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This essay studies various groups including migrant workers, woman, children, and elders, both at the family level and the community level, to analysis the different impacts of migration, and its affects on poverty and inequality. The conclusion includes: migration has the positive impact on economy and development, such as the decrease in absolute poverty, and the improvement in life quality; the negative impacts are on the social-cultural aspects, such as weaken of the cohesion in the community, and spread of utilitarian. At the same time, the impacts on different regions, different families in one region, different members in one family are various from each other. The shift of power balance in a family benefits the younger generation but is negative to the elders. Also, at the early stage, migration has positive impacts on change of the institutional inequity and breakthrough of the barriers between city and rural area. However, in constant migration, the inequity is not eliminated but even enlarged. Compared to non-poor and the youth, poor families and elders are further marginalized.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农村的人口流动从一开始,就与贫困的问题联系起来。20世纪90年代的早期调查显示,农村人外出的最主要的理由之一甚至第一位的理由,就是帮助家庭摆脱贫困。当然原因还有很多,如跳出“农门”,寻找发展机会,逃避矛盾,等,但是如果说“第一位”,各种调查都显示与摆脱贫困直接相关1。
中国的贫困和反贫困问题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关于什么是贫困,有各种认识,但是对于这些年反贫困的成效,无论是官方、研究者还是公众,以下两点是共识的:
第一,中国贫困状况,20几年来,绝对贫困大幅度减少。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1985年1.25亿;2006年2148万,下降了80%以上;2 2008年上调扶贫标准,并把绝对贫困标准与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扶贫对象上升为4007万人。3但较之1985年扶贫之初、同时也是农村人口流动之初,贫困现象的减少仍然是非常显著的。
第二,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对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1985年为18.0%,2007年上升为38.6%。4
然而,另一些相关的问题也尖锐地提了出来。一方面外出打工潮一浪高过一浪,目前已经占到农村劳动力的1/4以上;5另一方面城乡差距、农村内贫富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日益扩大,如1984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到1.71:1;90年代以后,城乡收入比持续扩大,到2006年,提高到3.28:1;6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指出,在过去的17年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7以致出现“三农问题(农村、农民、农业)”和农民工问题,并且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说明,在农村绝对贫困大幅度减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情况下,不平等所带来的相对贫困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那么,这种相对贫困是如何发生的?农村劳动力和人口的流动对不平等的影响是什么?
本文是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写成的。在笔者的现有研究中,与贫困相关的内容主要局限在经济和社会的那些方面。8经济贫困包含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的概念基本上沿用传统贫困含义,即物质生活层面上低于现有的一般生活水准的状态;相对贫困则主要指收入差别。与社会相关的方面包括,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源的不平等。此外,文化对于农村贫困的影响是深刻的。张小军曾经从文化剥夺的角度理解贫困文化的产生,他的论述涉及农民工的主要是那些进城的农民工在文化方面的劣势;9而严海蓉从农村作为城市“现代性”的对立面,被构建为文化的荒原,迫使年轻人逃离农村,两者共同构成“农村的虚空化”;10有关“新生代农民工”、“二代农民工”的研究,都指出当下农村外出的年轻人“留不下、回不去”的两难选择和精神困境。11
2006年-2008年,笔者参与了一项对农村贫困的定性研究。12与从国家层面、根据数据做出的研究视角不同,该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发现贫困的机制,分析贫困和反贫困在各个层面是如何发生的。即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流动对于他/她们的家庭、所在地区和本人发生了哪些影响?这种影响与不平等的关系是什么?这样的研究目的决定了我们的研究主要是定性的,而且力求自下而上的视角。以下本文将根据农村家庭、农村社区和流动者群体等层面描述和分析该课题的观察和研究。
二、流动与家庭层面的贫困
之所以将农村家庭作为本文考察的第一个层面,是因为家庭是农村居民生活的核心,是连接个人与社区社会的关节点,个人通过家庭确立在社区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这一点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对于已婚者来说,他/她们外出打工的首要目的是从家庭需要出发的,对于未婚者来说,家庭的需要也是他/她们重要的动因之一。13
本项研究显示,那些有着大量外出人口的村,农户的主要现金收入来源于外出打工,打工是多数家庭脱贫的重要途径。“不出去打工就没有钱”,成为多数农村居民的共识。在我们访谈的10个村,村民们普遍对打工的意义给予充分的肯定。
有一些人通过外出打工——经商的途径,获得较高收入,创立自己的事业,或者全家脱离农村,进城落户,不过这样的情况在外出者中只是凤毛麟角。
对于多数打工者和他/她们的家庭来说,打工使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都有了一定的改善,过去不敢买的东西敢买了,过去吃不起的东西现在也能吃了,很多的家庭盖起了新房。在我们调查的农村,那些房子盖到第二代、第三代或更新更漂亮的农户,都是因为有人在外打工。而那些仍然住在几十年前的老房子的家庭,往往是没有打工收入的贫困户。因此,从绝对贫困的意义上讲,打工对于提高农村家庭生活水平是有着积极作用的。如内蒙Q村村民说:
20年前吃都不够,10年前吃是够了,但是现金不宽裕。以前吃棒子(注:指玉米)等,现在吃细粮。原来园子里有就吃,没有去买的;现在都买菜吃。10年前过年才杀猪(也有个别的不杀),来客人的时候去买一点,现在想吃就买。现在过年是家家杀猪,多余的存起来,也有做成咸肉的。10年前杀的猪,个头小,肉少,没有膘。现在的猪个头在大,能做油。现在养猪卖,10年前自己吃的猪都不够。以前穿自制的棉大衣,现在买防寒衣、羽绒衣。 ——内蒙Q村村民座谈会14
但是我们的分析认为,打工的收入对于占多数的农村家庭的生活来说,主要还是起着一种“平衡”作用,即维持着在本地一般的生活水平。近些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的支出也在增加。如日常生活、农用物资、人情往来等费用都在上涨,单靠务农收入,是很难应付这些开销的。贫困定性研究所调查的地点,多是贫困村或比较贫困的村子,在这些地方,生活水平并不高,但是要想正常维持下去也要依靠打工。如江西S村,一种典型的家庭分工模式是,青壮年外出打工,老人或一些妇女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家里所产粮食、蔬菜可以维持全家人食用,但是生产成本却要依靠打工的收入来维持。如果没有打工收入,甚至贷款也不能还清。15江西X村是库区重点移民村,村民普遍认为:移民至今已经十五、六年了,其他方面的生产没有什么变化,如果不是这些年兴起的打工,我们库区村民的生活还会更苦。17个农户的访谈反映,有12户的打工收入占家庭全部收入的70%以上。16 而那些维持农村家庭再生产必须的项目,如盖房、结婚、教育、医疗,上涨得更快。有的村反映,现在盖一套一般水平的住房,要比10年前投入的成本高出近10倍。遇到这些大宗开支,农村家庭往往先通过借贷解决,然后打工还贷。而“还钱”成为许多人外出打工的直接目的。LRF的情况就很典型:
我1991年外出,是因为“家里修了房子,花了四千多块钱,向舅舅借了两千块钱。为了还修房子欠下的债,又外出去砖厂。”后来的打工生活非常艰辛,又没有挣到什么钱,“结婚后就在家种木耳,结果亏本了。当时我就想,我又要出去打工了,我得还贷款呀。” ——四川J村LRF生活史17
因此,对于多数农户来说,外出打工的收入只能在维持基本平衡之中循环,很少能够积累的。正如甘肃D村民说的“打工的钱,光花了,没有发展”。18比较富裕并能够全家在城市生活的家庭,由于城市生活开支加大,也不能形成积累。因此多数的打工者在年龄大了以后,返回家乡,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去。
但是这样的平衡也往往是脆弱的。首先,外出打工必须依赖外部劳动力市场,经济波动、劳动力市场不规范、社会排斥,都会直接影响到打工者的就业机会和收入,而这些,是来自农村的打工者所无法控制的。如笔者1998年在四川J县调查发现,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在广东打工的人由于找不到工作只得返乡;2008年底据该县劳动局统计,当时5千多回乡的农民工中,有近一半是受金融风暴企业倒闭或减员影响而不得不回家的。19 正常年景中农民工业常遇到失业的情况。如2002年笔者在广东、李强在北京的调查显示,曾经失业一个月以上的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的1/3和100%。20遇到这种情况,有时甚至需要依靠农村的家庭寄钱或者借钱来维持生活。
而那些在外出期间遇到意外事件或者打工失败,其中农村的家庭成为其损失的直接承受者。近些年备受关注的拖欠工资、职业安全事故、外出期间被骗等事件,在侵害打工者权益同时,给打工者的家庭带来种种不幸,有的由此彻底致贫,有的导致家庭关系的动荡。如笔者2004年策划的对四川J县16个乡镇调查,登录了346例在外出期间致病、致残、致死的情况,其中Z镇外出人口1万多人,登录的受害者242人,比例达2.4%。打工者的意外事故给家庭带来的损失之一就是经济状况的逆转, 3/4家庭下降为本地“中下”水平,其中更有36户成为“特困”户。21
CKS:男,S村1组,于(19)99年12月由亲戚介绍处出打工,月工资800元左右,每天工作10 多个小时。于99年在贵阳煤矿厂打工时煤矿垮塌时受伤。住院2个多月,医疗费几万元,由煤矿厂全部支付,作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得到了4000元赔偿,申请了仲裁。于2000年回乡,没有劳动能力,至今没有结婚,家中还有七十多岁的母亲,生活非常艰难。(探访者:周利、肖峥嵘)
Z村PY,35岁,2003年经熟人介绍到都江堰紫坪铺水利工程打工,一个私人承包的地质勘探队,在晚上9点加班的时候,被钻机倒下来轧伤了腰,下半身瘫痪,没有赔偿,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被送回家,生活不能自理。妻子离家出走没有音讯,家中有80岁老母、近90岁老父和一女一儿。目前生活和孩子上学来源,靠老父亲微薄的退休金、农村低保、三个姐姐接济和社会捐助。访谈出来后路过P家的承包地,由于没有劳力,上面长满了杂草。(探访者:谭深、许平、程瑶、刘会平)——2004年四川J县工伤探访项目案例22
“贫困定性研究”课题调查中也有多起这样的案例:
MSZ,1989年在青海玉树县修路,当时没有拿到工资,老板跑了,会计也跑了,他们当时向公安局报了案,但是等过了春节,这个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他当时不仅没有拿到钱,还因为向别人借路费,欠了钱。因为家中小孩年幼,他需要在家帮衬农活,所以之后6-7年他都没有出门。1998年的时候,他去西藏修路的时候再次被老板吞没了工钱(他的大儿子因此没有钱上初中)。 ——甘肃H村生活史23
杨××1990年到辽宁的砖厂干活被机器压坏了腿,之后他回到了农村,迄今没有结婚,生活在贫困之中。 ——内蒙Q村生活史24
1990年王××在辽宁的一家砖厂打工,由于事故然后回家养病,在患病后由于生活所迫依然外出打工,最后由于劳累变成半瘫痪,几乎失去了劳动能力,成为村里不多的低保户。 ——内蒙Q村生活史25
其次,受家庭生命周期影响,在那些没有其他产业的贫困地区,因为农户主要收入靠外出打工,家庭的劳动力结构构成了一个家庭贫困与否的直接影响因素。当一个家庭的子女还小,没有进入劳动年龄,而祖父母的年纪比较大,需要年轻人照顾的时候,家庭劳动力不足,这个家庭往往会比较贫困,而当子女进入就业年龄,已经开始可以打工挣钱的时候,这个家庭就可能摆脱了贫困。但是当这些子女重新入婚育年龄,这个家庭又重新进入了贫困。如果缺乏劳动力,又遇到意外的支出,家庭原有的平衡就会被打破,陷入贫困之中。26
三、流动与社区层面的贫困
外出打工为家庭增加收入的同时,给输出地农村社区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不同群体的认识也不完全一致。
外出打工对社区的积极作用
输出地政府一般都充分肯定外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正因为如此,在农民工流动的初期,国家对“民工潮”总体上还抱着限制态度的情况下,很多输出地基层政府(如县、镇乡)就直接参与和推动了本地劳动力的输出工作,如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两地建立相应机构,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组织劳动力外出。“贫困定性研究”课题调查的四川Z镇早在1987年就开始了这一工作。该镇所在的T县,是一个农业县,经济发展水平在CH市所辖区县中名列末位。当时的领导经过调研,认为劳务输出是一条经济发展之路。他们成立了专门机构,精心组织安排了早期到广东的务工队伍,逐渐推动了本镇乃至带动了周边镇、县的外出务工潮,曾被媒体称为“打工第一镇”。27
在那些以自发外出为主的地区,农民外出打工的人力资源投资和交通、求职生活的成本由外出家庭和打工者本人支付,政府基本不需要投入资金。然而打工的效益却是立竿见影的,其收入用于消费也增强了地方经济的活力,在上世纪90年代,媒体上经常出现“××地外出务工寄回的款项相当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倍”之类的说法;而一部分人回流到本地的小城镇开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又增加了税收。这使大部分地方政府认识到劳务输出的好处。随着劳动力外出作为地方政府参与市场的一部分,在以农业为主的地区,“打工经济”往往成为当地重要的甚至是支柱产业,各地纷纷提出“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打造”本地的劳务品牌。
近几年,随着农村土地的开发,土地流转引入了新的模式,从原来农户间的流动转变为政府与商家共同运作的模式。一种做法是政府运作把农户承包的土地再集中起来进行整理,然后引进商家进行规模经营。这样出现两个难题,即“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而第二个问题的实质是一些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按照一些地方的实施设想,原承包的农户从经营者那里取得租金,家庭中的劳动力或给新的商家打工再取得一份工资收入,或者外出打工。这似乎是一个农户、经营者、地方政府“三赢”的模式。因此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推行,劳动力的外出由于有利于土地的集中而更加得到鼓励。有些地方实行了这一政策后,农户在当下确实得到收益。但是在这种模式中三方的法律关系是不清楚的,农户在三方的关系中明显处于被动的位置,如何保护他们土地收益的权益、年长的打工者返乡后的就业很可能成为潜在的问题。28另外,与此配套的“三个集中”(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集中居住区集中)之一是农民的居住集中,由此将会有大批的农村居民搬迁,虽然财政会提供给农户一定的补贴,但是主要的建房款还是要由农民负担,而新建住房的标准明显高于从前,如四川J村村民说,一套120平米的楼房不算装修需要自己投入7万元左右,农民不得不为此花费更多的钱,提高了他们的住房成本。29
对于本地社会资源的扩展和人力资本的提升,外出打工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认为,农民通过外出经历提高了技能,更新了观念,他们“换了脑子,挣了票子,闯了路子”;一些成功者还建立了如商会等在外的组织,成为本地潜在的社会资源。地方政府往往热衷于与这些成功者建立联系,将本地的影响扩展到输入地,招商引资、与输入地政府建立关系、联系劳务输出、调解各种纠纷,甚至协助办理政府在输入地的有关行政事务。如我们调查中认识一些来自外地的商会的朋友,他们告诉我们,换第二代身份证时,在这里打工的上万家乡人的身份证就是他们协助办理的。
对于打工者来说,“见世面”不仅是许多人外出的一个目的(各种调查都显示这是仅次于“挣钱”的第二位动机),也是他/她们总结打工生涯时共同肯定的一项重要收获。这次调查中一些打工者就说,自己是“有见识的人”。这些人返乡以后,成为当地的组织资源。他/她们中的一部分人当上村组干部。如四川J县F镇的村干部中,有20%是曾经外出打工的。镇组织部负责人评论说,“一般出去打工的人能力相对较强,见识多,态度要积极一些,发言都会讲到点子上”,但是,20%的比例还是低了些,因为“打工者在外面做得比较好的都不愿意当村干部”(四川T县F镇镇政府访谈,2006年2月25日)。而且通过外出经历,打工者维权意识增强,在家乡一些公共事务中发挥了作用,如在四川J村调查时,遇到两起为维护村民利益的集体行动,起主要作用的都是有外出经历的人。30
外出打工对社区的消极作用
近年来,农村问题成为关注重点。在讨论农村社区贫困时,“贫困定性研究”课题将其归纳为物质性公共资源以及非物质性公共资源的匮乏问题。指出自然资源的不足、劳动力资源的缺失、基础设施缺乏有效的维护、集体收入的匮乏、没有足够的组织资源,以及社区认同感的消失,凝聚力的削弱,共同利益的瓦解,相互信任的匮乏、集体行动能力的丧失等,是社区贫困的种种表现也是致贫的部分原因。31还有一些个案显示,特定的政策、大型工程等都可能导致某些地方脱贫或致贫,如四川B县的“退耕还林”政策使村民在一段时期有了稳定收入,32但江西X村是库区移民,“优质的工程”与“落后的库区”、“艰难的移民”并存的现象使当地社区陷入贫困。33不过,无论在哪种类型的地区,劳动力的流动对当地都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劳动力外出带来人口结构的改变。由于外出人口的主体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的人口年龄结构向着“哑铃型”(两头大中间小)发展。对那些外出劳动力主要在附近打工的村庄来说,这种改变还不算明显。但是在外出人口集中、且多为长期外出的村落,显现出典型的哑铃型结构。在这些村子,大部分青壮年外出了,中小学生到中心小学或乡镇上学了,只有老人、少量的成年人和学龄前儿童留在村里。尽管外出打工使村里的新房接踵而起,但是有不少的新房闲置到旧了也无人居住。这样的农村就出现明显的“空心化”现象。在一些地区,青年女性外出比例大于男性,造成村民对于婚配失调的忧虑。如在云南Y村,虽然外出人口的比例还不大,有20多位大龄男青年没有娶媳妇,被归咎于年轻女孩外出或外嫁了。34四川Z镇早期政府组织的外出者多是女性,后很快发现留在农村的男性的婚配可能受到影响,政府在劳务输出时便采取了男女搭配的方式,来避免性比例的失衡。35
“贫困定性研究”课题研究中归纳的劳动力资源缺乏、组织资源不足、凝聚力的削弱等,与大批人外出务工有直接的关系。前面谈到外出对农村社区的积极作用时,曾经指出外出带来本地社会资源的扩展和人力资本的提升,可以认为这是一柄双刃剑:外出的历练提高了本地人口的资源禀赋,但是这些人力资源并不在本地社区发挥作用,就家乡的需求来说,总体水平来说是下降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是,修建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时,能够干活的人手少了。我们在四川J村调查时,正看到村里一条道路在修建,与人民公社时期动辄“人民战争”的情景大不相同,稀疏的劳动人群中,只有几位年轻的妇女,其余都是上岁数的人。由于劳动力缺乏,农户间的互助也不如从前了,过去有些通过邻里之间互惠能够完成的事情,现在需要通过市场解决。有的农户在建房、农忙等时节,出钱都难以请到合适的劳动力。随着有活力的青壮年的流失,村里失去人气和生气,同时也使社区内聚力下降,成为一些年轻人外出的直接原因,他/她们说,“村里没有人一起耍(玩)”,“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还有一些问题,有着复杂的成因,但是大量人口外出也是其中原因之一。比如农村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降低,一些村民认为,青壮年外出,敢说话的人少了,村干部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而村干部认为,因为留守在家的老人无法做主,许多公共事务难以开展。社区公共活动参与减少,社区内部的联系变得更为松散。一些地区的党团组织活动和村民会议要给钱才有人参加,由于年轻人已经很少,团组织名存实亡。传统的文化活动参加的人也很少,甚至春节、元宵节都很冷清,“与过去相比有天壤之别”,只有老年协会还有一些活动。四川J村干部评价说:
外出的影响有好也有坏。在我看消极的更多,因为年轻人出去打工以后,只顾在外挣钱,不顾农村的家,……公共事业很难发展,什么都需要花钱请人来做,与(19)95年(外出打工)前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且现在老百姓的觉悟比以前差了,公共意识几乎没有了,脑袋里只有钱。 ——四川J村干部,2006年2月25日访谈36
3、外出打工对社区贫富分化的影响
根据外出打工对于农村家庭提高收入的重要性,可以推测,在一个社区内部,外出拉开了家庭之间的贫富差距。这个结论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被提出,37并被后来的许多研究证实,“贫困定性研究”调查也有这方面的例证。如甘肃D村,“86、87年的时候,村里人开始出去挖金,最多的时候有一家出去3、4个人的;群众中开始出现两极分化,村里开始出现‘收入不均等’”38;江西S村对比10年前,“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10年前80%的农户集中在下等户,现在超过80%的农户集中在中等户。多数农户能够从下等户进入中等户,主要依靠的是打工收入。”;39江西X村“近300个农户中25户富裕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家里都有人在外面打工,有的家庭有多人在外打工,身体都很健康。在25户富裕户中,有人打工的9户,占36%。”40
但是如果将外出家庭与未外出家庭的条件比较,又会发现,社区内那些外出的,往往是本地的中等上下的家庭的劳动力,既不是本地的贫困户,也不是富裕户。这里原因有二,第一,外出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如交通费、求职费及一定的生活费等,对于贫困家庭,这也是不小的数目,因此“出不起”。对于相对富裕的家庭来说,如果能够在本地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收入,他们也没有必要外出打工;第二,贫困家庭往往是那些劳动力缺乏的家庭,因此出不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将村里的农户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真正的上层和下层变化是不大的,通过外出打工变化较大的,是那些在本地的中等收入户,他们打工收入可能提升他们所在家庭的生活水平以及在社区分层中的位置,从而拉大了与本地贫困户的差距。
但是如同本文分析流动与家庭贫困所指出的,外出打工者一旦遇到意外事件或者打工失败,特别是遭遇工伤、车祸、重病等事故丧失劳动力,立即将其家庭拖向贫困的边缘,目前农村社区内一部分贫困人口,就是由打工人群中的不幸者组成的。正如江西S村的报告指出的,“疾病是导致农村贫困最重要的原因,而外出打工可能是S村农民致病的一个重要原因”。41由于打工者多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撑者,上有老下有小,一旦丧失劳动力,他们家庭的缺乏劳动力就成为“绝对意义上的缺乏”,而且失去“发展的潜能”42相当长一段时间难以恢复过来。
目前,随着反贫困的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已经大幅度减少,如上所述的绝对贫困人口中每个社区都只占很少的比例。但是,与十几年、二十几年前比较,那时候普遍贫困,社区的功能还相对完整,贫困人口还没有那么边缘化。而当下,农村社区内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得贫困家庭和成员在社区内更为卑微和边缘,虽然农村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正在建立,但是无论是数额还是覆盖面,距离贫困家庭的需要还很远。他们不能分享打工的成果,在农村人气抽空、社区功能已经出现残缺的情况下,打工的消极影响却更深地落在贫困的家庭和成员身上。
四、流动对不同人群的影响
流动与性别
(1)外出模式
根据最新数据,2006年农村外出的男性占男劳动力总量的31.3%,外出女性占女劳动力总量的18.2%。43总体来说,与此前历年的情况类似,外出男性的数量远远高于女性。这说明了农村外出模式的延续性,即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存在着性别选择。这种选择是个人、家庭和市场的共同作用。
就个人来说,中国改革前30年社会主义的实践,使“男女平等”成为大部分农村人耳熟能详的官方话语,虽然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造父系制度,但是仍然成为妇女争取权益的话语资源;而随着改革开放,西风东渐,个人自立自主、发展、成功等话语也渐渐成为农村年轻人热衷的尝试。在这样的语境下出现的外出打工,于家庭于个人,都是一种发展资源。前文曾述,各种调查显示,农村人外出打工的目的,第一位的是“挣钱”,第二位则是与个人发展相关的“求发展”或“见世面”。特别是对于未婚的年轻人来说,主要从自身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主要从家庭的需要出发外出打工的占相当大比例,而且很大程度上得到家庭的支持,这方面性别的差异不是那么明显。44但是这种情况主要地发生在不那么贫困的家庭。贫困家庭或家里有急需的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比如如果上学的机会有限,只要男孩能够继续升学,这机会总是给男孩,只有男孩无法读下去的情况下才能轮上女孩;又比如,未婚的女孩寄钱回家很多是用于兄弟的上学、结婚,却极少见到男孩寄钱资助姐妹的。因此,可以认为,当发展资源相对匮乏时,女性的机会可能更多地被剥夺。
个人一旦结婚,进入家庭生活,就进入了实实在在的两性关系中。婚姻促使夫妻双方必须调整个人的目标,将生活的重心转移到小家庭。虽然在当代中国农村,近年农村家庭经营的结果使得权力从老一辈向年轻人下移,家庭关系正在从父子轴心向夫妻轴心位移,妻子在家庭中有了更多的发言权。但是多数夫妻之间仍然延续着“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本次调查也显现了这样的分工。在外出模式上,就出现这样几种类型:打工婚配型,夫妻二人没有结婚之前都作为打工,婚后,妻子仍然倾向于外出;“夫主妻从”型,婚后才开始外出,由丈夫在外站住脚,将妻子接出去,或带子女或不带;外出留守型,一般是丈夫外出,妻子留守,多数是有了孩子,而不便把孩子带出去的情况。以上主要是远距离打工的情况。不过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婚后妻子先外出,帮丈夫找到工作后,丈夫再外出;或者妻子外出,丈夫在家。如四川J村的外出是从去广东的工厂打工发端的,而且当年最早外出的都是女性,因此出现一些前面所说的“例外”模式。这次调查的两个组外出的46对夫妻中,23对夫妻是一起外出的;有4例是妻子外出,丈夫在家。这种情况往往带有无奈的成分。而在以季节性外出为主的情况下,已婚妇女外出的比例明显少于男性(如内蒙Q村)。研究者认为可能由于男人从事的种植业的季节性因而有时间外出务工,而妇女的家务、养猪和照顾孩子是没有季节性的。45虽然上述外出模式有一定差别,但是如果将外出也作为一种发展资源的话,其共同之处现有的性别分工给予已婚的妇女的自由空间是缩小了。
(2)婚姻对不同性别的外出者的影响
与家庭的性别分工和角色相关,未婚的打工妹中始终弥漫着一种“婚姻的恐慌”。自我意识、发展意识越强的女孩这种恐慌就越甚。当问到广东外来工在恋爱和婚姻所面临的问题时,男性和女性都有着“知音难觅”的烦恼,但女性选择该项的比例(40.9%)显著高于男性(31.3%)。46当年轻的打工者外出的时候,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提高了他/她们对婚姻的期望值,希望通过外出,扩大自己的选择,寻觅到如意的爱人。但是在“男高女低” 的婚姻模式中,择偶对两性的影响和意义是非常不一样的。男性的自我发展与他们择偶的方向是一致的,个人地位越高,择偶的自由度越大;而女性则相反,个人发展越好,择偶的范围越小。这给女性的内心带来深刻的矛盾。2002年调查时发现25岁以上的被调查女性有10%未婚且没有男朋友。47她们难以找到合适的配偶,没有自己的家,又不愿意返回农村的父母家,也无法定居在城市,成为一群内心孤独的漂泊者。
(3)市场对性别分工的利用和改变
关于工业化或近年所强调的市场对两性差别的影响,历来有两种相反的理论:一种认为市场使各种先赋因素的作用缩小,有助于减少男女在分工和分配方面的差别;另一种理论认为,市场分工带来分化的结果是妇女劳动力的非技术化和低层化,结果是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边缘化。48
马春华在输出地的研究支持了差别减少论。她认为,农村家庭的性别关系的理论核心是“父权制”。外出打工作为一种发展资源,更多地是由市场提供的,而不取决于家庭资源的分配。对四川竹镇一个外出者集中的村庄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农村女性大量地外出务工,塑造了更为灵活的性别分工模式——如同前文提到的妻子外出、丈夫在家的模式。妻子的收入,增强了她对于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支配权,塑造了新的自我肯定的自我意象和社会定位,减轻了性别偏好意识。在家庭和文化领域则有助于削弱父权制的生产和再生产,从而有利于家庭的性别关系走向相对平等。49
而在输入地,特别是那些新兴的工业化地区, 云集着成千上万的来自农村的年轻女工。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民工潮”时期,这些输入地的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找到工作。从这个意义上,市场确给女性提供了另外的机会和资源。但是另外的事实也很明显,在农村劳动力的流入地,不仅出现了“正式”和“次属”的或本地人和外来人的二元劳动力市场,还出现了分性别的劳动力市场,以及相关的男性职业和女性职业。研究发现,在城镇的劳动力市场上,外来人的劳动力市场比本地人的劳动力市场的性别隔离更为严重。50外来女性集中在那些不需要技术、工作时间长、低工资的劳动密集型工作中。对于本地人与外来人的隔离,由于是“地方利益决定论”,已经受到大量的批评;但对于性别隔离,往往被经营者解释为“生物属性决定论”,或一些研究者认为的人力资本决定论。没有受到更多质疑。它认定女性的生理使她们更耐心,更适合做单调乏味和更长时间的工作。但是在南方调查,流水线女工因紧张、压抑和劳累出现的精神病态、过劳死、自杀现象并不比男性少,只不过它们往往被归结于个人原因罢了。市场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某种职业对女性劳动力的青睐的真实原因在于,作为家庭经济和社会权力的边缘部分,女性比男性更能接受低廉的报酬,她们是廉价劳动力中的廉价劳动力,而且更不易有组织地反抗。资本利用了女性某些弱势,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
(4)留守妻子
丈夫外出打工,妻子一段时间或一直留守农村的家中,是典型的性别分工所致。对于这样的分工,妇女们是怎样看的?本次调查时妇女的座谈会上有两段对话:
主持人:大家觉得女的出去打工好不好?
发言人1:打工只有年轻人出去打工好,像我们这种那么老了,出去都没人要。我在外面去过几年,外面的钱也不好挣,加班加点,加到两点钟一个月才几百块钱。
发言人4:在外面打工有固定的工资,就觉得心里有点安慰。……
发言人5:最好的还是教我们一点技术让我们在家里做,出去打工了家里照顾不好,娃娃也没人管。
主持人:大家觉得在生产队里,妇女和男人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发言人3:现在女的比男的有用。
发言人5: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现在也都还是这样的。还是平等。
发言人3:男同志还是可以在家里带娃娃种庄稼,女同志还是可以在家里带娃娃种庄稼。都差不多,哪个做什么都是一样的。 ——四川J村妇女座谈会51
在夫妻能够和谐相处,妻子受到尊重,而且家庭生活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参加座谈的妇女将性别分工视作家庭策略,是认可的。
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女性的感受就完全不一样。同样在这个村有一个案例:
丈夫XSE:早年家里很穷,但是XSE很聪明,学到一定种木耳技术,经千辛万苦,盖起房子,存了一点钱,但后被合伙人骗走8.4万元,“整惨了”。他“花了一、二万块钱请红道白道找,也没找回来”。为此欠下大笔的债,“都没得眼泪了”。为了生存,也为了躲债,他东奔西走,先是在新疆挖矿,还去过苏联。一段时间不与家里联系,家里人以为他已经死了。直到挣到一些钱,才寄钱回家。以后“哪里有活路就到哪里去做”。现在孩子大了,他家的经济条件在本村也算是“小康”了。
妻子XXS:在怀第一个孩子时,“太累了,动了胎气”,孩子生下来就是畸形儿,没多久就死了,她十分伤心;第二胎又是因为辛苦,流产了;大儿子是第三胎,“做农活的时候都是把娃娃背在背上,晚上干到3、4点”,二儿子出世后没有奶水,只好把“米粉磨碎,冲水喂他喝。娃娃也是可怜得很,饿了很久,营养不良,严重贫血。带到医院去,医生喊输血,我们又没有钱用医院的血,只有抽自己的,老公说抽他的,我想着他是男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天天要出去做事情,抽了血肯定身体很受影响,活路都做不下来,我在家里虽然也累,但是要好得多,就让抽的我的血”。丈夫躲出去几年没有音讯的那一段,“没有老公音讯那段时间是最苦的日子,外面到处都有债,娃娃又生病了,我还要做农活,连一个安慰的人都没有”“我都想和他离婚的”。
在一次访谈者与夫妇俩聊天时,说到这段经历, XSE说“自己这辈子还是值得”,XXS立即回应道:“我不值得”。 ——四川J村XSE和XXS的生活史52
夫妻俩在那段经历中,都历尽艰辛。对于男性来说,尽管外出充满风险,只要结果还好,他可以从中获得成就感;可是对于女性来说,巨大的苦难给她留下的,只是创伤。在后来家庭的状况上升中,她只被认为是一个辅助的角色。她最大的寄托是孩子,而没有女性作为个人的位置。
母亲流动对儿童的影响
农民工的流动,对未成年的子女有巨大的影响。一部分随父母外出的被称为“流动儿童”,而父母或一方外出,本人留在家乡的被称为“留守儿童”。
社会的关注首先从进城的流动儿童开始。其中与制度相关的集中在义务教育和免疫方面,此外还有流动儿童的城市适应性及流入地居民的歧视等。批评的关注点在于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现行制度、输入地政策和输入地文化等对农民工子女的社会排斥。
经过近10年的努力,流动儿童的政策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2001年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中,就涉及了一些与流动儿童相关的政策。在儿童与健康领域,提出了“逐步提高儿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在儿童与教育领域,提出了“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2001年提出的“两个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将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当地的城市有关规划、财政预算等。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义务教育由儿童居住地政府提供条件,并且不再收费。同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一些主要的流入地也都制订了具体操作措施。53
法律和政策的完善改善了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条件,一是有学上了,二是减轻了父母的费用负担。但是在实践中仍然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按照现有的高考制度,流动儿童可以在流入地上学,却要回到户籍地参加高考,此间存在很多制度不衔接和不合理的情况;现有的公立学校虽然不收学费,但是实际上假以各种名义的收费并非个例,等等。至于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和免疫,流入地的情况差别较大。如按北京市官方数据,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已达85%以上。54有些地区目前还在“关爱活动”阶段,尚未形成制度。
近三四年,社会关注焦点又转向“留守儿童”。根据最新人口调查数据推断,2005年随父母外出的流动儿童大约有2000多万,与5年前没有太大的变化;而父母或一方外出,本人留在家乡的留守儿童5800万,增长了一倍多。55这样两个相比悬殊的数字说明,尽管近几年城市的社会环境有所改善,农民工仍然更多地选择了让孩子“留守”的方式。这与我们的调查是一致的。
四川J村村干部和村民座谈会反映,本村外出户中带孩子的仅10%左右,结合在对应的流入地广东H镇的调查,我们将外出农民工家庭分为三类:第一类“来去自由型”,由于较有经济实力,孩子的现在和未来的安排,基本上不受政策和制度的限制,而取决于其父母或他/她们自己的意愿,但这类家庭只占极小比例,按我们在流入地的社区调查,不足1%;第二类“两栖流动型”,有一定经济能力,但是根还是在农村。孩子可能一定时期在父母务工地居住和学习,成为“流动儿童”,他们明显地受制于或受惠于父母务工地教育制度;第三类“务工留守型”,外出务工改善了家庭生活,维持着农村家庭一般的水平和基本职能。但由于经济约束,父母没有能力将孩子接到务工地上学或长期生活,更多地选择了将孩子留在家乡。现所谓“留守儿童”,更多地指这批儿童。如前面的数据所示,这类家庭和儿童占了绝大多数。
由此我们相信,贫困地区外出农民工的子女,更多地属于“留守儿童”群体,国家及流入地城市的儿童政策改善并不能惠及他/她们,因为父母没有能力把他/她们接到城市生活和学习。
目前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和社会关注集中在儿童与父母分离所造成的种种问题,比如儿童的心理孤独、家庭价值的缺失,有些将发生在这个群体身上的问题都归结于与父母的分离所致。一些关爱措施和政策建议,也将重点集中于创造条件,提出创造条件,使留守儿童能够进城与家庭团聚;以及寻找替代性监护(如“代理家长”“托管中心”)的干预方式等。本章作者参与的研究从儿童的基本权益出发,提出一些新想法。
首先,有些调查指出的问题,如不安全、厌学、越轨行为等,并非留守儿童所特有,而是农村儿童普遍的问题。比如上学的交通安全问题,就与当下农村撤并村小,儿童不得不远途上学有关;又比如儿童厌学,与父母在家不在家没有直接关系。以上两者明显与农村教育的有关政策相关。
其次,留守儿童的监护,最好的环境还是家庭,目前虽然有的儿童没有与双亲一起生活,毕竟还是生活在家庭和亲人之中。各种替代方式之所以有弊端,在于亲子关系是很难替代的,而且也不能普遍推行。
第三,创造儿童进城、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条件,这样的思路完全没有错,但不是一两项政策所能解决的。如前所述,很多儿童的留守是因为他/她们的父母无力承受整个家庭在城市的费用。而这些,关系到城市住房制度乃至城市规划中是否将农民工也作为社会成员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还有,农民工的低工资与收入的分配不公有关。总之,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但是改变起来确任重道远。
3、成年子女流动对老年父母的影响
家庭中年轻人的外出,在家的成员也能分享他们的成果,比如前面所说的提高了生活水平。但是另一方面,也带来一些相互矛盾的后果。
成年子女外出,老年父母不仅要帮他们种地,往往还要帮助带孙子女,有的老人要带几个子女的孩子,他/她们的负担沉重,而且由于计划生育后每对夫妇孩子数量减少,老人带孩子感到责任和压力很大。如江西X村一位老人对调查者说,2005年10月的某一天半夜,孙子突然发病,孩子的父母在外打工,我们两个老人不敢耽搁,连夜背着小孩去就医。但因为年纪大,加之走山路,忙到天亮才回到家,“累得像狗一样”。56
前面谈到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的农村,出现“空心化”的现象,深受影响的,是留在家乡的老人。除了寂寞外,他/她们还有一个深层的担心,就是外出的儿女不再回来。
在四川Z镇,我们曾多次访问过一个留守老人的家庭。这个家庭的两个儿子都找了外地的妻子,其中大儿子已经随妻子落户到外地,老人“快要被气疯了”,接着二儿子也找了外地的媳妇,流露出离开家的念头,老人简直绝望已极。7年以后,当我们再次访谈到这家时,二儿子已经将妻子和孩子的户口落在四川的家,而且刚刚帮父母盖起了新房。这些意味着,儿子最终还是要回家的。虽然这时两位老人带的孙子女从7年前的2个增加到了4个,但是老人的气色、心情要比当年好得多,也很少像当年一样抱怨带孙子女的劳累了。
对于留守老人来说,虽然单独带孙子女压力很大,但是他/她们依然不愿意孙子女离开,盼望自己的子女回来又不现实。在这样的矛盾心情中,老人几乎是没有什么选择的。在打工收入越来越成为农村现金甚至是主要的收入来源的同时,那些不能再外出打工的老年人,逐渐被边缘化了。家庭的权力明显下移,老年人已经失去了权威,很多大事由子女辈做主,老人能够做的,就是帮助子女料理他/她们在家乡的具体事务,如种田和照料孙子女。老年人的边缘化还表现在社区事务的参与上,如前文四川J村村干部认为的,社区事务中“留守在家的老人无法做主”,老年人的意见是没有份量的,现存的社区管理体系也排斥老年人的参与;就是对留守孙子女的监护,舆论上也存有诸多的诟病,认为祖辈的监护对儿童不利。
近些年,在一些地区兴起了“老年协会”,而且为地方政府所鼓励。这是否是老年人参与的一种形式?笔者没有这方面的考察,不过据本次调查所见,这些组织的功能主要还是休闲和娱乐,对老年人的身心固然有好处,但是不能改变老年人在社区和家庭的边缘位置。
但是,边缘化与“被抛弃”还是两个性质的问题。调查中还是可以看到,农村的传统伦理还是存在,它依赖个人内心的良知和社区舆论的监督延续着,如前面的案例,那位“二儿子”在谈到为什么要重盖新房(此前老人给他们哥俩盖了房)时,他说“主要还是为了老人的心愿”。只不过这样的传统正在一点点减弱,它给农村社区和家庭会带来什么,还有待于观察。
五、人口流动对于贫困和反贫困的意义
本文通过家庭、社区两个层面,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分析了流动是如何对农村的不同层面、不同群体发生作用的,它对于贫困和不平等有什么样的影响。从分析可以看出,农民工流动对于这六者来说,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消极的作用。其积极的作用集中在与经济和发展相关的那些方面,如绝对贫困大幅度减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等。而其消极作用是弥散的,多反映在与经济和发展没有直接关系的那些方面。如社区凝聚力的减弱,功利价值观的泛滥,等。对于不同的地区、同一社区内的家庭、家庭中不同的成员,这些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如家庭中权力关系的改变对于年轻人来说是积极的,而对于老年人来说就是消极的。
总体来说,流动在早期,对于冲破城乡壁垒和消除原体制下的身份不平等是有作用的,但是在持续的流动中,不平等不但没有消除,反而扩大了。这里需要提出的,虽然本文是从流动的角度分析贫困和不平等,但是很显然,流动只是扩大不平等的因素之一,甚至只是中介因素,是其他因素通过流动扩大了不平等。农民工在城市的贫困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再如,农村中小学生的厌学、辍学造成农村儿童在起点上与城市儿童的不平等,而厌学和辍学的原因往往被认为与外出打工造成的急功近利的影响有关,但是功利价值观的泛滥早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农村的儿童看不到其他出路的情况下,外出打工只是一个出口而已。
* 本文主要的调查资料,源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课题组与世界银行的合作项目“新时期中国贫困评估·定性研究”,课题主持人为王晓毅。课题选取了中西部和东部地区6个省的12个村,对农村贫困的发生机制和反贫困战略作了较为深入细致的定性研究。本文作者为课题组核心成员之一,并主持了对四川J村及这个村外出人口的追踪调查。本文使用的资料,依据的是课题组结题时的成果,包括村级的分报告和访谈资料。该课题最终成果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1 “外来农民工”课题组:《珠江三角洲外来农民工状况》,载《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杜鹰、白南生主编:《走出乡村-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实证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4页;“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组织化特征”课题组:《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组织化特征》,载《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1期;蔡昉:《中国流动人口问题》,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7-56页。
2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2.28亿》,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7-05/26/content_6156047.htm,2007年5月26日。
3 记者顾仲阳:《我国新扶贫标准上调 覆盖扶贫对象4007万人》,载《人民日报》2009年3月17日 01 版。
4 《改革开放30年:城乡居民生活从贫困向全面小康迈进》,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gzdt/2008-10/31/content_1136730.htm ,2008年10月31日。
5 第二次农业普查农村劳动力5.31亿,见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2008年2月27日),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7_402464718.htm;2008年末外出打工1.4亿人,见《统计局:截至2008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包括本乡镇内打工人数——笔者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gzdt/2009-03/25/content_1268173.htm,2009年3月25日。
6 (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2006年达3.28:1》,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news/2007-09/13/content_8870200.htm,2007年9月13日。
7 转移自《社科院: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17年增加12倍》,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n/cj/gncj/news/2008/10-15/1412625.shtml,2008年10月15日。
8 参见谭深、郑广怀:《外来工需求调查报告》(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广东省妇女干部学校调查项目报告),2003年,尚未发表;谭深(主编):《四川省T县“工伤返乡打工者探访”项目资料汇集》,T县打工妹服务中心、T县妇联编印(内部交流),2004年;谭深:《外来女工的安全与健康》,载孟宪范主编:《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妇女》,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9 张小军、裴晓梅主编:《能力与贫困——中国城市贫困人口的个案研究》,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7年版,第201-204页。
10 严海蓉:《虚空的农村和空虚的主体》,载《读书》2005年第7期。
11 参见王春光等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和潘毅、卢晖临等对“二代农民工”的研究。
12 即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课题组“新时期中国贫困评估·定性研究”,见题注。以下简称“贫困定性研究”。
13 当然,外出的个人目标也极其重要,特别是未婚的年轻人更是如此。参见谭深:《家庭策略,还是个人自主?——农村劳动力外出决策模式的性别分析》,载《浙江学刊》2004年第5期。本文后面涉及这方面的内容。
14 “贫困定性研究”中《内蒙Q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占少华,主要成员有王红艳、张伟等。
15 “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S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王晓毅,主要成员有马春华、花传国、刘春春等。
16“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X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肖唐镖,主要成员有黄雪松、刘世清、刘晓青等。
17“贫困定性研究”中《四川J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谭深,主要成员有许平、庄明、程瑶等。
18“贫困定性研究”中《甘肃D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张小军,主要成员有马亚萍、朱宇晶等。
19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农村外出务工女性研究”项目,福特基金会资助,笔者为项目负责人;(记者:李想)《百万农民工面临裁员危机 返乡潮再次‘震’四川》,来源:央视网,转引自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0090111/n261689952.shtml ,2009年1月11日。
20 谭深、郑广怀:《外来工需求调查报告》;李强、唐壮:《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载《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6期。
21 该项目为四川省T县妇联的一个行动项目,项目负责人:王峰,谭深和许平为项目策划和顾问,亚洲基金会资助。见谭深(主编):《四川省J县“工伤返乡打工者探访”项目资料汇集》。此处总数223例,346例家庭中,有123例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22 谭深(主编):《四川省J县“工伤返乡打工者探访”项目资料汇集》。
23 “贫困定性研究”中《甘肃H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张小军,主要成员有马亚萍、朱宇晶等。
24“贫困定性研究”中《内蒙Q村分课题资料》。
25“贫困定性研究”中《内蒙Q村分课题资料》。
26 参见“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S村分课题资料》。
27 笔者调查。
28 2008年后半年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加大,大批农民工失业返乡,然而他们一些人的土地已经转包出去,或者已经失去土地,增加了农村土地纠纷和冲突。参见《财经》记者):《农民工失业调查》,《财经》杂志2009年第1期。
29“贫困定性研究”中《四川J村分课题资料》。
30“贫困定性研究”中《四川J村分课题资料》。
31 “贫困定性研究”课题总报告中“贫困的新特征”部分,王晓毅执笔。
32 “贫困定性研究”中《四川D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郭虹,主要成员有高圭滋、付颖、江春明、张微峰等。
33“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X村分课题资料》。
34 “贫困定性研究”中《云南Y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陈昕、黄小军,主要成员有潘杰、杨晶等。
35 笔者调查。
36“贫困定性研究”中《四川J村分课题资料》。
37 杜鹰、白南生主编:《走出乡村-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实证研究》,第144-146页。
38 “贫困定性研究”中《甘肃D村分课题资料》,分课题组的负责人为张小军,主要成员有马亚萍、朱宇晶等。
39“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S村分课题资料》。
40“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X村分课题资料》。
41“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S村分课题资料》。
42“贫困定性研究”中《甘肃H村分课题资料》。
43《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2008年2月27日),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7_402464718.htm。
44 详见谭深:《家庭策略,还是个人自主?——农村劳动力外出决策模式的性别分析》。
45“贫困定性研究”中《内蒙Q村分课题资料》。
46 谭深、郑广怀:《外来工需求调查报告》。
47 谭深、郑广怀:《外来工需求调查报告》。
48 金一虹: 《父权的式微――江南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性别研究》,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2-93页。
49 马春华:《市场化和中国农村家庭的性别关系》,蒋永萍主编《世纪之交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版。
50 谭深、马春华:《外出务工与农村性别关系的变化》,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课题组著,蒋永萍主编《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6年版,第十二章。
51 “贫困定性研究”中《四川J村分课题资料》。
52“贫困定性研究”中《四川J村分课题资料》。
53 吴小英:《流动/留守儿童相关政策梳理》,为“农民工流动对儿童的影响”课题组阶段性成果,2008年,未发表。
54 郑灵巧 白莹:《北京提供高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载《中国社区医师:综合版》2007年第8期。
55 《全国妇联召开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发布会》,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zhibo/2008-02/27/content_10180165.htm?show=t,2008年2月27日。 对于这个数字,笔者本人是有疑问的。但是它反映的趋势是可信的,即由于城市的生活成本过高以及教育的不衔接,农民工不得不选择将孩子留在老家。
56 “贫困定性研究”中《江西X村分课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