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组织法》刚刚修改完,官员和学者都期待着中国的村民自治更进一步地发展。
在一个由一位在美国教书的教授管理的邮件组(listserv)上看到了以下关于村委会选举和村级民主的对话,感觉有必要与关注中国民主走向的网友一起分享。
最先看到的是曾经参加过村委会选举并且当选过村委会主任的吕邦列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可操控的“村民自治”及破解的方法---一位践行者的深刻体悟”。他在这篇文章中说,“一名‘村民自治’的践行者,一次次的挫折与失败,使我深刻地体悟到: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的突破口可能就在于改变以往‘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所以在此,我想先具体谈谈现实操作中的两种推选村民代表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吕先生的后记是:“非常欣喜的是就在我写完以上文章的第二天,我在不经意间看到了河南中牟县白沙镇党委书记朱麦囤写的‘基层民主的力量’一文。朱书记早在2002年时就已开始搞起了联户自由组合推选村民代表的尝试,美中不足的是规定了一定要10户联合才成,存在着农户们不情愿而‘凑数’的状况,让‘民主’打了一定的折扣。尽管如此,但还是取得了不起的成绩。这进一步实证了村民自由组合推选村民代表不仅有利于村民解决实际问题,也有利于政府工作的开展!
如果这个关于村级直选和村民自治的反思仅仅就局限于吕邦列和一个镇党委书记也不会引起笔者的注意。问题是之后又有很多学者跟进。
先是一位在美国的华裔学者发布了一个叫“落基山人”的博主写的博客“中国的乡村直选为什么不太成功?”在这篇文章里,“落基山人”写到,“这个已经实行了12年的乡村民主制度与选举制度的建立,是否在中国真的很成功?很多人对其给予了很大的希望,可是12年下来,笔者的感觉是,基本不太成功,那么不太成功是为什么呢?有什么原因呢?”他列举了7项村民自治不成功的理由。这还不够,他又连带发布了他的一个朋友写的博客,题目是“回乡乱书:我见识的乡村直选”(在“落基山人”的博客之后)。
这位“博友”对村级选举的批评更加激烈,他写到,
“归根结底,当官的没有公权意识,同时选民也缺乏公民意识,是农村直选中诸多问题的一个症结,但并非根源所在,其根源在于官僚社会、专权社会对依赖此制度生存的官与民的长期毒害。农民们被代表和胁迫了多少年后,突然有了‘可以拿在手里的’选举权,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次要选一个‘能给我带来好处的’官了;虽然这一思维方式有农民的自私和狡黠在内,但溯其根本,还在于‘官文化’的历史积累,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有‘自己人’当了‘官’,才不会受欺负。这时,执政者的公正、清廉等必需的品质反而被放到考量标准的次位,甚至可以不计,这也是最终农民们选举出来的官员大多是流氓式‘带头人’的一个原因--因为一个可以剥夺一部分人利益,然后把剥夺来的利益放水一小部分用以豢养另一部分人的家伙,如果不同时具备流氓、仗义两种品质,是不行的。
“因此,我不得不无奈地怀疑乡村直选的目的--只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给那个‘中国人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的论调积累证据的,他们并不希望直选能开花结果推而广之,他们希望这种烂摊子继续烂下去,然后给他们再次剥夺选民权力,以发委任状的方式架构官僚体系增加必要的口实。所以,那些称呼农村直选为中国"民主的曙光"的人,好像乐观得有些提前了。”
看到以上的文章,一位上海的教授写到,
“总结得很好,与我经历过的村委员会直选差不多。
“但从我的观察来看,这么多年选下来,农民的公民意识也许没有增加多少,但是权利意识是增加不了。1998年以前,农民是怕官的,不听话的农民挨个巴掌也没处说理。但现在至少在安徽农村,官是怕农民的,有时农民打官员一个巴掌,官员也是有苦说不出。这可能也算是一个重要的、“积极的”变化吧,只是有点变形。
“另外一点我想提的是,现在农民中的精英分子基本都不在农村了。农村在很多时候只是农民的度假地和心灵寄托之地,而不是权利和利益的直接来源。在这种情况下,谁当村官其实对农民的意义不大。他们用游戏的态度对待选举,也是正常。”
看到这位教授的评论,另一位在美国教书的华裔教授写到:
“教授说得很对:‘谁当村官其实对农民的意义不大’,除了提到的原因外,与‘村官’的性质也有关:其实‘村官’并非什么‘官’,既非‘城镇’户口(除了临时下乡的大学生‘助理村官’外),也不是公务员,好处权力均很有限。远非一级真正的政府,而只是政府的一个派出/执行层,在决策和决定方面作用极有限。比如户口, 治安, 税收以及有意义的重大资源分配等等,仍是以乡镇为最低一级政府。除非乡镇权力下放到村级(真正村子自治),否则村委会选举只是政府以外的选举‘练习’和‘示范’而已。”
看到以上对话,一位也在美国教书的华裔教授用英文回复了一段话,以下是他的回复的简单翻译:
“我不是村民直选的专家,但是有一些胡思乱想。
“首先,政治是关于资源的分配。村里有什么资源?我猜最重要的资源是土地。对村里的人来讲,土地租赁应该得到村民的同意并给所有村民带来福利。
“其次,选举是短期行为,治理才是每天发生的事情。自由和公正的选举解决合法性的问题,但是合法性并不保障合法与有效地使用权力。这也可能就是为什么威伯说在当代世界官僚体系比民主本身更重要。
“第三,你说现在的选举规定有问题没有错,百姓可能因为兴趣不足或信息不够对选举没有兴趣,而精英却有动因操控选举。但是,你似乎在建议选民应该自由组合,而这样的组合(结社)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世界上大部分人对政治没有兴趣。你似乎对选举团的兴趣比直选的兴趣更大。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是选举团的选举比起直选民主程度显然要低。
“最后,如果总体上选举没有什么意义,很少有人会去参加选举。如果利益事关重大,选举会有竞争性。公平和守法对民主的成功十分重要。否则,民主就是摆设,是聋子的耳朵。有时候,领导人的更迭带来的弊病比好处多,Mancur Olson在他的研究军阀的著作中指出,军阀比独裁更坏,因为前者意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很多领导人都有为人民服务的心眼。”
这时,北大的一位教授突然放了一炮,说:
“为啥要‘村民自治’?中国地方大了去了,民情千差万别,所以要‘村民自治’。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都该有,生物多样性嘛。全国统一立法,事无巨细,统一规定所有村子领导人的产生办法,议事办法,那还叫村民‘自治’?那是真正的totalitarianism。我看那《组织法》的缔造和鼓吹者们不仅自作聪明,而且在指导思想上就背离了‘村民自治’的宪法精神。本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尊重历史,随其自然的事,却食洋不化,化简为繁,脱裤子放屁,于是制造了一堆麻烦和麻烦制造者,把个乡村弄得鸡飞狗跳,黑社会横行。全世界,我没听说哪国的国家议会没事找事,立个法去统一指挥每个村子该怎么治理。洋饭吃饱了撑出来的。记得当年留美时的若干兄弟组织丐帮,虽然只有数十条枪,却照搬组织美利坚政府的宪法,叠床架屋闹出一堆机构和官职,号称为将来进驻紫禁城做准备。洋为中用没问题,但食洋不化的都不太靠谱。”
这位北大教授的话可能有点过,在美国的一位华裔教授回复说:
“没想到(北大)教授是such a liberal person(是这样一位信奉自由主义的学者). 按照这位教授的逻辑(我同意这个逻辑),社会的管理权应放到最低一层,即老百姓,让他们决定怎么被管理。看他们是要民主选举还是要totalitarianism(专制主义)?”
最后加入这次对话的是一位在日本的华裔教授,他说,
“赞成(北大)教授的说法!
“2003年,本人就村民自治问题采访过彭真的老秘书。单刀直入‘为什么保守派彭真带头搞了村民自治这个民主改革?’老秘书说:彭真讲过,年轻时看过阎锡山的新农村,悟出一个道理,农民的事交给农民办,政府管得越少越好。
“彭真不是为了拿民主主义勋章而搞村民自治,是悟出了‘民治’这个2000年祖制、和阎锡山的新经验才是农民所好。
“城里、国外的大知识人们总觉得,几千年来农民都没有管好自己的小村子,一定要给农民画一个诺贝尔水平的制度图来才行。实在是在折腾农民。土改以来,已经折腾农民60多年了。老邓、老彭还知道反省。今天的大知们已经是既不知祖制,又不知民国,更不知曾有过老邓、老彭们的反省。
“本人来年3月,在日本出版现代中国史,从土地改革、镇反肃反开始,搞了平反昭雪。无奈只有日本人看得懂。”
既然学者对中国硕果仅存的基层民主竟如此意见相左,可以想象中国的决策人对民主的作用的判断会是怎样。
也许,从农村基层推进民主从一开始就不对中国的民主路本不该这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