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抓好九件实事。5月10日,湖北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华新介绍了这九件实事:

      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乡镇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继续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逐步完善提高;

      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抓好“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规范县乡两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关系。继续推行“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

      切实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成果,坚决制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债务;

      切实巩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成果,在全省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强化市、县党委政府责任,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在抓好27个县(市、区)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在全省推开;

      切实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经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

      有序开展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优先选择公益性鲜明、与农村干群利益密切相关、债务底数相对清楚的项目,积极推进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及惠农补贴政策。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不得将“一事一议”筹资作为固定项目。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抵扣、挪用、截留。

  • 责任编辑:王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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