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
超越性创新之路
——战略理念、创新原则和模式设计
作者:沈新曦
摘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和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型模式是当前农业经营体制的主要模式,但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要求来看, 这两种模式都只能是权宜性的过渡模式,而不适合作为中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长远的主流模式。中国农业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上,当务之急不是对这两种模式“二中选一”或“合二为一”,而是要走超越性创新之路。本文提出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八大宏观战略理念和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十大创新原则,进而设计出一种超越性的体制机制创新方案——新农集团模式。这一新模式具有专业品牌化、多元协同化、产权股份化、融资市场化、农民主体化、生产社会化、科技龙头化、教育内置化、治理现代化和防腐制度化的十大特点;既兼顾市场效率和社会公正,又兼顾当前经济增长和社会长远稳定;既兼施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又兼容农业乡土特色与国际竞争优势,有望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一次实质性突破。若能在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之,那么可以期待,未来10-30年“三农”面貌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农村将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三农”问题直接关乎中国社会发展大局,由于问题的难度和深度非同寻常,因此至今依然是一个探索中的难题。而这一问题如果不能有效破解,则将长期困扰中国的真正崛起。2008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在新形势下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视为中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和发展的战略基础,提出以农村改革发展带动中国经济社会的新一轮发展。然而,落实这一战略安排的重要抓手还在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了在新形势下有效破解“三农”治理难题,当前必须以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超越性创新为突破口,才能进一步推动农村新一轮改革深入发展。为此,本文提出了农村改革的宏观战略八大理念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十大原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一种超越性创新模式的设计方案。
(一)八大战略理念
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观宏瞩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超越一时, 超越一域,确立八大宏观战略理念:
1、战略理念之一:远谋万世,把握好眼前经济增长与社会长远稳定的关系,着眼于稳定发展的可持续化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远谋万世”的战略理念,把握好眼前经济增长与社会长远稳定的关系,着眼于稳定增长的可持续化。
如何远谋万世呢?首先要对当前社会发展基本矛盾以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心有一个正确和明晰的判断和把握。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共产党对当时社会基本矛盾的判断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当时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心在于物质文化的需求。而今,30年过去了,随着社会生产的巨大发展和经济的空前发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已经明显缓解,或者基本解决,如果现在依然维持原来的判断,就恐有过犹不及之虞。
当前社会基本矛盾是什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心发生了哪些转移?
当前,中国社会基本矛盾正在从原先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逐渐转变为“人民对公平小康和环境安全的追求与社会分配结构和天人共生结构趋于失衡之间的矛盾”。执政党必须及时地清醒地认识到这一新的变化。在这一对基本矛盾中,主要方面是社会分配结构和天人共生结构这两大结构的失衡,两大结构失衡所产生的负性后果则是:社会分配结构失衡威胁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天人共生结构失衡威胁到人民生存环境安全。换言之, 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心也正在从“小康需求”单一重心向“公平小康+环境安全”复合重心转移。
因此,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决策时,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一已经转移了的利益重心。具体说到农业体制机制的模式创新,首先要看是否有利于平衡社会分配结构和天人共生结构?是否有利于坚持“公平小康+环境安全”的改革战略目标?坚持“公平小康”就是坚持“藏富于普通农民”,坚持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的道路;坚持“环境安全”就是坚持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抗灾农业。这才是惠及万世稳定之远谋。
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主要以“订单农业”的形式组织农户发展生产,目前已被各级政府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首选模式加以大力扶持和推广。这一模式大大降低了农户小生产的盲目性,也有利于良种良法的推广与应用以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的确在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一模式的弊端正在日益凸显——从表面上看龙头企业有利于组织大批农户发展生产,但在客观上却是把农民束缚在从事提供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狭隘范围内,广大农民得不到这一行业的平均利润,而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则可以通过这种模式合法获取农产品增值链条上的绝大部分利润。因此说,这种模式是藏富于少数的涉农大资本,而不是藏富于占人口大多数的广大农民。
前些年农业部门曾有做过跟踪调查发现,在某市的超市里,一斤西红柿售价为100分钱,其中,种植西红柿的农民只能获得5分钱收入,而包装运输部门收入为45分钱,市场销售部门收入为50分钱。这虽属个例,但它能大体表明生产原材料的农民与专事“加工+贸易销售”的龙头企业之间收益分配的悬殊。从长远看,如果农户永远只能依靠生产原材料获取收入,那就是社会致富机会的极大不公。长此以往,广大农民只能是生长在大树树荫下被动接受“喷灌”来维持年景的一片茵茵小草,永远长不成自主蓬勃的森林。农业是立国之基,也是亿万农民生计之本,如果把它“终身许配”给涉农大资本,而占人口大多数的作为农村民间小资本的广大农户却只能充当轿夫抬花轿,那就必然持续拉大社会收入差距,扩大城乡二元经济鸿沟。
回顾一下,为什么农村长期处于相对贫困落后状态呢?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解放后前30年国家透支了“三农”资源,积贫于农,农民缺少致富的机会和创业的条件。这种状况在后3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有所改变,农民获得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地位,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把农民致富机会归还了农民。但是农村发展到了现在,在历史长期造成的农村欠发达状态之下,由于缺乏资金、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优质资源配置,农业依然受制于发展瓶颈,在“农业-工业-商贸-金融”财富增值链中,大多数农村依然摆脱不了为城市和工业提供原材料的落后地位。在城乡二元结构中,当城市发展加速之后,虽然农民收入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绝对贫困已经基本消除,但除了东部少数区域之外,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依然赶不上社会财富增长的总体速度,城乡差距和工农差距依然在扩大,社会的相对贫困现象已经呈现。
事实已经证明,龙头公司带动模式不利于调整社会分配结构,不可能承担起进一步推动农村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重任。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模式虽然眼下政绩好看,但客观上却促使社会分配结构日益失衡,加剧新形势下的社会基本矛盾,因此不符合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采用这一模式乃是权宜之计而非长远之计,一时之谋并非万世之谋。
显然,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发展的可持续化,为了建立与市场规律相适应的农民增收的新机制,为了扶持作为民间小资本的广大农民共同投资现代农业实现共同富裕,当前迫切需要一种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合作体制新模式的支持。这种新模式必须从社会公平出发对社会资源实行再调配,为广大农民在社会竞争中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基本立足点,让亿万农民破天荒地变成大农业企业集团的股东和职工,获得投资者和劳动者双重收益,破天荒地共同享受到包括农、工、商、物流、科技、金融在内的现代经济社会的各种最新成果,破天荒地共同接受现代教育,成为合格农企股东、合格农企职工和合格现代公民,由此而实现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双重富裕,以期早日共同进入小康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藏富于占人口大多数的广大农民,而不是藏富于少数涉农大资本,才能够避免造成分配悬殊导致社会矛盾逐渐加深给未来埋下贫富对立的动乱祸根。
2、战略理念之二:放眼全球,把握好本土农业经济与全球农业经济的关系,着眼于大农业竞争的国际化
不谋全球者不足谋一域。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放眼全球”的战略理念,把握好本土农业经济与全球农业经济的关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看清在全球气候恶化对农业威胁日益严重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农业正面临着复杂纷呈的多种挑战和愈演愈烈的全球竞争格局。决策层必须眼到、心到、手到,及时创建一种强有力的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模式来给予有效应对。
当前农村的另一种农业经营组织模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模式,它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以其小规模灵活性和因地制宜的多样性显示出与乡土农业相适应的顽强生命力。它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个体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势单力薄的不足,有利于保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的相对稳定。但其先天弱势和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已经大举进驻农业领域的大资本相比,好比小舢板面对万吨巨轮,根本就没有平等谈判的条件,想做大做强力不从心,缺乏发展的自主空间和自由度,只有充当涉农大资本的附庸和掮客的份儿。其二,依靠其自身力量无法突破先天的发展瓶颈——资金、科技等生产要素和劳动者素质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其经济活动能力也只能局限于生产原材料或粗加工包装的原始领域,很难延伸其农业产业链进入到现代化食品加工业和国际贸易业。其三,以其先天孱弱的实力无力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一旦遭遇不测则血本无归、一蹶不振,因此社会贫富差距只会逐步拉大。其四,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管理也相对落后,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大农业生产,无法形成农业内在的防灾抗灾能力,也无法与国际跨国农业大公司展开竞争。
发展小规模家庭经营,引导分散农户自发创办农民合作组织,这些做法本是借鉴日韩模式——依靠“农户+合作”模式来逐渐完成从单一农户向农户合作组织的转变。有专家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几百年来就是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而且农户分散经营,因此只能遵循日韩模式,依靠农户小规模经营,走农户合作组织和小规模农场的道路来谋求逐步发展,而不必推行规模化经营。学者黄宗智就断定:“中国农业的未来不在于大规模机械化的农场,而是在于资本-劳动双密集化的小规模畜-禽-鱼饲养和菜-果种植家庭农场”。(黄宗智:2009)
然而,诸如此类的思路都过分注重日韩邻国的经验而忘记了中国自家的国情特点,有邯郸学步之嫌。《庄子·秋水》有载:“寿陵余子之学行于邯郸……未得国能,又失其故行矣,直匍匐而归耳”。说的是燕国寿陵小子跑到邯郸学习行走的步式,结果不但未能学到优雅的邯郸步式,反倒忘记了自己原本的步式,只好爬着回家去。这一故事告诫今人,切不可步寿陵余子匍匐而归之后尘。
从表面上看,中国农村与日韩一样拥有深厚的小农经济基础,但更深入一层看却应该注意到,中国具有高度独立自主的国家性格和国民经济体系,以及庞大的社会动员和组织体系。就如汪晖在《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中所说:“中国的改革是一个有着内在逻辑的、自主性的改革”,“中国的发展不但与拉丁美洲的依附经济有别,即便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相比,恐怕也不能简约为东亚模式(尽管在国家角色、政府产业政策和某些发展策略方面有相似性和互动性)。从政治的角度看,中国改革前提是自主的,而上述各国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概括为依附性发展。”在整个20世纪,不论在1949年之前土地革命时期,还是在五十年代国家大规模工业化建设中,农民阶级都表现出了极大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经历了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中国乡村社会动员和乡村社会组织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的变化,整个乡村秩序被根本性地重组了。经过如此深刻的社会转变,农民阶级也获得了强烈的艰苦奋斗追求解放的政治意识,以及强烈的变革的能动精神。“这一点只要参照亚洲(尤其是南亚)或拉丁美洲其他农业社会和市场条件下农民的状态,就可以有一个清晰的印象——这些社会至今未经如此剧烈的土地改革,农民仍然大量依附于地主或庄园经济,没有也不可能产生强烈的自主意识。”(汪晖,2010)
中国是个东方大国,仅仅一个松辽平原的总面积就与日本国土面积相差无几,更是韩国的3.5倍;一个昆仑山脉的总面积就是日本国土面积的1.5倍,更是韩国的5.5倍。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只有这一片广袤雄浑的国土所养育的中国农民才会有这样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大国自有大国的品格,在这个世界上,大国承载着丰富独特的历史积淀,具有别无旁贷的价值担当和独有的行事风格。中国经济体所具有的工农二元互动发展的特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与由国家主导的高效地配置要素资源的调控机制并存的特点,都是与日韩相当不同的特殊长项,这些特点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走中国特色农业发展道路的现实基础和重要依据。 在国家战略决策上不可以简单地效仿小国经验,对于这些小国在农业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以做为局部和短期策略上的借鉴,但不足以之为全盘抄袭的长期战略摹本。让大国战略套用小国的经验无异于给巨人小鞋穿。事关中国未来发展风格与前景,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问题上,任何淡化本国历史传统特点,或无视、或自动放弃社会现实基础和独特社会资源的思维和做法都是不适宜的。任何缺乏民族自信心与自主创造精神的思维都将贻误中国“三农”的前途,给中国发展长期留下一块“农业短板”。
当前诸如农户合作组织和小规模家庭农场这样的小农经济体根本摆脱不了竞争弱势的困局。如今的天下已经不再是“四海之内”的小天下,而是包括月球在内的全球大天下。在小天下时代,小规模农业固然小康小富,如田园诗一般美好,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天下时代,这种美好愿望却是不现实的。其一,只要看看英国Dealogic市场调查公司提供的一组国外大资本进驻中国农牧业的投资数字就不难发现农业全球化速度异乎寻常:“国外投资公司在2009年向中国农业综合行业和食品饮料业的投资从2008年的1.89亿美元增至9.32亿美元,而2010年投资额将更大”(乔纳森·希伯2010)。诸如家庭农场这样的小农经济体根本无力与国际涉农大资本抗衡。其二,由于生物科技的发达,前沿技术和专有知识产权在农业生产中占据着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地位,21世纪的农业将面临科技、教育、体制和资本等综合实力剧烈竞争的时代,小农经济体根本无法承担起综合性国际竞争的重担。决策层的思维千万不可局限于“历来”与“惯常”而缺乏前瞻性与应变性,对农业正面临的国际竞争、环境威胁与科技冲击等重大变化麻木不仁。不但要看到本土实情与难题,更应前瞻风云正起于天际。点破了这一点,就不难意识到农业体制机制模式创新的确刻不容缓,在对农业体制机制进行抉择的时候,也就不难想到未来的新模式将承担着怎样一种非同惯常的重任。
采用农民合作组织模式,或者小规模家庭农场,以及其它各种小农经济体模式,都是只见一社一村而不思中国农业的全球竞争力和长期抗灾能力。如果按照这种思路继续走下去,那么,中国农业将持续做不强、长不大,在全球气候日益恶化、农业资源日益匮乏和农业全球化竞争等诸多因素冲击下,农业安全则成为未来发展道路上的一大不确定因素。而且,这一模式在客观上也将促使社会分配结构和天人共生结构日益失衡,加剧新形势下的社会基本矛盾。因此采用农民合作组织模式也不符合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乃是狭隘之策而非宏深之策,一域之谋并非全球之谋。
中国农业经营体制怎样设计,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为农业改革所设定的未来目标是什么。就近期目标而言,中国农业必须立足于本国,以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初步实现农业纵向专业化、横向规模化、深度市场化、科技现代化。而中国农业的长远目标则必须坚持“志在全球”大思路,走国际合作的道路。中国农业要有大出息,就只能走全球合作的道路。这一大思路则是那些主张发展小农经济体的专家学者所不敢想的事情,但也正因此将贻误中国农业未来前途。不管方兴未艾的城市化进程如何发展,农村人口在相当长时期内总是占中国总体人口的大多数,人口多而人均资源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和长期挑战。而世界上有不少国家是人口少而人均资源多,正好可与中国互补。两种国家完全可以在互信互补、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合作发展国际化现代农业。因此,当前中国在思考农业改革问题时,必须着眼于以具有强大扩张潜力的体制为依托,以国际投资合作为平台,以期在发展本国农业经济的同时逐步走向世界,为若干年后出现中国的农业跨国公司做好准备。
为落实“志在全球”的大思路,在设计农业经营体制时必须着重考虑两大问题:提升抗灾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抗灾问题以后还将专题谈到,这里谈谈竞争力问题。针对当前农业全球化势头迅猛,国际资本加速进驻中国农牧业的现实情况,中国必须采取以攻为守的策略。唯有提升竞争优势、发展国际合作,才能确保21世纪中国农业安全,特别是粮食安全。
没有高效率就没有竞争优势。提高农业有效生产效率,包括资源利用效率和对市场反应的效率,是中国农业走向国际化竞争所必需解决的大问题。那么,什么样的农业经营体制才具有高效率呢?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布莱尔早在上世纪20年代就提出“水平一体化”和“垂直一体化”的概念,这里“水平一体化”是指大规模的生产营销组织形式,“垂直一体化”是指专业化的生产营销组织形式,而在这“纵横一体化”当中就蕴藏着提高效率的最大机会。布莱尔认为,至少有16个问题是农村基层合作社没有能力独自令人满意地加以解决的:1)质量控制;2)生产的标准化;3)调整生产以适应消费;4)稳定生产;5)控制消费以适应生产;6)控制产品向市场的流动;7)产品的分发;8)监测;9)分级;10)销售;11)金融;12)买卖政策;13)消除竞争性的废料;14)改善企业实践;15)利用副产品;16)科学研究。(张晓山2006)
布莱尔的这些论述在今天中国依然具有现实意义,为了落实农业“志在全球”的大思路,谋求中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实现面向世界的崛起,当前所急需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新模式就必须具有“纵横一体化”特点,能够较好地解决布莱尔所提出的16个效率相关问题。
3、战略理念之三:绿色抗灾,把握好经济增长与环境安全的关系,着眼于应对气候变暖的长效机制化
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绿色抗灾”的战略理念,把握好经济增长与环境安全的关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审视农业正面临的因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大问题。正如前面所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心也正在从“小康需求”单一重心向“公平小康+环境安全”复合重心转移,因此,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为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做抉择时,必须同时牢牢把握“环境安全”这一国民利益重心,大幅度提高农业抗御全球性灾害的能力。
目前,极端气候现象频频出现,旱、涝、风、雪等灾害的破坏力也在升级,海平面上升和土地沙漠化导致耕地锐减,世界粮食供求平衡或将在未来10年左右最终被打破。世界性粮食危机和淡水危机正在一步步逼近人类,中国粮食安全也正在经受着来自生态环境恶化的越来越严峻的考验。提高中国农业应对气候变暖严重挑战的能力已经刻不容缓,实现绿色抗灾农业已是迫在眉睫!这并不是什么“盛世危言”,只要看看去年秋季以来西南5省大旱的严酷情景就知道气候灾害的分量。随着全球平均气温曲线的上窜,未来旱涝风雪灾害对中国的威胁极有可能继续加剧,国家粮食储备数量将因为大灾频繁、粮食大面积失收和频频用于救灾赈民而出现减少趋势,农业安全就是国家安全。然而,世人面对的事实却是,在严重旱灾袭来之时,中国多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全国18.26亿亩耕地半数是没有灌溉条件的“望天田”,即使是已建成的8.67亿亩可灌溉耕地也普遍存在灌溉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功能退化等问题,灌溉水利利用率也只有46%(韩咏红2010)。这些事关亿万农民生计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水利设施在过去30年里能够依靠谁修缮、谁管理呢?是依靠松散的农户?或者他们的合作组织?还是依靠“龙头公司+农户”呢?事实已经证明,当前包括农民合作组织模式在内的任何小农经济体模式都不具备有效抗御自然灾害的基本功能,依靠它们不可能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也即不利于调整天人共生关系,不利于解决好新形势下的社会基本矛盾。
显然,如果希望保障粮食安全,如果希望夯实国家农业战略基础,那就必须尽快做两件最重要的事:一是规划,着手进行全国国土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对全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防灾抗灾和经济合理发展作出全面的长期的科学的统一规划。二是机制,着手设计、试验和创建一种新的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模式。这种新模式必须:1)自身就能够适应国土综合整治科学规划的需要,在农业综合整治、防灾抗灾和生态维护方面具有统筹全局、长期规划、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2)具有重视修建水利设施和防灾抗灾的内在的经济驱动力,以及调动大集体的力量形成防灾抗灾和生态规模化治理的实力优势。3)具有企业战略眼光和对农业科技前沿发展动态与市场需求的敏感性;具有科技自主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的先进管理素质和研究开发实力;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推广和快速更新的高效率网络,大力发展生物基因储存保护和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和无土工厂化生产技术、生物新能源生产技术和人居环境生态综合技术。
只有依托这样的新模式,中国农业才有可能建立起以国土综合整治科学规划为蓝图、以科学技术为利器的应对气候变暖的长效机制,培育农业自身的生态保护、水利治理和应对严酷自然灾害的强大实力。离开一种富有内在生机的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则农业前路堪忧。
4、战略理念之四:顺应民心,把握好部分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着眼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化
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顺应民心”的战略理念,把握好部分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改革开放打开了一条中国人民走向富裕之路——起先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这一部分人只是先遣队,后续还有一支庞大的部队在行进。农民无疑是后续大部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农民来说,就是希望能通过合作,跟着“先遣队” 共同走向富裕。合作致富乃是民心所向。民心乃天下所归,国家行为的指南,国家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洞悉民心,顺应民心,坚定不移地与万亿农民站在一起,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去创造属于广大农民的更加美好的未来。
共和国成立之初,一场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把集中于地主手里的土地分散到个体农户手里,土地从“合”(集中)到“分”(分散)。互助组、合作社乃至人民公社运动则让土地以新的方式从“分”到“合”。1979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又一次从“合”到“分”。且不要说革命战争时期亿万农民同仇敌忾,推着独轮车支持着中国革命走向胜利;且不要说解放后亿万农民响应政府号召兴修水利,平整土地,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一路追随红旗走到底;且不要说小岗村18个手印猛然打开了汹涌澎湃的农村“大包干”大潮,只要看看今天一直自发活跃在农村中的农民合作组织,就可以看到农民一以贯之地蕴藏着求变革求富裕的极大热情。当前,自发性的农民合作组织的数量正在逐年增加,根据有关数据,自发性农民合作组织“虽然没有得到政府的实质性支持,居然从2000年总量的14%达到了2005年的36%”(黄宗智:2009)。可见,当前土地从“分”到“合”的潮流正在中国农村自发形成,此中散发出来的是高层决策者不能不给予充分重视的“民心思合”的重要信息。
当前农村各种合作组织的具体案例显示,“合作社主要从事以下类型的活动:合作购买所需物资,这是为了廉价购买,也是为了统一标准和产品;有的合作社自己组织加工,有的干脆纳入加工公司;有的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有的为会员提供信贷担保;有的组织销售;有的组织“大”户,有的聘用企业家型的经理。”(黄宗智:2009)对上述这些活动进行分析,人们就可以知道,农民想方设法联合起来所期望得到的是怎样一种合作经营体制呢?显然,农民所期望的合作经营体制必须满足以下诸方面的需求:1)统一标准和产品;2)廉价农用物资;3)农产品加工;4)技术;5)信贷;6)销售;7)合作;8)管理。实质上,在这些具体需求的背后,是农民通过某种高效率经营机制来改变自己所处的分散小农不利地位的热切期望。
在此重要关头,国家必须把握时机,实现从部分先富到共同富裕的坚定承诺,给合作意愿越来越强烈的的广大农民提供一条有国家风雨同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合作化、通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在现行制度环境下,任何体制,如果得不到政府扶持,都将是寸步难行。政府应该比农民站得更高,从高起点出发,扶持广大农民携起手来,共同创建大规模产业化的农业经营组织,从而为农村自发合作潮流打开一条更合理、更有前途的通道,提供一种可以让农民在信息对称原则下自愿自主选择的产业化联合经营模式。如果政府扶持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模式能够具备农民所期望的有利元素,那么就能够不孚民望,水到渠成地推动农村展开新一轮改革。如果创新模式能够让农民看到以前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各种优越性,那么就一定能激发起他们参与改革的更大的热情。
毋须讳言,在涉及社会经济政策与利益分配关系的问题上,政府也难免受到一些特殊利益集团的牵制。正因为如此,才特别需要政府能够把握好部分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彰显自己代表绝大多数人民长远利益的坚强意志,坚定不移地与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站在一起,果断出手扶助广大农户小资本的大联合体,共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以顺应合作致富之民心。
5、战略理念之五:结构调整,把握好外需增长与内生增长的关系,着眼于培育内生增长的大农业新产业化
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结构调整”的战略理念,把握好外需增长与内生增长的关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努力培育内生增长的大农业新产业化。中国经济正力图摆脱过去多年所依赖的高投资、高消耗、高出口驱动的增长模式困境,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必然承载着创造庞大内需市场的希望。与此同时,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过程中,西部“三农”治理乃是重头戏之一,引导西部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经济的转型无疑是推动西部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必经之路。在这条必经之路上,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也必然成为最重要的一环。
一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必将产生“一石三鸟”的积极作用:第一,中国经济固本培源:通过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使政府投资转向——把过去多年来所侧重的基础设施投资方向转向投资大农业。投资发展大农业,对于中国经济是一种固本培源的举措。从近处看,这将推动新一轮农业投资周期的到来,形成一波由现代农业带动的产业化浪潮,再创国民经济连续稳定增长的奇迹。应该看到,如果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不够好,那么“三农”就可能成为财政补贴支出的无底洞;如果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足够好,那么“三农”就可能成为在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过程中再创经济奇迹的新型发动机。从远处看,这将为中国经济依靠内生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长远坚实的基础。
第二,大农业产业重组:通过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完整产业链的需要把专业对口的工业、商业、科教和服务业与农业之间进行大农业产业重组,同时把现代生物、环境、化工、材料和智能等前沿科技与大农业紧密相结合,推动新一波科技创新浪潮的到来,从而形成大农业产业重组带来的非线性效益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增长活力,彻底改变传统农业产能单一的原始状态,大大增强农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也将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被创造出来,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城乡劳动就业。
第三,广大农民增收:通过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在10-20年内给亿万农民带来投资和劳动双重致富的机会,农村家庭经济收入获得空前增长,甚至直追中小城市居民的平均财富水平。这样一来,农村庞大的内需市场将长期为中国建立内生增长模式奠定坚实的基础。
6、战略理念之六:资源优化,把握好硬资源与软资源的关系,着眼于资源配置的系统化
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资源优化”的战略理念,把握好硬资源与软资源的关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对农业生产资源要素进行软硬协调的系统化配置。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项是农业资源要素不足不全,这种状况虽然近几年有所缓解,但依然是当前农业通向现代化之路的主要障碍之一。资源优化不仅需要单项资源的优质化,而且更需要资源结构的最佳化。这里说的资源除了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和设施等硬资源之外,还有经营体制机制、覆盖完整产业链的经营权、赢利模式、管理文化观念,以及各种资源的配置结构等软资源。从战略上考虑,无形的软资源是更为重要的资源,也是必须侧重从战略高度出发给予充分重视的。
纵观历史,中国工农业经济发展的进程大致可分为前50年(1949-1999)“以农保工”和后50年(2000-2049)“以工哺农”(或者“以工促农”)两个阶段。在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工业底子几乎是一张白纸,为了快速完成工业现代化进程,国家实行“剪刀差”政策,由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原始积累,优先保证工业发展。亿万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节衣缩食数十年,默默无声地用自己的血肉身躯构筑起一条通向工业化的铁轨路基。是中国农民近乎悲壮的奉献支持着国家工业化列车隆隆向前。进入新世纪的头十年,共和国的经济政策转向“以工哺农”,各种财政补贴、扶贫资金、免征农业税、教育普及和医疗养老等政策相继出台,乃至于最近直接投资于部分地区的水利设施维修和建设。
但是,在今天希望单纯依靠财政补贴来扶持农业和提高农民收入是不现实的,其中原因之一是因为加入WTO之后中国对农业的补贴率是受到限制的。然而,这种限制恰恰促使中国必须尽快改变过去重视硬资源而轻视软资源的习惯。在“以工哺农”或“以工促农”问题上必须注意到,当前农业需要反哺的不仅是硬资源,更急迫的还应该是软资源——特别是一种体制机制新模式。这里,我们或许可以提出一个新概念叫作“机制哺农”吧。所谓“机制哺农”,是指通过创建一种崭新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重新调配,为大农业注入专业配套的工业、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业等重要资源,形成现代大农业的完整产业链;融现代科技、教育、先进管理体制等软资源于一体,形成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大农业生产格局。
不难理解,从外部进行硬资源的反哺是一种“输血式反哺”,只有体制机制的再造才是“造血式反哺”。也可以说,新世纪头十年的一系列惠农扶农政策是“以工哺农”的初级形式,而从今往后的“以工哺农”则应该适时提升到一个更高级层次——“机制哺农”。再也不能让农民年年指望着自己种的西红柿能卖得出去,而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既能种植西红柿,又能提取茄红素,还能把茄红素堂堂皇皇地摆到上海第一医药的柜台上,以每瓶数百元的价格卖给那些酷爱美容的女人、热望提高精子质量的男人和防癌抗癌的老人。因此,完全有必要通过“机制哺农”来实现高起点、系统化的资源配置,并且让土地、资本、科技、劳动、教育、管理等资源要素得到高效结合,大幅提高农业投入产出效率,从而爆发出强大的生产力。如果能够实现这样的期待,那么,新中国前50年“以农保工”与后50年“以工哺农”的发展战略就能够获得工农业相互扶持,双双走向繁荣的“大满贯”。
如果不能找到一种理想的新机制模式,那么管理层还将长期面对着农村出现资本和土地这些基本资源要素净流出的棘手问题。这些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从农业流出是因为市场机制的驱使,经济利益的强大诱惑所致。尽管政府三申五令要求农地不能改变用途,但是大资本依然会与行政权力密切配合制造各种机会获得资源达到暴利的目的,农业用地依然变换着形式向高产出高收益的领域流动。要改变这一趋势,最根本的办法是尽快加大与土地配套的各种软硬资源的综合配置,特别是侧重于机制性资源的配置,因为这样才能让土地在某种新机制的作用之下同样也能够获得高产出、高效率,才能彻底扭转各种资源从农村流失的趋势。
教育资源要素的配置是一个突出的却往往受忽视的大问题。农民教育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这不仅是因为农村走向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民素质的现代化,而且还因为,亿万农民的整体素质如何对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民主化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以人为本,教育立基”是“三农”治理的重中之重。社会改革的本质在于通过生产力的解放促进人的全面解放,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与其说是为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不如说是为了提高农民群体的整体素质——融入现代社会的独立人格和自我价值的觉醒,与自然和社会协调共处的能力,在自主经营致富的同时实现精神境界提升的能力。目前国家对于农民素质教育问题缺乏一种长效机制,因此,国家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亿万农民的素质教育,以期大面积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使之具备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力和融入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素质。只有“以人为本,教育立基”的农业体制机制,才能抓住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当前中国城镇化浪潮方兴未艾,这对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和吸引劳动力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刺激城市经济增长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也给中国经济带来市场物价持续上涨、城市人口和就业压力空前加大等负面影响。农村为什么会出现剩余劳动力?无非是农村资源结构性匮乏,农业产能不足,因此才吸收不了现有农村劳动力。建议政府尽快推行一个“农业新模式计划”,即通过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工业、商业、科技、教育、服务业与农业的大重组,通过社会资源重新调配实现城市工业产能向大农业的转移。形象地说,目前的“城镇化浪潮”是提倡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农业新模式计划”是提倡城市工业产能向大农业转移,提倡各种农业资源要素向大农业系统优化集结——这样做必能扩大新型农业的综合产能,做大新型农业的产业规模,从而不但能够大量吸收农村现有劳动力,而且能够在广阔农村形成星罗棋布的网状结构的新城镇布局,实现“新农民就是新职工,新农村就是新城镇”——这是另一种模式的城镇化。应该说城镇化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但中国完全必要走出自己的城镇化新路子——把“三农”治理与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在“三农”治理进程中形成据点式大中城市与网络式新城镇网紧密结合和协调发展的中国城镇化模式。为此,必须找到一种农业体制机制新模式,用以启动中国农业新一轮产业化浪潮,推动中国模式的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平衡和协调发展。
总之,通过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模式来实现对农业资源要素进行系统化设计与高起点高效率的综合配置,已经成为当前推进农村发展的关键所在。新体制机制模式必须能够实现资源要素的综合配置,让中国农业能够依托于现代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支持,依托于现代科技资源和教育资源的引领,依托于畅通的物流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的拓展,兑现大农业高产出、高效率的经济预期,以及大幅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社会预期。
在农业资源要素配置问题上,政府不能缺位,因为能够实现系统化配置资源的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模式是绝对不可能在农民中间自发产生的,而必须倚重于政府权威从高起点介入资源的配置。可喜的是,经过改革开放30年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实力雄厚的新兴经济体,为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储备了各种重要资源——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人才实力,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经济可行性条件。政府必须抓住当前出现的百年难遇的好时机,通过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合理调控社会资源向农业适度倾斜,高起点地为农业配置系统化的资源要素,以突破长期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
7、战略理念之七:两手协同, 把握好市场机制与行政调控的关系,着眼于政府扶助的民营化
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手协同”的战略理念,把握好市场机制与行政调控的关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灵活地协调地运用两只手(“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进行治理操作,避免单手操作。
除了有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之外,中国还有另一只行政调控的“看得见的手”。在2009年抗击国际金融危机的行动中,政府根据当时经济局势,迅速启动“看得见的手”,有力抗击了国际金融危机。再回顾一下中国从1953年开始的工业发展历程,仅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中国就完成了西方花几百年才完成的工业化进程,这其中有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国家大举介入工业。试想,如果1953年中国在城市实行的不是以国家为主导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政策,而是实行以城市个体手工业作坊为主体的工业经营体制的政策;如果当时国家不介入城市工业化改造,而是仅仅通过市场机制那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大批的个体手工业作坊逐渐联合起来,成立各种手工业合作组织,那么,后来的中国工业将会形成一种怎样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格局呢?中国究竟需要经过多少年才能出现规模化的工业企业呢?广大的(而不是少数的)城市工人和居民到底需要多少年才能稳定就业摆脱赤贫状态呢?
历史往往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目前中国农村正处在类似于当年城市工业化改造前夕的十字路口上。今天人们希望大批的个体农民在市场机制引导之下逐渐联合起来,成立各种农民合作组织或农民合作协会,以此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思路。这种思路就类似于当年国家工业化启动前夕的另一条思路——在市场机制引导之下让大批个体手工业作坊逐渐联合起来成立各种手工业合作组织,以手工业合作组织逐步过度到大中型工业企业以完成工业化进程。
“三农”治理何去何从,有史为鉴,令人深思。
必须清醒地地认识到,今天在“三农”治理问题上,完全应该在摒弃前苏联计划经济刻板手段的同时,充分借鉴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的以国家为主导推进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的政策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自觉又自如地调动行政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并与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协同操作方能获得成功。“两手协同”必须成为指导当前“三农”治理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的基本战略理念之一。
提请大家注意,今天的经济体制与传统计划经济的昨天相比,最大的不同,也是大进步之处就在于,今天是“两手协同”,灵活协调,而昨天却是由“看得见的手”一抓到底。此中既有操作方法的差异,也有操作目标的差异——“两手协同操作”是以实现“政府扶助的民营化”为目标。
一种“两手协同操作”的新设想是,首先由行政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出场,动用投资从高起点配置资源要素,创建一种专业化、规模化、股份化的农业体制机制新模式企业,同时兼用市场手段引导农户自愿自主投资成为新模式的股东。当“看得见的手”在场时,它一直都在为“看不见的手”的全面登场创造条件。政府牵头创建这种新模式企业并非为了拥有它,而完全是以调控社会资源和引导社会公平为出发点,为广大农民搭建新型体制机制平台,最终还是要把它交由企业主体(全体农户股东)自主治理经营。因此在初创期和哺育期,新企业一定要全力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农户股东整体素质和参与经营决策的能力,积极为国家退出市场创造好各种条件。在新模式成功进入正常运营之后,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有序地实施国家退出机制,以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让新企业转制成为自主经营的股份制民营企业。此后政府则转而充当“海滩救生员”监管角色,以法规监管方式监护着它,以保证新模式在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常态运行。
必须坚定信心,让政府富有节奏感地灵活运用“两只手”大胆介入农业体制机制的模式创新,就能够高效率促成一种强大生产力的突现,闯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的新路来。这条道路的亮点在于:其一,突破一贯以来制约着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资源要素的瓶颈,着力拔高农业发展的起点,从高起点出发建立全新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模式,为农业打开了通向科技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大门;其二,突破农村行政区域对专业化大农业的分割,为农村打开了通向工农一体、城乡一体和脑体一体的社会进步大门;其三,突破小农分散或松散联合的体制约束,为广大农民打开一扇通向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的解放之门,打开一扇共同分享现代社会进步成果从而稳定提高经济收入的致富大门,打开一扇成为有效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农业产业工人的成长之门。
8、战略理念之八:兼收并蓄,把握好分析继承与综合创新的关系,着眼于博采众长的特色化
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兼收并蓄”的战略理念,把握好分析继承与综合创新的关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广泛借鉴中国积累了60年的农业发展经验,建立一种博采众家之长、凸显成熟健全特色的新模式。
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步伐,中国农村走过了不平凡的60年。60年来农业体制模式的变迁为农村经济未来出路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和正反两方面的丰富经验,这是一笔由数以十亿计的人民用时间和血汗换来的无比宝贵的财富。后来人必须万分珍惜它,以一种敬仰和谨慎的心态对待它,应用它来为当前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必须以史为鉴,在改革的实际操作中审慎、妥善地处理好各种复杂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
60年来中国农村曾经出现过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合作组织、还有农业龙头公司等等各种经营体制或组织模式,当前的人们必须对它们加以分析,把握它们各自历史背景、失误和可取之处,去粗取精,扬弃吸收,锤炼出一些适合于新时期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实现综合性创新。譬如,可以吸收龙头公司在公司治理、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和市场营销导向等方面的长处,但必须摒弃其不能让农民分享完整的产业链条上的全部利润的缺陷,同时将科技和教育两大要素作为“农业发展引擎”配置到农业经营体制之中。可以吸收农民合作组织的以农民为主体、自主性联合、民主管理和坚持自负盈亏市场机制等长处,但必须摒弃其先天孱弱、资源匮乏的缺陷,赋予资源系统化和高起点配置、规模化和现代化特点。可以吸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调动个体生产积极性、微观上的公平与效率成功结合的长处,但必须形成集中决策与分别指导对微观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还可以吸收人民公社在农业水利设施等方面集中决策、统筹治理等长处,但必须摒弃其排斥市场机制、绝对平均主义和政社合一的落后成分,坚持市场机制在规模化经营和统筹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建国60年来农业发展模式经历诸多艰难曲折走到今天,正当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新的时局呼唤着农业体制机制出现突破性飞跃,要求决策层必须对60年来农业体制模式艰难探索所留下的丰富经验实现理性分析继承和创造性发展。是时候了,过去60年所付出的学费应该换来最后的回报——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模式获得新突破,“三农”治理获得历史性成功。天赐良机,时不予待。
(二)十大创新原则
为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在树立农村改革的宏观战略八大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以下十大创新原则,以便最终能够设计出一种超越性创新模式。
1、坚持“纵向一体”原则,打造“专业品牌化”新模式
根据“放眼全球”和“资源优化”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纵向一体”原则。首先必须组织力量开展国土综合整治的普查和科学规划工作,然后根据国土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和广义农业(包括粮食种植业、林业、畜牧乳业、渔业、果蔬业等等)的专业细分,针对各种区域特点,科学规划全国各种专业化农业企业的分布格局,最后,在全国通盘科学规划指导之下,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创建各种专业化农业企业集团。
按照科学规划、专业分类组织起纵向一体化中型农业企业集团,这有利于农业企业集团在本专业范围内做精、做细、做大、做强。这里必须强调“品牌”和“精准”。品牌是科技和市场信息的聚合物,纵向一体的重心是推行品牌战略,也就是将自己的专业品牌(产品和商标)作为核心竞争力,以获取差别利润与价值,并将这一认识和行为提升为企业经营战略。精准不仅是精细,而且还是准确。也就是说,必须根据国土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和地域专业分类精细确定专业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准确选定主打目标,并且根据地域资源优势与观光休闲、绿色生态、物流服务和医疗保健等相关主题灵活结合,拓展创新品牌。
新模式凭借专业之长、科技之长和地利之长,强化生产的国际标准化和质量控制,全力铸造自己产品的核心专长,从而形成不可模仿的竞争力。新模式必须能够有效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逐步在海外建立专业产品生产基地和投资国外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创造条件在10-20年内成为国际农业跨国公司。
2、坚持“横向一体”原则,打造“多元协同化”新模式
根据“资源优化”和“两手协同”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横向一体”原则。政府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启动投资,创建多元一体的农业产业化模式,高起点地精心配置资源要素,将同一专业的科研、农业、教育、加工工业、物流和销售的企业和机构重组成为一个横向一体、多元协同、产业链完整的新型农业企业,减少了产品从农业向加工业和销售业行业转移的中间环节,提高农业经营效率,节约经济运营成本,同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战略联盟,形成金融优势。新模式多元协同机制表现在其内部基本结构的协同性:科研、教育、金融“三大引擎”为动力,驱动着商贸业、物流业、深加工工业和绿色农业“四大车轮”。新模式在地域上横跨省区和城乡,在行业上横跨科教农工商,在劳动分工上横跨脑体,其发展将大大促进三大差别逐渐缩少,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3、坚持“藏富于农”原则,打造“产权股份化”新模式
根据“远谋万世”、“两手协同”和“顺应民心”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藏富于农(普通农民)”原则。新模式必须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在创建之初,由国家投资创建专业化的具有农业生产、深加工业、物流商贸业和科技开发多元产业的大农业企业集团。此时国家作为集团的控股股东,目的在于为农民搭建新的合作创业平台——大力吸收作为农村民间小资本的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地面物和自有资金入股,成为新模式股东。当前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为土地资源资本化提供制度化基础,只有农村的各种资源被农民用于投资和生产创收,资源才能成为资本。这里的资本化,就是在承认农民对包括土地和劳动力要素在内的各种资源拥有资本支配权的前提下,让农民作为资本所有者,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这些资本进行投资入股。政府可以借助于新模式的股份制方式更加合理地实现土地要素资本化和价格市场化,引导和组织农民投资入股经营,再度创业。这不是让农民简单地把土地“流转”出去,而是让农民把土地经营权通过投资方式“流转”集中到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模式中去,让“耕者有其田” 转变为“耕者有其股”——农户通过持股方式依然享有土地的资本收益;同时实现“耕者有其职”——农民将成为新型农业企业的职工。
“耕者有其股”将使农户手中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从传统的农业生产收益权扩大为“农、工、商、科教、金融”多元综合收益权,因此,新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模式能够有效地把涵盖农、工、商各业的大农业综合经营收益按照市场规则分配到持股的农户手中。广大农民作为大企业的股东和职工,将获得企业投资者和劳动者双重收益,从而与城市人一起共同享受包括农、工、商、物流、金融、科技、教育在内的现代社会最新成果,家庭经济收入水平逐渐接近或达到城市中产阶层水平。国家可以通过这一新模式藏富于普通农民。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则能有效消除相对贫困现象,避免出现泰国近几年那样的贫富对立和社会分裂的风险。
国家控股是有限期的,其目的不在于经济收益方面,而是为了牵头创建、引导和培育新模式成长之需要。根据新模式运营的成熟状况,逐步实施退出国家机制。为了保护农户股东的长远利益,必须规定社会投资者对新模式的投资持股比例。
新模式实行产权股份化,这是在立足于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创新发展出来的一种“农业产权股份制”新模式。这是顺应农民合作致富意愿的必然趋势,也将是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上的一次实质性进展,或将成为农村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4、坚持“金融兴农”原则,打造“融资市场化”新模式
根据“放眼全球”、“远谋万世”和“资源优化”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金融兴农”原则。资金要素是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因此必须制定扶植政策以强化金融业和证券市场对农业现代化的支持促进作用,并保持其作为资源活水的重要地位。中国证券市场正在逐渐走向成熟,这将为新模式上市融资提供了宽阔的平台。经过多年培育,证券市场上已经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涉农上市公司,它们将为新一轮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丰富的依托性资源。政府可鼓励新模式并购或控股与本专业直接相关的涉农上市公司,也鼓励在其自身条件成熟时给予优先上市,或将其优质资产(专业子公司)分拆出来成为新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市。实行这些“金融兴农”政策有利于促进新模式实现融资市场化,这是国家直接运用资本市场来推动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起步的重要举措,它将从此结束农业资金要素相对紧缺的被动局面,结束农民与金融市场隔绝的历史,给农村经济带来突破性增长的历史新机遇。“金融兴农”原则对于帮助中国农民日后能以开拓者的姿态走出国门投资开发国际农业, 对于培育中国的农业跨国公司,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
5、坚持“公平正义”原则,打造“农民主体化”新模式
根据“远谋万世”、“资源优化”和“顺应民心”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摒弃龙头公司带动模式中存在的涉农大资本与广大农户小资本之间经营利润分配上极大悬殊的缺陷。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就是要让涉农大资本给农户小资本的联合体让路,以保障数以亿计的农户投资农业创业致富的优先权。必须明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不能是涉农大资本,而必须是广大农户,绝对不能让亿万农民成为抬轿迎接涉农大资本进驻农村的轿夫。政府应该鼓励民间大资本间接投资农业,例如由政府建立农村发展基金,通过融资或国债等等形式,广泛汇集民间资本以及各种保险基金,为政府启动“农业新模式计划”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就是要为广大农民在社会竞争中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基本立足点,让亿万农户以自然人身份投资加盟新模式成为股东,通过持有新模式股份而破天荒地享受到与农业相融合的工业、商贸、物流和金融投资所带来的多元财富,以期早日共同步入小康社会。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就是要让个体农民加入新模式成为有尊严的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新模式股东和农业产业工人将成为新一轮农业改革的创业主体力量,也将成为今后中国开展农业国际合作、拓展农业国际市场的主体力量。
这一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变革同时也是一场农村社会改革。经过这场社会改革,传统的乡村宗族社会在农民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将让位于新企业职工群体的影响力,农民将从此摆脱乡村宗族社会的纠缠和制约,放松地自主地融入现代社会。新模式职工依法履行企业章程和职工守则规定的义务,依法享有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和社会福利待遇。从人的个性解放的角度看,只有具备独立自主的经济生活的基本条件,农民才能够成为具有独立人格和尊严,进而具有自主意识的公民,才能够真正融入现代社会。从社会改革的角度看,这样一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大变革将重新整合乡村社会,重新塑造农村的社会关系、公共道德和文化,给农村社会带来新的巨大的进步。
6、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打造“生产社会化”新模式
根据“放眼全球”、“兼收并蓄”和“顺应民心”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就是要以全新的模式来突破乡镇行政机构管理农业所造成的区域局限性,让农民不离乡土却能够摆脱个体小生产状态,使目前分散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得以集中在新模式中进行专业化、规模化、高度组织化和多元协作整体化的社会化生产,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实现农村种植业与现代大工业和大市场接轨,为推动城乡协调一体化发展开辟了一条全新的途径。坚持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就是要在新模式基层微观管理层面坚持借鉴和创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责权利管理模式,强化基层生产效率机制。坚持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就是要提高新模式科技与市场紧密结合的效率,以其专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牌优势进入国际市场,形成强劲国际竞争力。坚持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就是要以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企业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新模式进入成熟期后,其专业覆盖地域可以横跨多个省市,经过若干年的发展成为在一定区域内具有适度垄断地位,具有进一步开拓国际农业合作经营的实力。
7、坚持“科技引领”原则,打造“科技龙头化”新模式
根据“放眼全球”、“结构调整”和“绿色抗灾”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科技引领”原则,把科学技术内置和融化到产业发展进程中,始终保持农业科技研究、技术推广和开发管理战略研究在大农业经营发展中的引擎地位。坚持贯彻科技引领原则,新模式在初创时期就必须吸收农业科研院所入股成为新模式科技主干力量,由农科院所派出机构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工作;同时,新模式与科技、经济、管理的科研院所长期挂钩,双方通过开展研究成果的转让、技术入股与合作研究,以多种形式增进农业科学(包括农业经济管理科学)研究与新模式之间的信息互动和密切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与市场需求对科研的信息刺激作用、科研对大农业生产的引擎拉动作用。在新模式里,农业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必须始终围绕着“绿色”和“抗灾”两大目标来进行。从未来发展的视角看,新模式的重要使命就是要通过科技的引领作用,把农业变成一个绿色抗灾的产业,只有这样,新模式才能在全球气候变暖和农业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长期保持旺盛生命力,中国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才有坚实的保障。
8、坚持“教育立基”原则,打造“教育内置化”新模式
根据“远谋万世”、“资源优化”和“顺应民心”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教育立基”原则——必须把对农业产业工人的教育功能内置于农业经营体制之中去,坚持把“以人为本,教育立基”作为衡量体制机制创新成败的基本指标之一。
农民的素质教育(不仅仅是专项技术培训)是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战略任务,但现有的各种农业经营组织模式却不可能顾及这个问题。新模式必须把教育培训内置和融化到产业发展进程中,始终坚持把包括文化素质、生产技能素质、现代公民素质和企业经管素质在内的人的素质教育作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新模式必须具有充分的条件和资源对农民(也即新模式股东和员工)进行素质教育和培训,与包括高等院校在内的教育机构合作开发农业和农民的优质教育资源,把教育培训与企业经营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经济增长与人的素质两者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在新模式中,所有来自农户的职工或股东都必须接受新模式教育中心的文化技术培训并达到一定等级标准,在参加新模式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践中逐渐实现人的整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长期能够像城市人那样终身有机会接受现代教育和技能培训,让农民具有一定的素质资本来自由选择职业,自主参与社会化产业劳动和分享投资企业的经济收益,分享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和现代化社会成果。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在物质和精神上获得双重富裕,从而真正融入现代公民社会,这将为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民主化进程提供必不可少的基础性社会条件。
9、坚持“法人治理”原则,打造“治理现代化” 新模式
根据“兼收并蓄”和“两手协同”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法人治理”原则,引进先进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并且根据中国农民特点实现制度创新,使之成为行之有效的治理制度。在实施国家退出机制之后,新模式就成为农户股东自治的民营经济实体。因此,新模式必须自始至终为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而努力——让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各自有明确的职责,权力合理配置,利益分配公平,具备有效的长期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提高新模式运作效率。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为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CEO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CEO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在新模式内部拥有最终的执行权。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董事、CEO进行监督。
10、坚持“法治护农”原则,打造“防腐制度化”新模式
根据“远谋万世”和“两手协同”的战略理念,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法治护农”原则,以健全完备的民主管理和法制手段维护新模式的健康发展。重点在于建立防腐反腐机制,以防止新模式内部管理层出现贪污腐败行为对新模式造成危害。必须形成配套的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公司年度预算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以及董事长和CEO定期地面向全体股东和职工代表的质询制度;国家还必须成立专门防止和查处新模式农业企业集团经营活动中的贪腐现象的检察机构,强化新模式防腐反腐机制。农民股东将在企业防腐制度建设中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实现公民人格的独立和个人意愿的自主表达,提高自主参与现代社会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
(三)新农集团:一种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模式的设计方案
今天,中国农业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上。如前所述,农村现行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和农民合作组织带动模式,两者都只能是权宜性的过渡模式,而不适合作为中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长远的主流模式。因此,当务之急不是“二中选一”或者“合二为一”,而是要在超越性战略理念指引下实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超越性创新;要在总结历史上多种经营体制利弊的基础上,探寻一种既能兼顾市场效率和社会公正,又能兼顾当前经济增长和社会长远稳定;既能兼容农业乡土特色与国际竞争优势,又能兼施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模式。为此,根据上述八大战略理念和十大创新原则,便可设计出一种超越性创新方案——社会主义新农业发展集团(简称“新农集团”)模式。
新农集团是采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创建起来的以广大农民为创业主体的高起点汇集资源要素的具有区域有限垄断性和国际竞争性的新型农业股份制企业集团。政府可以根据十大创新原则,调动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以保证新农集团具有专业品牌化、多元协同化、产权股份化、融资市场化、农民主体化、生产社会化、科技龙头化、教育内置化、治理现代化和防腐制度化的十大特点。
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纵向一体化原则”创建一个具有“专业品牌化”特点的新模式,政府必须通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统筹、系统设计和确立分步实施步骤,始终坚持以国土综合整治的全盘科学规划为指导来创建各种专业新农集团,避免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为各个专业集团精心配置对口的科技、教育、农业、加工业、物流、商贸业和金融投资等资源要素。
1、新农集团的内部结构模式
新农集团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具有科技、教育、经济三位一体,农业、工业、商贸、物流、金融投资五业集结的新型结构。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效率优先原则”创建一个具有“生产社会化”特点的新模式,可以借鉴“托拉斯”的运营方式,在同一农业专业领域中,由一个中型企业集团来包容所有相关企业,通过企业间的重组、并购等形式配置要素和整合资源,以达到企业一体化的目的。在新农集团的产业结构基本模式中包含7个公司或中心(均为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A、科技管理中心:该中心功能是实现科技对新农集团的直接介入,负责新农集团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实施的监视和指导,专业性商品的设计、生产和市场销售的科技指导推广工作,把科技工作渗透到专业生产、经营、市场、人员和管理的方方面面。该中心重点工作有六个方面,分别由其中的六个部门负责:
第一、科技研发管理:由科技研发管理部负责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或者转让等形式吸收先进的大农业科技成果,或者把新农集团急需的专项科研项目委托给研究部门。
第二、田间技术指导:由田间作业指导部负责把先进的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及时推广到生产部门和农场。
第三、环保安全管理:由环保防灾安全部负责制定一系列专业化生产防灾安全和产品安全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环保、防灾和动植物检疫标准,并建立和推动质量、环保、防灾和动植物检疫监测体系的运行。
第四、科技示范:由高新科技示范部负责建立和管理专业性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园,作为新农集团推广高新技术具有示范性、教育性和指导性的科学园区。
第五、市场研究:由市场导向部负责跟踪市场,及时制定应对策略建议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调整生产和研究,及时适应市场需求。
第六、企业战略研究:由企业战略部负责包括新农集团的营销战略、品牌战略、融资战略、技术开发战略、人才开发战略、资源开发战略等企业战略研究,并加以指导与监控。
B、职工培训教育中心:该中心的功能是实现教育对新农集团的直接介入,负责从文化基础、生产技能、现代公民素质和企业经济知识四个方面提高职工和股东素质。中心设立四个教研部门:文化基础教研部、生产技能教研部、现代社会教研部和经济管理教研部。
C、农产品生产公司:该公司代表新农集团管理和保护耕地、草原和山林等生产资源,以及合理利用这些资源从事农产品生产活动。公司下属管理处或农场是三级独立核算单位,分区域管理基层生产,按照生产周期与下属的农业工人(原是本地农户,加入新农集团之后有的还兼是股东)签订产品质量和数量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并负责履行合同责任,执行合同规定。
D、工业公司:该公司负责新农集团本专业农产品的深加工工业生产业务。
E、商贸公司:该公司负责新农集团本专业范围内的商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贸易业务。
F、物流公司:该公司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和仓库等营运资产,依托新农集团内部的物流联盟,利用物流各环节如仓储、运输等资源,有效运营整个新农集团物流系统,在新农集团与市场之间控制调配各种产品和农资的双向流动,并使物流业务向企业外部辐射
G、财务公司:该公司是由新农集团投资成立的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负责办理新农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财务管理服务和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为财务中介、融资和投资业务三大块。
2、新农业发展集团的四个成长阶段以及相应的操作系统
新农集团的创建采用以下操作路线图:创建的全过程可分为创建期、哺育期、过渡期和自治期四个阶段。创建期:由政府牵头启动初期投资创建设立一个国家控股的中型农业企业集团,同时吸收作为农村民间小资本的广大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和自有资金入股成为股东和创业主体。哺育期:全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农户股东整体素质和参与经营决策的能力,使新农集团经营管理走上正轨,为国家适时退出创造好条件。过渡期:对新农集团的自立自治能力进行测试和评价,达标后即可实施国家退出机制,把企业交由全体农户股东自主治理经营。自治期:当国家退出后,新农集团便转制成为以农民为经营主体的股份制民营企业。此后,国家则以法规监管方式监护着它,以保证新模式在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常态运行。
新农集团的创建过程就是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农民再创业的过程,在此全过程中,政府应当当好总导演,并根据上述四个不同阶段的需要分别兼任调酒师、哺育员、培训师和海滩救生员四种角色。而农民作为这一场新创业运动的主体,自愿参与国家主导的新农集团创建,成为新农集团的股东、职工和学员。农民将在这一轮集体创业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实践中,重新发现自我价值和发展潜能,最终具备能力承担起集团经营主体的长期责任。
A、创建期
在此阶段政府的角色是导演兼高级调酒师和投资人。政府要为新生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模式配置一杯令人鼓舞的“资源鸡尾酒”,新农集团就是用来盛酒的杯子。实际操作就是:政府投资搭建新农集团的产业平台,从高起点配置劳动力、土地、资金、科技、培训和经营管理资源等生产要素,此中目的在于筑巢引百凤——吸收广大农户参股新农集团。
a、建立产业构架和企业组织体系: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横向一体化原则”, 政府投资发起创建具有“多元协同化”特点的新模式,其具体做法是灵活多样的,可以通过并购涉农上市公司作为新农集团的基本构架,也可以通过对初建的新农集团注入专业化的优质资产,等等。但不管是什么做法,都必须为新模式高起点地配齐原材料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业、物流业、商贸业、金融业及相关的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等行业资源,全面充实多元内涵和扩大经营领域,建立全新的农业产业经营构架。在实现对新模式横向一体化多元综合配置的同时,着手建立新模式内部包括各独立经营专业公司在内的组织体系。集团内部的各个专业公司(中心)均为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专业公司之间经济往来通过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结算。
b、建立产权构架和效益分配机制: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藏富于农原则”,政府着手创建一个具有“产权股份化”特点的新模式,其具体做法是,吸收广大农户在知情并自愿自主的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折资入股加入新农集团,同时吸收拥有知识产权的法人技术入股。在新模式成立初期,从股东数量看,个体农户股东必须占绝对多数;从股权成分看,国家是控股股东。此时,新模式的基本产权结构形式就是以国家为控股股东的多元化股份制。
在创建时,必须首先把计划筹建的专业新农集团组建方案以及详细的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布,特别是向新农集团所在区域内的所有农户公布并解答农户的咨询,务必做到家喻户晓,以诚取信;必须配套建立一种资产评估机制和规则用以对农户资产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以便农户明明白白地自愿入股。
c、建立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法人治理”和“教育立基”原则,政府着手创建一个具有“治理现代化”和“教育内置化”特点的新模式。第一、在初创时就面向全国选聘CEO,广招管理精英组建新农集团高管团队。第二、农户入股后,新农集团应及时启动人力资源开发程序,着手接受土地承包权入股的农户家中的劳动力以及回乡农民工报名,对他们进行培训,在培训之后双向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从事农产品原材料生产的职工,或者从事工业生产或商贸、物流工作的职工。第三、着手在农户中选拔和培训生产管理处的管理人员。
d、建立土地资源保护机制:新农集团所覆盖区域的农户入股,不仅是农户依法自愿地将土地经营权向新农集团流转,而且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变化。因此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把入股农户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归入到新农集团。新农集团必须依新的法规将这些土地划定为基本农耕地实行永久保护。集团在农户和资源相对分散的区域设立生产管理处,在农户和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专业农场实施有效管理。必须努力促使入股的耕地山地连片,及时开展成片农地水利、节水喷灌、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应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和提高抗灾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e、建立企业运行的效率机制: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法人治理原则”,政府着手创建一个具有“治理现代化”特点的新模式。第一,必须在新农集团的高层管理中按照现代化专业化综合性企业的要求,创立适合“三农”特点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注意根据新农集团的特点展开制度创新;委托经济科研院所针对专业新农集团的特点制定新农集团经营发展战略,并配套设计高管团队任内工作考核指标。
第二,新农集团必须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CEO制度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权力的合理配置与制衡、利益的公平分配以及明确的职责。采用CEO治理方式,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对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和长期激励机制,以提高公司效率、经营绩效,实现新农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也是特别不可忽视的,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效率优先原则”,政府着手创建一个具有“生产社会化”特点的新模式。生产社会化是指生产过程本身的社会化,即由分散的小生产者转化为大规模社会生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必须严防陷入“一大二公”的误区,必须始终坚持把运用市场手段提高劳动效率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把社会化大生产与微观管理的效率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必须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吸收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效率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效率管理机制。在具体的生产管理活动中,必须由管理处和农场与下属职工按期签订承包合同,严格规定和落实各方在科技保障、物资采供、产品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责权利,注重奖罚分明,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卓越的稳定的生产效率。新农集团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和地理特点,鼓励职工自由结合组成基层生产单元,向公司承包小规模农场或局部土地、山林等,在公司的科技、质量、环保、设备、抗灾和安全等统一政策指标监测和职能机构密切指导下开展专业生产。
B、哺育期
新农集团从创建到运营正常为止是属于哺育期,大约需要3-5年时间。政府在这一时期的第一角色是哺育员——其角色意义在于,经过若干年的哺育和引领,使新农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效能达标,成为能够适应市场变化的独立经济实体。
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科技引领原则”创建一个具有“科技龙头化”特点的新模式,政府作为哺育员,必须引导新农集团重点抓好科研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工作,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科技研究院所与新农集团之间的紧密型利益联盟机制,这样做有利于避免科研脱离生产和市场需求的弊病,确保科技研究与推广在农业振兴中的龙头地位。在科研方面,必须在科技如何服务于新农集团方面加紧制度创新,建立新农集团与科研院所之间的项目委托和成果折价入股,有偿服务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在涉及基础性研究的项目上,可以由新农集团科技研发管理部将研究项目委托给专业科研院所,实行研究项目定单式委托,成果应用利益相关定向推广,科研成果有偿服务的做法。
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金融兴农原则”创建一个具有“融资市场化”特点的新模式,政府作为哺育员,必须引导新农集团通过互持股份紧密合作等多种方式,建立与金融机构的战略联盟关系;通过依法并购涉农上市公司,或通过创业板上市等方式进入融资市场。
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教育立基原则”创建一个具有“教育内置化”特点的新模式,政府在哺育期的第二角色必须是培训师——引导新农集团通过教育中心来开展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此时农民相对应的角色是职工和学员。政府创建新农集团的社会目标之一就是要缩小三大差别,帮助亿万农民尽快融入现代社会,成为建设新农村的社会主体。对来自农民的职工进行培训教育的具体目标是让他们能够在国家退出新农集团之后足以胜任一个现代化新农集团股东和职工的社会角色:第一、摆脱小农经济的精神束缚,具备现代法律意识、经济意识、公民意识和社会道德素养;第二、具备自主表达个人意愿,依法参与新农集团民主管理的能力;第三、具备一定的文化技术素养,掌握一到两种专业生产所必备的专业技能。
新农集团必须根据农民特点开展农村教育学的学科研究,制定农民素质教育方案,创造性编写好适用教材,推出生动活泼、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在实施培训工作中,必须针对不同人员的文化基础和吸收能力状况,采取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坚持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和终生教育的原则。
C、过渡期
新农集团从哺育期结束到国家完全退出而进入自治期,中间需要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公平正义原则”,必须让新模式成为具有“农民主体化”特点的新型农业企业。政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从深度介入的状态退回到超脱市场的状态,把新农集团完全转由以农户股东为主体的股东大会实行自治,使新农集团从“国家-农民联营”体制过渡为完全的民营体制。具体可以将部分国有股按比例定向转让给农户股东, 部分转为流通股向社会公开发行,也将一小部分股份用于对新农集团管理层的长期激励。给管理层激励性的股份规定持有者只能长期持有,让其利益与新农集团长期捆绑在一起。
为适时实施国家退出机制,必须设计一整套完善的可操作的新农集团综合素质测试指标系统,用以测试新农集团是否具备自立自治的能力,其中包括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营效能指标、财务指标、教育效果和人员素质指标、科技效能指标、环保抗灾指标、市场反应能力指标和企业抗风险能力指标等等。达标工作必须既严格又细致——坚持素质指标是能否实施国家退出机制的重要依据,丝毫马虎不得。如果测试未能达标,就不能进入自治期,以免前功尽弃。
D、自治期
国家退出后,新农集团进入自治期,内部实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自治期里,政府的角色是海滩救生员,其角色意义就是:第一,监管游泳者(新农集团)在海滩游泳场(市场)中不可逾越警戒线;第二,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施与救助。
a、关于监管:退出新农集团后国家通过制定和实行农业新农集团管理法规对新农集团实行监管和政策引导,从国家粮食安全、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方面规范各种专业新农集团的运营,监测其在社会分配公正和公平、环境保护和治理、国家粮食安全和资源保护、管理层的廉洁和企业的社会公信等方面的指标都保持优良水平。
b、关于救助:应该把在国家退出之时已回收的资金用来设立一个庞大的农业保险基金——其作用是专门用于应对新农集团经营风险的特殊需要。农业保险基金必须是社会安定的“定海神针”,保障能让农户股东有能力度过特殊时期的风险(例如企业破产)。这是海滩救生员所能够做到的维持社会长期稳定的百年大计和万全之策。
3、为保证新农业发展集团健康发展的配套制度安排
农业体制机制模式创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为了确保新农集团保持优秀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效益增长让农户股东获得稳定红利,确保其成为中国粮食安全和农副产品市场稳定的支柱企业,确保其成为中国进入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旗舰企业,必须配备一系列系统化的制度安排:
A、法律层面
第一、为了规范新农集团组织和行为,保护新农集团法人及其企业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制定《新农集团法》,同时修订已经出台的各项相关法规,使它们并行不悖,相互接轨和相互配套。《新农集团法》的内容包括新农集团基本性质、成员组成、组织形式、管理运行、分立合并变更、法律责任等,同时规范政府为新农集团配置包括专业对口的科技、教育、相关工商业实体在内的综合性配套资源的范围和方法,明确各项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
第二、《新农集团法》必须明确和重点保护农户股东的长期的合法权利,这事关新农集团能否长期为广大农民创造一个安身立业的民生基础平台,事关新农集团作为农村社会改革一个重大举措是否能够取得成功。
第三、为防止新农集团出现非法垄断,《新农集团法》必须对新农集团经营规模做出明确的法律规范。专业一体化的新农集团可以在国内跨行政区域发展,但国内的规模必须限制在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并鼓励其向国外发展成为大农业跨国公司。
第四、《新农集团法》必须明确规定,一旦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到新农集团,该土地所有权即从村镇集体所有自然转变为新农集团所有,必须通过制定可操作的法律程序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新农集团,通过这一法律实现土地产权明晰化,以利于新农集团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水利基础建设和经营管理。
B、政策层面
第一、为了在实践中探索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处理好创新与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稳定农村多元化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允许新农集团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体承包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式农场专业大户等多种模式长期共存,相互补充,相互竞争。农民可以根据当地气候和地理环境条件自主选择经营模式。新农集团尊重农民意愿,自愿参与,自由进出,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第二、建立完善农业保险机制,为新农集团保驾护航。成立农业风险管理机构,负责专门管理重大自然灾害和市场周期性变化可能给农业带来的风险,扩大农业保险业的覆盖范围。管理好新农集团保险基金,帮助农户股东保持应对风险的经济能力。
第三、对新农集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在成立的前五年整体免税,五年后根据农工商经营结构不同而分项征税,其中属于传统农业的部分可以施行长期免税优惠,而工商业部分按国家规定税率统一征收。
第四、国家支农财政拨款的一个重要部分可由新农集团为主体来承接,因为新农集团受益就是农户股东受益,而且可以避免在财政投入中常见的涉农大资本和利益部门中途截获,而分散农户很少受益的不公平现象。
第五、制定扶农融资政策,取消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的二元界限,强化金融业对农业的介入并且保持其作为引擎之一的重要地位。必须加大金融和证券市场创新,扩大农业板块在整个证券市场中的比例,使之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相匹配。必须优先安排优质的新农集团择机上市,支持新农集团依法并购上市公司借壳上市,为大农业经济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个巨大的融资空间,以利于化解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困局。
C、管理层面
第一、条条关系的协调管理机制。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设立新农资产协调管理机构,直接协调和管理各种以专业划分纵向分割的新农集团,理顺新农集团与由上而下的涉农部门关系,促进农口大部制改革和涉农行政管理部门精简改革工作。
第二、块块关系的协调管理机制。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新农资产协调管理机构还负责理顺横跨行政区域的新农集团与县乡村行政管理之间的横向关系。乡村居民在加入新农集团之后其身份自然从原来的农民变成农业企业的职工,这些职工与居住地乡村行政机关的关系已经变成类似于城市工人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因此必须在新农村实行社区化管理,必须重新界定乡、村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让乡村两级行政机构从农业生产管理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和社会环境管理方面来。
第三、防腐反腐的管理机制。为了坚定不移地维护“农业成败维系国运兴衰”的国家基础战略,必须根据“十大创新原则”之“法治护农原则”创建一个具有“防腐制度化”特点的新模式,严防腐败拖累新农集团的生存状态,强化对新农集团的财务监管制度和防腐反腐制度建设。除了新农集团坚持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之外,国家还必须成立直接向国务院总理负责的“新农集团廉信公署”,其功能在于专门防止和查处新农集团经营活动中的贪腐现象,以体现农业安全的战略优先地位。
D、人才层面
第一、强化农经人才深造培养机制。大农业管理人才对于提高新农集团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投入产出效率至关重要。面对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力资源,国家可以在综合性大学里设立“农业经营管理学院”,专门为新农集团培养各类人才。要重视培养既懂得国情乡情,又懂得国际市场的复合型人才;要重视从生产第一线招收具有优秀道德水准、理论和实践经验兼备的青年到学院轮训、进修深造,动态提升新农集团人员素质。
第二、建立农经人才的开放型储备机制。建立全国与新农集团业务相关的专业人才库,充实新农集团生产和管理后备人才。制定政策鼓励和促进各种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各行业人才向新农集团流动,特别注重大量招收目前城市里待业的大学毕业生(媒体称之为“蚁族”)到新农集团基层工作,鼓励他们为新农村建设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让他们在与农民职工共事过程中更好发挥青年知识分子的特长,例如在企业文化教育、科研和技术培训中发挥才智。
我们相信,新农集团模式作为一种超越性创新方案, 有望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一次实质性突破,实现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完美结合,展示社会主义制度在新时期里的一项伟大创新。它对于有效破解困扰中国崛起的“三农”治理难题,闯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如果能够在经过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之,那么可以期待,在未来30年内中国的“三农”面貌将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变化:1)未来10年大批新农集团将推动中国现代农业崛起,20年后中国将出现一批跻身于国际市场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2)亿万农民将大幅度提高整体素质,并在享受现代社会各种成果的过程中获得丰厚的家庭经济收入。在新农集团的农户股东中将出现一批中产家庭。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番的规划目标将如期实现。3)广阔农村与中小城镇的差别将逐步消失,乡村将成为城市人向往的绿色富庶的现代生态家园,中国农村有望在30年后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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