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业委会选举景象差异一般机制的解释

            ——基于利益密度与社会异质性二维框架的分析*


    张雪霖 钟雯

     

     

    摘要: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在不同住宅小区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景象,既有的维权—抗争和公民社会两种研究路径都不足以解释业委会选举的复杂现象。基于南京、上海、佛山、秦皇岛等四个城市多个社区的田野调查经验,研究提炼出小区利益密度和社会异质性的二维框架来解释业委会选举景象差异的一般机制。具体而言,小区利益密度的多寡和社会异质性程度,将共同作用于业委会的治理动力,从而影响业委会干部的竞选动机,最终呈现为业委会选举表象的差异。

    关键词:利益密度;社会异质性;业委会选举;竞选动机;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后,业主维权事件成为社会学界关注的焦点。然而并不是所有住宅小区都成立了业委会,更不是所有住宅小区都会发生激烈的业主维权活动。调研发现,业委会的成立与选举在不同住宅小区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样态。有些小区难以成立业委会,不是由于地方政府干预所致,往往在地方政府和居委会多次动员后仍然没有业主愿意竞选业委会。即使少数社区积极分子看在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面子上而答应竞选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后也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业主和业委会对居委会的依赖性都较高。相反,在有些小区业委会成立和选举则是另一番景象,激烈的业委会选举以及热闹的业主维权事件此起彼伏,有的还会伴随张贴大字报、人物漫画、拉横幅等谩骂或言语攻击行为,甚至出现黑灰势力介入威胁的现象。

    对业委会选举的专门研究较少,已有的业主维权和业委会选举的研究主要依循两大路径:一是维权-抗争路径,关注的是业委会针对开发商、物业公司或地方政府侵权的抗争行为、性质和策略;张磊认为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和地方政府形成一个具有分利性质的强势利益集团,敢于普遍而广泛地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正是业主维权运动兴起的深层原因。[] 在面临外部政府与市场联合打压与业主内部陌生化的原子化个体的双重结构制约下,姜赟认为业主维权抗争行动就要充分利用国家体制内不同政府层级和不同部门之间的结构缝隙关系以及政府压制抗争与维持社会稳定行政目标之间张力提供的政治机会结构空间。业主维权一方面要突破外部的结构压力和制度限制,[] 另一面要通过“关系网络”[] “互联网”技术[] 的策略性利用实现对业主资源的动员和集中。关于业主维权抗争策略行为的性质,有学者将之称为“以理抗争”[] ,也有学者将之称为“法权抗争” []  

    二是公民社会路径,关注的是业主维权背后体现的政治意义和价值预期。夏建中认为业主委员维权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先声。[] 陈鹏则将业主维权看作是从产权走向公民权的运动。[] 沈原也认为业主维权不仅仅表现为业主占有财产和缔结有效契约以及诉诸司法审判的民事权,更为看重业主维权作为一种公民运动的政治权。[] 业主维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得学者对业主维权的政治意义充满了价值期待,业主维权提供了培育城市公共空间的社会基础[] 、和市民社会机会空间的营造[] ,担纲建构公民政治和公民社会的使命。[] 维权-抗争研究路径一般是采取过程-事件分析方法,以深度个案为基础研究业主维权抗争实践是何以可能的。而公民社会的研究路径则是采取结构-价值分析方法,研究业主维权背后社会结构变动基础上预示的价值变迁。

    而以上两种研究路径本质是殊途同归的,将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因为产权纠纷或物业纠纷等民事私法领域的矛盾,转变为业主与政府的矛盾,希冀通过发育公民社会来限制和对抗政府的权力。既有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存在以下不足:其一,研究类型较为单一,集中关注的是少数存在激烈的业主维权故事的小区,对于文章开头提到的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则面临解释力不足的困境;其二,研究视角较为单一,业主团体只是有共同利益的背景性存在而一致对外的外部视角,缺乏对精英动机和社区性质的内部视角;其三,研究内容较为狭窄,学界关注的焦点停留在前期非常规维权事件上,忽视了对业主自治的常规性治理的考察。

    业主自治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针对开发商、物业公司或地方政府的侵权行为的外部治理,主要发生在小区前期首届业委会成立后,针对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产权模糊地带的非常规性维权行为;二是业主团体基于宜居的生活环境与秩序而达成的内部治理,一旦小区的产权边界得到清晰界定后,就进入常规性的内部治理了。本文将依循治理研究的路径,透过对业委会选举现象的观察,进而对业主自治的一般机制展开分析。基于笔者在秦皇岛、南京、上海、佛山等4个城市多个社区的田野调查经验,采取多点民族志和机制分析的方法,文章提炼出利益密度和社会异质性的二维框架,来具体解释为什么不同小区业委会选举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景象。

    二、概念与解释框架

    业主自治的产权基础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部分。从制度设置上,业主大会是业主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意志和日常管理活动。城市住宅小区业主数量众多,无法实现直接治理,因此一个廉洁、公正而有效的业委会组织将是实现业主自治的关键。统一的业委会选举制度在不同住宅小区实践的效果不同,与小区内部的利益结构和社会异质性变量有关,或说与集体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有关。

    利益结构是指住宅小区内部业主共同享有的集体资源状况,包括利益密度和利益性质两个层面,其中利益密度指涉利益流量的大小多寡,利益性质则指利益生成来源。具体而言,住宅小区的集体资源主要有两部分:住房维修金及其利息和公共收益金及其利息,其中公共收益金是指基于对共有部位和公共设施的使用而产生的收益,如业主共有车位停车费、电梯广告费、物业出租费等。根据小区集体资源多寡不同,可以划分为“利益密集型”和“利益稀疏型”两类小区。而这种利益的生成主要源于业主共有土地产权,利益结构的性质本质上属于一种地租经济和利息经济,和治理主体的市场经营能力无关,在业委会选举中就有可能导致业主的争夺。不管城市住宅小区利益密度的多寡,利益性质都是相同的,那么不同小区利益结构的差异主要是利益密度的不同,因此本文就用利益密度代替利益结构而作为理解业委会选举的一纬。小区利益密度的多寡,将从业委会干部的私人动机和公共治理机制两个层面,共同作用于业委会治理的动力,从而影响业委会的选举。

    小区社会异质性则是指业主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具体到业主团体的公共事务治理上,主要是指全体业主对于小区环境追求的目标、品味和偏好的一致性程度,从理想类型上可以极端地区分为同质小区和异质小区。在同质小区,全体业主的目标、品味和偏好是完全一致的,集体决策和集体行动的达成就不是问题。而在异质小区,全体业主对于小区环境追求的目标、品味和偏好是完全不同的,集体决策和具体行动的达成几近于不可能。现实中的住宅小区类型一般是介于完全同质小区和完全异质小区的中间状态,根据异质性程度高低,或偏向同质小区一端,或偏向异质小区一端。李洁瑾等人认为社区异质性的增大会抑制小区内部整合性的社会资本,但有可能促进小区间链合性的社会资本。[] 因此,根据小区异质性程度,可能会形成合作型治理和冲突型治理两种类型,这将会对业委会的治理动力产生影响。由此,可以依据小区利益密度(利益密集、利益稀疏)和社会异质性(同质、异质)两个变量,构建理解业委会选举的二维解释框架。

    三、业委会选举的经验呈现与解读

    (一)多元化的经验呈现

    案例1:翠竹园小区是南京市的高档住宅小区,住房维修金的利息就高达千万,上一届业委会主任因为没有及时转存住房维修金,晚转存一个月就导致利息损失好几万而被业主指责。此外,小区停车位、电梯广告费以及会所物业出租等公共收益金的收入也很高。业委会换届选举竞争很激烈,参加竞选的业主可以高达七八十个人,在由选举委员会对竞选者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业主发表竞选演说由业主代表投票初步筛选候选人,最后再由业主大会从候选人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

    案例2:美雅花园是秦皇岛市的一个微型住宅小区,建于2006年,小区共有10座楼,一座楼6层,一梯4户,共有240户。美雅花园靠近市中心,附近有一所较好的小学,属于学区房,有的业主是出于孩子上学方便而购房,也有一些业主购房投资用于出租,小区居住群体比较复杂,流动性较高。小区物业公司一开始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引进的,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曾多次动员业主成立业委会未果,没有人愿意担任业委会成员。2013年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由于物业费收缴率低,加上小区房龄增长,各种维修费用开支增加,利润难以维系,就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业主公告张贴了到期撤出的通知。但是业主看到告示后也无动于衷。居委会担心物业公司弃管后产生社会问题,四处寻找愿意进驻的物业公司,并反复动员业主中的积极分子,组织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最终方引进新的一家物业公司,但是业委会一直未能成立。

    案例3:碧海蓝天小区是秦皇岛市的高档住宅小区,建成于2004年,有2200户,6000多人,楼栋一般为24层或34层,一个物业小区就是一个独立的行政社区。从2004年小区入住伊始,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旗下的思安物业公司。小区2010年成立首届业委会,而牵头发起成立业委会的张三,则主要是对思安物业公司不满。一年春节前夕,有一个小孩在院子里放鞭炮,把张三的车窗炸碎了。张三认为这是物业公司对小区管理不善造成的,向物业公司索赔,物业公司认为这不是自己的责任就不愿意赔。张三就把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但是败诉,因而对思安物业公司怀恨在心。随后张三收集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瑕疵和纰漏,又由于思安物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的特殊关系,开始在小区内散播思安物业的不利言论。同时,张三开始动员发起成立业委会,张三顺利担任业委会主任。于2011年解聘了思安物业公司,重新引进浩天物业公司,签订三年合同。但是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张三和浩天物业公司又产生了摩擦,在没有经过征询全体业主意见和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张三单方解聘了浩天物业公司,重新引进盛博物业公司,造成一个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同时服务的僵持局面。后张三被业主起诉贪占集体财产,经法院查明事实后,张三被判刑。

    案例4:丽日豪庭小区是佛山市的中高档小区,建成于2002年,有1100多户,物业公司一直是开发商旗下的星诚物业公司负责。2005年成立首届业委会,由于物业公司服务的质量较高,物业价格也较低,最初0.9/㎡,后涨到1.3/㎡,物业公司就一直没有更换。2011年第三届业委会选举时,小区内几个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业主,想解聘星诚物业公司,引进自己工作所在的物业公司,于是这些业主就开始竞选业委会。在竞选期间,在小区内以张贴大字报、人物漫画等方式讽刺谩骂攻击现任业委会成员,并多次约谈业委会成员进行潜在的暴力威慑,试图迫使业委会成员知难而退。在业委会投票选举结束后,知道当选的可能性较小,试图冲击开票和唱票现场。在选举结果出来后,这些业主在小区内拉横幅征求业主签名反对本次选举,同时还以业主知情权和撤销权的名义将业委会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查阅业委会历年账目和会议记录。经法院查明,这几个起诉的原告业主均存在拖欠物业费行为,星诚物业公司的续聘经过全体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二)业委会竞选动机的解读

    既有对业主维权和业委会的研究,不管是维权-抗争范式,还是公民社会范式,都一致将牵头动员成立业委会的热心业主视为“维权精英”,赋予其天然的正义性,容易产生过度政治化和道德化的危险。从韦伯主张价值中立的社会学方法去考察,发现大部分业主对业主团体内部的公共事务是政治冷漠者,而少数业主积极分子通过竞选业委会而参与公共事务的动机也是多元化,并不单纯为公益维权。综合多地的调查经验,笔者认为业主竞选业委会的动机大致有以下五种类型。

    1、谋利型参与

    谋利型参与是指参与竞选业委会的动机为利用业委会的职务之便和掌握的权力俘获小区各种显性和隐性利益为私人占有。一方面为小区内的住房维修金和公共收益金等显性的利益;另一方面还包括各种隐性的交易利益,如案例4中的业主竞选业委会目的是为了解聘物业公司,为自己所在的公司开辟市场。或者物业公司为了讨好业委会,就会进行利益收买,如免交物业费、停车费、让他或家属在物业公司上班等。或者物业公司上调物业价格或使用住房维修金等很多事项需要业委会配合与盖章,业委会成员就可以故意刁难物业公司,借机 向物业公司索要好处。或者业主团体内部很多公共事务的代理,如审计、律师的聘请或各种采购,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介绍给关系户等。

    2、志愿型参与

    志愿型参与是指参与竞选业委会的动机为在志愿精神的感召下自愿参与业主团体的公共事务。此类群体的特征是负担不重的人,特别是刚退休的低龄老年人,有钱、有闲、有能力、有体力发挥余热,同时可以追求自我实现的价值。因为刚从工作单位退休下来,也不用帮儿女带孩子,没事可干闲得慌,就会感觉生活比较空虚无聊,人就会老得快。业委会是业主团体的自治组织,肩负着协助和监督物业公司提供宜居的小区环境与秩序的责任。业委会成员也是业主的一份子,不仅能从宜居的小区环境中受益,还能从参与业委会工作中收获一定的社会报酬。

    3、尝鲜型参与

    尝鲜型参与是指业主因对业委会工作不了解,抱着一种好奇和尝鲜的心态来参与竞选业委会,如案例1中翠竹园小区业委会竞选者高达七八十人,其中就不乏尝鲜型参与者,抱着一种试试或凑热闹的态度来竞选。实践中,假若当选后发现业委会的日常工作是非常细小琐碎的,负担较重的人特别是在职的中青年群体,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悠闲的心态来做这些低偿而琐碎的工作。往往在尝了鲜后,知道业委会工作是啥滋味后,就因为忙不过来而辞职不干。

    4、动员型参与

    动员型参与是指竞选业委会并非出于主动自愿,而是地方政府、居委会、物业公司或其他业主推荐动员下才参与业委会选举。此类被动员的对象,一般是热心、公正而有能力的社区积极分子,因其品格和能力受到其他业主或组织的信任而被动员参与业委会工作,协助和监督物业公司提供宜居的小区生活环境与秩序。案例1中佛山市丽日豪庭社区业委会副主任卢主任是大学老师,平时为人热心而正派,第二届业委会换届时被动员参与业委会选举,成为该小区唯一连任三届的业委会成员。即使第三届业委会选举,经历了小区少数闹事者事件,业委会行为经受住了考验,得到绝大多数业主的认同。而案例2中美雅花园小区就是动员失败的典型案例,积极分子无法被动员起来参与业主团体的公共事务。

    5、泄愤型参与

    泄愤型参与则是指由于部分业主和物业公司有私人矛盾而对物业公司持有强烈的愤懑情绪,为了达到将物业公司赶走以泄私愤的目的而筹建或竞选业委会。因为小区物业管理具有公共性,在法律上只有业主大会有权决定续聘、解聘和引进物业公司,而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分散的业主个体无法有效约束物业公司的行为。物业管理本质上是业主团体内部基于物业的使用、维护与管理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包括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两个方面,《管理规约》是约束业主行为的业主自治规则。[] 业主团体采取聘请市场化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物业公司形成一种委托授权关系。

    但实践中物业公司对业主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管理时,存在得不到业主的认同和全体业主的支持,而转变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私人矛盾。或者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致使业主的私人利益受损,从而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强烈不满。正如案例3中碧海蓝天社区业委会主任张三,最初竞选业委会就是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小孩玩鞭炮将其家车玻璃炸碎,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但是否构成解聘物业公司的过错值得商榷。但张三去竞选业委会的目标就是为了赶走物业公司,而不是理性和客观地去判断物业公司总体的服务质量。

    四、利益密度与社会异质性:业委会选举的一般机制分析

    在对业委会选举的多元化经验与竞选动机进行分析后,仍然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业委会竞选动机是如何分布的,业委会选举景象差异的一般原因是什么,其背后的一般性机制是什么, 这就涉及到业委会的治理动力问题。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作为一种民主化的业主自治组织,业委会成立和业委会选举的效果依赖业主的社区参与动力,而业主社区参与的动力是由小区内在的利益密度与社会异质性程度决定的。由于城市住宅小区的利益密度与社会异质性程度的不同,业委会选举在不同小区呈现出不同景象。

    (一)利益密度:私人动机和公共治理

    住宅小区的利益密度将从业委会干部的私人动机和公共治理机制两个层面共同影响业委会干部的治理动力。

    1、私人动机:经济动机和社会动机

    业委会干部之所以愿意担任业委会干部的私人动机大致有二:经济动机和社会动机。所谓经济动机是指可以从担任业委会干部中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业委会干部能否获取经济收益主要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况:其一,业委会干部职位是否具有较有吸引力的经济报酬。业委会干部为业主团体的公共事务而付出的劳动可以获取适当的工作报酬或补贴,产生的费用由全体业主负担。其二,住宅小区的集体经济是否发达,或者说利益密度的多寡。对于利益密集型小区,不仅可以保证业委会干部报酬可以及时兑现,同时还可以利用掌握的权力而俘获灰色收入。而对于利益稀疏型小区,不仅没有灰色收入空间,而且业委会干部的报酬也很难兑现,属于一种义务型工作。作为业主自治组织的业委会干部是非脱产干部,获取的工作报酬性质不是工资,而属于误工补贴或者通讯、交通、因公差旅补贴等。业主自治组织的业委会虽然属于一种志愿型岗位,但是若能够获取适当的工作报酬或补贴,而不至于业委会干部倒贴或吃亏,能够获得心理平衡,有效的治理方有持续性。

    而所谓社会动机则是非出于单纯的经济收益上的考虑,而可能是出于面子、荣誉或自我实现的价值愿望,亦或就是从劳动以及公共参与行为本身产生的意义感和社会满足感。有学者在对村干部的动机进行考察时认为,在残酷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村干部们首先要考虑可以生存下来并可以获得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经济收益。[] 对于仍然在市场经济中拼搏的在职中青年群体而言,住宅小区业委会工作的低偿性和琐碎性特征确实无法产生吸引力,除非利益密集型小区能够产生足够的显性和隐性利益。但是城市住宅小区还有一个数量不少的负担不重的老人群体,他们已经从残酷的市场经济竞争中退出,而且有体面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障,属于有钱、有闲、有能力、有体力的“四有”老人。这批负担不重的“四有老人”是志愿参与业委会工作的中坚力量,在志愿性公共参与和为集体付出劳动的行为本身就能产生一种价值和意义的满足,收获一定的社会报酬。

    2、公共治理:分配式治理和动员式治理

    贺雪峰在对村民自治的研究中发现,依据村集体经济状况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会形成两种民主化村级治理的类型,即分配型村级治理和动员型村级治理。[] 在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依据小区集体经济状况或利益密度对业主自治的影响,同样会形成分配式治理和动员式治理两种不同的公共治理机制。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的首要功能就是形成良好的内生秩序,主要内容为居民在小区共同生活中的公共品供给,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其他一些公共服务等。从法律规范来看,作为团体法的产物,社员权中的公益权经由决议行为的方式行使,决意行为的根本特征在于其根据程序正义的要求采取多数决的意思表示形成机制,决议结果对团体全体成员都有约束力。[] 但在实践中却因为小区利益密度的不同而使得集体决议的结果具有不同的执行力。

    对于利益密集型小区,有足够的集体资源作为支撑,关于小区公共部位“跑冒滴漏”的维修等公共品供给的需求,只要根据程序正义要求采取民主化多数决的意思表示形成机制达成集体决议,集体决议就具有合法性,就可以正当地使用集体资金实现公共品的供给。换言之,在利益密集型小区,业委会关于小区公共品供给的工作主要是依据民主化程序和议事规则对集体资源的合理使用、分配和管理,属于一种分配式治理机制。而在利益稀疏型小区则不同,即使能够根据民主化的程序达成集体决议,但是由于缺乏集体资源的支撑,并不能直接转化为公共品供给的满足。这中间还需要一个从分散的业主个体那里提取资源的过程,集体决议法律效力虽及于全体成员,但实践中因业主自治没有法律强制力而无法约束搭便车者或个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在利益稀疏型小区,在合法的集体决议机制之外,业委会的资源动员能力或对业主的动员能力就很重要,也可以说是集体行动能否达成的关键,可以称之为动员式治理。那么在利益稀疏型小区,即使具有社会动机的志愿型业委会干部,也可能因为动员不能不足而无法达成公共事务的治理,而丧失治理的动力,就会出现无人愿意担任业委会干部的情形。

    (二)社会异质性:合作型治理与冲突型治理

    住宅小区的社会异质性程度也会影响业委会干部的治理动力,其内在的机理为小区社会异质性程度也就是业主间利益分化程度,据此可以形成合作型治理与冲突型治理两种理想类型。在偏向同质小区一端,业主之间对于小区生活环境的品味、目标和偏好具有一致性,有利于小区内部邻里间整合性社会资本的发育。因而,业主间对小区自治的目标容易达成共识,容易形成一种合作型治理机制,那么业委会和业主之间的结构性摩擦就比较少,业委会的治理就会比较顺利。相反,在偏向异质小区一端,业主之间对于小区生活环境的品味、目标和偏好具有很大的差异,或者对小区生活环境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都不同,就有可能会抑制小区内部邻里间整合性社会资本的发育。因而,业主间对于小区自治的共同目标很难达成共识,业主的需求具有冲突性,形成一种冲突型治理机制,那么作为执行集体意志的业委会和业主之间就存在结构性紧张关系,容易产生结构性摩擦。在集体意志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业委会干部就有可能因为集体公共事务而得罪部分业主,业委会的治理工作就不顺利,也就会影响业委会干部的治理动力。

    (三)业委会治理动力:业委会选举的一般机制

    依据利益密度和社会异质性二维,可以构建出如下一种关于业委会治理动力的理想类型,也能解释业委会选举景象的区域差异性。

     

    利益密度

    利益密集

    利益稀疏

    社会异

    质性

    同质

    A

    D

    异质

    B

    C

     

     

     

     

     

    A类小区,因为小区的利益密集型结构,不管从私人动机的满足,还是从形成的分配式治理机制上,业委会干部职位对小区业主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业委会具有很强的治理动力,从而使A类小区业委会干部成为小区中众多有实力的业主相互竞争的目标。因此,A类小区业委会的竞争性选举就会比较激烈,谋利型、尝鲜型、志愿型、泄愤型和动员型等五类竞选动机都有可能出现,其中以谋利型、尝鲜型和志愿型三类为主。在业委会的行为得不到业主自下而上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尝鲜型、志愿型、泄愤型或动员型竞选者一旦上任后也有可能向谋利型转化。而因为小区社会性质偏向同质一端,关于小区公共事务容易达成合作型治理,对于业委会选举的目标较能达成共识,从而使得小区业委会选举过程虽然竞争激烈,但是相对较为平稳有序。

    B类小区,小区的利益密集而社会异质性较高,因为业委会干部职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业委会具有较强的治理动力,业委会选举竞争就会比较激烈,同样五类竞选动机参与者都有可能存在。但由于小区的社会异质性较高,就可能分化出不同的利益群体,小区公共事务治理更多呈现为一种冲突性治理格局,在选举中就会表现为拉帮结派的派性斗争行为。小区的利益密度越大,业委会选举竞争就越激烈,派性斗争就会越严重,在选举中的博弈就会越趋于无序化,可能会伴随张贴大字报、人物漫画、拉横幅等谩骂侮辱和人身攻击行为,极端地还会伴随黑金政治的出现。

    C类小区,小区的利益稀疏而社会异质性较高,业委会干部职位对大部分小区业主并没有吸引力,业委会缺乏治理动力,从而使得C类小区业委会选举的竞争不激烈。由于缺乏经济收益空间,谋利型和尝鲜型竞选者就没有生长的土壤,而可能存在志愿型、动员型或泄愤型竞选者。但由于小区的社会异质性较高,群体目标之间存在冲突性,这就会进一步加剧利益稀疏型小区动员式治理的困难,这可能会对志愿型和动员型业委会干部带来挫折,打消治理积极性,从而使得治理动力可能被浇灭。因此,C类小区最容易出现,在地方政府和居委会对业主多次动员而依旧无人愿意竞选业委会,从而使得业委会难以成立,业主自治难以有效运转的情形。

    D类小区,小区的利益稀疏而同质性较高,和C类小区相同的是业委会干部职位对于绝大部分业主都是没有吸引力的,业委会选举竞争不激烈。但由于小区的社会同质性较高,且一般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或流动人口聚居者,他们对对小区生活环境的目标一致性程度较高,同时要求较低,能够达到基本的安全、整洁与和谐即可,而这些也属于政府的公共职能。所以,D类小区在实践中往往需要政府兜底,对业主自治的需求度较低,反而对政府的行政干预和社会保障的依赖性比较高。

    五、结论

    既有关于业委会选举的研究在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理论框架下,倾向于将全体业主视作铁板一块的社会实体,而牵头成立和竞选业委会的业主积极分子,则往往被贴上“维权精英”的标签,具有天然的正义性。这种价值导向的解释,是一种自上而下和由外而内的分析方法,不仅可能脱离现实经验自身的逻辑,而且容易产生过度政治化和道德化的危险。本文遵循经验导向的路径,采取自下而上和由内而外的分析方法,提炼出小区利益密度和社会异质性的二维框架,来解释调查中观察到的业委会选举在不同小区呈现极大差异的内在机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小区利益密度和社会异质性的不同,会共同作用于业委会的治理动力,从而导致业委会竞选动机分布存在差异,最终促使业委会选举表象呈现类型差异。

    在理解了纷繁复杂的业委会选举的内在机制后,有助于我们提出切合实际的有效政策建议。根据不同类型住宅小区面临的问题不同,国家可以采取分类治理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的瞄准率,节约行政资源和降低行政成本。我国正处于现代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各阶层正在发生快速的分化和重组,社会阶层间尚具有流动性,因此在城市住宅小区上就会表现为各社会阶层的杂居状态和小区的社会异质性程度较高。目前完全同质的A类和D类小区只是建构的一种理想类型,现实中以B类和C类居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减弱和社会阶层的固化,B类和C类小区就有可能往极端的A类和D类发展。

    对于利益密集型的A类和B类小区,业委会选举竞争一般较为激烈,不缺乏业主自治的主体,治理的关键是如何有效约束业委会组织的行为,防止出现谋利型和泄愤型竞选者担任业委会成员。在陌生化和原子化个体业主很难自下而上有效监督业委会的社会基础之上,就需要合理的行政嵌入监管业主自治制度的执行。而对利益稀疏型的C类和D类小区,业委会选举难以成立,缺乏业主自治的主体,治理的关键则是如何有效激活业主自治,从而达成内生公共品供给秩序。由于C类和D类小区的居住者多是城市中下层收入群体,针对小区集体资源的匮乏,国家可以适当输入一定的资源,辅之以民主化的业主自治制度建设,激活小区的业主自治组织。

     

     

    Interests Density and Social Heterogeneitythe Two-dimensional

    Framework of Understanding the Owners' Committee Election

     

    AbstractThe election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in different residential area presents a very different pictureboth research paths of Existing rights - resistance and civil society are insufficient to explain complex phenomena of the industry council elections. Based on Nanjing, Shanghai, Foshan, Qinhuangdao and other four cities more field research experience of the community, Study extracted density community interests and social heterogeneity of two-dimensional framework to explain the general mechanism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election. Specifically, the amount of community interests density and social heterogeneity degree, will work together in the governance power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 thus affecting the campaign motives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cadre, finally it presents a very different picture of the owners' committee election.

    Keywords: Interests Density ; Social Heterogeneity; the Owners' Committee Election

    Campaign motives

     

     


  • 责任编辑:zhangxu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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