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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沛文 2022-09-01 22:32
【阅读书目】《性别、金钱、现代生活风格》《时尚的哲学》《桥与门》《社会是如何可能的》在读

      本月阅读的主要是齐美尔的著作,但主要是以他的小品文集,因此这些文章之间的联系可能没有那么明显的逻辑性。这时应该转换思路,从他对多个议题的理解和表述中总结出一些联系。
      首先是关于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的论述。在《货币哲学》一书中,他提到了货币作为一种最公正最平等的工具,是如何实现手段向目的的殖民,反而让人们追求作为手段的货币本身而不是原本的目的。那我就想,面对手段向目的的殖民,他要说的是不是一种正确地去看待手段和目的各自的属性。也就是说手段固然重要,但是目的才是我们最初想要达成的。但是在一些短文中,他又提到了一种向目的无限接近但是又保持一定距离的状态。举例说的话,比如对于卖弄风情,齐美尔说这个行为本身本身是有具体的目的的,那就是发散魅力,让异性有发展进一步的关系的冲动,但是恰恰是表达魅力的同时还必须保持距离,维持一种似有若无的联系,这种魅力就来自于这种未达到目的距离和状态,如果有进一步的举动,那就会打破这种魅力,会出现新的关系或者是其他的,但是已经不再是卖弄风情本身所带来的魅力了。又比如时尚,齐美尔说时尚是统一性和个性的融合。在一种新的时尚的风潮兴起的时候,其独特性会吸引人们模仿,但是一旦模仿完成,时尚就会寻找新的内容来继续维持一种引人模仿的状态。在这些例子里面,这些东西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们达成某种心理意义上的目的,而是人们在桥上短暂的停留使它们得以以存在。这种目的和手段的关系让我想起了很早之前读过的另一本书,《娱乐至死》,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传播媒介从书本到报纸、杂志的流行,传播的媒介如何改变了传播内容的特性,导致越是简短的、有娱乐性质的内容更容易被接受,以至于人们逐渐不能忍受长篇大论。这也是描绘了一种手段向目的的殖民的过程。然后我就在思考,手段的哲学上的意义是什么?它是我们用于接近最终目的的中介,但是又为什么会出现与我们原本意图的分化呢?就像我们用手机是为了方便交流,但是造成的结果是不可避免地接收了很多杂乱的没有价值的信息,甚至有时候反而没能接收到原本重要的信息,不利于交流。又如为了解决某个问题而出台的政策,最终可能没能发挥预料的作用,甚至反而加剧了问题甚至出现新问题。是否手段常常带着一种不可逾越的缺陷性,倘若不是齐美尔说的无所不能的神,不存在目的和手段的区分,我们又不能克服这种缺陷,就自然会出现手段与目的的分化?又或许,手段本身所包含的意义与目的并不相符,因为它只能是在我们的认知框架下存在的,我们可能并未在最初就认识到该手段的全部含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展现出更深广的姿态。
      倘若目的和手段存在着一种分化,那么这种分化导致的究竟是什么危机呢?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放弃利用手段,例如货币这种已经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了相当重要部分的东西。齐美尔是如何描述货币在人们心理、在文化意义上乃至在目的序列中的性质改变的过程的呢?因为货币可以为任何人所利用,并且一定程度上可以购买任何人们为达成各种目的所需要的物品,所以人们在心理上认为货币等同于任何目的,由此他们追求货币等于追求目的。如果没有这一转变,那么是无法使得货币逐渐由追求的手段变为追求的目的的。由此我倾向于认为这种手段向目的殖民的过程,如果带来了危机,那么不应当认为是手段本身导致的,而是我们看待手段的方式存在问题。齐美尔在一篇短文里描述了一个危机,即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物质生活也逐渐丰富,但是人们还没能发展出能适应这种现代社会的文化。事实上,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事物,尤其是当下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但是我们是否形成了相应的正确的(理性的?合理的?全面的?)认识?如果出现了缺位,就可能在认识层面出现问题,自然也就在实践中表现出各种问题。我想也许这就是社会科学的意义之一。
      上面说到的所谓物质与认识的错位导致的危机,在许多学者的思想里都有表述。在马克思那里,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他认为社会意识可能会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发展,但是由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所以社会意识迟早会跟上发展。但是他并未指出是以何种方式发生的。矛盾是如何作为动力推动事物的发展的?因为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不协调的部分会影响发展,进而人们会自然地去改变社会意识?那么在这里的动力,就不能只是矛盾,还要加上人们的行动。因为人们是因为要获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才会去改变,也许我们应该认为这种趋利避害的天性也是矛盾这种动力发挥作用的前提,而不仅仅是因为存在问题是动力,自然会让问题得到解决。涂尔干则认为在社会分工的发展下,而相应的新的道德伦理还未能形成,因而出现了各种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通过发挥职业团体、职业伦理的作用。那么,这种社会发展较快而道德、文化、认识未能跟上的问题,大致可以看作是物质方面迅速发展,但是精神方面出现滞后发展的问题。问题在于为什么?物质和文化的发展进程遵循何种规律?从历史来看,其他时代是否也存在这种滞后性的问题?不管最后采用何种方法,这都是一个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过往的学者给出了一些答案,但是似乎无法在实践中让我们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也许是某种根本上、哲学意义上的人的问题,进而导致了这个社会问题。

2月份阅读书目:
《货币哲学》一、二、三卷

《货币哲学》是齐美尔的一部篇幅较长的著作,和其他的文集不同,全书围绕货币这一主题,论述了他关于货币对现代社会、文化现象的深刻影响。与当时同时代的一些学者不同,他没有把货币当做经济现象来解释,而是着重分析货币的文化意义,如货币作为客观性、一般性的价值品,如何得以代表一切物品,从而引起人们的追捧,乃至改变了人类心理意义上对各种物品的特殊感觉。
首先要理解的是齐美尔关于价值的观点。价值涉及客体、主体及它们的关系,不同的学者对价值的来源、形成过程、价值交换等方面有不同的的侧重,例如,尝试在经济学领域的解释价值的来源,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其中的人类必要劳动,对人怎样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把劳动加入商品中去,并且其中的剩余价值如何被资本家所攫取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我们会看到马克思把货币当做一种经济工具,他关注的是货币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价值的形成和如何计算。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的理论涉及面虽然非常广泛,但都是在建立一种对历史社会的客观规律,即社会发展的动力根源(他认为是经济根源),发展的规律——如每个阶段的社会呈现怎样的形态,人们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这是一些不为个人意志所改变的,一向存在的规律(他只是发现并推广),以往的学者因为方法论和世界观等种种缘故,错误地总结了这些规律,没有看到真正的关键所在。当然这样的概括不足以描述马克思理论的精髓和伟大之处,但是我们可以知道的是,既然他关注的是这样一种客观的规律,就足以稍微去理解和推测他对价值的研究和理论是沿着什么方向了。他是怎样研究价值这一现象呢?在《资本论》中,他论述的价值(必要劳动价值、剩余劳动价值等不同形式的)是可以计算的,并且对于特定时段和条件下的同种商品,每一个的价值是确定的,从而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来衡量,这种标准也代表了一种客观规律,所以不会因为个人的偏好而发生改变。那么,个人对于购买降价商品,改变的是价格而不是更为根源的价值。价值的规律就以一种客观地方式悬挂于理论世界之中。个人的意志不能触碰,只能发现这一规律。
齐美尔对价值的看法是另一种情形,他认为价值不仅需要主体、客体两方的存在(这与马克思是一致的),同时价值的存在、维系乃至实现都必须是主体通过努力去接近客体实现目标的过程,和主体的动态过程、主客体之间的距离等是密切相关的,而不是马克思所说的一旦形成了价值就不会再发生性质上的改变,只是在人之间流转。这样一来,价值与人的主观心理就密切相关了。因此,同样关于商品的价值,马克思认为在很长的历史时期来看,商品的交换是等价交换,而齐美尔却认为商品交换存在的基础是——对个人来说,要交换的东西的价值远高于付出的东西。因此商品的交换从来都是不等价交换,因为在个人的观点看来,交换的必然是自己认为更有用的东西。这是今天经济学还在争论的观点:物品存不存在一种客观的价值,还是说应当以个人的看法来界定?
理解了主观心理对价值的重要性,就能进一步理解货币的属性如何影响了社会文化。齐美尔描述了这样的一种现象,因为货币可以购买任何物品,所以在人们的观念中,逐渐出现这样一种观念:货币等于任何物品。货币越是万能,人们就越相信货币的万能。倘若只是如此,货币也仍只是一种工具,人们或许会依赖货币,但是还不足以使得人类社会发生如此深刻的改变。齐美尔提出了另一个概念——目的序列,即为了实现最终目的而必须经过各种中介,为了实现最终目标,从开始到最终的一系列条件组成的一个序列。我们往往不能一步就位实现所谓的目标,而是需要各种中介来逐渐接近目标,就像主体努力去接近客体以实现价值的过程一样。在这些中介里,齐美尔认为货币的重要性被人们不断重视,以至于人们开始认为只要拥有了货币就能实现所有的最终目的,而这正是他认为的货币对社会的深刻改变。因为货币本身是一种客观的中立的东西,并且基本上能用来换取任何东西,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这基本上是毫无条件的,因此它的泛用性很广。因此会形成这样一种认识,货币是我们实现目标的重要中介,乃至歪曲成唯一中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各种目的就变成了孜孜不倦地追求货币这一事实。这种转变的发生在事实上表现为社会上的对货币的追捧、个人对金钱的贪婪等等,在人的心理上则是树立一种货币等同一切观念。这种转变对社会风俗、文化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除了人们追求货币的欲望不断增强到影响日常生活的程度,另一个影响是我们对事物的特殊感觉发生了改变。例如,在最简单的饥饿—进食的过程中,各种食物带来的满足是不同的,但是因为选择用货币购买食物,食物的价值就变成了用货币来指代的数值,100元的食物和1000元的食物,而不仅仅是给我带来满足感的食物。现在所谓的各种天价的商品,正体现了这样一种倾向:物品的价值不是被使用它的个人所定义,而是被市场、舆论操纵。原本应当十分多样化、特殊化的各种感觉被货币这一客观中立所取代了,一个疑问阻碍了我们的体验:这个东西多少钱?我们对各种事物的看法也越来越难脱离用货币来进行衡量的感觉。
虽然货币是一种中立而客观的物品,但是这种属性经由人们的心理理解,最后影响了现代社会的生活风格。这种影响似乎出乎人们的意料,因为也许我们并没有想过即使是客观的中立的工具会造成负面的影响。这是否预示了一种悲剧?我们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以卓绝的智慧发展出各种技术,可谓是方便了我们的生活。然而,对技术手段的依赖也创造了樊笼,又或许在利用时就已经意味着这种被束缚的可能。因此有学者认为齐美尔的理论,继承了来自叔本华的悲观浪漫主义。货币塑造现代社会的生活风格并不是偶然的,人们只能这样生活(我们现在无法想象一个没有货币的世界,即使现在使用线上的手段支付),因此现代生活的悲剧并不是因为货币的出现导致的,而是我们一直处于这种悲剧中,不能超脱出来。我们的感知过于薄弱,只能依靠各种工具和中介才能去感知这个世界。货币在这个过程中只是顺其自然地使这一问题暴露出来罢了。但我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澄清的,也许我们不能简单地就得出这种悲观的视角。
正如齐美尔重视事物的价值在人的主观上的理解,个体认为的价值对于个人是最重要的,所谓的客观虽然提供了一种标准,但离开了个体的主观感受,就是毫无意义的。也正因为如此,当个人在为了实现一个最终目标的过程中,会利用各种中介来帮助他达到这一目的。各种中介在个人的观点中自然也有不同程度的意义。因此,货币作为可以衡量、购买一切事物的万能物品,自然也就容易被看作是意义重要的中介。因此,货币之所以能改变现代社会的生活风格,是借助了人们的心理观念来实现的。这种心理观念驱使人们毫无顾忌并且不加反思地使用货币,如果没有这种心理观念,那么货币就只是工具,不能对社会文化产生影响。因此这似乎存在双向的可能,既然我们会因此而产生对货币的过分追求的欲望,自然也存在利用这种心理而转变的可能。当然,这也不是能轻易做到的事情,因为这首先要理解群体的心理观念是以什么为导向的。是否会尽可能选择缩短目的序列的中介?是否因为尽可能减少中介的环节以缩减时间、金钱成本?很显然,人们在选择中介时的心理抉择是基于一定的标准,理解这些标准,是找到转变这一倾向的前提。当然这样的探寻也可能反倒证明齐美尔的观点,也就是人的心理观念最终只会指向这种可能——人们不得不依赖某些技术手段来实现进步。
Quote:
12月份书目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根据律的四重根》
《悲剧的诞生》
《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

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这句话可以概括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论证的内容。在他看来,世界是由两个方面组成的,分别是客体和主体,从单独其中任何一方出发都得不到正确的认识。表象由主体和客体组成,主体是纯粹的情绪和认知,客体则反映了时间、空间和物质。根据律支配的只能是客体,主体可以认识因果关系。而比起表象,意志是一种内在的本质,是所有一切事物都具有的,并不止是我们常说的人的主体意志。因此世界万物的本质是意志,除此之外只有表象。因此,作为认识的主体,世界只有在被感知的情况下才能存在,不管是低级还是高级感官的感知,所以世界是我的表象;而世界的表象只是意志的浮现,人作为主题能够认识这种意志,人的身体本身也是意志的客体,所以世界也只是我的意志。这就是我理解的作者关于唯意志论的观点。有关世界的本质,很多哲学家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正如叔本华所批判的,有些学者是从他所谓的客体出发来认识世界的,世界的本质也是物质的。我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不免会受到原有的关于世界的看法的影响。
在学习过程中影响我形成关于世界本质看法的,主要是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我依然还记得在高中第一次读到“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时的费解。“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并不是指真正的世界万物,而是一种存在于所有事物中的本质性。在当时我经过思考,模糊地感受到一种哲学对于所有事物本质的概括和归纳,我体会到了思考的快乐,仿佛发现了宝藏,记忆很深刻。在现在阅读经典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思考后获得新知识的乐趣,可以说是支持我继续读下去的动力之一。也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意识到自己在遇到类似世界本质的问题上,总是不假思索地认为是这个答案。在多次这么回答过后,我开始反问自己,一切是否真的如此?或者说,其他的观点和看法是不是就不值得思考了呢?在阅读本书时,我再一次思考这个问题。叔本华说,倘若没有主体的感知,客体的事物就不能单独存在。我的理解是,当尝试在脑海里创造一个只存在事物而不存在任何感知的世界时,这个预想本身,也是以主体的存在和感知为前提的,否则无法提出和预想这个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就会陷入无法解决、不能自圆的境地,变得毫无意义。而从现实的这个世界来看,是存在主体的,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只有客体没有主体的世界。所以,从本体和客体关系中去理解世界的本质,而不止是物质,也是合理的。至少,我目前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理解一个所谓只存在物质的世界。我再去想唯物主义的观点,“世界是物质的”也没有问题。因为世界万物(客体)首先必须存在,随后主体具有能动性,可以通过意识来认识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意识不能直接影响物质,只能在意识的指导通过实践来改造世界。单独地去思考两种理论,我并没能发现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只是觉得两种理论在各自的框架内都有一定的解释力。两者的差异在于客体的存在是否依赖于主体。因为两者都形成了完整的理论框架,在这样的框架里,是符合各自的根据和条件的,不能说一种理论如何阐述关系,就否定另一种理论。在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客体的存在不依赖于主体,但是在现实中主、客体不互动是不可能的,也不存在一个只有客体的世界来证明其可以脱离主体而存在。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两者的关系呢?既然不能直接从理论上推演,设想一个只有客体的世界是否存在来得出结论,就只能结合经验去总结归纳。因此,需要从理解两种不同理论的论证过程来形成认识。很遗憾的是我还没有系统了解辩证唯物主义,因此这个问题需要等到以后继续思考了。
叔本华为人所关注的是悲观主义的观点。人的欲求总是不断增长的,即使在某一刻得到满足,也是短暂的,此时就会寻求更大的满足,如此循环往复。人感到的幸福、满足是转瞬即逝的,而在欲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刻,人是痛苦的。因此生命总是在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寻求刺激后陷入的空虚无聊中度过的,人作为意志的最高级的体现,具有反思的能力,恰恰是最能感受到这种痛苦的。但是,他也指出,世界唯有意志是永恒的,现象是受根据律支配的,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人的一生只是永恒的生命意志中微不足道的一点,意志关注的是种族,而不是个人。个人也和其他的事物一样,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种意志,因此人的出生乃至死亡,终将归于这种意志。作者认为只要想通了这一点,就不会再对死亡有焦虑。倘若只关注表象的变化,就会不断地在无尽的焦虑和痛苦中无法解脱。因此,自杀不一定看做是消极的,表现为肉体的崩解,而实质上却是对意志的肯定方式。他的叙述中无不带着一种悲观的色彩。痛苦是主色调,所感到的幸福只是瞬间。叔本华说理解了死亡只是生命意志的一部分,就能平静地接受它。但我并不认同,倘若如他所说,个人的意志只是全部意志的一小部分,因此死亡也会回归到这意志之中,那么这种在庞大意志的渺小感,难道不会反倒引起一种恐惧和焦虑吗?个人早已被因果命运安排好了道路,他的出生或死亡微不足道,只有种族的生殖和死亡才是影响所谓意志的事件。个人在这样的宿命里显得很渺小,他的存在就注定了痛苦,偶尔或经常的幸福只是一阵风,转眼间就又回到了欲求不得的焦虑和痛苦。
这种悲观的看法并非毫无道理,然而却未必是真相。如果欲求不得是痛苦的根源,亦是生命的常态,我们的确会因故陷入到痛苦中去。但是时间上现在是以过去为根据的,现在的欲求不得意味着之前已经得到了满足。那么此刻的痛苦恰是以过往的幸福为基础的。我们不是在所谓的无尽的痛苦中生活的,而是夹杂着不同时间上的幸福和痛苦存在的。尽管叔本华说只有现在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但是我们已经是站在过去的痛苦被消弭的基础之上了。虽然意志并不受到根据律的影响,但是个人直接感受痛苦的感知和认识却会。所以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是在不断实现的幸福中,只有目前的欲求得不到满足的痛苦。这或许是一种诡辩,因为并不具备一种普遍性,只是转换了一个角度,也许实际并未改变。
个体认识到他在命运面前的渺小,个体意志在意志整体的微不足道,会感到恐惧和焦虑,进而可能转向现实的寻求刺激,延迟、抵抗这种无力感,这也许也是痛苦的来源——无法释怀的焦虑和痛苦。我认为叔本华所讲述的是一种根源性的整体的意志,在这里个人的意志不会对整体意志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也许他忽视了个人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可以使个人看不到他所说的痛苦的真相,只满足于现有的幸福,虽然面临着痛苦,但却不是一种永恒的痛苦状态。也许在叔本华的角度,这些人只是在沉溺于表象而忽视了痛苦的真相,是处于感知的层次,而没有触及更深层次的意志。但是,这样一来,他所说的痛苦又是什么呢?如果痛苦不是指感知到的那一种,又是指什么呢?倘若承认这种永恒的痛苦的确和个人的感知有关,那我相信存在着什么能够避免这一痛苦的路径。如果这痛苦的真相只是代表着一种劝说,那么与我在现实中感到幸福又有何关系呢?有人认为世界的真相是悲观的,但是却并不影响他们以乐观的态度努力,我有时会想他们是如何在认识悲观的真相后却仍能保持对生活的热爱的。我只能想到以一种过于乐观的想法去看待世界:倘若这世界是最坏的世界中的一个,那么我们做任何事都不会使它更差了;如果它不是最坏的一个,那么总得做点什么防止它到最坏的境地;要是这世界是所有的世界中最好的一个,那还是偷着乐吧,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的忧虑呢?
11月读书情况fatkun
《西方哲学史》上、下卷
《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的类型学》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马克思·韦伯
《共有的习惯——18世纪英国的平民文化》前5章
《支配社会学》在读

我在之前阅读过《支配的类型》,主要是讲述了以正当性为基础的三种支配类型,以理性为基础的法制型支配,以传统为基础的传统型支配,以卡里斯玛为基础的卡里斯玛型支配。作者对支配的定义是一群人会服从某些特定的(或所有的)命令的可能性,不管是真心服从或还是出于其他目的。而在《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的类型学》里,韦伯所要论述的是一种非正当性的支配,即在不是由君主权力控制或君主权力受到极大限制情况下,城市市民的自由共同体,并解释了东方国家没有出现这种类型的城市的原因:在对巫术图腾、祖先崇拜、种姓制度的约束下,没有出现所谓“兄弟盟约”。那么,从这两本书来看,韦伯构建的关于支配的理想类型是比较完整的。我们可以用于解释一些政权、共同体、组织等等内部的支配关系和形式。跟随这个思路框架,不难理解所有的出发点是基于支配的定义,也就是那个不难理解但是值得思考的“服从命令的可能性”。当韦伯已经建立了这栋精致的房子,我们赞叹它精妙的外观和构想,但是为什么同样的材料所搭建出来的房子却是不同的——对同样的社会现象的解读建构出不同的理论?这不是一个需要解答的问题,因为世界上本就不可能有“两片相同的叶子”,理论也是,尽管我们可以通过某些相同点看到两种理论的相通之处,但不能让两个人同时想出一个完全一致的理论(也许让一个人两次想出同一个的理论也行不通)。这是人与人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
        然而,可以确认的是,从不同的出发点会导向不同的理论解释。理解“支配”并明确它意味着什么,是我们能去这幢房子做客的邀请函。但在去之前,先问一个问题——别有用心服从命令和假装服从命令分别是什么?别有用心却服从命令,也不影响我们将其定义为某种支配的类型,例如,不想遵照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而不得不服从,学校与学生的支配关系出于理性的基础,又也许不在乎规则却为辅导员的个人魅力所折服,愿意支持他的工作而被迫服从。在这样的一个情境中,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可以设想服从命令是一种要维护正当性的存在或壮大为目的吗?或者是身处某个支配形式中,自然而然地、无意识地维护这种支配关系,以便维持其存在的目的?出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当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不认同却必须服从”,他会因此产生对这种支配的敬畏,从而对他个人来说这种支配的正当性得到了增强吗?而假装服从命令,或者说阳奉阴违,从结果上来看是没有完成命令的,但是有时候给人一种服从命令的假象。沿用上述的例子,大概是虽然看似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但是在封闭时期还出入校门等。如果阳奉阴违尚未被其他任何人察觉,那么对于支配关系来说只是个人的影响罢了。在另一种情况下,其他被支配者察觉甚至模仿,对于支配的权威来说是有损害的。这是一些对于个人行动如何去影响支配关系的设想,并不影响韦伯所表述的那个有关支配的理想类型。但是,个人的行动在多大的程度上会对这个整体——支配关系产生影响使其在较整体和宏观上发生转变?正如那个问题“多少粒谷子才能算一堆谷子”,质的改变究竟会出现在哪个节点呢?当使用“一群人的行动”时,这个转变的节点已经发生了,就把它当做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跳过或者忽略了,我们关注的是只是过程而非发生之时。关注这个节点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一种临界点,便于我们去预测在什么时候形势会由此转变。
       在阅读了这些书后,对韦伯的支配观念有了初步的了解,开始以这种思路去理解一些社会现象。有趣的是,我在阅读另一本书的时候,发现用这个理论去解释某些社会现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阅读《共有的习惯——18世纪英国的平民文化》时,汤普森在书中提到的一种现象,即平民认为自己有以合理的价格来获得生活必需品的权利,当这种权利被侵害(粮食歉收时,地主、磨坊主、商人、贵族等提高粮食价格或把粮食运往高价地区出售),人们就会以写恐吓信、暴力抵抗等方式去反抗,并促使他们降低价格或提供粮食,甚至在极端情况下抢夺粮食。在一次被称作“粮食骚乱”的过程中,存在着平民和贵族、地主、商人等双方的协商。也就是说,当平民在获取必需品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对控制粮食的另一方提出要求,而存在这样一种默契(尽管不总是这样)——他们会同意这些要求。从过程或结果来看,我们可以看做是平民提出了命令,而另一方服从了命令。作者说这是因为存在这样一种双方都认可的传统,反抗和妥协是传统的一部分。而我们若把这看做是一种支配关系,地主、贵族、商人等人服从了降低价格、合理出售必需品等命令,这种支配的来源是传统。
       同样的历史,汤普森解读为道德经济,而韦伯的支配理论也可以解释这一现象。汤普森要用道德经济回应的,是仅关注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而忽视实际的市场的那种局限观点,这自然与韦伯不同。但是我们会看到,有关粮食的供应,如果用支配的理论去解读,也是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的。首先是这一对支配关系的双方是谁?韦伯以正当性和非正当性作为出发点去理解支配的类型时,他描述的是支配者和被支配者两方的关系,并且总结、表达支配类型的特征和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按照服从的可能性去理解支配的定义,那么显然韦伯要描述的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我们即刻理解的支配者和被支配者的,例如封建政权或君主制下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而不是因为一次两次的服从命令存在的支配关系。刚刚做的分析是没有考虑这一点的,因为相对于必需品的分配来说,市民们可以通过比较合理的价格来获得,平时所谓的被支配的关系其实并不是很明显。只有在粮食歉收的年份,支配者对于粮食价格的掌控可能构成一种支配,亦即因为掌握了粮食的供应或出售渠道,因此支配者所下达的提升价格的命令,为平民们所服从——同意购买意味着支持、践行了这一命令。这是理想的市场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统治者(只是在粮食上)理论上是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的,但是我们也会看到,实际的市场存在着一种基于传统的支配,这也会反过来影响理论上的支配者,让他们服从某些命令。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是对支配类型理论的反对,因为很显然,两者的层次、出发点和目的是不一样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理想类型和现实情况之间的差距。
       事实上,在《共有的习惯》一书中,作者汤普森就对亚当·斯密及一些学者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即认为他们过于注重理论上的市场,忽视了实际市场上的矛盾和冲突。因为按照理论,供小于求,价格自然会升高,而等到其他地区因为该地价格高而涌入后,供过于求,价格又自然会降低,那么所谓的粮食歉收只是偶然现象,很快就会消失。但是这样的理论忽略了价格变动过程中对部分人造成的影响,例如饥荒导致的死亡,有些人根本等不到价格降低的时候,以及因粮食价格升高而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另一种结果是平民的反抗和暴动。两个理论是对同一种情境下的不同的解读,政治经济学想展现的是价格、供求关系等等有关市场的理论,而在运用到粮食歉收的情境下,关注的就是粮食的供需关系变化对价格的影响。道德经济学则关注价格变化的过程中,人民应对得不到生活必需品的反抗、围绕粮食供应斗争双方的协商等传统。前者关注的是一种理论如何在实际中运用,后者关注的是实际发生的情况,不同的导向指向不同的道路。这时可能会有一种疑问:何种方向更接近真理?应当选择何种道路?这也许并不是问题,每种理论有其存在的根基和逻辑,有时候我们会发现一种理论存在缺陷或局限性,但是每种理论都是这样一种状态:凭借着某种基础存在,并且因为存在而意味着缺陷和局限性。比起确信某种理论是万能的,或许更应该形成一种整体的观念:围绕某种或某些具体现象而建立的理论群,并借此不断地更接近事物的真相和真理。对于读书来说也是如此,有时候会不自觉地把某本书代入之前读过的书或理论中去,这样有可能会忽视这本书或理论真正关注的问题、理论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超出作者谨慎界定的范围之外。看起来是批判,但实则可能是一种误读,会影响我们的理解。

7月份读书情况
《资本论》一、二、三卷

《资本论》的第一卷主要讨论资本的生产过程,马克思从商品开始分析,区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并指出这种二重性是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同种类的商品之间可以交换,与蕴含在商品上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形式都有关系,当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出现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马克思对货币的各种职能进行论述,指出货币是资本发展的最初表现形式。
       早期商品交换的目的是可能是自发的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出现后,虽然在一次交换中卖者是为了获得货币,但是一方面,货币本身可以去购买商品,这也是为了使用价值,另一方面,货币因为其一般等价物的形式,也和商品一样成为财富的代表,拥有货币等于拥有财富。从个人来看,此种情况下的交换是有了新的意图,即为了获得货币本身而非纯粹地为了用货币购买商品。不仅如此,当商品生产者用得到的货币重新投入到生产中,甚至在一个生产周期、流通周期还没结束之前就继续预付资本进行生产,此时他的身份就是资本家。马克思提到价值增殖是资本家的主观目的,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那么,显然这里描述的资本家参与商品买卖或流通的唯一目的是资本增殖,至少获取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目的占比很小甚至只是为前面那个目的而存在。马克思区分了两种目的的不同,并且认为区分资本家的关键在与目的,但是为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目的如何前进一步转化为以资本增殖为唯一目的,又或者说前者占比越来越小而被后者掩盖甚至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支持后者的这一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当认定一笔产业资本时,即这笔资本将要经过生产、流通、投入再生产等一系列的过程了,正是因为它参与或将要参与这样的循环而称其为资本,确定资本家的身份则出于他唯一的目的是追求资本增殖,但是不能得出个人是为了资本增殖而选择将财富投入资本的增殖循环当中的结论。从书中内容来看,一旦把财富投入资本生产、流通、再生产的循环中,资本增殖的性质就不再受资本家的控制,而是表现为一种客观的、不为资本家的一直为转移的性质,因而不断地进行这个循环。
        接下来,马克思开始对货币转化为资本,通过购买劳动力这一商品,从而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和规律进行论述。马克思将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对两者的性质、所代表的部分和作用进行梳理,用来购买劳动力的就是可变资本,而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因为不变资本,并提出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的概念。不变资本虽然在其中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并不生产剩余价值。用货币购买劳动力,使工人除了必要劳动生产的的价值以获得工资外,还产生不属于自己的剩余价值,使这一过程得以实现的中介是工作日。如果只是生产多少价值就获得多少工资,则剩余价值不可能产生,而工作日意味着资本家在预付了工资后,工人的劳动时间就由他掌控了。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按照工作日来支付,其购买的是劳动力在一定工作日的授权,这种授权意味着一定的工资下每个工作日的劳动时间由资本家决定。在分析完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后,马克思又提出相对剩余价值及生产的过程。在分析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他也对资本家在延长工作日、工人为正常工作日的斗争、机器的价值转移和排挤工人、工厂引起的在工场手工业、手工业与家庭劳动革命进行了论述。
绝对剩余价值的增加是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实现,而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是通过改变工作日中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来实现,工作日的出现实则为资本家“灵活地”调整剩余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工资(表现为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提供了条件。
        前面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进行分析后,马克思又对资本的积累过程进行了论述。短时间、单个的资本主义生产在获得了剩余价值后,再将这部分剩余价值重新投入生产中。于是对于资本家来说,生产规模得到了扩大,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变得连续了,向我们展现了资本投入、生产、产出剩余价值、再投入、再生产等一系列的连续不断的过程。至此,马克思向我们展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的规律和秘密,以及他是如何从商品着手分析。
在本卷最后,他论述了资本原始积累、殖民的历史。
        在第二卷中,马克思分析的是资本主义的流通过程。流通过程也是资本增殖重要的一环。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的过程虽然实现了剩余价值的生产,但是这个价值还不属于资本家,资本家此时拥有的只是商品,或者说使用价值;只有当商品卖出去,转化为货币的那一刻,商品的价值才真正实现,剩余价值才真正属于资本家。甚至极端情况下商品全部损坏,则不仅意味着剩余价值没有归于资本家,其原本投入的资本也就损失了。此外,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从而再次转化为生产资本投入,也受到周转时间的影响,在流通领域越是迅速地把商品卖出,这个循环完成得也就越快,那么同样时间内一份资本的循环次数也就越多,积累的剩余资本也就越多。
        在第三卷,马克思论述的是社会总资本的生产过程,包括资本内部的平均利润率规律、银行资本的性质、地租等等。与第一二卷不同的是,第三卷为我们勾画的是社会总资本的生产过程,而不是为了说明资本生产和流通的规律使用的举例或者具有普遍意义的某种资本,因此就需要考虑不同生产部门、不同产业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各生产部门的利润最后平均了,这个平均利润率最终影响商品的价格。接下来,他又向揭示了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趋势,资本的不断增殖的性质和利润率必然下降的趋势造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矛盾,而资本主义社会无法解决自身的这个问题,这也就造成了危机的周期性发生。对于这个矛盾根源引起危机的过程,我并没能很好的理解。我的理解是:资本的增殖使得资本总量不断增大,而这个过程是不断发生的,越来越多的资本会投入这个过程,资本的增长量会越来越大,而利润率却表现为一种下降的趋势。资本增长自身要求增长加快,而利润却无法符合这种需要,这种差距像是步伐不一致的双腿,最终会导致跌倒。但是这种理解让我觉得并不足以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的发生,或者说我无法想明白如何导致危机发生。此外,之前在思政课上,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描述时: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个基本矛盾的表现往往涉及产能过剩、生产与有效需求的不匹配、无序的市场竞争等等。然而,矛盾的各种表现不能解释矛盾的原因和发生,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还存在疑惑。
       随后,在后面的篇章,作者对货币资本借贷、信用制度等等的性质做了分析,并且揭示了地租代表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者和租赁的资本家所分配的实质和规律。而后面的级差地租,则从简单的表现形式Ⅰ和在此基础上更复杂的表现形式Ⅱ来说明地租的市场价格如何调节、决定。在最后一个部分,马克思归纳出三位一体的公式,并且根据这个公式得出三种不同的阶级: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工人阶级被资产阶级压榨剩余价值,由此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的斗争,最终将促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瓦解。

陈沛文 2022-10-26 11:15
【阅读书目】《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宗教社会学》
《儒教与道教》
《经济与历史 支配的类型》
《学术与政治》
《西方哲学史 上卷》在读
【阅读感想】
      9月份读的书比较少,主要以韦伯的著作为主,其涉及的领域有宗教、经济、政治等方面。由于韦伯关于宗教的著作还有几本没有读完,因此在这里只作简单的梳理。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儒教与道教》两本书来看,韦伯认为宗教对经济、社会生活有重要的影响。因为不同宗教的有各自的教义,在信仰该宗教的成员身上具体可以表现为如何自我实现。这里的实现是以宗教为中心的,例如侍奉神明、获得永生、进入天堂(或其他什么场所)等等。这种实现的倾向需要信仰者通过不同的路径来完成,如希望得到救赎→救赎预定而不可更改→无法确认自己是否得救→区分是否得救→通过称职地履行职责来区分(保持一种状态)。正是这种宗教上的教义内涵致使新教教徒不断地在现实生活中追逐经济利益,甚至为追求利润这个目的本身而努力。马克思认为资本家追逐利益是因为它本身的性质,他从经济的角度,以更宏观的层次去解释,资本本身是具有增殖性的,一旦开始了资本的增殖循环,就不再为个人的意志所转移。我在阅读《资本论》的时候就曾经为这个问题所困惑,即从个人的角度来讲,为资本增殖而不断投入资本的目的解释论是无法理解的。现在我看到韦伯从另一个角度——宗教的原因来解释这种现象。暂且不谈两者谁更有说服力,结合一些其他学者的探讨,会发现关于多元因果论和单因果论的对立。
      当然这并不是说马克思的理论就是单因果论,而是他在向我们展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看法时,是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分析,得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立的矛盾,以及最终将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必然结果。在他看来,经济的原因肯定是要比其他原因更重要的,处于决定地位,并且从中看到了它将带来的必然性结果。虽然马克思的理论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在今天依然在现实中发挥着作用,任何相关的学者都不能忽视它,但是我们不能说马克思的理论就能解释世界上所有的社会现象和成因,而弃其他人的看法于不顾。我们也会看到,即使在历史上,马克思主义也在随具体的环境和条件而发展,并且还将继续发展下去,马克思本人也不会认为自己的思想能囊括一切真理(螺旋上升发展的真理)。那么,我们此时再回过头去思考多元因果论的合理性,首先韦伯并没有想说宗教或者其他因素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唯一原因,否则他将反对多元因果的解释。他是通过对新教伦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的作用,一方面探讨宗教如何在其中发挥作用,一方面也侧面说明可以从非经济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事实和探究原因。
        那么,对于解释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因,马克思和韦伯给出了各自的解释。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我们自然会认为,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或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社会的其他方面,例如政治、社会、文化自然会因此发生改变。在这个过程中,是条件达成就会自然发生改变吗?谁在其中发挥作用呢?群众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就是说因为人民群众的不曾间断的生产活动,形成一定的经济基础,而社会的其他部分就会因此自适应地发生改变。马克思及之后的学者论证了这个过程。这就是说经济本身是原因,也是动力所在。因为其他的因素都是在经济因素上形成的,所以经济因素是根本的,而其他因素也会反过来作用于经济。社会就是这样不断前行的。韦伯也认识到经济因素的重要性,他反对的是那些认为只要在经济上采取措施就能解决问题的人。正如他想表达的那样,如宗教教义和伦理显然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有重要的地位。
        第二个引起我的思考比较多的是价值中立或者说价值无涉。在《学术作为一种志业》的演讲中,韦伯提到,在课堂上教师不应当发表自己倾向的政治评论,就是说不应当把自己的价值去加给学生。在《政治作为一种志业》中,他首先提出,自己不会向人们讲述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所谓应该采取的政治立场,而是把政治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论述其方方面面及关系。至少我们可以确认的是,韦伯认为任何人可以有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判断,但是,如果要把这些东西带入某些领域时应当慎重考虑。从阅读他的其他著作也可以看出来这种关于学术的态度,例如,在《儒教和道教》一书当中,他关注的是中国人在想什么,这些想法是怎么驱使人们去行动的,而不会对此做出价值上的判断。这种对于学术的态度其实在阅读很多书的过程中多多少少可以体会到。
在学术研究中保持价值中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我们的研究,不至于忽视或贬低一些我们所厌恶的东西,但其实它们在事实上存在研究的价值。但是,我们显然会看到自己生活的世界是价值的世界。很难想象不存在价值的判断和冲突的日常生活。那么,研究者显然是很难完全脱离这个充斥价值的生活世界的,事实上,他的研究也是连续的生活的一部分。倘若他有需要保持这种价值的中立以帮助他的研究,那么就必须在进入这个场所时,让自己仿佛进入另一个领域,尽量让价值的影响到最小。以上的描述当然是一种幻想,但却是当我们必须坚持价值中立去研究时的可能方法。那么,我们应该回过头来思考,研究中能保持绝对意义上价值中立吗?如果不行,那么现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这对我们的研究或学习有什么影响?
        倘若以刚才描述的幻想来保持价值中立,很可能会发生一种情况:在选择研究的领域时,我们怀着一定的价值目的,例如,为了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而努力,实现自己的学术抱负等等,甚至多种目的混杂的,此时是价值相关的。而当我们开始进行研究时,仿佛进入了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领域,领域之内的人以科学性、精确性为唯一的目的,没有比客观地对待研究对象更重要的事情。当研究产出结果后,如果要运用于实践,我们必然又要重拾价值观念。这样,从较长的过程来看,似乎存在一个绝对的价值真空,进入即价值中立,出来则价值相关。人并不是机器,自然不存在什么价值开关。因此,我们只能不断地接近这个价值中立的状态而很难说绝对地做到这一点。此时,我们再看设想的这两种领域,两者是以怎样的状况存在的。对希望避免价值影响、以客观的视角去研究的人来说,脑海里会不会存在价值和非价值领域间的界限,他能感受到这种界限,并根据所在做的事去决定自己应采取何种选择,时而需要使用价值判断,时而需要客观中立。现实中是这样的情况吗?在这方面我的阅读量和经验都还不够。但是,从一些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价值和非价值的界限。例如,当达尔文提出进化论,认为人是由猴子进化而来时,遭到了很多的非议,攻击他的人们会觉得把人和猴子相提并论是很羞耻的,不符合人的价值观。然而,这个研究原本的目的只是为了揭示真理(当然对之后的科学研究也有帮助),并不是要考虑人的感受的。人们可以做的是认识并接受这些事实。无法接受进化论的人固然可能是因为不愿意相信科学,但是不是也可以说,在他的脑海里,价值领域的判断渗透了非价值领域,导致他不愿意接受甚至抵触某些事实?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是不是能解释为什么有些时候人们不愿意去接受科学知识而甚至是抵触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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