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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诚:再议“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  2012-04-24 18:50:58   作者:周诚   来源:作者赐稿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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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的实质: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产业(部门)之一的农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关系——农业处于整个国民经济各个产业部门的基础地位。从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一规律,是定性规律,与农产品产量、对农产品的需求量无关。换言之,无论农产品产量、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如何变动,这一定性规律不变。在应用上,其提法可改写为:国民经济以农为基律,但两者关系的实质不变。

    问题的关键、要害:“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强化农业的基础作用”“夯实农业基础”之类的提法,实质上都意味着客观规律是可人为“强化”“夯实”的,当然不可思议。

    应用中正确的提法(举例):认真遵循‘国民经济以农为基律’,强化农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对农产品的需求。或改写为:遵循客观规律,强化农业发展。
                                
    2012年4月24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荣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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