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新兴农村经济能人迅速崛起并积极参与基层政治生活,甚至主导或主政村庄治理。一些经济能人主政后,将经济运作中的经营理念引入村庄治理领域,以经营村庄为村庄治理的核心理念,以创业发展为村庄治理的工作重心,以利益导控为村庄治理的主要方式,以务实理性为村庄治理的策略选择,建构起独特的经营性治理模式。经营性管理是一种特殊的村庄治理新模式,是增强村庄集体能力的一种现实路径。

       【关键词 经营性管理 经济能人 乡村治理 能人政治

     

      经济能人管理村庄是农村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政治社会现象,也是村民自治背景下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以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农业承包大户、集体企业管理者等为外观形式的新兴农村经济能人迅速崛起,并积极参与基层政治生活,甚至主导或主政村庄治理,形成了独特的能人治理模式。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学术界就开始关注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能人政治现象。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笔者进行了长期的田野调查,对当下中国农村的能人政治现象做了一些研究。本文拟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经济能人主导下的村庄经营性管理模式。

     

        一、经营村庄:村庄治理理念的转换

     

        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组织的功能与组织的结构密切相关。结构是角色的组合,各个组织角色按一定方式形成的结构势必对组织功能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在经济能人主导的村庄公共权力结构中,经济能人执掌着村庄管理权,成为了事实上的村庄治理主政者和领导人,在村庄治理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主导或控制着村庄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特别是在村庄治理的规范性和制度化尚不完善的背景下,村庄领袖往往会凭借个人权威在村庄治理过程中贯彻自己的理念。

        在现行中国农村治理体制下,村庄领袖在当选后可能会有为期几天的形式主义的岗前培训,除极个别外,很少有村干部能够获得接受系统的相关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机会。更何况当下的村庄领袖青少年时代曾经接受的普通教育也不多,因而几乎不可能通过专门的教育培训获取村庄治理的理念。他们的治村理念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借鉴或学习他人的治村经验,二是沿袭或移植自己的实践经验。作为一个成功人士,经济能人对于自身在经济运作过程中经过摸爬滚打获得的成功经验表示出特别的自恋,从而顺理成章地被移用于村庄治理。经济能人把经济运作中的经营管理经验应用到村庄治理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经营村庄的理念,并构成其村庄治理的核心理念。

        经营村庄是村庄治理理念的转换和创新。村庄是一个复合性的社会共同体。村庄治理内在地包括了经济管理、政治管理、文化管理、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改革开放前,人民公社体制下的村庄是行政组织的末梢。村庄治理主要表现为依靠和争取上级的支持,贯彻和落实上级的命令,由此形成了一套以“等、靠、要”为基础,以完成任务争先进为主要目标,讲速度但不求效益的治理理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发展成为了包括农村在内的整个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村民自治,要求村民自主经营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政策环境下,经济能人主政后提出经营村庄的治村理念,主张依靠对村庄的经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借助经营方式实现自我服务,通过村庄经营的实践实现自我教育。这无疑对过去习惯于遵循行政命令、按上级指示办事,只知服从、不懂创造,强调奉献社会、牺牲自我的村庄和村民,会造成强烈的观念冲击,给农村治理带来一股清新的观念。当下中国经济运作中的经营管理理念与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管理科学等相联系,具有丰富的现代性因素。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引入村庄治理势必会冲击传统的治村观念,促使治村观念的根本性改变,形成一系列的村庄治理新观念。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增值的观念。改革前的村庄是一个行政性社会共同体,村庄的治理主要地是服从上级的指挥,完成国家的任务,维持共同体的安全和秩序。在村民自治体制背景下,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开始把村庄作为一个类似于企业的法人实体,对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进行投资开发,以实现集体经济的资产增值和村庄的经营性发展。

        2.成本核算的观念。过去,村庄治理仰仗“等、靠、要”,不求经济效益,不太需要考虑成本之类的问题。经济能人主政后,将经济运作中的成本核算和追求经济效益的经验移植到了村庄治理中。在村庄公共事务决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进行成本核算的

    观念,开始懂得了“成本—收益”分析的重要意义,村庄治理逐渐变成一种精打细算的理性行为。

        3.利益功能观。弃利求义是中国的传统价值取向,乡村治理中历来不太主张利益的追求。经济能人主政后,适应当代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和村庄自主发展的新形势,在村庄管理中强调了利益的作用。他们深知村民是理性的行动者,利益对于调动村民积极性具有特殊作用,开始探索和运用利益诱导和利益激励机制。他们依靠利益纽带实现社会联结,组织非社团性利益集团———派系①,借助利益杠杆实施公共决策和管理,通过利益分配达到村庄内部的协调和稳定。

        4.竞争意识。传统中国社会主流文化倡导相安无事、和谐共生、和为贵等价值取向,农村中尽管较普遍地存在着攀比,但一般不太崇尚竞争。在人民公社时期,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只倡导友好竞赛,坚决反对彼此竞争。改革开放后崛起的经济能人是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他们主政后,在村庄公共场域中主张竞争,实现能者胜的游戏规则。允许和倡导村民之间的竞争、干部之间的竞争、派系之间的竞争。通过竞争实现自身价值,通过竞争提升自己地位,通过竞争增强组织和村庄的活力。

        5.规范意识。传统的村庄是一个熟人社会,彼此之间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联,由此形成了复杂的“情面”。“面子”成为嵌入村庄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村庄公共权力运作的规范形成冲击。而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法制经济,要求经济运行和经营管理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同时,企业的经营管理也要求管理者和职工按章办事,遵守企业纪律和操作规程。经济能人将这一套理念引入村庄治理,强调村庄治理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村庄治理运作的规范意识。

        6.机遇意识。市场经济复杂多变,这就要求经营管理者具有强烈的机遇意识,懂得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捕捉企业发展的机遇。经济能人主政后将机遇意识移植到村庄治理中,努力抓住一切有利的发展机遇。他们把机遇视为村庄发展千载难逢的机会,努力抓住机遇实现村庄的自我发展,在主政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机遇观。

     

        二、创业发展:村庄治理的工作重心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众所周知,高度集权的人民公社制度是以高度集体化的乡村经济为基础的。在人民公社体制下,村庄公共权力的运作主要依靠集体农业经济和农村集体工业所提供的村庄公共财政支撑。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的改革呈现出“去集体化”趋向①。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实现了农业经济的“去集体化”;二是实行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导致了村庄集体工业经济的“去集体化”。村庄经济的“去集体化”,意味着村庄治理的经济基础和财政条件的重要变化,势必影响村庄公共权力的运作和村庄治理的发展。

        历史地看,家庭承包经营制是直接推动村民自治的根本性经济因素。正是家庭承包经营制的推行,导致了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结构的根本性改变,促使人民公社体制因失去原有的集体经济基础而解体,村民自治应运而生。由于受立法时机和背景的局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等国家法律和制度在构建村民自治制度时,“把实行村民自治的农村社会的经济基础,大体假设为基本上单一地由家庭经营经济、村庄工业或其他集体经济的双层复合体”②。

        以土地均分为主要特点的农业家庭承包经营,提高了村民家庭经营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益的提高,显示了其卓越的经济功能。正因为这样,家庭承包经营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以及国家的支持。但是,也不能否认,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弱化了村庄集体的经济功能。“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式在调动农户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同时,致使村庄集体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单位的主动性几乎丧失,留给集体的只是那一小部分固定的土地承包费。农业经济的“去集体化”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村庄集体经济的薄弱和发展受阻,从而也影响到村级公共财政的实力。

        乡镇企业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乡镇企业促使中国农村经济走出了“无发展增长”的困境。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导致了农村经济的结构性调整,由此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经济发展。中国农村的乡镇企业源自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企业,天生具有“集体性”。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农村工业天生就与社会主义集体相生相依。”③所谓乡镇企业的“集体性”,主要是指乡镇企业与乡村集体组织在经济上的相互支持特征,以及乡镇企业对乡村集体的社会归属特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各地乡镇集体企业逐渐走向衰退。其中一部分自然倒闭,一部分则在政府号召下通过企业改制变成私营企业、私人承包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继农业经济“去集体化”之后,农村工业也逐渐完成了“去集体化”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乡镇集体企业所承担的乡村集体义务,是与企业的产权性质密切关联的。只有在村庄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村庄企业才有义务、有可能根据村集体的要求承担村庄“集体性”义务。随着企业改制而导致的集体产权解体和私有化,乡镇企业无需再对村庄集体承担义务。这意味着农村社会主义集体传统发生了转型,即村庄集体所有制大为削弱,集体土地制成为维系村庄集体所有制的主要支撑和村庄共同体的主要纽带。同时,这也意味着村庄集体再分配的原则受到强有力的挑战,村庄公共权力的运作失去了集体企业的经济支持。

        然而,国家构建的村民自治制度,在法律上确立了村庄的独立自主地位,村庄成为了具有自身利益和自主权力的自治单位。村民自治要求村民依托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和村民群众在获得相对自主权力(权利)的同时,面临着一系列管理、教育、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集体经济和村级公共财政支持。否则,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将因无钱办事而陷入瘫痪,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也会因缺乏公共财政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实现村民自治的理想功能。由此,农村经济的“去集体化”改革,客观上与村民自治的运作和发展产生了新的矛盾①。

        正是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经济能人成为了村民群众期待的对象。因为经济能人懂得经营管理,有远见,具有开拓精神,而且拥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资源,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村民选举他们为村庄领袖,希望能借此达到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实力的目的。经济能人也深知村民群众的期待,很多经济能人主政后把创业发展确定为村庄治理的工作重心,特别是以集体资产增值为村庄治理的主要目标。

        毫无疑问,投资增值是一切企业和资本的本性。经济能人创办和经营企业,“基本生产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增加个人财富”②。不可否认,村庄与企业有所不同,它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其治理在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公共治理和社会管理,具有综合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要求村级公共权力组织领导村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村庄的发展和村民的富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导向下,村庄追求经济发展,村民追求财富增长,发展和壮大村庄经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村庄治理的中心任务。正因为这样,主政村庄的经济能人往往会把其经营中的成功经历和管理经验移植到村庄治理中,把村庄视为类同于企业的法人实体进行经营管理,并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确定为村庄治理的主要目标。

        事实上,村庄确实也是一个经济法人单位,只不过在国家制度安排中,它是以村经济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出现的。当下村级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实行一体化运作,这势必要承担起组织和领导集体经济发展的职责。在实践中,在经济能人主导下,相当部分村庄的治理已经突破了维护村庄生产、生活秩序和保一方平安的维持型治理的框架,把村庄的创业发展视为村庄治理的第一要务。相应地,集体资产的增值被确定为村级组织和村庄领袖的主要创业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利益导控:村庄治理的主要方式

     

        几千年来,中国农村治理的合法性主要地是韦伯所说的传统合法性。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后,传统的农村治理秩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族统治和乡绅治理逐渐失去了合法性基础,中国农村社会陷入了权威真空状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了中国农村的权威真空状态,建立了党对农村社会的强有力领导,通过国家对农村的有效政治整合,逐渐形成了以党的威信、干部魅力、行政统制等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权威。“文革”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几近停滞,从而使党领导农村社会、国家治理农村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试图通过经济建设的成就,重建党对农村领导以及乡村治理的合法性基础。为此,鼓励和倡导能人治村,实现农村治理的精英替代。正是在这一特殊时代背景下,新兴农村经济能人得以迅速崛起,主导或主政村庄治理。经济能人当政后,较为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农村发展趋势,在村庄治理过程中突出了利益的功能,从村庄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民众需求出发,选择村庄管理方式。

        1.以公共利益诉求为村庄管理的旨归。8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不过,在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功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三农”问题,困扰着这一时期的农村治理。由于各地农村面临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不同,“三农”问题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村庄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经济增长、农民增收、村民生活改善、村庄和谐发展已成为现阶段最为急迫的“三农”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村庄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述几个方面取得的成就。换言之,现阶段村庄治理的合法性主要以治理绩效为基础,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及其领导人能不能得到村民的认同,最终要看在发展村庄经济、增加村民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村民生活,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在当代,村庄治理作为一种公共治理的具体形式,势必要以利益诉求为旨归。那么现阶段的村庄治理以何种利益为诉求,个人利益?集团利益?抑或公共利益?从学理意义上说,公共利益应最终提高大家的福利,而不是几个人的福利。就村庄治理来说,村庄集体和绝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最高的公共利益,较之于阶层和派系、家庭和个人的利益,显得更重要些。

        经济能人主导的村庄治理之所以以村庄公共利益诉求为旨归,主要取决于以下一些情况:

        第一,现阶段村庄治理的性质。在人民公社制度下,村庄治理是国家行政的一部分,村级组织是国家政权机构的末梢。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统制下,村级组织及其干部必然以上级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听从上级的命令和指挥。因此村庄治理自然以国家利益为旨归。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逐渐推行村民自治制度,村庄治理由行政管理转变为群众自治,由国家统制转变为社会自治,由此凸现了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中的村庄本位和村民主体,突出了村庄和村民的利益诉求。村庄治理性质的改变,势必导致治理价值定位的改变,致使村庄领袖从村庄和村民的主人地位考虑村务决策和管理,在尽可能地兼顾多重利益的同时,把村庄的集体利益和绝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村庄治理的基本诉求。

        第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抹杀利益在经济活动和社会行动中的功能;倡导大公无私,强调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因此,农村经济活动和村庄治理行为以国家利益为最高诉求,以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任务为目标。8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了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经济,它强调利益诉求,把利益视为经济活动的动力和目标。尽管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也强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兼顾,但其内涵似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不再是要求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而是在充分尊重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合理地兼顾三者利益,协调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第三,村庄领袖的角色定位。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在村庄治理过程中扮演着多重角色,诸如村庄当家人、上级政府代理人、派系或阶层代言人、家庭或亲友利益代表等。角色的复合和叠加性质决定了他们的治村行为势必呈现多重利益取向,往往是多种利益诉求的妥协和平衡。然而,经济能人在主政村庄治理的过程中,一般把村庄当家人的角色视为最重要角色,在扮演多重角色中努力发挥好村庄领袖的角色功能。面对众多利益的权衡,在村庄治理实践中更多地倾向于村庄公共利益的诉求。惟其如此,很多经济能人在主政过程中能够努力保护和扩大村庄公共利益,以村庄发展和多数村民获取更大利益为自己当村官的主要追求。充分挖掘村庄的资源存量,同时利用私人拥有的资源和关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村庄公益事业。以村庄公共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部分个人利益。当村庄和村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时常会凭借村庄和个人拥有的社会关系资源等进行抵制和捍卫。同时,借助自己在企业经营中积累的能量,结合村庄能够提供的条件,巧妙地采取各种手段和策略,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扩大村庄公共利益。

        2.以利益诱导为村庄管理的主要手段。村庄管理是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和村庄领袖为实现村庄治理目标而进行的活动。村庄领袖总是要依赖一定的权力运作机制,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管理目标。当今中国的农村,村庄管理的内容极其广泛,各种事项管理的适用方式不尽相同,而且在不同的村庄具有不同的管理环境。但任何一种村庄管理行为均体现为村集体权力主体对权力客体的调控和影响,在管理方式上又常常表现出某种共同性和统一性。有学者把公共管理的方式大致分为动员教育、报偿奖励、制裁惩罚等类型①。公共权力组织和村庄领袖一般会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综合运用动员教育、报偿奖励和制裁惩罚等方式,以引导和规范村民的行为,实现调控目标。在经济能人主导的经营性管理中,村庄管理方式特别注意利益机制的运用,注意利益诱导。

        具体言之,在村庄管理方式的选择上,多偏好物质报偿奖励。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中国社会,片面强调精神激励的意义,否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以及物质利益的激励功能。在乡村治理中,也主要通过精神激励,很少使用物质刺激。改革开放后,个人利益重新得到了承认,特别是在企业管理中,时常将职工的劳动与班组、个人的奖金等直接挂钩,强调了奖金等物质性奖励作为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的基本方式。经济能人主导村庄治理后,物质报偿奖励作为自己过去经营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很自然地被沿用到了村庄治理的运作之中,成为村庄管理的最重要方式。

        在实施动员教育过程中,也广泛运用了利益诱导手段。所谓动员教育,就是公共权力组织和村庄领袖通过动员和说服教育以培养和改变公众的观念和意志,使之自觉服从的管理方式。动员教育是各级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管理方式,长期以来积累了许多经验,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难以估量的作用。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社会管理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但动员教育仍然为不少中国管理者所倚重。不过,在动员教育方式的具体运用过程中,经济能人适应新时期农村社会发展的特点,做了一定的调整:一是从对村民进行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的宣传教育为主,转变为以针对性的动员劝导和说服教育为主;从突出精神激励的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转变为强调物质刺激的利益诱导为主。

     

        四、务实理性:村庄治理的策略选择

     

        作为村庄领袖,经济能人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如何组织和领导村民进行村庄建设,以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村庄治理的策略选择对于村庄经济社会的发展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主政过程中,经济能人在治理策略上呈现出典型的务实理性。具体表现在:

        1.捕捉机遇。发展总是与抓机遇紧密联系的。对此,邓小平做过许多深刻的论述。在市场经济中搏击成长的经济能人,对邓小平的机遇观有着比一般村民更为深刻的认识,主政村庄后把捕捉机遇作为推动村庄发展的重要策略。在村庄治理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一些有利于村庄发展的重大机遇。如,城市扩张给城郊村庄带来的发展机遇;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工业园区开发等给村庄发展创造的机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可能带来村庄的发展机遇;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外来民工的流入也会给村庄发展提供机会。诸如此类的机遇,需要村庄领袖敏锐地捕捉,领导村民趁机而上,推动村庄发展上台阶。反之,如果不能及时抓住村庄发展中出现的机遇,势必丧失良好机会,延缓村庄发展的进程。

        2.务实交易。经济能人作为资本的人格化代表,具有更为强烈的务实理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企业经营要求理性运作,精于成本算计。在长期的经营管理中,经济能人深谙务实交易的游戏规则,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一旦担任村庄领袖,势必会将这些务实交易的规则带进村庄治理之中,成为村庄治理的重要行动指南。经济能人在村庄治理过程中采取的务实交易,大致有两类:(1)村庄经营中的合作。所谓合作是指交易当事人完全根据自己的利益而建立交易契约。在村庄经营过程中,经济能人会从客观实际和村庄利益出发,理性地选择一系列较为务实的交易策略,与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经济实体进行各种项目的合作。(2)村务管理活动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交易。管理者对在村务管理活动中配合自己作的被管理者,给予相应的报偿。

    3.理性运作。从社会行动的角度讲,村庄治理是若干利益关系人进行集体选择和行动的过程①。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从村庄这一熟人或半熟人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经济运作中的管理经验,在村庄治理中选择了一系列理性的权力运作策略。

    第一,注重制度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是个人行动规则和激励的集合体,是为理性行为设定的特定“场景”。制度可以运用规则的积极性和消极性激励,减少集体行动中的规避责任与逆向选择行为,以维系集体行动的持续进行②。经济能人主政后,往往注重村庄治理的制度规则设计和建设,借用企业经营的制度规制经验,将村庄治理导向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实行集体决策和集体负责。当下中国农村的村庄公共权力组织结构是一种金字塔结构,居于塔尖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基本可以操控村庄的公共权力。然而,在村庄治理中,他们也遵循着“谁决策,谁负责”的政治运行规则。为了分散决策风险和管理责任,以免村民群众把矛盾的焦点聚集到自己身上,当遇有较大的村务时,他们时常会召集不同形式的组织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事实上,在现有的组织结构和权力格局下,居于主导地位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基本上可以左右组织的意见,使自己的主张变为组织的决定,个人的意志变为集体的意志。但是,通过集体决策这种形式,很大程度上达到了分摊重大村务决策风险和责任的客观效果。

        第三,采取合理的妥协。在经济能人主导的经营性管理模式中,领导人之间均或多或少地贯穿了一条处理村务的原则:“谁有理,听谁的”。然而,在村务活动中,难免出现一些领导人之间意见相左,双方各持己见且各有自己的支持理由,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当遇到类似情况时,村领导往往不会一意孤行,轻率地拍板决定,而是选择合理的妥协策略。一方面,大家摆事实,讲道理,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另一方面,暂缓做出公共决策,待统一思想后再行决定或执行。面对村庄经济“去集体化”的现实环境,如何摆脱村庄公共财政困境?如何选择合理的村庄治理模式?一些经济能人主政后做出了经营村庄的理性选择,重新确立和突出了村庄集体组织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功能,实现了村庄的“再实体化”,建构了经营性管理机制。从理论上看,经营性管理是一种特殊的村庄治理新模式,也是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从实践上看,在当下中国农村治理环境下,经营性管理有助于壮大村庄集体经济实力,有助于提高村集体的公共福利,是增强村庄集体实力的一种现实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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