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言之,实证社会学的整体主义、客观主义、 经验主义和量化分析等原则,是排斥制度研究的原则,正是这些原则导致实证社会学在相当长时间里没有把迪尔凯姆提出的制度研究任务放到应有地位,以至于在社 会学发端之初就提出的任务后来在制度经济学和制度政治学中得到高度重视,并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三、制度研究在当代社会学中的重建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人类社会发生了空前广泛深刻 的变化。工业社会转变为后工业社会,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包括随之在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等各种社会层面上发生的变化,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追 求精确计量研究的新古典经济学表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局限性,而以科斯和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迅速兴起,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学术成就。
新制度经济学的崛起受到了古典社会学制度研究的启发,这对于不断面临边缘化困境的社会学来说,真是一个耻于接受的遗憾。
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原则和理论成就首先在政治学中得到了积极响应,一批政治学家把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原则和理论观点引入政治学研 究,并产生了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政治学新制度主义等理论流派。这些理论流派以崭新的理论视野对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化、政治行为中的制度博弈、 政治组织的制度结构、政治制度与权力运行等等大量政治问题开展了富有创造性的研究,不仅超越了传统政治学的理论构架和方法原则,而且获得了勃勃生机,使政 治学的解释力大大增强。
虽然社会学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反应不如政治 学那样敏感,但是毕竟社会学是新制度经济学挺进最深入的领域,这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些社会学家的反省与回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认真面对新制 度经济学和新制度政治学的学术成果,积极研究当代社会制度变迁,在社会学界逐渐扩展流行。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布迪厄的场域实践理论,吉登斯的结构化 理论,以及布西亚的消费社会理论,这些在当代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学理论,其中都包含了视野广阔、内容丰富的制度研究成果,这不仅反映了当代社会学重新把制 度作为自己的根本研究对象的
变化,而且也表现了当代社会学立足现实、 迎接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政治学挑战的积极努力。
在当代社会学中形成 的制度理论,既有同经济学和政治学新制度主义的广泛对话,吸收了这两个学科崭新成果的理论综合,也有保持社会学深入社会现实、对社会生活中的制度问题给出 自己理解的特殊视野。统观当代社会学中的制度研究或制度理论,有许多不同于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特点,如果择其要者而述之,最突出的莫过于社会学制度理论的实 践性。从哈贝马斯、布迪厄、吉登斯等人关于制度研究的实践立场来看,似乎欧洲社会学在制度研究上有回归马克思实践立场的趋势。哈贝马斯论述的交往行为中的 交往理性,布迪厄论述的场域实践中的惯习和资本转换,吉登斯论述的结构双向转化中的制度关系与制度变迁,都有明确的实践特点。
事实上,新制度经济 学和新制度政治学取得成功的根据之一也在于他们对实践关系的重视,企业交易行为、制度路径依赖、投票选举和搭便车等经济现象和政治现象,本身就是各种实践 现象,科斯、诺斯和布坎南等人正是面对这些主观与客观交融在一起的实践现象,并且按照实践超越主观与客观对立的本性开展制度研究,才取得了传统经济学和传 统政治学难以取得的成就。
实践同制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实践是人作 为主体作用于客观对象的社会活动,所以实践中包含了主体和客体,并且实践不断实现着主体同客体的统一。制度既不能仅仅归结为客观现象,也不能仅仅归结为主 观现象,制度是已有的社会规则内化到人的思想意识中,得到主体认同后支配人的实践行为的社会规则,所以制度既具有主体与客体统一的特点,又具有必须进入实 践过程才成为现实行为规则的品格。在这个意义上,当代社会学立足实践开展制度研究,不仅超越了古典实证社会学的客观主义局限,而且也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社会 学的基本立场,在同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政治学的视野融合中开展了制度社会学的重建。
当代社会学关于制度 研究的最突出成就表现在以哈里森·怀特、格兰诺维特、科尔曼、斯梅尔瑟等人为代表的新经济社会学;以迪马乔和鲍威尔为代表的组织社会学;以维克托·尼为代 表的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等社会学新潮中。这些社会学新流派从不同角度承继了古典社会学的制度理论传统或者新制度经济学的有限理性选择原则,在对组织、市场、 交易行为、网络关系、社会资本以及社会选择行为的深入研究中,阐述了内容丰富的制度社会学理论,尽管这些制度社会学理论不是另寻基础的学术重建,但是其思 想内容和表达形式都在很大程度上让人们耳目一新,确实使制度社会学研究在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广阔的层面上回应了经济学和政治学的挑战。
四、建构植根中国社会的制度社会学
面对西方社会学制度研究的兴衰与重建,很 容易联想到中国社会学的制度研究。可以说,制度研究在中国社会学中具有更为重要的特殊意义。这不仅因为鸦片战争以来一个半多世纪的中国近现代史就是一部深 刻的制度变迁史,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巨大变化最根本的也是制度变化,而且还 因为中国社会学自其发端之日起,就把制度研究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内容,中国社会学家已经建立了植根本土的制度社会学理论,为认识中国社会历史与现实中的制度 问题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严复和康有为是从不同角度开掘中国社会学 源流的两位先驱,严复是通过引入西学为中国学者展开了社会学视野,康有为则是通过发掘中国传统学术,特别是发扬今文经学经世致用、推进社会发展的思想为中 国社会学展开了特有的内容。但是无论严复同康有为在学术渊源和理论风格上有何种程度的不同,他们思想理论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制度演化与制度革新的历史考察 及现实批判和未来设计。
至于中国早期社会学的奠基人梁启超,更是 从中国社会历史、现实与未来的综合性视角,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种方面对制度问题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论述,不仅表现了对制度问题研究的系统性,而 且还针对中国文化传统的特殊性,从家族、组织、民族和国家等不同层面对中国社会制度的特点与弊端都做出了深刻反省,提出了革新旧制度、塑造国民性、化育新 民的制度创新主张,意在使中华民族摆脱贫穷苦难,走上富国强民之路。
在中国社会学史上对 中国社会制度问题做出最深入探索的学者当数梁漱溟,他不仅从文化路向的差异性上揭示了中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论述了家庭为根、伦理本位的经济、文化和社会 等方面的各种制度,而且从中国人行为根据的特殊性———与西方人遵循“物理”相区别,中国人行为根据是“情理”,揭示了礼俗制度的心理根据和特殊意义,论 述了习惯、习俗、风俗等非正式制度同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梁漱溟给后人留下的最重要启示在于,无论从文化传统观察,还是从心理特质分 析,中国社会的制度都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制度,不能用解释西方社会制度的理论来简单说明中国社会制度。
梁漱溟的观点同样适 用于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制度改革和制度变迁的研究。不仅过去的中国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延伸,而且2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验,也 同中国文化传统保持了无法分割的联系。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和制度改革,仅仅用从西方引入的制度理论难以解释。只有植根中国社会现实,在历史、现实与未来的 总体联系中,借鉴西方制度研究的已有成果,对中国社会制度问题开展脚踏实地的创新性研究,建构中华民族自己的制度社会学理论,才能对中国社会几十年来甚至 几千年来比西方社会复杂得多的制度问题做出符合实际的解释。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摘自《江苏社会科 学》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