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国家惠农政策创新化解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难题

    赵晓峰

    随着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的肆虐,中国经济也受到了不可避免的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群体。为了化解危机,增加农民就业,国家开始鼓励返乡农民工在农村自主创业。为此,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然而,农民工返乡创业仍然遭遇着严峻的挑战,资金瓶颈就是最主要的难题之一。

    就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来说,商业性金融机构,即便是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都不会轻易地向没有财产抵押的农民放贷,国家政策叫的再响,没有放贷安全性的保证,银行也难以轻易松口。银行需要确保的是放贷资金的绝对安全,对于没有财产可供抵押的农民来说,银行就难以确保放贷资金的顺利回收,自然放贷也就不太现实。而对于农民工来说,虽然经过一定年限的打工积累,手中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但是要在创业门槛越来越高的当下,要想开启创业之门,对大多数农民来说都是不太现实的。面对如此窘境,笔者认为国家应该充分重视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建设,将建立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提上实质性鼓励发展的日程,从而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一个可能的机会。

    国家的政策支持首先应该表现在市场准入方面。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民自愿成立、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农民自己的组织。虽然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迅速发展,中国几乎任何一个村庄内部资金的存蓄量都会是数以百万、千万甚至是数以亿计,但是根据我们的经验,在创业之始,由于市场的情景并不明朗,绝大多数的村民或者是不参与或者是只投入少量的资金。如果国家可以在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草创阶段给予免税或是国家补贴的优惠待遇就会刺激农民投资的积极性。钱虽不多,但对农民而言是国家的一个态度,这对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异常重要。

    其次,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还应该给予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实质性的资金支持,鼓励扶持其发展壮大。自税费改革以来,国家每年都有上百亿、上千亿的惠农资金流向农村,单纯是粮食直补款数量也为数不少。在笔者看来,粮食直补虽然有利于调整与改善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但是随着时间的演变,逐年增加的有限资金分摊到全国所有农户身上其能够发挥的政策效应已经越来越小。鉴于这种情况,国家完全可以将粮食直补资金中的增量部分用于扶持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变先前的撒胡椒面式的“输血”式惠农政策为“造血”式的惠农政策,以增强村庄和农民自身的发展潜力。国家可以对村庄的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给予一定的资本金注入,作为“国家股”,但不参与分红,不参与日常管理,其收益专项用于投资村庄内部的公益事业建设。

    此外,国家还应加强对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督。由于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从性质上而言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国家一方面可以通过银行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从资金持续投入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诱导性监督”,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投入资金的合作组织一旦出现了内部管理混乱、呆坏账严重等影响组织长远发展的恶劣现象,国家就暂停对这个村庄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资本金持续注入方面的支持,而只有这个合作金融组织经过改制或是再发展满足了国家资金投入的新要求,才有机会再次获得国家资金注入的可能。

    在笔者看来,国家财政扶持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既对当下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有着巨大的支持作用,增加农民就业,也对增强村庄内部的持续发展能力大有帮助,更对持续改善和优化国家在乡村社会的合法性形象大有裨益,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 责任编辑:zh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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