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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晓鸣:欧盟对中国光伏电池反倾销调查损人不利己
  •  2012-09-19 15:43:41   作者:张晓鸣   来源:环球视野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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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300亿元。对此,中方回应称,欧盟此举损人不利己,不仅中国光伏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业内大多数欧洲企业会因此付出额外的代价。

        中方深表遗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此深表遗憾。
        沈丹阳说,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复苏滞缓,各国光伏产业都出现了企业经营困难、破产倒闭等现象,中国也不例外。目前,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中欧光伏产业更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利合作关系。限制中国光伏电池产品,不仅伤害中欧双方产业的利益,也将破坏全球光伏产业和清洁能源的健康发展。
        英利能源昨天也在官网发布声明,呼吁欧盟委员会停止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英利能源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苗连生表示,“我们将密切配合欧盟委员会的调查,证明中国光伏企业在欧洲不存在倾销行为。”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正荣也表示,尚德已经建立起一支专职的反倾销团队,聘请有丰富经验的欧盟律师,将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组织答卷和抗辩工作。

        产业致命打击

        但是在众多光伏业内人士看来,最后结果可能并不乐观。一旦欧盟立案并做出不利裁决,这将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将失去海外的主要市场。
        据了解,2011年中国有接近358亿美元的光伏产品出口,其中60%以上是输送至欧洲市场,涉及出口金额超过200亿美元。从2012年上半年的出货结构来看,欧洲市场依然是份额最大。欧盟反倾销一旦成立,不仅中国光伏企业将失去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额,而且会造成超过3500亿人民币的产值损失。这对于处在寒冬的光伏行业来说,无疑是致命性的打击。
        而欧盟此举其实是舍本逐末、得不偿失的行为。中国光伏组件的主要材料和生产设备来自欧洲,近年来,中国累计从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国家采购约108亿元的生产设备,极大地带动了大批欧洲光伏上下游产业的迅速发展。因此,反倾销受益方只是少数公司和群体,而行业内大多数欧洲企业会因此付出额外的代价,将中国优质低价光伏产品挡在门外,欧洲的材料和设备加工商都将深受其害。

        采取针对措施

        事实上,为阻挡迅速发展的中国光伏企业抢占国际市场,美国及欧盟部分企业去年以来不断申请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
        此前,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当年美国即开始立案调查。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称,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记者了解到,在积极应诉的同时,河北、江苏、江西等地光伏企业不得已之下,已开始谋划产业外迁。同时,专家建议,中国方面应该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方面,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应合力与欧盟交涉,利用欧洲必须维护选民利益的特点进行反制。另一方面,积极实施出口多元化策略,扩大在新兴市场中的份额,特别是加快国内应用产业的开发。
        (《环球视野》摘自2012年9月7日《文汇报》)

        链接:中国需积极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霍建国)

        欧盟2012年9月6日公布了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的调查,涉及金额高达200多亿美元,是迄今为止中国在海外市场遭遇的最大贸易诉讼案。尽管我光伏产品仍未摆脱出口加工的被动局面,但至少也算是我目前出口中为数不多的高端制造产品。在中国产业刚刚遭受到来自美国的“双反”调查后,在国内光伏产业正在调整结构,处于行业最困难的发展阶段之时,特别是人们对默克尔访华寄予厚望的时候,欧盟居然毫不留情地迈出了大胆的一步,这不禁要引起中国的深刻反思。
        在中国高端产业总体仍处于弱势的情况下,个别产业的兴起是不争的事实,这必然要引起国外同行的关注和紧张,个别竞争对手挑起的贸易争端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府的介入则应更多考虑到市场竞争的因素及产业上下游发展的影响,以及任何贸易壁垒的措施可能带来的利益得失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企业之间的竞争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利用不公平竞争的理由,通过对规则的操纵和利用,刻意地打压来自于外部的竞争,甚至更严重者,不惜顶着贸易保护主义的谴责,而针对某一目的国采取打压措施,这不禁会使我们感到法律和规则,其实都已变得不那么至高无上了,而保护自己,限制对手的发展才是天经地义的选择。
        可以预见,这种不公平的竞争和刻意打压,在现阶段很难避免,因为中国经济正在崛起,如果欧盟权力机构是理性的或明智的,如果西方的执法机构是公正的,那么情况或许会好一点。但若政府也带有偏见,就会迎合贸易保护主义的诉求,进而采取果断的措施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目前,后者出现的频率居多。因此,中国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应认真反思,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保护中国企业的利益。特别是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必须学会反制。
        针对光伏电池的反倾销调查立案,首先企业应积极应诉,因为一般情况下,应诉企业会得到较有利的裁决,反而不应诉的企业会被课以重税。鉴于欧盟市场对中国光伏产业的重要性,若不应诉,很可能导致中国光伏业全面退出欧洲市场;其次,政府也应有所反应,除继续进行必要的法律交涉外,将视案情的进展情况,选择适当的时机对欧洲输入中国存在不公平竞争的产品进行必要的制裁。此外,更重要的是,国内的光伏产业及相关行业要引以为戒,抓紧转型升级,突破技术束缚,避免同行竞争,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489期,摘自2012年9月7日《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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