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县乡长保长甲长之营私舞弊。各县乡长及保甲长大多数人选极坏,关于赈款赈粮耕牛贷款及其他一切征物派款之营私舞弊已成最普遍之现象,甚至县长虽明弊端百出,亦故作痴聋,以致民怨沸腾,不惟影响救灾,即于政务推行亦影响甚大。——编辑注:国民党大陆统治时期,名曰“一党训政”,但其党力异常薄弱,自始至终未能深入到县一级基层,故县一级及以下各级政权,实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其结果是整个基层政权的腐败化和空洞化。1944年的《河南政府救灾总报告》中无奈写道:“此次救灾工作……各种办法于工作不能彻底实行,一切有普遍性与控制性之措施,多不能迅速确实贯彻,致至效果未能达到预期之目的”,这种无奈,正是源自国民政府在县级及其下基层政权的空洞化、腐败化。
除张光嗣所谈到的这些原因之外,河南省政府在灾荒期间的限价行为,也极大地加重了灾情。河南省粮政局秘书于镇洲晚年如此回忆:“中央因全国各地物价涨幅甚巨,制订限价政策通令各省施行,河南省政当局,执行限价最力。当时粮食市价已上涨甚高,表报中央数字,仍按官方限价填写,中央根据表报粮价,认为河南灾情并不严重。邻近各省,因河南限价关系,商民集有余粮而亦不愿运豫销售。”于镇洲所言,并非孤证。许昌的救灾情况也是如此,许昌县长王桓武“不仅将粮价压的很低,而且派人查封各粮行的存粮,令其按他所定的低价出售。当时许昌周围各县所定粮价均高,而许昌独低,外粮不仅不来,许昌境内仅有的存粮还有私自运出者。因之粮源断绝,粮食奇缺。穷苦人民变卖田产可以得钱,但拿钱却无处买粮。”限价政策导致外省对河南的民间粮食贸易陷于停顿,本省的区域性民间调剂也因之终止。重庆《大公报》曾刊文批评限价不力加深灾荒,其批评实在是南辕北辙搞错了方向。
参考数据:此次饥荒期间,八路军冀南军区“饿死的、病死的共有几十万人”
1942-1943年的河南大饥荒,实际上是1942-1943年中原大饥荒的一部分。这场大饥荒蔓延的范围,还包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因其恶劣的抗战环境,灾情最为严重。但其他地区,灾情也相当惨烈。为更清晰地看清1942-1943年河南大饥荒在中国近代的真实历史定位,很有必要参考此一时期其他政治派别治下其他地域的灾情数据。譬如,据宋任穷回忆,他所在的晋冀鲁豫根据地冀南军区:
“一九四二年春,天旱无雨,夏粮收成无几。春旱持续发展,旱情波及十几个县,许多地方大秋作物无法下种,致使秋收所获甚微。一九四三年灾情更为严重。先是旱灾,自春到秋久旱无雨长达八个月。许多水井干涸,河水断流,甚至人畜的饮水都成了问题。……我们除遇到旱灾、水灾外,还有雹灾和虫灾。冰雹大者如鸡蛋,实为少见。蝗虫之多,遮天蔽日,也是罕见的。蝗虫飞过来,简直像天阴了一样,太阳也看不见了。这样说并非夸张。大的蝗群方圆几里,一落地,顷刻间就把几亩、几十亩甚至几百亩农作物吃得一干二净。蝗虫所到之处,寸草不留。据南宫、巨鹿、隆平三个县统计,有524个村的庄稼完全被蝗虫吃掉。……冀南人民灾病交加,苦不堪言。巨鹿县因饥饿而死者5000余人,因霍乱而死者3000余人。清河县王世公村曾在一天中死亡400余人。垂杨县段芦头镇一个集日因饥饿、疾病倒街而死者30人。当时,冀南区饿死的、病死的共有几十万人。许多地方几乎是‘家家添新坟,村村有哭声’。有些老百姓为了糊口,拆了房屋,拿着木料到冀鲁豫、冀中去换粮食。那一带比冀南好些。还有不少人为了求生,不得不背井离乡逃荒外地,有的村成了‘无人村’。”(《宋任穷回忆录》)宋任穷的这段回忆,可以与
结语
面对一场巨大的历史悲剧,揪出几个“罪大恶极”者做“道德判断”很容易,但要廓清真相做“事实判断”,却往往是极难的。而后者,往往比前者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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