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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强:我为什么写作《农地制度论》
  •  2017-01-05 15:43:27   作者:刘强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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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系刘强著《农地制度论》后记部分。

     

    不忘初心  继续探究

        一、为什么研究农地制度

    我学习和研究农地制度,始于2003年。非常有幸,那年9月,我到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2004年农业经济系改建为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之所以说是有幸,一是,年初的入学考试成绩不错,比较顺利地被录取了(当然,之前的复习考研是异常辛苦的);二是,2004年,不再招收该专业的在职研究生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本科期间,我读的是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虽然与农业建筑工程专业同在水利与土木工程系(1996年,北京农业大学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合并为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系则改建为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但是这个专业与农业根本不沾边。毕业以后,到农业部机关服务局工作,也不是直接从事农业工作。看到身边的年青人纷纷报考研究生,我也不想落后。既然在农业部门这个大环境里,是否学一个农业经济专业的研究生呢?那时以为,农业不就是种地嘛,农民会干的事,还能有多难?再说,学经济类专业是潮流,社会主义不就是要搞好经济建设吗。遂决定报考这个想象中既简单又时髦的专业。经历后来的考研复习和在校学习才知道,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哪里好学?复杂着咧。这是后话。

    尽管之前的主要经历没有涉过农,但是,土地是财富之母,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研究生入学的时候我还是懂得的,农地制度是农业经济的基础性制度,至关重要。自己作为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门外汉,就从这个最基础也最重要的方面学起吧。

    通过课堂听讲、查阅资料等,不久,我对农地制度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尽管这个制度很重要,但是现行制度并不完善,尤其是,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对于每个农户来说,承包土地的面积比较小、地块却比较多,承包地零碎、分散,耕种是很不方便的。地块细碎是由于分地时追求绝对的平均主义造成的,土质好的坏的、位置远的近的、水电条件好的差的,甚至水田旱地、坡地平地,统统都要每家分上一点儿,这样才能家家公平、户户均衡。这样“按等级分地”的承包方式,做到了公平,却损失了效率。二是,分配承包地的时候是按实有人口计算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按户承包”,具体到实践中,分配承包地的时候是“按人计算”。因此,农地制度可以概括为“按户承包,按人计算”,两句话,八个字。但是,一些专家学者却往往只讲“按户承包”,不讲或者少讲“按人计算”,结果是,政策导向变成了强调“按户承包”,却忽视“按人计算”,对于“人地矛盾”这一现实问题漠然视之,不以为然),但是人口却是个变量,人口增了减了,就存在要不要调整土地的问题。在农民的普遍意识里,公平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公平是个大事,正因此,就存在随人口增减而调整承包地的现象。但是,中央政策出于稳定承包关系、促进田间投资的考虑,不主张不支持农民调整承包地,甚至严禁进行土地调整。在“人-地”关系这个问题上,基层群众的倾向与中央政策的取向形成一对矛盾,这个矛盾在农村实践中普遍存在。

    这两个问题,我感觉挺让人头疼,因为哪一个问题都不好解决。当然,相比较来说,感觉细碎化问题比人地矛盾问题要好解决一些,因为细碎化是分地方式造成的,如果总结并推广一些地方“按产量分地”的方式,细碎化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是,在土地分配已经完成、正处于承包期间的情况下,如果要改“按等级分地”为“按产量分地”,则涉及是否允许进行土地调整这个非常敏感的政策问题。如果土地调整的政策是“封死”的,不允许调整土地,就不能重新分地,不能改进分地方式,不能解决细碎化问题。至于人地矛盾问题,更是这样,如果土地调整的政策是“封死”的,不允许调整土地,就不能进行“抽补”或重新分地,不能解决人地矛盾问题。所以,归结起来,这两个问题都是难以解决的,因为都需要通过“土地调整”才能解决。

    政策理论界、学术研究界普遍认为,如果允许土地调整,则影响土地承包经营稳定性,影响农民对土地进行投资,从而影响农产品产出,尤其是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在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国家里,粮食安全毫无疑问是天大的事。有的国家(其人口并不多)因为粮食出了问题而导致政府垮台,这是无比沉痛的教训,中国当然要竭力避免这样的祸乱。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有了这样的认识以后,我逐步下了决心,要坚持学习和研究农地制度,直到找到解决“两大问题”的“秘方”。同时,我还认识到,我们国家的国情农情太特殊,人口太多、农民太多!十几亿人口,十几亿张嘴,粮食安全的压力确实是巨大的;九亿农民,二点四亿承包农户,一家一户的土地面积太小,更何况还很零碎。这样特殊的国情农情,就逼着我们应去设计出更为完善、更为精美的农地制度来,以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并逐步改善小农户的生产经营条件。那时候,想到这些,常感觉身上起鸡皮疙瘩,颇有些压力感、使命感。

    正是带着这样的认识和感受,学习和研究农地制度,我一路走来,坚持了十几个年头,孜孜不懈。我深知自己智商情商不高,甚至有些愚笨,但是也深知“滴水可以穿石”,关键看能不能坚持,“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坚持,日行千步,也能够积跬步而致千里;只要坚持,下足功夫,就应该会有所造化。退一步说,只要坚持,能够一步一步超越自己,即便最终形不成非常有价值的成果,那也已经够了。人的一生,还有比“超越自己”更为重要更有意义的事情吗?因此,不必计较最终的结果,坚持就是胜利。正是在这样的信念和状态下,对于农地制度的学习和研究,我坚持到了今天;而且,仍将继续坚持下去。

    二、为什么出版此书

    这本书的出版,纯属偶然。在我的人生计划里,本没有出版图书的安排。

    十多年来,我也很少写关于农地制度的文章,有两个原因。一是,感觉认识还比较肤浅,对于如何解决现实问题也没有什么切实的思路;二是,要写文章,就要围绕敏感的问题写,围绕关键的问题写。如果不痛不痒、也不重要,就不如不写。2009年,感觉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值得写一篇研究报告,以引起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更加重视,遂撰写了《农村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研究》,刊登在单位内部刊物上。

    近一两年,我感觉对农地制度的认识和分析比较深入、比较成熟了,对于有些认识,如果不写出点儿东西来,感觉不吐不快。我知道,其实这是最好的写作状态。于是,就围绕感兴趣的题目陆续写了几篇文章。去年初,写了《落实“长久不变”的思路与对策》;去年底,参加了湖北省沙洋县“按户连片”耕种调研,执笔撰写了调研报告;今年上半年,先后撰写了《杜老的农地制度思想》和《关于“人地矛盾”问题的争议》。这几篇文章,写起来都得心应手,每篇仅用两三天时间就完成了。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状态,也很享受这样的写作状态。

    这个时候,我感觉应该就农地制度写一篇总的研究报告了,算是对十多年学习和研究的一个总结、一个交代。并且,当前已经到了需要为“三轮承包”筹划顶层设计和具体政策的时候,因此写这样一篇研究报告也是有现实意义的。既然是对十多年思考的一次总结,算得上“十年磨一剑”(姑且不论此剑是否锋利),算得上是人生中一次比较重要的写作,我想,文章的题目也应当庄重、“高档”一些。考虑了两三天后,认为:既然是对农地制度的思考,对农地制度的论述,对农地制度的肺腑之言,就取名《农地制度论》好了,简洁有力。这个题目似乎有些大,但是难以找到更为妥帖、更能表达胸臆的题目了,就它了。断断续续写了十七八天。稿子出来后,征求一些专家、朋友的意见建议。果然,有专家建议说,“这个题目偏大了,针对性应该再强一些”;还有朋友提出意见说,“内容不够全面、不够丰满,难以撑起这么大的一个题目。”我的感受是,有专家指出“题目大”是预料之中的;内容方面,我本就没有想面面俱到,而是想抓住关键问题、主要矛盾。因此,这个题目是要坚持的。对于文章中的核心观点,即“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必要性值得重新审视”、“‘公平’(土地调整)并不损害‘效率’”、“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小调整解决小问题、大调整解决大问题”,专家、朋友给予的褒贬大致各半,我想,这就够了,一种新的认识能得到普遍认同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之前写的几篇文章,分别公开发表了,以引起关注和讨论。这篇《农地制度论》,是“十年磨一剑”,通过什么方式发表?这值得认真考虑。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与之前的几篇文章结集出版可好?另外,调研时的几篇访谈资料,也可以作为书的内容,也是有意义的。这个想法很快得到自己的肯定,这个方式好!于是,一个从未想着要出版书的人,这次是真的想要出版一本了。

    三、表示感谢的话

    一个人,如果有要感谢的人和事,那他应该是幸福的、充实的。我大概算得上是一个幸福、充实的人。

    2003年入学伊始,有些许兴奋,也有些许彷徨。从本科的建筑工程专业即将跨入经济学殿堂,自感没有基础,对此颇感畏难和头痛。导师金洪云副教授刚从日本回国,很快就给出了“药方”——20余本经济管理学科的必读书籍,使我看到了一条可以迈步向前之路。

    在我起初学习研究农地制度的时候,有几本这方面的著作对我影响较大(当时手头的文献资料有限。此处仅列举四本)。一是,张红宇著《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变迁》(农业出版社2002年版),我感觉是经典之作,对我来说是经典教材,反复研读学习过多遍。内心深以为,张红宇司长是农地制度的大家,很是钦佩。当然,那时候是“神交”、“远交”,而并没有当面请教、交往过(近年,是有当面请教张司长的机会的。张司长鼓励我多调查多思考,特别是,多积累基层素材,积少成多,将来可以作为决策参考)。二是,唐忠著《农村土地制度比较研究》(农业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我入学时,唐老师是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主任,年青干练,非常出众;现在是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身为院长、知名专家,唐老师还能够时常在微信里与学友们讨论问题,很是平易近人。三是,金洪云译作《日本的农地制度》(关谷俊作著,三联书店2004年版),这是导师辛勤之作,是全面介绍日本农地制度的经典文献。四是,廖洪乐、习银生、张照新著《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研究》(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书中所展现的调查方法、分析方法以及农村实况,都非常值得学习借鉴。这本书,我是从好朋友徐观华那里讨来的,而徐与廖是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同班同学,是好友。记得我硕士论文开题时,我跟徐去见廖(因为我需要去拜见、求教),那时他刚刚被农业部农研中心聘为研究员,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研究员了,很了不起的。我心里对这位较我稍年长的研究员很是尊重,也很羡慕。而我当时实在是学识太浅,连请教他问题都觉得难以开口,怕露了自己的肤浅。

    我很荣幸能够回忆拜访杜润生杜老的那次经历。那是20086月初,杜老已95岁高龄。经杜老的秘书李剑同志协调,我到杜老的家里去拜见了他。杜老的身体依然硬朗,只是听力有些不好了,来访者想表达的意思,需要李剑写到小黑板上给杜老看。听说我对学习研究农地制度有兴趣,杜老笑了,挺开心。这对我是莫大的鼓励和激励。拜见时间约二十分钟,辞行时,杜老执意要送我到门口。95岁高龄的老人,从沙发走到门口竟然不需要拐杖,也不需要搀扶!而这是一段不小的距离。杜老的身体真好!我们年青人为杜老的健康感到开心。

    从我读研至今,可以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对我影响较大。贺教授的调研颇多,著述颇丰。贺教授的著作、文章,我都是要收集来学习研读的。贺教授是“唯实”的学者中的典型代表,对于作学问,“唯实”是一种可贵的品格和精神。不敢说贺教授的每一个观点、每一个结论都是正确的,但是他的出发点是“唯实”的;而且,因为基于广泛深入的调查,他的绝大多数观点也是比较可靠的。因此,非常值得信赖,非常值得敬重。

    话题回到当前。《农地制度论》稿子发给中央党校徐祥临教授后,徐教授说他也刚刚完成一篇土地方面的文章,随后将发给我,交流一下(这是徐教授的客气话,其实我只有学习的份儿。记得我在人民大学读研时,徐教授曾去给我们讲“农经专题”课。那个时候他就是知名教授,而我是一名普通学生)。收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优势及实现形式》的邮件后,我迫不及待地拜读。好文啊!无论是集体所有制,还是叶屋村这个现实典型,文中都论述分析得非常到位。尤其是,我对于叶屋村“通过重新分地从而彻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做法也进行过持续关注,对于这个典型做法深表赞同,如同我《农地制度论》文中总结的那句话,“大调整可以解决大问题”。这篇论文的素材、观点,与我《农地制度论》文中的的关注点、观点,是非常一致的;而徐教授又是著名专家。我一下子就有了想法,请徐教授的这篇论文作为我想出版的《农地制度论》一书的代序吧!给徐教授发了信息,说明出书的想法,请示他关于代序的意见。半小时后,收到徐教授回复:“好啊,好事。”

    廖洪乐研究员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一文,则是我讨来的。因为确实感觉书稿内容不够丰满,而廖研究员是农地制度方面的专家,一定有好文可以共享。果然没有失望,《评估》一文是一篇非常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

    ……

    以上只点出这么多。其实需要感谢的领导、专家、朋友还有许多,恕不再一一列出。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感谢家人的一贯支持。尤其要感谢女儿。是她初中三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幸运地评选为北京市“三好”学生,获得了直升高中的机会,免去了我和妻子对于中考的焦虑。

    最后,必需感谢中国农业出版社的积极支持,感谢闫保荣老师选中了这本篇幅不长的书稿,并费心协调,加快了出版进程。

                              作 者

                              2016824日晚于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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