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论房地产商,还是财经界,抑或决策层,在房地产问题上都犯一个明显错识:谈论需求时,把社会需求当作一个整体,把所有人捆绑在内,即所谓城市化导致房地产 的刚需巨大;谈论价格时,对社会作出族群割裂,把大部分人踢除在外,说市场是为一小部分富人服务的。这是什么呢?遵照他们自身的逻辑,对穷人是上屋抽梯, 对富人是绑架勒索——任志强是上屋抽梯加绑架勒索的典型!
——题记
按:中国又到了一个纠结的时 候,社会矛盾越来越集聚,也越来越尖锐,社会共识则越来越稀薄。个人主张和赞同市场取向的改革,最坚定,最彻底,毫无芥蒂。坦率讲,我对市场的钟情不是任 何一个自由主义者可比的。举个最明显的例证:在房地产问题上,即便最自由的自由主义者,似乎也不反对政府建设保障房,但我旗帜鲜明提出,所谓的“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大错特错,只有一个市场,市场能够为普通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链接)。对“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的支持充分暴露经济学界其实并不真正懂得市场,“市场”两个字是当前最流行的教条!
这一点过去多次呐喊过,但由于是针对整个财经界乃至整个经济学界,几乎无人注目,就像我呐喊“‘汇率’是个伪命题”一样,原因应该就在于产权不清晰,事不 关己,高高挂起,“整个财经界”或“整个经济学界”是个“虚词”,就像“全民所有”是个“虚词”一样。有意思的是,一位被认为“左”的朋友,理论上肯定 “全民所有”,反对动不动就提“产权改革”,却提醒我平常要加大批评力度,点出具体的人名!我一直在宣讲注目礼,怎么能动辄批评呢?还是商榷吧!
本文是商榷系列之二,兼与任志强先生商榷“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以“独立观察”作为杂志首论刊发于《法人》杂志2012年4月号,题目为《保障房建设是市场不义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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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主流逻辑:上屋抽梯+绑架勒索
目前中国正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有关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左右。为保障目标的实现,近两年来,住建部每年底都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责任书,明确下一年的开工量、开工期限甚至竣工量。
在房价收入比和租售比严重畸形的情形及贫富悬殊的市 场结构下,保障房建设确实没有错,不仅能够如决策层所强调的,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更重要的是,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另外的选择,打破“房地产市 场”的垄断,有利于畸形的房地产市场回归正常。事实上,政府建设保障房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美国被认为是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家,但保障房建设也堪称如火 如荼,自上世纪30年代就已开始,至70年代达到高峰,绵延至今。
或许正因为此,没有谁反对建设保障房,老百姓不反对,房地产商也不反对,皆大欢喜,决策层也认为政府责无旁贷,甚至没有谁有过丝毫的怀疑。当然,也有人怀疑保障房分配会不会导致权力寻租甚至腐败,甚至也有人质疑中央提出五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存在“大跃进”之嫌,但的确没有谁怀疑建设保障房的事情本身。
在作为主流的市场派的眼中,“看得见的手”近乎过街 老鼠,但对政府伸出手来建设保障房,市场派也都举双手赞成,认为保障房是对房地产市场的补充和匹配。这一点在任志强先生身上有集中的反映,他以“市场的归 市场、保障的归保障”的双轨制自任,并明确表示:“我是最早提出房改之后应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大约是在23号房改文件出台之后第二个月的中房协会议上。”这有可能是记忆模糊,因为比“23号文件”即1998年7月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更早,1994年7月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议》即鲜明提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但这不妨碍任志强作为住房双轨制的代表。
问题是双轨制并非英明睿智,根本就经不起推敲,作为 向市场制的过渡或许还可以,就像中国的改革经历过计划与市场的双轨制一样,它存在逻辑上的“肠梗阻”,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既然是配置资源的最优机制,为什 么在住房问题上,市场就只能为少一部分人(少数的高收入家庭)配置资源,而大部分人(更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必须非市场解决呢?为什么别的商品 也存在高档和低级之分,但却只有一个市场,而没有企业生产高档、政府保障低级的双轨制呢?
更致命的逻辑可能还在于,政府伸出手来建设保障房, 不也还是配置资源吗?既然还是配置资源,就存在一个优化的问题,为什么这里就必须找市长而不是找更优化的市场呢?任志强们成天把市场挂在嘴头,从来就没有 细想:原本属于市场的资源配置大权为什么要拱手让与市长?也没有从历史的角度思考一下:中国改革经历过从计划向市场过渡的双轨制,而今住房建设却要从市场 制向双轨制倒退,岂不唏嘘?如果市场制只能够为一少部分人优化配置资源或是把资源配置到一少部分人手里,改革的正当性何在?改革的道义性何有?
但任志强仍然气壮山河,多年以来一直“叫嚣”房地产 商“为富人造房”。这在网络上曾引来无数的“板砖”,以至有网友针锋相对发出号召:“取消开发商!”但奇怪的是,当任志强大谈“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 障”时,众网友似乎都沉默一片。这就是大众的非理性甚至民粹,“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不过是“为富人造房”的时髦马甲,更准确讲,“市场的归市 场、保障的归保障”就是对房地产商“为富人造房”的坐实!
区别当然还是有的,如果说“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更让人感觉道义在胸,那“为富人造房”就是更让人感觉成竹在胸。有人为任志强力挺:“如果说为富人造房有错,那么造飞机也有错了,因为这基本是为富人造的,造汽车也有错了,这也是为富人造的。”还有人打出更巧妙的比方:“一些地产商‘为富人造房',与所有大学教授‘不为小学生讲课',完全是一样的道理。”不能不说,这一番番的“道理”极是正大光明,颇能舌战群儒。
但假的就是假的,如果说“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 障”在荒谬性上还若隐若现,那“为富人造房”在荒谬性上即暴露无遗,最明显的就在于:为什么能够为富人造房?富人为什么买任志强造的房?或许要说:这不小 儿科吗?富人对房子有需求嘛!且不说富人都已有房,而且有多套房,有的甚至有几十套房,现退一万步,认定富人也像穷人一样,虽不至于露宿街头,但的确也没 有房。可富人凭什么高价购买任志强造的房呢?
摆在任志强面前有两种选择,第一个:你们富人不接受 我的价格,我不卖了,这对任志强可能不合算;第二个:你们富人不接受我的价格,我就不卖你们了,卖别人去!这个别人是谁呢?从群体上讲,当然就是穷人—— 广大的中低收入群体。如果没有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活生生地挺在那儿,富人可能不会买任志强的房。即便打算买,也可能不愿意接受高价格。不正是因为富人如果 不出高价,中低收入群体就买去了么?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在这里被房地产商绑架,为市场作了个托!
道理实际上显而易见,拿拍卖来说——这是最简明的市 场模型——没有前面垫底者的需求,没有前面购买力的“投票”,价格会无缘无故升上去吗?够了!拍卖无可辩驳地表明:社会需求是一个整体,不要上屋抽梯,把 垫底者的需求弃之一边!相应于社会需求是一个整体,市场也是一个整体。换言之,只有一个市场!
这正是双轨制的荒谬,它人为割裂市场,把市场搞成一 少部分人而非所有人的市场,另一部分人的需求必须非市场的手段解决,进而导致政府的介入——实际上是对市场的破坏!这并不是说一个价格匹配所有人的要求, 市场会在演化中形成级差和结构,就像通常所见的那样,绝大多数商品都有高档、中等和低级之分,各档次商品和平共处于一个市场,不需要政府介入保障低级商 品。如果也借用“蹩脚的比喻”一说,那就是:大学教授的确不为小学生讲课,但有小学老师为小学生讲课,他们和平共处于一个教育“市场”。
无论房地产商,还是财经界,抑或决策层,在房地产问 题上都犯一个明显错识:谈论需求时,把社会需求当作一个整体,把所有人捆绑在内,即所谓城市化导致房地产刚需巨大;谈论价格时,对社会作出族群割裂,把大 部分人踢除在外,说市场是为一小部分富人服务的。这是什么呢?遵照他们自身的逻辑,对穷人是上屋抽梯,对富人是绑架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