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结构有很多维度,包括夫妻关系、兄弟关系、父子关系、婆媳关系等,最典型的是代际关系。在代际关系上发生的变化,能够透视整个家庭结构的变迁逻辑。而代际关系中,又以婆媳关系的颠覆性变化最为明显,最为直截了当。京山农村就有媳妇变“媳虎”之说,足见婆媳关系变革之程度。
在我们访谈过程中,当问及婆媳关系关系时,农民回答的总是新近一批的婆婆与媳妇的关系,基本上限定在婆婆50岁左右,媳妇25岁的样子,这是农村理解的婆与媳。至于如今7-80岁一代的婆婆与5-60岁一代的媳妇,她们的关系已经不是当前婆媳关系的主流了,也就不再受访者的思维范围以内。鉴于此,我们考究婆媳关系的历史演变,也将不同时期的婆媳关系限定在50岁的婆婆与25岁的媳妇这一主流界定上。
就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婆媳关系至少经历了5个理想过程,每个过程中婆婆与媳妇不仅关系不相同,而且各自的角色和在家庭结构中的位置也有很大差异,总体的趋势是婆婆作为家庭等级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弱化,角色越来越不重要,而媳妇则两方面都在一步步增长,并最终取得家庭的展控权,婆婆从最初的对媳妇颐指气使,到如今的百般讨好媳妇,婆媳矛盾回落。家庭结构则从等级化向扁平化方向发展,原有的大家庭形式逐渐被核心家庭切割,家庭关系中父子轴心让位于夫妻轴心。核心家庭越来越看中当下的、即时的目的,社会性竞争渐成风气,而缺少历史的、未来的、超越性的追求。家庭中无论夫妻关系,还是代际关系,慢慢脱卸价值层面的东西,感情越发突显。
以下我将从婆婆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形象和角色来叙述不同时期的婆媳关系。
一、尊贵的婆婆
在京山农村,就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而言,解放和土改是很重要的历史分解线,前后两个时期的婆媳关系有着质的区别。[1]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肯定对传统的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然就资料的获取很难区辩开来,所以在此我大胆地将“解放前”当作一个笼统的说法,更多的代表一种比较纯正的“传统”。
解放前的家庭中,无论富贵贫穷,婆婆较媳妇、儿子而言是“尊贵”的,媳妇下等人,低人一等,“接个媳妇不能对她好是真的”,这个尊卑长幼之分的秩序,不仅有儒家伦理的支撑,而且有家族、宗族小传统和结构性力量的支持。媳妇在婆婆面前永远是“小媳妇”,受婆婆的使唤和屈辱,几乎很少有对媳妇好的婆子,媳妇每天一大早第一个起来,要收拾好家务,到厨房烧茶做饭,然后端茶到婆婆房间里给老人家“请安”。“请安”是极具象征性的,是婆婆地位和权威的体现,是下辈对上辈的遵从和体敬,所以一般的家庭其他的可以缺少,但是这一道程序却是少不了的。因此“请安”还被安排在了结婚的程序和以上当中,即接回媳妇的第二天清晨,媳妇要做好茶去公婆房间“请安”。我们调查的九房村流传这样一个“请安”的故事,从中可以窥探历史上的婆媳秩序:
解放前夕九房村两大富户联姻,女方的嫁妆有一千多床棉被,自以为阔气,而男方则说,你这一千多床棉被还不够我每个客人盖。接回媳妇,婆婆就要考验媳妇的才能,头天晚上婆婆将厨房里的柴火全部挪开,不留一根,看媳妇次日清晨如何烧茶。媳妇次日一大早起来,看见厨房不见一根柴火甚是着急,然急中生智,将陪嫁过来的衣服撕碎,搅拌陪嫁过来的油,就生了火。婆婆对此十分满意。
平常的家庭琐事皆由媳妇负责完成,婆婆即便闲着也难以搭帮手,坐着摇扇子监督着媳妇干活,稍微干不好就要大吼大叫。当年的媳妇就是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中被培养成厉害的婆婆,这是一种秩序形成的正当机制。“先进庙的和尚为大”,不仅婆婆要骑在媳妇头上拉屎拉尿,大户人家娶几个老婆,大婆的权威也要比二婆、小婆的大,所以小婆一般是所有人指使和发泄的对象。
生育儿子是每个已婚妇女的职责,这是她最重要的功能。只要她生育有儿子,就能在家庭中立足,否则就会被冷落,即使到年老也不会有任何的权威。传宗接代是人们最彻底的观念,无论通过何种手段都不能断了祖宗的香火。大户人家的老婆没有生育儿子的话,就必然会娶第二房,就是为了填补这一缺憾,因此很大的可能是娶二房不是男子为了取乐。,而事实上我们调查到的此类案例,皆是大婆不能生育,或只生了女儿,而娶回的二婆又通常被认为不很漂亮,有的甚至脸长麻子、公认为丑。二婆只要为家庭生了男丁,延续了香火,在家庭中的地位就会猛增,公公、婆婆和丈夫都另眼相待,大婆也要礼让三分。
一般的家庭,若无嫡嗣,为了延续香火则可能采取过继兄弟家庭的儿子,或者通过招婿上门,子孙改本姓的方式达到目的。穷人家的儿子养不活,很小就被接给人家做儿子,给人家传宗接代、养老送终。九房村一组的李明才是老大队干部,他的两个弟弟在几岁的时候分别接给了姓赵和姓王的,而且还改了姓,当然现在因时代变化,赵、王两家都没有人了,他兄弟俩又将姓氏改了回来,人家白养活他们了。传宗接代的观念与当地传统的祖先崇拜的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对祖先的继嗣,不仅仅是出于纪念意义上的象征,而且祖先是神,是有灵性的,能够保佑子孙后代的平安与家丁兴旺,等。因此,祖先往往也是家庭中当然的一员,若无后嗣,断了祖先的事业和香火,则无颜面见祖先。祖先崇拜与传宗接代是紧密相连的,涉及到农民家庭和个体最超越性的层面,任何人都不敢怠慢之。所以很多时候,压力就倒向了妇女的身上,倘若没有生育能力,或不能生育男丁,妇女的安身立命就很成问题,随时可以被男子家庭抛弃。
丈夫是妇女的最终支持。若丈夫去世,妇女就会出现不安全感,因为当地有“抢婚”的习俗。可能与旧时男子娶亲难有关,只要某家的丈夫死掉,未娶亲的人就会组织人来抢亲,有的甚至在丧葬上将女人抢走,然后发生性关系,就木已成舟,成了人家的老婆,而没有人再来抢。所以很多妇女,在丈夫死后就要躲藏起来,以免被人家抢走。似乎宗族也在妇女的丈夫死后,不再承担对妇女的保护功能,袖手旁光任由他人欺抢,这与生育儿子与否没有关系。而我们在湘南看到的情况是,只要妇女生有儿子,在丈夫死后就可以从儿子身上获得在村庄安身立命的基础,村里人应像对待她的儿子一样对待她。京山农村没有这样的信念,妇女安身立命的依托似乎止于丈夫。
在当时的九房村,姓王的有九个房头,每个房头有一个房长,整个宗族有一个族长,他们共同组成宗族委员会之类的领导机构,这些人由有才能、年老和有财气的人充任。当时有一个比较阔气的宗祠,解放后被辟为小学。大家庭和宗族有对子孙和妇女的处置权力,特别是对那些不守妇道、做了有辱家庭和宗族的事的妇女,大家庭和宗族的惩戒力度尤其大,不仅有沉河的,还有直接勒死的,宗族以此杀鸡敬猴。86岁的王奶奶向我们讲了她二婆婆的遭遇:大婆婆生了两个女儿后没有再生育,公公就娶了二房,一个麻脸的女人,这个女人生的头两个死了,第三个是男孩活下来了,由此她在大家庭里的地位上升,可以随意进出大婆和老爷的卧房。但是小婆婆跟一个戏子痞到一块了,有一晚戏子到大婆婆房间里偷东西被发现,由此牵扯出小婆婆的丑事,公公将小婆婆往死里打,做老虎凳,用针扎头皮,等,折磨得不像人样。后来小婆婆的儿子在十几岁时死掉,用的是公公的棺材,这个妇女的日子更不好过。
那时只有媳妇受气的分,婆婆不会受气。媳妇尽管受气,但不敢生气,更不敢顶婆婆的嘴,婆婆说什么就是什么,不敢说一是二,所以媳妇只能将气憋着,自己饮到心里。70多岁的屈老师这么形容当时的婆媳关系,“解放前,封建礼节,婆婆是婆婆,媳妇是媳妇,太阳是圆的,婆婆说是扁的,媳妇就得说太阳是扁的。”有这么一个故事:
媳妇在家扫地,姿势不正确,把屁股翘得老高,婆婆看不惯,遂指责媳妇说,“你的屁股翘大半空中去了”,媳妇不敢争。某日,一群妇女在谈论天空有多高,媳妇接过话说,“天空有两个屁股高”,众人不解,媳妇说一个屁股就半空,两个屁股一天空。
可见当时婆婆对媳妇说一不二的权威。媳妇憋了婆婆的气不能当面发泄出来,但背地里还是能发发牢骚的,当然婆婆背地里也经常数落媳妇的不是,所以就有了“媳妇背里背个锣,背着说婆婆,婆婆背里背个鼓,背着说媳妇”一说。媳妇之所以能够憋气,一方面是不敢发气,她处在整个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的低端,没有发气的资本,另一方面是还有个盼头,即多年媳妇熬成婆婆,若干年之后,老的死了,年轻的娶回来了,自己就熬到头了,从而可以用婆婆规训自己那一套来规训自己媳妇。家庭秩序就是这样一代一代的传递和再生产。
一般的家庭都会生育数个儿子,儿子结婚之后有两种分家的模式。有结一个分一个的,也有全部儿子结了之后一次性分家的,但无论哪一种,一般老人都会跟最小的儿子过。即使老大分出去后,对大家庭和其他兄弟都有一份义务和责任,不会因分家而脱卸责任,因此大媳妇的扮演就很重要了,往往要吃很多亏,“长嫂比母”,如果公婆去世或没有能力,长嫂就要吃更大的亏。长兄在家庭里是有权威的。长兄不仅有负担兄弟的责任,还有整合大家庭、组织对老人的养老送终问题,这是下辈对上辈的义务。长兄领导大家庭,又服从于房头的管辖,最终止于宗族,一个人的命运在当时最终琐定在宗族一层级,除此之外的人都是外人。
所以,我们可以从婆媳关系中探询出解放前的家庭结构及其价值基础。当时的家庭结构是一种纯粹等级化的结构公婆和男子处在顶层,妇女在下层,没有多大的地位,小家庭维系于一个大家庭和宗族里头,相互负有义务和责任。代际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衡的,其基础是传宗接代。因此,在这样的家庭结构中,妇女是不重要的,除了生育男孩,其他的功能都能由他人替代,夫妻关系并不占主导地位,父子轴心维系着整个家庭和传宗接代的价值理念,而这个理念又反过来强化父子轴心。
二、恶劣的婆婆
由于江汉平原开发比较晚,村庄的历史比较短,人们的社区记忆相对要薄弱,各种传统的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风情礼俗都在消化过成中,尚未形成村庄自主的文化体系。因此当经历革命和现代国家建构时,脆弱的传统就很容易受到冲击,往往脆不可当。京山的婆媳关系就是如此,当新政权一进来,它就立马发生变化,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解放后,土改至65年左右为婆媳关系的一个新阶段,这一段时间婆婆被国家定义为恶婆婆,是需要被打倒的对象,媳妇敢于顶嘴,但媳妇仍不占上风。
京山农村解放的比较早,土改时间也较早。土改对于京山农村的个人、家庭和村庄社会具有重大的历史性意义,基本上从这个时候开始,该地农村传统的东西都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土改就是搅拌机,搅动了当地农村的一切因素,正是因为有了土改,以后的一切政治性运动在此都执行得较为彻底,效果很明显,例如在许多地方斗地主是土改和五六十年代的事情,文革时期有一定的批斗运动,但是文革结束后就停止了。然这里到八十年代的集体时期还有因为挨不过批斗而自杀的“五类”分子。
土改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争取革命群众,打倒反动派和反抗派,婆婆就是当时要打倒的旧式权威象征之一,因此一开始就是被批斗的对象。当时的口号是要将妇女从传统夫权、父权和旧式婆婆的压迫中解放出来,明确提出反对旧式婆婆的架子,对一些典型的恶婆婆要拿出来批斗,直到她们交出家庭的权力、向媳妇低头认罪为止。另一方面,农会还开展媳妇学习班,教导她们要有反抗旧式婆婆的革命精神,让她们诉苦,控告婆婆的累累罪行,要敢于同压迫自己的婆婆做斗争。媳妇学习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果然有不少的妇女开始理直气壮地顶撞婆婆,并将恶婆婆报告到农会给予批斗。在强大政权的压力下,婆婆也感受到了威胁,一向默不作声、唯唯为是喏媳妇突然之间向变了一个人似的,竟然敢在太岁头上撒野——媳妇对婆婆的安排、唠叨等不满时,会作出反抗的回应。媳妇此时敢于“答”婆婆的话了。这显然是对婆婆的当头一击,从旧时走出来的婆婆当然很难适应,气得不行,经常会大发婆婆淫威,拿出婆婆的架子,破口打骂。但是这时的婆婆如果显而易见地摆旧式的架子,会被新政权捉住把柄,闹不好就会被批斗。所以,婆婆尽管对媳妇答话很不习惯,很受气,但已不能像解放前那样任意摆布媳妇了。
然而婆婆的气还是能够出的,因为尽管媳妇有新政权做靠背,但毕竟媳妇还是生活在家庭里的,在这块空间里,男子的权威虽然也是在冲击的范围内,但没有彻底的动摇,因此,如果家里的丈夫如果站在自己的母亲那一边,媳妇就无法在家庭里获得足够的支持力量,她终没能熬得过婆婆。更何况,整个村庄社会的舆论也尚没有最终扭转过来,人们慢慢接受媳妇的答话,但还不习惯接受她的飞扬跋扈,村庄社会也还是站在婆婆一边思考。59年结婚的屈老师这样描述当时的婆媳关系:
我们结过婚半年,她就开始跟婆婆吵,两个人经常斗嘴,我两边都劝,要老的忍耐,年轻的也要忍耐,只有忍耐才能避免矛盾。那时候还是儿子帮母亲的多。我结婚那时还是婆婆赢,总不是婆婆赢?媳妇顶几句,自己就强迫自己认输,社会习惯这样。社会上还是说媳妇的拐,做好媳妇有自尊心。强迫自己输了算了,太顶狠了,人家和婆婆都会说“把个媳妇,太狠了”,要维护婆婆自己的尊严。那时,媳妇还是难得做,还没有转变过来。
在没有家庭和村庄社会足够的支持下,媳妇一方面敢于答婆婆的话,声张自己的权力,反对婆婆的颐指气使,主张介入家庭的权力结构,参与家庭决策,而不仅仅是个被动的、没有任何地位的执行者;另一方面又难以实现自己的权力主张,最终只能是“强迫”自己接受现有秩序的安排。然而在新婚姻法颁布后,有不少妇女与丈夫提出了离婚。这些离婚的妇女中,有不少是完全接受了新政权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对女性权力和自我认知有强烈感受的年轻妇女,她们在家庭里和社会上个性表现得十分张扬,有人被推选为妇女、农会、合作社干部,但在家庭里又似乎受到了压抑。因此,一方面是要声张个性、彰显妇女权力(利),另一方面又被传统的家庭束缚,无法实现自己的个性,从而导致极大的矛盾,不愿意屈从于原来的家庭关系和婆媳关系,即不愿意“强迫自己认输”,对当前自己角色和地位安排的认命。按照逻辑推理,这部分人最有可能选择自杀,但是我们调查并没有发现当年有年轻女子自杀的现象。原因就在于新婚姻法对这部分妇女的解放,离婚是他们摆脱传统家庭束缚的最好选择——反抗不了,我就走人,十分决绝。走人之后,这部分妇女寻找到了接受新思想的伴侣,一般都能实现自己的主张,确认了自己的新角色和新的社会地位。所以,是新婚姻法缓解了当时家庭结构中的紧张关系。我们调查的九房村,旧时因父母包办、娃娃亲、小媳妇、小女婿等形式的婚姻,除1户之外,其余皆在新婚姻法颁布后解除婚约,许多不满意的既定婚姻也宣告破产。而这一户的情况是,同一个社、不同的湾,隔河相望,父母都很相熟,新婚姻法颁布后,女方的父亲怕周围人笑话,极力维持婚约,由此保存这一例。而与外地人定的旧式婚约,或者不怕笑话的人,则选择了解除婚姻。大多数人选择了后者,也说明当地人接受新婚姻法的程度。
社会的整个形势发展是不利于婆婆的,毕竟旧式婆婆是传统社会恶的象征。随着媳妇参与村庄活动、政治生活、国家建设的增多,妇女作为村庄的一个壮劳力越来越显现其力量和权力,妇女在社会上确实开始能顶半边天。像五几年京山的许多大型水利建设和道路开发,都有妇女的身影。在村庄里,妇女与男子一样参加生产和政治活动,而这些老年妇女是被排斥的。所以年轻媳妇不断地被国家和村庄树造,其身影逐渐拔高,慢慢脱离家庭事物的束缚。妇女在家庭里说话越来越有底气,以足够的勇气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
与此同时,婆婆的角色则开始萎缩,在家庭里她发现媳妇越来越难以管教,自己说话慢慢地不起作用,自己的儿子似乎对外来女的开始容忍,有时甚至言听计从。婆婆感到很不舒服,她希望维持之前的状态和统治格局,对媳妇的言行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反感,越来越觉得不自在、有失体统。因此就加大了对媳妇的攻势,加强管教。媳妇面对婆婆的臭架子,也难以容忍,越来越觉得与自己生长着的权力意识和身份地位不相符合,所以反抗的欲望也愈发激烈。这样婆媳矛盾就不可避免地日渐白日化。这种状况出现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期。
三、委屈的婆婆
六十年代中期,是婆媳关系最恶劣的时期。在这差不多四五左右年的时间,婆婆和媳妇的力量对比相当,处在一个僵持的阶段,双方展开了拉锯战。依据屈老师和当时的大队干部讲,这一时期的家庭纠纷特别的多,大队干部几乎解决了一家的家庭矛盾,就要上另一家去解决同样的问题,整天除了忙生产外,就是处理这些事情。主要是婆媳讲口、争吵。
为了应对如此剧烈的矛盾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社会紧张,国家开始在该地区举办学习班,此次学习班就不再仅仅是媳妇学习班了,也不是怂恿媳妇举报和反抗婆婆,而是同时开设媳妇学习班和婆婆学习班。以50岁为分界线,小于的列入媳妇学习班,大于的归为婆婆学习班,村庄已婚妇女无一漏网。这两个学习班整整持续了四年时间,主要是教育妇女如何做媳妇和如何做婆婆,既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也学习好人好事,评选五“好社员”(爱公社、爱集体、爱家庭、爱劳动和助人为乐),让获奖者现场讲授,情真意切。婆婆学习班叫老人改掉当婆子的恶习,“树新风,改恶习”。媳妇学习班则教媳妇如何做好媳妇,如何孝敬老人,要学会忍耐,处理好婆媳关系。
通过学习班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时婆媳之间的紧张关系。但其实它的一个显著效果是,让婆婆逐渐放弃对原由权力的追求和维护,因为学习的内容首先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内容,必须在放弃原有的价值理念的情形下进行再教育。因此,是要婆婆与媳妇站在一个平等的角色上与媳妇对话,和谐共处。学习班让很多婆婆乖乖地放弃了“臭架子”,摆出一副礼让媳妇的高姿态,其实是承认自己的弱势和媳妇的上风。可以作出假定,如果这一时期基督教传进来,这一批正走向传统末路的婆婆会毫不犹豫地投向它的怀抱。而事实上,国家扮演了安定人心的角色,仅仅是通过学习班,犹如基督教的例会和见证会。
媳妇的地位在这一次学习班中获得了很大的提高,尽管学习班让其收敛了性格,但却收获了地位,媳妇从此以后的地位就超过婆婆,在婆媳关系首次占上风。
六十年代中期以后至八十年代中期,家庭权力结构中,媳妇开始处在上层,婆婆开始强迫自己听从媳妇的安排,吵得厉害。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最终它导向的是婆婆对自己的角色和地位认命,媳妇取得家庭权力争夺战中的胜利。
婆婆学习班并没有最终让婆婆认命,只是承认与媳妇的平等地位,但对于媳妇权力的过快增长、超过自己、边缘化自己仍感觉不适应。因此在媳妇权力和地位增长过程中,婆婆开始了反抗的历程,即婆婆不满社会对她角色和地位的安排,她试图扭转乾坤。表现仍是婆媳关系不和睦。媳妇处在上风,常找婆婆的“茬”,若婆婆不能忍受的话,则引起婆婆的反抗。正如屈老师说描述的那样:
到文革以后,就开始转变了,倒过来了,媳妇成了婆婆,婆婆成了媳妇,只有婆婆强迫自己认输,一把手转弯。这时媳妇就被婆婆们叫成“媳虎”了。
媳妇要婆婆引孙子,但公婆也要在生产队了做工,不完成劳动就赔钱。这样婆婆带孩子的机会就减少,媳妇就会埋怨,说没有将孩子带好了,耽搁了她的活。婆婆肯定难为情,“我只能做一件事情,我也劳动,我也要搞事,不可能把孩子背到搞事”。这样媳妇与婆婆就会闹矛盾。同时,生了数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有小孩,帮一个儿子带了没有帮另外的带,就会有争吵,“我的是姑娘,他的是儿子,给吃的,给我的少些,他的多些。”有的婆婆确实重男轻女,一个粑粑一瓣开,一大一小,大的给了孙子,小的给了孙女,真真假假,每每碰到这种事情,婆婆也难以还口,只能认输了。老人的儿子越多,越难以照料得过来,受气的机会也就越多。
婆婆在这一时期地位下降,除了主导的国家政治正确向着媳妇以外,还与集体经济有关系。这一时期不存在私有的土地,土地不再因拥有而享受财富,而必须通过在集体中劳动获得工分才能获得生存之必须。男的到了六十、女的五五岁就不用到集体干活了,只是在自留地干活或者放牛,轻松了,但工分也没有了,即使在有工分的时候,也难以与年轻人相比。因此,在集体时代,一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年轻人。自然,在这个家庭经济的贡献当中,年轻人包括媳妇的贡献最大,因此在家庭里享有的地位也提高,而老年人的形象则因此逐渐萎缩。
这样一种媳妇强势、婆婆受委屈,婆婆在局部范围内有反抗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分田到户之后的数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媳妇都是占上风的,仍有不少厉害的婆婆出现,她们是五六十年代国家培养的厉害的媳妇,等到她们当婆婆掌权的时候,还很年轻,五六十岁,还身强体壮,当然不会甘心屈服于二三十岁的毛头媳妇,架子比传统婆婆的还大。但因整个社会颠覆性逆转,年轻媳妇更加桀骜不逊,所以形成了双强对垒的局面。这种局面造成的后果有两种,一是这些强势婆婆最终屈服于整个社会的趋势,接受媳妇对家庭的统治,学会在新时期做新式婆婆,即“会做老人”,二是如果婆婆不愿意服输,斗争到底,这会给媳妇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一面是权力似乎增长到了很高的位置,另一面则仍要受制于婆婆,从而无法实现自己的统治目的,构成张力。这样,在八十年代初期,集体解散,国家不再管家庭内部事务后,有些媳妇则因此而走向了绝境,喝药自杀。我们调查的九房村,妇女在八十年代初期自杀的较为普遍。仅我们调查到的9例妇女自杀中,除两例是因夫妻矛盾导致的外,其余7例皆出于婆媳关系。这是京山地区的奇特之处,妇女在地位接近最高时出现一个小小的自杀潮,源于两代强势妇女的社会个性,同时这一时期刚刚从集体中走出来,还没有出现严重不孝顺的现象,婆婆还没有学会讨好媳妇——正如我们在下面要将到的,八十年代的媳妇做了婆婆之后,就开始讨好媳妇。
这一时期,尽管还可能维持一个大家庭的存在,但分家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核心家庭化已经出现苗头。在生育方面,已经明显生得比之前要少得多,但一般的家庭仍有四五个子女。
“四清”运动和文革对当地传统的改造延续了土改的作风。“四清”摧毁了宗祠,打破了传统敬奉祖先的位置和习俗,并对传统的信仰如佛道、民间信仰进行了清扫。文革则做了扫尾和彻底的工作。这一打破就再也没有兴起过。传宗接代的观念在集体时代也遭到了残酷无情的讽刺,与恶婆婆一样是封建流毒,被清扫出历史的舞台。人们在清除了自己精神层面的祖先崇拜和传宗接代的观念后,完全接受了国家政权赋予的集体的观念和共产主义理念,人们为此而获得意义。所以我们看到,当集体解散、国家不再关注农民的精神状况时,这里的计划生育、火葬政策推行得较为容易和彻底。同时,在脱卸了传统的价值观念,同时集体赋予的社会主义理念又被认为是错误的,当物欲一横流,这里的人就很快投向了它的怀抱,讲究当下和现实主义,缺乏历史记忆和未来超越性的规训,人们企图在社会性竞争中获得自己的人生价值,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承认,获得面子和荣耀。为此不遗余力,竞争必然异化。老年人的状况亦将因缺乏传统价值的支撑,而受到社会性竞争的影响。
四、绝望的婆婆
八十年代中期到2000年左右,是婆媳关系的又一显著阶段。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婆媳关系趋于平静,婆婆接受现有秩序,慢慢不吭,媳妇也多数时候不理不骂,双方吵架次数减少,但是儿子媳妇开始不养老,并将老人赶到绝境,因绝望自杀的增多。
访谈中,农民这样形容这一阶段的婆媳关系:
社会逐渐转化,人的素质提高了,不再斤斤计较了,就少讲口 。可讲的,也不讲了,非讲不可的才讲。以前讲谁狠一些,现在能忍的就忍。一讲(口),都没有什么好处,讲口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社会思想素质提高了些,以前讲口讲狠,逞能,无所谓,现在不光彩了。
之所以“讲口”是不光彩的是,是因为此时的家庭核心化之后,开始卷入村庄的社会性竞争,人们不在逞口舌之快,而是要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创造和积累财富上面,因此那些只知讲口的人,就会落后,会赶不上形势,被人家瞧不起。
分田到户后,家庭结构就开始出现明显的转变,分家越来越明晰、越来越“决裂”,全面,不仅要全分老人的家产,而且将老人也分了,叫做“拈砣”。就是当兄弟之间分家分不均匀,在养老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有的儿子农田比较多,就希望老头跟着他,有的人孩子较多,就希望老太婆跟着他,冬天和夏天的希望又有所区别,因此兄弟之间的矛盾积怨很深。于是就出现了“拈砣”现象。拈砣其实很早就有了,集体时代也出现过,但最普遍的是八九十年代。
兄弟一旦分家,就将权利义务也割裂了,最早分家的占据了家庭的便宜,如家庭有能力为其建房子,而结婚分家之后就不再负担之下的兄弟成家费用了。以前的分家是为了照顾小的,要求大的吃亏,现在的分家是大的剥削小的和老大。董老师将以前的分家模式称之为“养老”模式,八十年代出现的是“啃老”模式,就是儿子为了小家庭的利益而瓜分大家的财富,而这些财富又是老的创造的,最终全部儿子分出去,就剩下一对老的单过,被“啃”得一无所有。从这一时期开始,最小的儿子结婚后也不再跟老人住多长的时间,一般一二年左右,到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几乎一结婚就分家。独子分家十分普遍。所以,统计的结果是,老人一般单过。九房村七组有6户六十岁以上仍种口粮地的老人,最长的86岁,无一例外是单过,自己弄自己吃。
因为单过,儿子有儿子的家庭,老人自己一个家庭,各种各的地,各吃各的饭,婆婆与媳妇就很难上搭腔,因此争吵机会较少。有少量争吵也是因为给儿子们带孩子不“公正”引发的,有时是帮儿子家做事不公正,给某个儿子做得多些,给他少些,还有的媳妇、儿子埋怨老人对家产的分配不公,所有这些皆挂上“偏心”二字。
到了九十年代,媳妇越老越厉害,基本上一进门就敢跟公婆吵。在没有分家的时候,小夫妻两赚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家庭开支一毛不拔,完全啃老,媳妇有什么事要办、有什么东西要买,就向公公要,公公成了银库。如果给的少,或者没得给,媳妇就要吵闹。为此,公婆也开始打算分家,分家自由,自己赚的自己吃,想吃什么弄什么,不受儿女的气。
六十多岁的张能江,其独子结婚后接跟媳妇打工去了,孙子在自己身边七八年,生活费、学费、医疗费,儿子没有拿一分钱出来。前年儿子积累3万块钱回家做房子,还差一万多,老人将自己一辈子的积蓄都拿了出来,供儿子建房。一家人在新房里住了两年,期间家庭的一切开支都由老人出,而且媳妇隔三差五相老人要钱。将老人榨干之后,就开始吵闹,媳妇专门找公婆的茬子。老人觉得这样实在是维系不下去了,就跟儿子分了家,老两口搬到离新房一两里路外的土砖房去了。分家之后,就没有媳妇要钱的骚扰了,“不是一家,不要意思要”。老人现在种三四亩口粮,再到河里打黄鳝卖,除了基本生活开支外,一年尚能节余几百上千。老人说将钱存起来以备防老。
家庭的核心化到九十年代已经彻底完成,其表现是核心家庭为了小团体利益、为了小团体在社会性竞争中不至于失败,宁可牺牲老人。老人的地位此时一落千丈,被彻底甩出村庄社会。许多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要下地干活才能搞到自己的生活,儿子在老人能动的时候是坚决不给粮不给钱的,老人也逐渐接受这样一种秩序,并多从减轻子女负担角度思考。动不得的老人则由儿子赡养。也就是说,要等到老人真正动不得的时候,也是八九十岁,快要死的时候,这时儿子才会养老。几个儿子若没有“拈砣”,要共同赡养,但该地区似乎没有赡养老人的最低标准,几个兄弟商量着给多少,绝对不会超过基本生活水平。有扯皮的兄弟就根本不赡养,都指望他人能将老人包起来。老人不能自己动手做饭后,就由儿子送饭,即使在一个屋子住,老人也不上桌。
一家老太太接了媳妇,又接了孙媳妇。老太太八九十岁了,跟儿子住在新屋。老太太住新屋的后屋。病了、瘫痪了,孙媳妇来了一年多,还不知道有这么个老太太。因为老太太从来没有上桌吃过饭,每天都是由儿子或媳妇端着剩饭剩菜到柴房里,倒在老太太的碗里,就不管了。人家吃剩的最后给猫子、狗子吃,她家组后给老人吃。一日老太太的儿子、媳妇都走人家去了,孙媳妇在家烧火,去柴房拿柴,听有人在里头哼哼,孙媳妇下一跳。老太太说,我是你奶奶嘞。孙媳妇一看那个碗,已经几年没有洗过了,长满了霉。孙媳妇人好,把碗拿走了,把自己结婚时的新碗拿来给奶奶吃饭。儿子、媳妇回来一看,碗没有了,问媳妇你怎们把碗拿走了。孙媳妇说,我得把它存起来,以后给你们吃饭用。后来,这个儿子媳妇又把老太太接出来,上桌了。
老人得不到儿子们的赡养,也没有任何救济,在九十年代有许多老人因此绝望地自杀。我们分类的绝望型自杀分别在83,93,95,96,96,02,02,05,06,共9例与子女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或者打骂老人,而造成老人因绝望而自杀的。另有3例自杀也与子女不孝顺有关系,虽然不是绝望自杀,因为老人生病了,既是治不好,老人觉得受罪,同时儿子也不给医治。许多五六十岁的老人认为,喝药是老人以后要走的一条路,大部分老人都要走。57岁的王国雄在谈到一例老人自杀时说,“我认为他必然去世,非走这条路。今后的老人,无非都要走这条路,经济条件不允许,大多数人是做农活,活到七八十岁,干脆死了算了,早进天堂。非走这条路,对人生,没有价值了,老伴一死,天天洗衣服,还要烧火,一个人吃饭没有意思。”
老人内心其实是期待下一辈能够对自己付出一些,能给吃给喝,更希望不定时去看一下。86岁的老太太埋怨说,“哪个叫你吃一下,哪个叫你喝一下,哪个去瞄你一下?”但是在年轻人那里,老人单过,自己种田自己吃已经成了美德,用来解释该地区老人勤劳。说明老年人的绝望处境已经在该地区普遍接受,成了可以接受而且应该如此的地方性共识。村会计向我们这样炫耀,“老人搞些轻微的劳动,自己劳动自己吃,很少儿子、姑娘养,种田,叫别人帮忙,不增加儿子媳妇的负担。老年人都不要儿子给粮食,基本上都有点口粮田,动不了了,叫帮忙一下,不要儿子出钱。我们这还有九十岁的种口粮田呢!”
在八十年代中期,老人是对自己不再能掌管家庭权力、自觉学会做好老人、做好婆婆而认命,即承认多年媳妇熬不成婆婆了,甘愿做一个最低层的人,接受现实社会结构的安排。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婆婆(老人)又强迫自己接受儿女不养老的现实,接受动不了之后喝药自杀成为一种可选择的正常行为。
五、讨好的婆婆
2000年以后,婆婆为媳妇着想,媳妇也对婆婆有好感。相互体谅。新型的婆媳关系。
这一代婆婆都一般是七八十年代的媳妇,她们作为第一代完全登上权力宝座的一代媳妇,在八九十年代苛刻的对待自己的公婆,亲手制造了许多对待老人的残酷事实,亲眼看到了老人们的处境。而她们之所以对公婆不够好,自己的解释往往是放在公婆“偏心”上。她们的公婆一般都有四五个儿子,确实在感情和财富上都顾不到每一个,更何况刚从集体走出来的一代人根本就没有多少财富和创造财富的能力、机会,因此肯定给儿子们留下的就少,儿子多、东西少,就会有被认为“偏心”的现象。而世纪的婆婆一般都只有一个儿子(孩子),而且在八九十年代能够创造一笔财富,当儿子结婚时都能够积攒相当一部分,并且此时自己还相对较年轻,还能种田、打工,有为子女创造更多财富的可能。因此,婆婆可以也可能在媳妇身上投入更多的情感。这是一笔重要的感情投资,是以自己的婆婆为反面典型的,新世纪的婆婆希望避免自己公婆的命运,期待自己的投入能够换来子女的回报。
五组最近接的几个媳妇,都怀孕了,婆子比着招待媳妇,媳妇呆在屋里打牌,婆婆在房里烧火,婆婆搞好的给她们吃穿。比着招待媳妇,婆婆之间在一起会比。你今天杀个鸡,我明天宰头猪,你对媳妇好,我还好,看谁更好,都攀比,你搞得起来,我们搞不起?越有越好,现在生怕人家说穷,现在比着有,你有我比你还富态。以前要媳妇搞来,现在不让媳妇搞事,接着祖宗。婆婆对媳妇好,媳妇会对婆婆不好?人都是有感情的。婆媳蛮亲热的,想说啥就说啥。现在都婆婆说媳妇的好,媳妇说婆婆的好,都是自己亲生的一样,比亲生女儿还亲一些。现在婆婆还敢骂媳妇?没有一个骂媳妇的,现在都“媳虎”了,老虎的虎,不敢骂。
虽然现在的婆婆和老人认为,“以前当媳妇好难,现在当婆婆好难”。但事实上,“婆婆对媳妇那么好,媳妇对婆婆反正比以前好,有感情”。当然,也有的媳妇认为,“我来了,就要对我好”,不领婆婆的那分情,这是不会做媳妇的表现。同时如果婆婆也不会做婆婆,那么就都认为对方不好,矛盾就闹起来了。
在父母对子女有感情寄托、希望讨好的情况下,年轻夫妻就很轻松了。“现在的媳妇,生了小孩,都不与自己睡,与婆婆睡,要喂奶时,就抱着喂一口,年轻婆子耐得何,身体好,现在不要媳妇做。儿子与媳妇在一起,都不搞事,年轻人打工去,孩子给公公婆婆引。”
这一代婆婆都觉得自己愿意吃亏,认为都是自己的儿子媳妇,吃亏高兴。儿子接媳妇,自己吃亏,儿子舒服,自己遭点孽,心疼的是儿子媳妇。上一代都这样,穿差一点,吃差一点,吃苦受累,也要让儿子、媳妇吃好,穿好,做父母的乐意。
父母在解释为什么要讨好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生少了,这个疼,那个疼,父母都愿意给他们搞事。原先吃亏,给大的搞完事,还要给小的帮忙,疼不来。现在只要一个,舒服些,不重男轻女,现在只有一个。”
公婆只有一个小孩,都觉得是应该的,这是理所应当的,不是媳妇、儿子对他/她不好而要讨好,都认为(为子女搞事)这是民风。做公婆的,一开始就比较吃苦的,作为老年人来说,养了一个儿子,那就是自己分内的事情,心疼儿女。
因为只有一个儿子,且儿子媳妇在生完小孩八九个月之后就出去打工了,回来长住的时间较少,小孩由公婆带着,父母又极力“讨好”媳妇、儿子,所以也就无所谓分不分家。这或许是一种新型的家庭结构,代际关系也呈现出新的模式,婆媳关系也因婆婆的“讨好”而有了感情的连接,相处得很融洽。
六、讨论
从婆媳关系变迁的历史脉络当中,我们看到在这对关系乃至整个家庭结构和关系中,价值因素在逐渐的退却,情感因素慢慢填补进来,并最终取代价值成为家庭的黏结剂。
在解放前,夫妻结合的形式发父母包办,许多是娃娃亲,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几乎没有见过面,只要定下来了,无论对方是哑巴瞎子,还是缺胳膊断腿,都要无条件地接受事实上的婚姻状况。婚姻是没有任何爱情基础的,结婚之后夫妻双方亦难以聚在一块谈论私事,除了晚上休息期间是夫妻的私秘空间外,其他场合和时间夫妻都很少单独相处,因此即使婚后也难以产生爱情。妇女一般缠足,被束缚在家庭和家务事上,缺少对外交流和田间劳动的机会。所谓“少来夫妻,老来伴”,并不是说夫妻间爱情的状况,而是夫妻间相互提携、相互排除孤单的共同需求。结婚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为祖先的延续血脉,将媳妇娶回家仅仅为的是这事,而非媳妇能够给家里创造多少财富,家庭琐事和家务事亦非媳妇所必须,这是可以替代的。媳妇除了给家庭生育男嗣后裔外,在其他方面并不重要,过日子除去她也照样过得火红。
整个家庭因传宗接代这个超越现实和物质的价值体系联结起来,家庭的分工合作皆寓于此。父母对子辈的寄托更多的也是这样一种价值,而不是情感。在多个儿子中,父母一般将自己的这样一种价值寄托在长子身上,长子承受着更多的责任,所谓嫡长子是绝对不能绝后的,即使他没有生育子嗣,其他的儿子也要出让自己的儿子作为长兄的子嗣,以此将祖辈的血脉嫡传下去。河南有长子摔漏盆、守祖坟的习惯,长子的嫡系必须紧跟祖坟,不能扒坟另立新坟,而其他子嗣则可以。其他儿子虽然没有长兄那样的重担,要稍微清闲些,但亦不能无后,父母依然对此寄寓厚望,而且从自身来考虑,没有传下去也,身后就没有人老继嗣、没有来回忆,也是价值之缺失。父母的价值重点寄托在长子身上,而情感则往往在最小的儿子身上去寻找。对最小的儿子有着深情厚意,其他的儿子可以从打骂中规范其成长,但最小的儿子一定是在怀抱中宠大的。在分家析产中,父母一般也照顾着小儿子,甚至不与小儿子分家,帮他带孩子做事,其他儿子也只能承认这样的事实、接受这样的安排,“因为他小嘛,照顾一点”,其他兄弟还得在各方面照顾小的,依着他。
在有价值寄托的情况下,子辈并不会从情感上去计较父母对各自的给予,而是认为这种安排是正当,而且只有这种安排才能使家庭、家族延续下去,接受这样一种老帮少、大帮小的秩序。代际之间有价值基础存在,父辈承担着对子辈生养、建房、娶亲等义务,这种义务是无限的,所谓“恩往下流”,恩与感情无关,即不考虑情感投射多少的问题,对任何儿子都有这样的关怀,即使是逆子也因为有价值寄托才称之为“逆”。而子辈同样对父辈有生老病死、养老送终、传宗接代的责任,此责任亦不因父辈的情感投射而打折扣。父辈对自己付出的少、甚至不喜欢自己,子辈也不能以此为由而不养老送终,在价值基础存在的情况下,情感不会成为不养老的借口,人们不会往这方面想,即使有此想法,也得不到普遍的认同,反而会被斥为大逆不道。某男子,因媳妇的缘故与父母关系不融洽,被母亲说成是“瞎眼狗”,然养老的粮食、费用一概没有少,年节还要差小孩来请父母去坐会,或者直接将东西拿来,尽管自己不进父母的家门,但上面的姿态还是要做够的。价值基础决定了他的姿态是真诚的且必须的。父母无须为了得到子辈的这种姿态而努力去营造某种氛围,不存在“讨好”的实践,价值基础是延续性的,潜移默化地影响子辈,只要接受了这样的价值理念并以此为人生意义的目标,无论父母对自己如何,就会自动地做出与价值基础相适应的行为。价值基础决定人们的行为实践。
更多的时候,价值的寄托是非常庄严肃穆的,绝少柔情,它往往在一种尊卑长幼的秩序和责任中实现。父母一般不会对儿子、媳妇袒露自己的情感,甚至不表白心思,无论面对媳妇,还是儿子,父亲总是板着脸孔的,甚至父子交流时也是严肃的场景,训斥般的。但子辈都明白父辈的寄托,父子相通,一切都在不言中。父辈对子辈的情感通过两个方面来传达和体现,一是母亲扮演的角色,是慈祥的母亲,她将父亲严肃背后的情感传递给儿子,二是父母通过对小儿子的宠爱和纵容表达和发泄自己的情感。除此之外,父辈的情感一般被价值寄托所覆盖和遮掩,情感隐匿在价值中。或者可以说,传统上人们为了价值的寄托、实现和传递,往往会压抑自己的情感,使情感的表达方式过于稀缺、渠道过于狭窄。
家庭结构也因此呈现出大家庭的格局,同姓则有宗族认同。
随着传宗接代被新政权的意识形态指责为迷信,传统的家长制、宗族制被摧毁,人们的价值寄托开始发生改变,因此集体时代人们更多的是从政治目的论(“共产主义社会”)中获得自身的超越性和意义体验。而当集体的这种政治目的论也被认为是不合理和愚昧的时候,人们转而寻求现实的关怀,即从现实的享乐和竞争中获得承认和自我认知。
当具有超越性的价值从人们的精神层面脱卸之后,人性中被藏匿很久的情感就突出出来。首先是婚姻方式从传统的无爱情的包办婚姻,到有爱情基础的自由婚姻转变。即便是介绍的婚姻,一方面在结婚之前有一段稍微长时间的接触,日久生情,若不投合可以告吹,婚姻多半都有了爱情的基础;另一方面,即便是婚前没有爱情凝练,婚后的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空间较过去庞大,两个人的时间也较以前充足,社会上给夫妻关系更多的宽容性,家庭生活中夫妻关系变得重要,因此夫妻完全可以在婚后建立起情感联系。社会的发展是越来越多的婚姻是通过自由恋爱完成的,爱情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也将更加重要。所以家庭脱卸了价值基础,更多的仰赖夫妻感情维系后,夫妻感情一旦出现问题,家庭就难以维持下去。调查的结果是一些年轻夫妇因流动而造成感情疏离或移情别恋,女方就可以抛夫别子,使家庭破裂。
在代际关系方面,老一辈父母(7-80岁)依然是从价值基础出发来对待子女,有一种向下的价值寄托在里头,尽管不再像解放前那样强烈。但是他们的子辈(5-60岁)却不再用一种价值的眼光对待代际关系,他们更多的是从情感上去看。此所谓的情感,即父辈对子辈的情感付出,依此来考究自己与父辈的关系,进而作出相应的养老实践。我们调查发现,从九十年代起就开始有“偏心”一说了,即父辈情感上的轻重偏颇逐渐成为人们养老与否的标准,人们以此为自己不养老做辩护。父辈情感上的付出,被子辈量化为给自己留了多少财产、给自己带孩子与否、给自己干活多少,等等,这些不仅有数量等级,而且有比较等级,即许多儿子相互比较父辈是否“偏心”。只要有比较,每一个儿子都能找到父辈偏心的证据来,因此都可以不养老,而且不养的行为很正当。因此,价值基础存在的时候一种近乎惯习的养老行为,当用情感去考究的时候,就会被认为自己吃亏了,兄弟占便宜了。调查中,人们对那些不养老(我们认为是不孝顺的)的儿子媳妇表现得很宽容,并为这些人百般辩解,“老人确实不象话,没有给子女留下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