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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亮:“帕累托”怕是靠不住了
  •  2012-12-02 14:28:13   作者:余亮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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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帕累托”怕是靠不住了

     

      《上海书评》接连刊登三农问题专家贺雪峰(《农地征收的利益博弈》,2012.11.4)与经济学者傅蔚冈(《不必妖魔化土地流转》,2012.11.11)讨论土地流转问题的文章,颇有意思。我以往也经常阅读这二位的文章,受启发颇多。我既不是土地问题专家,也不是经济学家,只是希望在看热闹的同时看些门道。

      贺雪峰谈农地征收利益博弈问题,思路颇有新意,比如在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解释模式与现实脱节、城乡人口界线越来越模糊的情况下如何重新入手分析这个结构,比如在思考农业和农民困境的同时,指出城乡二元身份在目前状况下其实增加了农民的自由——一旦打工失败,还可以回到土地而不至于沦为流民。最重要的是,指出城郊地区征地利益不应该仅仅被土地承包者独占,因为地价升值主要不是他们的功劳,收益应该全民共享,否则将带来极大的不公正。

      之后陈柏峰发表在观察者网的呼应文章《地利共享是世界通则》更是以英美等发达国家为例,指出全民共享土地非农用受益是普世价值。不过到底什么是“普世价值”,各人观点也有不同。

      傅蔚冈回应贺雪峰的文章《不必妖魔化土地流转》,看上去有些标题党。贺雪峰并没否定合理的土地流转,只是分析农村土地资本化的负面效应,作为一种正常观点,谈不上“妖魔化”,想必傅本意也并非如此。文章倒是从另一种“普世价值”的角度给出了解释。

      傅蔚冈坚持的原则是:人的禀赋和运气生来就不平等,生在沿海地区的人就比生在西部的人更容易致富,同理,运气好住在待征地块上的农民就应该获得全部财富。他进而认为,贺雪峰赞同的全民共享土地收益其实是强制均富,是向计划经济时代倒退。他指出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一些重大弊病,比如往往造成地方政府规模扩大,开支上升,而农民收入的提高程度却不是很明显。这种批评非常必要,但是其基本逻辑是:一旦有问题就全盘否定。这会不会是一种妖魔化?

      作者显然也反对不平等,所以他认为,面对运气等因素造成的先天不平等,应该通过其他各种程序让所有人都有可能致富。然后他立刻选择了一个让共同富裕更加渺茫的办法——土地流转所得收益归个人。

      作者给出了一条简单易懂的西方经济学原则来为私人占有土地收益辩护,也就是所谓“帕累托改进”——“因为城郊农民获得更多收益的同时并没有杜绝更远地区农民的其他权益,甚至很多进城务工农民还会因为郊区农民的一夜暴富而获益,比如现阶段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住宿都是租住在城郊接合地带的农民房中。”也就是说,一种改革方式在使得一部分人情况变好的同时,并没有使另一部分人情况变坏,这种改革就是在向帕累托最优状态靠拢,就应该得到肯定。套到现实层面来说,就是农村腹地的农民看着城郊农民因为拆迁征地而暴富的时候别瞪眼,就是中国内地人民看着沿海人民富裕起来别瞪眼,就是下岗职工看着企业老总拿千万年薪也别瞪眼,因为你自己没有变得更穷,说不定还会因为老总到娱乐场所消费而给自己带来收益。换句话说,按照这个逻辑,当年怨声载道的双轨制也没什么不好,运气不好不能怨社会。

      从现实来看,内地人民的瞪眼已经成为严重社会问题,这才有全国上下一致赞同的西部大开发、东部扶持西部。这个当然少不了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从理论来看,帕累托先生眼中的“好坏”只针对个人收益,即只针对一个人的绝对财富,不看人与人之间的财富比较。也就是说,帕累托不把“严重不平等”或者贫富差距看做什么严重问题。可是,只要我们还把公正当做人类的基本普世价值,只要我们承认严重的贫富差距和分配不公是对一部分人的严重伤害,那么帕累托改进就是无效的。如果一种改革使得不公平程度加重,贫富差距继续扩大,那么帕累托原则无异于自欺欺人。

      真要把帕累托原则推到极致,那么傅先生就应该反对城郊农民独占收益,因为他们哪怕得到全部地价的十分之一,也比原先的状态好。也就是说政府和全国人民拿走征地收益大头的同时没有使得土地承包者的情况更糟。所以傅蔚冈应该赞同目前的收益方式。事实上,在最近的公知左小祖咒抗拆闹剧中,大部分人也看明白事实是什么了。

      阿玛蒂亚·森更是认为“帕累托最优”就是一句废话:“帕累托最优仅仅要实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不使其他人变得更糟的情况下变得更好。如果在不降低富人财富的情况下穷人的境况不能有任何改善,则这种情况仍属帕累托最优状态,尽管富人和穷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于是伯格森-萨缪尔森想要做出弥补,他们的社会福利函数将所有帕累托最优状态进行比较排序。可见,一些经济学家克服废话的方式就是发明更多更精致的废话。

      西方经济学在提供了一些理论性的解决方案同时,也有严重的庸俗化问题。提供的原则简单易懂,往往也意味着不切实际。而贺雪峰“用脚做学问”的方式则避免了纯粹抽象化的讨论,不受迷信约束。不过,他们的研究往往过于政策化、情报化,尚未能提供总体性创新思路。

      几年前,我听过本校一位持土地私有化主张的教授埋汰贺雪峰一派,说他们去农村都是假的,根本就不喜欢农村。当时我正好偶然获得机会跟随华中科技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师生一起下乡,在湖北京山县调研一周,亲身感受贺雪峰等人对三农问题的孜孜不倦和彼此争论、批评时候的开诚布公和直率脾气。同时也愈发觉得那位本校教授的批评很无聊。

      近两年,不同观点之间的对话显然有了长足进步。傅蔚冈的文章还给我很多启示之处,比如他指出:“在1994年分税制以前,中央和地方共享土地出让金,但是在1994年以后土地出让金的收益只归地方,而与中央无关。换句话说,在目前的制度下上海郊区的土地增值和其他省区的农民无关,其他省区的农民根本就无法分享上海获得的巨额土地财政收入。”与西方不同,中国地方政府不是以守夜人身份,而是以公司角色参与地方经济,这是中国经济崛起的核心奥秘之一。这在史正富的“三维市场经济论”里有过详细论述。傅蔚冈或许点出了这个模式的一些局限,对我们有所启示,可惜没有继续讨论下去,匆忙做了彻底否定,就一头扎向全盘土地自由交易路径。虽然引用了温总理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讲话,但是我相信总理的意思并非如此偏颇,而是如同贺雪峰那样,赞同在当前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内对土地制度安排进行具体探索。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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