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新快报陈永洲认罪——陈永洲收费造谣导致中联重科股票停牌,期间参与投资股民总受损高达13.69亿元。陈在看守所内坦言就当前的新闻媒体界整体氛围而言,自己也许并不是收费造谣的孤案,希望媒体以及同行能引以为戒认真反思。
“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并导致股民总损失高达13.69亿元。目前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诫”。
实际上从陈永洲一案中我们不难看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收费造谣大案,其目的在于打压上市企业股价,获利者极有可能是做空股票的投机游资,而受害的却是实体企业以及广大参与投资的普通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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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案无论是长沙警方的拘捕程序,还是办案方法都是严格依照法律来执行的,也得到了广州警方的密切配合,一切本来按部就班,但有趣的却是陈永洲所在媒体的表现和网上公知大V们的反应。按理说任何一家企业的员工犯罪,企业都不应该偏袒员工而是应该配合警方完成正常的调查工作。但新快报和网上一些公知大V却使用了文革手段,用张贴大字报的方式要求警方“请放人”“再请放人”。感觉就像我们又回到了“砸烂公检法”的文革时代一样,恍惚间还以为发动“炮打白宫”的麦卡锡脱胎转世来到了中国。可真要任由他们砸烂公检法,最终受害的恐怕只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媒体记者如果超越新闻底线制造谣言造成重大社会损失的话,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媒体的话语权就会成为冲出笼子的猛兽,祸害人间。2005年5月,音乐人窦唯因不堪忍受《新京报》长期不断的负面新闻报道冲进新京报社怒砸电脑和火烧报社记者汽车,虽然窦唯因为烧车被拘,但媒体对公民基本权益可能造成的侵害可见一斑。当面对媒体一家独大的话语权,连明星们都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时,我们这些普通人由当如何自保呢?
2006年海南省文昌市的瓜农邢大民在地里看着烂了一地的西瓜和妻子抱头痛哭。他们辛苦种了30亩西瓜,刚到收获的季节,就被一句“西瓜注了红药水”的谣言给害惨了。这则谣言最盛时各大媒体和网站都进行了转载和报道,直接导致当年的西瓜1毛钱一斤都没人要。由于价格太低,连汗水钱都换不回来的西瓜被丢弃在瓜田里。据初步统计,这则谣言仅在海南一地就给当地瓜农带来了3000万元的损失,全国损失数亿元,而这些瓜农至今都没有得到任何媒体的道歉和赔偿。
2008年,一则橘子有蛆的谣言通过短信火速蔓延,“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从一部手机到另一部手机,这条谣言不知道被转发了多少遍。此间还有不少新闻媒体也纷纷报道了“某地发现生蛆橘子”的新闻,虽然语焉不详,但被媒体转载后再度加剧了人们的恐慌。自2008年10月下旬起,它导致了一场危机: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在湖北省,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或达15亿元。全国各地无数橘农顿首嚎哭,手足无措。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媒体像这些受害的农民道歉或者赔偿损失。不仅是西瓜和橘子,薛蛮子造谣舟山带鱼含铅致使当地渔民损失过亿,秦火火造谣红十字会给郭美美买包导致血荒危机加重很多急症患者因无血可用憾然离世……如今的案子是越来越多越演越烈,可以说如果今天我们不能依法管理媒体,那么明天谁也保不齐下一个受害的会不会是自己。
这些年来,有那么一部分新闻媒体人在利益的刺激下变得越来越偏执、残忍、冷漠和凶悍。2011年当我在和一家报社的主编谈到媒体造谣和不实报道对人民群众造成的这些损害时,那位主编用很不屑的态度对我说:“哎呀,你谈的这些都是新闻的伤害,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新闻肯定是有伤害的,但我们不能因为新闻有伤害就不去做新闻了呀,该上还得上,能博眼球就行。”——而这位主编的言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当下中国媒体从业人员的普遍心态。
也正是因为这种看到了这种行业内的普遍心态,我才认为陈永洲今天对媒体同行们的警告来得正是时候。“为博眼球,怎么都行。”这样的理念就和“为了早点到达目的地,车怎么开都行”一样,注定是不可能长久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共同的世界里,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要遵守它的规则和底线,因为一旦越过底线就意味着你的行为已经危害倒了他人的生活。
根据新华社报道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内容:2013年10月18日,在广州警方的密切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依法抓获。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在新快报连续发表含义大量负面报道的不实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共造成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数日之久,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致使广大参与投资的股民损失惨重。对此,他“当时感觉很担心,是不是捅了篓子”。但随后在他人不断授意安排以及每篇文章数万元的“酬劳”诱惑以及网络名气猛涨的诱惑下,他很快把这种担忧抛之脑后。
在他先后发表的这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等媒体上刊发。“此外陈永洲还根据他人授意,撰写了3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核后,发表在为此专门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被大量转发。
对于自己的这些报道被新浪等知名网站大量转载,给中联重科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陈永洲承认,“我知道这些报道会对中联重科的信誉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没想到影响会这么大”。他自己很清楚“这个事情有风险,查到了都得死”。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是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我被利用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违背了新闻操守”。他说:“我自己也在反思,这些事情是怎么出现的。对当前的新闻媒体来说,我可能不是孤例,整个新闻行业应该以此为戒。”
媒体不顾自己员工涉嫌犯罪的事实隔空高喊放人,而这位犯罪嫌疑人却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隔空呼吁媒体反思。可以说陈永洲的态度着实给了那些替他“喊冤”或者叫嚣“放人”的人一个大嘴巴,但愿他的这一嘴巴能抽醒一些人罢。(作者:周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