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上8点到11点30,中国乡村发现网以《农村法治与农民维权》为主题举办了第一届QQ三农学术论坛,本次论坛邀请了北京农研中心的副研究员、农民权利研究专家张英洪博士做嘉宾,由湖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陆福兴主持。湖南省社科院工会主席陈文胜研究员、农发所副所长王文强、助理研究员张黎、陈旺民,以及QQ群友卢立-苏州、张增国安徽工大、安徽安庆田水月、谭金明---山西、高红波武汉理工、周毅浙江大学、颜丙文—鲁流民、李文-湖南村官、唐占元 山西、沈阳师范李志怀、北京-石远成、蔡祥-四川农民、田毅:他乡之税、贵州乡治李俊斌、陈国强河北村官、刘海江西老表、大学生村官潘俊、汪秀芬黄冈农办等30余人参加了讨论。论坛观点综述如下:
一、农民维权的基本问题
农民维权不仅范围广泛而且操作复杂,是三农研究中关注较多的问题。当前农民需要重点维护的是哪些权利?农民维权是否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迁?农民维权与法律的关系怎样?这些基本问题成为了本次QQ论坛首先讨论的问题。
1、“公权”和“私权”交错:以权利看待农民
张英洪博士认为,农民权利内容很多,根据他的研究,最基本的是土地权利和平等权利,平等权利是享受权利的权利。从国际人权经典分类来说,农民的权利应该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两大类,若干小类。长期以来,中国面临公民权理论研究和公民权实践发展双重滞后的困境。要使农民的公民权获得发展,必须与时俱进地创新权利理论,构建权利保障的体制机制。他认为农民问题实质上是权利问题,倡导以权利看待农民,主张给农民以宪法关怀。不同的农民有不同的权益诉求。有的农民土地权益被侵害了,他当然维护土地权益;有的农民上访时被劳教了,他当然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安徽安庆田水月认为,农民维权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征地补偿款(目前比较多的)、各项政府补贴发放、集体资产的侵占。卢立-苏州认为,现在最需要维护的是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三大经济权利。他比较关注的是农民的经济权利,尤其是农民在集体经济内部的三大经济权利。安徽安庆田水月认为,目前土地纠纷上的维权一般就两种情况:一是征地补偿款,二是出嫁女等土地承包权问题。农发所陆福兴认为,总体来说,农民维权可以分为“公权”和“私权”。公权是与国家的关系和权利,私权是农民内部的关系和权利。农发所陈旺民认为,以权利看农民,就是既要维护农民的“公权”,也要公正保护农民的“私权”,把农民作为权利主体。
2、农民维权的时代变迁:从“还利于民”到“还权于民
陈文胜-湖南认为,如果说前30年农村改革主要是“还利于民”,30年后农村改革的重点则是“还权于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是农村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前的农民有饭吃就能满足,现在的农民已经不是过去自然经济状态的农民了,这些所谓的“农民”,什么都看过,什么都遇过,什么都见过,他们素质越来越高,不再满足于温饱,更着眼于发展,发展诉求越来越广泛:不仅有经济上的发家致富,更有政治权利和社会保障的满足。过去是以经济权利为主,现在应该是政治权利为基础的社会平等权。平等权的关键在于国民待遇的均等性,也就是公共产品的均等服务。安徽安庆田水月认为,当前对于农民的政治权关注的还不多,很少有农民因为不能参加村委会选举四处奔波。沈阳师范李志怀认为,农民的物质利益就是生存的根本,因为现在的农民对政治不敏感,不关心,他们现在首要解决的是稳定的生活。所以农民对经济利益就关注较多,相对的就物质了。农发所陆福兴认为,农民维权内容从“维利”到“维权”的变迁,是农民维权社会进步的表现。
3、法律维权:首要的是要强大农民
卢立-苏州认为,其实,农民维权的第一步就是要熟悉法律,才能运用法律的武器。如果不要研究法律就能维权,那简直是天方夜谭。李文-湖南村官认为,农民维权的关键还是要有帮农民维权的机构。高红波武汉理工认为,不能光依靠所谓的乡村精英。田毅:他乡之税认为,农民维权也需要让乡镇干部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毕竟农民维权还是要靠制度和人来做事。陈文胜-湖南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秩序的农村,精英是靠不住的。基层领导本身就是农村精英,靠得住吗?张增国安徽工大认为,有教授表示,农民缺乏真正的代言人是农民问题的根源。张英洪认为,长期以来,我们的制度是建立在控制农民的基础上,现在需要将制度建立在保障权利的基础上。农发所陆福兴认为,解决农民维权的问题,首要的是要强大农民,只有维权主体强大,法律才能有效保护。强大农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强社会,就没有强公民权!农发所王文强认为,现在法律环境差,农民也不信任法律了,所以上访越来越多,打官司成本太高,收效甚微,制度比较完善了,主要是不执行或执行上走了样。高红波武汉理工认为,从村庄本身的秩序逻辑入手,找维权手段。北京-石远成认为,当前原子态分化的农民谈维权是很困难的,一定要有制度化的、组织化的有序的维权渠道。安徽安庆田水月认为,农民维权途径有限,难维权。维权不是靠行政途径,就是司法,司法成本高,加上司法不独立,只能靠上访。就我接触到的人普遍认为靠农村土政策比靠国家法律有效果。
二、农民维权的影响因素
农民维权不是一个孤岛,而是一个大社会背景下的系统工程,农村社会的许多因素都对农民维权产生影响。对此,网友们给出自己的观点。
1、农民维权的症结:农民身份博弈公权张力
陈龙-报平村农说,我到我村委办理准生证,村干部负责人要我交200押金,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当前,村官也猖狂。一方面是政府的败类同谋助阵,另一方面是有着无限量黑心钱的黑恶势力助威;一方面是“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是“资金和暴力”支持。张英洪说,最近,有一位村民维权代表对我说:一个村里乱集资搞修路修桥,村民心中不满,但对村干部又怕,因为村干部不仅有权,而且家族势力也很大。村民怕村官,这是权力异化的产物。所以片面强调乡村权威是有问题的。我对那个维权村民写了一句话给他: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通过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使村里的每一个村民都能在大山的脚下自由、安全和有尊严的生活,而不应在任何权势者的脚下呻吟!农民并没有获得完整的土地产权和完全平等的公民身份,农民与土地之间的矛盾、农民身份与市民身份之间的差距、农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张力,构成了农民问题的主要症结。农发所王文强认为,现在是,村民反抗都很难。维权路漫漫,弱势的农民最突出,哪怕在城郊农村都这样。我了解到一个村,选上的村官被镇上搞下了,没选上的却当上了村官,为这事有人上访已经花费好几万,仍无结果。法律成本太高,应该建立农民法律援助机制。农发所张黎认为,工人维权也一样难,还有城市贫民,今天下班看到桥头破破烂烂的拆迁房上打的横幅:我们也要有个家。卢立-苏州认为,农民维权必然遭遇到农民与官方双方的潜规则。陈文胜-湖南认为,问题在于,法律相互矛盾,架空了对农民的权利,甚至是损害了农民的权益。现有的宪法都难以执行到位。农发所陈旺民认为,农民维权的难点在于,农民的弱势身份与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府官员之间博弈,农民权益难以保护就顺理成章。
2、资本短缺:农民维权的主体资格不全
农民维权要在一定的基础上,并不是空中楼阁,张英洪认为:当人们说到农民时,实质上指的是作为职业的农民和作为身份的农民的双重结构。农民权利问题实质上侧重于两个维度:一是从职业上说,农民的权利问题核心在于土地产权;二是从身份上说,农民的权利问题关键在于平等权利。农民的其他各项公民权利都源自于这两个基本方面。张增国安徽工大认为,农民维权总是要个载体,他赞同农民要占有一定的资本,只有有一定资本才有资格维权,农民生来就有资本,只是没有将资源转化为资本而已。李文-湖南村官认为,现在农民的维权的意识已经有了,缺的就是途径。农发所陆福兴认为,维权的关键是主体要有实力,如果靠别人帮助维权效果有点悬!张增国安徽工大认为,民工潮下的农村,精英外流,维权主体严重缺位。
3、法治意识错位:农民维权的现实困境
法治是农民维权的环境保障,农民法律意识不强只是维权难的一个方面,而政府法治观念薄弱是农民维权的现实困境。沈阳师范李志怀认为,农村法治与农民维权一直是我国的弱项,农民权益被侵犯,不完全是法治能解决的问题。卢立-苏州却认为,农民维权都得靠法律。无论法律环境好与不好,农民维权都得靠法律,不能违法维权,非法维权!农民维权的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政策、意识,乃至潜规则。高红波武汉理工认为,维权需要良好的环境,在法律环境好与不好的情况下,依靠法律的程度会不同。所以,要在维护乡村基本秩序以后,完善法律以及改善法律环境。安徽安庆田水月认为,当前不是农民维权的意识不强烈,而是农民维权成本太高。当前,农民的法治观念一点也不淡薄。农民之所以选择上访,说明法制观念比较强了。而且大多数上访的农民能拿法律说话。张英洪认为,根本问题不在于农民法制观念的强弱,而在于政府法治观念的强弱。政府不守法比农民不守法的后果更严重。农发所陆福兴认为,农民懂法不一定能够维权!农民的义务是守法,但在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法律是很难保护弱者的。周毅浙江大学认为,有时候在法律之外的行为,反而成为法律本身完善的动力。也就是,当前确实存在体制之内资源可能无法为农民维权提供足够的依据。安徽安庆田水月认为,在法律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司法途径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即使打赢了官司,不一定能拿到钱。
三、农民维权中的几种重要关系
农民维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网友们讨论认为,农民维权主要与如下几个方面存在相互的关系。
1、乡村权威和秩序与农民维权:谨防自治权异化
张增国安徽工大认为,乡村秩序在民工潮后几乎土崩瓦解。北京-石远成认为,维护农民的平等权利,需要改革目前的乡镇治理结构。要发挥农民自治组织的功能,使农民能够有序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蔡祥-四川农民说,前两天到派出所去,补办的身份证都四个月了还没办下来,问户籍警她说查不到,这侵犯了我的权利,但是我无法找有关部门维权。贵州乡治李俊斌认为,当前的村级组织是乡政府职能的延伸,而村级组织的大多数都是农村精英,更多的时候是农村精英与权力的合谋,所以,如果政府侵害农民权利,乡村组织是否靠得住很难说。张英洪认为,如果乡村本身的权威秩序不尊重个人权利和尊严,那也是危险的。乡村权威秩序如导致土皇帝产生,对民众并是福。任何权威秩序的基础在于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否则,乡村专制与国家专制的性质并无不同。不是不要乡村权威,而是要警惕乡村权威压制或侵害个人基本权利。大多数人同意也不能剥夺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农发所陆福兴认为,乡村权威秩序有利于乡村治理,但要谨防自治权异化。因此,乡村权威绝不能是个人权威也不是团体权威,而应该是集体权威!个人权威可以维护秩序,但是个人权威是靠不住的。高红波武汉理工:一些地方的家族势力扩大破坏村庄秩序,这一方面是法律的问题,但是在更大的程度上是乡村的权威失衡,没有另外的权威主体来约束这种家族势力,卢立-苏州认为,乡村权威维权的一个关键点是村干部。包产到户之前,村干部(当初叫大队干部)与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而改革以后,与农民对立了。因此,我在前面说关键要改革,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王传师 纪委认为,现在实际工作中干部都怕农民了,有的真是无理都要胜三分,你去做计划生育工作,农民和你讲人权,声音重了点,农民要你讲和谐,干部说错话要冒挨打的危险,农民乱说了是不懂事,等等
2、公民社会与农民维权:强社会是关键
张英洪认为,我一直感到,公民权发展滞后是导致中国农民问题的主因。作为现代国家成员资格权利的公民权,不仅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公共物品,而且是最基本的公共物品,发展公民权的能力,是现代国家构建的基础能力,中国农民问题的解决程度,最终取决于国家建设与发展公民权的进度。需要公民社会的成长。维权是对现行体制的认同,而不是对现体制的颠覆。所以维权更能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而国家应当保护维权人的正当权益。不要把体制内的维权逼到体制外去。农发所陆福兴认为,强社会应该是社会的作用很大,不要什么是都靠政府。社会组织能够提供更多的服务。公民社会意义上的强社会是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社会组织限制政府对公民私生活的行政干预。而不是社会强过政府,或不要政府。卢立-苏州认为,强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必然是少数人强、多数人弱的社会。
3、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维权:尊重农民的自由选择权。
卢立-苏州认为,现在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大多是假的。北京-石远成认为,台湾农会百年的发展经验对我国农村的发展很有借鉴意义。尤其是49年后的改组。专业合作社有的是凑数的,有的实际上老板控制的,所以说这些都是假的。假的有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官员和村干部搞政绩,开个会,拍拍手,吃顿饭,就花会散会。另一类是农产品经营公司或经纪人,联合他们收购农产品的农户,成立一个所谓的合作社,然后来取得政府的补贴得政策支持,结果:政府扶持合作社的,都进了老板的腰包。沈阳师范李志怀认为,农村法治,农民维权,都需要农民的团结,合作化组织,合作化可以改善农民若是的处境,同时更有话语权,吉林梨树的合作社其实是一个不错的方案。农发所陆福兴认为,专业合作社最怕办成黑的。专业合作社如果不让农民自愿,肯定就不是好的。高红波武汉理工认为,所以不要强迫在这些地方搞合作组织, 沈阳师范李志怀说,假的合作社我也有去过,资本很充足,但是并不具备农民自发,农民合作。北京-石远成认为,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功能单一,企业性质,农村中小农户没法参与。变相拉大农村的贫富差距。张英洪认为,强迫农民意愿的任何理想追求,都可能走向反面。尊重农民的自由选择。
4、上访与农民维权:上访是对政府的信任
蔡祥-四川农民认为,现在这个信访体系我感觉也有点问题。安徽安庆田水月认为,在当前的法制环境下,应该完善上访制度。高红波武汉理工认为,上访制度出现的前提假设是,要农民维权找官方,找法律。陈文胜-湖南认为,信访体系没有问题,关键是权力的授予问题。刘海江西老表认为,现在老表一不满意就上访基层政府都怕了。张英洪认为,我对一些地方政府截访深表忧虑。因为它侵蚀国家的治理基础。高红波武汉理工认为,农民合作是维权环境的一个小方面。杨赟-江西-村官认为,我在农村,感觉现在群众与干部最大的矛盾点在信访上。度比较难把握。不信访,干部作风必然趋差,信访过度或越级信访,又让干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应访,增加行政成本,而且不少主要领导坦言,少做少错,对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受挫。卢立-苏州认为,信访是现象,本质是利益。农发所陈旺民认为,农民上访是维护权益的主要途径,在当前信访制度下,往往还是解决疑难权利问题的重要途径。
5、土地流转与农民维权:增量与增值需要自愿
卢立-苏州说,先说两点:第一,土地流转的动因有两种:闲置与投资,第二,土地流转的结果有两个:增量与增值。沈阳师范李志怀说,还是不太赞成土地流转就会土地增值?大面积的增值肯定会有泡沫。不要认为土地一流转就增值了。土地最根本的用途还是生产农作物,满足人民的生存几本需求。所以,土地最好别乱改。不知大家认可与否。蒋曙辉乡镇干部认为,土地流转存在很多的问题,土地里本来就刨不出金子,折腾来折腾去好像意义也不大。农发所陆福兴认为,这也不全对啊!我们不可能解决农村的一切问题,解决农村问题的主体是农民。沈阳师范李志怀认为,城中村可以用来扩张城市,可以找替代方法,我不是很认可把土地进行产权明晰然后进行自由流转,自由一流转,刚开始可能是繁荣,但一定会产生泡沫。卢立-苏州认为,有一点我们必须看到,农民要想富,必须以地生财。陈文胜-湖南认为,土地和空气一样,人不能靠空气养活,但没有空气怎样?农村没有土地还是农村吗?土地出了问题农村就是大问题。罗重谱中南财大认为,土地流转要实现,没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作为支撑,就会出现大问题毕竟,现在城市容纳不了所有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蒋曙辉乡镇干部认为,而很多矛盾都是由八九十年代民间自发的土地流转惹得祸。张增国安徽工大认为,投资就有风险,如何规避风险,在一些地方,农民把土地视作命根子的情况下,不做好风险评估,规避是可怕的。王俊楚-湖北认为,土地流转在山区农村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四、农民维权如何强化保障
1、夯实农民维权的经济基础
农民维权必须有经济作为基础和后盾,否则,农民维权就是一句空话。卢立-苏州认为,夯实农民维权的经济基础,一是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给农民,让农民变成股东,在这个基础上,成立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年终实行按股分红。二是完善土地承包制,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法人治理结构同上,三是建立投资性的置业股份合作社,完全由农民投资入股,法人治理结构同上。农发所陆福兴认为,土地流转的公司制中,要侧重维护农民的经济权利,因为公司也可以破产,农民股东破产怎么办要考虑,农民变股东尽管过瘾,但是风险同样存在。王传师 纪委认为,对于土地,我认为还是现在最好,不要再折腾了。冬绪-新疆认为,农民不能没有现实的土地。高红波武汉理工认为,维权涉及的利益主体有农民、官方、还有集团(集体)利益。杨赟-江西-村官说,记得有个专家说的:农村要发展,首要条件是农民想发展。要引导农民成为发展的主体。陈文胜-湖南认为,农民群体是中国最大的群体,也是中国最弱的群体。他们的弱势,是中国现代化初期形成的一整套战略和制度化政策措施长期运行的结果。中国的现代化不仅是工人们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也是农民们一圈又一圈地勒紧裤带,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的。农民不能成为改革的“看客”。把马铃薯装进袋子,让农民组织起来,扩大农民的政治参与深度与广度,让他们平等地参与到改革博弈中去,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让他们与其他社会阶层平等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好处,改革才能获得最广泛最深厚的支撑。
2、充分发挥法律在农民维权中的作用
唐占元 山西认为,到实处,落后地区要重点扶持,现在很多农村的差异化严重,法治观念也淡薄,或者法盲较多,山西近年来招聘大学生到农村也是徒有虚名,现在好多大学生村官有名无用,我们单位就有领导子女考村官,财政工资,每月1700,当然都抢着干,但考上就窝在家,农村很少去,甚至不去,难以发挥其作用,这是其一。另外,由于农民的意识和现在社会现实,要维权确实很难,现实中案例很多,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也同样维权难,总之,社会不平衡,公平正义难实现,维权成本高,农民为小事不愿抛,为大事又怕疲于奔波,除非到了赌气,拼命上访的时候。。好了,就说这些。
3、完善农民维权的监督机制
农发所张黎认为,农民维权还是一个监督问题,没有监督,再好的领导也靠不住。因为,总统也是靠不住的。农发所陆福兴认为,法律是限制权力保护权利的,法律监督是农民维权的最主要的监督!沈阳师范李志怀认为,监督能解决根本问题么?或许多一个部门,只解决了几个人的就业,浪费点百姓的税款。能解决几件事情?根本的原因在于观念和法治的认识,还有道德的认识,政治的认识。有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信心。大家一直在说没有约束,胡作非为。但是我觉得去监督最根本的就是给与他们一个独立监督的权利,如果让不让监督,你监督他们在乎不在乎,能不能起到作用,在现在这个人的观念中,你能监督了,反而你也成为腐败的一部分。证监会,银监会其实就是说明光靠制度不能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多元的社会,同时又是个一元社会,人们的思想状况普遍一致,在理性经济人的定义下,为了一致的舆论,监督结论公开时可能就不同了。北京-石远成认为,要通过发展农村综合性农民自治组织的机制促使农民形成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共同体。这样才有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党的执政地位。
(整理:陆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