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编织中国“排外”罪名
王 刚
中国是个排外国家?这个很多中国人从未想过的问题近日却受到西方媒体很严肃的对待。它们一口咬定中国一名主持人近日发微博呼吁“清扫洋垃圾”是煽动民众排外,北京市集中清理“三非”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的行动则被比做“义和团”。美联社甚至说,新排外浪潮与中国面临经济增速减缓等“国内痛苦”有关。《纽约时报》的提问更上纲上线:排外是否正成为中国崛起过程中的新氛围?“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一名中国网民22日如此表达对西方渲染中国排外的不满。相反,他认为“中国给老外的超国民待遇让中国人很有意见”。“西方近年来一直对中国颇多指责,但排外罪名和中国沾上边还是首次。这种炒作或许正出于对外国人在华逐渐失去超国民待遇的失落感”,中国学者金灿荣23日对记者说。此前一天,西班牙驻华使馆刚就该国媒体侮辱中国人是猪公开致歉。中国学者周宁说,排外在任何国家都不应被纵容,不过一些争议言论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社会正变得更加正常和多元。
在微博上呼吁“清扫洋垃圾”的央视主持人也被西方媒体扣上“仇外分子”的帽子,进而成为它们集体攻击的靶子。法国《新观察家报》说他的言论被视为“排外情绪发作的号角”。美国《华尔街日报)指责他“匪夷所思的举动”为关于在京外国人行为的尖锐争论再添一剂“毒药”,并称排外情绪上升会让北京“毫无疑问地输掉其推进全球软实力的努力。”美国《环球邮报》故意混淆该主持人的个人微博与北京清理“三非”外国人的行动间的关系,称北京此举就是要“清扫洋垃圾”。
21日,该主持人向媒体发表声明,解释称使用“洋垃圾”一词是要将违反中国法律的外国人与遵纪守法的大多数外国人加以区分,并称该条微博是一个提醒,无论西方人还是中国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西方媒体对他的非议仍在继续。《纽约时报》22日说,该事件触碰了一个问题:排外是否正成为中国崛起过程中的新氛围?
过去几天,多家西方媒体在报道中国排外潮时都称,“清扫洋垃圾”的言论遭中国网民痛批,但中国民间这位主持人的言论却鲜被提及。这让发生在BBC中文网的情况像是场尴尬的意外。该网站22日邀中国网民对这名主持人的言论以及中国是否出现排外浪潮发表评论。许多网民却赞颂了该主持人说真话的勇气。网民YF说,说中国存在排外犹如睁着眼睛说瞎话,中国给老外的超国民待遇,已经到了中国百姓很有意见的程度。还有网友质疑BBC为何不讨论宣武门英国人强奸未遂案,而只针对这名主持人个人言论。
有关“中国排外”的话题也引发韩国媒体担忧。《韩民族新闻》23日文章的论调与西方媒体相似:中国借“外部事件”转移民众注意力,并称在京韩国人聚集的望京、五道口和三里屯是整治“三非”外国人的重点地区。韩国MBC电视台说,100天的专项整治让在华韩国人进入“非常状态”。因为有传闻称,目前在华非法滞留的韩国人可能多达2万,几乎每6名在华韩国人中就有一人是非法滞留。文章说韩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门已开展宣传工作,希望非法滞留者“自首”。
21日,另一个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人物、俄籍大提琴师奥列格被北京交响乐团除名。即使在中国民间也有不少人认为这一处罚过重,但俄罗斯媒体却反应平和。《新消息报》称,奥列格的下流行为让他在俄罗斯本国互联网上也遭到不少批评,人们指责他的流氓行为破坏了俄罗斯人在中国的形象,此行为发生在好客的中国,负面形象比它发生在俄国内严重10倍。
(《环球视野》摘自《环球时报》)
链接一:清理“三非”外国人无关排外(黄莹莹)
原编者按 近期,北京等多个城市开始了清理“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外国人的专项行动。这一遵循法律又符合国际惯例的正当警务行动,却被部分外媒扣上了“排外”的帽子。美国《商业周刊》称,“一股排外浪潮正席卷中国”,日本《东京新闻》则称中国网民“对本国的优越感正以一种扭曲的形态呈现”。
一件稀松平常之事,却惹起如此多的非议,这不得不让人说外媒对中国的偏见根深蒂固。但从另外一个层面,这次小小的波澜也提醒我们,社会管理是个精细活,在管理执法时,需要更多的细心、耐心与关心,不仅针对外国公民如此,针对中国公民亦是如此。
中国人开始以“平常心”对待外国人
彼得•赫尔福德(汕头大学新闻系教授):“我在旅行中遇到的大多数中国人都很热情好客。”
我在旅行中遇到的大多数中国人都很热情好客。当我看起来像迷路的时候,经常有中国人走来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我遇到的年轻人都很友好,但是有些上了年纪的人可能有些不同。有一次,当我问我的中国女友说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她爸爸,她回答说“如果他知道你是个老外,他会杀了我的”。当然,我不觉得是她爸爸排外,只是有些中国人不太能接受跨国恋爱或跨国婚姻。
随着在中国的外国人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国人看外国人的眼光也趋于平常。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都市里有很多外国人,这不是新奇的事。在这些大城市里,外国人有跟中国人分开居住的倾向。这些外国人居住在同一个社区,保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超市、餐厅等,这样就使他们与中国人社区隔离开来,也造成了沟通的不畅。但是在像汕头这样或者更小的城市,定居的外国人不是很多,所以像我在这里显得格外显眼,甚至有些人会觉得我们很神奇,对我们也很热情。
其实,世界各地都有排外情绪,排外情绪是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混合物。英国的社会有着鲜明的等级,一个人的语言方式就可能会使其被刻上“外来”的标志。法国的民族主义恶名昭彰,此次法国总统大选时,有很多人翻出萨科齐有匈牙利血统一事进行攻击。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国家标榜他们的自由与开放精神,但是在瑞典、芬兰和挪威,也有许多反法律和反文明的歧视,极右翼势力已经形成。
美国民众的排外情绪同样严重,我并不相信美国是一个“大熔炉”,美国的种族文化跟其他国家相似。美国是一个把所有的少数民族都视为外来人的国家。其实最近美国的白人比例已经降到总人口的50%,西班牙裔是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亚裔在近十年内也快速增长。作为一名从德国到纽约的新移民,我曾经也被人嘲弄过,那些当地人冲我叫着“滚回家吧!”,而那些人自己却被纽约的富裕阶层视为外来人。
中国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
金灿荣(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以前外国人享受着一些超国民待遇,现在这种超国民待遇渐渐没有了,心理落差导致了他们的不适应和不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欢迎外资的进入,随着外资企业的到来,大量的外国人涌入中国国内,总体上说,中国人对待外国人的态度是非常友好的,甚至不惜给予一些外资超国民待遇,随之而来的外国人也享有某种超国民待遇。但随着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加上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陷入衰退,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前来中国淘金,当中就包括“三非”外国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清除“三非”外国人的行动,不会给合法外国人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更与排外无关。
以前,中国人对外国是有某种崇拜心理的,尤其是对西方国家,因为它们在军事、经济、文化上都处于强势地位。但现在情况在变化。国人对国外有了一定的了解,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的一般民众开始走出去,以前被媒体构建出来的玫瑰色的外国现在已经褪色;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外国人数量的增多,人的素质良莠不齐,发生了很多不良事件;另外,国家的成功给民众带来了自信心,以及互联网的推动,都助推了民众支持治理“三非”外国人的情绪。比如,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包括英籍流氓和俄籍痞子撒野之事,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网民情绪的强烈反弹。
清理“三非”外国人是国际惯例,部分外国媒体指责中国“排外”,这是偏见。只要有非法移民,各国都不可能袖手旁观,视而不见。以前在华外国人享受一些超国民待遇,现在这种超国民待遇渐渐没有了,心理落差导致了他们的不适应和不满。
美国亚利桑那州去年通过了非常严格的反移民法,这个法律的背后是美国国内强大的反移民情绪。因为有了这样一种情绪,追求选票的政治家才会要求通过这个法案。美国是一个靠移民撑起来的国家,但它对非法移民的严厉程度远远超过中国,不光是罚款和驱逐,甚至还要坐牢的。跟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环境还是比较宽松的,但以后的大方向应该是法治化,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中国的包容性就像火锅
金宰贤(韩国专栏作家):“北京等地清理的是‘三非’外国人,对其他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没有影响。”
目前北京等地清理的是“三非”外国人,对其他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比如像我这样学习或者持着工作签证的人,没有什么影响,不能因此就认为中国“排外”。有些人认为外国人在中国享受着超国民待遇,我自己本身没有这种感觉。从另一方面来说,超国民待遇和“负”国民待遇是并行的。比如说,外国学生进入中国一流大学要比中国学生容易得多,但学费却比中国学生昂贵很多。
不久前,我发表了“我不喜欢中国的十大理由”一文,但这十个理由并不能让我忘却在生活当中很多中国人对自己的亲切、善良与好意。这篇文章发表后的一个星期里,我收到了很多中国网友的信件,其中很多是支持我观点的,但也有不少信件说“棒子,滚回去”。1998年我首次来到中国的时候,那时很多中国人对韩国很有好感,但现在很多中国网友对韩国的第一反应就是反感。我想这跟中国人“排外”与否没有太大关系,这主要还是源于中国与韩国两国人民之间的心结。
火锅是中国饮食中的代表,火锅之所以好吃,除了底料以外,最重要的是它能包容所有的食材。我觉得,中国就是一个大熔炉,它就像火锅一样,能够包容古今中外的东西。虽然中国互联网上的民族主义倾向较为强烈,但中国文化的包容性还是主流。现在中国人对外国人没有以往那么好奇和热情了,因为中国人已经接触到了不少外国人,在中国人眼中,外国人不再那么神秘或那么具有优越陛。
其实,不少在韩国生活过的外国人都认为韩国人比较“排外”。,韩国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而中国地大物博,由56个民族组成,所以中国自然会更具有包容性。可以说,与中国相比,韩国更排外一些。但是,近十年来,在韩国生活的外国人数量持续增加,到2011年已有140余万外国人生活在韩国各地,目前的韩国开始面临如何适应“多民族”国家的时代。
网友微博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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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丰-viva:我们以前对外国人太好了,某些方面甚至有超国民待遇,但现在这种倾向变弱了,老外就开始不习惯了。
@没备注的请遗忘:很简单,一切缘于“落差”-字。
@要活得自由洒脱的吴琳龙:部分外媒居心不良,这是西方的一贯做法。加之国内一些媒体报道时也喜欢添油加醋。
@lronman王柒喜:世界习惯了中国以仰视的视角看待外国人,当我们准备平视他们的时候,他们便不习惯了。
@子任重:近几十年的中国人是不排外的,中国的媒体和政府更没有排外的倾向,倒是部分图人对外国人好得过了头。
@超然心情:外国人习惯了中国的不排外。这回冷不丁清理“三非”人员,外国人不习惯了,所以他们说咱们排外。
@johnleeone:不用怕别人的误解和偏见,最重要的是做对的事情。不过也要考虑如何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和国际形象。
@左倾右斜: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大国崛起难免会被说三道四。同时中国也应该检讨过去对外国和外国人的观念。
(《环球视野》摘自2012年6月1日—7日《国际先驱导报》)
链接二: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法律应对(于志刚)
随着中国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加深,境内外籍人员不仅人数激增,而且开始由中心城市向中小城市、边远城市扩散。外国人犯罪问题在中国已不再是潜在的威胁,它已经开始释放较大的破坏力,给现有的犯罪预防和制裁体系带来巨大冲击。因此,对西方发达国家国际化过程中曾经和正在面对的外国人犯罪问题,中国应当引以为戒,未雨绸缪。
重构外国人犯罪刑事政策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严密的防范等原因,当时外国人犯罪的发案率极低,仅有的犯罪行为集中在一些带有政治企图的破坏活动上,对这些外国人犯罪行为往往给予相当严厉的刑罚制裁。
改革开放后,普通民众和政府机关对待外国人的态度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外国入犯罪采取了极为“慎重”的态度,这种态度直接影响了对外国犯罪人的刑罚适用,北京地区近8年间外国犯罪人的严重犯罪仅有一例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就是一个例证。
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现有刑事政策已经开始逐步调整。2007年9月12目,什肯•阿克毛携带4030克海洛因在新疆乌鲁木齐机场入境时被抓获,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在国内外引发重大影响,尽管英国政府出面交涉,阿克毛仍于2009年12月29目被依法执行死刑。随后,日本人武田辉失、鹈饲博德、森勝男走私、贩卖毒品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10年4月9曰被执行死刑。上述几起案例表明,中国司法机关已经开始改变对外国犯罪人“网开一面”的刑事政策。
外国人在华犯罪可以分为两类:(1)外国人之间的相互侵害,包括来自同一国家的外国人之间的相互侵害和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之间的相互侵害。目前在华外国人尤其是非洲籍外国人犯罪中,同种族外国人相互侵害的现象较为常见,对于此类犯罪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外国人侵害中国国家、公民利益。对于此类案件,不仅要严厉制裁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而且要加大力度保护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因为维护本国国家、公民的利益是司法主权的象征和根本追求。
设置出入境犯罪罪名体系
科学设置与现实相适应的外国人犯罪的罪名体系,是为中国国际化程度日渐提高所做的刑事法律准备的基本内容。
一是构建以严厉打击非法入境犯罪为中心的出入境犯罪罪名体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的出入境犯罪罪名体系的“假想敌”主要是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很少有将出境行为入罪的立法例。目前,中国处于偷渡犯罪的出境国、过境国和目的国三种角色并存的状态,应当顺应国际人口流动的规律和趋势,及早建立以严厉打击非法入境为中心的出入境犯罪罪名体系。具体而言,对《刑法》第6章第3节的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应适时进行调整:(1)将《刑法》第319条的“骗取出境证件罪”修正为“骗取出入境证件罪”,以适应中国成为偷渡过境国和目的国的现实罪情的变化,严厉制裁和遏制近几年大量出现的骗取国内的商务邀请函、公务邀请函、留学邀请函等入境证件,组织外籍人员非法入境的案件。(2)增设“帮助他人非法入境罪”。中国目前的组织偷越国(边)境罪,根据《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间题的解释》第1条,“组织行为”中包括领导、策划、指挥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也就是说,目前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难以将“帮助他人非法入境”的行为纳入到刑法的制裁范围。因此,应增设帮助他人非法入境罪。
二是外国人入境之后的后续行为的犯罪化。外国人无论是非法入境还是合法入境、非法滞留,在进入中国之后的部分后续行为不仅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外国人非法入境的主要原因。从完善外国人犯罪罪名体系角度看,今后不仅要关注外国人盼非法入境问题,更要从刑事立法和司法上关注外国人非法入境后的后续行为。
当前,外国人在华非法滞留、非法就业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但从整体看,外国人个体单独实施的非法滞留、非法就业行为影响面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在中国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并存的二元制立法模式之下,加强相关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力度即可。但是,组织、帮助外国人非法滞留、非法就业的行为实际上扩大了零散外国人非法滞留、非法就业行为的危害性,为来华的非法移民提供了得以非法滞留的土壤,客观上成为大量非法移民源源不断地来到中国的重要诱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9条的规定,对于此类组织、帮助行为的实施者的制裁与非法滞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受到的制裁相同:“本章规定的各项罚款、拘留处罚,也适用于协助外国人非法入境或出境、造成外国人非法滞留或者停留、聘雇私自谋职的外国人、为未持有效旅行证件的外国人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提供方便的有关责任者。”此类组织、帮助行为鉴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日渐产业化的趋势,应当是今后将外国人入境之后后续行为犯罪化的重点。
完善预防外国人再次犯罪的刑罚制度
应发挥驱逐出境制度的独特价值,这一制度不仅让外国犯罪人承受一定权利被剥夺的痛苦,更是有效预防外国人再次入境实施犯罪的重要举措。
一是增设禁止入境的具体期限。驱逐出境的关键,不仅在于将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中国国境,还在于禁止犯罪的外国人在一定期限内再次进入中国国境。驱逐出境作为对犯罪人权利的剥夺,在适用时必须规定一定的期限,否则,被驱逐出境的外国犯罪人随时可以再次申请入境,驱逐出境的刑罚规定也就不再具有意义;而且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其后续遗留效果应具有一个消灭的过程,避免刑罚效果的无限期存在。
二是明确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对驱逐出境,《刑法》除了在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之外,没有其他具体适用对象的说明,这导致驱逐出境在司法适用上的混乱,制约了驱逐出境应有刑罚效果的发挥。
应当修正《刑法》,将驱逐出境刑罚的适用对象划分为“可以型”和“应当型”两种,对于部分情节严重、罪行特殊的犯罪的外国人一律适用驱逐出境。
三是强化驱逐出境的执行效果。目前,驱逐出境和禁止再次入境之间规定的不衔接,导致驱逐出境刑罚的效力形同虚设。必须严格实施对驱逐出境的外国犯罪人的禁止入境制度,加强司法机关与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合作,确保驱逐出境刑罚效果的实现。
刑法适用范围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应当适时调整中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强化国家之间的刑事司法合作,为城市、国家的进一步国际化预先做好刑事法律准备。
《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只是属地管辖的一个补充规则,而不是核心原则;强调的是本国依然对于远离本土的漂浮领土拥有象征意义的刑事管辖权,而不是在否定航空器和船舶停舶地国家基于领土、领水而主张的属地管辖权。但是,放弃对在华停留的外国船舶、航空器上所发生犯罪管辖权的做法,甚至放弃发生在此类航空器上侵害中国国家利益、公民利益的犯罪管辖权,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在中国领域内的一切犯罪行为,中国都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因为船舶或者飞机拥有外国国籍而否定中国的属地管辖权。
此外,应当尽快强化关于外国人犯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与尽可能多的国家签署刑事司法协助协议,在对等基础上解决在华的外国犯罪人问题,着力加大未决犯移交和已决犯移管两项制度的实践力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所有国家都有着国际司法多边或双边合作的内在需求,强化和推动国家之间以未决犯移交和已决犯移管为中心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是中国国际化进程中必须完成的刑事法律准备之一。
总之,国际大都市的日渐增多和整个国家国际化速度的明显加快,中国的法律体系、司法理念和惯性需要进行同步的角色转换,构建以维护国家利益、公民利益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尤其是构建以维护国家利益、公民利益为核心的司法理念和程序规则,为城市和整个国家的进一步国际化与角色转型做好法律准备。
(《环球视野》摘自2012年5月30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链接三:美英等国如何治“三非”(李大玖 白旭 王小鹏 陈俊侠)
视频中,一名光头外籍男子将一名年轻女性按在路边花坛上。拍摄者和一名中国籍男子走上前去,外籍男子便松开女孩准备离去,但女子起身后用中文哭喊,“我不认识他”。接着,视频中出现了外籍男子与中国男子肢体接触的画面,之后是前者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5月9日在网上疯传的这段视频,拍摄于前一天晚上23时20分左右。当时,在北京宣武门地铁口附近的街道上,一名英籍男子侵犯中国女性,并被路人制止、殴打。事发后,警方及时赶到现场,随后将这名持旅游签证的男子依法拘留审查。
这一事件引发的愤怒尚未消退,5月14日,北京警方宣布,将从5月15日至8月底集中清理在京的“三非”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的外国人。
舆论纷纷猜测,北京警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与5月8日事件有关。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教授向党认为,这种观点虽不无理由,但也不尽然。在他看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三非”问题日益突出,集中清理正当其时。
实际上,中国法律界定的“三非”外国人,类似于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的“非法移民”。而纽约、巴黎、东京、伦敦这样的“国际大都会”,在治理“三非”问题上已有多年经验。
法国:有用则留,无用则驱
来自摩洛哥的哈桑(化名)数年前以探亲为名来到法国,并在巴黎“黑”了下来,但他无法找到固定工作、无法长期纳税,没有通过法国政府的移民审查。哈桑爱好格斗,他曾在一次口角中打伤了一位法国人,不久后,他即被法国警方强制遣送回国。像哈桑这样的外国人,在法国被称为“无证件者”或“非法移民”。这类人群数量庞大,是法国犯罪率最高的群体,也是当地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
对此,法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分门别类加以管理:对法国有用或能够融6入法国社会的人可以留下,可能给法国社会带来危害、无法融入社会的人将被驱逐。“留”与“驱”的重要评判标准,就是他们是否对法国社会有用。
这种措施可能与法国历史有关。二战后,法国曾因劳动力紧缺欢迎外籍人士在法国居住、打工,并给予他们合法身份,使其把挣到的钱消费在法国而不是寄回原籍。当时,法国的外来移民以年轻人为主,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法国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但随着法国越来越富裕,随着法国对移民的吸引力越来越强,也有很多人非法入境,并非法在法国生活、工作。这又逐渐演变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堵有疏,是法国政府化解“三非”问题的基本政策取向。
法国政府规定,凡有正式雇佣合同、长期在法国纳税、参加法国军队、与法国人结婚或在法国生子的外国人,即可被认为是“对法国有用的人”,他们都可以获得在法国临时或长期居住的权利。在法国合法居住并纳税10年以上的人,他们就有权申请加入法国籍。
除上述情况外,每当有新总统上台或老总统连任,政府又往往会对部分非法移民进行特赦,让他们得以有合法的身份留在法国。每逢特赦,大量“三非”人员会主动向政府部门递交材料以争取合法身份,这又使政府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三非”人员的总体情况。
正因为有了这些“疏导政策”,法国大城市的“三非”人员大多都能安心工作,不少人还给法国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法国外籍兵团在巴黎郊区万塞森林征兵站的站长尼古拉(化名)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尼古拉原籍乌克兰,年轻时曾是该国拳击冠军,后因故只身来到法国。凭着一身功夫,他毅然参加了法国外籍兵团,后来又多次在北非等地执行维和任务,并因军功而晋升上校,最终出任征兵站站长。法国法律规定,只要在外籍兵团服役5年以上,就可获得法国国籍。
相比之下,对于那些可能成为不安定因素、难以融入法国社会的非法移民,法国政府多会采取限制和驱赶的方式,迫使他们离开法国。
2010年下半年,法国政府曾将大批罗姆人(吉普赛人的一支)驱逐回罗马尼亚。在法国政府眼里,罗姆人不事农桑,也不到工厂打工,而且习惯群居,“可能妨碍公共治安”。驱赶罗姆人事件,也反映了法国打击非法移民的强硬一面。
英国:对非法移民很“绝情”
22岁的贾德斯(化名)来自印度,目前居住在伦敦西郊一个由硬纸板搭建成的临时居所里。两年前,他通过“蛇头”偷渡到英国,但到了这里后,不仅难以找到工作,连住所都租不到。
“没有工作,没有政府帮助,我唯一等待的就是政府能尽快办理遣返手续。”他说。
在英国,像贾德斯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越来越多的非法居留者不堪忍受在城市边缘没有工作、没有住所的生活,他们甚至主动要求遣返。根据英国内政部的统计数据,2005年时,自愿遣返者的数量只有335人,到了2011年,这一数据激增到12879人。
非法移民自愿遣返的一个原因是近年来英国经济不景气,工作难找,另一个原因则是英国政府打击非法移民的措施十分“绝情”。
比如,英国内政部出台措施规定,严禁房东给非法居留者提供租房服务。内政部边防署还将移民官分散到各大城市的小区,张贴公告,向当地出租屋的房东施压,并发动公众来检举可疑人员。
英国近年来还加大了对移民限制的力度,试图从源头上堵住非法移民。根据英国政府的新规定,从2016年4月6日起,除高学历人群和短缺工种外,工作签证转成永久居留的申请者必须满足年薪35000英镑的最新标准。这一标准在英国可不低,因为收入最高的伦敦人年均收入还不到28000英镑。
为了限制假借结婚移民,英国内政部曾于2011年7月规定,与外国人结婚的英籍人,如果是失业或者年收入不足5000英镑者,将不具备资格给外籍配偶和配偶的子女申请永久居留。
同样,来英国读书的学生也会发现,想要留下来找工作越来越困难了。以前,留学生持有的PSW(Post Study Worker)学生工作签证鼓励学生创业,这种签证可以保证他们在完成学业后继续在英国生活两年,即使这两年没有找到工作。但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这个机会滞留英国,英国内政部已规定,从2012年4月5日起取消现有学生工作签证。
现在,申请学生工作签证需要更高的门槛。申请人必须已经在英国“知名”单位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并拿到英国边境管理署认可的担保机构发出的雇佣通知书。而且,他们的年收入需在20000英镑以上。
美国:从雇主着手
纽约律师黄晓夫告诉《环球》杂志记者,奥巴马执政以来,美国政府将打击非法移民的重点放在了非法移民的雇主身上,如果雇用非法移民,雇主将被起诉,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有期徒刑。
例如,2012年年初,美国最大的门窗制品公司Atrium Companies就因雇用非法移民被罚款200万美元。事后该公司承诺将遵守移民法,并与移民局合作,他们将雇用一个全职人员对雇用环节进行监督,以确保不再雇用非法移民。
“美国政府希望警告国内的所有雇主,如果违反移民法就会受到严厉惩罚。”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切尔托夫接受《环球》杂志采访时说。
另一位纽约律师孙澜涛告诉《环球》杂志记者,不同城市的政策执行力度略有不同,目前打击雇用非法移民执法最严厉的是亚利桑那州,纽约州相对宽松一些。
奥巴马政府打击非法移民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是推行“社区安全”计划。
据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部新闻发言人妮科尔•纳瓦介绍,该计划要求美国各地警察将所有登记的指纹交给移民局,以便与国土安全部数据库中的出入境记录进行比对。如果发现非法移民,移民局将决定是否发出拘捕令,是否遣返,以及是否要求地方警察对其进行控制,直到联邦官员接手。
纳瓦表示,“社区安全”计划是解决非法移民问题“唯一最有效的工具”。她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财政年度,根据“社区安全”计划被驱逐出境的非法移民近40万,较执法前的2008年上升了89%,其中被驱逐的刑事重罪犯占55%,主要是因谋杀、强奸和性侵儿童被定罪的犯人。
根据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反恐法,移民局于2008年在美国部分地区启动了“社区安全”计划,并计划于2013年之前拓展到美国所有地区。
日本:“在留卡”里的信息
日本打击非法滞留人员由来已久。早在1990年,日本政府就已将“不法就劳助长罪”(协助非法就业罪)纳入相关法律,希望遏止使用非法外国工人的情况。但是,这项罪名出台之后的几年,非法滞留人员的数量有增无减。根据日本法务省的数据,1992年,在日非法滞留的外国人为278892人,这一数据在1993年达到了顶峰。
据统计,当时仅来自伊朗的不法滞留者就有近40000人,他们大量聚居在东京代代木公园,并由此引发了外国人犯罪、社会纠纷、宗教矛盾等问题。
2004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不法滞留者5年减半计划”。针对改名后伪造新护照入境等现象,日本政府于2007年引入指纹认证系统,规定16岁以上外国人入境时均须进行食指指纹确认。2007年10月起,日本企业雇用外国人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日本法务省2009年的数据显示,“减半计划”实施5年来,不法滞留者人数已经由2004年的207299人降至113072人。2012年1月的最新统计结果显示,这一数字已进一步降至67065人。
而且,日本即将在今年7月份引入外国人“在留卡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日本政府将对在日本滞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发放一种名叫“在留卡”的身份证件,以取代原来的“外国人登陆证”。
“在留卡”不仅会注明持卡人几乎所有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住所、照片、在留资格和期限等,而且还将明确标明持卡人能否具有合法打工和就业的资格。
例如,日本法律明确规定持留学签证者在获得资格许可后每周最多可打工28小时,研究生等每周可进行14小时内的工作。这些信息将写在“在留卡”的背面以提醒雇主。
对于“在留卡”制度,有分析人士指出,日本政府此招不仅是为了方便有正当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更在于打击违法滞留和非法劳务。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467期,摘自2012年6月1日《环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