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旦过后,我们在稻作区湖北某县调查时发现,当地农民的家庭经济负担在税费改革后的几年内出现了快速攀升的趋势,农民不堪重负的现象仍然存在,只是农民负担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如果说农民在先前的负担重压之下还可以诉诸于政府的力量来求解的话,他们在当下的负担压力之下却丧失了显性的求助力量。
税费改革前的农民负担在乡村社会引发了一轮日益严重的治理性危机,那时的危机是由于分税制改革以后,县乡政府面临着极大的入不敷出的财政压力,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逐步加大农业税赋的提取力度,以致乱收费、乱集资等加重农民负担的办法层出不穷。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起,中央开始连续下发诸多的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红头文件。到世纪之交时,税费改革政策出台,并伴随着精兵简政式的乡村体制改革。
税费改革后的农民负担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以我们在湖北等地的农村调查经验来看,近几年农民负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农田水利等农村(准)公共品私人化供给引发的生产性负担;二是因青年男女婚姻花销过大引发的生活性负担。生产和生活性负担的居高不下成为新时期考验农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新难题。
在我们调查的湖北某县,从1964年开始直到税费改革前后,稻田的灌溉主要依赖于1958年开始建立的大型水利灌溉系统。税费改革前,“干、支、斗、毛”渠的日常维护都是由乡、村、组三级组织统筹以农民在冬季农闲的时候出义务工和积累工的形式展开的,水费也是以村组统筹的形式以共同生产费的名义向农民征收的。税费改革后,村民小组长取消了,村组合并变大了,而共同生产费和两“工”制度取消了,当地的稻田灌溉出现了“户户有机井,家家有堰塘”的局面。打一口机井需要数千元,修缮和维护堰塘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更何况家家户户打机井必然造成机井越打越深,早前打的浅水井很快不能用,不得不再打深度机井的恶性循环状态。再加上亩均数十元的电费成本,农民的生产支出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此外,在目前中国的婚姻市场上,已经初步形成了因年轻女性从“农村向城市,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的发展格局。农村男性青年要想娶上一个媳妇必然需要满足对方家庭“狮子大开口”提出的条件,特别是娶本地媳妇。在我们的调查地,现在农村的男性青年要想顺利娶上媳妇,除了数万元不等的彩礼、嫁妆钱,男方家庭还必须在县、市级城镇购买住房,花费不菲。
如此一来,小农家庭如何迎接“旧话新说”的农民负担难题的挑战,以及新挑战将给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小农家庭的生产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