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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琳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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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琳的读书报告(更新至2018年7月)

研究生读书生活总结:
起点
两年过后,突然间有一种回到起点的感觉。但是,我很清楚,有些东西实际上已经改变,有些东西正在改变,还有一些东西,其实一直未变。当我回想两年前的自己怀揣着一种怎样的期待开始一段新征程时,我依稀记得当时暗下决心:我希望自己能够充满热情地过好之后的每一天。如今两年已过,回望这段历程,很难说我实现了当初的自我期望,也很难说这段经历让自己真正觉得满意,但是,这两年来所有的点滴都是自己切身体验过的,不管是在高峰还是在低谷,不管是在斗志昂扬时还是在情绪低落时,所有我所经历过的片段都成了这两年来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丢失了其中任何一份,都难以塑造出今天的我;遗忘了其中任何一份,我都难以完整地阐释这两年于我而言的意义所在。当我站在某个节点处向过去投射出目光时,正是所有这些散落在时间之流的片段,被编织成了一条条脉络,它们可能并不连贯,也可能相互交织,但正是这些纵横交错的脉络建构起了这两年时间中所蕴含的意义体系。我其实无法真正地完全诠释这种意义体系究竟是什么,正如我也不清楚两年的读书经历在个人的人生轨迹中究竟处于什么位置,或许时间会带给我答案,不过至少目前,我还是会尽力抓住那些我所能把握到的部分。

对于我来说,与阅读结缘是很晚才开始的事情。最初之所以想要读书,一是出于对原来所接受知识的怀疑以及对大学自由环境的向往,二则是受榜样的激励,因此,在刚步入大学时,在我看来,读书成了寻找所谓的“真实”、获得自由以及提升个人能力的最佳选择。当然,有些事情的起因在事后回想时多少会觉得有些幼稚,但也正是这些起因促成了之后的一次次转变,尽管当时的所作所为并不具有目的性,自身也无法预知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当慢慢接触到书本所构建的世界,当在老师的引导下慢慢地体会到经典中所隐含的乐趣时,我开始觉得似乎有一个新的世界向自己敞开了大门——在其中,我能够获得一份安宁,能够摆脱外在世界捆绑在身上的枷锁,而且,阅读在精神上带来的充裕,以及在情感上带来的感动和敬佩,是上大学前的我从未感受过的,也是自己所向往的。犹记得那时每次和同学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参加学术沙龙时,内心的情绪其实十分矛盾,既平静又激昂——平静在于,当我进入到这样一种场域中时,其中所营造的氛围着实给人一种远离喧嚣与浮躁的宁静感;而激昂在于,当同有着相同或相似理想的伙伴一起交谈或者聆听他们之间的畅谈时,彼此在情感上产生的共振不由得让人心生激动与兴奋。然而,这种机会太少,的确太少了。当放眼四周,发觉似乎周围的人都在为着各种外在的嘉奖和标签而不停奔波,或者毫无方向地停留在原地,我渐渐觉得自己难以融入到这种世界中去,但同时又很纠结是否要融入到这种世界中去。融入意味着放弃,放弃自己的坚持,放弃自己的个性,这同样意味着要成为同一模型下的产品之一。但自己甘于如此吗?这真的是自己所期待的吗?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似乎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是否要融入,是否要妥协。我原来以为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看似自由,毕竟环境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可供选择的机会,但事实上,我们并不自由,因为所有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只是在外界力量的推动下做出的,而这些看上去能够自由选择的机会事实上也只是外界所强加的而已,人的个人性被磨平,只剩下并非衷心的言行和千篇一律的模子。现在想想,这种想法可能是极端而可笑的,但终究是它促使我去为自己寻找出路。

出路在哪儿?我应该算很早就接触到了读书会,起初主要是出于对中心这样一个纯粹并且有志向、有理想的团队的向往而加入读书会的,同时,也有部分原因在于想开始了解社会学这门学科。但是,一直以来,我跟读书会的同伴们交流并不多,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都仍旧保持在之前熟悉的圈子里。期间其实有过动摇的时候,大三时我曾经想过自己是否要退出,但退出并不是因为不喜欢阅读,不信任老师和师兄师姐,这种环境真的太过难求。只是因为我仍有所顾虑,尽管对社会学感兴趣,但学科之间的划分在我看来似乎成了一条鸿沟,它横亘在我与其他人之间,这种自身预设的差距让我感觉到一种距离感。而当时的我实际上仍然是懵懂、缺乏判断力的,尽管隐约地知晓自己向往什么,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才真正感觉到踏实和自由,但是,内心其实充满了犹豫与彷徨,甚至一度觉得十分压抑。当大多数人都鼓着劲儿往同一个方向走,虽然自己十分抗拒如此生活,却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方向可以选择;当有一种合适的选择摆在自己面前时,却不确定它能够通往什么地方,不确定这是否真的是自己想要的。这种纠结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而这种纠结的习惯也一直延续到了研究生生活。我不知道纠结是好是坏,但能够确定的是,纠结本身意味着我有很多顾虑,一旦顾虑多了,它所呈现出来的状态,则是内心的急躁与漂泊不安。这种急躁感、这种不安感来源于何处?是的,我渴望成长,渴望能够有能力去做那些一直以来支撑着自己的事情,我想,或许这些都没有错,只是,我从来没有仔细想过成长究竟意味着什么。我所看到的通常是其他人成长之后的模样,这些都鼓励着我要坚守自己的内心,但是,我从来没有意识到所有的成长背后都需要有一段默默付出,甚至布满荆棘的过程支撑着。成长从来没有捷径,它并非一蹴而就的,如果想要获得成长,就必须有所经历,因为成长本身正是由这个过程当中的所有经历塑造的,没有模本可供模仿,也没有绝对的规则规定在某个时间点就一定能产生一种爆炸式的效果。其实不管是本科时的纠结、急躁、不安,还是研究生两年来一直困扰着我的焦虑感、紧张感,我想,这些情绪上的阻碍之所以一直存在,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始终把自己的眼界停留在最后的结果上,却没有认识到过程究竟有多重要。其实,很多东西会在过程当中改变,在起点处难以预料,在终点处也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才能够真正有所感悟——这段过程是否被自己所钟意,自己是否成长了。当面临种种抉择时,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心有所向,那就下定决心选择自己向往的道路,即使少有人走,至少它能让自己感觉到一种充实感和意义感,也激发了自己主动去探求的欲望与激情,而不是成为被操纵的木偶或者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当决定转向社会学,并且留在读书会、留在华科后,我感觉到了一种很长时间都没有体会过的轻松和愉悦,当然还有对未来的憧憬,种种的包袱卸下了,伴随着内心洋溢的激动与热情,我开始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仔细算来,我的读书生活应该是有两年半的时间。本以为很长时间过去了,许多经历、许多感触会被遗忘,然而,当坐下来细细回忆时,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在脑海里一点一点地涌现,过去的感触如今依旧能让自己有所触动。我尝试去回想最初为什么会对社会学产生兴趣,即使当时对这门学科一无所知,但具体的原因已难清晰地忆起,其实这种兴趣可能也是在某段过程中累积的结果。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原先自以为社会学所具有的那种踏实感和温度,对我而言产生了一种无形的吸引力,也是这种隐隐的感觉,引导我在社会学经典中寻找一些东西,体悟一些东西。当逐渐进入到社会学的世界中后,我发觉这又是另外一个新天地,它不同于以往所接触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很新奇,但也很陌生,然而,正是这些不熟悉的东西散发出了一股迷人的魅力,或许不熟悉的事物往往让人觉得神秘,而这种神秘感又创造出一种引力,吸引人进入其中探个究竟。在这个世界中,我遇到了很多大家,每一位大家都像是一位朋友,听他倾诉,与他交谈,想他之所想,乐他之所乐,悲他之所悲,我将自己置身于他所处的时代与环境,试图通过这样一种代入去感受他心中的忧虑与抱负。然而,同样有被拒绝的时候,有被阻拦的时候,似乎彼此之间拦着一层难以冲破的隔膜,我只能远远地、模糊地看着他,理解他说的一字一句,却无法近身体会他究竟为什么要如此言说。这些复杂的情绪在不断交替着,重复着,激动、兴奋、畅快,失落、低迷、怀疑。在这个世界里,我真正感觉到自由——这是思想不被束缚的自由,是可以横跨千年文明的自由,是在不同文化空间内随意穿梭的自由,也是打破人为的学科界限在知识整体中行走的自由。当一幅宏大的人类文明图景在眼前徐徐展开,当社会世界的规律慢慢显出原型,时常有那么一瞬间,内心充盈着一种感动——难以想象,会有人终其一生去思考如此艰深的问题,去探索距离自身如此遥远、已渐被湮没的过去,去追寻如此难以触及的真实。这些大家所创作的经典不断地为我输送精神养分,让贫瘠的精神土壤变得肥沃,它也让我觉得自身同样可以成为精神贵族——能够昼夜不停地思考,静听内心的声音,并随着它的引导走自己的路。以前从未想过阅读的意义可以如此的丰富与多元,尤其是自己一直处于这个过程中,只有当作为一个观察者从旁审视时,才会发现阅读本身是立体的、饱满的,它远非简单的知识增长,也并不仅仅局限在精神充实上,阅读的过程于我而言,其实也是一个和解的过程——与自己和解,与这个世界和解,而且这个过程仍在继续。

和解意味着什么?对于我来说,和解并不代表松懈,也不代表我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而是我尝试让自己舒缓下来,以一种更为平和的心态去对待自己的进与退、得与失,去面对之后人生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挫折,去融入这个一直被自己忽视或者拒绝的世界。我想,半年前、一年前、两年前,甚至三年前,我都很难持着这种心境去看待读书与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障碍。过去,我用书本筑起一道围墙,以此把自己与周围的世界隔离开来,在这个构筑的世界里,我能寻得一份安宁与简单,也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实现理想的独行者,即使步入了研究生读书生活,在很长时间内也依旧如此。然而,很矛盾的是,当我以为自己怀着对现实世界的热爱时,我的言行举止却让周围的人感受到冷漠与疏离;当我以为自己找到了所钟爱的生活与事业,正充满热情的踏上通往这种事业的道路时,我的内心却产生了持续的焦虑感和畏惧感。一直以来,我习惯于把问题放大,不管是读书上的问题还是生活中的问题,我会觉得它是如此强大而我似乎很弱小,以致于经常让一种恐惧紧张的情绪在自己内心蔓延,甚至一度被这种情绪逼迫到角落而无力反抗。这种畏缩来源于缺乏自信,同时也来源于对确定性的固执,而且似乎只有这种确定性才能给予自己信心。所以,正如我对待成长的态度,我以为成长有确定的途径与方法,也希望那些经历过这一过程的师兄师姐能够给出确定的答案,这样,自己才能感觉到安全与踏实,但是,确定性真的那么重要吗?或许未必。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似乎这才是必然,而安全、踏实、意义可能恰恰来自于应对不确定性时的勇气与决心,也来自于这些不确定性提供的各种可能性与开放性。一旦一切都确定了,人生的底色就从缤纷的多样色彩变成了单一的黑白色,因为枯燥无味,日子虽变长了,但生命却变短了。有很多道理,事后回顾会发觉很简单,但当陷入一个难以走出的死胡同时,却感觉四周都被围得严丝不透,自己拼命地想要撞出一个出口,但这些拦截的障碍物却纹丝不动,所有的道理也只是一个个难以内化的词汇。可能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反思过,这些词汇才会从自己的头脑中内生出来,进而融入到自身的经验当中。这两年来,我花了太多精力与自己的内在情绪纠缠,矛盾、分解、混沌,这些体验在当时看来难以忍受,但也正是这些体验,让我重新去发现自己——应该继续坚守什么,应该改变什么,应该克服什么。原来的我一直想打破枷锁或者逃避某种束缚,但当我以为自己不再受这些枷锁所缚时,却依旧难以轻松地前行,因为内心的枷锁仍在,它如影随形,一直跟随着我,但现在,这把枷锁或许正在逐渐瓦解。

这两年来所有的所思所想从来不是自然生发的,它源于团队这个环境,源于我们的日常交往、交流讨论。社会学强调“我们”感,这是共同体的支柱与纽带。这种“我们”感是一种团结感与认同感,是维系共同体的共同价值与信念。观念、价值、信念只有通过分享才有意义,也正是这些共享的价值与信念成为了主体的核心。过去,我一直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独行者,即使进入到一个向往的环境中,也一直把“自我”放在中心位置,然而,“自我”的建构离不开“他我”,一旦将“自我”孤立,由此建构的主体也是残缺不全的。与“他我”相互交往,意味着我要走出自己的封闭圈,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中,这种环境是团队,是共同体,同时在更大的层面上,它也是生活。我原来以为融入会磨灭个性,但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个性的塑造来自于融入,正是在这种融入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在寻找适合自己的行为方式与思考方式,同时也吸收共同认同的经验与观念。现在看来,在团队中,我们每个人都行驶在不同的轨道上,因为有着共同的信念与价值,我们彼此相交,但每个人都依然会坚持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这是自身的成长道路,也是每个人的主体性所在。融入也意味着进入到日常生活当中,自我隔离其实是一种逃避,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逃避独立,逃避成长,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或许社会学本身就嵌入在生活当中,它根源于你我的生活经验,根源于我们共同的生活世界。

在龟兔赛跑的故事中,即使聪明的兔子行动敏捷、有天赋,但最后却是一直坚持、不放弃比赛的乌龟获胜。的确,乌龟行动迟缓,默默无闻,也不是最聪明的那个,它背着重重的壳,承受着质疑与压力,但是,却始终一步一步地往前走,不因为外界的阻碍和困难而却步或止步,也不迷失自己的方向。尽管这只是虚构的寓言故事,但乌龟的精神却依旧感染着我——不管速度是快还是慢,我们都要不停地前行,一旦选定了目标,就义无反顾。而且,我始终不是一个人,一直有人伴我同行。所以,我很珍惜,也庆幸自己能够拥有一群可以相互鼓励、支持、敲打的伙伴,可以共同分享人生意义、共同发声的同伴,同样也很庆幸自己遇到了一位亦师亦友的老师——我想,贺老师给予我们的,不仅是信心和精神动力,他让我们每个人去发掘自身的无限潜能,也让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看到成长与成功的希望与可能。而对于我来说,未来的路还很长,一切才刚刚开始,我要加快速度走,但也要慢慢走。

本月读书小结:

书单:

伯林《自由论》、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古德诺《政治与行政》、利普塞特《政治人》、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米格代尔《社会中的国家》、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奥尔森《国家的兴衰》

读书总结:

社会中的国家
“社会中的国家”是米格代尔提出的一种新的国家研究路径,它意指从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出发,重新对国家进行定义,同时也建构一种新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型。

传统的或者主流的国家定义往往以单一的思维取向为基础,在这种定义中,国家被视作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未分化的,并且有一定目的性的实体或行动者。韦伯的理想型国家一般被社会科学家们当作正常国家模式采用,根据韦伯对国家的界定【“现代国家是一个施行支配的必要组织”,“国家就是一种人支配人的关系,一种由合法的(即被认定为合法的)暴力支撑的关系”,“国家是在给定的疆域中(成功地)垄断暴力的合法使用权的人类共同体”】,特定疆域内的法律和规则应该由国家制定,并且只有国家能够享有暴力手段的使用权和垄断权,以此使人们屈从并遵守各种规则。在米格代尔看来,这种单一的统一实体观不仅对现实国家的特征进行了简化,而且神化了国家的权力和权威,过于高估国家的实际能力和自主权,除此以外,这种定义只关注固定的“静态画面”,过于强调自变量的解释能力而忽视了结果的反作用。因此,重新对国家进行界定成为国家研究中的重点。

米格代尔认为国家实质上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实体,也正是这种矛盾性构成了观察国家时所采取的双重视角。这种矛盾性是如何体现的?一方面,国家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当从这种维度分析国家时,国家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强大的观念,它意味着既定领土上的人们感知到一种相对自治、统一、集权的实体,“即使每个人都认识到这一组织的复杂和懒散,但这种观念仍然诱使人们去感知其各个机构之间的高度整合以及彼此间行为的高度一致性”。这种观念实际上表示一种由共同价值生发和强化的统一感和团结感,而这种价值由符号表征。另一方面,国家也能被解构成分散的、多样的成分。这一视角所关注的是现实中国家的不同组成部分,也就是各种国家组织的实践活动。在这些实践活动中,不仅各种国家组织会自行其是,主张各自所认为是正确的行为规则,而且国家也会面临其他社会组织对其支配权提出的挑战。在第二层含义中,国家从一个被单独隔离出来的实体转变为社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米格代尔将“社会”界定为一种机构混合体,其中包含了多种社会力量,包括国家整体、国家的不同组织部分以及其他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会组织。从本质上来说,社会是一个支配和反对支配的竞争环境,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在这种环境中进行斗争、妥协或者结成联盟,以此争夺规则的制定权和支配权,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布迪厄的“场域”概念。所以,当国家被看作只是机构混合体中的一部分时,国家就被置于一种存在冲突与斗争的环境中,不仅国家内部各种层级的机构之间、组成机构与国家整体之间存在竞争,而且国家与社会其他力量之间也会进行斗争或者调解,这些斗争与调解所针对的则是公共政策、基本的标准道德以及决定日常社会行为对错的结构,如此一来,国家就难以维持以及贯彻一套连贯的规则体系和意义系统,而且国家也并非一个固定的实体,在各种争夺支配权的斗争中,国家不断进行改变与重塑,与此同时,社会结构也在不断作出调整,这种相互作用的持续动态过程和辩证关系即是“社会中的国家”的重点所在,也是对传统国家观念的一种转变,它所侧重的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改变和相互建构过程。但是,如果国家始终处于各种力量的拉扯之下,这种分散化的支配局面不会导致国家的分裂与崩溃吗?这也正是国家的第一层含义的意义所在,当国家同时被当作一种观念、一种自然化的信念时,这种统一感和凝聚感能够强有力地化解分裂力量的消极影响,维持国家的统一和存续,而生成这种统一感和认同感的社会共同价值同样也在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过程中被塑造和改变。

总体而言,米格代尔的“社会中的国家”模型试图摆脱一种静态的、只注重结果的研究思路,除此之外,他也希望摆脱一种“中心”视角,也就是只关注国家精英的意志与目标,以及认为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与领域应当成为“他者”的中心与最终目的。因此,关注国家的细小部分以及社会各种成分之间的相互联系过程,这是“国家人类学”的核心之意。然而,如果说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竞争场,国家与社会中的其他力量处在一个不断斗争、转化的过程中,那么统一的全面支配与社会控制何以可能?共同的社会集体一是形态如何形成?米格代尔认为有关这些问题的争论远未结束。该由国家整体、国家部分还是其他社会机构作为主导力量?这同样处于争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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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吉登斯 《社会的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现代性的后果》、《现代性与自我认同》、《民族、国家与暴力》、《超越左与右》 
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
柏拉图 《苏格拉底之死》、《理想国》

读书总结:
(对社会学视角特征的一些理解)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自身所处的社会世界视作一个多面体,从不同的侧面进行观察,多面体所呈现的面相也各不相同。可以认为,不同的侧面代表着不同的视角,而不同的视角所包含的,则是不同的分类方式、不同的构建方式以及不同的排列方式(还有不同的价值观)。社会科学内部的学科分化意味着不同视角的形成。如果暂时把社会世界内部不同区域之间的界限模糊化,当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共同的社会世界时,在这些性质各异的学科视角之下,相同的构成材料被抽象成不同的形式,同时相同的形式内又纳入了不同的构成材料,而这些形式和材料的多元组合在廓清整个社会世界,赋予它一定的有序性时,也在划定、构筑不同理论之间的边界。(Ps:尽管学科之间存在界分,但是这种人为划定的界限并不清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这种界限本身是虚化的——虚化意味着界限具有一定的漂浮性、扩张性,由界限划定的领域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那么,社会学的视角有何特征?



社会学家们习惯于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来指称社会学的视角所具有的特质,这种想象力所表示的,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分析方式,一种反思和感受力。米尔斯将社会学的想象力定义为一种心智品质,这种心智品质将个人生活历程、历史、社会这三者联系起来,在环境中的个人困扰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议题之间作出区分与转换。在这种心智品质背后,总是有这样的冲动:探究个人在社会中,在他存在并具有自身特质的一定时代,他的社会与历史意义何在,这种心智品质让个人意识到,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理解他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机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机遇。而借助于社会学的想象力,与社会、历史和人性有关的三类问题体系被提出,这三类问题体系则是社会分析的重点所在。吉登斯认为社会学的想象力可以让观察者本身“摆脱只从眼前的社会类型出发进行思考的限制”,在社会学分析过程中,这种想象力由三种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感受力组成,即历史的感受力、人类学的感受力以及批判的感受力。概括而言,历史的感受力促使观察者在剖析和解释问题时对历史事件进行重构,人类学的感受力则要求观察者破除种族中心主义的视角,关注多样的人类生存方式,而基于批判的感受力,分析家始终以批判的态度对待现存社会形式,但同时也探寻各种未来可能性。其实,西方社会学发展至当代,如果从当前的视角出发,我们多少可以在理论史的基础上针对社会学的想象力或者说社会学的视角做一个简单的提炼。



社会的根本性质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学的核心主题之一,针对这些问题所展开的社会学分析过程,往往建立在这样一种预设的基础之上,即,作为社会世界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也就是说,人本身深深地嵌于特定的现实社会和历史过程中,他是双重属性——个人性与社会性——的结合物。在这种预设下,所有个人性的事务并非只与孤立的个人相关,或者并非只局限于个人所处的周遭世界,在这些事务背后所发生的,是常人难以意识到的一种更为宏观的背景以及背景所发生的变迁,这些身后之事由个人创造、推动,同时也返回到个人的生活当中,直至最为隐蔽的心理世界内的每个细微变化。这种富有层次性以及动态性的构想,意味着在进行经验观察与社会分析时,社会学家自身首先应该具有两种意识——空间意识和时间意识。空间意识建构出一个静态的层次分明的舞台,时间意识则勾勒出一个动态的演变历程,这种动态与静态的相互交织最终则建构出一幅大画面。如何理解?假设我们在现实中所能观察到的只是分散的个人实践活动,要理解这种实践活动,我们首先需要对个人进行定位——就其自身的生活历程而言,他处于何种位置,就其实践所涉及的小环境而言,个人又处于何种位置。基于位置的确定,我们可以向内寻求触发其行动的心理机制,但这种在内在空间中运行的机制与外部空间紧密相关。在建构影响内部空间的外部空间时,我们首先所建构的,是与个人实践活动直接相关的局部周遭环境,通过对小空间内运行机制的分析,进一步向外推演,扩及更大一层的规范性空间,在这种范围更广也更具一般性的空间中,分布着不同类型的、彼此关联的小空间,我们需要分析的,则是大空间内的独立运行机制,不同小空间之间以及不同层次空间之间相互关联的逻辑,或许这个步骤还可以继续向外扩展。然而,这种空间上的逻辑推演所针对的只是当下这一局部环节,在所有当下背后所隐藏的,是过去的种种经历以及在这种时间历程中沉淀、积累的经验与知识(广义上的,不仅仅指理论化的专门知识),我们无法脱离过去而理解“当下”何以至此。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当下”的个人由过去的经历与经验塑造而成,这些过去的经验形成于个人的生活历程中,或具有特殊性,或具有一般性。同时,如前所述,个人嵌于层层叠加的空间当中,同样,个人的生活历程也嵌于空间自身的发展历程中。对于不同层次的空间而言,当下的空间形态在其发展历程中占据着特有的位置,而要理解这种位置所具有的特征,则需要向“过去”追溯,这种追溯所涉及的,则是不同空间发展历程的重重交织。与此同时,基于对过去当下的理解,或许我们可以设想未来所能面临的种种可能性。当空间维度的建构与时间维度的建构相互交织成复杂却具有一定条理性的网络空间时,一幅大画面的绘制工作暂告结束,此时,作为分析出发点的个人实践活动已经不再局限于狭隘的个人叙事,经过一系列的转化与关联过程,在这种因个人已习以为常从而不予反思的个人叙事背后,一种以更为宏大的叙事手法完成的空间历史被揭示出。如果要继续完善这幅大画面,我们则需要跳出中心化视角,转向“他者”,通过时空比较完善对自我的理解,而这种由对他者的包容所促成的开放性,则进一步打开了更多的未来可能性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或许可以认为社会学视角所具有的特征即是基于这种空间意识和时间意识。(然而,不得不承认,所有这些设想只是理想的,同时也是空洞的,甚至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将社会学视角所具有的特征归纳为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方面或许也可以看作是社会学想象力的部分含义所在。

第一,关系性这种关系性体现在两个维度上,一是方法论,一是本体论。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关系性成立的前提在于打破实体论(而打破实体论的前提在于突破主体哲学,也就是破除主体中心主义,推翻“大写的”先验主体,在生活世界的实践当中建立主体间性或者说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意味着对象本身并不是预先存在的理想实体,也不具有预设的可以独立存在的属性(只要具有这些属性,实体则存在),对象本身处于建构的过程当中,而对象的成型过程也是各种属性相互关联的过程,对象需要在属性的关系网络中被界定。另一方面,在一个更为明显的层次上,方法论上的关系性则表现为建立对象的相关关系,关系的另一端与对象的性质相同或者相异,二者之间相互协调或者因相互对立而存在冲突(比如在国家体系中理解国家,根据非理性理解理性等)。而在本体论的意义上,现实社会世界的基础则是社会关系。由于现实的个人并非孤立地存在,他始终与他人处于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中。虽然在进行社会分析时,我们可以选择从个人的行动着手,但对于有意义的社会行动而言,行动中存在着一种“朝向他人”的态度,不管是行动的实施还是行动意义的确立,都是在一种相互期待以及相互回应中完成的,同时,个人的自我理解与自我认同同样也是在社会关系的形成过程中实现的。

第二,结构性结构的所指一般包括心智结构(或意识结构)、社会结构与文化结构三种类型(第一种属于主观结构,而后两者属于客观结构),社会学以社会结构分析为重点,但往往以心智结构分析与文化结构分析作为补充(以下的结构都指社会结构)。基于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我们可以建立不同性质的社会团体,一定的社会团体往往被设想为以结构的形式显现,团体的性质不同,结构的内部特征也不尽相同。最为基本的社会结构由哪些主要成分构成?又具有什么特征?先以一种理想状态下的结构体作为参照系。从整体上看,这种结构内部具有一定的秩序性,秩序的形成依靠规范,而规范的产生与规范效用的发挥除了需要历史性的积淀过程外,还依赖于权威的存在,以及受规制者对规范以及权威的认可(基于心智结构),这种认可本身则意味着对某种价值体系(隐含于符号体系当中,基于文化结构)的信念,由此看来,除了秩序性,理想的社会结构还具有层级性以及内在的聚合性,但这只是一种理想性的构型。事实上,结构内部存在着各种力量之间的较量与冲突,当这些冲突足够影响结构的稳定性时,结构内部的构成规则则会发生改变,组成结构的主要成分,如价值、规范、权威等将改头换面(但并非一定是彻底的)。而当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大时,结构内的规范性成分将愈加正式化、形式化,同时,发生在结构内部的分化也越来越明显。这种分化首先意味着分工,在不同的领域内,分工开始出现或者愈加细化,此外,分化也意味着各种制度领域(或者说系统)获得独立,结构逐渐表现为一种具有组织性的制度丛结。在这种结构性视角下,处于结构中的个人在特定阶段占据着特定的地位,并且依据这种地位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对于个人来说,结构既具有约束性,又具有促动性,个人始终受到结构的制约,但个人获得主体性的过程也在这种制约过程中完成。

第三,辩证性。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辩证法区别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形而上学者在绝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把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概念看作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和分别加以考察的、固定的研究对象,然而,当分析家从辩证法的角度考察事物和它在观念上的反映时,他们在本质上是从事物与概念各自所包含的的联系、它们的运动、产生和消逝这些方面去考察的,而且,在辩证法的视角下,分析家不仅看到了一幅总画面,同时也对各种细节予以关注。辩证性在一定意义上包括了前两种特性,而且在辩证性思维下,基于关系构成的结构被置于动态的历史过程中,同时也被置于相互比较的关系当中。辩证性思维的引入排斥了社会分析中存在的单向度思维,也弥合了分析方法中存在的一系列二元对立。作为社会学中最基本的主题之一,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者说行动与结构这两种分析性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引发了各种分析难题与实质性问题。如果以单向度的思维去审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二者将被设想为处于不相容的对立关系中,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或者将其中一方置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同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关系的两造内所存在的否定性(这种否定性意味着反思性)也被忽视,由此产生的问题在于,单一地选择行动或者结构作为分析重点,现实的结构性形式或个体能动性被排除在观察与分析之外,当以二者中的某一方作为关系分析的起点时,分析的目光也只是指向单一方向而缺乏一种返回过程。而在辩证性视角下,首先,个人与社会被放置在一种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关系当中。如人本身具有双重属性,社会同样具有双重性,即社会既是一种客观现实,同时也是一种主观现实,或者说社会是由主观结构与客观结构共同构成的双重结构体。可以认为,没有社会就没有个体,个体的主体性(“人性”)由社会所塑造,同时也带有结构性印记;而如果不存在个体——主要以个体实践与个体意识这两种方式表现,社会也将不复存在,个体在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建构社会现实,个体与社会相互依存,这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所在。再进一步而言,当摆脱单向度思维,不管是个人还是社会都处于一种生成过程当中,基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个体行动的过程也是社会再生产(以及文化再生产)的过程,而社会的再生产反过来又促成了个人的再生产,这两个过程同时发生,而其中所包含的生成性在一定程度上也预示着社会的发展与个人的成熟。



最后想简单提及的一点是,如果说关系性、结构性和辩证性是从一定的发展历史当中抽离出来后所提炼出的视角特征,那当我们重新回到社会学产生的具体时空环境中时,是否还能发现社会学视角的一些特殊性?从理论史的角度来看,社会学属于西方现代社会的产物。对于西方社会而言,现代性在促成新旧秩序更迭交替的同时也造成了秩序紊乱,而秩序所面临的危机既牵涉到社会秩序,也蔓延到精神秩序与价值秩序领域,自启蒙时期起建立的价值体系——以理性和自由为核心——不断遭受质疑与冲击。在这种形势下,理论家们开始重新思考所谓的现实,以回应自身必须面对的时代问题——作为人,我们当前所处的现实境况究竟是怎样的?渐趋瓦解的秩序该如何重建?自由-理性的价值体系该如何重构?人该如何重塑其自身的意义?所以,自其产生之初,社会学就带有一定的批判性眼光——反思现实以揭示真实,并且与特定的价值观相联系,即理性、自由、平等、民主等西方启蒙价值体系。批判的焦点集中于现代性,或许也可以认为是合理化这个主题,已经发生的社会合理化与文化合理化过程虽然创造了多样的人类福利,但与此相伴随的则是更为深层的、波及范围更加广泛的、应时而变的各种威胁,理性与自由在成为现实的同时又不断建筑牢笼,让自身陷于困顿当中,从古典社会学到当代社会学,基于理性、自由和秩序所进行的社会批判与社会分析一直是西方社会学的主要工作(不具体罗列观点)。然而,批判的最终目的意在捍卫与重建,或许,西方的经典社会学家们从来不仅仅将自身看作是客观真理的揭示者,或者时代弊病的诊断者,他们更为重要的任务,在于承担起卫道者的角色——捍卫那些一代代相承而下的价值与信仰。事实上,从形式上来说,所有这些角色定位具有一定的超越性,它能超越具体的时间和空间界限,成为社会学家的身份认同与信念。



读书感想:

首先想说说上个月的总结,本打算就科学性这一主题做一个总体的分析,但是这一主题涵盖的内容比较多,需要基于不同的理论进行一种提炼和重新组合,而我自己所构想的架构并不清晰,自己的能力也不足以完成这种设想,所以决定放弃。这是一种遗憾,但我自己以此作为一种激励,也借此发现自己的不足。

第二点也是关于遗憾。这个月结束了社会学,回头看这两年读过的社会学经典,很难说对于每本书都达到了理想的掌握程度,事实上有很多值得关注的点没有把握到,之前所计划的阅读书目也没有完成,这是一种遗憾,但仔细想想,这种遗憾本身带有必然性,在特定时间下自身的能力以及状态其实决定了当时所能达到的阅读深度,事后的反思与后悔无法改变这种事实,而且留有遗憾未必不可,毕竟事事不存在完美,而经典本身时读时新,是一座难以竭尽的,同时也具有可再生性的资源库,现在的遗憾或许可以看作是对未来的期待,正因为有了这种期待,未来充满了惊喜与新鲜感。

读书生活只剩下一个月了,下个月继续鼓足劲,争取完成自己制定的政治学阅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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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布迪厄 《区分》(上下册)、《言语意味着什么》、《实践与反思》、《科学与科学之反观性》、《自我分析纲要》
吉登斯  《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社会学——批判的导论》、《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社会的构成》(在读)

读书总结:

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基础
(本次的总结主要是对社会科学的“科学性”所做的一个小结,也属于大总结的一部分,未完成部分之后再补上。)

对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基础这一主题的思考来源于这样一个现实问题---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宣称各自领域内的理论具有客观性、有效性和真实性的依据究竟是什么?或者换一种提问方式:科学理论(社会科学理论)所具有的“科学性”的基础或来源究竟是什么?这是在怀疑主义的立场上对科学理论本身的反思。而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暂时也只能停留在理论梳理的层面上,但仍尝试给出一条思路。(当然理论的截取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可能会忽略具体观点提出的前提和背景。)

一、为什么要反思社会科学?

自从社会科学(考虑到社会学的综合性视角以及整体性的思维方式,在对社会学的扩大解释这一层面上来使用“社会科学”概念,不考虑具体学科在研究领域上的分化)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人类社会世界便逐渐被划归为社会科学的活动领域。如自然科学在客观自然世界中掀起了“去神秘化”浪潮,社会科学的产生使得这股潮流延及社会世界甚至主观世界。在“去神秘化”的影响下,传统的统一世界观逐渐瓦解,神话式以及宗教式的思维方式被打破,理性化的方向发生转变,人类所追求的确定性也获得了不同于以往的新意义。然而,不同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其特有的视角与方法去观察并探讨人、人类活动及其活动的空间,揭示社会世界中的客观真实。但是,在社会科学的视域下,其实我们不得不问:社会科学的这种自带审视性的目光是否也应当返回到自身?目光返回意味着“正视”,正视社会科学作为社会世界中一种现实活动的基础之所在,正视它自身难以摆脱的限定性,正视它何以能够成为科学,简单而言,这种正视的根本在于思考社会科学的“科学性”之基础究竟是什么。

在19世纪的西方社会,社会科学的正式出场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相互交织的结果。资本主义文明一方面具有进步性,但另一方面也激化了社会矛盾,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断裂以及现代社会内部的分化导致失序问题(社会失序与精神失序)凸显,发展与动荡共存这一现实亟需改变,秩序重建的呼声不断出现,从应然问题转向实然问题,正是思想领域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转变之一。正统的社会科学史通常将孔德视为“社会学”的首创者。孔德提倡在实证精神的基础上重建一种新哲学,并且提出建立一门置于一切学科之上的科学,即“社会学”,这门科学集中于人类的实际生活与社会发展。但是,在孔德看来,新哲学与新科学实际上只是扮演着一种“中介”角色,哲学精神的重建意在推进道德重建,进而实现政治重建与秩序重建这一目标,以此改善人类生活境况,促进个人幸福。由此可见,社会科学在其萌芽期即负有重建社会秩序这一责任,而在之后的创建期中,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古典大家也都在其自身的理论当中寄托了这种具有现世性的希冀,他们关注自身所处时代所面临的种种问题,通过对时代问题的分析,提出走出困境的可能方式(尽管只是模糊地或者隐含地提出)。而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自然科学实证方法的影响力扩及到有关人类社会现象的讨论上,哲学领域针对本体论与认识论的辩论(主要是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流脉,以及现代哲学早期的一些流派,比如生命哲学、新康德主义)也为社会科学提供了重要的“生产资料”,在社会科学新开辟的领域中,不同思潮的融汇创造了各家争鸣的环境,社会科学开始探索自身特有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试图以此获得自身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步入20世纪,西方社会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在不断地遭受重创。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生产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大,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社会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也进一步发生改变,与此同时,国家权力呈现出明显的扩张趋势,战争的爆发与暴力的威胁此起彼伏,人类的精神生活一方面获得了极大的充裕,另一方面却又陷入到焦虑、不安与贫瘠之中,社会秩序与精神秩序中存在的种种张力在20世纪依旧强劲,但现代社会所具有的各种矛盾与对立又以不同于19世纪的新形式展现,并且大有扩张之势。在这种形势下,社会科学理应继续完成其在创建之初所接受的任务,而事实上社会科学界也付出了种种努力,“批判”与“重建”成为20世纪(主要从“一战”后开始,一直到当代社会)社会科学的两个关键词,但不可否认的是,现代性所引发的危机同样蔓延至社会科学领域,所以“批判”与“重建”所面向的不仅仅是现代社会,还涉及到社会科学自身乃至整个科学领域。

那社会科学面临的危机究竟是什么?默顿和布迪厄都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认识社会科学的危机。默顿在讨论“科学精神”时指出,近代科学通过证明自身的正当性摆脱了宗教的控制,但是科学在现代世界中又重新遭遇危机。反科学思潮兴起的原因可以分为内外两个方面:纯科学性研究的增多使得科学家把自身看作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不考虑科学研究可能导致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后果,逃避自身承担的责任;与此同时,社会结构对科学制度施加种种压力,由于科学精神气质中包含的情感与其他制度当中的情感不相容,导致不同规范、不同价值观体系之间产生冲突。因此,现代科学又重新面临着自我确证的问题。布迪厄也断言,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在当代社会“正处于危险之中”,而且正因为此“科学成了危险之物”,在他看来,科学正面临着一种遭受两面夹击的可能——外部的诱惑、控制以及批评与内部的诽谤及争议(比如一些“后现代”话语),双重交困的境遇使得科学“一点一点争取到的自律性”逐渐削弱,人们对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的信心也逐渐崩塌瓦解。如果我们也从内外两个视角出发,就理论内部来看,在整个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存在诸多争论,这些争论涉及到认识论、方法论、实质性理论以及立场,即是否要保持一种“纯粹性”,或者说社会科学的效用问题。事实上在理论内部存在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是必然也是必要的,科学的本质就在于争议(布迪厄)。自古典时期从马克思、涂尔干、韦伯分别衍生出三种理论传统以来,社会科学在之后的发展时期中继承这三种传统又对其进行批判与补充,在融合了现代哲学中的各种思潮(比如现象学、存在主义、结构主义等)后一直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科学领域的活力。但问题在于,这些多元的价值观相互之间难以达成基本的共识(帕森斯、布迪厄都有提到,但或许只是针对各自所在的学术圈),在这一点上有别于自然科学领域,而多元化的局面有可能在更深的层面上导致一种不确定性。此外,社会科学也面临着被消解的威胁,这主要是由一些后现代话语所致(?走向虚无主义的相对主义?)。而从外部视角来看,由于一些“非理论”因素进入社会科学领域,比如经济力量、政治力量,导致社会科学逐渐被“工具化”,成为不同权力操纵下的产物,而社会科学领域组织方式的改变——主要是科层制的采用——也对社会科学造成威胁,因此,社会科学在其创建之时起所试图争取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有被剥夺之虞。总体而言,社会科学所面临的这种双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使社会科学走向其反面,忘记它的初衷与目标,进而让人重新陷入到一种不确定性以及“神秘化”当中。所以,不论是从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角度还是从现代社会科学所面临的危机这一角度来看,对社会科学进行反思已经成为必要(其实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反思对于整个科学领域而言也是必要的),反思意味着重新认识,这种重新认识不仅是为了让社会科学从危机中摆脱出来,更主要的是为了让社会科学家对自身的真实处境有清醒的认识,进而重新确立社会科学的独立性与自主性。

那么,反思的焦点是什么?可以根据最初所提出的问题来确定焦点,这种焦点即是社会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性”的依据所在,也可以认为,焦点集中于社会科学权威的来源。而在分析的意义上,这一焦点可以分解成两个部分:“科学性”的方法论基础与“科学性”的经验基础。前者的基本论点在于,合理的方法与程序能够确保理论的科学性,但是,如果只是将其视作“科学性”的唯一依据,最后可能会回到先验或者超验的层面寻找最终的权威来源。后者则是从现实主义视角审视“科学性”的基础,这种审视并不是将社会科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进行批判,它与褒贬无关,而是通过视社会科学理论为社会活动的产物,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揭示社会科学实践中所隐藏的客观真实,或者说其所固有的限定性,将社会科学纳入其自身的视域当中,而这也是科学社会学的出发点。然而,在分析意义上分解成的这两部分实际上相互影响、相互决定,共同成为社会科学的“科学性”之基础,难以断然地进行割裂。那么,如何理解这两部分(以及二者的关系)?

二、现实主义视角下的“科学性”

三、社会科学自主性的建立



读书感想:
1
、之后的读书计划。下个月打算尽快结束吉登斯,然后再补充一些其他的社会学经典,这主要是考虑到自己的整体情况,觉得自己还是需要再加强对社会学这一学科的感觉,结束社会学后如果还有剩余时间,则再根据自己的兴趣选读其他学科的经典。
2
、我觉得自己之前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陷入到了一种舒适圈中,在一种习惯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中停留了很久,现在反观确实觉得这种长时间的停留会让一个人变得散漫,所以还是需要给自己创造一种不舒适感,打破生活和思维中的习惯性,必要时对自己狠一点。虽然现在读书时间可能比较紧张,但还是要多多锻炼,比如跑步、走路,通过生活中一些适当的调剂让自己保持一种向上、朝前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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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福柯集》(选读)

      布迪厄 《继承人》 《再生产》《单身者舞会》《实践理论大纲》《实践感》《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

读书总结:

基于民族学的调查经验,布迪厄对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反思,简言之,即如何进行观察、理解以保证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客观性,这是所有经验科学分支学科在研究方法上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方法论反思的重要主题之一。对于布迪厄而言,这种反思不仅仅停留在观察方法与理解方法层面,还包括观察者的自我反思,因为研究者虽以“局外人”或者“他者”的身份进入同质社会或异质社会(相对于研究者而言)观察各种实践活动,但观察活动本身也是一种实践活动,并且这种实践活动有可能阻止研究者达到“客观化理解的客观真理”。所以,为了保证客观性,一种双重客观化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双重客观化包括观察对象的客观化与观察主体的客观化两个方面,前者涉及如何观察被观察者,此时观察者作为“局外人”与观察对象之间拉开一定距离(主观距离与客观距离?),而后者则是针对与观察对象之间存在实践关系的观察者,它要求观察主体对自身进行反观,克服一种主观上不自知的距离(其实也是拉开距离?)。

观察对象的客观化问题在于思考研究者以怎样的方式观察研究对象才能使他所获得的认识具有客观性。从古典社会学起,这种方法论反思已经开始分化成两条不同的路径,涂尔干在科学实证主义的引导下选择具有“客观”倾向的路径,将社会实在作为观察对象,主张用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而强调意义问题的韦伯则从个人行动出发,理解行动意义,选择了具有“主观”倾向的路径。对于布迪厄而言,客观主义观注与主观主义观注都有其局限性(这种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有其特定含义,前者与结构主义相关,后者与现象学相关?)。客观主义在社会结构的居高位置中采取某一视点进行观察,它往往会走向结构实在论,将结构看作一种实体,或者走向理智主义唯心论,忽视结构的实践取向,而主观主义则预先设定了行为主体的有意识性以及作为行动依据的合理行动图式。不管是客观主义还是主观主义,其建构的理论模型往往因不符合实践活动本身的逻辑而产生理论谬误。而客观主义者与主观主义者在“客观”与“主观”二者间所做出的非此即彼式的选择,也意味着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对立关系,但是在布迪厄看来,个人与社会间的二元对立是虚假的,而要消解这种对立,关键在于找到能够弥合“主观”与“客观”之间裂隙的中介,换言之,找到一种适当的观察视点(这种观察视点是惯习?)。当观察主体本身成为被观察者,即观察对象时,这种观察视点同样适用,此时,观察者本身所进行的观察活动被视为一种科学实践活动。然而,为什么要对观察主体进行反观?观察者虽然自认为持客观态度,但其实是以特定的视点观察研究对象,以其所固有的理论预设、理论模型去理解其他人的实践活动,给予某种认识工具以特权,而在观察过程中,观察者所带有的这些倾向会影响甚至改变被观察的实践活动,而观察者本身却往往无意识。对观察者进行反观为第一重客观化工作加上了另外一重客观化保障,后者将观察者自身的倾向性客观化,通过这种客观化工作让观察者意识到自身倾向性的客观存在,或者与其身上的本地经验以及其地位固有的理论前设决裂,由此使观察者接近第一手经验。观察主体的客观化其实让一种社会学分析被引入到科学研究当中,也就是分析观察者所具有的倾向性的生成条件或者社会条件,但是,这种社会学分析与知识社会学对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之分析之间存在区别,在一定程度上,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基点仍是客观结构,但是在布迪厄所构思的社会学分析中,一种特殊概念作为理论工具被提出,即“惯习”。 “惯习”因其特定定义而兼具主观与客观双重属性,同时,对“惯习”的社会学分析也让社会科学研究能够更为深入地揭示社会现实的客观真相,即解释无知的有知者所陷入的无意识状态,在这种意义上,“惯习”理论的引入事实上能够满足科学对客观性的追求。

有关“惯习”理论的后续思考:惯习、结构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问题,惯习如何造成一种不知、无意识的状态。

读书感想:

    这个月意识到自己在读书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最主要的就是读书和思考时缺少抓手和着力点,以致于思考不够用力,并且缺乏方向,这也导致写总结时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所以计划通过经常性的回顾,结合自己之前的零星想法,提炼、整理出一些脉络,也借此推进之后的阅读,把握好自己的节奏。这个月在反思自己之前的读书状态时,一度让自己陷入到紧张焦虑之中,之后也尽力把心态摆正,适当反思,适时放下,付诸行动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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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福柯《不正常的人》《必须保卫社会》《生命政治的诞生》《主体解释学》《福柯读本》(选读)《福柯集》(在读)

读书总结:

福柯在研究后期对他之前的工作进行总结时指出:“我的研究的总的主题不是权力,而是主体。”他提到:“或许,一切哲学问题中最确定无疑的是现时代的问题,是此时此刻我们是什么的问题。”这是关于“现在”和“主体”的问题,或许也是福柯所思所想的出发点,即现代主体究竟是什么。然而,福柯又强调,“或许,今天的目标不是去发现我们之所是,而是拒绝我们之所是”,并且,“我们必需去想象和建立我们可能之所是”。从根本上来看,这是一种批判事业,即思考现代主体的问题最终是为了走向其反面,并发现一种可能的新主体性,而这也是福柯所探究的另一种批判哲学的任务所在——这种哲学是“一种对于我们想在我们的现实中接收、拒绝、改变我们自己具有意义的分析”,它“规定主体转变的条件和无限的可能性”。那么,福柯是如何思考现代主体问题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福柯在何种意义上界定他所提出的“批判”?在对“批判”进行提问时,福柯将其与“治理化”这一历史运动联系起来。他认为在所有经验上的批判活动中存在着一种统一性,一种一般德性,即批判态度,这种特定态度始于历史上社会治理化的巨大进程。治理化本身是一场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治理者“凭借依附于真理的权力机制在社会实践的现实中对个体进行压制”,批判态度正是在治理运动中出现的,并且促成了许多重要的西方文化现象的产生。“批判”是“充满倔强的反思的艺术”,是“不被统治到如此程度的艺术”,它让主体对“真理的权力效果和权力的真理话语”提出质疑,并且“本质上将确保在‘真理的政治学’的语境中解除主体的屈从状态”,,所以批判从根本上是对权力的反抗,它与话语实践相结合以揭示权力、真理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让主体从奴役状态中解脱,批判的核心本质上是由权力、真理与主体相互牵连的关系构成。

当福柯持这种意义上的批判态度进行他的哲学实践时,他确定了一种怎样的一般框架?福柯认为他所参与以及进行的是一种历史——哲学实践,这种实践的目标是根据各种经验、各种实践(话语实践与非话语实践)构造一种历史,而权力、真理与主体的关系问题贯穿始终。这种历史有不同的模式,通过这些模式,个体在西方文化中被塑造成各种主体,获得各种主体性,这是主体化的不同模式的历史,由此缩建构的,则是关于主体的谱系学。在这种意义上,福柯对主体理论进行了一种彻底的颠覆——主体从来不是一种实体,一种理想的先验存在,它只是一种形式,并且有各种各样的主体形式,个体是在历史过程中被各种因素塑造成不同类型的主体,更准确地说,主体性是不同的偶然决定性因素相互作用产生的效果。谱系学的任务之一,即是通过一系列的回溯,分析造成我们今天之所是的各种偶然性的交叉过程,分析主体性是如何成为不同偶然的决定性因素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效果。这种回溯式分析并不是在一种封闭的框架内依据普遍的因果模式展开,也不试图去寻找一个始源并且不涉及主观意图,相反,它从已经存在的事件化效果出发向过去追问,进行一种发散式的追溯,它将所发现的不同层面的互动关系(个体间的或集体间的)以及这些关系中的要素看作各种条件,分析这些条件如何依据不同策略以不同的形式组织在一起,进而产生现时的独特效果。所以,谱系学分析中的各种因素具有独特性、差异性和易变性,谱系学本身也因此事片断式的、局部的,是一种开放的可能性领域,它并不构成一种总体的、具有连续性的理论。而谱系学的最终任务,则是通过这种可能性领域为“不再是、不再做或不再思我们之所是、我们之所做或我们之所思”提供一种可能性,即提供一种可能的新主体性形式。

按照福柯后期的构想,谱系学研究中有三个领域,分别围绕着真理、权力和伦理三个轴心建构出知识主体、作用于他人的行动主体和伦理主体,然而,这三种主体性模式(是个体成为主体的客体化模式)都离不开权力问题,权力成为主体问题的主要研究工具。

当重新对现代权力进行提问时,福柯试图从两个方面重构现代权力,一是转变传统权力分析模式,一是对现代权力进行经验性批判。传统的法律分析模式将权力预设为一种理想的实在,它产生于基础性契约,但是福柯认为权力并不是一种实体,它不具有本质,只是一种确定分析范围的分析框架,就权力理论而言,真正的分析对象并不是权力本身,而是权力关系。此外,从16世纪开始,权力形式与权力机制的转变也使传统的法律分析模式不再适用。由此,福柯提出了一种新的斗争——战略分析模式,这种分析模式从权力关系和统治关系出发,从底层,即从权力运作的最细微之处着手研究现代权力的实际运行。(斗争分析图式的分析特征,它是如何可能的?)

当福柯在其研究后期展开对治理问题的探究时,基于权力分析与治理问题之间的相关性,权力分析的角度发生了进一步的转变,自由、策略以及治理术成为权力分析的基础。作为权力关系的核心,自由成为权力运作的条件,如果丧失自由,构成权力关系的力量斗争关系则不复存在,进而导致社会也无法存在(“没有权力关系的社会只能是一种抽象”),但在现代权力的统治下,主体自由的丧失似乎是不可否认的时代弊病。(现代权力如何束缚主体?权力与知识、真理的合谋,产生自我认同以及承认真理)

如何走出现代权力所面临的矛盾困境?如果说一个社会没有权力关系就无法存在,那通过权力批判而提出的主体解放任务之关键则不在于从根本上否定权力关系,消解权力关系,而是改变权力过度、治理过度这一现实,这种过度让主体处于一种宰制状态,也导致权力关系处于静止状态并且具有不可逆性。可能的出路是什么?为了使宰制尽可能少,福柯指出应该“去获得法则、管理技巧、道德、气质以及自我的实践活动”,这是基于希腊化和罗马时期的主体化经验的自身伦理学所提出的要求,但对于这种设想仍应持谨慎态度,毕竟福柯并未明确给出答案,而且在他看来,面向种种可能性领域的现实具有开放性特征,如果一定要找到确定的答案,这不仅有违现实,似乎也与福柯所进行的颠覆相背离。

(这次的总结草草结尾,自己需要反思自身在写总结时存在的不足,以及自己当前的读书状态和思考状态。)


读书感想: 

在阅读一本经典、理解一位大家之前,先暂时搁置自己的观点,尽量不带自己的先见或前见进入其中,而要在特定的理论假设以及文本构造的特定语境下去理解。我们需要提出问题或者说有问题意识,但同时也不要囿于自己所关注的问题,带着一种新奇感去阅读每一本经典,可能会发现更多不一样、有吸引力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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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知识考古学》
《规训与惩罚》
《性经验史》
《不正常的人》(在读)

读书总结:
福柯把我们抛入了一个充斥着矛盾的空间中,描述矛盾,展示矛盾,这是他的思想的特点之一(知识考古学的特征之一也是展现矛盾,而考古学式的描述与分析可以看作是福柯所运用的一种研究方法)。他不认为矛盾是绝对不可解决、不可调和的,但也不认为确定一个更基本的层次或者更高的统一就是解决矛盾的途径。站在矛盾的交叉点,福柯不轻易选择一个方向,我既非此又非彼,模糊的态度使他的思想更显隐晦。如果说对经典作品最大的尊重就是尽量还原写作者的原意,那对于福柯而言,怎样才算是表达对他的尊重?或许福柯所建构的空间本身就是开放的,该如何理解其中的矛盾、如何解决矛盾,该选择一个怎样的方向、设想一种怎样的可能性,这并无定解。正如福柯自己所表明的,他所提出的构想也只是一些可能,这些话语或许在出现时就开始消失,而它们之后的命运会如何,这也绝非他能决定的。将权力与自由联系起来,这是我对福柯的一种简单而又浅薄的理解,并且这种理解也极有可能是偏离轨道的。

福柯延续着对现代性进行批判与反思这一工作,这种批判的矛头一方面指向思想界以及科学领域,指向对逻各斯、对理性的一味推崇,另一方面也指向现代社会。福柯认为现代社会在某种意义上是规训社会,监狱性特征凸显,个人处于一种被监视、被观察,接受惩罚与改造的地位,整个社会被笼罩在一张细密而又完整的监狱网络之下,而这种监狱网络是规训权力的最大支柱。福柯将权力定义为多种多样的、不平衡的、紧张的力量关系,它不是一种制度,不是一个结构,也不是某些人天生就有的力量,而是大家在既定社会中给予一个复杂的策略性处境的名称。权力所涉及的,是不同力量之间的分配与博弈,这些力量有强有弱,所以权力具有支配与控制的功能,而反抗则作为权力的对立面存在。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权力运用各种技术、工具、策略(知识属于其中之一),并且对它们进行合理、精确的配置以实现效用最大化,而权力进行各种操作的最终目的,或许在于实现整个社会的规范化。就现代社会而言,权力以规训权力这种新形式呈现。规训权力本身是不可见的,它弥散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借助使对象客体化的机制进行控制,并且它时时刻刻都在各处产生。然而,虽然这种权力具有不可见性,但其依靠的技术、借助的机制却具有直接物质性,医院、学校、工厂等社会组织与机构是权力运作的场所,或许可以把它们看作是权力关系的外化,其内部的各种安排、计划、章程、规范、程序等则是权力手段与权力操作步骤的表现。

福柯认为现代人是政治中的动物,作出这种判断的理由或许在于,个人始终具有社会性的属性,从他获得生命开始,个人就处于一种社会关系网络中,或者说属于各种社会团体的成员,从这种意义上说,权力关系网络或者监狱网络是现代人无法摆脱的,其要成为真正的完整的人,必然要在这种网络之下进行社会化过程,进而成为被社会所接受的成员。然而,福柯同时也看到了另外一面——现代人的作为生物的生命受到了质疑,这种“作为生物的生命”是个人的自然性所在。人有欲望、有冲动,有各种作为本性的非理性存在,但是,一旦人被置于无处逃脱的权力关系网络中,自然性、本性将被压抑。现代社会种渗透于各处、各个层次的规训权力无不在控制着人的作为生物的生命,人看似获得了自主发展空间,但各种细微的、日常的、普遍的规范都在规训着人的行为,驯化人的肉体与灵魂,使人趋于同质化。但是,福柯又进一步将矛盾暴露得更加彻底——个人化的下降又何尝不意味着个人化的程度变得更加强烈?规训权力以统一的标准作为参照系同化个人、改造个人,压抑人的本性,这其实是在划定一条界限,符合标准的人作为正常人被纳入界限内,而那些行为与标准相悖的人则被看作是不正常的人社会的敌人非理性的人,他们作为异类、独特的人被排斥在界限以外,从这两个层面看,人都丧失了自由。什么可以成为这种标准、成为这种造成个人化的技术从而满足规训社会的要求?福柯将其归为知识(?),而在现代社会中,人文科学(关于人的科学)作为一种新颖而特殊的权力渠道出现,权力与知识在此合谋,使“征服与客观化重合”,人因作为对象被客体化进而失去了自由,这是否是人的消失?(上次总结中提出,人文科学的建立意味着人的重新出现,这个结论似乎是错误的。)再回到福柯对权力的界定。福柯认为权力为生命负责,它的作用在于管理生命,确保、维护、强化、增加生命和理顺生命的顺序,从这个角度来看,当生命进入到规训权力的领域当中时,是否意味着生命已经开始走向终结?或者换一种说法,当权力以规训权力这种形式出现时,是否意味着权力本身已经开始偏离其自身的目的,甚至开始异化(因为规训权力本身也要被规范化,被当作对象客观化)?这是权力本身的困境吗?

规训权力所造成的矛盾该如何解决?福柯并没有提出一种可能的出路,甚至对于规训权力,他也没有明确表明态度(?),他只是将自己所作的分析看作一种铺垫,它为现代社会的规范化权力及知识的形成的研究提供历史背景。然而,是否可以尝试从福柯的思想中找到一种解决的可能性呢?或许从性经验的历史研究中可以看到一丝曙光。依据在于,福柯希望借助对自我关系的研究来反思自己的存在,去认识到自己是有欲望的人,此外,妇科从古典时代(主要是古希腊时期)的性话语中发现了一种自由人的生活,发现了主体的自决,尽管这种自由仍与权力息息相关。那么,人可以怎样对待自己的欲望?如何让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或许从性经验史的研究中,以及从之后对生命政治、主体解释的研究中都能获得启发。

读书感想:
福柯像是一位正视淋漓鲜血的勇士,又像是一位战士,他希望打破一切,冲破束缚,即使知道这些努力可能是徒劳的、无力的,借用李零的一个评价,他的所作所为充满着一种徒劳的悲壮
福柯的思想像谜一样,即使是理解谜的字面意思也有些困难,要解开谜底则更为艰难,所以在理解福柯时,自己总会觉得忐忑,当然,这种感觉也与自己的读书状态有关。但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经典的解读确实各有千秋,或许没有必要去追求一种所谓的标准,更为重要的是个人在进入到经典当中后的那种努力理解、努力思考的状态,这是一个主动的、具有独特性的创造过程,而不要盲目地让自己的头脑成为他人的跑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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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临床医学的诞生》(剩下部分)
《词与物》
《知识考古学》(刚开始)

读书总结:
(此次总结是一个简单的小结,希望借此推进之后的阅读。)


福柯强调目视,一种具有穿透性的观看方式,在这种目视之下,我们虽然仍在观察现象,但是却能透过现象洞察其内在的本质(真正地接近现象本身),虽然横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片黑暗,但是这种目光却像一束阳光一样能够照亮黑暗,并且直接触及隐藏在黑暗深处的真实存在。或许可以认为,这种直击本质的直观是福柯想确立的“实证性”之一个方面(在《词与物》中,福柯多次提到实证性,他认为西方知识领域的变迁过程其实可以看作是实证性体系的变化过程,通过对知识进行的考古学探究来确立科学的新的实证性基础,塑造新的合理性。但这种“实证性”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它与另一个概念――“限定性”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对于这些问题,暂时还没有找到答案)。

福柯批判传统的实证主义,这种实证主义建立在传统理性的基础之上,可观察性、可检验性是它的主要特征。传统实证主义的目视有两种取向,一是经验主义式的,一是理性主义式的。前者可能导致认识本身只停留于可见的现象层面,而对于那些不可见的事物却置之不理;后者预先规定了知识的存在,这种知识先于经验,讲求一般性、普遍性,将异质性置于一旁。福柯反对这两种目视取向,在一种新的经验主义下重新定义目视。这种目视与经验或实践同行,它既看到了可见物,又看到了不可见物——这种不可见物是隐藏在可见物下的深层结构,是真正接近真理的事物,而可见物中又隐藏着不可见性,这种不可见性源于异质性、源于独特的个体。知识产生于这种透视性的视角。当我们直观事物时,我们其实只是在让事物自我显现——它的外表、它的内里,事物本身在向我们诉说它自身的秘密,那些之前沉默的部分——隐藏在内部的,或者作为异质性存在的——都开始说话了,而我们只不过是把自身所听到的话语说出来、描述出来,这种话语的话语就是我们可获得的知识。这种知识来源于我们对事物本身的观看,这是一种新的实证性取向。在《临床医学的诞生》中,病理解剖学的意义就在于,它将隐藏在身体结构中的秘密真实地暴露于外,将人体黑箱暴露给白昼的光芒。同时,正如身体内的器官共同构成了身体结构本身,不同的器官在结构整体中发挥不同的功能,它们彼此间相互联系进而形成病理的发展时序,知识内部的不同要素亦组成了一种结构,但是不得不问的是,这种要素之间的关联究竟是如何产生的?仅仅依靠目视能看到这种连接不同要素的无形链条吗?

福柯本身也以这种新的经验目视去观看他所关注的那些事物。不妨把福柯对知识型的考察看作是对知识本身的一种回溯性透视。文艺复兴到19世纪这一期间的知识结成了一个空间,知识在其中有序地进行排列,福柯作为以为目视者,在他所选定的一个角度上观看这个空间,他的目光想一道强光穿透这个不透明的黑箱,直接射向另一端——这是一切归隐的起源的居所,这些起源是知识的起源,当目光扫向这个居所时,这些起源也都开始敞开了,人们开始重新发现它们。福柯把这些起源归于生命、劳动和语言,它们曾经显现过,但当表象(物的精神性复制品?)在知识空间中占据主导位置、遮掩物本身时,这些起源逐渐退隐,而表象哲学(古典认识型)的动摇又使这些起源开始复归,然而,生命、劳动和语言究竟是如何与知识的形成联系起来的?当福柯同样以透视性的目光去观看以结构形式呈现的生命、劳动和语言时,在这些结构深处,他又能洞察到什么?支配生命、劳动和语言的权力?这种权力同样支配着知识的形成?不过的确可以说,这一再次目视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揭露,揭开蒙在意识之下的无意识的面纱,正如知识社会学对集体无意识进行反思一样。起源的退隐与重新发现和人的缺场与出场之间具有同时性(在知识的空间结构中,时间的叠加性使得人就像一条褶痕存在于这个知识结构中),人的缺场与出场同知识空间的每一次变化有所关联,但这种缺场与出场究竟意味着什么?现代知识型(18世纪末开始形成)当前正在遭受动摇,西方知识空间似乎又要发生一次倒转,人似乎要再次消失,这是现代性本身的困境。福柯认为现代性门槛的存在认识至今仍未走出现代性,现代性仍在传统理性的包围中打转。走出现代性,意味着知识空间又要以一种新的形式呈现,在福柯看来,这种新形式的空间是由人文科学创造的,也正是在这种人文科学中,人将重新出现。然而,福柯的构想是如何具体展开的,仍需继续探究。

读书感想:
1、  读福柯时有时有一种眩晕感、迷离感和抽离感,自己像是进入了福柯所构造的一个立体空间中,不停地揭开一层层纱幕,努力地往里张望,但当自己想弄清隐藏在深处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时,有时却感觉世界被颠倒了。福柯的书现在只读了几本,问题有很多,对于福柯的思想也还没有什么头绪,还是继续阅读、继续深挖。
2、  这个月的前一个多星期自己处于一种自我修复状态中,所以没有读经典,只是翻阅了几本杂书。当状态慢慢好转时,后半个月自己的内心世界也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所以这个月在读书上确实不够尽心尽力,需要自我批评。但是回顾这一个月的经历,我感觉自己的确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这整个心路历程很难说清道明,但总的来说,现在相比于原来自我感觉轻松多了,对于读书状态以及情绪的波动,也能够比较清醒地进行分析并找到较为合适的处理方式,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容易惊慌失措,自己要慢慢学会的是真正地变得从容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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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6.26~9.7):
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未读完部分)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
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
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
《尼采》、《弗洛伊德》、《黑格尔》
李泽厚《历史本体论》
卢曼《权力》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合法化危机》
                《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现代性的哲学话语》
                《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后形而上学思想》(部分)
书单9.8~10.9):
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未读完部分)
                  《包容他者》
                  《后民族结构》
福柯《疯癫与文明》
    《临床医学的诞生》(部分)

读书总结:
(本打算从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来梳理哈贝马斯的思想,但现在只能先跟大家分享一个框架,其中可能有不少处的逻辑链条不完整或逻辑关系不成立。)
【概括】
  “批判”与重建是哈贝马斯所进行的理论工作的关键词。哈贝马斯继承了批判理论的主题——现代性批判,这一主题的核心在于批判理性,他围绕着对西方理性主义的批判,从突破主体哲学的牢笼到继续思考社会合理化问题,重建了一套有关现代性的自我理解的话语体系。这套话语体系通过重建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内在关联,实现现代性的自我批判,进而使现代社会自己创造条件走出困境。虽然哈贝马斯以批判性的眼光审视理性现代性,但批判本身意味着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均衡思考,有弃亦有扬,同时在整体性视角下以开放的心态对待他者,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转向与弥合对立实现自我超越,所以实际上其目的在于捍卫理性现代性。而往前进一步,以新的范式重新理解理性现代性最终是为了捍卫主体,也就是回到作为社会化个体的现实的人本身,让碎片化的、异化的个体在新的现代社会一体化形式中实现个体同一性,进而完成主体的自我超越,让人在继续进行的现代化过程中自由生活和平共处,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创造和谐的生活方式……只是共同努力,缓和、消除或防止脆弱的生灵的痛苦。

【哈贝马斯的现代性理论】
1、出发点
        哲学和社会学都对现代性进行了解释。简单而言,现代性现代的特点,而现代表示一种面向未来、与过去断裂的时间意识,有关现代的时代分析与时代诊断已成为哲学和社会学的研究主题。由于现代与传统相对立,所以它不能或不愿再从其他时代样本那里借用其发展趋向的准则,而必须自力更生,自己替自己制定规范。

    哲学认为现代性是启蒙的产物,所以现代的发展过程可以看作是理性化或主体意识觉醒(主体从传统中获得解放)的过程。当主体哲学的话语成为主导时,理性被定义为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现代性的发展方向则以主体性原则作为准则。由于主体本身具有反思性,所以现代性具有批判精神并且能在理性的基础上自我理解。然而,主体哲学所陷入的困境在于,它过于狭隘地界定主体与理性,只限于在认知主体的意义上理解主体,而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只表现为理论理性,主体与世界的关系只是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反思关系,当主体反思自身时也只能把自己放置在客体的位置,由此引发的矛盾则是主客对立、循环论证,甚至主体的自我毁灭,理性与现代性也因此陷入自我否定的矛盾状态。此外,理性的狭隘化一方面使人在先验层面上成为抽象主体而与经验世界相脱节,另一方面则导致实证性与客观主义盛行,社会科学的有效性标准在科学中心主义的潮流下被片面化,并且理论生活的独立性升华为一种绝对自明的理论,理论脱离实践与经验进而具有抽象普遍性。对主体哲学的批判或对理性的批判在哲学领域内部一直存在,然而这些批判并未找到走出主体哲学的出路,现代性也一直未找到自我理解的合理方式,在哈贝马斯看来,已有的理性批判话语或现代性话语或者是继续停留在先验层面,或者陷入到一种绝对的主观主义当中。
    哲学的现代性分析对社会科学多少起示范作用与引导作用,当社会学家在主体哲学的思维模式下反思现代性时,他们对现代的分析与诊断有何特点?哈贝马斯认为社会学(主要是德国社会学)中的古典现代性概念的立足点在于规训社会与个别主体性的抽象对立。社会现代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社会合理化过程,这也是一个社会一体化转型的过程。依据主体哲学对理性的解释,现代化过程是一个非传统化的过程,它意味着体系化、制度化、类型化、形式化、程序化、专业化等等,普遍主义成为发展趋势。然而,另一方面,由于主体从传统中解放出来,个体主义也日益凸显,所以现代社会本身表现出鲜明的矛盾性特征,独立个体与规范社会之间似乎存在着难以缓和的冲突(普遍主义与个体主义、同一性与多元性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在德国社会理论脉络中,自由丧失与意义缺失是贯穿始终的社会诊断结论,从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到韦伯的目的理性牢笼,从卢卡奇的物化、理性毁灭到法兰克福学派的工具理性批判,现代化过程在当前阶段都以主体死亡为代价。哈贝马斯继续思考社会合理化问题以分析现代性,但在此之前,他对古典现代性概念的片面性与自我否定进行批判,这种片面性究其根本产生于主体哲学在中心化视角下作出的狭隘定义。主体哲学基础上的现代性话语在哲学与社会学之间的脱节不仅导致现代性的自我理解缺乏整体性,而且这种现代性分析最终可能走向主体毁灭这一结局以至现代性难以再找到发展出路。
2、转向
    所以哈贝马斯试图重新提出一种完整的现代性概念,其关键之处在于转向——打破原来的中心化视角,从主体性原则转向主体间性原则,由此终结主体哲学的生命而开启交往哲学的范式。交往哲学在扩大化或解中心化的视角下解释现代性。首先是主体由认知主体扩大为交往主体,理性也突破了理性中心主义,即理论理性的包围,扩大为交往理性。交往哲学以主体间性关系(相互理解、相互承认)帮助主体以理性走出自我否定的困境,进而使主体的自我反思与理性的自我批判成为可能,现代性的自我理解也因此能顺利进行。交往主体作为实践主体与认知主体的统一体使主体从先验主体转向经验主体,从个别化主体转向社会化主体,而交往理性作为一种复合理性则需要在以语言理解为基础的交往行为中获得其涵义,这种交往行为是社会化主体在生活世界中的社会行为。在新的主体与理性概念下,哈贝马斯不仅扩充了现代性的哲学内涵(普遍主义、可错论与主观主义,在以形式语用学的交往行为理论中提炼出),而且使一种能够解决普遍主义与个体主义之间的矛盾的现代性社会理论成为可能,生活世界这一经验性概念则成为哲学话语与社会科学话语之间的连接点。
3、连接点与落脚点
    哈贝马斯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建构现代性社会理论。横向维度着眼于生活世界结构这一时空压缩体(共时性,由传统的烙印,与传统相联系),而纵向维度着眼于社会进化这一历史过程(历时性,辩证式地朝向新的同一性),综合而言,生活世界结构的辩证发展逻辑与发展动力即是现代性社会理论的主题。
    理论预设(也是现代性的自我理解的核心内容):个体的普遍主义(自由平等的个体)
[在这个基础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相互作用,自由权与公民权(人权与人民主权)的关系:互为前提
]
    理论的分析步骤:
1)生活世界结构的形成过程(文化、社会、个体在交往行为过程中的相互作用)
2)生活世界结构的合理化(理想的)(文化再生产,包括科学化;社会规范化;个体社会化;交往理性三要素之间的平衡)
3)生活世界结构的分化(主要是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的独立,功能理性在系统中占主导地位)
4)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交往理性三要素关系失衡,认知工具理性具有主导性)
5)生活世界内部失衡与斗争(社会失范、意识形态、精神危机)
6)系统面临的危机(合法化危机,生活世界中的危机蔓延的结果)
7)生活世界的新的总体性[新的一体化形式——公民社会,实现系统与生活世界的良性互动,具体表现为国家、社会(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与市场之间的平衡关系,公民权利(私人自主权与公共自主权)的实现
]
    理论落脚点:新的社会同一性基础上的新个体同一性,个体的普遍主义的新内涵

读书感想:在总结哈贝马斯时想抓住很多东西但又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所以总结进行得比较困难,最后写出的东西暂时只能是一个特别粗糙的架构,细节的整理之后会再慢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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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倪梁康 《现象学及其效应》
维克多维拉德-梅欧 《胡塞尔》
舒茨 《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
彼得伯格、托马斯卢克曼 《现实的社会构建》
彼得伯格 《与社会学同游》
埃利亚斯 《文明的进程》(在读)

读书总结:
 
(这次的总结主要是简单梳理彼得伯格在人文主义视角下提出的社会学观点。)

社会学家能否承担除魅者的责任——祛除由理所当然造成的迷魅,揭示人的真实存在状态?提出这种疑问并非想寻找真理,或者得到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绝对答案,只是希望通过社会学家所特有的视角对现实的生活世界进行反思。伯格十分肯定地认为,社会学家完全有可能成为马基雅维利式的人物,剖析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日常现实生活,进而揭露真相,还原本质,这是社会学的主要任务。然而,马基雅维利主义不可避免地被误解与误用,如果社会学家尝试成为社会学领域中的马基雅维利,那他们是否必然会遭受伦理上的质疑?伯格的答案是否定的。揭露工作只是一种伦理中立的方式、一个中间过程而已,其最后要到达的目的地是人本身,即保护活生生的人,培育真正的人的价值,这正是社会学的人文价值所在。在人文主义的视角下,伯格把社会学的研究视为对人的存在境况——人的社会存在,亦即人的社会性的关注,社会现实的构建过程就是人塑造人或人成为人的过程。

社会现实是日常生活现实中的社会层面,或者说是生活世界中的一部分。人们对待生活世界的态度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常人往往持自然态度从而将生活世界当做一种理所当然的现实或事实,他们不关心生活世界的形成过程,所有有关生活世界的经验被视为常识性的知识;而持理论态度的另一些人(且称其为理论家)则对生活世界进行反思,他们尝试阐释生活世界的形成过程。作为这些理论家中的一份子,社会学家的兴趣则在于,分析看似具有必然性的社会现实的构建过程,并且进一步思考为什么社会现实会被普遍地视作一种理所应当的现实

常人所持的自然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一种囚牢感——个人被束缚在社会的现实性、强制性以及必然性之下,几乎不存在作出抵抗的可能性。对于伯格而言,他同意社会是一种客观现实,并且对个人具有控制作用,但前提是,社会现实是人类活动外化的产物,是主观意义的客观化,人不应该否定自身的主体地位从而将自己置于一种看似丧失了选择权利与自由的境地。如果社会学除了具有科学价值外还兼具着人文价值,那社会学家必须借助其他视角来弥补其所建构的因果关系体系中存在的各种漏洞,进而为人的主体性正名。因此,在进行社会现实的构成分析之前,以前社会学式的分析(哲学的或历史学的)作为铺垫为一种必要。现象学在当时提供了一种可行的分析思路。现象学分析具有与科学方法相契合的经验特征,即只关心直接给予的现实(当然二者所指的“现实”存在差异,但胡塞尔认为其所提出的现象学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但更为重要的是,现象学对意义问题进行回溯,进而达到扬弃主体性的自身遗忘’”之目的。所以,借助现象学的分析方法,一方面可以避免陷入实证主义的泥潭——抽空主观意义,另一方面,人文主义的立场——强调人的主体性得以坚持。

社会由人创造,具有主观意义的行动是建构社会现实之基础。尽管伯格未作具体分析,但基于其对舒茨的借鉴,可以大致地描摹出由行动推演到社会现实这一过程。从主体出发,的行动是的意向性体验流程之外化表现,行动的主观意义在现实当下的回顾中产生,在回忆的过程中将过去的体验流程当中的某些体验凸显并对其进行关联,进而形成了主观意义脉络。这些主观意义脉络被纳入到的经验脉络当中,而的知识储存即是来自于经验脉络的沉淀,它是有组织的、系统的、类型化的经验,这些经验构成了的日常生活现实之认识,这个现实对于来说已成为具有自明性的真实存在。当“我”的行动当中的主观意义指向他人的行动并且双方进行实质性的面对面互动时,的日常生活现实与他人的日常生活现实产生了交织,双方各自特有的经验知识仍旧保留,但基于共享的互动情境,一种共享的知识也随之形成,而且双方都获得了有关彼此的具体经验。当与进行互动的他人变得越来越匿名化时,行动者双方对彼此的经验也愈加类型化,与互动的他人成为了某一类人,行动过程本身也成为一种模式。这些类型与模式源于由以往经验的不断重复而形成的惯习和固定观点。正是借助这些不同类型,才能在互动过程中(不管与另一方相距多远)预测他人的行动进而对自己的行动作出规划。就此而言,社会作为一种客观现实的雏形初现,社会结构即是通过行动者类型建立的互动模式的总合。伯格认为作为客观现实的社会现实是由制度组成的聚合物,而制度来源于类型化,其被定义为类型化的行动者,即角色所代表的典型行动,生发于历史过程之中并且具有强制性。

然而,如果只将社会简单地视作不同制度的机械聚合体,社会结构本身依然是松散混乱的,因为不同的社会现实领域自身有其各异的制度体系,制度多样性与制度一致性之间的协调问题仍未解决。社会结构的有序性,换言之,社会秩序的形成基于对不同制度进行逻辑上的相互关联,即进行意义整合。已经客观化,即具有超个人性的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意义脉络,这种意义脉络表示由人本身依据个人旨趣而安排的一种事件序列,其本质上反映的或可认为是一种对生活世界的态度(? 借鉴舒茨,舒茨认为意义是对生命的特殊态度)。建立不同制度,即不同意义脉络之间的关联意味着建构一个意义共同体(是否能将其看作是文化结构的核心?),这个共同体是人在对生活世界图像进行解释时确立的普遍有效的客观意义体系(理论体系或概念体系),由同处于生活世界中的人共享。意义共同体是一种知识,亦是一种规范,它整合了制度,亦将其合法化(最高层次的),即解释制度何以如此。所以,作为制度聚合体的社会现实虽表现为一套互动模式体系,或者说一种关系结构,但究其实质,则是一种意义结构体,社会的二重属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含义即在于此。然而,意义共同体处于变化过程中,就伯格看来,它经历了神话、神学、哲学、科学这四个阶段,三次转换伴随着社会变迁过程,其实也是权力的更替过程。何种意义共同体居于主流地位,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实在,即某个特定时期的社会利益、主流解释者的社会位置以及理论体系本身的社会效用。而在四阶段中的某一阶段内,即使主流的意义共同体已经确定,但非主流与主流之间的竞争并未消止。作为制度世界的合法性保障,意义共同体的转变必然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这种冲击究竟会带来何种影响,其实也依特定的社会语境来判定,它或许会引发社会危机,但也可能成为革新发展的前奏。

作为客观现实的制度世界之建立是否意味着社会现实建构过程的结束?如果生活世界中的人,包括理论家自身,将生活世界看作一种真实存在,特别是对于常人而言,这种生活世界是一种理所应当的现实,那社会现实在建构时必然会面临着接受与承认的问题,社会现实需要经历一个内化的过程。不管对于制度世界的初创者还是新一代而言,他们需要将制度世界内化到个人意识中,在主观层面上建构一种大致符合客观现实的主观现实,这个内化过程借助社会的知识储备(既包括有关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现实的知识,也包括与角色有关的不同特定知识)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完成。事实上,制度的合法化过程以及社会发展过程都伴随着这个内化过程而进行。如果在内化的同时又产生新的外化行动,社会现实则又开始新一轮的建构过程。

社会现实的建构与更高一层的再建即是在上述过程中实现的,简单而言,这一过程是由三个同时出现的阶段——外化、客观化与内化——构成的持续不断的辩证发展过程,人始终是这一过程中的主体。社会现实所带来的囚牢感在伯格看来只是一种无意识状态下的自欺——我们自我欺骗不存在选择自由,被制度控制以致于无法逃脱或抵抗,社会被预设为一种客观事实横亘在我们面前。但事实上,我们的处境就是由我们自己选择的——我们依据经验知识创造作为我们的生存背景之社会现实,我们选择自己的参考群体,选择自己扮演的角色,选择自己所处的情境,选择自己在行动时所要依据的类型,这些选择都是我们自身出于在更高层次上生存这一最高目的。社会同样也创造了人,因为个人需要在社会中获得自我认同,从而不仅作为具有共同性的人而存在,同时也作为具有个性的人存在,但究其根源是人塑造了人本身。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并不需要对将社会现实看作是理所应当的现实这种常识态度作过多指责,因为社会的建构与维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由这种态度所促成的自我强制。然而,如果我们失去对这种现实进行理性反思的意识与能力,把人当作处于这种客观现实中的、只能被动适应的存在,那人在创造自身的同时亦在否定自身。在伯格提出的社会学观点中,人的主体性与主动创造性在其所持的人文主义视角下得到凸显,对人的关怀也不断显现。

读书感想:
       
这两个月看书时有几个词给我带来比较大的感触,上个月是过程,这个月是整合。回看我们的读书过程,我觉得可以将其看作是一个整合过程。我们体验不同的经典,同时在体验过程中又不断地从自己的兴趣出发把一些零散的点整合起来,形成一条对自己而言有意义的脉络。这种整合并不是封闭的,它具有开放性,不断有新的体验被纳进来,而且即使在勾连一条或几条脉络,也不意味着否定了内在的多样性,各种视角的不同阐释也让人感受到融合的力量。但是我觉得自己在这个整合过程中还是有许多不足,在联系、统观、整合、提炼这些方面还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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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
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

读书总结:

我们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但我们又并非个体,他人的影子在我们身上折射;我们可以自由地行动,但实际上又并不自由,许多看不见的“枷锁”在无形中束缚着我们;我们时刻受到一股力量的牵制,无论在行动时、思考时还是在感觉时——这是我们感受到的状态,作为人所处的状态,但这种感受在多大程度上是真正的自知?经历了启蒙—明智的过程,我们自安于已经高度理性化的世界——我们工于各种技术,进行各种衡量、计划与安排,小心地选择,谨慎地行动,合理地生活,但是在多大程度上,我们其实是作为无意识的人存在?——似乎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何为“所以然”?何为本质?我们往往无心于此。我们祛除迷魅,从传统步入现代,但身处现代,却又不禁自问——这个“除魅”的过程难道不是另一个“蒙魅”的过程?我们似乎又回到了起点(借用默顿的说法)。我们开始新的“除魅”,而这一次,“除魅者”的角色该由谁承担?哲学家和神学家思考本质性的问题,但这种过于抽象的构想往往显得缥缈,作为实在的人,或许返回实在才是这个新的“除魅”过程的合适选择(或许从打破传统开始的“除魅”过程一直没有中断,回到实在始终是这个过程选择的道路,只是形式在应时而变或者侧重点在应时而变)。

什么能够成为这种实在——从中可以确定人的本质状态(普遍意义上的,但并非绝对的)?人本质上具有双重属性(马克思)——我们依托自然世界生存,同时我们又“嵌”在社会中,这是我们作为实在的人所处的实在状态。我们处于社会——历史过程中,我们是特定社会实在的一部分,我们的意义在此获得,价值也在此实现。人的本质、人的生命、人的生活,在所嵌入的社会中展现、延续。然而,究竟何为“社会”?一群个体的集合?一种无形的力量?一些关系的组织?一种主观意识?……这或许是社会学的“永恒”主题,而这类下定义式的问题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为了避免失于片面,严谨的社会学家们往往不直接作出答复。不同的思想家选择不同的路径去探讨我们如何“嵌”在社会中,如何作为社会人存在,默顿亦选择了一条独特的路径。但是,这条路径并非其独创,他跟随前人的脚步,沿袭并拓展这条路径,并且他自身也绝非站在了终点处,因为一切都处于动态过程中——理论在不断地积累,视角也可能不断变化,但最为重要的是,经验世界在改变,社会也处于过程之中。

回到社会实在,这种重新开始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始于“揭露”——我们要掀开遮盖思想实质状态的面纱,因而对思想的根源有了一种集中式的关注。我们观察某个特定的社会情境,但自身可能就处于这个情境当中;我们在思想世界进行着某些只有自己能“看见”的活动,但这种自由的活动亦受到某种制约。在默顿看来,知识社会学的当前范围已经超出了其欧洲传统——“知识”的解释变得多样,知识的创造、接受、传播、运用这一整个过程都有其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知识与社会或文化中的其他要素处于相互作用的关系中,知识社会学的经验性、实用性色彩逐渐变浓。但尽管如此,知识社会学的核心依旧保留——思想是实存的一部分,它根植于基础性的社会实在,按照曼海姆的说法,思想对社会有一种“功能性依赖”。文化和思想在发生剧烈变迁的社会中面临危机,这导致我们不再对要应对的问题保持强烈兴趣,而是把兴趣焦点转移到相应思想的根源和功能上。思想被视为一种功能化的现象,那些承担揭露任务的思想家希望从这种视角出发对被怀疑的思想作出解释,而且真理本身也应经受这种审察与检验。但是,文化所遭受的危机对于其自身而言又未尝不是一种“新生”——当我们意识到文化与思想产生于某个特定的时空环境下并且处于社会历史过程中时,当我们洞察到某种社会需要、某种精神、某种价值以及在特定经验世界发生的种种现象与知识的模式、内容、取向以及立场等等之间存在着不可割裂的关联时,或许我们才在真正意义上具有理性,而另一方面,这种洞彻又在思想世界中为思考指明了应该坚持的方向,同时也告知其应该承担的责任。【默顿提出中层理论以及科学社会学在很大程度上或许即是基于知识社会学的认识视角,即思想的基础在于特定社会实在。特定的社会背景是两种理论产生的条件:社会学理论脱离具体经验而空洞化,科学正遭遇危机;而两种理论也以知识社会学的视角为基础:在抽象与具体之间找一种折中,理论应以经验为取向并且处于动态过程中,科学与其周围的社会结构之间存在动态的相互依赖关系。】

对思想实质状态的揭示表明了我们是“嵌”在社会中的人这样一种存在状态。回到默顿,他认为个体的行动与思想受到某种结构的制约,或者说,个体的行动与思想有其结构根源(即使是不属于社会的个体,他的行动也产生于某个特定的结构语境之下。脱离社会的个体也需要行动参照系,但参照系可能只是起反向作用,同时这种参照系也是行动的评价标准,而对于正处于社会化过程中的个体,其也在结构语境中被浸染。所以之后所称的行动主要是社会意义上的)。这种结构性的根源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结构,指用于指导社会成员的行为的规范性价值标准;二是社会结构,表示一整套模式化的社会关系。但这只是分析意义上的划分,两种结构实际上相互融合、相互依赖——文化结构以社会结构作为基础,社会结构也因文化结构而得以存在。社会结构本质上是一种关系结构,从个别社会关系(直接的或间接的)到组织化的社会关系束,文化结构的核心,即共同价值体系,在其中起粘合作用(对于不同的结构,粘合作用的程度不一)。

要分析个体如何在特定的结构背景下行动与思考,或许可以先进行一种置换和化约(在此是想在基于整体考量整理默顿的思想)。首先是行动与思想之间的置换。若把思想看作一种精神产品,它是在主观世界中进行的行动的结果,尽管这种行动只有主体自身能“看见”,但主观行动逻辑与客观行动逻辑存在一定的一致性,以处于社会实在中的主体作为中介,社会实在中的规范规制着主观世界中的行动(也可能是相反的)。所以寻找思想的结构根源在某一方面也是寻找行动的结构根源,某些社会性因素或文化因素决定主观行动的取向。(这部分只是个人的看法,可能根本不成立。)而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又可以进行一种化约。因为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价值共享,社会关系因此结合成社会结构,而社会关系是社会互动的模式化形式(普遍的、公认的),所以社会结构可以分解为社会行动。从另一个角度看,默顿认为角色从、地位从、地位序列的模式化排列构成了动态的社会结构,作为描述和分析社会结构的基础,地位决定某一个体的价值观念(文化上的期望,处于某种社会地位的全部个体共享某种价值或道德期望),而角色决定居于某个位置的个体能够采取的模式化行动,在这种意义上,社会结构似乎也能化约为社会行动。然而,对行动、思想以及社会结构所作的置换和化约并非意味着要把结构消解。行动中包含着结构,社会行动的目标和手段从结构中获取。文化结构作为价值规范模式,包括了目标性成分和规则性成分,后者即是为了实现目标而可选择的手段,但手段受社会结构制约,与社会结构相适的、具有文化合法性的手段构成了制度性规范。个体在行动时依其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所扮演的角色确定行动的目标与手段,因此在行动前,个体需要确定自身的参考群体(包括个体、群体、社会范畴),以参考群体的制度性规范作为行动的参照系。文化结构与社会结构可能相和但也可能相冲突,而对于结构冲突,无论是结构内部的冲突(文化结构内部或社会结构内部)还是结构外部的冲突(文化结构与社会结构),实质上都是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协调不良,冲突所形成的张力拉扯着个体,致使个体在这种紧张关系下偏离模式而行动。同时,结构亦离不开行动。行动被功能化,个体对结构作出的反应影响结构状态,稳定或失序,温和变迁或彻底变革。然而,若处于某种结构语境中的个体的行动受结构制约,而结构又可分解为行动,那行动与结构的先后关系如何?又是否真的存在先后之分?此外,文化结构又是如何形成的?亦即价值共享或者产生公认的共同价值标准是如何可能的?(我未留意和整理出默顿的论述。)

虽然默顿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行动理论,但通过分析各种中层理论以及功能分析理论,可以萃取出一套有关社会行动的理论体系,而这套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与帕森斯的唯意志论行动理论相似。关于社会行动理论,从古典社会学家开始梳理,可以大致区分出两条理路:一是从行动者自身的主观观点出发,理解行动的主观动机和主观意义;二是从行动者所处的社会背景出发解释行动,比如着眼于结构语境。尽管两种理路的出发点不同,但最终似乎是殊途同归——意义分析无法脱离某种社会背景,它需要有一个基本的立足点,而即使关注存在于外部的某种牵制,也仍应考虑主观成分,如目的、情感,并且,当某种外部因素内化于个体时,主观方面的分析与客观方面的分析之间的界线已经模糊化——“在社会中的人,对于的行动,难以脱离特定社会进行理解和解释——帕森斯的唯意志论行动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界限。【这种想法还是很不成熟的,对社会行动的阐释还存在很多中间环节,米德开启的符号互动论视角是对社会行动理论的一种有意义的补充。】而相比于帕森斯,默顿的行动理论更具动态性。一方面他反对直接提出过于抽象的宏大理论,为了避免错置具体性的谬误,他选择从特定社会实在中的经验出发建构一系列中层理论(再进而总结出一套理论总体系);另一方面,他所构想的结构处于动态过程中。结构中冲突不断,但这些冲突(角色冲突、地位冲突、价值冲突等)若能被一定的社会机制有效控制,结构则会保持在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中,结构也因此而具有开放性、流动性和灵活性,而一旦冲突难以控制,社会结构与规范结构将瓦解并进而导致社会变迁。正因为这种动态性,在社会中的也相对地成为了一个更加生动的人。


读书感想:

刚开始读默顿时感觉不太适应,但把思考方向转向自己的问题域后,感觉在阅读时更具有主动性和主导性,状态也好了一些。在读书安排上,还是回到之前的计划,沿着韦伯和马克思开启的方向选择相关经典进行阅读。另外,我仍在探索总结方式,在注重内容梳理和融入自己的想法之间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

社会学有时给我一种融洽与和谐的感觉,尽管它在揭示各种矛盾,但最终似乎都在寻找一种统合,社会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也让其自身散发出迷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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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剩余部分)
默顿《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未读完)

读书总结:
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帕森斯的主要出发点是探究科学思想的发展过程,或者说科学理论的发展是如何可能的。他选择了一个特定理论——行动理论——作为研究实例,从外在因素(对经验事实的描述与解释)与内在因素(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两方面探讨一般行动理论体系的发展过程。之所以选择行动理论作为实例,主要原因或许在于:第一,科学与行动之间的契合——科学研究本身是一种行动方式,而行动又以科学知识为指导性标准;第二,作为三大理论体系之一(其他两种为自然体系与文化体系),行动理论体系因为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并且涉及到社会共同价值的整合问题,所以无论是在方法论还是在实质性理论方面,它都可以成为社会科学共同的理论基础,而当时的社会科学界正因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盛行而陷于悲观情绪当中;第三个考虑因素则在于一般化行动理论的经验意义。

帕森斯将他所发现的一般化行动理论称作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在他看来,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弥合了实证主义的行动理论与唯心主义的行动理论之间的割裂。这种割裂既反映在方法论上——表现为分析(抽象化及一般化)与反分析、因果解释与意义理解、原子论与有机论、客观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这几组对立关系,也反映在实质性理论上,此时的对立关系则围绕着是否考虑主观成分(主要是价值成分)这一问题。帕森斯认为唯意志论行动理论超越了实证主义立场与唯心主义立场所导致的困境,它博采两种行动理论之长而实现了一种综合——分析的实在论作为方法论基础,兼顾具体与抽象、特殊与一般、部分与整体,而在实质性理论方面,则为主观成分寻找恰当位置,唯意志论行动理论主要关注的即是观念性成分与行动之间的关系。

唯意志论行动理论构建了一种一般行动体系的结构,结构由四部分组成:以终极价值体系为核心的成分组(包括终极价值观念、终极价值态度、终极目的,个人的或社会成员共有的)——内在手段目的关系的中介环节——终极条件与终极手段(主要是环境与遗传、本能),努力成分即积极性成分联结以上三部分。如何理解这种行动结构(暂不考虑终结条件与终极手段)?

一般行动体系的结构与行动复合体有关,而行动复合体由单位行动一步步推演而来。单位行动是行动体系中最基本的单位,它由四种基本成分构成——行动者、目的、处境(包括手段与条件)以及规范性成分(帕森斯并没有对行动进行分类,所以在完整意义上考察行动?)。由于单位行动实际上表示成分的值之间的恒定关系,而这种关系内在地涉及到时间,即成分之间构成了一种时间坐标,所以,单位行动可以表述为:在某些不可改变的外在条件下,行动者依据规范性成分选择与目的相适的手段以实现目的。但具体的社会事实往往表现为由多个单位行动组成的行动复合体,所以需要从单位行动进一步推导出行动网络。从单位行动出发,首先可以延伸出一条行动链,这条行动链的含义在于,个人要实现最终的主观目的,需要将行动划分为多个环节和步骤,上一环节的目的将成为下一环节的手段,也就是要通过一系列行动来实现最终目的。这个过程可能会涉及到两类问题,即在多种手段中择一以实现某一目的的问题,以及在多个目的中择一的问题。由于个人在社会行动过程中必然要考虑到其他人的行动,将他人的行动作为手段或条件,所以多个人的行动链交织在一起,最后形成一张复杂的链条网络,这是社会层面的行动体系(不是以单个人为行动体系的中心)。这一推导过程只是行动体系(特定个人的以及社会层面的)形成的简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抽取出两个焦点性的问题,即目的如何确定以及手段如何选择(观念性成分与行动的主要关系表现)。

帕森斯持经验主义立场,将方法论程序建立在外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基础之上。由于这种外在性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所以客观事实也包括了行动者的主观方面,即主观精神状态,包括目的、意图、知识、情感等。就观察者而言,这些状态因无法被观察者改变而具有外在性和客观性。唯意志论行动理论的核心之一即在于从主观观点——行动者本身对其行动的理解——出发进行分析。目的作为行动者所预期的理想的未来状态具有主观性,这意味着目的不仅是私己的(与行动者个人立场有关),同时也是自发的(由行动者自己决定),但主观性并不代表随意性,目的并非如功利主义行动理论所主张的那样,是由行动者随意确定的。功利主义行动理论坚持个人主义的观点,这是其不稳定性的来源。个人主义立场导致的最终后果一方面表现为因目的随意性而产生的秩序问题,另一方面则是陷功利主义行动理论于二难困境中,而在这种困境下,不管选择何种方向行动理论最后都会走向机械论,即行动者只能被动顺应客观规律而缺乏主动创造性。考察主观目的是突破功利主义行动理论框架的第一步,目的论(?  存在选择的自由?)承认主观意志的支配作用,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分析意义上的目的是指预期的未来事态与在没有行动者干预的情况下处境产生的未来事态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产生于行动者的干预,这说明预期理想状态的实现依赖于行动者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包括确定目的、选择手段以及在行动过程中克服客观条件所造成的阻碍。但目的究竟如何确定?在单位行动的构成成分中有一种与选择标准有关的成分,即规范性成分(个人的主观知识?社会普遍承认的?主观与客观如何转换?)。不同于客观的条件性成分,规范性成分存在于行动者的心中,是一种观念性成分,同时也表示一种理想状态,目的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是规范的实现,事实上规范性成分与条件性成分的区分标准也是两种不同事态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所以,规范性成分可以成为目的的依据,既包括行动的终极目的,也包括作为行动链条节点的直接目的(其可转变为手段,手段的选择依据也确定了)。但另一个问题随之产生——为什么行动者会自觉认可规范性成分?

规范性成分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因果——功能成分,与内在地手段——目的图式有关;另一种是符号——意义成分,其中部分与象征性的手段——目的图式有关。规范性成分与行动的关系因此而可分为因果关系与意义关系,在实证主义者看来,规范性成分也因此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科学的规范性成分存在于科学经验知识中,非科学的规范性成分存在于价值复合体中。前者表现为合理性规范,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往往出于非道德动机,即持中立态度依这类规范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类规范本身与价值无关,无论是自然科学知识还是社会科学知识都具有价值相关性。后者表现为合法性规范或道德义务以及惯例,行动者对这两类规范持特有的尊重态度,尽管其中有强制性的成分,但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仍自愿遵守这两类规范。但不同于合法性规范,惯例并不涉及手段——目的关系,它是一种实在的规则,它可能以合法性规范为取向,也可能以趣味规范为取向,而趣味规范实质上是价值观念的表现方式(三种规范类型来自于韦伯,我把它看作唯意志论行动理论的内容)。三种规范类型的共同点在于其都包含着价值成分,可以认为价值成分是规范性成分的内核。价值成分内化于行动者的主观精神当中,它存在于行动者个人的价值体系内,但在帕森斯看来,在个人的价值体系之上还存在着一套整合的终极价值体系,它由社会的全体成员所共有。价值体系的核心是价值态度体系,对价值的崇敬态度是一种积极成分,行动者因这种态度成分(与努力成分相关)而具有主动创造性。由于存在一套整合的终极价值体系,行动者在确定目的时将受到约束或强制,但行动者的自主性未被否定,自由与秩序之间能够保持平衡,这是对功利主义行动理论的另一种超越,唯意志论行动理论的经验意义之依据也在此,它对失范社会的整合问题具有现实价值。然而,多元的个人价值体系与共同的终极价值体系是如何形成的?帕森斯在书中并未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他指出,社会学的研究焦点即在于共同价值的整合,而且有关价值体系的问题与三大理论体系中的文化体系也必然存在关联。

回到目的确定与手段选择的问题上。在个人的行动体系中,终极目的依个人价值体系确定,各个行动环节中的直接目的则依规范性成分确定(当然也受条件性成分的制约)。当出现目的选择这一情况时,可依据内在合理性规范或者合法性规范进行选择,对于手段的选择也同样如此,只是此时还可考虑惯例。对于社会层面的行动体系,由于它由不同的个人行动体系组成,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因个人目的相互对立而产生冲突这一问题,所以需要确定共同的终极价值目的以实现社会整合,这种共同的终极目的则依社会所有成员共有的终极价值体系确定。(我作出的这种对应十分宽泛,同时多少有些机械。)

行动体系结构的中介环节是实现终极目的之前的一系列中间过程,与手段——目的关系有关。行动体系结构由四部分构成,此时的部分并非部分——类型概念,而是一种成分概念,即表示一般特征。由于行动体系的结构着眼于行动复合体,所以会产生单位行动不具有的伴生性特征(一些结构性成分),但单位行动的基本特征仍然存在。单位行动由不同特征的值内在地联系而成,行动体系(个人层面的或社会层面的)亦如此。除去价值成分、终极条件成分以及积极性成分,行动体系中余下的成分主要是手段——目的关系,其又可分解为技术、经济、政治(权力或权威)三种成分(分解并不否定实际的混合状态)。但疑问在于,为什么帕森斯将这些手段——目的关系看作是“内在的”,即可以科学地验证(行动中的手段——目的关系不是有两种类型吗?)?初步的理解是:关键之处或许在于,唯意志论行动理论把意义理解和因果解释都纳入到方法论中,主观成分被视作经验事实,其可以被客观地观察、理解,不管手段——目的关系对于行动者来说是内在的还是象征性的,在观察者看来,都属于内在的,可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解释并且与经验事实一致。(在主观观点与客观观点间作出区分是重要的,二者的区分也是理解的关键点;另外,帕森斯对行动合理性所持的观点究竟是什么?)回到上次总结中的推论,现在看来这种推论是不成立的。唯意志论行动理论之所以涉及到两种手段——目的关系,是出于理解行动者主观观点、建构行动体系结构的需要,把这种理论本身归为合理性标准是十分牵强的。其主要目的在于理解和解释社会行动,而不是成为一种行动规范,或者说其主要之意不在作出判断。(当然,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方法论部分可以成为一种指导性标准,但这也是一种内在合理的标准?)

(总结很不完善而且存在很多漏洞,思路也有些混乱,期待得到师兄师姐以及小伙伴们的指点!)

读书感想:
读书过程中需要不停地反思,通过自我审视、通过交流了解自己的读书状态,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自己的读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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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曼海姆精粹》(未读完部分)
舍勒 《知识社会学问题》
帕森斯 《社会行动的结构》(在读)

读书总结:







社会行动的合理性问题

对社会行动合理性的思考主要源于帕森斯对行动体系的研究。对于这个问题,先从社会学的反思性特征谈起。

如何理解这种反思性特征?这种反思并非认识论层面上的,也非具体内容层面上的,它主要是针对社会科学理论本身的一种内在审察,把理论当作一种社会事实或特殊社会行动的结果,思考某种理论为什么会产生,为什么会被接受,或者为什么会被抛弃。从帕累托的思想中可以发现,他在进行这种反思性的工作。一旦设置了一种方法论标准,那与标准相符的理论则成为纯粹类型,而与纯粹理论相符的行动也成为合理的行动。以此二者作为衡量标尺,偏离纯粹类型的理论和行动都被看作是不合理的。然而,为什么大量并不符合逻辑——实验理论(纯粹类型)标准的理论存在并被接受?大部分非(或半)逻辑——实验理论由某种情感(并非属于本能的某些情感)、某种价值决定,尽管偏离标准,理论内部却存在合理的成分,理论内的逻辑可以是自洽的。这些理论因情感一致(创造者和接受者的)而被接受,所以从社会效用的角度看理论也具有合理性。当行动与非(或半)逻辑——实验理论相符时,偏离标准行动类型的行动也变成合理化的了。知识社会学也在进行类似的自我阐明式的工作。自我阐明的过程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是一个从无意识状态过渡到有意识状态的过程。当知识创造者洞彻决定其思维模式、思考内容的各种因素和关系后,其本身也从被动的行动者转变为主动的创造者,而这些决定性的因素即存在于社会结构和社会情境中。作为始终处于社会结构和社会情境当中的人,知识创造者的行动总是会受某种立场、价值或情感影响。

这种反思性的工作多少揭示出,社会科学理论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价值成分或倾向于某种情感。原因或许在于:第一,理论创造者作为社会人,尽管其可能会以价值中立作为创造过程中的准则,他的创造行动始终无法摆脱立场、价值的影响;第二,社会科学难以像自然科学那样找到确定性的答案,理论有效与否、是否被接受在很大程度上由其社会效用决定,所以创造者的情感倾向于同实践中的行动者的情感相一致。因此,难以依据严格科学的合理性标准来确定社会科学的合理性,否则可能将会出现合理的不合理不合理的合理这一矛盾。基于理论与行动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行动的结果,另一方面,理论对行动作出判断——从理论的合理性问题中可以引申出行动的合理性问题(这两个问题其实是相互交织的),而关于行动的合理性,可能也会产生合理的不合理这种矛盾。这种共同矛盾的根源或许在于,合理性的实质究竟是什么?而这也进一步决定判断标准的具体内涵。

当实证科学占据主导地位,理性化合理性主要由实证主义的理性观作出界定时,理论和行动当中的主要成分被弃置不顾,情感倾向、价值取向被视为不合理的成分。然而,并非每个实践者都是理论家,都掌握了实证科学知识,行动中必然会带有非理性成分,并且这些成分可能决定行动过程。同样,理论家也难以摆脱固有立场,难以严格遵照逻辑——实验性标准。所以,实证主义式的合理性似乎过于局限。那究竟该以怎样的标准来衡量行动的合理性才能使对行动的考量更具完整性和系统性?而行动合理性问题的理清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能够使社会科学理论的合理性标准更为恰当。

帕森斯指出存在内在的合理性和象征性的合理性两种合理性类型。内在的合理性表示,行动者根据目的选择相适应的手段,手段实现目的的过程可以通过科学上的因果关系而被理解,行动过程也因符合科学的客观标准而能够导向预期的结果。此时判断行动合理与否的标准是实证科学知识,其不考虑主观范畴,即属于行动者的精神状态的那些成分,包括意图、情感、主观目的等,而只关注客观上可观察到的、可验证的经验实在,所以,依照实证科学知识选择目的与手段的行动是合理的。象征性的合理性则截然不同。手段与目的间的关系并非是内在的,即从实证科学的角度看,手段并不能使目的达成,但手段——目的关系之所以仍然可以成立,是因为手段的重要性是由于某种情感、价值而被迭加在这种关系之上的。这种自认为的逻辑关系只是一种符号式的表达,而非实证科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选择这种手段——目的关系的行动之所以具有合理性,是因为行动中包含某种决定合理性的价值成分。两种合理性类型各有侧重,但只是反映行动的某个侧面而已,并且在每一方看来,另一方都属于非理性不合理的范畴。

行动合理性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应该从何者的角度出发进行判断?行动者本身还是观察者?不可否认存在这种情况——从行动者的角度看是合理的行动在观察者看来却是不合理的,或者相反。行动者的实践面向可能与观察者的理论面向相背离,这种不合理的合理能否避免?如果观察者始终与行动者拉开距离,以旁观者的身份审视行动者的行动,以客观的合理性标准判断行动者的行动合理性,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如果观察者从主观观点出发,理解行动者的主观目的,解释其选择手段的过程以及行动过程与结果之间的关系,此时是否需要以客观的合理性标准作为衡量的标尺?客观的合理性标准又可能是什么?行动该以主观合理性还是以客观合理性为准,这或许是这些疑问的症结所在。

总的来说,由行动合理性问题引出的最终问题在于,是否存在更具综合性、能够涵盖不同的合理性类型的合理性标准,但是这种标准也不是不同合理性类型的机械叠加,而是有机的?帕森斯提出的行动体系之结构的建构过程由对实证主义行动理论的突破开始,所以,或许可以把这种行动结构看作是一种探索综合性标准的尝试,这个推论仍有待证实,有关行动合理性的观点也仍需不断修正。


读书感想:
读帕森斯的过程有时有点像侦探的过程,从一个整体环境中观察、抽取出关键性的或有启发性的细节,然后自己尝试着通过推理把这些细节连成线索,一步步地接近真相,靠近帕森斯自己的行动理论。

在生活中保持好奇心十分重要,因为读书过程中的思考或某种情感体验有很多其实是来源于对生活的好奇感或体验,而我自己在好奇心这方面仍显不足。

往后阅读的过程其实也是往前回顾的过程,之前遗留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得到新的或者更深的理解,但问题似乎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了,阅读的挑战在此,但乐趣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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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书单:
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保守主义》
            《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
            《卡尔·曼海姆精粹》


感想:这一次的读书总结很简单也很粗略,并没有多少较深的思考,打算看完知识社会学后再另作总结。这几次的总结都习惯借助一些抽象的模型,感觉自己的思维方式似乎有些定式化,包括在看书时也习惯只从宏观把握而缺少对细节的深入理解,需要改变。另外,觉得自己不管是在思考还是在总结时,仍然跳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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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韦伯《罗雪尔与克尼斯
帕累托精英的兴衰》
    《普通社会学纲要
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在读) 


读书感想

在读帕累托的过程中自己更多的是注意去理解概念的含义、每一个模型、每一种分类,以及各个理论分部,但在总结时,把之前输入的东西再联系起来看,觉得不得不感叹帕累托思想的博大精深,其中有很多需要去延伸思考的点。这个月深刻地感受到读书中存在一种崇高感,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体会到人的尊严、生命的尊严以及思想的尊严,所以很期待之后的阅读能够如何加深现有的感觉,同时又能带哪些全新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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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
孔德《论实证精神》
斯宾塞《社会静力学》
涂尔干《实用主义与社会学》
罗素《哲学问题》
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
邓晓芒《康德哲学讲演录》
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

读书感想:
现在感觉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寻找答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地回头观照自己保留的困惑,也不断地提问。需要解答的问题其实并不明确,它可能是细节性的问题,也可能是更为宏观性的问题,可能是暂时的问题,也可能是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甚至是一些终极性的问题。问题的答案也并非唯一,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不同的回复,也正是这种多样性的交织,问题会逐渐明晰化,答案也会更立体也更丰满地呈现在我眼前。

这个月有一个困惑,也就是溯源的思考在当前是否需要。我以为溯源或许可以找到支撑思想以及思维方式的基点,但溯源的过程又是一个不停地进行关联并且引出新问题的过程,这个过程复杂又似乎没有止境,我应该把什么当作先天的知识去接受呢?浅尝辄止的点居于哪个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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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8.21~10.7
《社会学》(未读完部分)
《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金钱、性别与现代生活风格》
《时尚的哲学》
《现代人与宗教》
《宗教社会学》
《哲学的主要问题》
《生命直观》
《共同体与社会》

读书感想:
这个月才真正感受到交流很重要。之前自己一直都不愿意和其他同学交流,主要是因为担心暴露自己的不足,但是这个月突然体会到只有多交流才能让自己真正得到成长。一方面,交流让我进一步加深对前几位大家的理解,也进一步思考之前遗留的疑问;另一方面,我的思维得到了拓展,从读书内容中引申出来的讨论确实也让我思考问题的角度更加多元化。

自己一直没有写总结的习惯,但是现在感觉如果看完一本书后不对某个问题或整本书做一个大致的梳理,自己吸收的内容其实还是分散的、没有条理的,这样不仅在讨论时很难把握到重点,而且在之后看书的过程中也比较难进行联想或者加深对某个问题的思考,所以之后还是要勤总结。

要经常反思自己如何能有一个更好的状态,我觉得自己现在就处于一个需要突破的阶段。这个月在看书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自己也发现了不少需要改变的习惯,比如交流少、思考不够多。反思之后还是要付诸行动,我希望自己在之后一个月能够打破现在所处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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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7.5~8.19):
  《历史哲学问题》
  《货币哲学》
  《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未读完)


读书感想:齐美尔的思想让人感觉有些杂乱,但似乎乱中又有序。在他的思想中也能找到一些或许可以称为“核心问题”的问题,而如果对那些重复出现的概念作比较、找关联,同时将它们与核心问题联系起来,我觉得齐美尔的思想大致能包括在一个逻辑框架里。齐美尔的书我读得很慢,经常是字斟句酌,慢慢体味确实带来很多收获,也能让自己思考更多,但有时慢读可能会让我只注重某些分散的观点,只注重平面的铺设,而忽略了整体性,缺少立体把握,所以看完书后还是有零碎、分散的感觉。这两个月读书速度很慢,一方面是自己刻意放慢了阅读速度,因为想好好把握齐美尔的思想,另一方面也因为会受干扰影响。但慢读确实会影响读书进度,之后还是要根据情况适当地加快阅读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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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5.8~6.9):
《资本论》(第二卷)
《资本论》(第三卷)(在读)

读书感想:

这个月自己一直都很紧张,上一次读书会结束后本计划在毕业前能尽量读完《资本论》,但读书时间却被其他事情占据了,上个月近一半的时间被与论文有关的事情挤占,有时一想到读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就有些着急。上个月贺老师说如果要认真做一件事就应该把精力集中在这件事上,不要在做某件事时又顾虑其他事情,如果论文我不能应付,那就以认真的态度对待。在修改论文的那一段时间,其实自己感觉收获挺多,这种收获并不是某些具体的知识,而是在思考过程中我所体会到的快乐、担忧、希望和憧憬。但是另一方面,我觉得自己还是不应该为读书时间少找借口,我还是没有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管理好自己的时间,调节好自己的情绪,我觉得这是我在之后的读书过程中要格外注意的问题。读书快慢或许并不是十分重要,最关键的可能在于,自己是否一直保持着思考的状态,在看书时是否融入到书本当中。我只希望我能做自己,我所需要超越的也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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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3.28~5.7
  《法社会学原理》
  《无需法律的秩序》
  《资本论》(第一卷)
  《资本论》(第二卷)(在读)

读书感想:
1、这一次总结的主题来源于自己在刚开始读马克思时的一种感受,所以想就此作一个总结,但在总结过程中,包括总结完后,还是觉得有很多欠缺之处,有很多地方自己并没有想通、没有理解透,所以总感觉和马克思的思想之间隔着一层纱,隐约能看见模样但还是很模糊。
2、4月份花了些时间写论文,感觉自己读书的节奏因此有些被打乱。期间为了调整自己的节奏,好几次进行自我剖析,自己应对压力、同时处理不同事情的能力还是不够。
3、不管是马克思、韦伯还是涂尔干,他们的思想中都表现了一种危机意识。马克思直接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种种冲突和矛盾,而涂尔干和韦伯的态度则较为温和一些,不管是涂尔干所说的失范还是韦伯所说的牢笼,都隐隐地显露了他们对社会发展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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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2.203.27
  《宗教的世界》(1月底读)
  《中国的宗教》
  《印度的宗教》
  《宗教社会学》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家庭、私有制及国家的起源》
  《马恩选集》(一、三卷)(选读,未完)


读书感想:
1、前两大家读得还是有些粗糙不够精细,在整理笔记和作读书总结方面有些拖沓,对韦伯的总结拖了好久,以致于总结时有很多内容难以回想起。我觉得自己这几次的总结都过于注重体系化的梳理而忽视了每个部分的总结,这让我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这些大家的思想。
2、在看《印度的宗教》时,突然被韦伯的关怀触动了,有一种很感动的感觉。确实,几乎每一位经典大家的思想都不是冷冰冰的,里面饱含着感情和人文关怀,这更让我带着一种尊敬的态度去啃读每一本经典。
3、读马恩的时候,遇到难懂的地方确实有些煎熬,但有时读着读着却也觉得很有趣,严谨而不失活泼,这是大师的魅力。



[ 此贴被肖琳lx在2018-07-05 19:26重新编辑 ]
Posted: 2015-12-11 23:49 | [楼 主]
韩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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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我要像你学习!!!
Posted: 2016-08-26 14:41 | 1 楼
韩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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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为你读的比较仔细,比较慢,看了你的书单和内容才知道什么叫保质保量,能感受到你思考的力度,佩服你每一刻都能沉浸在思考中,加油!!!
Posted: 2016-10-14 12:05 | 2 楼
韩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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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听组长的报告都感觉思考的很有力度,很厉害,向你一样每天充满力量,加油
Posted: 2016-11-21 23:11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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