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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孔庆东教授“事件”给新华社领导的公开信
  •  2011-11-15 13:11:00   作者:   来源:白云黄鹤站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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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新华通讯社领导:

    近闻中国国家通讯社新华社主办的新华网出面对北大学者孔庆东教授“炫耀粗话”之举发表
    公开申明进行批判,国内八十家媒体沸沸扬扬,炒作新闻对孔教授做彻夜围剿。作为一个在
    西方世界生活了三十多年,同时从事过多年新闻工作的北京大学半个校友和居士的我,为之
    巨大震惊和悲痛,同时对孔教授目前的不幸不公待遇表示愤慨和抗议。新华社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的喉舌,是最高行政机构的权威发言人,代表着国家和国民的最高利益代表发言,
    如何可以就这种无足挂齿的鸡毛蒜皮之事如此大动干戈地开动国家的宣传机器进行讨伐!一
    个有着五千年以上的文化古国如何可以容忍自己的八十多个重要新闻媒体在一夜之间组织起
    来,对一介手无寸铁的书生的“粗鲁个性”进行围剿。这在全世界,乃至西方世界,这在人
    类新闻史上,乃至最原始的社会舆论中都是绝无仅有的。一个区区小事演变成了一个政治事
    件。这在当今世界舞台上如何可以展现文化大国之风度?!这不是自己给自己脸上抹黑吗?
    这种“家丑外扬”的表演是中国老一辈领导人领导下的新华社绝对不会做的愚蠢之事。做为
    一个有良心的海外学人特呈此书,希望引起新华社领导的重视。

    现在许多媒体不是天天叫嚷要向西方自由世界学习和接轨吗?在西方的理念里,一个人的“
    个性”同“公共舆论”毫无关系。一个国家的喉舌没有权力去干涉一个公民的个性,一个公
    共媒体没有权力去指责一个人是否一时“粗鲁”。西方社会主张的宣扬个性,反对压制个性
    的发展。一个国家的喉舌应该鼓励自己的人民监督政府和纠正新闻媒体的不良倾向,而无权
    去指责人民批评政府所采用的方式。国家的喉舌应该鼓励自己的学者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判
    和媒体的不公正。至于采取的形式,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应该不予追究。中国社会和学者
    一般的批评和“骂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和风细雨,一种是匕首投枪。有的学者是江南儒
    生的和风细雨,但是孔老师是山东大汉的疾风暴雨。天有不测之风云,孔教授的“台风”有
    什么不当之处?这些多样的形式都用不着国家的干预。国家的喉舌的任务是维护国家的领土
    完整,主权不受外部强权的侵犯,公民社会的平等权利,物质利益的合理分配,国家社稷的
    欣欣向荣,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人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一个国家的喉舌,不去关心以上这
    些大是大非的问题,国家的命运和人民的生计,“小事天天送,大事不过问”,去干涉一个
    学者的个人“个性”自由,还配称的起是国家的喉舌吗?一个学者在自己的微博天地里“炫
    耀”一下自己又有何罪?何况,孔老师并没有在自己的微博进行过任何“公众炫耀”,而只
    是表达了一些“理性的看法”,即使一些媒体不同意他的意见,又怎么能说他“缺乏对公德
    的基本尊重”?北大的一位堂堂学子对社会的不良现象提出某些批评,怎么能说是对国家建
    设的“破坏”。孔老师究竟破坏了那些国家的“建设”?希望新华社的撰稿人能够开诚布公
    的发表出来。否则,便是诬告良民,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笔者在美国和西方国家生活过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说过“骂人”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天
    下没有听说过骂人是为了“惊人”。骂人只是为了泄愤。难道国家的喉舌可以干预泄愤的自
    由?当然,自古以来就有两种泄愤,有的人为坚持真理而泄愤,也有的人是出于邪恶而泄愤
    。从孔教授的“有话说”看出,也从广大网友的评论中反映出,孔老师的出发点是为国家好
    ,为人民好,他的怒骂绝对是善意的,是站立于人民和国家利益一边“有话说”的。难道新
    华社做为人民的喉舌不愿意孔教授为人民的利益“有话说”?孔老师的许多讲话都是处于“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反对”目前国内存在的“恶俗”为目的
    的。难道新华社连这点“兼容并包”和“思想自由”的空间都不可以慷慨地给予我们北大的
    学人孔庆东? 现在上百家媒体联合起来讨伐他,难道连一个学者站起来批评社会的丑恶现
    象也不能容忍?难道孔教授不能也不许“骂”坏人恶事?不许他人“骂”社会上的不道德现
    象,恰恰说明了某些媒体的堕落和虚伪,必由中华民族共讨之。

    再谈,什么是“道德的底线”?到目前为止,还未曾听说北京大学的孔教授有任何违反“宪
    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言行。更没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恶劣影响”。现在在中
    国的各种媒体中,“雷人”的标题,“吸引眼球”的“审丑”还少吗?这些丑恶的东西充斥
    了许多地方的媒体和文艺节目。难道不许孔教授站出来说个“不”字?世界上那一个国家有
    人能够在一夜之间组织八十家主要媒体对一个知名大学的学者进行无端的人身攻击?这难道
    不是一种炒作?在西方的语汇里,炒作都是媒体的杰作。还没有听说过一个大学教授可以“
    炒作”舆论的先例。“商业炒作”只能来自媒体和广告界。一个大学教授能够掌握媒体和公
    司吗?希望有关方面查一查孔教授是否是某个媒体或公司是代言人!更要查一查攻击孔教授
    的媒体代表了那个公司,基金会,组织,个人或国家的利益。

    这里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伟大的国家需要有一批伟大的批评家。鲁迅就是个伟大的批评家
    。正当,健康和正确的批评对于被批评者来说就是被“骂”吗?所以“教授骂人”不是错误
    ,更不犯法。一个好的人文学家和人文学者,特别是具有五四光荣传统北大学人就是要成为
    一个好的“骂人教授”。不会骂人的好好先生,就不配做北大的人文科学教授。只要孔教授
    的“骂”是有根据的,不是造谣惑众的,是从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他就是骂的得理,骂
    得得体,就是一个有道德的教授,一个好的“骂人教授”,一个人民需要的教授。

    我还想向新华社的领导汇报一下,在美国,一个新闻记者在不经过本人同意或事先约定,打
    电话到家里采访,或者一个公司不经过本人同意,打电话到人家里去推销商品,这叫“骚扰
    ”,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可以告到法院上去评理的。在美国,这些推销员和记者先生们时
    常在电话上要被人用脏话骂的狗血琳头,狼狈不堪。但是,这些商人和记者也都脸皮很厚,
    经得起骂,还是继续骚扰不断,为的是,不“炒作”他们如何可以生存下去?世界上没有一
    个国家的法律规定“骂脏话”是违反宪法,违反法律的。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在一生中都骂过
    街。因为每一个心理正常的人都有喜怒哀乐。这同“有失公德”和不“为人师表”毫无关系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而不是人喜怒哀乐的表象。有时候骂人也是为了维护某种道德
    理念;骂人有时也是恨铁不成钢,有时是怒骂坏人,骂不道德的人和事。请新华社的撰稿人
    不要把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观庸俗化了。

    最后,敬请并且也坚信,这个由中国巨人周恩来领导过的,具有光荣传统和世界信誉的新华
    社的现领导,不会滥用自己的权力对一个正直,善良,幽默,爱国,可爱的北京大学“文化
    名人”,演说家和第一流的现代相声演员孔庆东教授下毒手,挥起“维护社会主义文化价值
    观”的大棒,“由所在学 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请“刀下留人”!

    以下附上贵社的新闻原稿和国内五个网站转载的我的一篇有关该事件的评论之最新修改稿供
    你们参考。我的这篇文章这两天来在五个网站上共有几万人阅读过,三百多条评论,其中9
    7%表示赞同我的观点。

    美国退休终身教授,北京大学居客和半个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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