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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效用模糊评价———河北省36 县市大学生“村官”问卷调查
  •  2013-04-19 23:07:55   作者:赵然芬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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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提要: 大学生“村官”工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市人才向农村流动的正规渠道,受到政府、学界、基层的高度重视,而学界关于“村官”对新农村建设效用也是争议不断。该文通过实地调研结果显示,大学生“村官”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绩效明显但不是很大。究其原因,与“村官”选聘及使用机制、优惠政策等不无关系。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选聘、使用、培训及激励机制。

    关键词: 大学生“村官” 新农村建设模糊评价

    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是核心,人才建设是关键。大学生“村官”工程作为推动城市人才要素向农村流动、建设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抓手,自实行以来就备受政府、学界、基层等高度关注,“村官”对新农村建设绩效也成为学术界争议的焦点。客观评价大学生“村官”对新农村建设效用以及推动“村官”更好服务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学术界、也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的研究课题。本文以河北大学生“村官”制度安排为例,着重从心理角度,对“村官”新农村建设效用展开研究,以期推动“村官”发挥更大作用献力新农村建设。

    本项研究以实地调研为主, 在河北省随机抽取36 个县市发放调查问卷900 份,其中大学生“村官”问卷300 份,回收285 份,有效问卷270 份;村干部问卷300 份,回收285 份,有效问卷263 份;村民问卷300 份,回收290 份,有效问卷267 份。在被调查的大学生“村官”中,男女性别比例为1093,城乡生源比例为1289, 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比例为119009,农、理、工、医、文学各科比例为12061045365,党员、团员和群众比例为1081013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动态分析

    大学生“村官” 自2008 年在全国大范围铺开以来, 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受到很多专家学者的“诟病”。他们认为,很多大学生出于就业压力、村官优惠政策等考虑,把“村官”作为谋取更好前途的“跳板”,缺乏献身农村的热情和责任,如李宗才(2011)、吕书良(2008)、杨雪英(2011)等。但据笔者调查发现,大学生“村官”刚刚走出校门,大都对“村官”工作充满热情,对推进新农村建设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 积极投身“村官”事业

    大学生“村官”经过10 多年“象牙塔”式学习生活经历,迫切希望增加社会经验和阅历。作为大学生中的佼佼者,在具有相对更多就业优势的前提下,选择历经重重选拔和考量到农村担任“村官”,充分彰显了其对“村官”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如在考察“为什么看重‘村官’工作时”时,多达853%的“村官”认为此项工作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最能锻炼人也最能达到锻炼人的目的,而在考察就业目的时有近7 成的“村官”希望能够“为家乡做贡献”。

    2. 努力做好“村官”工作

    相对来说,大学生“村官”具有“思维开阔、知识广博、信息灵泛”等优势,在做好政策宣讲、档案整理、文化宣传等相关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知识特长,就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献言献策。调查显示,有94%的大学生“村官”曾经向村领导提建议;925%的“村官”就农民增收、基层民主管理、民风文化建设等向村集体提出自己的想法;有421%的大学生“村官”主动要求“压担子”,增加工作量和工做难度;有411%的“村官”表示其所提建议已经付诸实施。

    3. 致力新农村建设

    为吸引大学生献力新农村建设,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考公务员加分、定向选拔、考研加分等。尽管在“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村官”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在考研、考公务员、企事业招聘等方面获得一定的优先录用权,但在被调查村官中,依然有3074%的“村官”明确表示希望续聘,另有108%希望扩充到农村其他建设队伍,2297%希望在农村创业带领村民致富;尽管有70%的“村官”认为其工作难度很大,但多达90%的“村官”忠于自己的选择。

    二、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效用模糊评价结果评析

    大学生“村官”对新农村建设表现出了极大的参与热情并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要客观评价其绩效还需要借助一套科学的评测方法。鉴于该效用难以定量评估,本文借鉴武胜国(2011)等的评价理念与方法,以村干部和村民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模糊评价法测评河北省大学生村官对新农村建设效用。借鉴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内容,结合大学生“村官”工作内容,将其对新农村建设绩效细化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基层民主建设、村容村貌、文化建设5 个维度。经济发展重在考量大学生“村官”在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农民增收旨在考察“村官”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收集和发布致富信息等方面的效能;基层民主建设主要考核“村官”在提高村两委班子管理效率、法律宣讲、政策水平、民主科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效;村容村貌则以大学生“村官”在促进当地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优化方面的绩效为主要考核内容;文化建设则以“村官”弘扬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建设新文化等方面能效为出发点进行考核。

    鉴于村干部和村民对大学生“村官”日常工作感知不同以及对新农村建设认知水平有异,本文对村干部和村民调查数据给与了不同权重处理。

    从模糊综合评价结果来看,大学生“村官”对新农村建设推动作用明显,但绩效不是很大。究其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大学生“村官”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脱节

    一是“名”“实”不符。大学生“村官”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被村干部和村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有63%的村干部和569%的村民希望“村官”能带领村民致富,33%的村干部和30%的村民希望“村官”能宣传党的政惠农政策并促进其落实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然而“实”“愿”相违。大学生“村官”名义上是“村支书或村主任助理”,工作范围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现实中更多是作为“村支书或村主任的私人秘书”,从事工作大多为日常接待、普查调研、整理档案、文字传达等,很少能参与村级事务尤其是重大村务的决策。

    二是“学”“用”不搭。在对村干部和村民调查中发现,70%的村干部认为农村最缺乏管理人才和农技人才,在期望“村官”专业方面,65%的村干部选择“农业”;而在被问及希冀“村官”具备什么素质和技能时,659%的村民和601%的“村官”选择“农业知识和技术”。但在被调查的“村官” 中, 农业类生源仅占到1165%,更多的为文、理科生源。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是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多达75%的大学生“村官”在调查中遗憾自己所学未尽其用。

    2. 大学生“村官”学习工作经历使其难以真正融入工作角色

    首先,大学生“村官”从校门直接跨入复杂的农村社会,尽管经过了任前培训,但仍不足以解决农村纷杂的经济社会事务,还需要日常工作积累、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的“传帮带”,以及相关部门的资金政策扶持等,而这些耗时耗力的“软性”工作很难得到政府部门及其人员和工商界人士的鼎力支持。调查数据中,65%的大学生“村官”在被问及“如何获取工作经验”时选择“靠工作积累”也说明了这一点,这就使得“村官”在快速融入农村工作方面“有心无力”。其次,如前所述,“村官”日常工作内容多为日常接待、普查调研、整理档案、文字传达等,很少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的讨论与决策。被重要村务“边缘化”使得自认“才高”的大学生不甘“跑龙套”、“当配角”,导致其从心理上不能真正融入新农村建设。再次,除续聘外,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工作年限多为23 年。对大多数“村官”来说,23 年是理顺思路渐入工作“佳境”的必需时长(据对村干部调查资料显示,86%的村干部认为,大学生“村官”至少需要3 年时间才能在工作中发挥作用),但也是思谋实现新出路的期限。刚发挥作用却要离开,既使其为做好“村官”工作所付努力付之东流,也影响了其在“村官”工作中更大效用的发挥。

    3. 大学生“村官”聘用机制制约了其效能的发挥

    第一、聘期短,导致大学生“村官”迫于再就业压力不能安心工作。对大多数“村官”来说,其所从事的“村官”工作既不是从业“避风港”,也不是就业“铁饭碗”,23 年之后需要重新面对失业和再就业难题。而对曾经经历激烈就业竞争和重重选拔的“村官”们来说,找到一个合适岗位或者入学深造都需要长时间的筹谋和准备,也就是说在就任伊始就要开始谋划期满出路,必然会导致其不能安心“村官”工作。而769%的大学生‘村官’最大担忧为未来出路的调查数据也佐证了这一现实。第二、“村官”前途不明确使其不能尽心工作。《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为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指出了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5 条出路,但大多都停留在政策层次上,缺乏明确的支持措施,而对有志“留村或考公”的“村官”,在其提出申请后,还要进行条件筛选、经村乡县三级同意推荐,方允许其享受一定优惠的、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定向招录程序,而能否录用最终由用人单位决定。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方面,除了提供咨询服务、加分等优惠外,也没有多少行之有效的、专门惠及“村官”的措施。“村官”工作经历并不能成为大学生“村官”再就业的“点金指”,每一条出路都需要重新面临竞争,面对前途渺茫的“村官”出路,大学生“村官”势必不能尽心工作。

    4. 优惠政策方向偏离诱引“村官”“去农化”

    尽管在调查中,大多数“村官”对目前的工作生活环境、薪酬、政策都还比较满意,但农村生存环境以及薪资标准对于从城市走出来的大学生来说还是缺少吸引力,从事“村官”工作,政策优惠的诱致力不可小觑。要鼓励“村官”长期在农村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还需要完备的激励政策,而当前“重吸引轻续用”的“村官”政策极易导致“村官”的流失。

    1)对大学生“村官”服务新农村建设缺乏相应鼓励政策。为吸引大学生从事“村官”工作,中央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财政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提供食宿通讯交通设施等一系列吸引措施,但在如何吸引“村官”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明确的激励政策。

    2)期满留农优惠力度不够。针对大学生“村官”的“5 条出路”,中央给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考公务员加分、定向招考和选调、搭建创业富民平台、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招录“村官”、开展免费就业指导培训等,但对继续留在农村的“村官”,除担任村两委领导班子的“村官”增加享受村干部补贴外,没有其他的政策优惠。续任村官和新任村官享受同等待遇,并没有因为优秀、尽职或能力提高获得相应酬劳,导致留任对期满“村官”没什么吸引力。

    三、对策与建议

    1. 完善大学生“村官”选录及聘任机制

    一是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使大学生服务农村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大学生“服务农村”理念教育,摒弃“到农村工作是无能”等歧视性就业观念,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农村建设大军中来。取消大学生“村官”“一村一官”数量限制,探索“一村二官、一村三官”等大学生农村容纳机制,使农村成为吸引大学生就业的新舞台。二是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急需人才的选聘与录用力度。对农村急需的农业、科技、法律、信息、营销等各类“村官”人才放宽选聘条件和限制,加快农村急需“村官”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大对农村生源地“村官”的选录力度。公示待招录“村官”的行政村和社区,使大学生可以有目的地选择服务区域;提高行政村或社区等基层组织对“村官”选录的参与程度,使其可以按需选择“村官”;适当放宽大学生定向服务其所在行政村的“村官”考录条件和限制,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为生源地农村建设服务。四是合理化大学生“村官”聘期限制,鼓励适合干、愿意干、有能力干的“村官”长期致力于新农村建设。延长“村官”首次聘用期限为45 年,续聘期限为23年;对有志长期服务农村而又考核合格的“村官”,取消续聘次数限制,其续聘由“村官”和村组织商定。

    2. 完善大学生“村官”使用机制

    第一,明确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在中组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导范围内,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村官”专业特长,有目的地确定“村官”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使“村官”有明确的奋斗方向和目标。第二,强化对大学生“村官”的使用。在明确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对“村官”的使用力度,要敢于并擅于给“村官”“压担子”,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赋予其更大的决策权和自主权。第三,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原则,围绕竞先择优导向,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科学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综合采用个人自评、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组织部门考评等多种考核方式,适度加大群众评议权重,合理评估大学生“村官”工作绩效;强化日常考核力度,把日常考核绩效纳入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成绩中,并与薪酬及优惠政策挂钩。

    3. 完善大学生“村官”培训与传帮带机制

    首先,强化任前培训。高校、尤其是涉农高校,要加强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内容、法律以及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大学生农村社会实践力度,增强大学生服务农村的责任和意识;完善大学生“村官”任前培训规划及制度,明确并切实履行省、市、县、乡四级培训的责任、规划、范围、内容及制度,使大学生“村官”在“上任”前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工作方法、乡风民俗等有比较明确和系统的认识。其次,强化任中“传帮带”。强化村“两委”领导班子、致富能手、成功企业家、资深技术员等经验丰富的“农村能人”对“村官”的“手把手”指导;实行分类培养机制,针对“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处工作岗位不同,服务类型不同,实行不同的分类培养机制;建立时序上的分段培养机制,针对“村官”参与工作时间的不同,在“村官”的融入、成长、成熟期分别实行不同内容和类型的培养机制。再次,加强“村官”学习与交流。加大对先进典型及优秀“村官”的宣传力度,通过省、市、县三级电视专访、市门户报纸、市县门户网站、宣传手册、表彰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介绍“村官”的先进事例、优秀事迹、成熟经验、典型做法等;加强“村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通过定期召开“村官”经验交流会、建立“村官”交流网站等形式促进“村官”之间的互相学习。

    4. 完善大学生“村官”激励体制

    1)调整政策优惠方向,建立以鼓励“村官”服务

    新农村建设为核心的优惠政策体系。降低“村官”“离农”政策优惠力度,缩减直至取消“村官”考研、考公务员等的“加分政策”,降低“村官”工作的“跳板”预期;“村官”离官不离农后,加大对其以担任村两委正职、续聘、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适度加大对离任“村官”再就业的培训、指导、服务力度,召开大学生“村官”招聘专场及推介会;加大对再就业“村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村官”素质和技能,提升其再就业能力。2、提高“村官”薪资标准及生活环境,提升“村官”工作吸引力。参照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村官”工资水平,实现其工资收入的稳步增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社会保障程度,严格落实“五险一金”的缴纳和补贴工作;提高“村官”工作生活环境,结合当地实际,尽可能地解决“村官”住宿、交通、通讯等工作生活设施,并不断改善提升。3、完善“村官”“升迁”体制,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从法律、制度上规范大学生“村官”工作,使其成为农村人才建设的一项长期工程而依法存在,把“村官”作为一项职业纳入我国职业体系;建立大学生“村官”职务晋升机制,依托现有考评机制,把大学生“村官”纳入相关职称考评中,并与考核及薪资水平挂钩,实现“村官”职业的合理晋升。

    参考文献:

    1. 李宗才、赵彩英:《新农村视角下大学生村官问题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1 年第9 期。

    2. 吕书良:《新农村视角下大学生村官及其政策考量》,《中国农村观察》2008 年第3 期。

    3. 杨雪英、李义良:《大学生村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淮海工学院学报》2011 年第5 期。

    4. 武胜国:《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绩效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11 年博士论文。

    5. 朱鱻灏、刘西忠、朱国云:《江苏省大学生“村官”差别化培养模式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1 年第8 期。

    6. 吕洪良、吕书良:《新农村建设与大学生村官政策》,《中州学刊》2009 年第1 期。

    7. 陈天祥、卢坤建、杨伊安:《从非典型雇用关系看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困境》,《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 年第3 期。

    8. 段鑫屋、张祎、张申申:《大学生村官期满流动政策效果分析》,《学海》2012 年第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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