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前夕,笔者拜望了一位由农村移居城里 随儿子居住的老人。老人虽然进城居住已有近五年的时间,但在交谈中,老人还是喜欢谈论熟悉的农村,讲述农村的变化和农民的进步,其中一个村委会换届选举的 真实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现根据老人的讲述以及此后的思考整理如下。

    老人原来生活在一个山村,这个山村叫佛仙 村。佛仙村是一个包括四个行政村的自然村,常住人口达5000多人,老人生活了大半生的南仙村是其中相对较小的一个行政村,也是一个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行政村。

    2001年秋后南仙村举行了村委换届选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政府的相关解释,在村委会正式换届选举之前,共 有3位村民正式提出参选村 委会主任,其中具有一定群众基础和社会关系的吕某,在参选前对部分村民进行了民意调查。吕某通过调查得知,最近几年来,南仙村的多数村民都希望将村内的主 要街道进行硬化——将当时的土路修成水泥路。

    常住人口不足700人的南仙村村民为什么多数人的意愿是修路呢?这得从这个大自然村的村情说 起。

    2001年村委换届前的几年内,其他三个行政村的村内主要道路已经进行了硬化。硬化 村内道路不仅方便居民出行,也会让本村村民感到自豪,这让南仙村的村民都很羡慕。多数人都有攀比心理,南仙村的村内道路没有硬化,总有些让人矮半截的自 卑。个别同住一个自然村而不在一个行政村的姑娘,本来是没有看中南仙村的小伙子,为了照顾对方的脸面,愣说是路不好走而告吹。这使得南仙人很没面子,甚至 成为了一部分老人的心事。因此多数人都希望新一届村委能给村民办件有利于全体村民的好事——将村内的土路进行硬化。

    吕某对这些情况进行分析后,即将竞选村委会主任的竞选主题确定为“修路”。随后即通过各种关系――本家的兄弟、长 辈,亲戚、朋友,在村内进行游说、宣传:吕某要能选上村主任就能修路。同时,他还及时通过有关渠道了解了上级政府关于乡村道路硬化的有关扶持政策,对村内 道路进行测算和投资预算,并将与本村有关的社会关系(如在外工作的领导、有影响的人员、企业经营者等)进行了摸底。在换届选举大会上,吕某在竞选演说中明 确表示:如果选举我当村主任,我会在三年的任期内把全村(行政村)的主要道路全面硬化。这一承诺得到了广大选民的赞成,在选举中以绝对优势当选为村委会主 任。

    当选村委主任后,吕某的确没有辜负广大村民的期望,先后争取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的支持,积极联络并取得世居 本村在外工作人员及从事企业经营人员的支持,争取在本村地盘上的企业经营者的支持,通过积极的联络获取了大量的物资和资金承诺。在此基础上发动村民自愿捐 资,并在村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义务出工。经过一个冬天的努力,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门前的障碍自行清理,第二年春季即完成了村内多 数主干道路的硬化,同年秋后,又硬化了村内的其他全部道路。村民盼望多年的水泥路变成了现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和具体情况的变化,人们对村委会的要求也在发生变化。当村内的道路硬化升级以后,许多村 民又开始琢磨自来水的事情。三年一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很快又要到了,多数村民(选民)对新一届村委会的期望也就转向了自来水建设。

    2004年秋后的村委会换届期间,一位李姓的竞选人总结了吕某上届成功参选村主任的 经验,悄悄的将自来水工程建设作为竞选主题,并按照吕某上届竞选的做法,组织人员进行游说拉票。在选举大会上,尽管南仙村的村民没有忘记吕某在任期间带领 村委会为南仙村完成了修路这件大事、好事,但竞选目标明确的李姓竞选者还是在第一轮选举中,即以得票超过半数而当选村委会主任。

    从两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来看,在村民获得直接选举村主任、村委会的权利后,多数人还是会把选票投向能够承诺为选民办 理其所期望之事的竞选者。换句话说,只有竞选者的竞选承诺符合村民(选民)的利益诉求,选民才会给他投上庄严的一票。当村民的利益诉求发生了变化,竞选者 的竞选内容也必须随之改变,并与村民的期望一致。这就是我国最基层的民主,或者叫“草根”民主。尽管村民(选民)直接选举村领导人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不 规范甚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但在三年一届的村委换届选举中,竞选者还是要按照多数选民的利益诉求进行宣传和游说,即使是竞选者不想在当选后办理村民所 想之事,他(她)也会在竞选前的游说和换届大会上承诺做好村民期望的事情。否则,选民就不会为其投票。

    发生在南仙村的这两次换届选举,也从实践上验证了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这一委托-代理过程,就是作为委托人的 村民(选民),在每三年一届的村委换届选举时,以选举投票的方式,为了自己的利益诉求而选择其代理人的过程。如某个村民想得到水泥路,他不可能将选票投到 路上,只能将选票投给愿意为他修路的人。而代理人则要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做好委托人委托的事情。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从某种意义 上说也是代理人与公众(委托人)之间的一种合约。修路、治水等类似的承诺,相当于签订的合约的内容。合约一经签订就应当履行。有些村庄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即有相当部分是源自村委尤其是村委主任没有兑现竞选承诺。因此,村委会主任及其所领导的村民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竞选诺言(合约)。只有认真履行承诺,这 个村庄才会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才会和谐并不断向前发展,即使此前遗留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矛盾,只要认真履行合约,遗留的问题也会逐步化解,逐步走向文 明富裕。

     

        者:王法亮(1960~),男,全国人大代 表,淄博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淄博市委主委,管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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