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统筹城乡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马晓河: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明确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而且还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之首;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著名的“两个趋向”论断,并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紧接着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思想。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提出到“两个趋向”论断,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清楚地看出党和国家在调整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的脉搏。
我以为,上述三大概念的产生具有明显的逻辑层次关系,三者之间是一脉相承的,是一个从战略决策思路演变到具体化的过程。统筹城乡发展是党和国家调整城乡关系的一种战略思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是党和国家调整城乡关系的一种战略取向;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则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战略举措。它是将战略思路、战略取向的具体化,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政策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它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一个完整理念。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它是我国“三农”工作的一条主线。
记者:你是怎么理解新农村概念和内涵的?
马晓河: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此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是一个综合概念。我以为,新农村建设不是要另起炉灶,抛弃或否定以往的“三农”政策,而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概念,它不但继承和包含了以往国家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而且还赋予其新时期的建设内涵。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既包括了路电水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也包括了以农田、水利、科技等农业基础设施为主的产业能力建设;既包括了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也包括了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通过以上综合建设,最终目标要使农村生产力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社会事业得到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对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概括为“五新”:新农民、新产业、新生活、新设施、新组织。
记者:当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需要把握哪些政策原则?
马晓河: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历史性工程,面对诸多建设内容,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政策问题。
第一,要提高全社会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目前,社会上对开展新农村建设认识并不一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一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持观望甚至排斥态度。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好事,持完全认可的态度。但在新农村建设的好处还未显现以前,部分农民有误解和惧怕心理,担心向他们收钱,增加他们的负担。二是有些经济学家、城市居民和部分机关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缺乏深刻理解。有些人认为,我们不应该过度关注“三农”,目前政府也不宜向农村大量投资,而应让农民自然破产,逼迫他们离开土地进城。也有些人担心,目前城市就业压力巨大,下岗工人这么多,把大量公共资源投向农村,可能会影响城市人的利益。还有人担心,政府将大量公共资源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到农村人口城市化后,会形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对此,我们应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及时和广泛的宣传,其形式可以灵活多样,目的是要让社会各阶层提高对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认知程度,让老百姓能明白:当前必须尽快进行新农村建设。我国还有那么多农村人口,连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享受不到,他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同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格格不如。因此,新农村建设恰逢其时。推进新农村建设可以稳定农村社会,赢得民心,缩小城乡差距,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物质基础。
第二,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使公共财政以较大幅度向“三农”倾斜。我们到四川调查,当地政府就新农村建设问题对100户农民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其中26%的农民完全愿意搞新农村建设,另有68%的农民表示只要自己不出钱就愿意搞新农村建设。从当前农村的经济条件看,新农村建设的首要政策问题是钱从那里来?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公共产品领域的投资建设,政府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因此,“十一五”期间,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三农”政策,公共财政政策要向农业、农村倾斜。另外,还应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其资金从财政每年增收部分中切出一块;每年专门发行一笔新农村建设国债;再有就是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部分。只有这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保障。
第三,要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确定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实施乡村综合整治,有计划、有步骤的集中连片推进。为了避免在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各地实际和农民承受能力,劳民伤财,一哄而上,搞“一刀切”,必须制定我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做到“规划先行、科学指导”。通过规划的制定,使新农村建设一开始就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确保各项建设工程有序发展。
第四,加强管理体制创新。对投入“三农”的资金要从来源上进行整合,集中使用,以提高使用效率;同时改变国家财政支持新村建设的支持方式,实行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支持形式。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社会投资主体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
第五,要分清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东部地区新农村建设,应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中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新农村建设中外部性非常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对于社区性很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对于贫困和落后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央也要承担比较多的责任。
第六,要加强组织引导,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序、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在新农村建设中,还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扬民主精神,号召农民广泛参与。要结合实际,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将村中德高望重、有奉献意识、有组织能力的人吸收到理事会中,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要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和联系起来,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