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ass="MsoNormal">首先是新学堂比旧私塾学费要高很多,普通民众的孩子根本上不起。以往农村一个或几个村庄供养一位私塾先生,只要给点口粮与蔬菜及少许酬劳就行了,这是与当时中国农村经济水平大致相当的教育模式。而新学堂则不然,入学者学费、宿费、膳费、操衣等等,比私塾要多得多,读一年书,每生少则数十元,多则上百元,令普通百姓捉襟见肘。张謇对江苏南通地区曾做估算,一个家庭送一个孩子上初等小学,每年需花费35-50元。而当时一个普通农民每年平均收入仅12-15元,张赛工厂的工人每年只有50-100元的收入。入堂读书的费用几乎占了工人收入的大半,农民更是无以负担。其次,新学堂一般都设立在城里或者较大的市镇,普通的乡村非常少,因此大多数农民的孩子都无法进入新学堂读书。再者,新学堂的教育虽然比较规范、有序,但在民众仍习惯于传统生计方式的乡村派不上用场,而且新学堂的教师一般都很歧视农村,因此民众对新学堂很反感。毛泽东回忆儿时在一所新式学堂读书的经历和感受时就曾说:“洋学堂,农民是一向看不惯的……乡村小学校的教材,完全说些城里的东西,不合农村的需要。小学教师对待农民的态度又非常之不好,不但不是农民的帮助者,反而变成了农民所讨厌的人。故农民宁欢迎私塾(他们叫‘汉学’),不欢迎学校(他们叫‘洋学’),宁欢迎私塾老师,不欢迎小学教员。”

    诚如一位日本领事所说:“焚烧学堂的意义在于,近年来,为了解决教育经费的巨量开支,地方百姓的负担大为增加……但是,穷人子弟并末在新学堂里得到任何好处。”因此各地烧毁砸毁新学堂的事情不断发生。可见由于地方自治无法让普通百姓参与决策,其政策也往往全然不顾中国农村之现实情况,却强迫农民为这些毫无实惠的政策负担经费,这自然引起百姓的激烈反抗。

    7、百姓忍无可忍,群起砸毁自治公所和新学堂

    正是因为地方自治既没有让普通民众获得掌控自己生活的权力,也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他们的负担增加了数倍。沉重的盘剥让他们忍无可忍,百姓烧毁砸毁自治公所、学堂的事件层出不穷:19067月直隶灵寿平山两县数千百姓因“愤学堂捐,复将两县所设学堂焚毁”。同年9月安徽歇县罗凤藻等人创办学堂,谣传将抽人口捐、米捐、菜子捐、牛猪捐等,民众于深夜捣毁学堂。1909年,人民的反抗有113次,到1910年,骤增到285次。191126川沙爆发“自治风潮”,自治职员的住宅二十九家、小学校十二所、自治公所三处被全部打毁。19113月,南汇县千余名乡民反对自治公所禁止鸦片和赌博,打毁了自治公所和学校等。4月,江苏省丹阳县也发生了砸毁自治公所、学堂等的事件……直至辛亥革命爆发,全国因地方自治引发的民变从来就没有间断过。

    资料来源:故官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毛译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周锡瑞《改良与革命》,中华书局1982年版;陈炜强《晚清立宪新政之历史反思——以地方自治为主要视角的省察》;刘彦波《晚清两湖地区州县行政研究》;王海燕《清末江浙地区乡民毁学现象研究》;苏媛媛《清末新政时期的乡村民变成因研究》;《论莱阳民变事》,《国风报》1910年第18期;黄东兰《清末地方自治制度的推行与地方社会的反应——川沙“自治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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