邻居和社区成员所共享。如此,私人的ulat就获得了一种“公有”性质。

    高地居民虽久居山林,但深谙市场交换原则。在1990年代之前,高地居民和沿海地区之间就存有紧密的市场关系。高地居民为沿海的商品所吸引,但相比之下,沿海地区更需要高地居民给他们提供山货和食物。另外,由于土地轮流使用制度,即每个人可以轮流使用相应的土地,给予高地居民基本的生产资料,所以沿海地区没有办法强迫高地居民出卖其劳动产品,也无法强迫他们去生产多于其自身需求的食物。当贸易条件不合适的时候,高地居民就不会出卖他们的劳动产品。所以,一定意义上,高地居民在和沿海地区的市场关系中占据主动位置。但相比于繁华的沿海地区,高地居民一直羞愧于自身的“低素质”、“低文化”,他们极力想改变自身的境况、向往现代村庄生活;他们渴望政府可以提供基本的社会服务,包括道路交通、学校、医院等;他们渴望能够融入到整个国家的主流中去。

    怀抱着发家致富、提升生活水平的梦想,高地居民在1990年代初期开始将可可引入当地种植。可可作为一种高产值的“新农业”,取代了传统意义上以粮食作物为主的“旧农业”。但也正是因为这一改变,瓦解了劳杰高地土地集体使用制度,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进而在根本上颠覆了高地的传统实践,并将新的实践和社会关系带入高地。高地地区的“大转变”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因为可可树“多年生”的特性打破了当地“每年轮流使用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使得土地被私有化和商品化。

    在劳杰高地,整个“圈地运动”通过三种模式来展开。第一种就是高地居民社区内部,主要是通过排挤亲属而占有拓荒者新开垦的土地。第二种则是圈占公共原始森林。到了1996年,当社区内部土地差不多已经被分割完毕之后,高地居民开始圈占原始森林。在这一圈占过程中,拥原始森林管辖权的通灵者“近水楼台先得月”,率先在原始森林中抢占了大量土地。第三种则是政府的发展规划。在现代“发展”理念引导下的当地政府视高地居民为“落后、未开化和没有生产效率的”,因而积极鼓励“资本进山”,让更为“先进、文明和有生产效率的”沿海地区居民进入劳杰高地投资买地,从事可可、丁香树的种植。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劳杰高地土地的私有化和商品化,并进而影响到更为偏远的内陆地区,从而使土地私有化浪潮有如多米诺骨牌一样,从沿海波及到内陆地区。

    看似再普通不过的作物种植结构的变化却影响深远。可可树、丁香树的种植悄无声息地打破了原先的土地集体使用制度,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这无异于是劳杰高地发生的一场“土地革命”。在这场“土地革命”中,大部分高地居民或多或少都“圈占”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他们乐观地期望能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过辛勤劳动来获得丰收的果实,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过上一种稳定的“中农”式生活。但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结局却是少部分人掌握了大部分土地,而大部分人或苦苦在小块土地上挣扎生存、或被迫出卖劳动力换取工资收入。原因何在?

    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可可价格与粮食价格的相对比率。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可可价格飞速上涨,超过粮食价格,部分农民获得一笔意外之财。看到可可价格上涨,农民跟风种植,劳杰高地的土地基本上被可可树覆盖,包括原先生产粮食的土地。这就促使农民“生活资料的商品化”,他们开始依靠市场来获取基本的生活资料。但好景不长,随着粮价的不断上涨,价格挤压效应开始显现,“中农被腰斩于剪刀形的物价动态下”。特别是在2008年世界粮食危机期间,必须买进的粮食价格飞速上涨,需要卖出的可可价格持续低迷。大部分农民无力偿还借款,出售土地成为他们的唯一选择。另外,种植可可树所需的高昂农资投资,对于原本就缺少资金的小农户来说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他们的生产状况只能是越来越差。除此之外,一些偶然性因素,例如干旱、家庭成员的生来病死、不良嗜好(赌博)、欠债等,也会使得无地、少地的农户陷入更为窘迫的境地或者失去土地。

    在这些极为平常的因素共同作用下,“意料之外的后果”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并不仅仅取决于土地、劳动力的商品化,还取决于另外一个重要过程——即原先可以使人们获得食物、劳动力、土地和帮助其渡过危机的“非商品性关系”被侵蚀了。尽管劳杰农民传统的生活并非是一个田园诗歌般、无灾无害的乌托邦,但因为能够较为顺畅地获得土地、困难时刻又有亲属邻里的帮助,所以至少也可以维持生存。也正是因为“非商品性关系”的存在,所以无论是否有“效率”,劳杰农民都可以年复一年、代复一代的自在耕耘。但在土地私有化为商品之后,传统的“非商品性关系”都被侵蚀了,劳杰农民开始经历“简单再生产的挤压”。资本主义关系在劳杰地区“一旦建立,这些关系就体现出其强制性,它们侵蚀选择,既不能被取消,也不能回避”。没有竞争力的农民丧失土地等生产资料,沦为无产者。

    本以为通过种植可可树、丁香树,加上辛勤劳动,总能获得富裕,但劳杰居民没有预见到自己和邻居之间会出现这样一种新形式的不平等;他们也没有看到使他们难以过上稳定的“中农”式小康生活的那些因素;更没有预料到竞争、利润会悄无声息地重构他们的社会关系。“圈”到手中的土地还没有捂热,一个接一个的“巨浪”打来,土地便接二连三地被圈走。要么进入市场,要么等着饿死,这就是劳杰农民唯一的选择了。

    那劳杰农民是否有可能退回到之前的生活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是土地的终结。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印尼政府将境内一些山地、丘陵地区(包括劳杰地区)划定成环境保护区,但这一政策的实施并没有考虑到当地农民的土地使用和生计问题。保护区的划定使得无地和少地的劳杰农民难以像其父辈那样再去开拓出新的土地。其次是劳杰农民自身也不想回到过去。尽管自己和邻居的差距越来越大,但是他们一方面没有意识到导致这一差距产生的机制,另一方面也不将其视为一个问题。相反,他们认为是一些特殊事件、个人天性、机遇等这些偶然因素才导致了邻人的富裕和自己的贫穷。他们认为总有一天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获得成功,而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勤劳和决心。

    那劳杰农民是否可以找到另外一条发展路径呢?似乎也是希望渺茫。虽然当地政府以增加就业为名大力发展油棕榈行业,但种植园的经理更喜欢雇佣外来工人,而非劳杰土著居民。虽然也有资本进入劳杰地区投资(开办种植园或者开矿),但资本在乎的只是土地,而不在乎当地劳动力的多寡。另外,外出打工被欺骗、被出卖的惨痛经历,使得当地居民不愿意外出打工;而语言差异、受教育水平等因素,使得他们即便外出也难以找到工作。

    纵观劳杰地区近20年的发展变化,Tania Li指出,可可的种植、土地的终结在劳杰地区最终可能会导致两个发展趋势:第一,土地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这些手握雄厚资本的大户,将抓住各种机会从贫穷者手中购买土地。第二,资本的撤离。随着可可产业的衰落,具有趋利性的资本可能撤离高地地区,流向利润更为丰厚的地区和行业。而对于大部分劳杰农民来说,“已经陷入到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福利以及没有帮助的困境之中”,等待他们的只能是穷途末路。

    《土地的终结》一书则向我们展现了资本主义关系得以建立的一种“隐秘的方式”。将劳杰高地农民赶出土地的过程并不是来自外部的力量——掠夺土地的公司或国家机构。换言之,资本主义关系并不是由外部力量强加到劳杰高地的,反而是在社区内部自发生长起来的。从粮食种植这一“旧农业”向可可种植这一“新农业”的转变,并没有给劳杰农民带来他们梦寐以求的发展、过上一种稳定的“中农”式生活,反倒使得他们被吸附进了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之中,在“价格的挤压”和“简单再生产的挤压”之下,不断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经历着无产化和半无产化的洗礼。

    回到中国农业发展这一问题上来,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应该在给予农民更为完整的土地权利的基础上,促进现代规模农业的发展;黄宗智则倡导基于“新农业”的发展培育起小规模的资本-劳动双密集型的家庭农场;贺雪峰则认为应当坚持维护当前中国式小农经济并大力支持小农经济自我调整产生出来的“中农”阶层。然而,印尼劳杰高地20年急剧转变的例子恰好给我们提供了检视这三个办法的机会。毫无疑问,劳杰地区的农民在“圈地运动”之后大都获得私人土地,但是完整的土地权利并没有让他们更好的保有土地,在经营失败、家庭困境面前,农户不断失去土地;而对于“新农业”这一路径来说,虽然看似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但在生产、生活资料商品化态势下,农民面对的将是无情的资本主义生产逻辑;至于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中农模式,在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下将被快速分化,小部分得到发展,大部分则境况越来越差。中国农业出路何在,仍是我们值得反复思考和探索的沉重课题。

  • 责任编辑:sn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