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既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笔者深入西渡、台源、长安、潮江等乡镇及有关单位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部分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探索,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和积累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总体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尚刚刚起步,各方面的矛盾和困难仍然相当突出,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任重而道远。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特点
我县是湘南的一个农业大县,全县辖26个乡镇,891个村,100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7万人,区域面积25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9.6万亩。随着农村土地延包30年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在我县应运而生并不断得以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发展到24589.8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2%,其中规模经营100亩以上的业主已达到280户,特别是湖南安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参与我县台源镇龙福、长青等7个村的农村土地流转,流转面积达3050亩,实现了农、企双赢,为引领我县农村土地的流转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但总的看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其主要特点表现为:
1、土地流转规模小。全县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下的经营业主占90%以上。据长安乡的农经统计报表数据显示,该乡共有耕地16014亩,农地流转面积3085亩,全乡没有一户上规模,都是小户流转,最大的一户也只有45亩。其中流转面积30~50亩的14户,10~30亩的35户,而以10亩以下者居多,达到358户。这种小规模的土地流转,零星而分散,不便于机械化作业和科学管理,其耕作模式与一家一户的承包经营没有什么两样,流转效果不明显。
2、土地流转范围窄。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一般在组内进行,很大程度上是以亲戚、朋友、邻居代耕为主。据调查了解,台源镇爱民村王屋场组共有54户农民,其中举家外出的有12户,这12户农民的48亩农田全在组内流转。长安乡湾塘村红雅塘组共有8户农民,其中有7户在外务工,全组的31.2亩耕地全由钟瑞成一家代耕。
3、土地流转不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手续办理很不规范,85%以上的农民只是打声招呼,口头约定一下,缺乏书面协议。有的即使签了合同,也是内容简单,不够规范。据调查,全县经营业主只有3家使用了流转合同并到县农经局办理了申报和登记手续。这种口头上的约定,没有明确双方的责权及明晰而稳定的投资周期,随意性大,既不利于受田方科学规划,也极易造成土地承包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二、我县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认识不足,影响土地流转
部分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的小农意识浓,恋土情结较重,视土地为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不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就是在外打工的农民也把农田当作一道“进可攻、退可守”的生活保障线。正如长安乡湾塘村王亚男老人所说“我六十多岁了,外面打工没人要,挣不到钱,不如在家种点粮食,儿女们回家也有饭吃。”台源镇台九村支部书记肖求正告诉笔者,他们村的部分农民种田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填饱肚子。不少农民认为把田租出去了,生活没有了着落。因此,他们宁肯粗放经营,甚至弃耕抛荒,也不愿流转,这就人为上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自然条件限制,束缚土地流转
一是地形条件差,限制了土地流转。我县多为丘陵地带,地势不平,客观上不利于机械化生产。二是农田基础设施薄弱,限制了土地流转。不少农田没有机耕路,不便于农业机械通行;水利设施失修老化,池塘淤塞、沟渠毁损,不少高岸田因长期得不到灌溉而沦为旱土,甚至抛荒。有些农田没有安装电排,无法灌溉。要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就必须解决水、电、路的问题,这样势必增加投资者的生产成本,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投资者就会望而却步。三是耕地面积少而分散,限制了土地流转。我县人均不到1亩耕地,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时,田亩按等级分类搭配到户,期间又因户口变动进行了多次调整,不少大田被划成了小块,出现一丘农田有多户农民耕种的现象。由于田亩面积小、丘块多,土地零星而分散,且农户相对独立,对土地流转的态度也不尽相同,造成往往因一两户未谈妥而无法实行连片经营的后果,影响土地大面积流转。
(三)流转价格低廉,制约土地流转
我县农村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流转价格普遍较低。据调查,湖南安邦公司每年给予农民的租金是200元/亩,潮江乡永乐村优质稻合作社的租金是170元/亩,而西渡镇赤水村罗汉果种植基地则根据田亩的距离远近、土质的好坏分别给予100~300元/亩不等的租金。土地流转的低廉价格,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正如长安乡一位廖姓农民所说:“我把农田流出去,拿那么点少得可怜的流转金,顶什么用呢?”
(四)经营环境偏紧,业主顾虑重重
湖南安邦公司经理肖一帆反映:安邦公司与农户签约时,一次性付给农民土地租金61万元,用于购买各种农业机械、运输车辆投资267万元,用于修路、改善水利设施和垦复荒芜的农田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投入180多万元。前期耗资相当大,而银行贷款环境并不宽松,且国家给予的各种种粮补助未落实“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安邦公司至今未能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的阳光。另一方面,安邦公司与周边农民关系处理得不顺畅。由于部分农民不同意流转,造成插花田较多,耕作不连片,部分农民因业主机械压坏道路、田间沟渠和庄稼而不准通行,直接影响到田间作业,从而致使有些本可以用机械耕作的农田,不得不改用人工劳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主的生产成本。由于投资环境不宽松,令不少业主望而生畏裹足不前。
(五)流转机制不活,有序推进乏力
一是中介组织不健全,在全县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有的乡镇还没有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交易场所,有的即使成立了机构,也未能正常开展相关性服务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快,覆盖面不广,服务层次低,难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二是土地流转机制和土地补偿制度尚不健全,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流转年限短,部分业主不敢大胆投入。一些大户对市场行情把握不准、开拓能力差、经营不善、效益不明显。部分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能力有限,示范效应不明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进程。
(六)随意改变用途,土地复耕困难
我县部分地方流转的土地中,存在着制砖、制瓦、采砂、挖塘等破坏耕地的现象。如西渡镇英陂村、樟树乡罗洪村共8家规模经营业主(其中英陂6家,罗洪2家),共租赁土地708亩,虽然其中的578亩用于农业生产,但也有130亩改变了农业生产用途。这种人为破坏的耕地,要恢复耕作相当困难,如不予以重视和加以遏制,必将危及粮食生产安全。
三、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认识,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等各种有效传媒,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消除思想上的疑虑,增强流转土地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普法教育。要组织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普及与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三是实行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外出创业人员回乡置业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农民看到土地流转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摆脱“因循守旧、小富即安”的观念禁锢,转变思想,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二)积极引导,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办法。实行规模化经营,土地必须连片,不连片就会增加生产成本,也会加大业主管理难度。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尝试以下模式:一是业主带动。引导和鼓励农户把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给经营业主、种粮大户,形成规模经营。对少数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由村民所在的村组协调组织互换,通过调整,避免出现田地插花现象,形成连片规模经营。二是实行股份合作。引导和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参与企业经营。由企业为农户提供农资、农技、农机服务,农户负责田间管理,年底按产量分红,这样既可以满足农民的恋土情结,也利于科学管理。三是实行委托流转,对进城务工、经商而又不愿放弃土地经营的农户,将其承包地委托村组集体或他人代管,有序参与土地流转。四是对弃耕荒废的土地。村组要依法收回重新发包,参与流转。
(三)优化环境,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一是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土地整理,解决好水、电、路的问题,切实做到排灌方便、能源充足、道路通畅,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二是要强化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等,让流出土地的农民无后顾之忧。三是要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造就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一代农民。加快农民转型,逐步摆脱对土地的依赖性。四是加大对业主、大户的扶持力度。财政在安排农业专项资金时,应列出一定比例的专项基金用于扶持种粮大户;税务部门应在税收上给予减免优惠;银信部门应简化贷款手续,允许业主以租赁土地上的附属物作为抵押,给予贷款,以解决经营业主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难题;农业部门应利用自身优势,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技术上的服务;乡(镇)村两级要及时协调各方面的矛盾,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
(四)健全机制,确保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一要健全管理机构和明确职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为了适应新期生产力飞速发展的要求而作出的局部土地调整,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各级农经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责任,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流转措施和办法,明确土地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形式、操作程序及对违规的处理办法。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仲裁制度。二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县级要建立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政府依托农经站建立服务站,具体负责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对外招商引资、指导合同签订、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和档案、调处土地流转纠纷等等。三要大力培养农村土地市场,建立价格指导机制。依托乡镇流转服务机构,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根据土地的等级、土质的好坏、制定出不同的指导性价格及最低的保护价,使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得到合理而实在的利益。
作者通联:衡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责任编辑:朱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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