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世纪90年代末,农民与基层政府的苛捐杂税做斗争的时候,复印机的普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了复印机,匹夫匹妇可以把深藏在庙堂中不见天日的“减负” 文件广为散发,为抗捐抗税行动赋予了合法性。于建嵘说“复印机改变了中国农民与政府的关系”,可见科技对基层政治生态产生的影响。那之后,经济和政治层面 的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城里维权早就发展到了互联网阶段,村里的主流形式还是复印机和“大字报”,直到2009年,形势才有了全面趋同的迹象。
从河南的“灵宝帖案”、山东的“曹县帖案”、内蒙古的“吴保全帖案”、河南的“沁阳帖案”、湖北的“十堰帖案”,以及最近发生在江苏泰州的“泰兴帖案” (《南方周末》4月1日报道),可以明显看到,网络已经成了城乡公民举报基层政府或官员的共同渠道。由此引发的反应也惊人的一致。发帖的人被公安机关抓捕 (屡屡跨省),被检察机关以“诽谤”或“侮辱”或“诬告”罪名提起公诉,一审法院通常认定有罪,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
上诉之后 的情形各不相同。有发回重审、罪加一等者(“吴保全帖案”),有维持原判者、刑满释放者(“泰兴帖案”)、有撤销上诉、赔礼道歉者(“曹县帖案”、“灵宝 帖案”和“十堰帖案”),有取保候审、国家赔偿者(“沁阳帖案”)。
不管是哪种情形,对法学界人士来说,以上几起案子大多存在事 实认定有误、程序不当、法律适用错误和法律精神领会不准确等等问题,没有一起是程序和实体没有瑕疵的“铁案”。各地办案人员在同类案件中所犯的错误也相当 类似:公安机关总是先抓人再收集证据;检察院总是越俎代庖,对分明属于自诉的案件提起公诉;法院的判决经不起推敲。至于发回重审反而加刑的,更是有钻法律 制度的漏洞,实施打击报复的重大嫌疑。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层出不穷的案子的案情迥异,各地的处理手法却如出一辙,可见 公检法沦为地方政府或个人实施钳制言论和打击报复的工具,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要求司法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呼声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些案件更加证明了其迫切程 度。司法机构先是充当打击报复的工具,一旦相关案件在舆论的压力下撤销,法庭向被冤屈的当事人赔礼道歉时,又扮演替罪羊的角色。如此反复,法律的公正和司 法的尊严荡然无存。
法律被政府和个人的作为所绑架,已经成了基层政治中特别值得警惕的现象。维权者已经在实践中更新了知识,提高 了技能,“泰兴帖案”中的农民就是一个例子。他们走过了从写“大字报”到请人上网跟帖(4块钱一条,是市价的8倍)到自己熟练上网的维权之路,但地方政府 和官员的反应还顽固地停留在“大字报”时代。频发的“帖案”显示,基层政府和官员相信通吃,不相信妥协;相信强力,不相信协商;即使互联网已经改变世界, 他们仍然相信,舆论是可以操控的,而不是尝试去面对现实。他们的共同反应是把公检法推向前台。
借道司法途径并不意味着要用公正的 方式达到目标。地方政府或个人隐身在幕后,把法官当作家臣,不管结果如何,最后埋单的是整个社会。人们失去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只能诉诸信访,当信访的渠 道被壅塞(这一点毋庸多说),群体事件就会变成顺理成章的结果。
要打开这个恶性循环的死结,政府首先要对现实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从“大字报”到复印机再到互联网,技术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中国人的政治意识和中国基层的政治生态。如果意识不到时代在变化,意识不到这种 变化包孕着全新的政治动机,不能对这种变化了的环境做出正确的反应,就会像各地“帖案”中的各地政府一样,对形势产生误判。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在群体事 件中动辄把警察推到第一线的做法是错误和危险的。把司法推到基层政治博弈的第一线,同样错误,同样危险,但也许还没有被认识到。
- 责任编辑:zfm
-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