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励买房就是“劫贫济富”

    近日扬州市政府发布政策,称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给予奖励,引发社会的一片质疑声。随后,扬州相关部门理直气壮地解释称政策只为鼓励环保节能。即便如此,政府拿纳税人的钱作用于少部分人身上,程序是否合理?在遮遮掩掩的政策背后,地方政府与房价调控政策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政策为什么会被误读

     

    对比全球5年房价中国内地涨得最猛 

    57日,扬州出台的政策称,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政策一出便有很多人质疑其本身有救市之嫌,甚至会引起其他的城市的相继效仿。虽然扬州市有关部门对此解释称,政策奖励的是个人购买的成品住房,目的是推进精装房建设,但扬州版新政仍引起了业界、网友的广泛争论。

    这个政策出台以后,被误读是非常正常的。早在2011年的2月份江苏省就出台了鼓励成品房的政策,在江苏省政府的文件里强调的是,给予补贴也好,给予鼓励也好,是有范围的,是家庭的第一套住房。但是在扬州的这个政策里,哪怕你是八套、九套、十套都是可以享受补贴的,根本没有分清自住跟投资的区别,这从政策制定本身来讲,显然不符合我们目前的房地产调控。

    这个政策本身还有一个执行期的问题,执行期限只有一年。因为试点可以完善,如果政策的主基调就是鼓励成品房的这个比例,那么这个政策应该是一个长期政策,不应该是个短期政策。

    扬州市房管局局长称,按照扬州成品房市价计算,对每一套房子的补贴,可能只有三四千块钱。三四千块钱对一个购房者的刺激力度、激励力度有多大,连开发商对这套房子本身的鼓励还不如。简单算一笔账,购房者自费装修每平米是300元,而成品房装修费每平米是500元。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政策的刺激力度几乎等于零。

    我们看到扬州市的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在网上曾经消失了几个小时,之后挂上去的政策就增加了解释的内容。在目前这个房地产调控非常微妙的时刻,如果这个政策出台的程序能够颠倒一下,你拿出来的政策是后来既有解释同时又有政策本身的政策,没有人会误读。如果这个政策本身在出台的时候,把这四条放在前边就不会引起误读。它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标题叫购买成品房有奖,在官网上用这么一个标题,这样很容易让大家跟目前的整个房地产调控,跟一些地方上的救市相联系,所以误读是很正常的。

    用公共财政奖励买房有何依据?

    住建部:楼市调控政策核心仍是控制房价上涨

     

    扬州楼市新政存在界定上的难度。从节能减排的角度说,提倡建精装房没有错。现在,更关键的问题不是讨论扬州买房奖励政策是否踩了红线,而是其奖励政策中钱的出处是否踩了红线。钱从何处出?从财政出,是否经过程序?动用纳税人的钱是奖励买房者还是奖励环保?这是必须搞清楚的法理性。如果这个不清楚,那么不管新政初衷是什么,都站不住脚。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强化政府责任,以强有力的制度规范和管理跟进,让充满泡沫的房产市场日趋理性,才是对于国内消费者最好的购房补贴。桥归桥,路归路,商品房走市场路子,保障性住房才由政府建设。用公共财政补贴购买商品房的人,本身与公共财政公共性的本质属性相悖,是一种劫贫济富。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如此数量的公共财富,与其将之用于资助购买商品房的少数人群,倒不如把这笔钱投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惠及更多低收入者。问题的关键在于:奖励少数人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推动GDP,但补贴后者短时间内却很难见到成效。这大抵就是购房补贴出炉的根本因素。

        购房奖励的本质是劫贫济富

      为了避免触犯中央调控意志,地方在钻研楼市托市政策的新表述方面,显示出日益丰富的想象力。58日,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发出通知,宣布自71日起,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最高奖励合同价的6%。(《第一财经日报》59日)

      尽管扬州市有关部门打着鼓励成品住宅建设旗号,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带有浓烈救市色彩的房补政策。如果说国内房价因国家强力调控已经上涨乏力,恐怕无人会有异议。但反过来,如果说现在的楼市已经萧条到需要政府补贴来进行推动需求的程度,也很难被认同。

      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处于一个相当关键也相当敏感的时期。最近几年,尤其是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楼市的政策。如果地方政府趁热打铁,辅以适当的地方性调控政策,一方面会助推房价的理性定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有些地方政府的表现却令人失望,它们变相出台了一些土政策托市,说其是给房产商撑腰可能不尽然,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目的却是很明显的。

      以财政补贴的形式直接干预市场,依据何在?政府是公共财政的掌握者,拿所有纳税人的钱去补贴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这对没有购房意愿的大众来说不公平,会加剧社会性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此其一。特别强调此次奖励的对象仅限于成品住房(就是一般所说的精装修,即水电煤及配套设施安装完毕,室内装修完成,可直接入住的住宅),问题是既然能买得起精装修的成品房,还用得着政府补贴吗?这本身就是浪费,此其二。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强化政府责任,以强有力的制度规范和管理跟进,让充满泡沫的房产市场日趋理性,才是对于国内消费者最好的购房补贴。桥归桥,路归路,商品房走市场路子,保障性住房才由政府建设。用公共财政补贴购买商品房的人,本身与公共财政公共性的本质属性相悖,是一种劫贫济富。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如此数量的公共财富,与其将之用于资助购买商品房的少数人群,倒不如把这笔钱投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惠及更多低收入者。问题的关键在于:奖励少数人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推动GDP,但补贴后者短时间内却很难见到成效。这大抵就是购房补贴出炉的根本因素。

    奖励买房就是维持土地财政

     

    地方楼市新政多短命 扬州会否步后尘?

    无论扬州相关部门怎样解释,似乎都无法掩盖其刺激购房需求、打政策擦边球、和中央三令五申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玩捉迷藏游戏的意图。扬州和此前一些城市被叫停的放松调控的作法虽然不同,但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通过鼓励购房,刺激房地产市场,维持土地财政

    始自2011年初的这一轮房地产调控,因为限购这种强力措施,很快发挥了作用。自政策出台后,一些地方的灵活变通措施时有出台,每一次中央叫停这种地方政策后,都要重申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决心。

    扬州奖励购房的政策,表面看有省政府的文件依据,似乎与房地产调控没关系。不过此轮调控重点在抑制需求,通过抑制投机性需求,以达到房价合理回归的目的。房价下降的民生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普通人买得起房。

    房价合理回归必然要经过一个购房者观望、购房量下行的过程,扬州此举更像是在鼓励那些观望者入市,以托住房价,保住土地财政,是又一个以隐蔽的方式和中央政策博弈的例子。如果各地纷纷以提高精装房比例为由,出台奖励政策刺激消费,房地产调控政策必会落空。

    此外,扬州政府拿纳税人的钱补贴购房者,托市救市,不但对于那些不购房的人不公平,对于为政府托市支付成本的未来购房者也不公平,他们可能要不得不负担更高的房价。

    与其绞尽脑汁与政策捉迷藏,地方政府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改变土地财政,让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结束语:

    政府是公共财政的掌握者,拿纳税人的钱去奖励购房的消费者,只会加剧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奖励购房目的无非是用公共财政维持土地财政,为政府创收拉动GDP,再完满的解释恐怕都很难站得住脚。

  • 责任编辑: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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