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晶: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改革全局中处于重要位置。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深化改革和若干重要领域的改革作了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就有关领域重大改革作了专题报告。这些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这对于准确把握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至关重要。

      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问题,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过去一年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改革的推进,我们先后进行了7轮比较集中的行政体制改革。1982年,下放经济财政管理权限,扩大企业自主权。1988年,开始提出转变政府职能,裁减专业部门,推进政企分开。1993年,进一步改革计划投资、财政、金融管理体制,合并了一些机构,同时把一些专业经济部门转为企业。1998年,进一步撤并国务院机构,大幅精简人员编制。2003年,强调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解决经济和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2008年,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2013年,启动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新一轮改革。从时间上看,基本上五年一个改革周期,也就是每届政府换届时集中改一次。总体上看,这7次改革,成绩很大、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逐步减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政府组织结构持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责体系趋于合理;行政运行机制日渐完善,行政管理方式逐步转变;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取得新进展。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在于我们始终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行政体制改革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协调推进,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改革步骤,注重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统一,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改革的力度与发展的速度、各方面的承受程度相适应。三十多年不断深化的行政体制改革,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此,我重点谈一下第7次改革,也就是去年开始的一些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新一届政府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的第一件大事,接连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第一,简政放权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新一届政府从实际出发、从自身改起,有序推进向市场、社会和地方政府放权。一是大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2013年,李克强总理代表新一届政府在记者招待会上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当时统计的行政审批事项约1700项。一年来,我们把行政审批改革作为突破口,分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416项,修订了政府核准投资目录。二是减少合并了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集中开展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下放一批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三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大幅降低创办企业的门槛。在广东深圳、上海自贸区等地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这项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四是设立上海自贸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主体实行“法无禁止即可为”。此外,还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改革方案,把原来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双重登记制改为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以上这些简政放权措施,社会反响很好,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2013年,全国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131.54万户,同比增长19.6%,比上年同期高出17.8个百分点,注册资本(金)11万亿元,同比增长49.2%。

      第二,政府机构改革稳步实施。这项工作体现在两个步骤、两份文件、两个会议上。第一步是中央政府层面的改革。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共撤掉4个正部级机构,减少2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完成了十几个部门的职能、人员、装备的划转,实现了铁路政企分开。同时,集中解决理顺了投资规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等40多个方面的职责交叉事项;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进部门和系统内整合以及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整合;将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集中,由国土部门承担,逐步做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为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步是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势头很好。目前,各省(区、市)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正在陆续下发,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将在今年一季度前基本完成,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将在今年年内基本完成。

      第三,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我们没有增加赤字、超发货币,而是积极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明确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只要经济运行在合理的区间,就集中精力转方式、调结构,保持宏观政策基本取向不动摇。同时精准发力,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和微调,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协调性。二是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堵塞监管缝隙和漏洞,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努力做到“宽进严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国务院制定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启动了试点工作,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实践。

      第四,行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规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超标办公用房,中央国家机关一般性支出压减5%,会议费比上年减少了52%,“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35%。同时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等政务公开,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审计,对权力运行形成了有力的监督制约。

      过去一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无论是涉及的范围,改革的力度,还是实际的成效,都超出了社会预期。特别是在去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我国仍然能取得7.7%的增速,应该说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深刻认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其他改革一样,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对于促进经济、文化、社会体制等其他领域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十分重大而特殊。

      第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明确指出: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我们的制度还没有达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有些方面还成了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重要因素。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看,治理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和国家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只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该做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做好,才能切实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的“有形之手”不管住,很容易自觉不自觉地插手微观事务。政府干预多了,市场自由度就小了,就会抑制市场作用的发挥。只有把政府职能转变到位,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真正解决政府干预过多过滥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作用也才能更好地发挥。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只有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经济的提质增效升级创造条件,为实现经济发展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我国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都与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密切相关。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职能不转变,其他方面的改革就难以推动。政府的职能,涉及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政府职能转变与其他各项改革环环相扣。只有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一环顺利运转起来,才能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棋局盘活、走好。

      第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防治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建设廉洁政府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削减政府手中的权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可有效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前不久,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廉洁政府建设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要完成好这些任务,必须继续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形形色色的审批事项,各种名目的认定、培训、考试、评审、证书,有不少是出于部门或地方利益设置的,不仅给社会市场竖起了一道道的“篱笆”,也给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把这些创收的“摇钱树”砍了,腐败的空间也就可以大大压缩。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格外紧迫。前不久,媒体公布了某省的一位人大代表制作的“行政审批长征图”:一个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办完手续,需要经过30多个环节,盖上百个公章,最少历时272个审批日。在中央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形势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令人深思。这表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相比,我们的政府职能转变仍然没有到位,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政府该放的权力没有完全放到位。一方面仍然管着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特别是对微观经济事务管的过多过细。前置性审批过多,服务性收费过高;显性审批减少了,但隐形审批还不少。另一方面,一些已经取消和下放的权力,存在被截留、没有承接好等问题,导致很多企业感受政策效果不明显。二是该管的事情没有管好、管到位。在一些市场失灵、社会力量难以自行承担或自律管理的领域,政府还没能有效发挥作用,市场监管还存在一些盲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还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以及打击侵权、假冒等方面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完全到位。现在往往是平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一出问题就搞“突击”、搞“大检查”,结果是风来草低头,雨过地皮湿,监管成本高,效果难持久,而且还不公平。三是职能交叉重叠没有完全理顺。不同层级政府、不同政府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合理、权责边界不清,同一件事分散到多个部门管理等情况仍然存在,造成多头管理、重复审批。四是政府履行职能方式不够科学。过于依赖行政手段,而对法律、市场化和技术手段运用不够。这些问题,既妨碍了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的发挥,抑制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也影响了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这些情况表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已经不容许我们有任何的犹豫、迟疑、拖延,必须义无反顾、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三、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三中全会《决定》对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专门作了阐述,对一系列重大问题给出了科学回答。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方向。《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些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也为在政府领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

      二是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提出,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要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这顺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要求,有利于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也有利于进一步创新政府履行职责的方式和手段。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作用。《决定》明确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履行职责的分工和重点,强调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这就明确了政府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为衡量政府行为、考核政府效率确定了标准,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供了遵循。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内在要求。《决定》提出,要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应用的机制化。这对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五是进一步明确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主要任务。《决定》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提出要深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同时强调,要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这有利于加快建立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管理科学的现代政府组织体系,为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坚定不移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

     

      过去一年的政府职能转变,尽管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只是破了题、开了头,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繁重艰巨的任务还在后头。下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核心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简政放权,重点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第一,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三上三下”摸底,确定国务院和各个部门共有1500余项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减少三分之一的目标要求,本届政府至少需要取消500项左右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前,虽然取消下放的预定目标已经过半,但越到后面,取消和下放事项的含金量越高,涉及的利益可能会更大,取消和下放的任务也就越艰巨。目前国务院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已经向社会公布,一方面要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要在评估基础上继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和规范前置性审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政府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等,特别是要取消那些对社会投资创业影响大、含金量高的事项。同时,要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堵住这个“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此外,还要加大向地方放权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今年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将现有专项转移支付的数量再压缩三分之一,更好地发挥地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作用。这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发挥地方就近监管作用。有一个例子,说某省的贫困山区有一个涉及几百万人生产生活的扶贫开发项目,本应由中央政府统筹,但现在是多个方面分别在做,造成资金分散,效率低,效果也不好。还有一个例子,说某东部省份去年对涉农项目进行梳理,共统计出140多项涉农专项资金,涉及20多个部门,很难形成合力,基层形容这种状况为“上面一盆水,下面毛毛雨”。这说明有些事项急需下放,让地方搞好统筹。总的看,简政放权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大家一定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百折不挠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打好简政放权这场攻坚战。

      第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责。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近57万亿元,我国经济越来越与国际经济融合在一起,经济博弈的复杂程度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政府要驾驭体量这么大、复杂程度这么深的经济,应对各种各样不可知因素,继续用传统的方式和手段越来越走不通,实行科学有效的调配才是上上策。2013年,我们在创新宏观调控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证明是有效的。下一步,要继续把加强宏观调控作为政府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充分运用财政、货币等政策调控工具,使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经济社会健康稳定运行。要改变以往依靠审批和直接投资调节经济的做法,尊重市场规律,更多利用市场化调控工具,只要经济运行不滑出合理区间,不出现大的波动,就要保持宏观政策的稳定性,并充实政策“储备箱”,保留必要的“撒手锏”。同时,更加注重综合运用产业、投资、价格、土地等政策手段,通过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约束和引导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发展成果考核上,不能单纯以GDP增长论英雄,要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等。这一点,大家最近感受应该非常深。一味地强调发展速度而忽视发展的质量,就会付出包括雾霾在内的环境污染等代价,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产生活。但是,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往往超出了一个地区甚至一个省份的能力范围,环保部门也往往会力不从心。要想根本解决,除了在严格执法、提高技术这两个层面发力外,各级政府还必须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消化和严控过剩产能,这样才能“跳出污染看污染”,才能找到污染的治本之策。

      第三,加强和改进监管。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减少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上,放和管两个轮子一起转。对经济社会活动,事中重点加强对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资金信贷、土地使用、社会信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事后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评估,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还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成效。要把市场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强市县政府的市场监管能力和力量,发挥综合监管执法平台作用。要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探索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常态化管理方式,发挥有关各方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重点解决一些行业领域监管不力问题,做到疏而不漏。特别是要加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质量监管,重拳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行为和合法权益。

      审批是“一次性”的源头管理,监管是长期性的过程管理。减少审批、强化监管对于各级管理部门而言,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任务不是减少了而是加重了。但我们的管理人员是有限的,经费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去人盯人,不可能全天候,怎么办?必须创新监管方式。这方面我们正在积极探索。今年1月,国务院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部署,这是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来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专门印发文件,推动建立部门、地方之间的纵横联动协管机制。目前,国务院正在起草加强市场监管体系的文件,研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这对完善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效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研究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比如,有些国家在税收稽查中采用随机抽查的办法,每年抽查2%的纳税单,发现问题就加以重罚,并把违规者列入黑名单。这种做法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也限制了自由裁量权,减少了寻租机会,更好地实现公平。这可以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通过加强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做到宽进严管。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不等于就要加机构、增编制。不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这是本届政府的公开承诺,也是刚性约束,必须做到。人手不足的问题怎么办?我看最根本的还是要真正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该加强的就要加强,着力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创新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率要编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责所在,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但实事求是讲,我们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要补的课还很多。比如养老,截至目前,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入住老人400万,仅占我国老年人口的1.5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当然,限于现阶段的发展水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是有限的,但首先要合理划分政府、市场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边界。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到“保基本”上,负责织就织好一张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特别是要“补短板”、“兜底线”,对人民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要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合理定位和良性互动,形成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的格局,打造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把最终支出责任和直接服务责任分开,政府办事不养人不养机构。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要把对农村地区、对一些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补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今年春节后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迈出了破除公共服务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第一步,一些学者认为,在我国社会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本届政府在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方面已经成功走出了第一步,必将走出第二步、第三步,对此我们应该充满信心。

      第五,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政府转变职能的过程,就是推动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衡量标准之一,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把法律当成转变政府职能的依据,把法治当成转变政府职能的路径,并把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体现在法治政府建设上。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努力做到政府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行为法定、责任法定,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法律保障。要坚持法治先导、立法先行,通过立法界定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职能的配置,在外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在内部处理好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条条与块块的关系,对政府职权的规范要尽可能明确、全面、详尽,尽可能便于操作。给政府职能画出条条框框,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之时,“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应该说,距离完成这项任务,我们的时间并不多,必须多下功夫、快马加鞭。

      二是通过法律规范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和限制,特别是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要规范细化相关执法标准,防止权力滥用。这有利于确保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行使,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有利于推动政府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真正把转变职能转到位、见成效。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权力公开。现在各部门、各地方都在按照要求晒权力清单、亮权力家底。今年还要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财政资金预算和使用、高校招生、医疗收费、保障房分配等方面的公开力度。这对进一步简化和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处罚,阻止违法拆迁、暴力拆迁等事件的发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都会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

      今后一个时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由于涉及面广、触及利益深,推进相应的改革还有很多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和研究。我个人理解,以下几个问题应该重点考虑:

      比如,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实践中如何科学把握好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代表与作为市场监管者这两种角色之间的关系?又如,在大幅取消和下放审批权、政府不再直接投资办企业,以及用于招商引资的土地、财政、投资等手段限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怎么抓本地的经济发展?

      比如,在推进放权工作中,不少同志担心,放权过多过快会出现管理真空,会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应该说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中央已经强调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如何在放权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把相应的管理跟上?又如,我们一方面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自律作用,另一方面,目前这类协会难以真正做到自律管理,如何既推动它们发挥自主性又能够有效规范其行为?

      比如,《决定》对中央和地方的职责重点、事权和支出责任作了原则划分,实践中如何科学合理地具体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责任?在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哪些具体项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由中央承担、哪些由地方承担、哪些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没有简单的现成答案。建议同志们在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思考、深入研讨,相互启发,一起来寻找解决的办法。当然,有些问题可能一时还找不到答案,需要在改革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逐步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 责任编辑:舒丽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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