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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中大读书会第十三届双周论坛综述:市场、社会与国家:社会的解释
  •  2012-03-27 23:20:41   作者:印子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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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中大读书会第十三届双周论坛综述:

    市场、社会与国家:社会的解释

     

    本次双周论坛由张建雷主讲,他的题目是市场、社会与国家:社会的解释。张建雷首先简要回顾了之前对“社会兴起”的思考,之后他指出早期社会理论家在讨论社会命题时过于侧重抽象社会概念和问题的阐释,极大地忽略了社会的可测量和可把握的可能性,因而通过对古典经济学的阅读可以更好地理解古典社会学。张建雷发现,现代社会学家在总结古典社会理论线索时,往往会将一些经济学家看成社会学家,例如帕森斯眼中的马歇尔和帕累托,这构成了张建雷的一个问题意识,即经济理论与社会思想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在这个理论关联之间的社会学古典三大家的思想具有何种经济式的社会理论解读的可能性?在马克思那里,资本这一经济学概论构成了他社会思想的核心,即资本通过原始的积累和利润的自主生产来完成对社会结构的重塑和社会阶级的二元对立式的建构;在韦伯那里,经济行动则直接构成了完成政治组织建设和社会结构调整的直接动因;在涂尔干那里,正是对社会分工的关注使其完成了对有机社会的发现和道德秩序失范命题的探讨。也就是说,三大家的社会学问题意识实际上都来源于对经济学现象的关注和对经济学理论的借鉴和社会学发展,而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创建也从经济学理论中获益良多,其唯意志论行动理论的建构离不开对马歇尔和帕累托经济学思想的借鉴。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大家展开了积极的讨论:

    田孟:张建雷的整体思维很像涂尔干,就是想为社会学正名,即以社会学的眼光来看待其他学科的不足,社会学的学术重心在于对社会基础和社会根基的重视。

    杜鹏:帕森斯最为特别,他是从经济学到政治学再到社会学的理论进路,张建雷的思路明显借助了帕森斯的路子。

    张建雷:我认为阅读经济学后更能加深对社会学的理解。

    印子:张建雷的解读给我很大的启发,主要有三点:首先,我认为张建雷的解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经济学与社会学在19世纪的一种学术亲缘性,当时社会学处于草创阶段,必然在理论创造上要吸取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论,其中就包括了经济学,所以对经济学的阅读有助于加深对社会学的理解;其次,张建雷所提出的市场、社会与国家的关键词构成了理解三大家社会思想的重要线索,如果加入法律这一关键词,那么经典三雄的社会理论可以具有如下的结构:

     市场             社会               法律                   国家

    马克思    资本          资本主义社会   “压制”法      统治工具

    涂尔干    社会分工  组织社会           恢复法           “挥霍的双手”

    韦伯        经济行动  科层社会           形式理性法      法理支配

    最后,我近期读民主理论和政治思潮中的自由主义,发现熊彼特和哈耶克都是经济学家出身,但分别在民主理论和社会法律理论上都有很大贡献,而且他们都用自己经济学的研究来支撑其对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律方面的研究,这个理论特点和张建雷的解读颇为相似。

    张建雷:印子的回应也给了我启发,让我想起了布迪厄所说的“社会学的社会学”,其实将社会学作为一种分析视角很重要。

    仇叶:张建雷实际上是看到了经济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亲缘性,但我的质疑是:涂尔干本来是在对经济学的批判中创立和发展社会学的,那么我们应该从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来理性地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而不仅仅是继承的关系。

    张建雷:其实这是一个意思,经济学与社会学的确在早期纠缠不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学毕竟比社会学早100多年产生,社会学对经济学的继承还是主要的。

    冯川:我感觉张的思路很像人类学的认识过程,即对熟悉事物的陌生化,在这种状态中发现新的命题和问题。另外,印子觉得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相互分离是不一定的,两者也有很多的相同之处,都有在量与质的方法论上的共通点。

    印子:是的,冯川的分析更加细致些,但是经济学的主流是计量的和数学化的,正是如此科斯才对现在的经济学提出了黑板经济学的警告和批评。不过经济学和社会学都是很好的认识和分析工具,与经济学帝国主义相比而言,社会学具有更为强大的经验解释力,我更期待社会学帝国主义的到来。

    张建雷:社会学不具备这一普世性的条件,因为它的分析一定要结合具体的社会条件,这不像经济学能够通过对抽象概念的模型式分析来完成理论的推进。当然,在方法论的意义上,社会学也是可以帝国主义的。

    田孟:我的感觉是,社会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自然科学的刺激,例如莱布尼兹对原子的分析就对社会科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社会科学本身具有极强的包容性,现在的社会科学是一种去意志化的刺激反映模式。我想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两个韦伯”的命题,即德国韦伯和经过帕森斯解读之后的美国韦伯,前者是一个充满民族关怀的战略家式的韦伯,而后者是高度理性化的韦伯,这就使韦伯的社会理论具有了一定的两面性。

    张建雷:我认为其实只有一个韦伯,因为理性与信仰是并存的,科层制与具有支配性的伦理意识实际上是可以共存的。

    杜鹏:其实你们这样的讨论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韦伯,韦伯的狂热的民族主义与理性化的思想在他的本体中达到了一种内在的统合。

    张建雷:是的,从对价值理性与形式理性之间的关系的探讨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个更加完整的韦伯。

    杜鹏:我受田孟的启发很大,如果从战略家的身份来看待韦伯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思想。

     

    在自由讨论的最后,大家确定了下一期的双周论坛论题,即由田孟主讲弗洛伊德的心理学。

    附:主题演讲稿

     

    市场、社会与国家

    ——社会的解释

     

    去年的这个时候,结合自己阅读社会学的心得,总结过一篇题为“‘社会’的兴起”的短文。但总感觉很不满意,有些过多的机械唯物主义色彩,一直都尝试着突破这个限制。今天这个题目既是对自己整个的读书感受的总结,又是这一年以来思考的继续,也是努力突破机械唯物主义限制的一次尝试。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个题目并不是涉及对这几个概念(市场、社会、国家)做一次考据式的梳理,本人也没有这种精力、能力和意图。也因为本身对所谓市场、社会与国家这三个概念的讨论,也还在争论不休,还远未到能下定论的时候。试举几例,如:何为市场?是亚当斯密所指出的那支“无形的手”,还是现代经济学中所流行的供给与需求曲线,凝或是还有别的意涵(波兰尼曾有过极为精彩的论述)?什么又是社会呢?我曾以“‘社会’的兴起”为题梳理了自启蒙时期到现代社会学家其理论中所蕴涵的有关“社会”的种种迥异的认识和判断。从这个角度来看,也难免现在国内的一些理论研究者将西方“市民社会”理论拿来机械地嫁接我国经验时,会出现那么多幼稚的错误。有关国家的角色的界定,就更加混乱了,对于国家究竟是不同社会利益阶层冲突的调和者,还是一定社会阶级的代言人,从来就不曾有过较统一的看法。因此,这个题目所提及的所有概念,都不会以属加种差的方式加以说明,而全部意义都在于作为一种视角进行分析,如果一定是要对概念有个说明的话,那也是作为一种“启发性概念”(彼得布劳)而存在。

    最近读书,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为什么社会学总是跟经济学纠缠不清?马克思被列为社会学古典三大传统理论家之一,但他最为著名也是惟一系统的学术专著《资本论》却是建立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批判的基础之上的。那么,马克思的社会学思想体现在哪里?作为社会学的真正创始人,涂尔干的社会学分析堪称经典,但他的第一部经典之作《社会分工论》为什么起了个具有如此浓重的经济学色彩的名字?尤要提及的是,其中,涂尔干对这部著作的一对核心概念“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的讨论,是以分工为起点和联系纽带的,这其中又是隐含了什么样的意义?韦伯的社会学遗产同样博大精深,但在他遗留给我们的两部经典主题著作中,无论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还是《经济与社会》,讨论一开始的主题却均是“理性”的经济行动,这似乎隐含着与涂尔干同样重要的意义?从经济学分析到社会学分析其间究竟隐含着什么样的秘密?作为现代社会理论的奠基者,帕森斯似乎更为直接地表达了出来,但他的这种直接地表达一方面被他的抽象的论述风格所掩盖,另一方面,在他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以马歇尔和帕累托这样两位伟大的经济学家作为分析的开端,却也着实给我们这些初学者带来了更多的困惑。

    让我们先从市场说起,对市场的判断,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并无太大差异。简单看下《资本论》的目录,马克思的论述是非常清晰的,第一卷讲资本主义的生产,第二卷讲资本主义的流通,第三卷是总结,讲社会总产品的生产过程。《资本论》的核心是在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都是在第一卷的基础上展开的分析。在第一卷中,马克思以“资本”为分析的起点,重点讨论了由资本所操纵的自由市场,通过对物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利用和剥削,所实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的生产过程。或可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述之:G——P(Pm+Pa)——G′(当然这仅是一个简单的静态公式)。涂尔干对分工的讨论似乎直接来源于亚当斯密(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斯宾塞的关于社会分化的观点的影响),经济的分工促成了劳动效率的提高,扩大了社会财富的生产,构成了工业社会的一个根本特征。这也与上述马克思所强调的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生产,在逻辑上是一致的。韦伯的经济分析似乎最为正统,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为我们勾勒的理性的经济行动者在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巨大的财富,已为人们所熟知。在《经济与社会》中,虽然韦伯将这一论述扩展到更为庞大的社会生活诸领域,但我们仍不难发现理性的经济行动这一若隐若现的主线。社会学古典理论家这一认识是与经济学的古典传统是一致的:即以效率作为分析的重要部分,强调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财富的最大化增长。在马克思那里是资本的运作,在涂尔干那里是分工,在韦伯那里是理性的经济行动及(后来所强调的)理性的组织形式。但是,与经济学家将对经济的分析仅仅停留在抽象的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土地、技术、制度)的组合形态上进行讨论,所不一样的是,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经济分析更深入到社会领域,从而开启了更加深邃也更富有魅力的“社会学的想象力”。

    在“‘社会’的兴起”中我曾将社会看做是一个实体,现在看来,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涂尔干以分工为讨论起点,但不同于亚当斯密的是涂尔干更注意到经济分工所带来的社会分化(斯宾塞语)或其之于社会的影响,即社会团结类型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变。这里涂尔干没有直接对社会进行说明,但显然不能从经济实体的意义上简单地理解成“工业社会”。涂尔干刚开始只是强调了两种社会团结的类型,但从涂尔干的表述来看,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作为社会团结的两种不同类型,其实不过是集体意识的两种不同体现方式。这样的话,涂尔干所指的社会团结的意涵就明确了许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集体意识看做是社会团结的同义语,而后来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所强调的社会事实这一概念也可看做是集体意识的翻版。以集体意识作为社会生活的基础,这一主题进一步地在涂尔干晚年的著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加以明确和突出。至此,涂尔干终其一生,以经济分工为起点,逐步过渡到集体意识这一概念,并进一步以此作为构成社会的基础,完成了对社会分析的基本探讨。在这一分析视角下,我们可将“社会”、“社会团结”、“集体意识”作为同义分析词组,将其视为较经济现象更为深刻更为基础的领域,构成为人类生活的基础。

    韦伯将经济分析带入社会分析的尝试(相较于涂尔干和马克思)是最为明显的,早在其早期对德国东部农民的调查中,韦伯就开始注意到“理念”和“利益”的关系问题。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更是直接地将经济分析放在了社会文化的基础上进行考察,对支撑西方资本主义的理性经济行动背后的社会文化和伦理规范状况进行了初步探讨。并进而在其之后的《宗教社会学论文集》中对世界各主要的支配性的经济伦理理念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如果说在宗教社会学研究中,韦伯的社会分析还具有些经验讨论的色彩,而不易抽象和深刻地理解。那么在《经济与社会》中,韦伯社会分析的焦点和基础则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即有文化意义的社会行动影响着人类生活的经济和政治组织形式的主要类型,并以此构成为社会的基础。

    将马克思归于社会学经典正统传统之列,肇始于吉登斯。原本在帕森斯的分析中,能够作为他的社会学分析理论基础的仅有涂尔干和韦伯,而是以马克思的经济分析过时论为由将马克思一笔带过。但也正是帕森斯对马克思这一不屑的态度,使得社会学理论的传承留下了一个空白,这样才为后来社会理论的发展留下了更多的空间。仅从马克思对经济的分析来看,阉割掉其剩余价值思想(很容易被当成是意识形态的东西而作为借口)之后,其经济学说正如帕森斯所言并不具有给人以多少有启发性的内容。资本、劳动、土地、技术、制度诸生产要素共同构成经济结构的基础,塑造着社会生活的形态——这早已是西方经济学的正统共识,马克思并没为其添加哪怕是任何的新的东西。但同样为帕森斯所忽视的是,同涂尔干和韦伯一样,马克思早已突破了单纯抽象的经济分析的限制,而将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深入到更为基础的领域。马克思看到,并不像古典经济学家说的那样,人单纯生活在纯粹的经济要素的组合中。作为社会的存在,人的经济生活是被“嵌入”(波兰尼语)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之中的,而其中尤为关键的是生产关系。因此,经济学中对资本、劳动、土地、技术、制度诸要素的理解就不能停留在抽象的生产要素领域,而必须将其放入具体的生产关系中来理解,不能抽象地凭空想象,而必须放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来理解。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分析视角也必须从这样一种分析视角出发,来理解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其对阶级的分析,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学思想,从而避免一种低级的意识形态错误。

    从经济分析到社会分析,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分别做出了具有开创意义的探索,并以此形成为社会学分析的三大经典传统。基于此,经济学与社会学纠缠不清的关系也澄清了不少。同时,有了上述讨论的背景,从社会的角度来解释国家学说,就能轻松许多。

    政治学者通常将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看待,而将经济、社会诸领域看做是国家政治政策的实施对象。但这种理解同经济学脱离现实的社会关系抽象地讨论资本、劳动、土地、技术、制度诸生产要素并没有太大差别。国家并非如韦伯笔下的上帝一般抽象地超然于社会诸领域之上,马克思明确地将国家看做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是阶级关系对立的结果;韦伯则将政治合法性观念所支配下的社会行动视为政治组织形式的基础;涂尔干对社会秩序的持续关注,以集体意识(后来以其进一步的翻版——“职业伦理”)作为社会团结的基础,均突出了社会之于国家的基础性作用。

    到这里,对于这个题目已经解释完了。最后,为避免误解,想要再次重申一下的是:讨论所涉及到的所谓市场、社会与国家诸概念,均不是在一个可以明确界定的范围内使用的,也不能将其作为某一特定的实体来理解,而仅是作为一种分析的方法,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的一个尝试,故曰“社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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