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美国范某之类很难出现?这得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谈起。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它的第一批移民主要来自英国。在英国不老实呆着,跑那么远干吗?因为信仰。当时英国在欧洲宗教改革影响下,出现了如路得宗、卡尔文宗、虔信宗等等教派,统称“新教”。这些教派相信所谓“预定论”,即谁将来上天堂、谁下地狱是上帝早就预定好了,个人无法改变,任凭你如何对主虔诚,一天去十次教堂、做100次告解、一星期做10次弥撒也没用。所以,这些教派认为既然沉迷于宗教仪式没有用,而人要得救又不能不信仰上帝,那就不如把自己的日常生活、工作“宗教化”,即像对待宗教活动那样虔诚、认真、一丝不苟地对待生活、工作中的任何一件事。天主教徒,甚至包括牧师、主教等,只有在教堂里才会表现出虔诚、认真,一出教堂那就无所谓了,教皇也可以包情妇、养私生子。而新教徒则平时无论在任何地方,都必须像站在主和基督面前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像对待圣职一样,“以自己的勤劳节俭彰显上帝的光荣”,以便使自己在现世的日常生活就能合乎上帝确定的方向,完成上帝赋予的使命,这样即使将来自己上不了天堂,因为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在主面前也问心无愧了。所以,新教徒是努力把基督教诸如“十诫”之类道德信条贯彻到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和别的教派相比,他们生活俭朴,工作勤勉,虽然不经常去教堂却好像每时每刻都在教堂之中。而且他们据此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写在纸上的道德具体化,这样的道德才是真实的、自觉的,而天主教徒那种只在教堂的经台上宣讲的道德不能落到实处,因此是虚伪的。由于当时的英国是一个特别强调中央集权的国家,国王不仅要控制政权,而且也要控制宗教。英国国王宣布自己是英国教会的领袖,英国的“圣公会”是全国唯一合法的教会,而这些新教派是自成体系的,不肯承认“圣公会”和国王的地位,因此在英国就遭到了排斥以致迫害,待不住了,于是只好去美洲。由于新教徒是最早的移民,新教及其道德的“礼仪廉耻”就成为美国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根基。新教在美国影响之大,从一个单词就能看出来。人们说美国是“由大黄蜂统治的国家”,大黄蜂即WASP,就是说美国的上层社会成员有三个特征:WHITE,白人,Anglo-Saxon,盎格鲁-萨克逊人,Protestant,即新教徒。所以,就从新教奠定的美国“礼仪廉耻”而言,那比中国的要厉害多了。中国的道德充其量只是一种外部的软约束,你不拿它当回事,它除了损你几句以外,对你的日常生活没啥作用。而美国的这个玩意可不然,你平时的一举一动都在它的约束之中,而且你还得真正自觉地去贯彻,把它变成你的条件反射,这可是真正的“泛道德化”,“狠批私字一闪念”,“触及灵魂”,“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天主教徒在宗教领域做出越轨的事才会被教会制裁,一般日常生活倒不会有啥影响,而新教徒即便是个人生活上有啥不检点之处,也会遭到教友和教会的排斥以致处罚。读过霍桑的《红字》吗?在新教徒刚到美洲时,欧洲大陆文艺复兴、人道主义已经大行其道,而美洲的新教徒却还在奉行那套保守的规矩,与人通奸的女人要在胸前绣一个红“A”字示众。因此,范某之流虽然对美国崇拜到病态的地步,真要让他到那个社会体验一下那种真正不“虚伪”的“礼仪廉耻”,以他在这次震灾中的行为尝尝在胸前绣个红字或者被人浑身浇满柏油、粘上鸡毛“坐木杠”示众的滋味,恐怕他根本就受不了。可见,美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根本不容许出现这样的异类,因为这个社会“礼仪廉耻”的强大,它完全可以把这类“异型”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美国社会很难出现范某之类。
那么万一在美国社会真的出现了“异型”又如何呢?那对于社会学家来说真是一个难得的做学问的机会。因为此时就可以亲眼见识这个社会结构之严密、组织之细致以及规则之严酷、处理手段之巧妙多样了。前面说过,新教是各个教派自成体系、互不统属的,所以英国是一个“圣公会”下面分成各个地方教会,每个区域的教徒归该地方教会统辖,称“教区”。而美国是同一教派的教徒聚集在某一区域居住,称“社区”。表面上看,好像英国的“圣公会”组织统一、规模大、势力强,实际上在平时的活动中正因为规模大,往往造成各个地方教会尾大不掉,难以协调,各个教区缺乏活力与效率。而美国的各个教派看似分散弱小,实际上每个小社区都是一座严密的精神堡垒,其活力、效率、内聚力是外人无法想像的。最初到达美洲的新教移民就那么一小群,之所以能够很快在当地站住脚,而且逐步西进,最终囊括北美大陆大半,与此关系极大。虽然各个教派不相统属,但毕竟是敬一个上帝、念一本圣经、信一个“预定论”、遵一种“礼仪廉耻”,所以,真到了“一致对外”的时候那是毫不含糊的,共同对付内部的“异己分子”也同样。“美利坚合众国”虽然“众”,但这200多年却总能“合”,就是这个道理。因此,美国社会是一个外松内紧的社会,表面上人人自由自在,其实每个人都是其社区的成员,是其教会的教徒,每个人都有而且也都清楚自己在社区的位置,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其结构之严密堪称典范。试想,在这样一个严丝合缝的社会中,“异型”有容身之地吗?即便出来一两个,不出社区就把他收拾了,根本不用闹得全国沸沸扬扬的,一般外人连几句“很酸的醋话”都不用说,甚至都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有这么个人。社区收拾“异己分子”的办法非常丰富而巧妙。当然,社会毕竟是进步了,绣红字、坐木杠这类手段基本不用了,但现代社区的手段更丰富,也更有效。比如,对于那些触犯道德却没有违法或情节轻微的人,美国法庭通常判当事人若干小时“社区公益劳动”,即罚在社区内打扫公共卫生、修剪草坪、送牛奶报纸之类。那个在CNN出言不逊的卡弗蒂就曾经遭了此道。别以为这是毛毛雨,你昨天还西装革履人五人六,今天却穿件破工作服扫地,你的邻居、朋友、教友一看就知道“这家伙犯事了”。大家表面上当然不说啥,但心里都知道你已经是“前科”在身了,识趣的,你从此就夹着尾巴做人,否则整个社区就把你孤立起来。要知道,美国不比中国,在那里,尤其中西部,地广人稀,社区居住往往很分散,在“西进运动”时期如果你没个好邻居守望相助,别说牛仔匪帮、印第安人,几只狼就把你啃了。即使现在,如果被社区孤立起来,遇事无人照应,你也肯定呆不下去。
如果这“异型”如范某一般是块滚刀肉,就是不信那套、不尿那一壶又如何?好办,来“阴的”呀!对付滚刀肉美国人和他们的社区可是经验丰富,美国人做户外烧烤还就非得用滚刀肉不可,他们才不会像中国老百姓这样,用道德文章或“醋话”,而是根本不和你废话。美国的社会组织非常发达,有社区性的、跨社区的、地区性的、全国性的、专业性的、政治的、宗教的、文化的……等等。大家都知道美国人可以合法持枪,但美国持枪的人大多都是“美国来福枪协会”的会员。美国也不乏“道德民兵”,但与中国不同,美国的“道德民兵”是有组织的甚至是有武装的。一旦碰到这类滚刀肉,如果是在美国东部城市化地区,那就会有一个或几个这类组织发动成员到其门口抗议,直到他服软或自动离开为止。如果是在美国民兵组织发达的南部,那就不是几个老头、老太太堵你家门了,而是三K党放火烧房子或“合法私刑”了。要是在中西部那就更别说了。美国最极端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教派组织都在这里,比如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这是“摩门教派”的中心,这个教派有个组织叫“匡正帮”,又叫“施奈德帮”,历史和美国等长,全由年轻人组成。这个组织何止是“道德民兵”,说是“风纪警察”都不过分。它严格按照圣经“十诫”等“礼仪廉耻”来衡量其他人,对于那些“害群之马”决不手软。所以在这个组织最猖獗的90年代初期,你站在盐湖城街头抽根烟,都有可能招来一顿狠揍。
要是这滚刀肉也如范某一样,来个“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离开你这三分地另寻“乐土”呢?那就更好办了。只要他“恶性不改”,很快就是“处处不留爷,可把爷难住”了。美国每个人都有一个“社会保险号码”,是唯一的,不会重复,类似于咱们的身份证号码。可这个号码包含的信息可不是咱们那小小的身份证可比的。无论到哪里,此人的重要信息,尤其是个人的信用状况信息都可以靠这个号码查出来。比如,此人在纽约欠了银行一大笔钱不还,跑到俄亥俄去,以为没人认识他就没事了。殊不知当地的银行只要把他的保险号码输入计算机,立刻就知道这家伙什么德行了,从此在没有哪家银行肯借给他钱,在美国,这就等于个人破产了。听说过在德国的一位中国留学生因为坐地铁逃过票,结果被计入个人信用档案而求职被拒的事吧?其实德国的这一套和美国比简直是太和风细雨了。一个因“礼仪廉耻”等“大节”问题而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的人,在这个社会想找到容身之所简直比登陆火星还难。这又是美国社会“礼仪廉耻”之“不虚伪”的证明。
要是这不是滚刀肉,而是块蒸不熟、煮不烂、砸不碎、锤不扁、炒不爆……总之,一块花岗岩呢?那就得我们“伟大的自由民主国家”的政府出面了。美国政府别的不说,对付这类事务那是真有水平,不信你到华盛顿瞧瞧,白宫、国会大厦、五角大楼哪个不是用花岗岩打的地基?首先,美国政府才不会要了他小命呢,那太容易也太没意思了,得玩玩他,像老猫玩小耗子那样。玩法极多,样样妙趣横生。比如,没工作,好,政府给你救济呀!而且还不低,但有条件,你得按照政府的要求接受“再教育”,把那些“礼仪廉耻”倒背如流,而且得切实身体力行。如果你有丝毫不情愿,或宁可挨饿也不要政府救济,啊,这说明这家伙心理有毛病,出于人道主义,伟大的、自由民主的合众国政府将为你请心理医生。在弗洛伊德、荣格等大师熏陶真传之下的美国心理医生将要用访谈、催眠、诱导等等五花八门最莫名其妙最不可思议的方法,把美国的“礼仪廉耻”像电焊一样焊到你脑子里。还不行?那就请心理医生出个诊断证明,送这个家伙去精神病院吧。美国的精神病院和美国的监狱一样有名,那里的医生护士简直神了,没有他们治不了的病人,他们的治疗方法奇效无比,反正进去的人甭管正常还是反常,没过多久就都成了真正的精神病了。当然,在精神病院里,正常的人反而才是不正常。有没有治来治去还是那样的呢?有,但别担心,给他做一个妙不可言的脑外科手术,一切就都搞定了。到那时不管什么滚刀肉、花岗岩,你让他干啥他肯定干啥。
如果这“异型”是……粪坑里的花岗岩,所有这些都不行,怎么办?有的是办法。总之伟大的自由民主政府是不会杀人的,这是个基本原则。但也不排除人道毁灭、安乐死等等。比如60-70年代,美国政府就是这么对付其国内反战运动活动分子的:把他们召集到军队中,直接派到越南战场,执行最危险的任务。你不是反战吗?我让你第一个参战,让你向你支持的人开第一枪,还让你死在你支持的人手下,然后我给你颁发第一枚战争勋章,以便让更多的人来为美国的“礼仪廉耻”献身。
如果真有如尼采所说的“超人”,所有这一切他都过来了,怎么办?那就把他交给学者们研究。如此珍贵的标本,不仔细研究太可惜了。研究鉴定完毕,学者们也就等于给这个标本作了“无害化”处理。他的一切行为都可以用心理学如童年的阴影、性压抑与性变态等,经济学如“经济人假设”、“交易费用”等,生物学如基因突变等,作出最科学最合理的解释。然后就可以把做了无害处理的标本“放归社会”了。反正此类“异型”为数极少,纵有翻天本领,又能逃得出五行山?还可以装点一下门面,让新教徒们安分守己的生活有点调料丰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