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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4人参与评论,总评价为:★★★
- 草原牧人 - 2008-12-05 17:01:20 评分:★★★ [阅读原文]
- 为什么三农网不能做点什么?如此与农民生存重大的规定,我们怎么坐视不管呢?这两个学者对农民太负责人了,而不想我们有的学者,不敢站出来,生怕得罪政府,断了利益源。其它有名气的学者为什么不联名支持这一呼吁呢?三农网为什么不奔走相告,组织持此观点的同仁一致行动起来呢?
- 热海 - 2008-12-09 17:39:12 评分:★★★ [阅读原文]
- 1998年1月19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证》,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具有法律效力,应该作为确权的依据之一。国土资源部根本没有保住全国耕地,只会卖农民的土地,是严重失职。
- 热海 - 2008-12-09 17:41:18 评分:★★★ [阅读原文]
- 国土资源部又卖土地,又当裁判(土地监管),如何保住全国耕地?
- 热海 - 2008-12-09 17:42:42 评分:★★★ [阅读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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