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问题提出

        对聚落类型的划分是聚落地理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口、经济、社会方面统计和研究的基础性工作。聚落就是城乡规划中所称的居民点,也对应于社会学中的社区,在下文中统一称居民点。

        我国,对居民点类型首次明确界定是在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章程》第二条规定:“凡府厅州县治城厢为城,其余市镇村庄屯集等各地方,人口满五万以上者为镇,人口不满五万者为乡。”[1]该法规将居民点分为城、镇、乡三类,民国以来中国又出现了市的建制,建国以来随着市、镇设置标准的制定,居民点的市、镇、乡三分法正式确立起来。当然目前市、镇还有行政管辖区域的含义,本文仅从居民点的意义上来讨论,即只指市、镇的实体地域,等同于人口普查时的城区和镇区的概念。

        现在实际的情况是,只有在人口普查中,才有分市、镇、乡的统计数据,而在其他年份只有分城镇和乡村的统计,市、镇是不加区分的,市、镇人口视作城镇人口,市、镇实体地域视作城镇实体地域,在其他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统计上也只区分城镇和乡村。《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也定义:城市(城镇)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2]。这一作法模糊了市、镇的差异,其倾向性很明显,即:镇更接近市而非乡。

        上述的倾向性在其他领域和部门并非得到一致的认同,至少在乡村地理学的研究框架中,镇是纳入乡村聚落体系的[3],而且在认识上,人们也倾向于将整个县域视作农村地区。而且事实上就我国建制市镇的发展历史来看,上述的这一倾向如今也是值得怀疑的。建国初期,镇的设置是很少的,特别是1963年调整镇的建制以后对镇的发展一直予以控制,直到1983年,建制镇都只有2968个,也就是说,镇的组成中城关镇占相当大比重,镇的发展水平普遍较高。然而1984年以来放宽了设镇标准,当年镇的数目即飙升至7186个,2006年底则高达19369个,镇的组成已发生巨大变化,镇的整体素质下滑,规模偏小。在这样的情况下,镇与市、乡二者的差异有多大?市、镇之间是否有区分的必要?这些是可以探讨的问题。

        本文就是基于上述考虑,要对市镇乡作一个整体上的比较,以判断镇与市和乡之间的差异,使人们对市、镇、乡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对城镇和乡村之间差异的研究不乏其人,而对市、镇、乡三者的对比研究则几乎没有,本文的研究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探索。

         2.居民点类型划分及评述

        对居民点的城乡类型划分,除了上面所说的市、镇、乡或城镇、乡村的划分法以外,还有其他思想,从大的方面来看,笔者将其归纳为两种思想:(1)城乡分割的划分法;(2)城乡连续体。在本文的研究中,了解这两种倾向是必要的。下面分别简述其特点。

        2.1 城乡分割的划分法

        这种思想是认为城乡之间是可以有明确的分界的,并设定标准对其区分。前面所提到的市、镇、乡的三分法就体现这一思想,而城镇、乡村的两分则只是对上述的简化,而本文正是要探讨这一简化是否合理。在不同时期存在市、镇标准和统计标准的不同,但将城乡分割开来的划分思想则是不变的。

        在《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2006)中是这样规定的:“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区包括:(一)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镇区包括:(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这是目前对于市、镇、乡的划分。

        2.2 城乡连续体

        南京师范大学张小林认为从乡村的动态性、不整合性和相对性来分析, 不论是聚落还是文化、经济活动, 城乡都是一个连续体, 在这个连续体中, 区分两个极端是很容易的, 而众多的中间类型则是难以确定其断裂点的。于是他主张用城乡连续体的概念来理解居民点的城乡差异,并提出乡村性指数和城市性指数的概念,不过他只给出了指数计算的理论模型[4]。冯淑华在研究乡村旅游的文章中构造过乡村性指数的计算模型并进行了实证研究[5],不过文章是将乡村性理解为乡村特有而都市所不具备的特征,对乡村性指数的计算更像是评价旅游景点的吸引力,对城乡比较研究贡献不大。

        人口统计、社会经济统计、城乡规划工作以及人文地理各方面的研究,都能反映出目前在研究和实际工作中采用的是城乡分割的划分法,这显然是出于简捷方便的考虑,但城乡连续体的思想在理论探讨和认识上仍具有重要价值。

         3.研究方法构建

        市、镇、乡的差异可以从多方面比较,经济、社会、景观、人口、产业结构等等,基于经济实效的发展观[6]引导我们去比较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GDP、经济收入是常用指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1990年提出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从健康、教育、生活水平三方面综合评价发展成就,是发展观的巨大进步,宋洪远等人就利用这一指数进行了城乡差距的研究[7],这对本文的研究是有借鉴意义的。

        现在我们早已认识到经济指标在评价发展方面的片面性,人民生活的幸福感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华中科技大学贺雪峰在《乡村的前途》一书中写道:“我希望重建田园牧歌的生活,……总之,农民的生活是幸福的,却不是依靠高消费来获得的,因为农民没有可以高消费的收入条件。”[8]因此在研究发展差异时应更多从人的发展的角度进行比较。

        本文对市、镇、乡从多方面进行比较研究,由于统计上的原因,所依据数据主要来源于人口普查资料,建国以来的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每次统计的城乡口径都不同,收集数据的详细程度也不同,其中以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城乡口径最为贴近实际,数据也最为翔实,故以五普的数据作为研究的基础。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并参考HDI的做法,所选指标包括了健康、教育、经济结构、人口特征4个一级指标,教育下设文盲率和平均教育程度2个二级指标,人口特征下设人口社会特征和人口自然特征2个二级指标,其中人口社会特征下设2个三级指标,人口自然特征下设4个三级指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1 评价指标列表

    指标

    健康

    教育

    经济结构

    人口特征

    平均预期寿命

    平均文化水平

    文盲率

    二三产

    就业比

    人口社会特征

    人口自然特征

    户均人口

    少数民族人口比

    出生率

    死亡率

    性别比

    总抚养比

        在比较研究时首先默认了城乡连续体的正确性,即把市、镇、乡视为城乡连续体序列中的三个阶梯,那么在指标表现方面,镇的指标应介于市和乡之间,如果出现例外的情况,再做特别讨论。

        对某一指标Xi,若Xi(市)>Xi(镇)>Xi(乡)或Xi(市)i(镇)i(乡),构造镇的判断指数:

        Ii=[Xi(镇)-Xi(乡)]/[Xi(城)-Xi(乡)]

        这一指数取值在0和1之间,其含义很明显:专门用于从衡量镇在某一指标上与市和乡的相近程度。其含义分情况讨论如下:

        Ii≤0.2      与乡特征十分相近

        0.2i≤0.4   与乡特征比较相近

        0.4i<0.6    与市、乡特征均相距较远

        0.6≤Ii<0.8   与市特征比较相近

        Ii≥0.8 .    与市特征十分相近

        多个分项指数加权(简单加权或其他),可得综合指数,权且称为城乡度指数(IUR,index of urbanity and rurality),IUR=,其中μi为权重。单个年份数据比较,可以判断镇在某个方面与城还是乡更近,以及在整体上与城还是乡更近。多年份比较,则可看出其中的变化。

         4.数据分析

        4.1 数据说明

         本文所用数据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来源于《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中、下)(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以下简称《资料》。第五次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该次总人口的漏登率为1.81%,在推算总体时要予以考虑,使用比例数据则可忽略该因素的影响,可直接使用原始数据。五普数据分长表和短表两种,长表是抽样调查,以户为单位,抽样比为9.50%,使用长表数据时要考虑抽样比。所收集数据见下表:

        表2 原始数据列表

    指标

    全国

    数据说明

    零点人口

    1242612226

    292632692

    166138291

    783841243

     

    平均人口

    1235715327

    291316373

    165230101

    779168853

     

    出生人口

    1182238

    231787

    154845

    795506

    长表

    死亡率(‰)

    5.92

    4.21

    4.45

    6.87

     

    性别比

    106.3

    105.12

    105.51

    106.91

     

    总抚养比(%)

    42.86

    30.29

    38.22

    49.30

     

    户均人口(人)

    3.46

    3.03

    3.26

    3.68

     

    文盲率(%)

    9.08

    4.57

    6.45

    11.55

     

    汉族人口

    1137386112

    280208523

    153986813

    703190776

     

    就业人口

    66874889

    13627783

    8036464

    45210642

    长表

    一产就业人口

    43051661

    1953995

    2561798

    38535868

    长表

    6岁以上人口

    1156700293

    276608948

    154912145

    725179200

     

    小学

    441613351

    61318242

    46706064

    333589045

     

    初中

    422386607

    101454660

    60682923

    260249024

     

    中专

    39209614

    21759321

    8959320

    8490973

     

    高中

    99073845

    45688074

    20315199

    33070572

     

    大专

    28985486

    19560896

    6176516

    3248074

     

    大本

    14150726

    12081593

    1546267

    522866

     

    研究生

    883933

    836817

    25815

    21301

     

        计算预期寿命所需用到的年龄别人口和年龄别死亡人口数据由于太多,不便列入,其数据位于《资料》(上)P712-724。

        零点人口为普查标准时间点的人口,平均人口为1999年10月31日至2000年11月1日间的平均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是用一年内出生、死亡人口数除以平均人口得到。户均人口为家庭户的平均人口,集体户不计入内。文盲率为15岁及以上人口中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与成人识字率是相对的概念。总抚养比是指少年儿童、老年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其中0-14岁为少年儿童,65岁及以上为老年人,15-64岁为劳动年龄人口。“数据说明”栏中注明“长表”的为按9.50%抽样比调查所得数据,未注明的均为短表数据。

        表1中所列10个单项指标,除平均预期寿命和平均文化水平外,均可由表2数据计算得到。全国数据在这里仅作参照和数据检查用。

        4.2 平均预期寿命

        平均预期寿命系指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同时出生的一批人可能生存的寿命,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生活状况的重要参数,是构成HDI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文根据五普数据中的年龄别人口及年龄别死亡人口数据,利用寇尔死亡概率法编制完全生命表[9],求得全国、市、镇、乡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2.4岁、76.7岁、75.0岁和70.6岁。从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获得的2000年全国和乡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1.4岁和69.5岁。

        全国和乡村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的计算结果高于统计局的计算结果,原因是统计局利用了历年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对人口死亡率进行了调整。这里,我们假定统计局2000年的全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是贴近实际的,然后利用我们的计算结果计算出折合系数来推算市、镇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

        2000年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1.4*(76.7/72.4)=75.6岁

        2000年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1.4*(75.0/72.4)=74.0岁

        上述这一折合系数法参考了宋洪远的做法[7]

        4.3 平均文化水平

        为了表征6岁以上人口的平均文化水平,本文采用了量化的方法,参考原华荣[10]的处理方法,对大学及以上、大专、高中(含中专)、初中、小学、小学以下这6种文化程度分别计25分、20分、15分、10分、5分和0分,根据这6类人口在6岁以上人口中所占比例,即可求出用分值表示的人口平均文化水平。

         表3 人口平均文化水平(人口单位:万)

     

    全国

    人口

    比例

    人口

    比例

    人口

    比例

     

    比例

    6岁以上人口

    115670

    1.000

    27661

    1.000

    15491

    1.000

    72518

    1.000

    小学以下

    11040

    0.095

    1391

    0.050

    1050

    0.068

    8599

    0.119

    小学

    44161

    0.382

    6132

    0.222

    4671

    0.302

    33359

    0.460

    初中

    42239

    0.365

    10145

    0.367

    6068

    0.392

    26025

    0.359

    高中(含中专)

    13828

    0.120

    6745

    0.244

    2927

    0.189

    4156

    0.057

    大专

    2899

    0.025

    1956

    0.071

    618

    0.040

    325

    0.004

    本科以上

    1503

    0.013

    1292

    0.047

    157

    0.010

    54

    0.001

    平均文化水平

    8.18

    11.02

    9.31

    6.86

         4.4 结果及讨论

        经过上面的数据分析过程,可以求得表1中的所有分项指标的值以及各单项指数,为了计算城乡度指数,在考虑各项指标权重时,由于难以区分出重要性,假设所有一级指标同等重要,相同一级指标下的所有二级指标同等重要,相同二级指标下的所有三级指标同等重要,由此得各项指数权重。以此计算各一级指标的指数以及城乡度指数。计算结果见表4:

         表4 各项指标计算结果表

    内容

    健康

    教育

    经济结构

    人口特征

    指标

    平均预期寿命

    平均文化水平

    文盲率(%)

    二三产

    就业比

    人口社会特征

    人口自然特征

    户均人口

    少数民族人口比(%)

    出生率(%)

    死亡率(%)

    性别比

    总抚养比(%)

    全国

    71.4

    8.18

    9.08

    35.62

    3.46

    8.47

    10.07

    5.92

    106.30

    42.86

    75.6

    11.02

    4.57

    85.66

    3.03

    4.25

    8.38

    4.21

    105.12

    30.29

    74.0

    9.31

    6.45

    68.12

    3.26

    7.31

    9.86

    4.45

    105.51

    38.22

    69.5

    6.86

    11.55

    14.76

    3.68

    10.29

    10.75

    6.87

    106.91

    49.30

    指数I

    0.74

    0.59

    0.73

    0.75

    0.65

    0.49

    0.38

    0.91

    0.78

    0.58

    权重

    0.25

    0.125

    0.125

    0.25

    0.0625

    0.0625

    0.03125

    0.03125

    0.03125

    0.03125

    一级指数

    0.74

    0.66

    0.75

    0.62

    城乡度指数

    0.69

        从上述计算结果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1.在比较的10个单项指标中,镇的指标值均位于市和乡之间,说明前面把市、镇、乡视为城乡连续体序列中的三个阶梯的预设是正确的,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城乡连续体理论上的正确性和价值。如果能对市、镇、乡作更为细致的划分,构造一个阶梯更多的序列,城乡连续体的特征将体现的更为充分。

        2.在单项指标中,死亡率的指数值最高,为0.91,说明这方面镇和市的特征十分相近,从侧面反映了农村地区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缺乏。平均预期寿命、文盲率、二三产结业比、性别比这4项指标的指数值分布在[0.6,0.80)区间内,说明在这些方面镇与市特征较为相近,但还未大到可以认为市、镇差异可以不加区分的程度。平均文化水平、少数民族人口比、总抚养比这3个指标的指数值在(0.4,0.6)区间内,说明这些方面镇与市、乡均有明显差异,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比的指数值为0.49,已经小于0.5,说明在这方面镇与乡表现出更大的相似性。出生率的指数值最低,为0.38,说明在这方面镇与乡的特征比较相近,反映出价值观念、人口自然特征方面镇与乡的相似性。

        3.就一级指标的指数值来看,均分布在[0.6,0.80)区间内。在文中设定的权重分配方案下,城乡度指数为0.69,这一值只能表明镇与市的特征比较相近,从这一值来看,笔者倾向于认为市和镇的差异还没有小到可以不加区分,因此认为目前市、镇不加区分的做法不可取,建议在平常年份的调查和统计资料中也应分市、镇、乡进行统计和数据公布。

        5.进一步研究的尝试和建议

        5.1 指标体系的简化

        以上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只是从能够找到资料的角度出发,收集了尽可能多的数据,事实上也并非指标越多越好,“太多的数据并不一定带来满意的结果,太多的指标有可能会带来难以辨别、以至无所适从的尴尬图景[6]”,正式基于上述考虑,影响巨大的HDI指数也只选了4个指标。本文基于这样的考虑,最终选取了5个指标:平均预期寿命、平均文化水平、二三产就业比、户均人口、总抚养比。考虑到文盲率指标表现的数据太粗略,故舍弃它而用平均文化水平指标。在人口特征的6个单项指标中选择与一级指标值相近的指标,以保证简化后指数值的衔接性,同时兼顾社会特征与自然特征,选定户均人口和总抚养比。简化后指标如下:

        表5 简化评价指标列表

    内容

    健康

    教育

    经济结构

    人口特征

    指标

    平均预期寿命

    平均文化水平

    二三产

    就业比

    户均人口

    总抚养比(%)

    权重

    0.25

    0.25

    0.25

    0.125

    0.125

        5.2 对四普数据的处理和讨论

        按与前面相同的方法,对四普数据进行处理,得到数据表如下:

        表6 四普简化指标计算表

    内容

    健康

    教育

    经济结构

    人口特征

    指标

    平均预期寿命

    平均文化水平

    二三产

    就业比

    户均人口

    总抚养比(%)

    权重

    0.25

    0.25

    0.25

    0.125

    0.125

    全国

    68.8

    6.47

    27.8

    3.96

    49.8

    71.2

    9.06

    73.8

    3.67

    37.2

    70.5

    8.84

    83.4

    4.01

    39.2

    68.5

    5.53

    10.9

    4.19

    54.6

    指数I

    0.74

    0.94

    ——

    0.35

    0.89

    五普指数

    0.74

    0.59

    0.75

    0.65

    0.58

    权重

    0.25

    0.25

    0.25

    0.125

    0.125

        从上表结果来看,二三产就业比这一项指标镇要高于市和乡,这恰好反映出了四普市、镇人口统计口径的问题,事实上,第四次人口普查对市人口统计采用的是一种偏大的口径,对镇人口统计采用的是一种偏小的口径(周志刚.第四次人口普查市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几个问题.人口研究,1993年第3期.)。所以四普的数据还应作一些修正。在目前难以找到合适方法修正数据的情况下,为消除二三产就业比对城乡度计算的影响,先假定四普正常的二三产就业比指数值与五普相等,由此推出的城乡度指数为:

        城乡度指数(四普)=0.76 

        城乡度指数(五普)=0.67

        从上述计算结果来看,从四普到五普,城乡度指数是下降的,即镇的特征与市的差距在扩大。由于四普数据未作修正,因此这一结论只具有参考价值。

        5.3 结论和不足

        经过上述的一系列研究,得到几点简要结论如下:1. 市、镇、乡在诸多指标方面的数值表现,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城乡连续体理论上的正确性和价值。2.就五普数据计算的城乡度指数来看,笔者倾向于认为市和镇的差异还没有小到可以不加区分,因此建议在平常年份的调查和统计资料中也应分市、镇、乡进行统计和数据公布。3.简化指标体系后,通过四、五普计算结果的对比,发现从四普到五普,城乡度指数是下降的,即镇的特征与市的差距在扩大,说明现行的设镇标准偏低,降低了镇的整体质量,当前不少学者调高设镇标准的建议应当得到支持。但由于四普数据未作修正,这一结论还只具有参考价值。

        同时也应当看到本研究中存在的问题:1.由于数据来源的限制,无法获得最新的分市、镇、乡的数据,也无法获得连续年份的分市、镇、乡数据。2.数据中缺少分市、镇、乡的经济收入数据,对本研究是一大缺憾,降低了研究的价值。3.由于我国人口普查中城乡人口统计口径的多变,导致前后两次普查的数据不能完全衔接,降低了对比研究的可信度。

        参考文献:

        1.徐秀丽编.中国近代乡村自治法规选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2.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S]

        3. 金其铭.乡村地理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

        4. 张小林.乡村概念辨析[J].地理学报,1998年7月,第53卷第4期.

        5. 冯淑华,沙润.乡村旅游的乡村性测评模型:以江西婺源为例[J].地理研究,2007年5月,第26卷第3期.

        6. 王志平.“人类发展指数”(HDI):含义、方法及改进[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5月,第8卷第3期.

        7. 宋洪远,马永良.使用人类发展指数对中国城乡差距的一种估计[J].经济研究,2004年第11期.

        8.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新农村建设与中国道路[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序言.

        9. 李永胜主编.人口统计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P185-193.

        10. 原华荣,张志良,吴玉平.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文化分布的地域性研究[J].民族研究,1994年第2期.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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