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陈璐的读书报告(更新至2019年11月26日)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陈璐
级别: 骑士


精华: 0
发帖: 67
威望: 67 点
金钱: 670 RMB
注册时间:2018-08-29
最后登录:2020-01-06

 陈璐的读书报告(更新至2019年11月26日)

10.27-11.26书单
吉登斯
《政治学、社会学与社会理论》(完)
《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
《社会学:批判的导论》
《民族国家与暴力》
《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
《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
《社会的构成》
《现代性的后果》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
《超越左与右》
《失控的世界》
《第三条道路》
《亲密关系的变革》
《为社会学辩护》

说明:本次对结构化理论进行总结时感觉有不同的线索,汇报的这一部分是从吉登斯如何超越传统结构与行动二元对立的角度来分析的,更具有社会学的意味;后面更加系统的总结更加抽象一些,有关一些哲学的争论,特别是对福柯的批判涉及到对启蒙理性的解构,但是自己也不太能够把握,还请同学们多多批评指正!

       结构化理论是吉登斯试图超越传统结构与行动二元对立的理论尝试,也可以看作其思想的起点。它对于理解吉登斯后期提出的现代性分析和政治主张具有关键意义。
结构与行动的关系是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核心命题。这一命题一开始可以说是隐而不露的,因为古典社会学理论主要关注现实社会所发生的革命与变迁。到了社会学理论发展的后期,在对古典理论传统的反思过程中,这一问题才以系统的方式被提出而成为争论点。
       在吉登斯看来,以往所建立的各种理论大体上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即将结构与行动对立的倾向。而这种二元对立大致上又可以区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本体论上的和方法论上的二元对立。对于本体论层次来说,问题在于“结构与行动二者谁具有最终决定性”。而与之相关的方法论问题在于,“结构和行动二者谁作为研究的起点”。上述本体论争论和方法论争论在逻辑上是密切联系的。若在本体论上持有社会具有最终决定性的观点,那么随之就会认为从结构出发才能更好地理解行动,因而强调方法论上的结构分析;反之亦然。具体来说,一方面,以涂尔干为源头的“社会唯实论”流派认为,社会作为一种“客观实在”,具有相对于个体的优先性,因而同时坚持以“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传统。另一方面,部分意义上从韦伯开始,之后经由现象学和符号互动论的发展,个体及其互动被认为具有相对于社会的第一性,社会并非客观实在而只是在名义上被建构,从而形成了以对行动或互动的研究为中心的方法论个人主义传统。
       对于吉登斯来说,以上本体论和方法论层面的二元对立都需要被超越。由于本体论问题相对于方法论来说具有更加基本的意义,因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的重心也是在这一方面。
       为了解决结构与行动的本体论关系问题,吉登斯对二者的概念进行了重构。首先,在对行动的理解上,吉登斯重建了个人作为能动者的地位,将其定义为具有大量知识的、在实践意识下进行目的性活动的行动者。在吉登斯看来,以往的理论要么是对人的“贬损”,将行动作为结构消极的“承载者”,要么是对人不切实际的“抬举”,通过有意无意地忽视结构的作用而夸大人的能动性。吉登斯认为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他认为对人的更加“公允”的评价应同时注重能动性与制约性的平衡。要更加深入地理解吉登斯对行动者的界定,就不得不联系他对结构概念的重新阐释。在此,吉登斯将“结构”定义为在社会再产生中反复为行动者使用的规则和资源。在这里,规则和资源以“默会知识”的形式存在并为所有行动者共享,行动者在“实践意识”的意义上熟练运用这些规则和资源。吉登斯将他的结构概念与结构功能主义的“结构”相区分,并用“结构”与“社会系统”来说明这种区别。在他看来,结构功能主义所讨论的“结构”倒不如称之为“社会系统”,也就是社会互动的制度化关系模式。而这种“静态”的、实体性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导致了行动与结构的二元对立。吉登斯的创新在于,他的“结构”是社会系统的构成性因素,是“动态”的、流动的。
       吉登斯对结构的再界定,与他对行动者的能动性认识相结合,便使得超越结构与行动的本体论对立成为可能,甚至可以说是顺理成章的了。一方面,结构作为规则和资源为行动者认识和应用,成为实践必要的媒介;另一方面,行动者实践的客观结果又融入到新的结构之中。也就是说,作为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一方面既是构成这些系统的实践的媒介,又是其结果——即结构二重性。吉登斯以结构二重性化解了结构与行动的张力,使二者以互为前提的辩证关系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本体论上的二元对立难题。
       而在本体论上将二元性以二重性克服之后,方法论之二元对立便自然消解了。吉登斯认为,在方法论上,重要的是将策略性行动和制度分析两个不同的分析层次区分开来,在分析其中一个层次的时候将另一个层次“悬搁”是必要的且可能的,但是二者不可偏废。由此,吉登斯建成了其结构化理论的基本框架。

(以下是较为系统的总结)
一、结构化理论
       马克思:“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可以视为马克思这一精炼表述的理论陈述。在吉登斯这里,超越能动与结构这一传统的二元对立是从对二者的概念进行重构开始的。可以说,吉登斯对能动和结构的重新阐释内在地设定了二者的整合。
(一)对能动的再阐释
1.知识背景:“人之死”
       自西方启蒙运动以来,伴随着人权从神权中解放,人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哲学的关注点也从神转向了人。不管是笛卡尔以“我思故我在”确立人的认识主体地位,还是先验主义哲学中对先验主体的假设,都是对主体的积极肯定。这是主体享有极高的一段时期,主体成为取代上帝的新权威。
       然而,与启蒙运动初期相比,当代结构主义的发展却使主体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试图彻底消解主体。当然,这中间有着许多复杂的变化,但是总的趋势是,作为启蒙产物的主体被逐渐拉下神坛。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创造历史”是在坚持主体的能动性但同时对其所受到的限制加以界定。如果说这是把主体从神坛召回到现实而使其获得更加公允的评价,那么福柯的“去中心化的主体”则把主体彻底打入了不可见的深渊。在福柯看来,系谱学是对历史的恰当考察方式,“它说明了知识、对话、客体领域等的构成而无需参考主体,无论这种主体是事件领域的超验主体还是整个历史上个性空洞的主体”,在此,先验主体和认识主体被一一否定,取而代之的是作为“深层基本结构”的话语主导着历史。
       对此,吉登斯反对福柯的“无主体历史”,试图重新恢复主体而又不陷入早期的主体主义观。针对福柯的具体论述,吉登斯认为福柯消解主体是通过把先验主体和认识主体一并取消。吉登斯反对这一做法,主张可以接受历史无先验主体,但是坚决反对历史无认识主体。从更一般的层面上说,吉登斯尽管肯定结构主义思想的贡献,认为它对于人文主义传统中主体意识的既定性和自明性假设进行了有力的批判,但是,结构主义却走得太远,以至于主体意识完全被无意识结构消解了。
2.恢复知识性主体:“实践意识”
        在上述知识背景下,吉登斯对认识主体的恢复以对主体的重新界定出发,而这其中的关键在于如何超越“意识”与“无意识”的二元划分而对主体进行更为恰当的理解。由此,吉登斯提出了“实践意识”的概念。对“实践意识”的理解关键在于将以往作为区分“意识”与“无意识”的“目的”(或“意图”)重新界定。吉登斯认为,目的并非行动“附带”的、非必要的东西,而是行动的内在固有特征。通过运用现象学中“意识流”相关的思想,吉登斯将目的置入行动之中,以时间中连贯的目的流,而不是离散的点的形式来界定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以行动者自身是否能就其行为说明目的来区分意识与无意识就成为了一个伪问题。在吉登斯这里,目的性要素本身构成了行动,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关,实践意识表现为一种“娴熟的技艺”,以共享的“默会的知识”为基础,行动的反思性监控持续进行,进而不断地生成目的性要素。在实践意识的作用下,每一行动一方面以上一行动产生的结果为认识前提,另一方面也构成了下一行动的认识背景。行动在时间流中前后接续,彼此紧密嵌连,构成持续不断的行为流。行动者的能动性正是体现在这连绵不断的行为流之中。
3.前提假设:具备“资格能力”的行动者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对实践意识的相关论述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成立的。首先,反思性监控不是所有行动者都具备的能力,而是针对具备“资格能力的”行动者来说的。而无资格能力的行动者则可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尚未发展出这一能力的儿童,另一种是处于“紧急情形”下而丧失了这一能力、发生退化的行动者。对于两者的理解与行动者资格能力的正常发展密切相关。
       在此,吉登斯举了一些颇有争议的例子,其中包括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现象,即在集体的狂热氛围中个体似乎丧失了理性,成为一帮无意识的“群氓”,纳粹集中营中的囚犯从一开始的抵触到最后对看管人产生强烈的依赖,法西斯主义下个体对暴力领袖的自发追随等。吉登斯认为,行动者的这些被斥为非理性和无知的行为都是“紧急情形”下发生的,而并非一种“常态”(勒庞总体上将乌合之众的行为看作是集体行为的原生类型)。要理解“紧急情形”,首先需要对“常态”进行描述。由此吉登斯提出了其理论的又一核心概念——“本体安全”。
       借鉴埃里克森关于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所要克服的几对根本矛盾的思想,吉登斯强调克服本体安全之焦虑对于成为具备资格能力的行动者的根本意义。本体安全之焦虑是人生来就有的,是关于人之有限存在于无限之中的生存矛盾之体现。但是,这种焦虑会破坏正常的行动的连续展开,所以必须将其压制。只有在社会化早期培养出基本信任的个体,本体安全之焦虑才能被有效压制,自主性才得以产生。而在“紧急情形”下,由于处于极端的环境下,例行化常规被强制打破,此前一直被压抑的焦虑释放出来,出于一种心理防御机制,行动者“退化”到其早期成长阶段,依赖性取代自主性,从而寻求对外在对象的认同。
       除了个体层面,行动者“资格能力”的发展与一个更大的制度背景相伴随,即现代社会制度性反思的加强。与以往社会形态相区别的现代社会之显著特征之一便是体现在制度性反思上,这是真正意义上“历史”的诞生,而此前都只能被称为“前历史”。自此,最初产生于自然的人类社会开始成为一个自我指涉系统,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彻底的转变。“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现在看来是一种不复存在的美好田园生活,然而这种人与自然合一的亲近态度在另一方面却暗示着人类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臣服于自然的强大力量。然而,现代社会的产生意味着“自然的终结”。人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摆脱了以往自然力量对人类社会再生产的破坏作用,以往与人类生活直接联系的自然被“人造环境”所取代。科学的发展使得自然第一次被作为工具性的“资源”为人类所利用,以此来积极发展人类社会本身。可以说,人类已经征服了自然。
(二)对结构的再阐释
1.对传统结构观的批判
       吉登斯首先对传统的结构观进行了梳理。在社会学理论中,对“结构”概念给予了较多重视的主要有两个流派,一个是从涂尔干开始、其后由帕森斯批判性继承的结构功能主义,另一个是由语言学发展而来的结构主义。虽然看似都有“结构”一词,但是,这两种理论流派中的“结构”内涵却有较大差异,需要结合具体的理论语境来说明。在结构功能主义中,结构和功能是对社会进行“静态”分析的工具,类似于对生物有机体的器官和相应功能的分析。在这里,结构可理解为相对稳定的制度性关系模式,具有相对于个体的独立性,在分析上可作为一种区别于物理实体的抽象实在来研究。对结构主义结构观的理解可以通过福柯来说明。在福柯对近代哲学人类学的批判过程中,他提出了一种不同于传统以主体为中心的史观的新的历史解释方式。“话语”或“知识型”的转变是历史发生断裂性变迁的最终极的动力,而“话语”就是一种潜在的、深层的“结构”。
       如上所述,尽管“结构”的具体内涵存在差异,但是吉登斯认为它们具有共同的缺陷,即贬损了普通行动者的能动性。结构功能主义在对结构进行分析时,认为社会的稳定有赖于使共同的价值观内化于每一个体之中,通过对同一价值规范的“自发”认同来实现社会整合。且不论社会整合并非意味着铁板一块式的协调一致(而且这种情况往往并不存在),就结构功能主义将行动者的“自发性”视为社会共享价值观的内化结果来说,吉登斯认为这本质上是将行动者作为被动的、消极的接受者。而结构主义则彻底以结构取代了行动者,行动者已经消失,更谈不上能动性的体现了。
2.对结构的重新定义
       在对理论传统进行了批判性地分析之后,吉登斯开始构建一种新的结构观,而对于结构的新定义之难点就在于克服传统结构观的缺陷,也就是在不同程度上缺乏对行动者的能动性的体现。在结构与能动二元对立的条件下,一个难以避免的结果是对权力的消极评价。即便是在更加关注主体能动性一方的社会理论中,权力在本质上被视为一种“恶”,是结构对行为者的不可见的“压迫”。正是这种不可见权力的行使造成了行动者的无能,而恢复行动者的能动性就需要以自身的力量来尽可能减少这种权力的压迫性甚至消除权力。吉登斯对结构的重新定义与对这种消极权力观的转化密不可分。
       将结构定义为在社会再生产中反复为行动者使用的规则和资源,进而权力也就不再必然与贬义联系,而具备了积极内涵。尽管不同行动者所能运用到的规则与资源有所差异,但是就其构成可为任一行动者利用的性质来说,权力本质上内在地与行动者的能动性相连,是行动者改造能力的体现。
       吉登斯的结构概念与以往的结构概念存在很大差异,以往的结构概念在吉登斯看来倒不如称之为社会系统,即作为一种相对固定的社会互动模式。通过这一对概念的区分,结构本身成为了行动者与社会系统联系的中介。结构在分析上从一个实体概念转换成了性质概念,结构变成了结构性。于是,行动者与社会系统的二元性对立便经由结构二重性来化解。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构成这些系统的实践的媒介,又是实践的结果。
(三)行动与结构的整合:社会再生产与变迁
       在此分析下,社会再生产与社会变迁,或者说社会系统的稳定与变迁被置于开放的可能性之下,同时也排除了关于两者的一般性理论,功能论与冲突论的争论点被取消了。由于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不同,对社会系统稳定和变迁的分析要具体分析。首先说明,在行动例行化的背景下,各种特定的实践是如何得到再生产;其次,考察行为“逃离”行动者的目的而对实践再生产造成的影响。对于行为“逃离”行动者目的的情况,与行动者的能动性在具体情境下的限制有关。一方面,行动者是具备大量知识的,但是可能存在行动者未认识到的条件;另一方面,虽然行动内在地包含目的性,但是由于未认识到的条件等因素的存在,行动可能产生意外后果。由此可以说,变迁及其潜在可能性内在于社会再生产的所有时刻。
       此外,从更为宏观、抽象的层次上,吉登斯尤其关注时间和空间因素对理解社会变迁的重要性。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将共时与历时划分,静态与动态划分。时间、空间都没有成为社会理论的核心,通常被当做社会行动的“背景”。吉登斯认为这是一种理论确实,阻碍了对于社会变迁的真正理解。社会系统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扩展是人类社会总体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社会变迁可通过时空路径这一概念得到理解。
二、现代性理论
1.现代性

       有关现代性的思想是吉登斯在系统梳理古典社会理论传统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现代性首先反映了吉登斯的历史观。简单来说,现代性是指现代社会或工业文明,是一种从根本上与前现代社会断裂的社会形态。在吉登斯的框架下,欧洲社会学是现代性的产物。他将马克思和涂尔干的思想分别作为现代性的制度性要素,分别是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但是,在此基础上,吉登斯还进行了补充。在吉登斯看来,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都只能部分地理解现代性,如果只强调某一因素可能会导致一种简化论倾向。故而,吉登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现代性的四种制度丛结,除了上述两种之外,还有监控和军事暴力。它们相互联系,但是却不可化约为其他任何一种因素,而是具有相对独立的分析意义。总的来说,吉登斯尤其看重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论述,认为其指明了现代性的核心要素,在此基础上,现代性理论可以视为对马克思批判理论的批判性继承。
       概括来说,吉登斯所发展的监控和军事暴力这两种制度维度可以归结为作为现代行政组织和暴力垄断的国家形式。民族-国家也是现代社会普遍的国家形式,与前现代国家有本质差别。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作为一种国家体系是个别民族-国家产生的条件(有力反驳了20世纪全球化的发展削弱民族-国家的论断);
②行政力量的极度扩张,“国界”取代了“边陲”,地理上明确划定的分界线意味着国家机构的行政力量能与划定的国界保持一致(通讯与运输的分离这一技术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③对暴力的绝对垄断,内部绥靖基本实现,军事力量集中“对外”指向其他民族-国家,具体体现在民警和武警和区别;
④与行政力量扩张相伴随的是,与国界相一致的民族主义作为一种心理认同被建构起来,不仅是统治阶级和精英,而且包括普通人得以共享一套共同的符号和信仰,“意识形态的一致性”开始具有意义(而这在“裂变性”的前现代社会既无必要也无难以实现)。
2.现代性的动力机制
现代性发展的三种动力机制:全球化、去传统、制度反思性的加强
       关于全球化的争论,怀疑论者(倾向于老左翼)否认全球化真实性,激进分子肯定全球化但只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待。在吉登斯看来,全球化不仅是真实的,而且包括政治的、技术的、文化的以及经济的全球化。然而,全球化并非如政治左翼所担心的那样会使国家完全失去力量,民族国家仍然强大,但与此同时也正在被重塑。抽象来说,全球化体现为时-空伸延,时-空呈现“融合”趋势,人们的直观体验是“世界变小了”。
       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去传统化的过程在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着,我们处在一个传统终结的社会。然而,与启蒙思想家为确立新观念的需要而将传统视为教条和无知,从而试图彻底抛弃传统不同,吉登斯认为任何社会都需要传统。传统最基本的作用是它为生活提供了连续性,过去为未来指引了方向。此外,如吉登斯所说,“如果我们没有任何值得我们为之牺牲的东西,那我们中就没有一个人会获得可以为之而活的东西”,传统更进一步是一种超越有限生命的宗教性存在,它是道德的永恒源泉。这样一种对传统的需要与全球化进程互相作用,带来了行动的自主性和强迫性、世界主义和原教旨主义之间的张力。但是,传统要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我们要以闭目塞听的方式固守过去。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传统若想继续存在,就不得不以一种更加开放、能动的态度重建(就传统一词是现代性的发明来说,传统本身就是可以被不断发明和重构的)。从这种意义上也可以发现,全球化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传统的消解与再建构并行,“脱嵌”与“再嵌入”并存。
       与个体层面上的反思性监控的发展相联系,现代社会的制度反思性也在不断加强。传播技术和信息储存等技术条件的发展使得国家行政能力的扩张成为可能,同时也意味着社会体系的再生产能被反思性地监控,“控制”能力不断加强。
3.晚期现代性
        面对现代社会种种前所未有的变化,许多思想家认为我们已经进入了“后现代社会”,现代社会所继承的启蒙理想已经破灭,理性越来越似乎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甚至还常常带来新的问题。以往的价值和权威受到全面质疑,相对主义盛行。吉登斯反对这种消解现代性的悲观论调,认为应秉持一种乌托邦现实主义的态度,对现代性所面临的种种危机要给予现实的关注同时坚持理想的价值。在吉登斯看来,用晚期现代性来代替后现代性的说法更好。晚期现代性是现代性的激进化发展和延续,它是对现代性自身的反思,体现为高度发展的制度反思性。
       对比低反思性社会,古典思想家所主张的控制论模型已不再适用,晚期现代性所面临的挑战从危险转变为风险,这种风险不是外在的,而是人类干预行为本身所产生的,大到全球性的环境危机、核裂变和全球经济崩溃,小到食品安全、家庭婚姻。与马克思的“人类只提出他们自己能解决的问题”相比,风险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有能力解决的范围。然而,面对不可预测的风险,我们不能以消极的方式抵抗。意识到风险同时也意味着可能的创新与机遇,我们应转换态度,以大胆与谨慎的平衡来取代全然的消极。在此,吉登斯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来应对晚期现代性的风险与机遇。
(下面这个表是从《失控的世界》后附录中摘出的,我觉得很全面,对于概括吉登斯的政治思想很有帮助,也是因为自己对于这一方面的思考比较琐碎,姑且先摆出来,希望和同学们进一步讨论~)
简单现代化           反思的现代化
外部风险              人为风险
福利国家              启发性政治
解放政治              生活政治
自由民主              对话民主、情感民主
生产主义              生产率
福利依赖              积极福利
预防性事后照顾 “二次机会”政治

感想:阅读时自己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就是会陷在吉登斯的框架下来对其他大家进行反思和批判,而还没有能力跳出来对吉登斯进行批判性理解,未来还需要更多地进行反思,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另外,这次总结的感觉比以前更加顺畅,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吉登斯的书相对来说没有那么难懂,另一方面也是自己在不断进步吧。接下来要开始哈贝马斯的阅读了,听说比较难,很兴奋也很期待!
 
9.9-10.26书单
布迪厄
《实践感》
《反思社会学导引》
《单身者舞会》
《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
戈夫曼
《日常生活的自我呈现》
吉登斯
《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
《政治学、社会学与社会理论》
《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
《社会学:批判的导论》
《民族-国家与暴力》
《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在读)
涂尔干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重读)
从认识论批判到现实改造:“反思”的中心地位

纵观布迪厄的思想,可以发现,不管是对传统主、客观二元认识论的超越,还是对实践逻辑的阐释,亦或是对实现真正可行的现实政治的主张,这其中都体现出一种无所不在的“反思”的倾向。以下将从布迪厄思想的几个主要方面来讨论这种“反思”倾向的具体内涵。

一、认识论批判:对“学究谬误”的反思
在社会科学的认识论传统中,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这两种倾向似乎不可调和,布迪厄试图超越这一二元对立,在保留这两种倾向的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认识方式。
首先,对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批判可以用布迪厄所说的“学究谬误”来概括。在布迪厄看来,两者的认识都存在同样的缺陷,即“学究谬误”。其表现为,学者的认识无意识地遵循一种理论逻辑,即作为“旁观者”的、摆脱了实践的迫切性的理论认识。而这种认识与作为认识对象的行动者的实践认识是相对立的,因为后者以实践本身为目的,既无需要也无必要来达到认识的理论自洽。
通过对“学究谬误”的批判,布迪厄在理论认识这一集体无意识中引入反思,从而对理论认识成为可能的前提及其条件实施了客观化。由此,对实践逻辑的真正认识才成为可能。

二、实践逻辑的再阐释:从前反思的实践到现实批判
在对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总体批判之基础上,布迪厄分析了这两种倾向在理解实践时存在的偏差。一方面,以结构主义为代表的客观主义视角使实践服从于意识之外的“结构”而导致决定论;另一方面,以常人方法学为典型的主观主义将实践描述为在目标指引下的有意识行为,这种夸大主观意图的目的论同样有失偏颇。在布迪厄看来,要超越实践的决定论和目的论,应在意识与无意识、理性与非理性之外引入“合理性”。“合理性”不等同于有意识或经由理性计算,但同时又与无意识或非理性的不可理解性不同,它是可理解的和合乎逻辑的。这种“合理性”是理解实践逻辑的关键。
理解实践之“合理性”的关键在于理解“惯习”。惯习是勾连主观与客观的中介,客观结构经由身体化的过程内化为主观心智结构,由此形成的思维和行为倾向系统即是惯习。惯习具有持久性、生成性、可转移的特点,因而能够使各种表面上看似矛盾的实践客观协调起来,成为可理解的统一体系。由于作为实践的统一原则的惯习是客观结构的内在化形成的,因而也就倾向于再生产同一种客观结构。经由“外在的内在化”和“内在的外在化”的交替过程,客观结构的再生产便在无形之中成为可能。
具体来说,实践终究是在社会空间中发挥作用的,虽其是前反思的、无有意识目的的,但却不排除有客观利益的内在驱动。然而,社会空间并非一体化的,经济利益也并非是唯一可欲的客观利益。由此布迪厄提出“场域”和“资本”的概念,以此展开了对现实社会的权力批判。
“场域”可以理解为社会“小世界”,不同的场域具有相对独立的运作逻辑,例如权力场域、经济场域、高等教育场域、学术场域、艺术场域等都具有一套各自的评价标准,实践者正是在这一系列具体的场域中展开斗争和博弈的。相应地,在不同的场域中,既作为斗争的目标也作为斗争的手段的“资本”也不尽相同。在此,布迪厄发展了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在肯定“资本”的以自身为目的和可增殖性的本质之基础上,将原指经济方面的资本扩展为具有更多维度的概念,即可区分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资本。
从表面上看,各场域独特的运作逻辑及其各不相同的资本似乎显示出它们的互不关联,然而,布迪厄却试图表明这只是一种假象。其中,权力场域在所有场域中占据统揽性地位,其是决定不同类型资本相对价值及其相互间“转换率”的斗争场所,而在权力场域中,占据了支配地位的阶级能够使其所拥有的资本具有最高价值,成为“稀缺物”,也就是不可轻易被其他种类资本所转换而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权力场域之外的其他场域只是作为支配权力发挥作用的间接场所,而也正是因为这一“转译”作用,使得支配权力的再生产变得隐蔽而不易为人所察觉,这种对客观决定力量的不知保证了支配权力的“完美的”合法化,体现了与对身体实施的可见暴力形式不同的符号暴力。

三、社会学改造现实:反思作为工具
在布迪厄这里,事实与价值并非截然区分,其对实践逻辑的分析本身内在地蕴含社会批判,同时也提供了能动发挥作用的现实途径。“反思”既是对现实的理性认识的前提,就能够作为一种工具被有意识地应用于对现实的改造。
首先,“反思”应成为社会学家的一种学术素养,即能在集体努力下将反思性系统性地应用于社会学本身,建立一门“社会学的社会学”。此外,通过具体的研究,社会学家应试图祛除社会世界的自然性和宿命性,粉粹遮掩着权力运作和支配维续的各种神话,给出能动作用得以发挥的条件。在社会学家所开辟的反思道路之上,对于实践着的、没有反思必要也无此需要的个体来说,引入反思能使其对其先前一直存在的实践无意识有所意识,进而能够更少为外在客观性所驱使,甚至有可能摆脱客观外在性,实现真正的自由。


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初探
——从社会学理论传统中的心理范畴说起

在社会学的理论传统中,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基本命题。社会学家在研究个体时,无可避免地会涉及到许多在我们现在看来似乎属于“心理学”的范畴,比如认知、思维、自我、习性等。然而,与心理学的视角不同的是,社会学对个体“内在的”心理范畴的讨论是将其置于与“社会”(具体所指存在差异)的关系之中。在此通过梳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试图从心理范畴这一角度来对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作出初步回答。

一、马克思:意识形态与阶级
马克思在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时,提出了“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学说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反而将其视为永恒有效的,这反映了资产阶级自身所处的阶级地位的局限性。根据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划分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在对社会世界的认识上存在系统的差异。整个资产阶级,而非个别资本家,由于受限于其所处的阶级地位,无法发展出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认识,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情况下,试图将他们的局部利益普遍化。因而,在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时,资产阶级注定是保守的,他们是历史进步的阻碍;与此同时,无产阶级由于其所处阶级地位的劣势地位,在形成自觉的阶级意识之后,便能通过革命来推翻阻碍生产力进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而实现绝大多数人的解放。可以看到,“意识形态”在此作为贬义使用,是针对资产阶级的批判来说的。

二、曼海姆:知识与社会地位
知识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曼海姆发展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将之一般化为知识社会学。马克思在批判统治阶级作为思想武器的观念时,指出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产生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而非单纯视为个体的内在意识。如果说马克思在批判中实现了从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向总体概念的转变,把意识形态的分析从个体或集体心理学层面转到了本体论和精神层面。那么曼海姆则更进一步,将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彻底地一般化,也就是到达意识形态的一般概念。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不仅将政治对手的意识形态,同时也包括我们自己的意识形态,均看作社会地位的作用,曼海姆去除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其原初带有的道德批判性,使其作为知识的一种类别而成为客观的研究对象,这也是他对政治学的科学性何以可能的问题所作出的回答。

三、涂尔干:道德与逻辑思维的社会起源
作为社会学的创立者之一,涂尔干在使社会学这一学科合法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将“社会”视为外在于个人的、具有客观强制性的“实体”。在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上,涂尔干认为人是一种双重存在。一方面,人是一种个体存在,即具有感觉、经验的有机体,这与动物没有差别;另一方面,人也是一种社会存在,即具有道德与逻辑思维,而这正是将人与动物区分开的方面。进而,人的社会存在这种独特性之表现又是来源于社会。在对原始宗教形式的研究中,涂尔干从发生学的角度阐述了道德与逻辑思维的起源过程。围绕图腾制度的信仰与仪式,涂尔干发现,经由人群聚集与共同行动的积极仪式中,个人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高于个人的力量,这里存在与凡俗性不同的“神圣性”,而这种对“神圣性”的感知便也是将个体团结起来的道德的起源。与此同时,在集体生活中,个体也初步形成了对分类、时间、空间、因果等最基本的思维范畴,这就成为其后科学思维的雏形。

三、米德:自我与社会
米德以心理学行为主义的基本观点,建立了社会与个体相互作用的普遍机制,主要体现在个体的自我是如何从中产生和发展,以及社会是如何由个体之间的互动所建构的。与涂尔干探究人类的社会性的原始起源不同,米德是从个体生命发展的角度,系统阐述了人类特有的社会自我如何形成的问题。心灵和自我都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其中,心灵是先天存在的,这构成了个体自我发展的前提和起点。理解常规姿态、运用符号进行“想象性预演”从而选择合适的行动路线的能力。自我的形成建立在心灵的基础之上,是把运用符号象征性想象的能力运用于自身,也就是将自我标示为客体的能力,自我概念的形成使得个体行为具备一致性的意义,个体从而具备同一性和稳定性。在在个体成长的过程中,自我的发展经历了“模仿”、“游戏”和“泛化的他人”三个阶段,而这一发展过程正是在社会中实现的。

四、布迪厄:习性与客观结构
布迪厄对实践的理解内在地蕴含对社会的批判。他认为,各种各样的实践所遵循的逻辑在本质上与理论逻辑相区别,实践逻辑是一种“合理的”而非“理性的”逻辑。各种表面上看似毫无联系的实践的“合理性”或者说不同于理论逻辑的可理解性表现在,它们均是由同一种“习性”所生成。习性是一种主观的性情倾向系统,具体表现为个体认知、评价和行为的图示。在不同的场域中,习性能够无需行动者反思而灵活地生成实践。然而,由于习性是客观结构经由“身体化”而形成的,因此作为习性产物的实践便倾向于重新生成塑造了习性的客观结构,客观结构与主观实践在此达到无意识的契合。在这种主、客观无意识契合的条件下,具有等级差异的客观支配结构能够不断再生产,支配权力得以实现最自然的合法化。布迪厄将这种隐蔽的、不为人所知的权力合法化过程称为符号暴力。

五、小结
通过梳理社会学理论中讨论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几种代表性观点,可以发现,许多一般看来属于微观层次的个体范畴,都被纳入到与“社会”的关系的讨论中来。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同的理论中,“社会”这一概念采取了不同的形式,例如马克思特指“阶级地位”,曼海姆指更为中性的社会地位,涂尔干的“社会”是抽象的道德共同体,米德将“社会”定义为各种互动建构的制度化网络,而布迪厄看到的是不平等的支配结构。然而,不管“社会”的具体所指是什么,与传统心理学分析不太一样的是,社会学往往试图将对个体心理和行为的解释与宏观的社会联系起来,而不太注重对心理机制的生理基础等的分析。当然,纵观社会学理论从古典到现代的发展,从较为笼统的知识、逻辑思维到更为具体的自我、习性,对个体范畴的讨论越来越细致和深入。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心理学相关研究的批判性运用,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感想:
开学以来课程较多,客观上讲读书的时间没有很好地保证,但是总的来说也有好处吧,通过一些回顾梳理对已读过的内容有了更多的思考,和老师以及同学们的交流也有一定的收获,接下来结课之后要抓紧时间!另外希望自己可以再纯粹一些!

7.1-9.8书单
福柯
《安全、领土与人口》
《生命政治的诞生》
《主体性与真相》
《主体解释学》
《说真话的勇气》
布迪厄
《男性统治》
《再生产》
《国家精英》
《区分》
《自我分析纲要》
《实践理论大纲》

福柯:人之死

一、“人之死”提出:反哲学人类学
从文艺复兴时期起,宗教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世俗化进程。伴随着神圣的上帝被“祛魅”,以往统治一切的神权被贬低,而人的地位上升,人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理性和自由作为人的独特价值受到推崇,人文主义思潮兴起。在这种趋势下,哲学领域也经历了深刻的转变:中世纪以服务于神权为目的、教义解释为内容的经院哲学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对人的中心地位的肯定,由此形成了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传统之一。在此背景下,福柯却对这种哲学传统展开了猛烈的批判。
福柯认为,以人为中心的近代哲学传统具有一种危险的封闭性,他称之为哲学上的人类学主义。这种哲学人类学主义,在福柯看来,抛弃了真正的无限性(即真理),而将所有的哲学问题封闭在人的有限性中,并妄想从人的有限性内部发现人的无限本质。由此产生的危险产物是一种先验主体的预设,从本质上来看,这一先验主体只是上帝形而上学地位的接替者,可以说是用一种形而上学取代另一种形而上学。
在对主流哲学进行批判之后,福柯转而给予了尼采极大的肯定。他认为,只有尼采真正实现了形而上学的终结,人杀死了上帝但却并未取代上帝,这一空缺的位置由尼采赋予了作为理想存在的“超人”。在此意义上,福柯继承了尼采的思想。回顾福柯的整个思想历程,可以看到它通过重新发现人的有限性来打破哲学人类学的封闭结构的意图,在看似不同的研究领域中,始终可以捕捉到福柯试图消解先验主体的尝试,这种尝试可以用“人之死”来概括。

二、“人之死”实践:知识、权力与主体
1. 知识考古学:话语实践取代主体意识
首先福柯从对人文科学的考察开始,提出了话语实践理论这一奠基性思想。所谓的人文科学的产生,福柯并非从单个的学科开始描述其发展,而是将人文科学作为一个整体,即围绕“人”这一概念而产生的种种科学认识,探究其可能性条件。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使所有这些形式内容各异的认识产生的呢?
在此,福柯建构出了“话语”这一概念。“话语”是某个时期和社会作为认识、理论、制度和实践的深层的可能性条件的领域,可以形象地理解为一种“时代底色”。而知识是话语在经由实证性和认识论化过程后的产物,也可以说是话语在特定时空条件下实践的产物。一方面,同一时代的各种各样的认识具有共同的时代底色,囊括在人文科学下的种种类别究其根本来说都是在“人”成为认识对象这一话语背景下产生的;另一方面,看似广阔的话语也并非无限的,而是具备一定的特征,从而也划定了知识产生的可能范围,福柯将西方文化区分出了三种知识型(或话语),即相似性、同一和差异,以及有机结构。正是以有机结构为特征的最后一种知识型(或话语)的出现,以生物学、政治经济学和语言学为标志的人文科学才得以产生。
此外,心理学的产生也遵循这一话语实践的逻辑。疯狂体验,即处于最底层的感知结构,经历了从文艺复兴时期的神圣悲剧体验到古典时代的伦理批判体验的世俗化过程。疯狂体验的这一道德革命,标志着作为可能真理的疯狂被内置于理性,只是作为人的真相的消极面存在。在此条件下,疯狂才被科学辨识,心理学成为可能。
通过知识考古学这种独特的历史建构方式,福柯用话语实践取代主体意识,取消了主体意识在历史认识中的先验地位。

2. 权力谱系学:权力技术分析取代统治权理论
其次,福柯又将视野转向了权力。以往对权力的分析以权力主体为中心,将权力视为一种被主体占有的物来看待,因而主要关注占有的主体是谁以及主体占有权力的合法性问题。福柯提供了一种不同的提问方式,也就是,在权力作为既成事实存在的情况下,权力是如何实际运转的。
如果说传统的权力理论关注最高统治者权力这一权力体系的心脏,同时忽略了权力的微观层面,因而体现为一种政治哲学的话,那么福柯就是试图从对权力体系的毛细血管处出发,进而自下而上地建构权力体系。福柯从权力技术切入,开始了对权力的微观分析。在此,权力技术是权力行使的方式和渠道,权力的实际运作就是通过权力技术而弥散于社会各处的。
通过对在当代刑罚体系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监狱制度的考察,福柯认为现代权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为一种“规训权力”,体现为一种以积极的方式规范人的肉体和灵魂的权力技术。监狱制度以最典型的方式表现了这种权力技术的运作。然而,监狱是规训权力的理想场景,但却远远不是唯一的。规训权力同时也存在于军队、学校、医院乃至家庭等,因而是隐蔽地作用于整个社会的。
通过这种对权力分析的新视角,福柯将统治权理论主要关心的主体问题转换为权力技术的运作问题,此时不再是主体占有并行使权力,而是权力经由主体运作,主体仅仅作为权力的中介,权力主体问题被取消了。

3. 自我技术:伦理主体代替认识主体
最后,福柯对主体哲学的超越还体现在其对古希腊罗马化时期对于主体性问题的关注。福柯从“认识自己”这一传统哲学命题的意义进行了探源,将现代意义上具备理性意涵的“认识自己”这一命题还原到其“真实历史”之中,在“关心自己”的整体语境下找到了一种主体自主建构和体验自身的可能性,即真正的主体性。
在福柯看来,从苏格拉底起就出现的“认识自己”这一命题在其产生之时的意义却与现代意义相差极大,这其中经历了有意或无意的转换。在古希腊罗马化时期,“认识自己”产生于“关心自己”的背景之下,是为后者服务的。此时主体性的形成在于“关心自己”,即培养一种生活艺术,是关于言行举止的一整套修身伦理。而经由笛卡尔的转化之后,“认识自己”成为自足的目的。在此意义上,主体性的建构在于通过理性来认识自身,而再无伦理意涵。
可以说,从对主体性问题的探源,福柯建构了现代认识主体之外的另一种可能,从而将认识意义上的主体推下了神坛。

感想:
1.这次总结主动找小伙伴进行了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明晰了自己的思路、充实了分析的论述,收获很大,更重要的是,在交流的过程中体验到一种持续的思考、不断被激发的状态,争取将交流更多地融入日常的读书生活。
2.本学期时间较短,规划在寒假之前把社会学读完,保持一种适度的紧张状态,把握好自己的节奏,继续加油!

5.19-6.30书单
科塞《理念人》
福柯
《古典时代疯狂史》
《临床医学的诞生》
《词与物》
《知识考古学》
《不正常的人》
《规训与惩罚》
《必须保卫社会》

说明:福柯的阅读还未结束,此次报告以已读过的为基础,有一些问题尚未理清,后续也有很多内容尚待完善,但也是作为现阶段的一个反思和总结。

一、基本立场
批判哲学人类学的封闭性(此处意义上的“人类学”,是一种哲学结构,指使哲学问题全都置于人类有限性领域之内);继承尼采,提出“人之终结”。

二、方法论
(一)考古学
反对思想史分析关于历史连续性的假设,用非连续性、断裂的话语实践来重建历史分析。
1.中心概念:话语(空间)
话语之构成要素:陈述整体作为散布系统本身的规律性,包括对象、陈述方式、概念和策略的形成
2.话语之形成:语言性能-符号整体-陈述-话语
3.话语之实践:话语-知识-认识阈-科学(对应话语实践之几种界限:实证性界限、认识论化界限、科学性界限、形式化界限)
(二)谱系学
反科学,揭示所谓被建构为“真理”或“科学知识”的话语本身的权力,实现被贬低的“低等级的知识”的回归。

三、论证
两个主题:人文科学产生之话语实践;知识与权力的连带关系

主题一:18世纪以前,“人”这一概念并不存在,人作为知识对象和认识主体产生于现代,那么,“有关人的科学”是如何产生的?
(一)方法
考古学:针对某个时期、某个社会的研究领域,该领域作为认识、理论、制度和实践之深层的可能性条件的知识——知识型,不同于理性价值或客观进步的认识论领域。
(二)经验论证
1.古典时代疯狂体验
疯狂体验之转型:文艺复兴时期疯狂之悲剧性体验—古典时代疯狂之道德和批判性体验。
通过监禁体制这一技术,疯狂的神圣性悲剧意涵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对疯狂的道德判断;古典时代的这一道德革命,是随后19世纪疯狂被病理化的基础,实证精神医学由此成为可能。
2.临床医学的诞生
医学在关于人的科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因其比其他科学更接近支撑着所有科学的人类学框架,通过分析现代解剖临床医学取代分类医学的转变,关于疾病的认识从“疾病物种”到“病灶”,个人的知识由此得以出现。
3.人文科学的考古学
西方文化知识型的断裂:文艺复兴之相似性原则—古典时代之同一与差异原则—现时代之有机结构。
古典知识型最一般的布局由普遍数学、分类学和发生学结合而成的体系界定,核心为“图表”,由于语言、分类和货币理论是这一图表化空间的清晰形式表现,因此从这三种理论着手分析。财富分析-政治经济学,普通语法-语文学,自然史-生物学的转变并非是认识的逐渐理性化和科学化,而是知识的实证性改变,知识型本身的变化,人文科学的出现来自于这种知识型的重新配置。
结论:“人文科学”之产生源于更深层次的知识型领域或者说知识的实证领域,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构型,不能从科学认识的进步来看待

主题二:所谓真理或科学知识,特别是有关人的科学知识,是纯粹客观而自行发展完善的吗?
(一)方法
谱系学:具体来说是权力谱系学。
(二)中心概念
对权力的再定义:权力不是可占有的“实体”,而是被行使运用的,普遍而持续地发挥作用的关系网络。
权力-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并不意在说明某种知识体系可能支持权力或者反对权力,而是说,知识的形式和其可能的领域根本上就是由权力-知识这一连带关系的发展和斗争决定的。
【思考】在我看来权力技术学是理解权力-知识关系的重要中介:一方面规范化权力实现了对肉体的征服和使肉体成为认识对象,促使权力-知识关系图示形成,同时权力技术又使种种科学知识或真理成为可能,反映了真理话语本身的权力。
(三)经验论证
1.权力与知识连带关系的形成
对刑法制度的研究,惩罚越来越“人道化”的趋势,实质在于惩罚权力运作的新策略,酷刑、公开处决作为对君主至上权力的仪式性展示遭到批判,在此一运作机制权力作用点分散而无规则,权力的过剩性运用反而在实践中产生如司法瘫痪等不良后果;改革主张建立新的权力技术,使权力更稳定、更有效、更持久、更具体地发挥作用,规训权力便是这种能使“效益最大化”的权力技术之发展顶端,监狱作为“更人道的”刑罚方式诞生于这种新权力技术的背景。
古典时代回应资本主义发展的人口增长和生产发展,“规训”作为一种新的权力技术在全社会得到普遍运用,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以最小代价完成了对肉体的驯化和力量的最大发挥。在使人变得驯服而有用的过程中,肉体的政治技术学造就了一种权力-知识之连带关系的图示,同时为权力和知识服务,即一方面对肉体干预和征服,另一方面使人的肉体变成认识对象,因而使对人的征服和对人的客体化重合。
2.规范化权力技术—不正常的人的建构
规范化权力技术作用于医学制度与司法制度,将疾病因素和危险因素结合,建构包括畸形人、需要改造的人和手淫的人的“不正常的人”,发展出针对不正常的人的精神病学,一方面是相对于规范的不守规则,另一方面相对于正常人的病理学机能障碍,实质是将非规范行为病理化。
3.规范化权力技术—权力关系视角的形成
经典权力理论将权力理解为一种被占有、可转移的实体,而福柯则把权力看作是一种被运用的力量关系。而这两种对权力理解的视角有其现实基础:如果说与经典权力理论相对应的权力实践主要作用于财产,以在对权力的绝对支出中建立绝对权力,由此发展出统治权形式的权力理论;那么以对人的肉体进行连续监视为特征的规范化权力技术的发明,则使得一种对权力进行分析的新视角成为可能,即统治关系或权力关系。
以战争来分析权力关系的永恒战争话语,是第一个反对传统哲学-法律话语的完全的历史-政治话语,由此也反映出真理-权力关系的一种联系,真理本质上属于力量关系、不平衡、边缘化、战争和斗争。

感想:
1.阅读福柯的每一单本著作时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但是在总结时想将多方面思想进行串联时却遇到了不小的障碍。这给自己提了个醒:理解内容是基础但也仅仅是较浅层次的思维训练,更高强度的思维训练应是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对作者的思想主题和基本脉络进行提纲挈领式地把握。在阅读时在一定程度上“为难”自己一把,而不是囿于自己习惯的、感到舒适的浅层次的思维训练,是自己下阶段的需要突破的方向。
2.听了17级师兄师姐们两年的读书生活总结,产生了一种复杂的心情。一方面,他们曾经也经历了和我们现在相似的种种阅读时的困难,这让我感到有些许安慰,现在看到的如此闪闪发光的师兄师姐也同样面对过崎岖坎坷;另一方面,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不轻易放过,而是在不断反思和调整中突破自己的勇气和努力,让我感到些许羞愧,认识到自己与师兄师姐们的差距。

4.3-5.18书单
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
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
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
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权力精英》
达伦多夫《现代社会冲突》
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
戈夫曼《污名》

一、对马克思的继承与发展:曼海姆、马尔库塞和达伦多夫
知识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曼海姆发展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将之一般化为知识社会学。马克思在批判统治阶级作为思想武器的观念时,指出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产生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而非单纯视为个体的内在意识。如果说马克思在批判中实现了从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向总体概念的转变,把意识形态的分析从个体或集体心理学层面转到了本体论和精神层面。那么曼海姆则更进一步,将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彻底地一般化,也就是到达意识形态的一般概念。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不仅将政治对手的意识形态,同时也包括我们自己的意识形态,均看作社会地位的作用,曼海姆去除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其原初带有的道德批判性,使其作为知识的一种类别而成为客观的研究对象,这也是他对政治学的科学性何以可能的问题所作出的回答。
以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继承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总体批判立场,探讨了发达资本主义时代下马克思的预言实现的可能性。经济占据绝对优势的极权化发展提供了更为舒适的生活条件,同时却也压抑了具备否定性力量的种种历史替代性选择。在技术作为统治工具的支持下,思维的单向度趋向不可能形成马克思所说的“阶级意识”,由此革命的基础丧失,超越已不可能。诉诸于弗洛伊德的文明理论,马尔库塞引出了其内在的反叛和超越性,提出非压抑性文明的概念,从而试图以此为基础,在新的条件下继续马克思的理想。
以达伦多夫为代表的冲突理论肯定矛盾冲突在社会变迁中的动力作用,但与马克思强调阶级矛盾这一经济方面的根本重要性不同,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主要在于政治与经济、或者说应得权利与供给两方面的冲突。回顾二十世纪所发生的现实的社会冲突,达伦多夫看到政治与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并非表现出相关和一致性,它们的发展往往是互不兼容的,围绕应得权利的冲突与供给的冲突成为不同时代冲突的核心。

二、对韦伯的继承与发展:舒茨
舒茨发展了韦伯的理解社会学,围绕“社会行动的意义”这一核心概念,阐明了意义如何确立和意义如何理解两个问题。舒茨肯定了韦伯第一次将理解社会学提到科学层次的重要意义,但同时认为韦伯的理论存在局限,根本在于对“意义”概念的区分不清。在舒茨看来,社会世界的意义并非单一的,而是存在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如何理解自身的主观经验和如何理解他人的主观经验这一关键的视角差异,即分别对应意义确立问题和意义理解问题。
一方面,在意义的确立上,舒茨吸收伯格森绵延的哲学和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以“内在时间意识”为轴,将有意义的经验如何在主体的意识流中被建构出的过程作了现象学还原。通过区分目的动机与原因动机,舒茨指出意义脉络的实质在于目的动机的形成。另一方面,在意义的解释上,舒茨探讨了他人存在为前提而非孤立自我的社会世界中,主体间际的理解如何可能的问题。基于理解的不同基础,舒茨区分了直接经验构成的世界、同时代人的世界、前人的世界和后人的世界,对社会世界的结构进行了分析。如果说面对面的直接社会经验使得参与者有可能在最大程度上“自由地”接近作为“汝”的行动者的主观意义脉络,那么对于同时代人的理解则主要建立在一般性知识的基础上,直接的参与式理解为间接的观察式理解所取代,此时所形成的是不同于主观意义脉络的客观意义脉络,当然这种理解是或然性的,而“理想类型”便是理解客观意义脉络的概念工具。前人的世界作为已确定的、不变的过去,没有任何的可接触性而需要更多的间接知识作为理解的基础,这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后人的世界由于完全的不确定性而不成为社会科学理解的对象,所谓的预测未来的历史法则是荒谬的。由此舒茨延续了韦伯关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观点,并进一步将社会科学的任务界定为确立客观的、与主观意义脉络有关的意义脉络,而理想类型则是实现这一任务的理解工具。

三、与涂尔干的联系:米德
涂尔干论述了人类的分类思维起源于其所生活的社会环境这一观点,将个体的思维能力与社会建立了联系,强调了社会对个体的重要作用。米德虽然没有表现出对涂尔干思想的明显继承,但是在我看来,他们的思想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以心理学行为主义的基本观点,建立了社会与个体相互作用的普遍机制,主要体现在个体的心灵和自我是如何从中产生和发展,而前者又是如何在社会中发挥影响的。与涂尔干所选用原始社会作为经验研究的材料以及分类思维这一特定思维模式作为研究对象不同,米德从更具有普遍意义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系统阐述了人类特有的心灵能力和社会自我如何形成的问题,在此意义上使米德成为社会心理学的开创者之一。

四、对经典社会理论的整合:帕森斯
社会学于19世纪兴起于欧洲,20世纪在美国得到蓬勃发展。不同于社会学在欧洲传统中表现出的对社会整合和变迁等重大结构问题的关注,美国的社会学发展早期表现出专业化的、实用性特征极强的经验主义取向。而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帕森斯通过吸收马歇尔、帕累托、涂尔干和韦伯等人的理论要素,发展出作为“一般社会行动理论”的唯意志论行动理论,在此意义上重新整合了社会学的经典理论。
从对实证主义行动理论的批判开始,帕森斯选取了实证主义框架下的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行动理论,发现这些理论都无意却又似乎无可避免地走向了对实证主义的背离。可以看到,不管是马歇尔经济理论中作为“生活目的”的“活动”这种更高层次的需求,还是帕累托对“非逻辑行动”这一剩余性范畴中的理论部分所作的归纳性研究(作为恒定成分的剩余物和可变成分的衍生物),又或是涂尔干所强调的具有积极的“社会的”因素的道德或宗教,由于无可忽视的规范性或价值成分的存在,在实证主义的框架下行动理论面临着逻辑上无法自恰的两难困境,不管是传统的功利主义立场,还是反功利主义的实证主义立场,都无法奠定有关行动的理论科学的坚实基础。可以说,实证主义行动理论是从内部彻底崩溃的。在解决了实证主义-唯意志论这一基本争论后,帕森斯开始着手解决唯心主义-唯意志论的矛盾。在德国唯心主义传统的背景下,帕森斯证实了韦伯的理论体系从根本上是一种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其与唯心主义的关键区分在于对理想类型的认识,理想类型是行动不可或缺的但不能孤立存在的成分,若将这种抽象出的分析单位具体化,则会陷入唯心主义,这也是帕森斯所批判的“具体性误置的谬误”。值得注意的是,不认同韦伯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经典比较,帕森斯提出了历史性科学和分析性科学的区分,这种区分否认不同类别的具体领域存在唯一适用的科学认识,而是认为对同一现象认识存在不同视角,具体现象和概念成分的认识互为补充,它们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同等存在。

五、对主流理论的批判与发展:米尔斯和默顿
米尔斯系统批判了其所处时代几种占据主流的社会科学观点,主要体现为三种发展方向。第一种趋势是关注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的历史理论,米尔斯将孔德、马克思、斯宾塞和韦伯归入这一类,这一理论关注历史的材料,以得出关于人类历史发展或社会生活的规律,这种尝试在米尔斯看来是勉强而不具有说服力的。第二种趋势倾向于关于“人和社会的本质”的系统性理论,以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为代表,所谓“宏大理论家”的帕森斯也被归入此类,其理论的建立在帕森斯看来是“对概念的分解和无休止的重新组合”,同样体现为彻底抛弃历史的形式主义。第三种趋势倾向于对当代社会事实和问题的经验研究。在美国经验研究很早就占据着社会科学的中心地位,社会学往往流于“对学术剩余物的形形色色的研究”。
在批判的基础上,米尔斯对社会科学进行了重新定义。首先,社会科学在基本问题上探讨“个人生活历程、历史和它们在社会结构中交织的问题”;其次,在经典社会科学家中可以说作为终极价值命题的自由和理性,将继续是“社会科学的道德与政治承诺”,对历史上社会结构的研究最终是为了实现能够运用理性手段并有可能作出最好选择的自由。
在对美国现实的研究中,米尔斯提出了权力精英概念,以此描述那些在其时代具有巨大决策权力的权力顶层,具体表现为经济、政治和军事圈子的高度一体化。所谓权力的平衡理论只是对权力中层的过分注意而导致的浪漫主义观点,权力上层往往进行着无意识的合作,且在相当程度上表现出。民主政治所假设的具有理性和能在相当程度上发挥影响的公众已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作为广大权力底层的大众社会。作为公众的自愿联盟的式微使得公民难以真正影响决策,大众没有政治归属感,同时由于对正式传播媒体包括教育本身的绝对依赖,大众陷于例行的、碎片化的日常生活,失去了独立的理性判断能力,大众在政治参与上既无意愿也无能力。
与帕森斯一样,默顿认识到经典理论在社会学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但是在帕森斯的为人所诟病的“宏大理论”的基础上,默顿提出了更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层理论,试图建立理论与经验的良性循环互动。从消极方面定义中层理论,默顿认为“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但必要的工作假设,也不是尽一切系统化努力而发展出来的用以解释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统一理论,而是指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可以看出,与米尔斯相同,默顿也不赞同当时在美国占据主流的经验主义研究导向和系统性理论倾向,因而试图以中层理论弥合理论与经验的断裂。作为中层理论的范例,默顿首先提出了社会结构与失范理论,根据文化目标和制度性的模式,提出了个体适应的五种类型,即遵从、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反抗,由此引出了失范和越轨行为的形式。其次,默顿还提出了参考群体理论,同时建立了参考群体行为中的结构性因素。与中层理论在连接理论与经验的尝试相关,默顿开创了以功能分析为代表的范式。范式是通过将以往的社会学理论进行整理,即“对有成效的研究程序以及运用这些程序得到的实质性结果加以有序而严谨的安排”,从而使理论的隐含结构明晰化的过程。可以说,范式以方法论为重点,将理论与资料进行了再整合。

感想:时间一晃而过,回想起一年前的自己,觉得很不可思议,不知不觉中自己还有身边的小伙伴都成长了很多;读书的时间已过半,本月结束过渡时期阅读,规划性缺乏,接下来进入后四大家阅读要合理安排;夏天来了,要多多锻炼!

2019.1.12-4.2书单
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
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
埃利亚斯《个体的社会》
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
帕累托《普通社会学纲要》《精英的兴衰》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爱欲与文明》
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
桑巴特《犹太人与资本主义》
本雅明《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

社会学视野下的自由观

从时代背景来看,自由这一观念产生于十八世纪西方启蒙运动时期,试图打破以往政治、宗教等对个体的束缚,“自由的人”在个人主义思潮的背景下提出,此时强调人类整体,是一种抽象的个人主义。其后,伴随着十九世纪劳动分工的日益发展,有差别的、有个性的人被赋予更多的重要性,由此发展出了具体的个人主义。而回看西方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史,虽然对自由本身的讨论不是社会学的中心议题,但社会学家们对自由的讨论基本上从未消失。接下来,我将从迄今为止所读到的社会学理论中,将重心置于自由观,以梳理在不同的理论语境下自由的内涵,同时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对各理论的立场观点做一个简要比较。
一、马克思:自由王国
马克思的自由观可以用“自由王国”来概括。它同时体现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抗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愿景。马克思以其理论指导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呼吁无产阶级有意识地联合起来,以共同的阶级意识为基础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从而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具体来说,所谓“自由王国”的自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一个着眼点在于,在资本主义运行逻辑下,对剩余价值的无限度追求,工人成为生产机器的附庸,异化成为一种工具性的存在,彻底丧失了作为目的的主体本身。与此相应的自由,意味着是对异化的人的解放,使其被压抑的潜能得到全面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自由是身体的自由。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蔓延,生产者受客观异己力量的驱使而不自知,更无力驾驭,此所谓“必然王国”。这里要实现的自由是意识的自由,即意味着主体从盲目状态中摆脱出来,在认识到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基础上,自觉地参与历史的建构。
二、涂尔干:社会分工下的个性发展
涂尔干似乎尚未对自由有系统的论述,但从其对社会分工的论述来看,也可发现其与马克思的自由观的明显区别。马克思认为,劳动分工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却也使资本家实现对工人的最大限度的剥削成为可能,工人作为社会生产机器中的螺丝钉般的存在彻底异化。与马克思对劳动分工的批判性态度不同,涂尔干赋予了社会分工根本上的重要性。需要区分的一点是,这里的社会分工对比马克思的劳动分工来说,是更普遍意义上的,可以说是社会整体的职业分工。涂尔干认为,在面临失范危机的社会背景下,社会分工应该而且也能够作为新的纽带重新带来社会团结。相较于以往的以集体意识为基础的社会团结,以分工作为新的社会团结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即个体的同质性更多被异质性取代,不同个体在各自领域的专业化是个性自由发展的前提,与此同时也在相互依赖的分工体系下达到社会的整合。
三、齐美尔: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自由在齐美尔的理论中呈现出一种双重的、矛盾的内涵。这种双重性和矛盾性体现在齐美尔在《货币哲学》中所区分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如果说齐美尔以对货币进行的哲学分析为明线,那么对经验世界的深刻洞察则是与之并行的暗线。接下来将从明线和暗线两个层面来展开“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对比。首先,齐美尔看似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下的自由,货币的相对性特性使其作为一种无限的手段,能够通向无数可能性,而货币经济及劳动分工所象征的客观化和去人格化趋势,使得个人能够在一般性依赖基础上实现个性的分化,人格发展获得了更大的私人空间。然而,在之后的分析中,齐美尔却将这种自由称为“消极自由”,而更进一步上的自由是“积极自由”,即去做某事的自由。区别于不确定的、无方向的“消极自由”,“积极自由”补充进相应的权利/权力,使得个体在明确的方向中发展出清晰的自我。从这一角度来看,不管是货币所提供的对财产的自由支配的自由,还是客观化背景下个性发展的自由,都仅限于自由的空洞形式,而没有具备实质内容。但不论如何,这种“消极自由”在某种程度上使个人获得了心理上的“自由感”,而掩盖了实质的不平等的存在。可以说,齐美尔从社会心理学层面为资本主义统治合理性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同时也是深刻的批判。
四、马尔库塞:否定的自由
马尔库塞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同时也包含自由观的变化。马尔库塞将重点放在了否定的自由。在马尔库塞看来,马克思的批判在发达工业社会已然失去了现实基础,原本以冲突形式表现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已发生转向,单向度的人与社会取代了其他向度的可能性,否定成为不可能。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高度一体化,而技术的合理性与统治的逻辑发生天然的亲和,因而成为统治的手段,最终导向政治上的极权主义。在极权主义体制下,个体的需要直接与统治的需要同一,在这种“虚假意识”的驱使下,个体失去了真正的反思能力,不能认识到即便是似乎更加舒适和令人满足的生活水平,本质上也是一种高水平的受奴役状态,统治的实质不变而只是其所利用的手段进步了。在此,马尔库塞利用了弗洛伊德的本能理论,认为这种极权主义社会是一种“压抑性文明”。马尔库塞肯定了弗洛伊德所谓“压抑性”的超越意义,但他却不认同弗洛伊德对文明进步的立场。弗洛伊德认为,在缺乏的根本动因下,人类将处于永恒生存斗争之中,文明的进步必然伴随着对力比多的压抑,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本身不可调和。与此相反,马尔库塞却认为文明并非必然与压抑性共存,即存在“非压抑性文明”。所谓“非压抑性”,并非弗洛伊德所认为的力比多的破坏性释放,更确切地说是对“额外压抑”的排除。与满足普遍的基本需要所要求的“基本压抑”不同,“额外压抑”为有组织的统治所需,是压抑性的根源所在。在完全成熟的文明阶段,只应保留能为基本需要的普遍满足而需要的劳动,在消遣的自由中,整体的爱欲得到解放,而原有的异化劳动由于额外压抑的消除也转变为非异化的力比多劳动,文明的进步与爱欲本能的释放实现了内在的调和。然而,无论是弗洛伊德理论内在具有的批判性,还是马尔库塞对辩证法的矛盾性的否定意义强调,都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而在失去了与马克思早期批判理论相呼应的实践基础后,马尔库塞对解放可能性持消极评价,因为丧失了实践基础的理论,最终无法产生“具有内在可能性的解放”。

感想:有了前四大家的铺垫,阅读过渡时期的著作虽然只是选取一两本代表作阅读,但是可以体会到对前四大家思想的延续,有了纵向联系的视角;这学期课程马上都要结课了,一定要好好抓紧时间,心无旁骛、全力以赴!

2018.11.21-2019.1.11书单
齐美尔:
《货币哲学》(完)
《历史哲学问题》
《哲学的主要问题》
《叔本华和尼采》
《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
《时尚的哲学》
《生命直观》
《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桥与门》
《现代人与宗教》
《金钱、性别与现代生活风格》
曼海姆: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保守主义》
一、齐美尔阅读感受
阅读齐美尔是从《货币哲学》开始的,刚结束马克思阅读的我习惯了层层推进的紧密逻辑,对于齐美尔的极具发散性和跳跃性的思维很不适应,理解上也有很多困难。不过,这段极不舒适甚至有些痛苦的阅读经历同时却也给我留下最深刻的记忆。在我读《货币哲学》的那十几天里,一遍遍来回翻看理解、不断贴小纸条做笔记的画面依然记忆犹新。最后结束《货币哲学》的阅读时,我仍有许多地方没有理解透彻,也没有能力进行系统的总结。合上书,我的脑海里仿佛只剩下“货币”这一个词,以及许许多多“剪不断理还乱”的概念关系。然而,一想到前路漫漫,还有好多书等着我去看,我也就不管不顾地继续前进了。
在随后阅读齐美尔的其他著作时,令人惊讶的是,我的脑海中不时地冒出一些在《货币哲学》中出现的内容,以前觉得不明所以的地方现在似乎能够明白一些了,而那些混作一团的概念关系也慢慢显现出清晰的结构了。
二、齐美尔哲学观:矛盾与超越
在我看来,齐美尔的思想始终贯穿着一些二元性的概念对——社会与个人,手段与目的,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形式与内容——这些概念对在齐美尔的分析中似乎显示出种种深刻的矛盾对立。金钱至上、人情淡漠、价值缺失等种种现实是这些矛盾的外在表现,如果说面对这些现实,有的人感到绝望而试图逃避,有的人感到愤怒而实施道德批判,更多的人未曾意识到这些矛盾的存在而继续沉溺,那么,齐美尔属于极少数的那么一类。打个不那么恰当的比方来说,他既是出世的,也是入世的。一方面,他细致敏锐的观察和冷静克制的表达给人一种超脱世俗之外的旁观者形象;另一方面,在认识到似乎无可逃避的矛盾时,他却始终执着地探索一种可能性,一种在承认矛盾的二元性之存在的基础之上、超越非此即彼之选择的真正统一,在这一意义上来说他对现实怀有极大的热情和关切。于是乎,这样一种出世的理智与入世的情感相结合,造就和赋予了齐美尔思想的极大张力和魅力。
在理解二元性矛盾时,很重要的一点是认识其起源。总的来说,这些矛盾产生之初均表现为由统一向分离的趋势。这种最原初的统一是一种根本不区分的、无意识的统一,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自然的统一,正如“我”这一概念作为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在原始人或者孩童的意识中是不存在的。随着这种自然的统一中的各部分意识到自己和其他,并逐渐按照自身的法则发展成为自为存在,无可逆转的分离便显示出来。伴随着这一分离过程的,是种种矛盾的萌芽和生长:与社会圈子的扩大并行发展的个体性给予了人格更大的自由空间,保留了个体的尊严,然而这看似扩大了的自由却只是一种消极自由,个体在去除了义务的同时也一并放弃了与此相应的权利;区别于动物本能式的因果性行为,人类进化过程中发展出目的性行为,然而为达成目标却不得不将所有的心理能量集中于手段,本来统治手段的目的由此逐渐为手段所侵蚀,货币的出现,因其处于目的论序列中心点而具有的无穷可能性,使其从具有普遍相对性的手段转变为绝对性的目的,手段由此实现了对目的的彻底颠覆;此外,生发自主观文化的客观文化在一代代的积累中已经变得庞大无比,主观文化在逐渐被客观文化甩开距离的过程中显得如此渺小无力;由生命孕育的形式脱离生机勃勃的生命本体自谋发展以期建立自身的合法性,却在渐行渐远的过程中走向僵化而最终为新的形式所替代……至此,如前所述的自然统一已然分崩离析,本能的整合需要却依然存在,新的统一亟待建立。
齐美尔建立这种统一的关键在于回到生命本身,这一思想集中反映在其生命哲学中。齐美尔看到生命本身的流动和活力,不再从生命之外的种种二元性对立去寻找统一性的可能,而是对生命本体在形而上学的直观意义上赋予一种统一性。由此,动态的生命作为直观统一取代了以往的机械论,即将各分离部分加总而形成的机械统一,齐美尔在此意义上实现了超越二元对立的统一,即第三种可能。
三、齐美尔的动态社会观与社会学的合法性问题
从哲学观到社会观,在社会与个体的关系问题上,齐美尔持一种动态社会观。同时代的涂尔干强调社会作为外在于个人的客观实体对个体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由此来看,社会事实更多体现的是社会的静态性一面,但却开辟了一条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研究路径,在此意义上为社会学研究确立了合法性。但是,总的来说,涂尔干是在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自然科学的框架下确立的社会学的“科学性”,本质来说是肯定自然科学的科学标准并与之靠拢的。与此不同的是,在齐美尔看来,社会学,或者说涉及到但凡涉及到人类社会的历史科学,都具备自身的认识逻辑,其意义更多在于认识的过程本身,而非自然科学将意义赋予本就在很大程度上就具备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对象。在对社会的认识上,齐美尔更多看到社会的流动性,社会是普遍而生动的,社会不断于个体的相互作用之间产生而内在于个体,同时又不断客观化而外在于个体。在秉持这一动态社会观的基础上,齐美尔为社会学的合法性确立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社会与个体的关系体现在“社会化”这一动态过程中,然而社会化的内容虽丰富多样,但社会化的形式却表现出特定的模式,由此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限定为对社会化形式的研究,将社会学研究的意义赋予这样一种全新的理解社会的方法和视角。

感想:
阅读、总结得越多,对自己的了解也越来越多,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是感受性偏多而逻辑性缺乏,梳理内容的时候对很多论证过程不重视,而只是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总结的时候也是自己随心所欲地来。新的一年要有突破,就要先从认识到自己的舒适区开始,一点一点地挑战自己的弱项,争取有更大的成长吧!

2018.10.8-11.20书单
《资本论》(二)(三)
《马恩选集》(二)(三)(四)
《社会学与哲学》
《货币哲学》(在读)
一、基本立场——辩证唯物主义
马克思的历史观和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是对黑格尔的辩证唯心主义的扬弃。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中所蕴含的辩证法思想是其“合理内核”,但黑格尔为建立“体系”需要而确立的将存在作为意识的结果的唯心主义世界观是不合理的,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只是作为存在的反映,存在才是决定性的。由此,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将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相结合,建立了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立场。
对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先简要地说明如下,后文将涉及对《资本论》中所反映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具体分析。一方面,从社会的静态构成来说,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结构,在经济结构的基础和决定性作用之上,法律的、政治的以及相适应的意识形式由此产生并发展;另一方面,从社会的动态发展来看,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与现存的生产关系发生矛盾,这一内在矛盾的积累在某一特定时期便表现为社会革命,由此社会形态的变迁决定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二、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
古典政治经济学也成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产生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即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上,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局限性在于认为现存的资本主义是永恒不变的。由此,马克思通过对其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全面而系统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和规律,指出其必将为社会主义取代的历史趋势。
(一)《资本论》内容梳理
在对内容进行梳理之前,有必要对“资本”这一贯穿始终的概念进行一些说明。从马克思的论述看来,“资本”是商品即交换价值的总和,是在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下特有的。“资本”的特征在于其保存自身并力图实现增殖(通过活劳动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即资本的积累。从这一概念出发,《资本论》的内容可以视为对“资本的积累是如何可能而又如何不可能”这一问题的回答: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的分析,阐明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由此回答了“资本的积累是如何可能”的问题;而对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矛盾必然性,由此回答了“资本的积累是如何不可能”的问题。
从行文线索来看,马克思主要是围绕资本的现实运动,依次对资本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以及分配过程进行了论述。这样一种内容的安排可以视为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交换(以及相应的分配)的规律——的回应,由此使得其批判建立在更加全面而有说服力的基础之上。
对《资本论》的内容梳理,笔者以概念图的方式展现,以更加简洁、直观地展现马克思的叙述逻辑。
(图片上传不便此处省略)
(二)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
在对资本的现实运动展开系统论述的过程中,马克思也对古典政治经济学进行了批判,在这里有必要将其中所涉及的几个关键点指出,以便在一个连续的思想脉络中更好地了解马克思的继承与创新之处。
第一,劳动力是价值创造的源泉。古典政治经济学一方面认为雇佣工人向资本家所出卖的是劳动,另一方面将商品的价值界定为商品所包含的必需劳动。根据这两个前提,必然得出雇佣工人所出卖的劳动的价值与资本家为劳动所付出的价值相等的结论;否则,将会产生劳动的价值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是不同的这一矛盾。在此,马克思通过“劳动力价值”的引入解决了上述悖论。马克思认为,工人向资本家出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劳动力所具有的特殊使用价值——适当使用能够创造出比自己的价值更多的价值——使得资本家在付出作为商品的劳动力价值后,有可能得到比付出更多的价值。
第二,剩余价值生产于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只是作为剩余价值的实现。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存在着将流通过程作为剩余价值的产生的种种观点,对此,马克思从资本主义流通过程中尤以竞争为特征的种种复杂因素出发,说明了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如何在流通中被掩盖和神秘化的。一方面在于将利润这一剩余价值的通俗化表达与成本价格区分,从而混淆了资本的不变部分与可变部分的区别,无法认识到可变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流通过程中竞争机制发挥的作用使得一般利润率产生,从而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分配表现出一种平均化的趋势,使得利润更加偏离作为其本质的剩余价值,从而只是将利润看作由一般利润率决定,而没有认识到其与剩余价值的内在联系。
第三,剩余价值的生产决定剩余价值的分配,即企业家收入、利息、地租等,而不是相反。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剩余价值的不同转化形式决定了剩余价值本身,特别是利息、地租等仿佛脱离生产过程而能够实现自行增殖,从生产过程中发现剩余价值的产生似乎变得更加不可能了。
三、关于马克思的几点思考
1.对马克思与韦伯资本主义研究的比较
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历史研究,因果关系,决定性)
韦伯:西欧资本主义产生的多因素作用(比较研究,相关关系,亲和性)
2.对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的理解
一方面,马克思对唯物主义历史观来源于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要求,有意与之区别;另一方面,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观点是强调经济因素作为最根本的、因果关系之源头的因素起作用,同时也承认,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也会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

感想:
1.大家这个月进步都很大,自己要更加珍惜时间
2.对马克思的把握不够细致,很多复杂的深刻的内容没能表达出来
3.读齐美尔速度明显变慢,但是思考变多,要在质和量上做好平衡 

2018.8.25-10.7书单
《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接上月)
《支配社会学》
《法律社会学》
《非正当性支配——城市的类型学》
《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恩选集》卷一
《资本论》卷一
一、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之与涂尔干的简要对比
(一)从研究问题上来看,不管是涂尔干还是韦伯,他们都立足于其所处时代,提出社会生活中有重大意义的问题,例如涂尔干提出的“社会团结何以可能”,韦伯提出的“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或理性主义的发展何以可能”的问题。
(二)从研究方法上来看,涂尔干和韦伯分别奠定了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方法论立场,他们在确立社会学(更准确来说韦伯所说的是“社会科学”或“文化科学”)的研究对象和因果归源的方法上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1.在研究对象上,涂尔干提出“社会事实”,这是一种外在于个人的、客观实在的、并对个人有约束力的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韦伯则提出社会行为(作为“社会科学”或“文化科学”的研究对象),它是个体行为中与他人构成意义联系的一种特殊类型,对社会行为的理解可依托理性或者神入。
2.在寻求因果解释时,涂尔干认为应遵循“对社会事实的解释只能寻求另一社会事实”,在此一意义上将“社会”自身层面上的逻辑联系(“社会”——“社会”,而非“社会”——“个人”)凸显出来。韦伯首先强调在作因果分析之前要对实在运用“价值解释”或“价值关联”的方法,使其成为有意义的文化现象,进而对其进行因果归源,探讨某一文化现象的产生的“客观可能性”,即在此一文化现象的产生中起到不可缺少的促进作用而成为此一文化现象产生的“适当肇因”的各种因素,运用这样一种“理想类型”的方法构建出一幅文化现象之产生的在逻辑上合理而无矛盾的认识图像。
值得注意的是,韦伯强调,在构建“理想类型”的方法时,一方面需要要将现实中纷繁复杂的交织对象分离开来,使各研究对象成为纯粹的概念,力求得到关于其本身的最明晰、充分的认识,进而才有可能在思维上构建明晰的、合乎逻辑的认识图像;另一方面在得到这一思维的认识图像后,还不能将其作为研究的目的或终点,而是要令其成为认识实在的工具,将实在与这一参照系作比较,从而更加真切地认识实在。
很显然,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的研究者运用价值解释的方法从实在中选取有意义的文化现象,以及构建因果联系时,都无可避免地会带有研究者本人的特殊立场和观察视角,这样一种明显的个人风格在学术研究中可以给我们认识实在提供更多的可能性;然而,研究者警惕研究时可能出现的“价值判断”,即自觉或不自觉产生的“应然”判断,由于从对“是什么”的研究中无法导出“应该为何”的判断,而“应该为何”的价值判断只能从个人所秉持的信仰中得出且只能在政治演说等领域呈现。

二、韦伯的主要思想之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
韦伯所指的近代资本主义,不同于历史上其他形态的资本主义,特指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兴起,只产生于西方的,在经济生活上带来重大变革的一种经济形态,持续不断的、理性的资本主义“经营”以和平的营利机会为前提,以资本计算为取向,追求利得并追求一再增新的利得,即“收益性”。
韦伯对近代资本主义的研究,是在其对于西方的理性主义研究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在韦伯关于近代资本主义为何只兴起于西方这一经济史上的理性化进程的影响因素的探究中,我们也得以一窥西方社会政治、法律、宗教等领域的理性化发展史。
首先,在对政治支配类型及其正当性依据的研究中,韦伯发现对比建立于个人权威之上的传统型支配和卡里斯玛型支配,只有正当性来源于合理规则的制度的法理型支配才可能促进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作为法理型支配代表的官僚制的出现以其就事论事、不因人而异的“切事化”原则提供了技术优越性;其次,从法律史的发展来看,西方法律的理性化意味着将法律规则通则化为法命题,并借由逻辑手段将各个法命题整合从而体系化为一个毫无内在矛盾、抽象的规则体系,而在此一工作中发挥作用的,不是以神谕等非理智手段为表征的形式非理性,也不是以个案具体评价等非一般规范为基准的实质非理性,也不是以伦理、功利等特殊规范为标准的实质理性,而是以内在逻辑的一贯性为原则的形式理性(区别于仅遵循外在表征一致性的形式理性),只有这样的形式理性才能提供解明意义的抽象手法来使特殊体系化工作得以进展;另外,在宗教领域,以世俗生活中职业的义务履行作为一种确证上帝恩宠的手段作为教义的基督新教教派的产生形塑出一种理性的生活样式,在基于救赎理念的信念宗教(而非以中国儒教为代表的接受现世且试图适应现世的律法宗教)的范围内,与逃离现世、注重内在感情陶冶的神秘主义截然区别,同时又不同于宗教改革之前的彻底拒斥现世的出世禁欲主义,这样一种宗教改革产物的入世禁欲主义的宗教观所无意产生的理性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之内在精神驱力有着“天然的亲和性”。
补充:关于理解韦伯方法论的一个疑问
韦伯强调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行为,但是在阅读过程中似乎看到的是经济、政治、法律、宗教等这一些较为宏观的制度性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那么韦伯主张的对社会行为的研究体现在哪里呢?
我想,可能的一种解释是,韦伯特别强调作为各制度“担纲者”的社会各阶层团体,例如作为近代资本主义之担纲者的近代市民阶层,作为官僚制之担纲者的近代官吏阶层、作为法律形式理性之担纲者的近代法律家阶层,作为入世禁欲主义的清教徒等,在对各“担纲者”及其特定的模式化的“生活样式”或“行动伦理”的研究中,韦伯架构起微观社会行为到宏观制度的桥梁,但是具体是怎么架构起来的,自己的把握还是不够。
感想:
1.每次听师兄师姐的报告,感觉自己差的不是一点点,不过也由此知道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2.读书报告是以此对一个月来的零星思考的一次系统总结,每月一次的总结固然重要,但要更加注重平时点滴积累的思考,功夫在平时!
3.这个月感觉跟武大的小伙伴交流太少了,自己还是要主动创造机会。

2018.04-2018.08.26书单
马恩(读完韦伯后再继续该部分)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资本论》卷一
《共产党宣言》
《德意志意识形态》
涂尔干
《社会分工论》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自杀论》
《乱伦禁忌与起源》
《原始分类》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道德教育》
《教育思想的演进》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实用主义与社会学》
韦伯
《学术与政治》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
《古犹太教》
《宗教社会学·宗教与世界》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在读)

《社会分工论》涂尔干(1892)
《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的博士论文,在其学说中具有奠基性意义。此书通过对法律这一工具得出社会劳动分工不断发展并成为当时社会团结的纽带这一事实,并从社会层次揭示劳动分工之所以产生的根源,由此也从社会分工的反常形式对当时社会出现的整合危机给出了解释。
首先,从劳动分工的概念说起,涂尔干并未对对其进行明确的概念界定,而只是指认了其在当时社会中普遍存在乃至于成为一种道德约束的事实。从其论述中可以看出,劳动分工,更具体来说是社会劳动分工,似乎是从属于“分工”这一更加普遍性概念之下的。鉴于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许多思想家已经对社会分工进行研究并给出价值评判,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古典经济学家为代表的正面评价,即社会分工有助于提高社会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类则批判性更强,包括马克思在内的一批思想家认为劳动分工损害了人的天性。在展示出这种截然对立的两类观点之后,涂尔干并未明确表示赞同哪一类观点,而是认为应首先对劳动分工本身这一社会现象(社会事实)进行研究,再来对其与当时代的联系进行研究。
其次,涂尔干提出的理论假设是:劳动分工使社会成为可能,也就是说,正是因为劳动分工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才可能建立,由各种社会关系所组成的社会这一人类生活共同体才成为现实,并以此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独特性所在,即社会性的一面。涂尔干在进行此一理论假设时特别提出“功能”的概念,对此一“功能”概念的理解,是从与生物学有机体的器官之对生命活动所发挥的作用这一对比中来的“性质”(此处尚未理解透彻),它无关于行动尚未发生之前即已定下的“目的”,或行动发生之后所产生的“结果”,而毋宁是一种事物之所以存在的:在有机体中,生命活动的需要满足是通过各器官、系统发挥的功能发挥来实现的;人类社会也是如此,社会整体的需要满足同样也需要各部分之功能的发挥。
基于劳动分工的功能在于促进社会团结这一理论假设,涂尔干力图用一种客观、以经验材料为佐证的方式来展开其研究。那么,该如何对劳动分工进行研究呢?劳动分工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直接对其发展过程或原因进行研究并不简单,且对其发展过程的研究势必涉及到劳动分工之前的历史阶段,这之前和之后的阶段有着怎样“质”的区别,这是涂尔干力图说明的。
于是,涂尔干选取了“法律”这一工具,原因之一是法律对社会团结之基础的反映,即对社会何以整合的因素有着间接、外在的显现;原因之二则是因为法律的客观的、可观察的特征便于涂尔干进行“实证”的考查。从涂尔干的角度,他将法律划分为强制性法律和恢复性法律,前者的目的是对违反集体共同意识的行为采取激烈的手段加以贬斥,从而更加巩固集体意识,而后者的目的则只是将被打乱的社会关系恢复至正常状态,手段较为温和。涂尔干之所以区分这两种法律类型,是为了能够将法律所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进行揭示,找出这两种法律类型所对应的社会团结类型,即强制性法律所对应的以集体意识为纽带的机械团结和恢复性法律所对应的以劳动分工为纽带的有机团结。
基于这样一对静态的对比概念类型,涂尔干按照“根据不同社会中两类法律类型的比例从而反映两类团结类型的比例”这样一条思路,在对经验事实进行分析之后,得出了这样一条社会历史演进的动态趋势,即随着“社会”的发展,维系社会团结的主要纽带逐渐从集体意识转向劳动分工,在此过程中,集体意识不断衰微,而劳动分工不断发展。劳动分工的重要性由此凸显:伴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个体逐渐脱下社会沉重的束缚,而有了越来越多种行动的可能性,社会中的个体同质性减小而异质性增大,而这一过程又反过来对劳动分工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劳动分工与个体异质性是同方向发展的。
在从对社会团结的基础的角度对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进行揭示之后,自然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即劳动分工究竟是如何从无到有地产生的,是什么力量推动着这样一种社会发展的趋势?区别于对幸福的追求等个体层次的原因解释,涂尔干认为应从社会层面去寻找,涂尔干找到的原因是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同时增加,生存竞争日趋激烈,由此劳动分工成为人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竞争、增加生存可能性的必然选择,这并不是哪一个个体的选择,而是社会要继续保持最基本的、普遍的团结所必须的条件。此外,涂尔干认为劳动分工的次要原因在于文明发展的知性化与普遍性的趋势。
最后,涂尔干讨论了劳动分工的几种反常形式,以此对比和凸显劳动分工的正常状态。由此其实也能够看到涂尔干对劳动分工所秉持的态度根本上是积极的,即正常状态的劳动分工是(其所处时代)社会团结的前提条件,强调劳动分工的“正功能”,而认为社会失范而非社会整合的原因在于反常的劳动分工的存在。
[ 此贴被陈璐在2019-12-20 18:28重新编辑 ]
Posted: 2018-08-29 22:39 | [楼 主]
周晓蓉zxr
级别: 侠客


精华: 0
发帖: 31
威望: 31 点
金钱: 310 RMB
注册时间:2018-11-29
最后登录:2019-12-15

 

璐璐读的又快又好,把你的武林秘籍多传授点给我!
Posted: 2019-05-28 23:52 | 1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三农中国读书论坛 » 中心研究生读书报告

Total 0.202069(s) query 5, Time now is:03-28 20:22, Gzip disabled
Powered by PHPWind v6.0 Certificate Code © 2003-07 PHPWind.com Corp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