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与养老紧密相关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狭义文化是指作为观念形态, 与经济、政治并列的, 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思想理论、道德风尚、文学艺术、教育和科学等精神风貌的内容[1] 。传统文化是指数千年来中华文明演化、汇集成的反映中华民族特征和风貌的民族文化, 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观念形态的整体表征; 中华传统文化以儒家为内核, 也包括道教、佛教等文化形态[ 2] 。传统文化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重实际求稳定的农业文化心态、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文化、尊君重民相反相成的政治文化、摆脱神学独断的生活信念、重人伦轻自然的学术倾向、经学优先并笼罩一切文化领域的特征[ 3] 。传统文化深刻影响着中华民族每个成员的思想与行为, 对当今农村养老的影响依然显著。
“养老”在《辞海》里有三种解释: 一是指奉养老人; 二是指古礼即对具有某些资格的老年人给以酒食; 三是指年老者得在家休养。今天谈论农村养老, 主要取《辞海》的第一种解释, 即奉养老人。农村养老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养老的主体即谁来奉养老人, 由社会( 或政府) 还是由家庭及其子女承担养老的主要责任; 二是养老的内容, 即对农村老人奉养仅仅是物质生活资料的供给, 还是包括物质、精神、心理情感多方面需求的全面满足; 三是养老的标准, 即老人的生活质量如何, 如“能养” ( 就是对老人给衣食, 使之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或“善养” ( 就是将最好的食品、用品奉献给老人, 使其饱食暖衣, 营养充足, 同时在精神上也给予“奉养” ,使老人心理得到适当的满足, 精神得到慰藉) ; 四是用什么来调节养老行为, 即当养老双方就养老问题发生矛盾或冲突时, 靠什么来调节, 是道德习俗、社会舆论, 还是法律或其他各种方式的综合运用。文化是人类社会区别于其他动物世界的根本标志, 是维系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支撑。作为一个民族的整体文化都包含着养老的内容, 任何养老都是在一定文化背景下的养老, 都表现出一定社会或民族的文化特征。就其实质而言, 养老就是特定社会或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任何养老都是一种“文化”。当然, 一个社会或民族的文化, 并不是都与养老有关, 而真正与养老密切相关的主要是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道德习俗、与养老相关的法律及其制度[ 4] 。
二、传统文化对我国当代农村养老的影响
我国有着五千年漫长的传统社会历史, 传统文化源远流长, 对国民的思想、心理、行为的影响非常深刻, 即使到了日趋“现代化”的今天, 其强大的影响依然存在, 在农村养老方面的影响尤为显著,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 传统文化的以“孝”为核心的道德观念有利于家庭养老模式的维持与功能的发挥。“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 千百年来一直被作为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而备受推崇, 其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 , 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与赡养义务。以“孝”为核心道德价值观念的传统文化, 同时也特别强调家庭、亲情等人伦价值, 这就有助于家庭养老模式得以维持与发展。传统文化下的社会成员普遍重视家庭的经济、情感、社会功能, 强调血缘、亲属关系, “血浓于水”是其典型的体现。人们都认为家庭是个人生存、生活、立身、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与平台, 父母子女及其有关的亲戚关系是个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因此, 调节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行为规范的道德, 就自然而然地强调“忠孝” ,特别重视“孝” , 在家庭、家族范围内个人尊敬、善事父母为孝, 将“孝”推而广之, 于主、于国就是忠。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文化还是相对落后, 人均GDP 依然很少, 现代化远未实现, 国家远未富裕起来; 长期的严格控制人口出生率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大大改善, 使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 我国养老特别是农村的养老面临着“未富先老”的局面; 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机制与制度尚未完善,养老社会化服务机构、设施没有充分发展起来, 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所以, 有人提出, 解决中国养老问题关键还得大力提倡“孝道” [ 5] 。
第二, 传统文化的财富观念对农村现代养老的影响强烈而明显。以儒家为主导的传统文化, 虽然主张经济致世, 但主流文化对财富有着明显的拒斥, 特别是上流社会即所谓的士大夫名流, 他们是社会财富占有者和分配者, 根本用不着为衣食住行而发愁, 宣扬“君子喻于义, 小人喻于利” , “钱财如粪土, 情义值千金”的观念, 要求人们不要看重钱财。但是, 在物质财富相当贫乏的传统社会里, 钱财对于人们尤其是那些在温饱线上挣扎的社会底层者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传统文化下的传统社会里, 能够真正做到“钱财如粪土,情义值千金”境界的人少而又少, 即使能够达到情义千金境界的人, 他们也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轻钱财重情义。实际上, 绝大多数的人是非常看重钱财, 并把钱财视为绝对的个人占有物, 否认财富的社会性。自古以来, 为人们津津乐道、提倡、效仿的榜样——急公好义、仗义疏财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 非常之少[ 6] 。传统文化的财富观, 为农村的家庭养老奠定了思想基础, 社会成员都以家庭为单位, 努力创造积累财富, 使家庭内的每个成员( 当然也包括老人) 都能享受共同财富, 老人的养老有了最基本的保障。但是, 财富的绝对私有化、家庭化, 否定了其社会性、共有性, 使得人们拼其一生为自己、为子女、为家庭积聚钱财, 即使最后富甲天下, 也不愿意九牛拔一毛以利天下, 以致绝大多数富人落得“为富不仁”的恶名。传统文化的财富观, 使得人们过分看重财富的个人性、家庭性, 很少有人自觉自愿地捐献自己平生的积蓄于公益事业, 很少有人自觉自愿无偿兴办诸如养老慈善事业。在我国农村尚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前, 贫困、弱势家庭及其人群大量存在, 尤其是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一些家庭的老人奉养无人, 政府、社会的养老保障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全面、及时、高标准地覆盖整个农村老年群体, 这就给农村养老留下一时难以填补的空洞。
第三, 传统文化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定位, 使政府、社会当然地开脱养老的责任, 阻碍着养老社会化的推进。我国传统文化是在漫长的专制社会里(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逐渐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具有浓厚等级专制意识, 如重君轻民、轻个人重整体、严格的等级意识等, 缺乏民主平等的思想, 几千年来一直如此。中国共产党依靠广大穷苦农民闹革命, 取得了胜利, 夺得了政权, 但传统文化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 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还是没有获得根本性的改善。建国初就有梁漱溟先生的“工人生活在九天之上, 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之说, 世纪之交有李昌平“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呼吁, 直到今天尚有相当一部分“为富者”、“为官者”面对穷苦弱势社会底层者的诉求依然麻木不仁, 甚至还说“你自己命苦, 莫怪政府” , 甚至一些学者、专家在研究农民养老时, 总是强调国家底子薄, 农民人口数量太过庞大, 政府或社会无法承担起养老的主要责任, 这正是当前农民养老社会化难以积极、快速推进的症结所在。
第四, 传统文化的“德治”、“人治”思想, 使农村养老法制化、制度化的进程缓慢而又艰难。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德” ,对普通百姓要修身立德, 对统治者要以德服人、以德治国, 同时也推崇“人治” , 对“明主”、“圣君”特别赞赏、崇敬。其实,传统文化的“德” , 其核心就是“忠孝”, 在传统社会里, 确实起到了统一社会价值观念、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思想开明、能力卓越的君王对社会的繁荣、发展起过很大的作用。但是,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加快了现代化的进程, 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 社会的传统特质逐渐减少, 现代化的内容逐渐增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确立到逐步趋向成熟、完善, 市场经济观念也慢慢深入人心, 社会阶级阶层不断分化, 形成多种不同的利益群体, 产生了复杂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传统文化的惰性, 使人们还指望子女“孝心”、“良心”来继续维系家庭养老, 不去积极制定农民养老的法律法规, 创新养老的各种制度, 这就使农民养老局面难以有根本性的改观。
第五, 传统文化的“多子多福”观念对当代农村养老影响甚大。多子多福观念在当今农民的意识里根深蒂固, 导致人口计划生育政策难以彻底落到实处, 出现大量多生、超生现象。一个家庭子女多, 多个子女奉养共同的父母, 可大大地减轻如独生子女或少数子女奉养父母的负担, 固然有利于以家庭为核心的养老。但是, 作为个体的人, 不仅仅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者, 也是消费者, 况且, 成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者, 必须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供其使用。但是, 在我国的农村, 农业人口过多与以耕地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过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多生、超生不仅使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尖锐, 而且会加重对环境、资源的压力, 更为严重的是妨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 使政府和社会无法在短时期内拿出足够的财力、物力推行农村养老的社会化, 促进农村养老局面的彻底改观。
三、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开拓我国农村养老新局面
我国经济、政治、文化自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发生了重大变化, 传统文化既不适应社会现代化的需要, 也不适应农村的养老。为开拓我国农村养老新局面, 必须大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根本任务, 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文化[ 1] 。
第一,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 它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而且对于每个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施加着深刻的影响。为此, 我们应在农村乃至全社会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使全社会成员尤其农村年青一代形成奉养孝敬父母、老人光荣, 遗弃虐待父母老人可耻的道德观, 为开创农村养老新局面奠定道德、价值基础。
第二, 大力发展教育, 提高农民的素质。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中华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最主要的途径和手段。提高农民的素质既是发展教育最主要的目的, 也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关键所在[ 7] 。一方面, 村民们的文化素质提高了, 就意味着他们容易学习、掌握现代生产生活技能技术, 增强其谋取经济利益的能力, 可以大大改善其生存状况, 而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经济实力的增强, 为其奉养自己的父母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为“善养”提供了先决物质条件; 另一方面, 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能使其辨是非、识善恶, 这也为形成、接受先进的道德价值观念奠定了基础。村民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后, 将尊老敬老、事老养老当成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身体力行、自觉自愿、无怨无悔、感化他人、楷模后辈, 从而形成新的优良的道德规范和社会风气。为此, 应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 尽量延长免费义务教育年限,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 形成终身教育体制, 使广大农村居民活到老学到老, 使农民的素质能与时俱进, 不断得到提高, 为彻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奠定基础。
第三, 加强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道德教育, 提高农民的道德素质[8] 。要把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主要内容, 形成敬老尊老的文明新风。通过各种途径对农村青年人( 包括孩子) 进行“老人意识”教育, 使他们充分地认识到, 老年人为家庭幸福、后代幸福、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自己应有的贡献。正如前联合国秘书长加利所呼吁的: “改变- 崇尚青年. 态度, 不要忽视老年人作用, 老年人对社会发展同样大有作为。”老年人理应得到社会及自己子女、后辈的尊重理解; 衰老和死亡是人人有份的生命历程,谁也无法抗拒与避免, 老人的现在就是年轻人的将来, 教育青年人尊重、理解同情、关怀老年人, 使青年人养成在家孝顺父母老人, 在社会尽心尽力地为老年人服务的品德。
第四, 加强农村养老立法、普法和执法工作, 提高村民的遵法守法意识, 规范村民的养老行为。我国虽有《婚姻法》、《老年人保护条例》规范养老行为, 但规定得不够详细、具体,操作性不强, 难以适应农村发展变化的需要。应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加强农村养老立法, 使农村养老有法可依。要加强农村的普法工作, 使广大农民( 特别是年轻人) 学法、懂法、守法。同时, 要加大执法力度, 对虐待、遗弃老人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 增加违法成本, 使人不得不承担起奉养老人的义务责任。
第五, 深化农村改革, 建立完善的农村福利保障体系, 逐步推进农村养老社会化。养老社会化即由社会或政府承担养老的主要责任( 至少是经济上的责任) ,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 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农村养老社会化, 但必须将其作为一个目标、方向而为之努力奋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工程中, 要加快推进农村的整体改革, 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建立完善农村福利及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 充分考虑和照顾因国家政策( 如计划生育) 、自然条件艰苦的家庭和地区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老人的生计困难。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倡导和鼓励社会成功人士积极投身慈善事业, 动员社会力量、社会志愿者从事农村养老事业, 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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